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11)
2008 (219)
2009 (121)
2010 (101)
2011 (161)
2012 (183)
2013 (99)
2023 (1)
2024 (1)
照片上这位美丽端庄的女性对于 40 岁以下的人来说一定十分陌生了。她的名字叫张志新,33 年前的今天,她被枪毙了。后来这个案件虽被平反,但当时的说法是她因文革中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杀害,并在临刑前被残酷地“剥夺了说话的权利”。
一个人说话的权利怎样才能被剥夺呢?请看日后被披露的真相: 1975 年 4 月 4 日 凌晨,一声凄惨的声音划破了黑漆漆的中华大地。一个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疯女人,被几个彪形大汉按倒在地, 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 疯女人的喉管,四溅的血液抛向空中。疯女人因剧痛而凄嚎,因剧痛而咬断了舌尖。一个参与行刑的女警察目睹这惨不忍睹的暴行,竟也惨叫一声,昏厥过去。
张志新又是怎样“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呢?再请看她最重要的“罪证”:
“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 1958 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明白了吧?张志新毫无疑问地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那时,她的女儿曾林林 12 岁,儿子曾彤彤 3 岁。两个孩子还被迫参加了一个犯人家属的“学习班”,期间,法院的人要她在一份“笔录”上签字并按手印: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
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 ( 由 ) 政府处理。
……
当张志新被害的细节被揭露出来后,引起了一场“娘杀孩子”讨论,同时引出了 “谁之罪”的全民“天问”:割喉管人是无罪的,押打张 志新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传部那些揭发张志新的人都是无罪的……因为都是在执行上级指示、“中央精神”,听共产党的话,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那么,到底谁有罪呢?
今天,在各种纪念活动中,张志新这个名字被忽略了。许多人自然对她不甚了了。无论如何,张志新是无罪的,她是现代中国思想的先驱,民主的先锋,妇女的骄傲!
谁有罪?!
不知道那个为共产党唱赞歌的老糊涂李敖可曾听说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对此,李敖是不是也有话说呢?
把带血的头颅,
放在生命的天平上,
让所有的苟活者,
都失去了 —— 重量。
张志新,我永远记得她.
另外,我是40 岁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