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老根多:老别不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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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美国人写作的苦与乐

(2009-02-20 09:54:42) 下一个
来美国的第二年,奖学金没了,系里通知我只能做助教,教大学生阅读和写作101. 教鞭俺并不生疏,回想当年在国内教授那些如饥似渴的学生时的场面,心里颇有暖洋洋的感觉。

第一次走进教室,看见里面白一色的美国青年,心里就开始怦怦打鼓。说实话,这事比新娘子进洞房还要令人没底。

结果跟我的担忧一样,这些年轻人上课时一个个懒洋洋,到后面甚至好几个翻白眼打瞌睡的。也不能全怪别人,我自己压根没本事把课讲得精彩,更不要说能使仅仅为了赚学分而来的学生产生兴趣。

我说人家不听倒也无所谓,痛苦的是改作文。每个星期近20个人的作文要批改实工作量大不说,好些人根本就是敷衍了事,从内容到语言都有很多值得扣分的地方。问题就出在扣分上:文科的作文,整个是主观的东西,没有一个标准的衡量方式。作为一个外国人,受到的挑战是双重的:你说作文里有逻辑问题,人家说 Maybe we just think differently. 你说人家的内容空洞,人家说“I think it’s very interesting”,你咋办?

除了内容,还有语言问题。要想让美国学生知道和明白语法、用词和表达上有问题,作为老师的那真是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有一次,一个黄头发的PLMM对我给的 D 极为不满意,要我逐字逐句地说出每一分是怎么扣的,还时不时拿出“I think that’s not my problem” 这类的话来堵人。

如果说我过去曾经喜欢过教师职业,在美国做了3年助教后,我真是狠透了教书,特别是教美国人写作文,也更加体会到文科这碗饭真TMD的难吃。这个行业都是跟主观打交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碰上倔驴子难免卷入面红耳赤的场面,而且大多数人都是倔驴子。

这些年自己在工作中时常会碰到communication issues:要不没看明白别人写啥,就是自己写的东西人家没看明白,这些事经常发生。所以现在碰到重要的report或email, 我都得写好后让它和自己冷却一下,回头再仔细读,尽量避免表达不清或有造成误解可能性的词句。

美国同事中有人可能跟我当年的学生一样,痛恨文科和写作,因此一辈子都没学会写作。教这些美国人写作或指出他们的错误,远比跟过去的学生纠缠快乐得多。在实际工作中,咱们对文法要求不需要那么严格,但老把 its 写成 it’s 几乎成了传染病,有时候你非得明白地说 it’s = it is 人家才能明白你说啥。

咱们不搞文科了,正式的 report 和 email 就少来些浪漫。I feel, I think, I believe 这类DD在technical paper 出现时,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作者心里没底,正摸着石头过河呢。还有形容词大量堆积的时候,你得怀疑水分多少。“We made tremendous improvement to the application performance”。这种话跟 Hello, How Are You? 的意义差不多。What does “tremendous” mean? 5%, 50%, 100% or 500%?

有位老兄,喜欢写只有一段的长篇大论。老大不小的,我估计他改不了了,所以每次看他的东西,我先把段落分出来。 Or maybe it’s just my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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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cqq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别的评论:

what i remember is that when there are three people: you, he/she and youself that need to be mentioned, the order should be: you, he/she and I/ me; when it is only other person and you, you always put the other person first, eg, my husband and I, my friend and I, my sister and I, etc.

I learned it from English high school class back in China....it could be wrong... but i noticed all the americans use that order as well....
老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林外芭蕉的评论:

太理解你的处境了。不过你既然有能力找到自己的权威,就一定能够找到更多的诀窍,包括喜欢自己的行业的诀窍。
老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QinHwang的评论:

确实是不容易的事。但有些对于我们来说特容易的美国人却经常糊里糊涂,就像我说的it's和its的混淆。今天早上收音机里听见一个美国人问语言专家,啥时候该用My husband and I,啥时候该用me and my husband 或 my husband and me. 你跟他们说主语谓语啥的,人家压根不明白:)后来专家给了一个技巧,就是把另一人(husband)扔了留下自己,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老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xcqq的评论:

Thank heavens I am no longer a teacher:) I do coach technical colleagues on how to write properly from time to time on informal basis.
QinHwang 回复 悄悄话 说实话,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楚哪里需要用the, 哪里不需要用。 写第一篇论文时,导师改来改去,最后基本上没有完整的一句是我写的了。写作技巧需要一生来改进。

我了解的大学毕业生中能会写的实在太少。要学会使用学术语言必须经过研究生阶段的训练,导师的写作水平和影响起关键性作用。
林外芭蕉 回复 悄悄话 太赞成楼主的说法了。我也教英文。第一年教书的时候,除了改作文,最痛苦的是看自己的course evaluation. 第二年教书,慢慢琢磨出门道了,知道怎么在课堂上建立自己的authority了,但又害怕自己sliding back,日子过得诚惶诚恐。但又没办法,谁让自己吃这碗饭呢。

最痛苦的是,我从小到大就痛恨教师这个职业。现在不仅要把书教好,还要时刻给自己做心理工作,让自己喜欢教书、享受教书。--嗐,我怎么落到这步田地。
wxcqq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别的评论:

i thought you were teaching college here....
老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高英姬的评论:

高妹妹你这不是用我开涮吧?呵呵。
老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xcqq的评论:

That's true in college, but in my workplace, my colleagues have yet to find reasons to be critical;) 美国人太多人写作水平处于中小学水平了。
老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lum8的评论:
4242,还误人子弟几年:)
wxcqq 回复 悄悄话 I can understand how hard it is for a non-English/ English speaker like you/ or English is not your mother tongue to teach Americans English…. They will never take your too seriously... It's sad, but it is reality....


高英姬 回复 悄悄话 别老师好!
plum8 回复 悄悄话 你是英语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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