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茴香豆的“茴”有几种写法?

(2011-11-22 13:44:34) 下一个




孔乙己炫耀说,他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草字头下面分别是回、囘、囬、廻。其实,如果把民间“约定俗成”的“茴”字加起来,远不止四种,有人统计过多达21种!不奇怪,民间的“寿”字还有100多种写法呢!

文字单单靠民间“约定俗成,自然演化”可以吗?秦始皇可以用政令统一文字,英王James可以钦定圣经,太平天国和民国可以颁布“简化字”,怎么到了共产党这里,就是“独裁专制”、“造反有理”用行政指令强迫实行了呢?

事实是,政府没有武断的强行指定简体字,当年的原则是“述而不作”“选定”简体字,于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初稿)》并多次修改,还印发《汉字简化方案草案》30万份,征求意见,共收到全国各界来信和意见书5167件,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20万,其中赞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人数占97%(见《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当然,我们仍然可以批评简化字,但是同时我们不能忘记,政府在推行简化字的同时还规范了一大批异体字,(同仝、够夠、减減、村邨、并併並、污汙汚、 烟煙菸、携擕㩗攜㩦、侖崘崙,羣群 、秋秌、和咊、飄飃等等),难道这个做法不该肯定吗?非要让一个“茴”字有几十种写法才叫“尊重民意”?

现在通用的简化字究竟好不好?这本来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你喜欢“從”我喜欢“从”;你喜欢“筆”,我喜欢“笔”;你喜欢“淚”, 我喜欢“泪”,有什么不可以?

至于那常常被人们指责的18个字(厂产门亲余尸飞选道志爱义面涌云儿仆后)也并非一无是处,说它们“割裂了传统文化”、“破坏了汉字的逻辑关系”实在是危言耸听。况且,这18个字没有一个是共产党政府的发明。

我不想争论繁简的优劣,我尊重任何喜欢阅读使用繁体字的人,但是,我不希望任何人借文化议题不顾事实而为政治服务。

众所周知,文化的载体是语言,语言又不等同于文字。换言之,船可以载物,至于船用木头造还是用玻璃钢或铝合金制造都能起到一样的作用。日本曾长期大量使用汉字,但是日语是完全不同于汉语的一种语言。

同样,中国文化的传承在于汉语,这与汉字用什么形态没有任何关系。尤其是在电脑时代,任何一部古籍都可以在几秒钟内用电脑自动进行繁简对换,繁简共存,何虑之有?

要说对文化的割裂,“祸首”应该是白话文,今天人们阅读古籍的困难不在简体字,而是通晓文言的人越来越少了。怎么不见有人骂白话文,单单就和简体字过不去呢?是不是凡是共产党提倡的我们就该反对?!政治挂帅的思维何时休?

其实,说共产党创造了简化字实在是对历史的歪曲,汉字不管是由简入繁还是由繁入简都是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历史上多次的文字改革都是在自然演变的基础上经由专家的审定推而广之的。

1956年以来正式推行的简体字大多数古已有之,有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刘复和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钱玄同的《简体字谱》(1935年)等为证。《简化字总表》第一表350个字、第二表132个字,共482个字。这其中388个字的来源,发现汉代和以前出现的有111个字(占28.61%),三国到唐代出现的有55个字(占14.17%),唐代和以前的合计有166个字(占42.78%),宋代到清代出现的有175个字(占45.1%),清代和以前的合计有341个字(占87.88%),民国时期出现的有46个字(占11.86%),民国和以前的合计有387个字(占99.74%),1949年以后出现的仅有1个字(占0.26%),这个字是“体”字,“人之本”的“体”,难道不比“體”更合理吗?

再看看王羲之的《正草十七帖》,有多少“简化字”?“书圣”难道也是破坏文化的罪魁祸首?

要说繁体字的“内在逻辑”,连汉语都缺乏逻辑,把逻辑往繁体字上硬套,能说明什么?看看是“姦”有逻辑还是“奸”有逻辑?没办法,谁让咱们的“传统”不尊重女性?连小偷都是女的(媮),岂有此理!

