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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条生命换来的思考

(2007-04-18 12:12:09) 下一个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枪杀悲剧震撼着每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的心。 那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顷刻间化为灰烬,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这就是民主自由的代价? 

许多人在思考,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场悲剧?其实我们不必责难韩国人,也不必庆幸凶手不是中国人,毕竟卢刚杀人案还让人记忆犹新啊。如果由美国人借此仇恨亚裔人,我们可以给他讲“桔生淮南为橘,桔生准北为枳”的故事。那么淮北之土为何让桔成为枳呢? 

不错,美国宪法规定,携带枪支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自由的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1796年,美国宪法第一批修正案(即著名的《权利法案》)明文规定:“人民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许多人以为这正是美国民主自由的体现,不过回顾一下这条宪法条案的时代背景就会发现这样的公民权利在当今美国社会早已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了。 

17767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它闪烁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芒: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在当时,人民拥有武器看来是为了有能力在必要的时候造反,推翻不合民意的政府。然而,几百年过去了,如今的美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高度的经济繁荣,法制健全的国家。政府不为民做主,人民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改朝换代,就连总统不看好自己的裤腰带都会被弹劾。就算你要拿起枪揭竿而起,现在的政府以不同当年,早已鸟枪换炮啦!人家手里有坦克大炮,你那小手枪还是去打麻雀吧。中国的天安门惨案不早说明这个道理了吗?就算王丹、柴琳、吾尔凯西们人人佩戴手枪,坦克车就开不进天安门广场了吗? 

既然普通的枪支已不足以使民众和政府抗衡,那美国宪法让人民拥有枪支的理由也不复存在了。禁枪何难之有呢? 

首先,在美国要禁枪,你先要问问那些枪支的制造商和贩卖商。钱是会说话的,而且这话的分量也不小。其次,真有不少人喜欢枪,男人在任何年龄都需要一个甚至好几个玩具。还有不少人把枪当作收藏品,就像你我收藏酒瓶汽车一样。 

别说禁枪不易,就是把现有的枪作个登记,也是难上加难。加拿大的枪械登记法搞了几年,劳民伤财,最后也不了了之。 

平心而论,在美国绝大多数的合法持枪人是遵纪守法的,对社会也不会造成任何伤害。那么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做法呢?既保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有限制了罪案的发生? 

有!

我们讨论了半天枪的危害,怎么都没有想到根本的要害:杀人的不是枪,而是子弹!电影“Crash”中杂货店店主朝锁匠的孩子开枪,可枪里是空包弹,那孩子不是皮毛未损吗?所以喜欢枪的人可以尽管拥有无数的枪,但是子弹么,属于军用品,民众不得拥有,充其量也只能购买橡皮子弹,这样防身也足够了。 

立刻修改法律,回收商店里的子弹。爱枪族可以尽情地把玩他们的宝贝,只要现有的子弹用光了,美国社会的治安也就改头换面了。 

这个建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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