个人资料
正文

马英九向阿扁呛声:国务机要费卷证,没有一样是机密

(2008-08-06 19:05:14) 下一个
台湾联合报记者范凌嘉

总统府昨天宣布,前总统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的国务机要费相关卷证,马英九总统认定不符法律要件,已核定全部注销。总统府昨天正式发函给台北地方法院、最高检察署等单位,让国务机要费审理程序得以继续进行。

五二○当天最高法院检察署去函总统府,要求解密国务机要费卷证,府方一开端采「授权使用」,但检察机关仍嫌不足,再度去函要求降低机密等级;马总统六月底委请总统府秘书长詹春柏组方案小组研究,前天深夜马总统与方案小组开会后,决定将所有卷证注销机密。

据了解,方案小组成员除詹春柏外,还包含总统府副秘书长高朗、总统府政风处长谢建财、总统府约聘法律顾问宋耀明等。马总统指示尊重司法、不影响司法、全力协助司法,并以「发现事实,查明真相,就事论事,勿枉勿纵」为最高原则。

詹春柏昨天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此一决定。他强调,总统府调阅相关数据研究后,认为相关卷证并未涉及机密,注销机密合乎国家机密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因此将国务机要费相关数据共五类,全部注销机密。

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表示,采取注销方式,「是因为我们认为这些数据,完全不构成绝对机密,甚至连机密都不算。」他指出,依照国家机密保护法,绝对机密适用于「泄漏后足以使国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损害之事项」,国务机要费相关卷证不符合构成要件。

王郁琦指出,大法官会议释字第六二七号解释,确认了总统的核定机密特权,但有权的是总统职位,并不单指前总统陈水扁,当初总统有权核定,现在总统当然也有权注销,因此由现任总统注销前任总统的机密核定,并没有适法性问题。

他表示,马总统授权詹春柏与方案小组成员,逐一视图相关卷证,「确信没有任何一样东西,符合机密的定义。」他指出,总统府提供的单据自始即不涉国家安全,不能算机密;检方笔录因为非总统府主管事项,总统府无权核定为机密,因此所有数据全部注销机密核定。

王郁琦强调,府方只针对数据是否应核定为国家机密,依权责做出决定;至于陈前总统夫妇的司法案件,应由司法机关审理,府方不表示意见。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