谁能说说“晝畫書”有什么样的“逻辑”?且不说如何区分它们。

生命在于运动和发展,语言文字也不例外,文言文时代,汉字字体繁琐,但文言语体简单;不过文言极容易造成歧义,且难以理解,所以发展到白话文,就成了字体简洁,语体繁琐的局面。但是白话文虽然在语体上繁琐,语义则更清晰明朗。

白话文以双字组词,比如“面”一般说“面食”、“面粉”、“面条”、“面包”,但这些食物并不一定要用“麦”来做,连毒品还被称为“白面”呢,一定要让“面”依附于“麦”没有道理嘛。

再说“爱”,现在我们常说“爱心”、“爱情”、“友爱”等,这些“心”“情”、“友”不正进一步解释了不同的“爱”吗?“爱”这个字本身有没有“心”没有什么太大的妨碍吧?有教中文的朋友说简体的爱字可以这么理解:用手(爪)给朋友搭一个避风雨的屋子(冖)。

总之,你如果喜欢简体字就能说出它的100种好来,同样,你如果喜欢繁体字也能列出简体字的100种“荒谬”来,这不是我们要争论的。

下面,我想就吮露鶴先生《簡體字的荒謬和真實》一文中的一段加以分析,就有违事实部分和鹤兄商榷。

漢字簡化新體,為五十年來一簡再簡的結果。這所謂「文字改革」,是旷古所未见的文字改造工程,实乃造反有理的文字文革,完整文字体系的破坏摧残。

汉字简化,远不止50年,共产党之前的太平天国,大清,民国都有汉字简化,“旷古未见”实在言过其词,更和“造反有理”毫不相干,简体字绝大多数自古有之,所以谈不上是对完整文字体系的破坏。

“从来文字之改革,无论中外,如秦皇统一文字,英王钦定圣经,都是交由学者专家,从俗择优。然此简体新字,一改文字约定俗成之自然演化规律,用行政命令,拿汉字横加替换、删省、变形、推度、新造,不仅外表看上去面目已非,更是汉字中那形义互为表里的体系间架,应声之坍塌!

56年的简化字也是由专家学者审定,你不能否认王力、朱学范、吴玉章、吕叔湘、季羡林、林汉达、胡乔木、胡愈之、陆志韦、叶圣陶、叶籁士、聂绀弩、罗常培这些人是语言文字的专家。况且,这些学者所作的也仅仅是归纳总结,所公布的简化字只有一个是新造(体),要责怪简体字“面目已非”,怪王羲之,怪钱玄同,怪国民党也怪不到共产党啊!

“仅上述几桩案例,已足见同音假借任行归并之下,新字脱离母体,形难表意,音同义混,错误表音甚至不再表音,音形皆损。文革十年浩劫,殃及不只一代而是几代人。”

简体字56年公布,“十年浩劫”始于66年,关公何以战秦琼?要说“形难表意,音同义混,错误表音”,看看“從”“从”;“筆”“笔”;“淚”“泪”;“进”“ 進”……,那些字更合理一些呢?

“文字文革之浩劫,已逾半世纪,更是百代文脉之自残,以后中国人再也无能力正字正解,通读古典文献了

又是言过其词了,以后中国人再也无能力正字正解,通读古典文献了?就是因为简化字吗?今天能识汉字的成年人谁不能阅读繁体字?不通古籍的原因在于白话文吧?看来我们该提倡恢复之乎者也才是正题啊!

“欲亡其国,从根本上须灭其文。汉字文化圈中,法国殖民主义者,硬派给越南人拉丁文拼音,日本侵略者改韩人用汉字之习推行谚文韩字,而自己却仍保持吸收汉字融入日文中,用心更为险恶。而我们呢?是自己来改来革汉字之命,自决一己之文化慧命了!”

汉字被灭了吗?简化字把繁体字消灭了吗?我们今天要注意的是随处可见的英文(DVD ,WHO,CEO,MBA,CPU)和洋泾浜(伊妹儿,克隆,艾滋病),这才是汉语真正的敌人,以简化字为敌,是不是吃饱了撑的?

至于说那被简化的18个字是“当下社会的现实”,这说明了什么?当下社会的不堪是简化字造成的吗?恐怕那都是为达到一个目的而生搬硬套上去的吧?如果当下社会现实真的和简化字有什么关联,那简化字可太了不起了,居然有预测历史的功效,太神奇了!

民国时期的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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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进步 回复 悄悄话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剑吼西风 回复 悄悄话 这个证据显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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