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六四都过得不平静,一晃四分之一个世纪过去了,25年, 足以让一个哇哇啼哭的婴儿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体魄有智慧的青年,那么作为一个从25岁到50岁的中(老)年人,我们的智慧是不是也能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成熟呢?
很可惜,年复一年, 我们在网上看到的绝大多数都是非黑即白的一元论,然后就是没有底线的攻击和谩骂。
这是何等的悲哀,六四什么时候成了某些人为获得道德制高点和心理宣泄的“消费品”?或是成了攻击昔日“政敌”的炮弹?相互的谩骂,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的思维是六四所要争取的“自由”吗?
25年过去了, 我们能不能静下心来心平气和地探讨一下这个历史悲剧的根源,总结一下教训, 反思一下自身的缺失,有能力的话能否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和思考呢?
首先,“六四”是一个广义的称呼,我们有必要把“六四”分成至少3个阶段:改革呼吁,学生运动,军队屠杀。我认为,对于第一和第三项,基本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中国必须改革,屠杀生命天理不容。当然,个人有自由保持自己的观点,我们允许不同的声音,但是一定要统一别人的思想是徒劳的,没有丝毫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需要探讨的,是在当时全国的改革呼声下,尤其是针对官倒和贪腐而引发的大规模学生运动的发展,对这个过程的分析,可以对中国社会今后的文明进程并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
和任何一个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一样,六四学生运动起因也是对现实的不满并期望政府进行改革。但是不同的是,六四是由纪念胡耀邦而慢慢演变成一个无法收场的全民的轰轰烈烈的,必然和偶然混杂一体的群体事件。由于发生的太突然,加上起初政府的无能,不作为甚至内部派别借助学生的幼稚作为砝码来争取自己的政治资本,使得六四的走向越来越往一个不可知的深渊中滑行。
不可忽略的是,学生自身的素质和对民主的领悟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反思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当时的社会精英与有影响的知识阶层却没有发挥自己的作用,学生没有一个明确的导向,缺少一个具有智慧的领导层和指导思想,这就把运动引向了于初衷相反的方向。
可以对比一下百年前的五四,如果说五四是民主的启蒙, 六四则是推动民主的尝试。但是六四失败了,断送了当时已初具规模的开明和自由,并使贪腐进一步加剧与蔓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社会还需要更多的启蒙,民智仍需开启,德先生和赛先生还没有深入人心。
再看看五四的领袖人物:陈独秀、胡适、李大钊、鲁迅、蔡元培、罗家伦、傅斯年、段锡朋……;六四有谁呢?充其量也就是方励之、刘晓波,至于柴玲和王丹之流,简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之辈。
毫不奇怪,学生运动到了后期用北京大学教师梁晓燕的话说就是“有纯洁的, 有恶心的,交织在一起”成了“年轻人的狂欢”,大多数学生迷茫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接下去往哪里走,似乎只有把政府和自己放在“对等”的地位,你死我活才能达到目的。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只有我不许别人做什么,我才能把我要做的事做成了。”
用这种思维能做成吗?设立封锁线不让愿意复课的同学回去上课是民主的信念吗?非要政府答应条件否则誓死坚守广场是一种理性诉求的精神吗?
当然,要求20岁出头的娃娃们一下子懂得民主的含义并不现实,但是当时的知识精英呢?你们上哪里去了,你们都做了些什么?可以说,六四惨剧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精英(如果有的话)的失职,是中国知识界的耻辱。
反思六四,中国知识界应该带头反思。其次,眼下部分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所谓当年站在学生一边支持民主的人,也应该反思自己是否利用了幼稚的学生做炮弹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
这样说,绝对不是在为政府开脱,利用坦克机枪对付平民无论如何是要受到历史的审判的。但是,眼下要求政府为六四平反也是极为短视的表现。因为“平反”本身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和皇权思想,和封建时代帝王的“罪已诏”是一丘之貉。乞求“平反”也就是企盼一个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凡事要由青天大老爷说了算。大老爷错了,他自己来个“罪已诏”,P民们就三呼万岁,感激涕零了。这,是奴性的潜意识流露。更重要的是,同一个政府没有资格来平反。
那换一个政府呢?我们更要小心新的政权借用平反来为自己捞取民心,捞取资本。当年的四五天安门事件的平反说穿了就是邓小平为自己巩固权力的一个砝码,根本没有在法律上清算杀害平民的反人类罪,更没有制订相应的司法条文来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所以,仅仅13年后,同一地点,几乎同一时间发生了相同的悲剧。
所以,如果不跳出用行政平反解决历史问题的思路,中国就逃不出周而复始的历史怪圈。“反右”平反了,“文革”平反了,谁能保证中国不再重现这样的灾难?
