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5)

(2006-08-04 18:58:41) 下一个
来源: 采桑子06-06-23 20:32:02

看来偶不把这个贴了, 别人的小说也不会贴上来, 偶就辛苦点, 完成了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到民主, 我想起一篇文章, 与民主有关, 跟今天的话题也搭点边, 不妨说说。

这篇文章是我出国前在国内读到的,好象是登在《读者》里面,也可能是别的文摘杂志。文章是一个留美学生写的。写一个南方城市,当地一个极端种族主义组织办了一份报纸,写的文章,文章大多是针对黑人,贬低黑人的内容。这一行动引起了当地黑人的极大不满,黑人组织了各种抗议活动,议会下令找开听证会,由律师组成团队进行论证要不要禁止该报的出版。律师中有一个是黑人。所有的黑人都认为他会投票反对报刊的发行,但是他却投了反对票。

所有的人都不理解他,黑人都鄙视他,有人上来质问他是不是黑人。他当时跟他的同胞解释说:虽然他们的观点不对,但是我们要给他们说话的权利。今天你违背宪法剥夺了别人说话的权利,那么有一天,别人也可以以此为先例,轻而易举地剥夺我们说话的权利。

作者在文中引申到了中国的文革,一批人斗另一批人,然后再被别人轻易地安个罪名再斗倒。

其实现实生活中各个方面,从政治,到经济,再到我们的精神生活——文学、艺术,民主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我可以不赞成你的观点,我给你说话的权利。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原创的很多写手都不错的。沁芳桥MM写的文章比较容易引起争议,也确实有很多人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她都不羞不恼,能耐心解释就解释,解释不了就留在那里,该干啥干啥。当然很多写手都是这样的。

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每一个不加锁的博克,都被认为是对大众开放的,那么读者的反应当然是可以对作品畅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骂)。这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如果你说你的博克是私人园地,一些评论是不允许发表的,那么就该在每一个页面上象信签头一样显示出哪类的评论是不被允许的。否则,你的博克显示在列表上,新来者兴致勃勃地跑进去,理所当然地发了自己的评论之后却被告知这时候不被允许的,发出请你走人这样的驱逐令,读者受到想不到的羞辱,这对读者本身是不公平的。因为他在进入前和进入后都没有被告之有这样的禁止令。而且读者可能根本就没有写手的犀利文笔和伶牙俐口,受了这种指责只能羞愧而退。

不知道你们经历过没有,看到过没有,反正我看着是很凄惨的。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想与谁为难,只是有些事情郁积在心里,不吐不快。最后祝愿各位写手大人大量,写作愉快。也祝各位读者畅所欲言,阅读愉快。

各位晚安。

所有跟贴:

有一点错误: 黑人律师投了赞成票赞成那份报纸继续发行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0 bytes) (8 reads) 2006-06-23 
•  There is no democracy here -68245(266 bytes) (78 reads) 2006-06-23 
Say I have an "open house", every one is welcome to come in and take a look. But if you come and said some thing I don't like, I sure can ask you leave without any notice. This is the common sense. It is not a democracy here, whether on BBS or in anyone's blog.
•  对不起,你的比喻不适合写手和读者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676 bytes) (60 reads) 2006-06-23 
原因我文章里已经有了阐述

“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每一个不加锁的博克,都被认为是对大众开放的,那么读者的反应当然是可以对作品畅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骂)。这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如果你说你的博克是私人园地,一些评论是不允许发表的,那么就该在每一个页面上象信签头一样显示出哪类的评论是不被允许的。否则,你的博克显示在列表上,新来者兴致勃勃地跑进去,理所当然地发了自己的评论之后却被告知这时候不被允许的,发出请你走人这样的驱逐令,读者受到想不到的羞辱,这对读者本身是不公平的。因为他在进入前和进入后都没有被告之有这样的禁止令。而且读者可能根本就没有写手的犀利文笔和伶牙俐口,受了这种指责只能羞愧而退。”
•  回复:对不起,你的比喻不适合写手和读者 -68245(304 bytes) (68 reads) 2006-06-23 
“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每一个不加锁的博克,都被认为是对大众开放的,那么读者的反应当然是可以对作品畅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骂)。这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Prove it. Don't just state it is a common sense. This the the fundation of your series.
•  Yes, you are right.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0 bytes) (12 reads) 2006-06-23 
•  But I think it's common sense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14 bytes) (28 reads) 2006-06-23 
of our seciety
•  回复:But I think it's common sen -68245(54 bytes) (47 reads) 2006-06-23 
Well, that's just the cheekiest reply I've ever read
•  厚厚, 偶觉得有一点你可能忘了, common sense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43 bytes) (43 reads) 2006-06-23 
是不必被证明的, 就象我们上了厕所要冲水一样.
•  回复:厚厚, 偶觉得有一点你可能忘了, common sen -68245(252 bytes) (23 reads) 2006-06-24 
These are not common senses. So please prove it.

1. 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

2. 每一个不加锁的博克,都被认为是对大众开放的,那么读者的反应当然是可以对作品畅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骂)。
•  Well, I disagree -68245(99 bytes) (41 reads) 2006-06-23 
An open house 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I think this is a common sense.
•  这里是没错.但是open house 是邀请买家看房, 不是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269 bytes) (41 reads) 2006-06-23 
没有suppose让买家评论.

