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47)
2014 (97)
引子
BBC新闻网报道:古典音乐提高奶牛产奶量
英国莱斯特大学的心理学家诺思博士和同事麦肯齐为牛群播放不同节奏的音乐,结果发现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和西蒙、加丰克尔的《忧愁河上的金桥》(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效果最明显,听了这两首曲子的奶牛产奶量增加最多。
我在音乐方面的造诣和这些奶牛差不多(它们听了好听的音乐会流出“音乐牛奶”;我听了好听的音乐会流哈喇子)。我忒佩服那些泪流满面听着贝多芬《命运交响曲》,把脑袋甩得披头散发的爱乐人士。我也尝试过模仿他们,在“咪咪咪哆……..累累累吸……..”乐声响起之际,拼命皱眉闭眼,意守丹田,极力想象着命运之神正在敲着我家那扇做得不怎么结实的花旗松木门,但就是怎么着也进入不了状况。我也试过在维也纳音乐厅排了一宿队买了一张歌剧站票,附庸风雅听了一回正宗的欧洲歌剧。连续几个小时站下来,膝盖那个酸疼劲差点让我冲上台去放声高歌一曲咏叹调,以舒缓那可怜被压迫的腿部神经。我怀疑帕瓦罗迪或者多明戈是不是都有痛风病或关节炎,非大声嚷嚷不能排解肉体的痛苦。久而久之便练出一副金嗓子来?
(咳,说了半天废话还没转入正题哩!这人一上了岁数就啰嗦起来。。。)
我是想说,我所能够欣赏的仅限于那些比较低层次的音乐,比如嘻哈类的音乐(Hip Hop Music)。
早在八十年代初期,穿着招牌灯笼裤的MC Hammer 和把头发胶得使苍蝇摔断腿骨的Vanilla Ice 这一黑一白的饶舌歌手就让我着迷了好一阵子,直至他们莫名其妙地从娱乐圈销声匿迹。
嘻哈音乐风靡全球应是近十年来的事。这种带有浓厚非洲风格的音乐几乎被黑人所垄断,直至几年前一个苏格兰裔美国白人小子Eminem异军突起,在黑乎乎的嘻哈世界里独树一帜,并和主流的嘻哈寡头们联手出击,各领风骚。他还自立门户, 网络了一批重量级的帮派色彩浓厚的黑人嘻哈歌手如50 Cent,涉足音乐,时装等世尚行业,狠狠地发了一笔横财。
嘻哈音乐流派纷繁:重量级歌手尽是些身材魁梧,满脸横肉,光头纹身,浑身上下各种白金钻石首饰不下数公斤的黑大汉,在咱们华人看上去都一个模样。我没那闲工夫去细细研究它们的来龙去脉,全凭他们的音乐对我的耳膜造成损坏程度的轻重来对他们进行分类:
重量级(hard-core):
Dr. Dre, Tupac, Snoop Dogg, G-Unit, Ja Rule, Nelly, J-Z, Eminem, P. Diddy等。
轻量级的R & B,也是深得我心的一个级别。他们的音乐节奏明快,音乐旋律悦耳易于上口,歌手的形象也阳光明媚:Usher, Backstreet Boys, Westlife, Four In One, Boyz 2 Men, 98 Degree, Brian McNight, R. Kelly。其中还不乏天使脸孔魔鬼身材的青春玉女:Byonce, Alicia Key, Ashanti, Loren Hill等。听着他们的音乐,我就会像听了严新大师的带功报告一样,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
看到这里,您可能会露出满脸的不屑来:哼!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芳龄几何啦?还在那儿老夫聊发少年狂呢!
嘿!不说您不知道,一说您吓一跳:嘻哈音乐成了消弭我和孩子们之间的代沟最行之有效的武器!当你的孩子渐渐觉得你已经太老土,太跟不上潮流而羞于与你为伍 时,冷不防听到你嘴里爆米花似地蹦出一串时下最红火的歌手名字及其成名曲时,他们惊讶得下巴脱臼的表情煞是好看!原来:
嘻嘻哈哈的老爸也懂得嘻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