法制,是民主的基础,更是一个社会走向文明的保障,对于64真正的有所作为,是在中国真正走上法制的时候,动用法律程序对64做出客观完整的审判,这个程序可以和政治无关,仅从法律和人性的角度,像纽伦堡大审判那样对一切反人类的罪恶做出法律上的评判和惩治。甚至,法制的意义可以不在于审判“人”,而是把重点放在“罪”上,这样就可以避免把所有责任一股脑地推给个人,而忽略了“平庸之罪”的普通人性中的“原罪”。
“平庸之罪”可以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每一个人也可能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所以我们在悼念学生的同时也应该悼念牺牲的军人们,爱,是没有界限的。同理,恨,也没有必要波及无辜,六四除了射杀无辜不容置疑之外,其它一切都是可以,也是应该讨论并吸取经验教训的。所以对64是个“试金石”的说法要谨慎,更不能将其作为照妖镜四处乱照。
我同意天安门母亲提出的基本诉求:真相、赔偿、问责。
如今,我们离开事实真相还有相当的距离,六四发生的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冲突的双方仅仅是学生和政府吗?对付学生为什么把坦克开到大街上?执政党内部派系斗争充当了什么角色?学生是不是那布满阴谋的棋盘上可怜的棋子儿?
问责,不仅仅要追究谁下令开枪,更要追究不顾学生死活,硬把学生往死亡边缘推,造成“血流成河”效果的幕后推手们,也要反思若干年后还要鼓噪“到广场去,到大街上去,让茉莉花开遍全中国”的狂热心态。我庆幸茉莉花革命在中国无疾而终,否则一定又是血流成河。毕竟,生命是最为宝贵的。历史已经证明,中国的进步只能靠人民的觉醒,靠人性的萌发,靠自由、人权和法治的彰显,靠文化的渐进改良。
说到赔偿,我还是认为赔偿不应该由政府动用国库里纳税人的钱,因为六四的直接责任在于当年的执政党。赔偿首先应该通过法律程序决定每个受害者应该得到的赔偿金额,再乘以受害者总数,将这一数字除以当下所有共产党员的总人数,这,就是每个共产党员应该缴纳的一份“特别党费”,每一个党员都应该记住:为了不让悲剧重演,监督自己所信仰的政党,是自己肩上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经历了那场惨剧的普通人来说,我们不但要重温历史不忘历史,更要让如今40岁以下的人知道我们历史上还有这样一幕,我们不能只限于喊口号的层次,而要让自己知道的事实传承下去,同时多做一些有益的思考,成为历史前进的推动者而不是路边的鼓噪者和幸灾乐祸的看客,这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人的使命,也是我们每年纪念六四的意义。
该文有不少亮点。
(1)把六四分为三个阶段。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可以把事情看得更清,更透。这三个阶段,事态的发展方向是完全不同的,不可同日而语。只要这样看清、看透了,才可能真正从中学到点什么。
(2)提倡跳出要求平反的小平民心态,从法制上来看问题。
只有跳出这样的心态,才能真正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总是指望“包青天”来拯救,而不是寻求法律的保护。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人,才能真正做个大写的人,哪怕是小老百姓。
(3)指出社会精英和有影响的知识阶层身上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任何社会要保持不断进步都离不开这样的推力。西方社会这一点尤其明显。可惜现在的中国缺乏合适的土壤,很难培养出真正的精英。据我所知,当时也是有社会精英试图引导学生走向理智。但学生一是太不成熟,二是有的“学生领袖”私欲重于公心(个别的可能根本就没有公心),故无法引导。
我也特别赞成天安门母亲的诉求:真相,赔偿,问责。这是经历了生命洗礼的思想结晶。
可惜,如此文这样的好文章太少了。也是中国人的一大悲哀。
最后说一点不同意见:赔偿之事由共产党来承担好像有点不伦不类。我的感觉,国人经常把党和政府的概念混淆起来,当然这也是因为现在的中国就是党政不分的体制。正因为这样,要真正实现法制,就要改变这种体制,而这必须从观念的改变开始。如果责任在党,那么这个党就该下台,不是吗?而治罪,我的意见,还真要追溯到个人。不这样,难以实施真正的法治,社会也难以进步。
严厉。那个国家的公权力都是不能容忍这种行为的。
明知故问,还是真不明白?五四时代,中国的知识和精英阶层虽然与欧美比较仍然是小儿科,毕竟有幼儿园小班毕业的了。中共统治四十年后,哪里还有什么知识界和精英!
中国比不了东欧,压迫也能压迫出精英来。在中国,紧着培养都造不出几个有头脑的来,再结接长不短大棍子往死里打,基本就都变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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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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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如果人民手里有真正的"选票",那么人民对政府的不满则会通过民主的渠道达到及时有效的表达,问题达到解决,也就没必要去天安门绝食受罪了,就不会有六四悲剧。
即使手里没有"选票",但如果人民手里有"枪,那么,邓小平在动武之前会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将会成为当时解决问题的共识,从而避免流血,也就不会有六四悲剧了。
六四悲剧令人思考美国政治生活中的"票和枪"的相辅助相成的辩证关系,及其对美国的政治稳定长治久安所起的重要作用。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个网友是这样解读赖斯的话的:”作为公民,当政府不能保护你的时候,你拿什么自卫,当政府侵害你的利益的时候,你拿什么抗议!这句话说的好,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自卫的权利,美国公民有枪,那就是狼,而我们就是羊,因为我们没有可以自卫的武器,一个政府对待狼和对待羊的态度是不会一个样的".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说实在的,在一个有信心让她的公民持枪的国家,你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去用枪来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为你有那么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讨说法。
张国焘不肯出狱,后来官方备了一桌丰盛的酒席陪礼道歉才将他请出监狱。
六四学运的主体学生基本都是草民。
北洋政府愿意妥协、而人民政府和军队不肯妥协,所以结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