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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成为道具

(2013-09-24 09:40:19) 下一个

 

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应该说合情合理。但是,很少有人能事先猜中这个结果。不奇怪,中国的法律本来就是忽悠人的电视剧,这场戏怎么演,总导演说了算,当法律成为道具,法官甚至嫌犯充其量都就是演员。

如果就贪污受贿来说,薄熙来的无期比起陈希同的16年和陈良宇的18年要冤枉的多,可是薄大人还有一个滥用职权罪,这滥用职权就不好说了,小到打个招呼的关说,大到杀人灭口,犯上作乱,就看导演是啥意思了。

不巧,薄大人的滥用职权是属于最高档次的。薄大人可以把权力滥用到威胁总导演的地步,这等人还能让他有咸鱼翻身的机会吗?

当然不能,总导演是不答应的。

不过话说回来,时代还是进步了,总导演不是终身制。当年刘少奇被总导演分配了一个叛徒内奸工贼的角色,就一直演到死了。如今,总导演要是换了人,这无期可以变成有期,还可以变成保外就医,甚至无罪释放。

“无期徒刑”在咱那儿是一个可伸可缩,可大可小的变形金刚。奇妙无穷。

今天得知,薄大人不服判决,已经上诉,看来这场电视剧大有朝连续剧的方向发展。

咱先耐心等着,同时关注一下海峡对岸的另一场大戏。

主角是王金平,总导演兼演员是马英九,特侦组、考纪会友情出演,其它路人甲,路人乙不一而足。

总导演给王金平分配的角色是“关说”,当然,王扮演这个角色是相当有经验的,但是这次总导演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而且在主角不在场的情况下硬性指派了这个角色。当然特侦组事先做出提议,总导演里马下达命令,考纪会不失适宜地附和,完美配合。

令人不解的是,大陆这个披着“依法治国”外衣的尚且能拿法律做道具演戏,台湾这个民主国家却对这个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法不依,仅仅施以家规。(台湾《公务员服务法》第15条规定“公务员对于属官不得推荐人员,并不得就其主管事件,有所关说或请托”。)

法律问题法律解决,总导演为何不遵守?反而在演员没有到场时就下令开机,况且人家考纪会答应友情出演了,你连一个小时都等不及,先把调调定了,人家只能有一句台词:开除党籍。然而,在关说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的社会里,法律又能耐其何?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关说都无人过问,偏偏对王金平严惩不贷,说马英九不徇私情,大公无私惩治腐败,我不信。你信吗?

好吧,既然按家规开除党籍,就内部解决吧。可主角到场之后,先大展演技,感情戏总有人看的。“党就是我的亲娘啊!”“俺是永远的党员啊”,这台词儿不用教的。自打委员长那时起就印在脑子里,融化在血液中了。

对了,道具不能忘了,拿出法律来申请一个“假处分”。娘还是咱娘,孩子没了娘,奶就没得吃了。这是咱党的规定。

这道具就是厉害,总导演都没辙了。自然,道具人人能用,总导演也该出手了。

奇怪的是,总导演不用法律来证明主角关说了,却用法律来抗告假处分——我的决定没错!如此颠倒主次真叫人不知所以然。

当法律成为道具的时候,它只能为装扮人服务,“正义”“公正”也就是一个美丽的传说。

今天又看到那个因“散布谣言”的初中生终于获得的自由,这捉放曹的闹剧也是将法律作为道具,中国特色也。不知各位是否注意到,前阵子海峡那边也有一个高中生,只因喊了一句“马英九下台”,就被逮捕,在局子里警察谆谆教导:好好念你的书,别关心政治。

是人,就和政治脱离不了干系。中国人对于政治的热情尤其高涨。奇怪的是,在大陆,将老薄绳之以法虽然也是彰显正义,但是众多的薄粉还在为偶像喊冤;而对岸的马英九反腐却导致自己民调一落千丈,民众更号召本周日带着破鞋包围国父念馆,马英九因害怕民众丢破鞋居然推迟了国民党全会。

呜呼!中国的法律,何时你才能展示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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