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读书心筆

写日记的另一层妙用,就是一天辛苦下来,夜深人静,借境调心,景与心会。有了这种时时静悟的简静心态, 才有了对生活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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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Diary 155 --- 都市黄昏、都市人生

(2005-07-31 15:47:29) 下一个

 

 

五月至九月是多伦多最开放、美丽和自由的季节,而看黄昏则是我最珍贵的时光。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养成了黄昏时散步的习惯。走在多城的街巷上,黄昏的光总让我感到特别安静,但那种安静只是心情的,因为一回头,人声车声哗然醒来,霎时间就能感受到自己与城市共同的心灵。居住在这个现代都城,我时常思索着该怎样来找到它的美,它的风情,或者它的温柔?是那个正气喘咻咻追赶着即将开动的Bus的黑人女郎,还是那正焦躁地把烟蒂猛然蹂扁在脚下的西装绅士,或者是那正对着不肯停的taxi吐口水的红发男女。这匆忙、焦虑、混乱的画面,几乎难以相信是发生在一个可以非常美丽的黄昏。城市那种燃烧的节奏已经使忙碌了一天的都市人处在半疯的状态,因此,虽然日复一日的生活在都市,却永远见不到都市黄昏之美。然而我知道,没有人了解身边这川梭人流的需要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有人说:我是你现在真正需要的。他(她)一定错了!

 

在这都市的黄昏,我需要的是能够自在地四处走走,呼吸着逐渐凉下来的香甜空气,微笑着和陌生的人们打招呼,看着孩子们那象乐谱般的走路姿势,听着耳边这都市的良知正在觉醒。够了,我不奢求太多,这或许就是都市人生吧。

 

走累了,在路边的Starbuck小憩,叫杯咖啡。从明亮的落地窗望出去,黄昏金色的阳光一束束得从叶梢间穿过,落在不远处的城市公园的小草上,就象母亲用细长的手指轻轻地点着孩子的额头。随阳光移动目光,可以看到那不知名的紫色小花,我不禁想起凡高的印象派油画中最美丽的一幕。可惜,有很多人在都市生活了一辈子,总是匆忙走来走去,从来没有看过这种美。这黄昏的都市,温柔的夕阳抚触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天边朗朗升起万道金霞,这时,拥挤脏乱不见了,人声鼎沸不见了,只留下繁华落尽的庄严壮大之美。

沿着树荫走在阳光浪漫的黄昏里,我深深地震动了。如果在乡村生活的人需要的是自然,那在都市里生活的人,需要的则是一颗经过污染还能沉静的心和一丝古典温柔的心情。黄昏时,那一轮金橙色的夕阳象极了一个纯真的孩子,不被城市的影响,只要我发出心的召唤,它就会安静地挂在树梢上,俯身来听。他只需要一些赞美之词,听完之后,夕阳就会点点头躲到群山的后面,只留下满天羞红的双颊。

 

 

2005年7月31日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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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8)
评论
不忘中囯 回复 悄悄话 聪明兄也是个有心之人,问好!
不忘中囯 回复 悄悄话 本想写一文和你的“花树水”,不想却写成这样,安静见笑了!
不忘中囯 回复 悄悄话 欣赏黄昏都市下消停人生,吾以为后者更妥,还待桅杆明示!
不忘中囯 回复 悄悄话 一定,一定。有朋远方来,人生另一景!
不忘中囯 回复 悄悄话 桅杆兄弟的回答已经远比我高明了。北美是一块让人回味人生之地!

多谢指教,忘继续代劳 :))
不忘中囯 回复 悄悄话 一定买单。不过你是哪为美女啊?如果是美女, 这。。。。

有点挠头 :)

因为可能会光顾得看你了,而忽略了黄昏的景致;

亦或者光顾得看黄昏的景致,而忽略了身边的美女;

都有遗憾的地方。。。。

所以。。。。 (哈哈,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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