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校可采平权措施吗?
(2006-09-09 14: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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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校可采平权措施吗?
最高法院审案 将做出划时代裁决
【本报综合五日电讯报导】联邦最高法院5日表示,它同意受理对学校行政人员和学生家长影响重大的学校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诉讼,将裁决公立中、小学行政人员可否基于种族考虑,决定学生应就读某个学校。这个决定将使布什总统任命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G. Roberts Jr.)及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 Alito)首次有机会就种族问题做出裁决。
最高法院曾在2003年以五票对四票严重分歧地裁决,大学和专科学院可以根据种族考虑挑选学生。现在,值此期中选举之年,它将裁决,这个逻辑是否适用于公立中、小学。
最高法院宣布,它将在今秋审理华盛顿州西雅图市一个学生家长团体及肯塔基州一位学生家长就这个问题提出的上诉。大法官将裁决,教育需要多元化,是否构成学校用种族因素决定学生入学的理由。听证可能在11月举行,各界预期它将就平权措施做出划时代的裁决。对大法官而言,种族问题是相当棘手的问题。大法官曾就是否受理前述上诉,进行六周内部讨论,费时甚久,很不寻常。
威廉和玛莉学院(The 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法学教授道格拉斯(Davision Douglas)说:「本案的背景是,平权措施是否违宪。此事关系重大。」除了案子本身引起关注,各界正密切观察最高法院两位新大法官─罗伯兹和艾里托将对本案做出何种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