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成了一种青春的时尚:壮硕男子的左手臂上, 青龙飞白剑舞,雄风大振;窈窕淑女的脐下一寸半处, 穿花蝴蝶深深见,惹人遐思。这种在人体上纹刻的艺术与时俱进,不论图案,色彩,造型和内容都日臻丰富,赋予该肢体的主人一种与众不同的独特个性。浪漫忠贞的爱侣,甚至将对方的名字吻刻在自己身体某一部位,以示海枯石烂不变心。崇尚东方神秘主义者,则往往纹上几个诸如“爱”,“恨”,“情”,“仇”的汉字,使自己顿时平添几分武士道或日本浪人的江湖侠气。
亚洲人对纹身历来多有偏见,把它与黑社会理所当然地划上等号。诚然,历史上,凡是喜欢纹身者大多是黑帮分子,绿林响马。即使是在今天的中港台三地,纹身艺术还无法那么理直气壮地登上大雅之堂。当然,在开放风气甚劲的大都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或深圳,纹身艺术已经悄然攀上前卫艺术家,摇滚乐手和愤怒青年那脏兮兮的肩臂,或者依偎在赶时髦的都市女郎雪白的腹肌上。我敢断言,不消数年,纹身艺术必将在青年男女队伍里大行其道,成为时髦的象征。
凡事有利必有弊。纹身也不例外。它的相对永久性虽然可以让人一劳永逸地拥有标新立异的符号,可是在这个连爱情婚姻的持久性都不如家用电器保修期来得长的年代,万一你改变了主意,或另有所爱的时候,怎么处置原来的纹身图案?就象安吉丽娜当年一时冲动,把前夫的名字纹到自己的身上。后来情海翻波,夫妻反目,只好再到纹身师那里把名字磨掉,诱人的皮肤上从此便留下不太悦目的疤痕(幸亏布莱德不大在乎,还是让她的肚子隆了起来)。若是碰上一个风流成性的花花公子,身边的女伴换的比加西博客的贴子还快,那他身上岂不是体无完肤?
再往远处想:五六十年后,放眼望去,满街都是皮肤松弛的老头老太太,那些曾经代表他们青春个性的纹身图案,此时全都面目全非:曾经鲜艳欲滴的玫瑰花,已经蜕变为一棵搁在冰箱过久的蔫椰菜花!
每想至此,便反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