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到纽约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顺便会会老朋友们。典礼后的星期六,打电话约朋友到唐人街饮茶。电话那边朋友带着奇特的口吻说,“XX现在在我这呢。”
XX是就是抢我的书包、借《北京周报》给我的那个丫头。四年半的大学,有三年是跟她风风雨雨、甚至是轰轰烈烈一道走过的。我们的事,在校长办公室挂了号,一旦发现有啥蛛丝马迹,立马开除学籍。
在无数双眼睛的监视下,我们熬到了毕业。毕业后学校有意将我们分配各自一方,真可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毕业后,两地的思念经常是你死我活的。然而两地书疾风暴雨似的写了半年,就嘎然停止了!因为她--最起码大家这么说我也这么认为--背叛了我。
后来她有了她的家,我也拐骗了我的老婆。她走她的阳关道,我行我的独木桥。
“她也想一块喝茶,见见你。不知道你LP是否会批准?”
我mute了电话,转身对LP说,“喂,那谁谁也去饮茶,你啥意见?”
“去就去呗,这么久没见了。”
于是我的两个朋友加上她,我的LP加上我的孩子们,在纽约一家饭店里会面了。
”XX,多年没见了!”我看见她后,把手伸了过去,同时很快地打量了她一眼。
握手时,我们好像对视了一下,但非常之快,不允许心里有任何感觉。她基本上还是她,不过比上大学那会儿苗条了许多。皮肤依然是那么白,然而岁月的沧桑不仅仅在我这个本来就丑陋的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痕迹,也在她那原来丰润的脸颊和一双眼角隐隐地画了些五线谱。
“呵,教授带上眼镜了?”我这才想起来,我们快毕业的时候,她的视力已经不太符合标准了。有一回她告诉我,都因为在油灯或手电光下写情书和情诗写的,当时我感动不已,一股股冲动想抱着她去吻她那双被爱情伤害了的眼睛。
但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目前的任务是跟朋友、包括她,聊聊家常,侃侃大山。其实我早就知道,她多年前只身出国不久就离婚了,那是她亲自告诉我的。我也听说,她的日子属于孤独的潇洒--连自己的儿子都跟她断绝了关系。唉,她就是那脾气,好的时候能把你爱化了,来脾气了能把菩萨气死。
整个饮茶过程,她都坐在我的旁边。也许我过于自作多情,心中时常产生一种怜悯的感觉,然后立刻又骂自己,你咋知道人家不幸福呢? 她是个大方健谈的人,这点我俩很像。可是这个上午,她的话很少,我除了问问她儿子如何,其它的真不知道该跟她谈些什么--时间把我们变成了陌生人。
饮完早茶,大家很平淡地握手、再见。我目送她和朋友们朝地跌站走去,想起了当年送她上火车的那一刻。不同的是,这次我没有想去死,而是心中又油然产生那种怜悯她的感觉。
然后立刻又骂自己,你咋知道人家不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