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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禽兽不如的生活

(2010-05-05 18:19:39) 下一个


我半夜回到家,蹑手蹑脚走进卧室,战战兢兢换上睡衣,正想静悄悄地钻进被窝,忽听到被窝里发出低沉威严而含混不清的喉音。得!今晚又得被罚睡客厅沙发了!

听起来像一个了无新意的“妻管严”故事。

其实不然。

被窝里发出低沉威严而含混不清的喉音的,不是女主人,而是我家的黑宠物“狗狗”!
这家伙现在正四脚朝天躺在本该属于我的睡榻上,脑袋似模似样地靠在我的枕头上,身上盖着我软乎乎的被子,还斜着眼睛挑衅性地打量着我。我脸上堆着笑,想和它商量商量往里挪挪地方,让我有个躺下的位置。可我刚伸出双手,那种喉音的音量马上升级。我只好知难而退,乖乖撤回客厅的沙发去。

这算什么事啊!我竟然连禽兽都不如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是我居然忍了,还忍得毫无怨言。

在有宠物的家庭里,男主人的地位永远是排在最末。

就拿吃东西来说吧。每当我端坐饭桌,准备享受一顿美食佳肴时,黑“狗狗”,白“胖胖”一左一右趴在我的大腿边,目不转睛深情地盯着我-----准确地说,是深情地盯住我口中的红烧鸡腿。这就像七十年代在中国下馆子,你正坐在那里吃着馄饨汤,后面站着一位等待座位的客人,也是这么深情地盯着你,直盯的你背脊梁冷飕飕的,赶紧起身走人。这种不好意思的情结延续至今。所以,我怀着博爱精神,拿出鸡腿准备与这黑白两道共同分享。没想到女儿在一边杏眼怒张,声色俱厉地冲我吼:

“不能给它们吃鸡腿!骨头会噎死它们的!你不知道吗!啊?啊?啊?”

我一脸愧色,噤若寒蝉。赶紧细心地把鸡骨头都给剔出来,把肉先放进自己嘴里检验是否完全去骨,才把这“放心肉”送进狗嘴里。

这叫啥世道?从什么时候起狗不会啃骨头啦?在蛮荒年代,狗不就是饿狼一群吗?别说鸡腿骨头,就是恐龙骨头,它们也能给啃个精光!一旦成了宠物,就给宠坏了,都成了动物界的“富二代”了!

俗话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这句俗话成了宠物们的至爱。君不见,每逢傍晚时分,夕阳西下,公园里,街道上,到处都是牵着狗饭后溜达的人。我也不例外。可是,还没走到一百步之遥,它们就驻足不前,闹着要我抱回去。我真担心,再这么闹下去,早晚得给它们买部法拉利跑车不可!

一路上,我还得放下身段,降尊纡贵地亲手(最多隔着一层薄薄的塑料膜)去捡起冒着热气的狗屎,脸不改色心不跳地提着招摇过市。

虽然宠物狗的毛发都是经过精心修剪,可一到冬天,还得给它们添置冬衣!我还专门托人从国内为它们买来两套像央视春晚主持人穿的那种唐装图案的狗外套,穿起来颇有中国特色,也给加拿大宠物界的多元文化增添一点亮色。偏偏人家毫不领情,穿在身上显得老不自在,唧唧歪歪扭扭捏捏,三下两下就给脱了。从此狗唐装束之高阁。

都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看看我们家的狗,你才明白:

人类是狗最忠实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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