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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当局和媒体,多讲点人道人性(方初)

(2008-07-05 05:20:06) 下一个
贵州当局和媒体,多讲点人道人性(方初) 贵州瓮安县三中初二学生李树芬溺水身亡,引发6.28大规模砸烧事件。贵州方面在处理事件中,忽视了李树芬的不幸. 忽视了如何保护未成年. 李树芬是良民淑女,死后值得同情 15岁花季少女的死,是悲剧,受到全社会的同情.最伤心莫过于她的父母.当其母悲痛哭泣,一些乡亲相继来到她的身边,劝慰照顾她。当她的父母听到有人要追杀儿子传言四处躲藏时,地方政府 与这家人还处于对立状态.当贵州省领导分析6·28事件时,对李树芬的死没有一句同情话.难道讲人权、人道、人性还要看对象? 小小的李树芬, 死后的尊严得不到保护. 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对李树芬的遗体进行过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为了查明真相,应家属的要求,贵州省公安厅组织专家组织专家进行第三次尸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4条规定,"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尸体解剖,应在法医室或其他检验机构内进行。除非尸体腐烂,无法移动。 否则,就不应在野外进行。 李树芬的第三次尸检,采取比民国年间验杨二姐尸(见<<杨三姐告状>>),更开放透明的方式: 记者报道说,遗体被停放在自己的家门口,让数十名乡亲们观看了尸检整个过程。整个尸检过程大约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数十名乡亲默默见证了整个过程。尸检结束后,法医仔细为遗体缝上了解剖口,并为其盖上了白布。此时,几个乡亲禁不住低声哭泣:" 还这么小,太可惜了.....” 违法报道."6·28”事件涉案的未成年人 "6·28”事件涉案的未成年人,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就按有罪推定报道他们. 贵州日报7月2日报道:目前警方已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了22名,涉及到流氓恶势力的有39人,19名涉案学生投案自首。39人属于黑恶势力,他们涉嫌直接参与了“6·28”事件打、砸、抢、烧,同时,煽动学生打砸烧。黑恶势力中有学生加入了帮派,不少学生加入帮派不是为了别的,是为了保护自己。 黑恶势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二)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三)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四)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请看报道:  今年15岁的晶晶为了避免被打, 他加入“玉山帮”。 6月28日,帮内的朱×等人看到了他,“走啊,去砸啊”,他稍有迟疑,就被朱×等人打了几耳光,踢了几脚。他只好捡起几块石头砸向县政府大楼,但没敢砸人,也没参与放火抢劫东西。等几分钟后,朱×等人冲进大楼,他趁乱躲了起来,天黑了才敢回家。当晚,他就被警察抓获。 而在上高一年级的小华今年15岁,在上初中二年级时就加入“鸡家帮”。在“6·28”事件中,他用石头打砸政府大楼,还攻击了维持秩序的武警战士。被警方拘留后,他才为当时的冲动感到非常后悔。 对“玉山帮”、“鸡家帮”的定性,需要按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 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第五十七 条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 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请看报道: 参加汽车放气的7岁男孩王某某:7月1日下午1点左右,记者在瓮安县人民医院二楼的病房里采访了王某某。当时他的父亲王华飞正在照看他,一脸幼稚的小男孩躺在病床上,问他为什么去参加汽车放气,他说:“我当时听说县政府那边有人闹事,就随爸爸一起去看热闹,由于前面人太多,我看不到,于是爸爸就把我放到一辆三轮车引擎盖上,我趁爸爸不注意,就挤进了人群中。后来有两个成年人叫我去放车轮的气,我就去把两个轮胎的气给放了。” 连7岁男孩都不放过。 闹事被拘少年黄某:记者下午2时许,在瓮安县看守所采访了刚从城关小学毕业,快满14岁的少年黄某。武警把他从看守所里带到院坝,他流着泪说:“6月28日下午4点过,我在校门口听路人说,县政府那边有很多人在闹事,出于好奇,就跑去看热闹。看见很多人在用石头砸县政府和公安大楼的窗户,并有人起哄,有的大喊公安大楼上的警察下来,有几十个成年人带头,把车子推翻,还有人在烧车,烧车的人还带有钢管,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跟着一起闹起来,但只推了一辆车,没有推翻,更没有烧车。 贵州当局,切忌抓人昏了头,执法违法压服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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