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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生自曝内幕:个别医生每月回扣近万元

(2006-08-22 11:39:37) 下一个
眼科医生自曝内幕:个别医生每月回扣近万元 眼镜商称:“最好和医院打通关系”; 对医院卖出的眼镜质量质检总局、卫生局等都称无管理依据 “卖出一副眼镜,写病历的医生就可以拿到30%的回扣!”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工作过的眼科医生王进(化名)向记者自曝眼科医生收回扣的内幕,个别医生一个月甚至拿过近万元的回扣。 已经退休的眼科医生赵爱华表示,眼镜厂派业务代表到医院眼科合作销售眼镜的现象普遍存在,“不仅导致拿回扣,最大问题是这样销售的眼镜的质量无人监管!” “卧底” 厂家安插代表进医院 2月22日,在北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眼科工作过的医生王进(化名)找到了记者,自曝包括自己在内的眼科医生收取回扣的内幕。“我揭发这个现象,是想引起管理部门重视。”王进表示。 王进介绍,1999年,他从一所医科大学眼科专业毕业后被北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眼科聘用。在这家医院里,他开始和其他几名医生一样收卖镜回扣。 王进透露,北京的一家眼镜厂在他所在的这家医院安插了“卧底”——孙梅(化名)。孙梅本是这家眼镜厂的业务员,来回于医院与厂家之间,负责接单和送眼镜,后来被医院聘为验光员。她既负责验光也卖眼镜,还要给医生发回扣。 记者和孙梅所在的眼镜厂的业务部门联系时,对方证实,孙梅的确曾经是厂里的业务员。 回扣 眼镜售价的三成给医生 “大概每个月末,就可以领到一笔回扣。”王进说,每次都是由孙梅把钱装在小塑料袋或者是小信封里给他,一般都是在办公室人少时给。“发钱”时,孙梅有时还会拿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几位医生的姓和对应的钱数。 据王进了解,医生能拿到的回扣大约是患者所配眼镜售价的三成,也就是说患者买一副300元的眼镜,医生就能拿到100元的回扣。 “个别医生有时候可以拿到近万元的回扣!大部分患者愿意选择专家号,因此医生能拿到的回扣也是不同的。”王进说,有时他能从孙梅手中的小纸条上看到别的大夫的“收入”。 王进说,他算不上是专家号,所以找他配镜的患者较少,一般一个月能拿到几百元的回扣,如果节假日患者多点,他可以拿到近千元的回扣。据王进讲,节假日人多时,通过眼科卖出的眼镜的货款可以有数万元甚至更多。 验光 无医师证却用处方药 王进介绍,患者到医院先是挂号拿病历找医生,医生先检查患者眼睛是否有病变,如果需要验光大多是由验光员孙梅来操作,其中包括散瞳验光的操作,之后孙梅把验光情况记录在患者的病历本上,并告诉患者是否需要配眼镜。 在王进提供的一本患者病历上,记者看到,关于散瞳验光的结果上有孙梅的签名。 据了解,散瞳验光,用的是一种叫阿托品的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来完成。北京同仁福康眼科医院的眼科医生雷红和另外一位已经退休的眼科医师赵爱华都表示,散瞳验光的确应该由医生来操作,因为存在所用药可能导致过敏等问题。 “孙梅虽然有验光证但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她却能进行散瞳验光,而且还在患者的病历本上写东西签名,这是违反医疗法规的行为。”王进说。 “因为孙梅和其他医生一样穿着白大褂,所以患者常常愿意按她的吩咐买眼镜。”王进说,尽管眼科医生和孙梅不会强迫患者买眼镜。 王进说,孙梅在给患者验光过程中,同时还会记下配眼镜者是哪位医生的病人,以便派发回扣。另外,患者配眼镜拿到的是眼镜厂的发票,并非医院的发票。 位于石景山区的某三级医院的退休眼科医生赵爱华透露,医院眼科兼卖眼镜的情况在北京很普遍。 记者随机调查了位于东城区的两所三级医院、西城区的一所三级医院、丰台区的一所三级医院和朝阳区的一所民营专科医院,其中,有的声称“有眼镜卖,但不开医院发票”,有的医院的眼科甚至摆有卖眼镜的陈列柜。 2月23日,记者来到了丰台区某三级医院眼科门诊室,看到屋里摆着比人还高的眼镜柜台。记者向一位医生询问能否配眼镜时,他向记者介绍了另外一位“张女士”。记者看到,张女士正站在眼镜柜台旁向患者介绍眼镜。 3月15日,记者再次来到了这家医院,因为装修,眼科已经从大房间搬到了几间小房,其中一间仍然摆着眼镜柜,而且配镜的“张女士”已经穿上了白大褂。 眼镜商“最好和医院打通关系” “卖眼镜的给眼科医生回扣和医药代表给医生回扣一样,全国都有!”段乐告诉记者。段乐家族都是做眼镜的。 “一个眼镜商如果能和医院打通关系当然是最好的,省店租不说,顾客不请自到。”来自江西鹰潭的段乐说,做眼镜首先会想到去搞定一个医院的领导,直接和医院的眼科合作,甚至可以把本来租店的费用花在公关医院的环节上,同时为了和眼科医生处好关系,给回扣也毫不吝啬。 段乐还透露,5年前市场上一副眼镜价格500元,可能成本只有100元左右,但现在一副眼镜价格是300元,可能成本是100元,但利润仍然高达200元。有医院发现眼镜行业有暴利,也开始购买半成品,然后根据患者需要加工生产。 隐患 眼科卖眼镜质量无人管 段乐和退休的眼科医生赵爱华都认为:眼科兼卖眼镜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人对眼镜质量进行监管。 赵爱华认为,医院眼科和眼镜商混杂在一起的后果不仅仅是医生拿回扣导致患者多掏钱,更重要的是因为眼镜在医院销售,逃避了质量监管部门的监管,患者可能买到质量差的眼镜,伤害身体。 “一副眼镜的质量核心就在于打磨的度数准不准,光学中心准不准,如果戴上质量不合格的眼镜,就可能会导致斜视等情况发生。”赵爱华表示。 监管 三部门皆称无管理依据 市卫生局:没有相关的管理条文 2月24日,记者致电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询问卫生部门对医院销售眼镜如何进行监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问题,不太好说”,3月15日,记者再次致电该部门,对方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管理条文。 市质监局: 只抽查眼镜店的眼镜 3月15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眼镜质量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目前只对眼镜店的眼镜进行质量抽检,医院眼科销售的眼镜没有纳入抽检范围。 质检总局: 医院不领生产许可证 记者又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处取得联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质检总局要给眼镜生产商核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负责对发放许可证的厂家的质量抽检。 “虽然很多医院在加工生产销售眼镜,但医院都拒绝领取该证,而无证就不在质检总局的管理范围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说,医院生产销售眼镜是无证经营,工商是可以查处的。”这位工作人员说。 工商总局: 属于法规的一个灰色地带 随后,记者和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企业注册局取得联系。该局综合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医院眼科销售眼镜问题属于国家法规的一个灰色地带,尚无明确的管理条文。 不过,他认为,从管理延伸角度分析,质检局应该介入到医院销售眼镜的管理,因为尽管无证,但形成了事实上的眼镜销售和生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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