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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约法三章", 创造者,汉高祖刘邦
约法三章一词,最早出现于《史记》“高祖本纪”。约法三章原指公元前207年刘邦攻入秦朝都城咸阳后,一度制定简化秦朝苛法的作為。「約法」一詞,演变成为根本之法律规定,曾成为“宪法”的名称。又指互相遵守的條件。
约定三条法律内容很简单: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殺人者處死,傷害他人身體及盜取財物給予和罪行相應的刑罰),其它一切秦法作废"
如此看来,这个约法三章确实有宪法的意味. 从历史来看, 当时刘邦确实没有充分时间也没有权力在这个时候制定详尽法律的.
虽说有义帝楚怀王熊心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但义帝是没有任何武装力量与实权的, 项羽过于强大, 最后还杀了楚怀王.
刘邦进入咸阳后, 占领了秦宫,且拿到传国玉玺, 按照先入关中者称王的约定, 可以称王. 但王不王不是靠口头决定得, 要看谁拳头硬. 此时项羽带领四十万大军攻破刘邦军队把守的函谷关,杀了过来.
本来哪刘邦也飘得想去享受秦宫, 幸亏樊哙头脑清醒, 自己使劲劝说无效, 去找张良帮忙劝说, 张良此时还不是刘邦手下, 他是韩国的领队, 与刘邦算是盟友, 他的劝说让刘邦猛醒, 立刻封存秦宫, 驻军灞上, 恭候项羽四十万大军.
接着项羽叔叔项伯来灞上劝好友张良一起去逃命, 刘邦利用这一机会贿赂项伯, 并要结儿女亲家, 有项伯吹耳边风, 进一步软化了项羽.
这才使得给项羽给他个鸿门宴的机会, 否则就即刻被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