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记忆(24)房东
(2008-05-03 1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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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搬的家,是我在上海生活期间居住过的最漂亮的房子。瑞金二路地处原来的法租界。明德邨一律是带小花园的法式三层小楼。我们租的是一楼客堂间,小花园自然也归我们使用。
房东姓李,是个资本家。他有两个太太,这里住的是大奶。按上海人的规矩,我称呼他们李家伯伯、李家姆妈。他们家有一堆孩子,只有一个男孩和我们年龄相仿,叫中伟,能和我们玩到一块儿去。老大比我们大四、五岁,跟着中伟,我叫他大阿哥。老二是个姑娘,身材修长、瓜子脸庞,肤色微黑、十分俊俏,我也跟着叫阿姐。后面几个都比我们小,一连三个丫头,什么阿妹妹、恩格格……就在我的视线之外了。
李家很富有,原来是开厂的。公私合营了,李家伯伯继续当私方代表,同时拿很丰厚的定息,这栋法式小楼也是自家的产业,一家住一栋楼,宽敞、舒适、乐惠。按常理,他们完全没有必要把一楼出租。起码,他们并不缺这一个月五元钱的租金。他们把一楼租给我们家,绝不是因为经济压力。
李家之所以出租一楼,是因为政治压力。按当时上海人的居住条件,他们家住得太松快了,所以当地的居委会要强租他们的一楼作为办公室。把自己家的一部分成为公共场所,誰都不会愿意。于是李家几乎是用拉郎配的速度,安排我们家迅速入住,断了居委会的后路,坏了他们的如意算盘。
李家姆妈和父亲是同事。父亲的为人、品行,很受李家姆妈敬重。把房子租给我们家,他们一百个放心。一般人都忌讳既是同事、又是近邻。而我父亲能让人放心到没有这种忌讳,可见厚道得非同一般。
这一安排显然得罪了居委会。居委会主任是一个陈姓老太婆,有一个儿子参加革命牺牲了,所以算烈属。陈老太婆三角眼,看我们的眼神,永远是阴沉沉的。也许是因为我们家坏了她的好事,所以不能释怀,憋着劲要伺机报复似的。
李家有个保姆,叫宝珍,很年轻,屁股翘翘的,全身发散出成熟女人的气息。后来发生了一桩非常事件,大家就管她叫“狐狸精”。
非常事件是宝珍怀孕了,还把孩子生了下来,一个大胖小子。宝珍指称,孩子的父亲,是李家十五岁的大阿哥。这一下李家翻了天。宝珍要求正名,李家怎能同意,于是打官司。一审下来,判宝珍胜诉。人民法庭,自然是向着劳动人民的。
李家一片愁云惨雾,李家姆妈来找我母亲商量。母亲绝对是危机处理能手,建议李家去找检察院。资本家出身,让李家人抬不起头来。于是母亲陪他们东走西跑。在关键场合,母亲帮着强调了一句关键的话:李家阿哥只有十五岁。
二审下来,判宝珍诱骗少年。李家虽然舒了口气,但从此全家仿佛中了魔咒。那样的前科,那样的出身,在后来历次运动中,倍受煎熬。当然,这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