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10)
2016 (1)
朋友突然送个EMAIL给我问我怎么看待麦当娜领养孩子的事。我正在忙于工作,就随手回了一句 “那是很个人的行为。孩子没饭吃就会死掉,如果有人养,也养得起,那毕竟是好事呢” 。
我想象他在网络的另一端热血沸腾。因为不善言词的他写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长长的EMAIL来阐述自己的观点。朋友不是中国人,我把他的话翻译如下
“我坚决反对明星们利用自己的特权去领养孩子。当我们都知道麦当娜那些离经叛道的台上台下表演时,我觉得孩子不会在好的环境里长大。
明星去那里(贫穷国家)选孩子象选宠物一样。如果他们真想帮助孩子,他们应该把孩子送还给他们的生身父母,给他们捐钱。他们如果愿意的话,他们的钱可以救活一个穷国。
他们只不过是炒作罢了。
我建议穷国拒绝麦当娜的申请,并且让那些跃跃欲试的其他明星进行合理的背景考察。”
我一直想让自己少跟人争辩,这次我忽然又忍不住。写了个EMAIL问他 “按你的说法,如果麦当娜不配做人的养母,她自然也不配做人的母亲。为了一视同仁,我们也不能欺负麦当娜是个明星不是?我们是不是要让每个要做母亲的人都要由官方发个执照才能生孩子。现在的法律要改一改了” 。
写完后,朋友真的生气了。他直接电话给我要跟我吵架了。我以工作忙为借口逃脱了。
临下班时,我给他写了个EMAIL
“我记得自己看过一个电影。电影里的男主人公从中国大陆去香港谋生,他结识了早年去香港的一个女孩子。他们时常说说话。那个女孩子拼命劝他进英文夜校学英文,这样他就有可能去给麦当劳打工赚好多钱了。他听了。拿自己的血汗钱付学费。似乎没什么帮助。多年以后,男主人公做的什么事感动了她。女孩子承认当初自己是从男主人公的学费里拿了佣金的。她说的时候很惭愧。男主人公说‘其实我早就知道。我想,在香港,我就你这么一个朋友,如果我说出来了,你不理我,我就一个朋友都没有了。’
我觉得生活就是这样的。你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且最残酷的是,你知道对方别有用心,你也不能就这么说不。因为人就是需要别人的。你不可能与世隔绝。有时候一个帮助是可以救命的。有比这种帮助更珍贵的吗?”
我决心明天见到朋友一句话也不说。因为我觉得这场仗是打不完的。
"萨沙的心真的疼痛了,他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竟是这么一团糟。切莫以为萨沙这种混血儿没有心肝,他们的心也是知冷知暖知好歹的。他知道王琦瑶欺他,心里有恨,又有可怜。他有气没地方出,心里憋得难受。他在马路上走着,没有地方去,街上的人都比他快乐,不像他。眼前老有着王琦瑶的面影,浮肿的,有孕斑,还有泪痕。萨沙知道这泪痕里全是算计他的坏主意,却还是可怜她。他眼里含了一包泪,压抑得要命。后来他走累了,肚子咕咕叫着,又饥又渴的。"--王安忆"长恨歌",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