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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大灾难,对中国人的心灵和社会产生了难以弥补的创伤,这毫无疑问。但是,有一股思潮我是不能认同的,比如一谈到当今的道德滑坡和腐败社会现象,有些人就把文革拿出来说事——“都是文革造成的”!
今天看到有媒体报道:《禽兽不如!华裔女子竟纠党雇凶杀父弑母》。 文中写道:“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孝道,什么时候孩子变得这样不孝了呢?这是从文革开始的。文革鼓吹阶级斗争,提倡老子揭发儿子,儿子批斗老子,有多少父母被自己的亲生儿女所背叛? 如今长大的这批孩子,很多人的父母是从文革走过来的……。”
我真的佩服作者,此人不但联想能力超人,而且还回到了文革的老路:“老子反动儿混蛋”。
“杀母弑父”是从文革开始的? 那这“弑”字也是文革的发明?
《新华字典》:弑——古代指臣下杀死君王或子女杀死父母。“古代”,看见没有?这种罪恶自古有之,虽然我们标榜“百善孝为先”。
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左传·宣公十八年》;放弑其君则残之。——《周礼·大司马》;君臣未尝相弑也。——《礼记·明堂位》;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孟子·梁惠王上》
看看,不但自己的父亲,哪怕是“君”,为臣者也照杀不误。“忠”到哪儿去了?“孝”又何在?
要具体的事例吗?
楚成王被长子商臣所杀,冒顿单干杀父,宋文帝被太子刘邵所杀,隋炀帝弑父杀兄,唐安乐公主弑父,西夏太子谋杀夏景宗李元昊,雍正帝胤禛谋杀清圣祖玄烨……。 皇室如此,民间更多的不为人知罢了。
奇怪,在如此推崇“孝道”的中国似乎应该儿子对老子恭恭敬敬,至少“杀父”的案件比世界其它地方少才对啊?英国学者韦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在《世界史纲》( The Outline of History, Being a Plain History of Life and Mankind)中说:“中国人尊敬前辈的说法被夸大了,中国皇帝中杀父的罪恶比波斯统治者中更加常见。”
为什么?是对权力的欲望使然。虽然为夺权而杀父世界各地都有,但由于中国古代权力集中程度远远超过西方,父王对于子女的压制更加严酷,而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又多产,竞争激烈,于是中国古代君王家子弑父事件屡见不鲜。
如果杀父夺权是对专制高压的反叛,那民间的弑父杀母则是另一种反叛。
近来,不断有这样的恶性案件曝光:
常熟:16岁少年酒后残忍弑母藏尸衣柜
广东中山杀父弑母分尸
留日学生机场刺母
初二学生伙同同学杀母埋尸
加国华人女子雇凶杀父弑母 禽兽不如
京一女子铁锤杀母自称不后悔
偷尝禁果被发现少女怒而杀母
13岁女持3刀恐嚇杀母
……
这是为什么?下面这个新闻标题也许能揭示一些本质:
《澳洲华裔高材生残忍弑母,曾被要求事事成功》
是不是华人家长“望子成龙”的做法造成了子女的反叛?也有媒体对浦东机场留学生刺母案这样分析:
由于金钱纠纷而引起的暴力行为,也不是空有先进的教育体制就能够避免的。……如果说那位母亲不是仅靠7000元一个月的收入支付留学的费用,如果这位母亲不是那么溺爱自己的孩子,让他能够自己真正独立的养活自己,也许今天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事后,这位肇事者对自己当时的惊人举动也充满了感慨和无奈,不应该被无限的夸大和扣上罪名,这样对当事者都是很不公平的。
是的,望子成龙,过度溺爱是这一惨剧的根源,和某一教育体制没有直接联系,和文革更沾不上边。
那么,提倡“孝”就能解决问题吗?
历史证明,不能!
“孝”,本质上是一种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它不是以人性为基础的,更不是“善”的最高象征(百善孝为先)。
有人拿出二十四孝的故事来指责当今的“不孝”,什么孝感动天,亲尝汤药,啮指痛心,百里负米,芦衣顺母,鹿乳奉亲……,可我们怎么忽略同样的“孝”举:躺在冰面上求鲤、亲口尝父亲大便、70多岁躺在地上装疯卖傻博父母欢心、担心蚊虫叮咬父亲就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更有甚者,为让母亲吃饱就活埋自己儿子的“孝子”!可见,传统的“孝”中根本没有“人人平等”这个概念,只要父母舒服了,儿女的牺牲是天经地义的。我们一方面“敬老”,一方面可以“易子而食”。如此物极必反,哪有不反叛的道理?
没有现代文明中人人平等,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没有认识到对弱者和幼儿的同情、怜悯于爱护是“善”的本质而空谈“孝”的“善”,即使每个中国人把二十四孝当圣经来读,也不会避免杀母的悲剧,充其量杀母的儿子少了,埋子的郭巨却更多了。
顺便提一下,传统社会里杀自己的儿子并不犯法,尤其是当儿子犯了不孝的“忤逆”罪。而犯了“忤逆”的“逆子”是要被“剥皮揎草”、“磨骨扬灰”的 。
好了,看到这里一定又有好多人不爽了:你又拿传统文化说事,美国不也如何如何,人家的那个什么普斯还杀了父亲和母亲结婚呢!
好,我就替你来说说“人家”。
学者孙隆基曾撰写了《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无情的鞭挞。你是否知道孙先生也写了一本《美国的弑母文化:20世纪美国大众心态史》?
孙先生认为:美国文化崇尚个体自由,而母亲于子女的亲密培养了子女的依赖性,这就严重威胁了个体的独立。个体要全面确立自己的存在,就必须与这种依赖感彻底断裂,心理上“打倒母亲”由此变成美国式人格健康成长的成人礼。
所以,任何一种文化在发展过程中都会有某种形态的畸变。美国文化强调个人主体能动性,走入极端也就衍生出了一种“弑母文化”。
还有,美国枪支犯罪已经到了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问题在哪儿?制度?还是产生一这个制度的《宪法第二修正案》?如果这样,制度和宪法都是可以修正的。问题在于美国人崇尚自由,相信个人拥有枪支是对政府权利约束的天赋人权这样的社会文化!一旦这个文化走入极端,就产生了“枪支文化”,制度容易更改,文化是根深蒂固的。
文化,是一切社会的根,是本。反省自身的文化,在于找到恶疾的根源。不要去比较“我们只不过如何如何,人家如何如何”,也不要只怪政府,只怪制度,唯一深层的解释还是文化!
也许,这个帖子又要让许多人“失望”了,可有什么办法呢?我的血型就是那种有话就想说出来的,至于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大家的“一致叫好”我就不在乎了。有疑问您尽管提出来质疑讨论,比如说你不同意“文化说”,还是觉得都是文革的错,那我请你想想,文革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在中国发生?——这,又是一个深层的文化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