买房的人就那么几个, 读者可是成千上万.

还有,即使房主听了某些话不高兴, 也要有说的出的理由,正当的理由. 不可能因为一句我觉得窗帘的颜色不好就把别人赶出去.

如果他这么做, 可能是他的权利,但是,那是他无礼的行为, 不是什么值得提倡的行为.
•  My point is -68245(312 bytes) (39 reads) 2006-06-23 
A right is a right is a right. It can be excecuted at any time in any manner.

"不可能因为一句我觉得窗帘的颜色不好就把别人赶出去." Yes, that is possible.

"那是他无礼的行为, 不是什么值得提倡的行为." I think this is what you after, you still can't get over it being ruffled feather.
•  无礼行为就是无礼行为, 偶没说房主这样做是犯罪.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31 bytes) (26 reads) 2006-06-23 
对评论的恶劣态度从来就不是犯罪.
•  支持一下 -whispers2- ♀ 给 whispers2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15 bytes) (59 reads) 2006-06-23 
欣赏你的观点...
•  谢谢~~~~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12 bytes) (15 reads) 2006-06-23 
•  一般很少发言 -whispers2- ♀ 给 whispers2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64 bytes) (65 reads) 2006-06-23 
今天看到有些话,觉得不值一驳。。。只有叹气的份
对事不对人
•  叹气不必。 有句话说的好: 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采桑子- ♀ 给 采桑子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46 bytes) (32 reads) 2006-06-23 
学学偶, 高兴就逗逗她们玩, 不高兴就关电脑睡觉
•  不明则问 -20932(2720 bytes) (104 reads) 2006-06-24 
刚发现这个系列,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请教:

"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每一个不加锁的博克,都被认为是对大众开放的,那么读者的反应当然是可以对作品畅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骂)。这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在这个系列里,作者一直在强调这一点。但我有些迷惑:

1。在什么"社会规则"之下? 能否说明一下?

2。"博克"的原意只是要让大家高兴写点什么就写点什么,放在那儿。"不加锁"只是方便别人看。读者爱看不看。没有人邀请,也没有人被邀请。看也好,不看也好,都是自愿的。我就看不出哪里有"邀请"之意?

3。如果你一定要说有"邀请"之意,那请你解释清楚为什么有这个意思。不要含糊的说"在社会规则之下"。请解释清楚在什么"社会规则"之下,而且又为什么在那个规则之下,"博克"是有"邀请"的意思。

(如果你能解释清楚这两点,而且在理的话,你也不用举那些民主的例子了或者说什么"胸襟"了。)

4。如果我的家不加锁的话,你是不是就可以说我邀请你了? 如果你要硬掰说我家是个 private place,那我再问两点:

4a。如果把"我的家"改成"一个敞开的美国公立大学的校园",如何?要知道很多美国的大学校园是敞开式的,任何人都能进去走走(many buildings 除外)。人家让你走走,但没有说"邀请"你啊。 呵呵。

4b。"博克"也是个私人园地,"没有锁"只是说大家都可以进去逛逛。哪就强加一个"邀请"给博克的主人了呢?

5。"博克"既然是个私人园地,每个园主当然可以欢迎或不欢迎某些评论。但要求每个园主都在园子门口写上什么东西是不受欢迎的,那是有点强人所难。毕竟人家并没邀请你去呀。

6。请恕我无知,我不知道你在此批评的是谁? 能不能把那人的原话 quote 几句来让我和大家见识见识?

7。什么东西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博克这个新生事物在社会上还没有很多人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见得有很多的了解。这就成为 common sense 了? 那这社会上大多数的人可冤了,因为他们连什么是"博克"都没听说过。

当然,你可以改成"一个网络世界的 common sense"。但 common sense 指的是那些大家都承认、接受的事物,象"太阳从东边升起",或"地球是圆的"。 可这里这么多人还在争论这些东西,怎么能叫 common sense 呢? 不要动不动就那 common sense 来压人。

8。这个系列给人的感觉是:楼主在大肆制造舆论拼着命要冲进别人的园子里去做评论。园子的主人稍有不高兴之处,马上就被扣上各种大帽子。

有网友建议你可以在自家园子里贴你的评论,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你尽可说任何你希望说的话,而又不会惹着了谁。(嘿,你的园子呢?我怎么看不到? 没有你可以做一个嘛。)你要嫌没人来你的园子里看,也可以贴到博克论坛之类的真正的"公众场地"嘛。那里保证有人看。


来,说个轻松的,在你系列之2有那么一句定义写手的:

"所谓写手, 是指经常在大众媒体上发表原创文章的人。"

我想问问: 要多"经常"才能算"写手"? 每天,每两天,每三天,每周,每月? 如果我隔两周才写一篇,我算不算写手?旁人能不能评论?两月呢? 两年呢? 二十年呢? 一辈子呢? Haha, Gotcha!
•  说的好,ding!!!!!!!!!!!!!!!!! -heidelberg- ♀ 给 heidelberg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0 bytes) (3 reads) 2006-06-25 
•  HAO!!!!!!! -JennyMa- ♀ 给 JennyMa 发送悄悄话 创建自己的博客 (0 bytes) (1 reads) 2006-06-25 
•  well written, bravo -tango123给 tango123 发送悄悄话 tango123 的个人博客首页 (0 bytes) (0 reads) 2006-06-26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