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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初世说新语:如何看台灣罢免案的结果?

(2006-06-28 05:16:27) 下一个

方初世说新语:如何看台灣罢免案的结果?

627日,台湾立法院投票罢免陈水扁“总统”, 225席的立委共有133位立委领票投票,结果: 119票赞成(国亲全票),0票反对,14票是废票(12張为台联党),民进党立委不投票,虽赞成票过半但未达到2/3多数的148票,罢免案失败,也就无法进入第二阶段的公民表决。对这个结果如何看,各种高见连连。我认为这是最佳结局。

首先,是对台独“总统”陈水扁致命一击,让他在全世界丢人显眼。人们看到了什么?一个政客,不管他在选举时言辞多美妙,上了台便不要脸,胡作非为。陈还有个当官缺陷,没有经过“战争、災荒、动乱、治政”经历,对政权没有来之不易的体会,上台胡搞,揮霍一通,哪管老百姓。明崇祯把袓宗江山丢了,上吊煤山;国民党败选,大佬欲哭无泪,李登辉狼狈除党。陈水扁的丑态,暴露无遗,臭名远揚。

第二,陈水扁在台上比台下更难受。他一把辮子被民众和在野党抓住,随时可揪,他在急独上更加困难。恐怕他再用攻大陸底线的办法巩固地位,不会再奏效。

第三,民意不可欺。罢陈,动真的了,没人敢投反对票。民进党是没有前途的。因为这个党逆历史潮流而动,所以党员不敢在大陸亮明身份。连战为何在大陸受欢迎?因为他适应历史潮流,顺乎民意。罢陈,反映了绝大多数台湾民意。

第四,依照规定,实践“宪法”。宪法是统治者的意志。不符合执政者的意志、利益,说修就修,说废就废,说不理就不理,中华民国宪法就是明证。19123月,孙中山签署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3年修改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袁世凱不满,1914提出《中华民国约法》。以后随着掌权人,又出现过段祺瑞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曹锟的《中华民国宪法》1928年国民党上台后又出了多版本宪法,1947年元旦正式颁布《中华民国宪法》。蒋到台湾并没有按宪法行使。李登輝上台后,多次修宪,其中增修“確定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方式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改由立法院提出,經人民投票同意通過这一次罢免,程序合法,严格按现行宪法行事,不许论成败都是可喜的。“立法院”,在野党做了件过去前辈没做的事,值得特书。
    陈水扁“总统”上台是所谓民选结果,老美看重这一点,建议大陸领导人与民选“总统”对话;世界上什么组织还把台湾民主排在前边;还有人认为两党制有利监督执政党;马英九说台湾比大陆民主。我还当真。这次陈水扁死不下台,台湾民主立显无能为力之势,民意不如独裁,民进党沦为民退党。回头再看看一党执政的大陸,高官落马,就是共产党自己下的决心;党的一把手(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陽)不管什么原因,都是主动辞职的,而且他们在开国、治国中都有过贡献。陈水扁上台前有何功绩?现竟是三军统帅,真牛,台湾民意、民主、监督对他没有约束力。请马英九深思,台湾民主比大陸好在哪里。  
    第五,给大陸民主政治提供了借鉴。台湾民主不敢恭维,很多做法像文革。但这件罢案有了结果:在野党呼吁陈下台未果;台湾立法院投票罢免案失败;深绿学者联署吁陈请辞,陈表示理解,但7月21日晚上发表书面声明强调,辞职绝非最好的选择,自任台湾救星,不下台。但大陸从中受到的啟发应是:对执政者如何监督,如何让公众有知情权,如何开放媒体,如何依法出动警力,如何按法律(哪怕是不公平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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