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随感——影视中对名人的刻画要家属同意吗?
(2009-04-04 12: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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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影星王宝强将在即将开拍的《为了新中国,前进!》中扮演英雄董存瑞。而董存瑞的侄儿董继先对王宝强来扮演自己的叔叔也点头同意。
这不禁让我想起电影《梅兰芳》。《梅兰芳》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完全可以拍成一部史诗性的巨作,可是由于导演陈凯歌的能力所限,更加上梅葆玖的条条框框,结果《梅兰芳》拍成了《梅葆玖他爹》。对于历史人物的刻画,最重要的是真实反映历史事实,公正全面地刻画一个人物,当然也少不了呈现当事人的正反两方面的特征。而家属难免带有许多情感色彩,会把当事人表现成高大全的形象,从而掩盖了历史人物的真实面目,甚至歪曲篡改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实。
作为影视作品的编剧和导演,必须对历史人物负责,对广大观众负责。当事人家属的意见可以参考,但绝不能左右影片的拍摄。这要求编剧和导演具有相当的专业素养,既要跳出家属们的条条框框,又不能“戏说”历史人物。
《梅兰芳》拍得不尽人意,这个教训要吸取。希望王宝强能把董存瑞演好,也希望雷锋不管是田亮还是其他什么人来演,都不要过分受制与雷锋的战友,真实的雷锋是怎样就怎样演。更希望今后有关历史人物的影视作品不要由家属们来“审查”,否则以后拍《毛泽东》,让毛新宇博士一折腾,不知道会弄出什么笑话来!
不过时下有些影视作品完全是恶搞形式,难免令家属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