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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Friday!
经济观察网 评论员 盛超 最近,网络上有一条新闻。美国电脑游戏“侠盗飞车4”(Grand Theft Auto 4)最近为主人公,黑帮分子Niko Bellic,新开发出一套新的装备,印有“城管”字样的制服和一辆标有“行政执法 ”字样的新型皮卡。换上这身装备,主人公可以在街边暴打卖热狗的小摊贩。
在此之前,《重庆晚报》一则消息称,因为“城管打人要不见血”的“手册事件”曝光,使得“城管”一词成为国外不少媒体报道中的热门词——英文把它译为“chengguan”。
《泰晤士报》认为“chengguan”是“中国地方执法者”,“他们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印度媒体解释称,“‘chengguan’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而英国《卫报》认为,所谓“chengguan”是指“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每日电讯报》则说“chengguan”是“一种警察力量”。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城管,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称谓已经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并且作为外来词进入了英语世界。在当今经济危机导致中国出口大幅下滑的背景下,能有这样一种纯活产货顺利出口,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在于,这样的出口不能创汇,甚至连专有名称的版权费都不能向美国游戏公司索要。
目前,城管已经成为我们这个社会中一支庞大的执法力量。根据资料显示,1998年北京市成立第一行政城管队伍,截止到2005年12月底,全国有308多个城市相继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占我国城市总数的46.6%。11年来,在遍及全国的城管队伍不断扩大和城管经验不断积累的同时,城管的相应管理职责也在不断扩大,据称已经达到13个方面292个案由之多。包括施工工地的管理、城市节水的管理、旅游、停车、市政等涉及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就是说,不光是小商小贩占到经营,只要是公共场所出现的事,城管都有可能有权利管理。
按照设立城管时的想法,这一队伍的建立可以有效的减少一事多头,互相推诿的现象,从而更好的为市民服务。尽管在过去的11年时间里,我们总是过多的看到了城管和小商贩你死我活血淋淋的斗争,忽视了其他方面的成绩。但是,正如适用于外国的制度不一定适合我们的道理一样,反过来说,在我们这里效果不好的,不一定不适用于外国。
如今,既然城管的名称和事迹都已经出口国外了,为什么我们不进一步将城管制度也出口到国外。试点国家可以考虑一些公共场所环境复杂,外来人口众多,社会事件频发的国家,比如伊拉克或者阿富汗。城管VS路边炸弹,哪一个会胜出呢?
(附图)
http://www.eeo.com.cn/observer/shelun/2009/06/11/1399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