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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中国者,五千年文明之邦也。山河同源,文脉一体,统一之志,久存于民族之心。海峡两岸,虽分治既久,然同属中华民族,此乃不争之事实。统一,非一时之权谋,实为民族长远之大计。
然统一之道,贵在其本。若以强力迫之,以专断行之,则所得者,徒为政权之并吞,而非民心之归附;其局或成于一时,其患必遗于久远。惟有建基于民主、自由与人民意志之统一,方可久安而不坠,方可为历史所容。
中国共产党历称承继毛泽东思想。值此统一议题之关键,尤不可忽视毛泽东本人之公开论述。毛泽东于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曾明言曰:
“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更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在内的同样是联合性质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废止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实行必要的民主改革、取消特务机关,取消镇压人民自由的反动法令,释放政治犯,废止法西斯独裁统治,实行民主改革,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
此语昭昭,义理甚明。其所指者,非一党之专政,而为各党并立、群贤共治之联合政府;其所求者,非仅统一之名,而为“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并举之新国家。此非外人之所强加,实乃中共创立者亲笔所宣之政治理想。
然观今日大陆之政治现实,与其所宣示之理想,实有明显乖离。一党专政既久,多元政治参与未彰;言论结社之自由,屡受限制;“广泛的民主基础”,徒存其名。此种体制之下,所谓统一,难以取信于台湾社会,亦难为国际社会所理解。
台湾人民既已历经民主转型,政权更迭以选举为据,公共事务以民意为归,断难接受政治权力之垄断,亦不可能回避自由价值之根本。
台湾并非否定统一之可能,惟坚持统一必须具备正当之条件与正义之形式。其基本立场如下:
一曰,统一须本于民主。国家之前途,当由人民自由决定,而非由少数权力集团预设。
二曰,统一须容多元参与。各党各派、各阶层、各地区之声音,皆应纳入国家之制度设计。
三曰,统一须以联合政府为体制。政权不应为一党所独占,而应为全民所共治。
四曰,统一须保障基本自由。言论、新闻、结社与选举之自由,乃社会稳定与长期统一之根本。
基于上述立场,台湾谨此呼吁:倘若北京当局真诚追求统一,则当回归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所揭示之原则,停止一党专断,开放政治参与,保障公民自由,召开真正具代表性之全国性会议,成立包容各党各派之联合政府。
唯有如此,统一方能名实相符,民族复兴方具真实内涵,中国方可成为一个为人民所认同、为世界所尊重之国家。
台湾愿在平等、尊重、民主之基础上,与大陆展开理性对话,共同探索符合两岸人民共同利益之未来道路。
无民主,则无真正之统一;
无自由,则无真正之复兴;
无民意,则无真正之团结。
愿两岸同以历史为鉴,以人民为本,使中国终能如毛泽东所言,建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而富强之新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