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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十几年前我在香港时,有位玩世不恭的朋友对我说:“台湾男的当兵,女的当娼,弄到人肉横流,满街肉弹;而大陆专搞核弹,不理人民生活,弄到人民无裤穿。”接着,还大谈起赴台召妓的风流韵事。我听后怒不可遏,除了骂他老而不死是为贼,是民族败类外,还几乎要和他来个“管宁割席拒华歆”,断绝朋友关系。盖因他不但侮辱了台湾妇女 ,还像赫鲁晓夫骂大陆五个人穿一条裤子那样,侮辱了大陆人民。他听后还笑着说,你有机会到台湾时,别给肉弹轰倒而流连忘返啊!
不久,我同内子和一位世侄女到台北去玩。一进旅馆,行李还未收拾好,就有人来敲门。来的是一个丑八戒的老妇,她说:“我是妈妈生,有需要请叫我吧!”那位世侄女听后掩着咀在暗笑。我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内子什么是“妈妈生?”内子说:“妈妈生就是老龟婆,她叫你去找大姑娘呀!”说罢,她大笑起来。我的天,一到步,肉弹就要向我轰来,真使我有点心寒。
以后,由于我与朋友搞旅游公司,经常要到韩、日、台去,对台湾的肉弹问题有了一些了解。原来旅馆的服务员,基本上是没有工资的,全靠介绍妓女给旅客赚佣钱,是六、四分,介绍者要四成。所以造成这么多的“妈妈生”。旅客不风流,会直接影响到她们的收入。肉弹的来源,多是美发厅的女职员。有些理发厅,是挂羊头,卖狗肉,是暗娼活动的场所。合法的娼妓,都集中在华西街一带。那里的妓女,都站在门口拉客,的确满街都是肉弹。台湾政府对这些人肉横流的状况亦无法管。因此,台湾出肉弹,似乎也是言之有理。
至于大陆出核弹,似乎人人皆知,不用赘述。但是,曾几何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开裤的现象亦随之出现,变成既有核弹又有肉弹。
一九八二年,我在广州街头散步,不到半小时,就有两起暗娼“兜生意”的事。在太平南路时,有一男子走来,指着走廊上的几位少女问我是否喜欢?如需要,可到女家“搞掂”;走到中山五路时,有个女子问我需不需要她解闷?可到公园幽处“解决”,开价是二百元港币。我说香港电视名星出来捞,也只收八十港币,你只值二元人民币,这样才把她气走。
我说出这个数目,是有根据的。七十年代初,香港广东道一玉器佬,“光顾”一电视台艺员,确实是八十元港币,不过她那时尚未走红。
时至今日,大陆的肉弹大有压倒台湾的肉弹之势。暗娼、褓母市场、黄色架步,彼彼皆是,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体面。
近日,大陆掀起扫黄,李瑞环公开宣布:不论中国人、外国人,凡因嫖妓而被捉到的,一律按照中国国法送去劳改,真是大快人心!
只有这样,才能控制住暗娼的蔓延,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制止外国人辱弄中国妇女。我建议,外国人在中国犯了风流法,不但要一视同仁,还要罪加一等。这是出自民族尊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