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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近日向全国人大提出了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中关于取消国家主席的内容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应与质疑。国内网站上,“劝进”、“登基”、“袁二”等都成了敏感词。
不难看出,这个为习近平量身定做的宪法条款是为了让他在5年后任期结束时打破惯例继续掌控最高领导权。网络上,绝大多数的批评都把矛头指向习近平学袁世凯称帝,开历史倒车。
当然,也有为习近平开脱的言论,认为习上台后大力反腐,成绩卓著,为保持目前的良好局面,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让习总到期后继续连任没什么不好。
结束领导干部终身制是邓小平提出并亲自实践的,可是别忘了邓小平还有一句话: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那么,如果习近平5年之后真的能继续“抓老鼠”,有什么不好呢?
所以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不是修宪,而是这个宪法修改后对中国社会是否能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另外,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谁有权利决定修改?怎么修改?
为什么一个修宪的建议就能掀起如此轩然大波呢?明眼人都知道,中国中央的“建议”实际上就是命令,红头文件早就拟定好了,人大的橡皮图章盖一下而已。再者,“国家主席”算老几呢?在党领导一切的国度,党中央的主席兼军委主席才是正真的太上皇,党章高于宪法,所以修宪只是政治游戏里的一个程序,无需认真。
因此,可怕的不是习近平是否继续留任,而是这种由一个党派来决定选法内容,党国不分,党大于国的政治架构。
宪法不是不可以修改,如果真的有必要修宪,可以参照国际惯例。中国没有议会,那可以公投吧?何不来一次全民公投,让真正的人民来决定习总是否应该5年之后继续做“人民共和国”的伟大领袖。否则,让一个党来决定怎么更改宪法, 这不是修改宪法,而是强奸宪法。
如果为了这次修宪而开中国全民公投之先河,那也算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