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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咋总那么高兴呢?

(2008-10-22 13:41:34) 下一个

 

那天,为人父网友调侃我:“你咋总那么高兴呢?”继而宣布:“本坛特聘你为茶坛心理咨询师”。我乐得屁颠屁颠的忙问:“发工资吗?”人爹却王顾左右而言他。 

嘿,俺不是雷锋,赔本的生意俺是不干的,不过我倒可以回答为什么我总那么高兴。 

为什么不高兴呢?冠冕堂皇地说,活了半辈子,也就剩下一万来天了,过一天少一天,为什么不开开心心却要愁眉苦脸呢?你要说,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其实并不难,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体会吧。 

要开心,一半靠遗传,另一半靠自己的悟性。 

我以前在一篇短文中提到,我父亲是一个没有心事的人,里里外外大大小小的事都不放在心上,用母亲的话说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儿,他可以从家里杂乱的地上跨过去而不去为之烦恼。他茶杯放的位置不好,母亲责备他,他回答:就算掉在地上砸烂不就是个杯子吗,值得为此发火吗?嘿,他还有理!所以,随意木纳的个性让父亲很少有烦恼。 

我随意,但不木纳,不墨守成规,却懂得遵纪守法。如果要烦恼,我有理由比这儿的大多数人不开心,可是后天的悟性慢慢让我懂得,生活中许多事是无奈的,甚至是看不到希望的,昨天的一切都是历史,今天是上苍的礼物(所以英文叫present),于是我就做一个快乐的悲观者。 

快乐的悲观者就是让自己超脱红尘的纷乱,看轻小我,用一句电影台词来说就是“总把自己当根葱,谁拿你来沾酱呀?”——把自己看轻些,也就少了许多烦恼。个人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滴水,沙漠里的一颗砂。 

比如今天上班在公车上被一只高跟鞋重重地踩了一下,是反过来踹她一脚或是骂她没长眼还是把自己的脚移开?为此生气吗?不,看看人家也是一个美眉,保持一尺距离欣赏一下那明眉皓齿不也快乐吗?说到底,我算哪根葱呀,踩就踩了呗。  

其次,要开心,一定要有个爱好。高雅的琴棋书画写作烹饪、低俗的斗鸡摸鱼抓蟹打麻将样样叫你乐不思愁。现代人真幸运,一样不会的话可以上网!网上世界让你开心的事多老了去了。上网也有烦恼吗?那就看你怎么对待了。 

有网友问我常常有人和你作对你不生气吗?我说,不值得!

决窍还是:看低自己。 

我就是一个凡人,会失误,会犯错误,只要不犯法,问心无愧,何惧焉? 

比如有人指责我抄袭,我马上问自己:我做了违法的事了吗? 伤害了别人了吗?没有,解释一下就好,让他们去像发现一个金矿那样的激动发狂好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可以告诉你,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而且我展示给外人的常常只是光明的一部分,我也有阴暗的一面,也有见不得人的想法和主张,但我会尽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做一个有责任感的家庭成员。这个世界上谁都不比谁的道德高尚,挥舞道德棍棒的人还是歇歇吧。 

说到网络抄袭,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一个法律做出详细的规定,将别人的博文拿来张贴是不是就是像批评我的人说的“不能不经允许拿人家东西,那叫偷!”如此说来网上可是盗贼遍地啊。我自己开始上网的时候,的确无知,好久才弄明白“ZT”的含义,以后就没有随意张贴而不事先说明(偶尔也可能疏忽)。不为正式发表而是娱乐网友改编他人作品是否可以?我没有从中获利也没有伤害别人,所以我个人认为无伤大雅,除非你用法律和逻辑说服我。 

如果网络转帖是抄袭的话,本人也是一个受害者。不夸张地说,本人自从18岁开始正式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就被人频频“抄袭”。也许我幼稚或虚荣,认为别人在推广我的作品,我又没受伤害,别人传播我的思想,何乐不为呢? 

远的不说,近期的《戏说英语》、《竹笛声声奏华章》、《08回国纪实:见识一下五亿元的大水塘》等网文至少被几十个网站、博客“转帖”,许多版面根本没有注明原作者,有的转帖者甚至不但在标题旁写上自己的名字,还特意加上“原创”、“作者”字样。(比如:戏说英语作者范倍戏说英语“无逻辑”上海南汇滴水湖!回国见识了一下五亿元的大水塘 [原创]哈,又怎么样呢?我从把文章贴上网的那一刻起就准备好别人用来“传播”的,能让更多的人看到一篇文章不是更好吗?当然,我出版书籍,会在首页注明“版权所有,违者必究”,损失银子的事,我是不干的。与其有时间一个个网站的去“声讨”去解释把自己搞得愁眉不展,不如再写几篇文章或是出去散散步,上街看看漂亮姑娘多开心! 

当然,从法律角度看,网络贴文和发表印刷品或学术论文是不一样的,亟需一套严格的法律条文来规范,比如不经原作者同意,仅仅zt是否能算偷窃?有了规范,也免得现在有些过份小心的网友每每诚惶诚恐地宣布“再次申明这些文字和照片都不是我的原创”,何必呢?上网图个快乐,搞得像文革期间的思想交代多没劲啊。 

还有,有一批人常常就我写的政论文章破口大骂,以至于到了文革时期武斗的边缘。我生气吗?不!我照样谈笑,照样写作,照样忽悠。那些无耻的低级粗口,就当是一个P给放了!还是那个底线:我说的那些话犯法了吗?也许我“侮辱”了某些人眼里神圣的“党妈妈”和德高望重的“领导人”,可是我有这个权利!除非这儿的法律禁止我这样做,那我甘心受罚。 

其实啊,人生中快乐是最重要的,和别人过不去也是和自己过不去,你老是盯着别人的一言一行,动辄恶语相骂,难道自己心里就舒服了?要知道侮辱他人的人其实自己很愚蠢,弄不好就自取其辱。 

听说过这么两个故事: 

1. 甲男见乙男剃了光头,欲戏之。摸其光头笑曰:“真滑爽,像我老婆的屁股!” 乙男微微一笑,自摸光头作陶醉状,“嗯,就是就是,感觉和摸你老婆的屁股一模一样!” 

2. 一日,歌德在公园漫步。不料,在一条小径遇到了一个曾把他的所有作品都贬得一文不值的批评家。这条狭窄的过道,只能通过一个人。他们面对面地相遇了。那个批评家十分傲慢,他头一昂说:“对一个白痴, 我绝不让路 !” “我却恰恰相反。”歌德微笑着,马上站到了一边。

你笑了吗?那好,祝你 

好好生活,

天天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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