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1235)
2006 (492)
2007 (191)
2008 (735)
2009 (1102)
2010 (315)
2011 (256)
2012 (203)
《企业年金条例》正酝酿起草
郭晋晖 王春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称“劳保部”)副部长刘永富昨日透露,监管部门正在酝酿起草《企业年金条例》,以更高法律效力的文件来规范年金基金运作。
企业年金市场化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为起点。刘永富表示,这两个办法属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规范效力层次还较低,由于企业年金业务覆盖面很广,需要提高立法层次,尽快制定《企业年金条例》,尤其是要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
“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后,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刘永富坦言,当前必须抓的首要工作是尽快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
他认为,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制度应该包括三方面内容:对企业来说,要按照规定建立年金制度,并定期向职工通报年金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来说,要定期披露企业年金业务资产状况和投资收益等信息,接受政府、企业、公众的监督;劳保部门要对企业年金的规模、参加人数以及贯彻两个办法的情况进行披露。
存量年金转型或非“千金一面”
知情人士称,“沪深模式”可能不会被各地效仿,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年金转型
王春霞
继深圳之后,上海存量年金的移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称“劳保部”)副部长刘永富昨日在“中保太平——富通企业年金国际研讨会”上就各地存量年金市场化运作问题发表看法时表示:“总的方针是对有条件的机构要积极鼓励其参与年金基金的运作。”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上海模式”或“深圳模式”可能不会成为各地效仿的对象,各地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完成存量年金的转型。
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昨日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保监会已在本月原则同意筹建长江养老保险公司,以承接上海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的原企业年金管理业务。本报昨日从劳保部获悉,长江养老保险公司目前还没有获得从事年金业务的资格。
刘永富昨日表示,在金融机构开展年金业务的资格问题上,“批多了有些机构可能没有业务,批少了又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这个问题还要研究。总的方针是对有条件的机构要积极鼓励其参与年金基金的运作。”他表示,“可以适时增加一些新的机构,并对原来的机构资格进行调整,减少营销和管理的成本,以形成规模效应。”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对本报透露,长江养老保险公司在接盘上海 7000 多家企业的年金基金后,将成为最大的一家从事年金业务的养老金公司,而且这种情况“短期之内可能无法改变”。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劳保部对各地社保存量年金进行清查,要求各地在今年底前将存量部分完全移交市场化运作。今年 1 月,深圳市政府将原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的企业年金业务,整体移交给平安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
陈文辉表示,在总结深圳和上海经验的基础上,在劳保部支持下,要发挥保险业在清算技术、产业设计、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承接社保机构经办的企业年金业务(存量年金),实现其市场化运作。
劳保部养老司和基金司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制订指导存量年金转型的文件。本报日前获得的一份《关于规范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指出,要正确处理“先规范后移交”与“边规范边移交”的关系,凡符合劳保部有关投资渠道要求的基金资产可以移交;不符合要求且移交难道较大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与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协商,经妥善处理后尽快移交。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保险机构和具备资格运营机构的作用,尽量降低移交成本,实现资产的安全、按时、有序、平稳移交。
另外,各地劳保部门要因地制宜,选择整体或分散移交相结合的方式。对具备单独移交能力的大型企业,允许自主选择,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按照劳保部有关要求,建立新的企业年金计划,履行备案程序。
亿年金多出自垄断企业 专家担心拉大分配差距
晨报讯 ( 记者 李隽琼 ) 中国每年新增的千亿企业年金令人津津乐道,但如影相随的却是年金经常成为垄断企业高收入的“锦上添花”。
在昨天举办的“中保太平——富通企业年金国际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郑功成表达了他的忧虑:“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实际上扩大了劳动者的待遇不公和拉大了社会分配差距,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养老金,它常常被喻为企业留住人才的“金手铐”。世界银行预测,至 2030 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 1.8 万亿美元,将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
虽然不否认企业年金在中国的“远大前程”,但郑功成认为,基于中国的现实情形,企业年金要获得大发展,在短期内仍将只是金融、证券、保险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及部分学界人士的一厢情愿。
在这位著名学者看来,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真正的企业年金应该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公平的竞争环境下,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一种员工福利战略。
“我国企业年金的突出问题是,迄今不仅参加的企业和员工人数比例很小,而且已经建立起企业年金计划的基本上是大型垄断性国有企业,”郑功成说,“垄断性国有企业凭借垄断地位,占据了可以利用国家公共资源的优势,企业本身的高工资再加上企业年金,对其他类型的企业来说,实际上扩大了劳动者的待遇不公、拉大了社会分配差距,从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
他断定,因市场环境欠公平、税制优惠欠缺、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等一系列因素的客观存在,且短期内不可改变,“企业年金在中国近期还不可能进入黄金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