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就像烤白薯,闻着香,吃起来也不过尔尔。
其实有关婚外恋,有钱钟书的“偷情就像烤白薯,闻着香,吃起来也不过尔尔”垫底,实在没什么值得赘言的了,可是你看,世间仍有那么多的前赴后继者,看得人啼笑皆非,惟有怅然,所以终于又拾笔。
我觉得婚外恋的最大症结在于早婚,不信你看那些任自己玩够了才结婚的钻石王老五们,倒是个个贤妻良夫,因为他们更懂得男人和女人。看看那些25岁左右或者更早步入婚姻者的相片,一派懵懂的天真气息,仿佛大好前程状,可是只消一年半载,眼睛便像给不更事的孩子塞进许多的碎玻璃、砂糖粒的洋娃娃,有一种隐忍的悲哀。他们都是好人,他们两败俱伤。从小受的那是什么教育?大灰狼是凶恶的,小白兔是善良的,狐狸是狡猾的;公主和王子结婚了,婚礼进行了三天三夜,喝过的葡萄酒空桶排满了半个城池,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黑白分明,天理昭彰。可是不是这样的,不是!他们拼命摇着头,仿佛一下老了十岁。然而晚了,他们已经结婚了。
所以要婚外恋。从前那些花前月下、在8支烛的光线下趴在被窝里奋笔写情书、乘着银幕上暗下来偷偷拉一拉她的手……偶尔念起来恍若隔世。也并不是没有良心,可是那个人好像死了再也不能复活,为了重生只好宁愿走险。人人厌弃“左手握右手”那句话,可那是真的。忽然一下子眼睛就亮了,在灰蒙蒙的天空下亦灼灼闪光,真真切切的心跳,开始去做指甲,天天换领带——到目前为止,那当然是很美的。
屡次跟男士们探讨至此每回闹掰。他们坚持难道这样下去不是很好吗?我说您老人家这么着回家去就一点不羞?他们说不羞不羞,为什么要羞呢?按时按量拿钱回家,照旧提供完好的夫妻生活,照顾孩子的功课,一本正经教他做人——我问心无愧。可是,我提着嗓子说,那个女人呢?你对她不惭愧?他说当然不,我是爱她的呀,给她买一切上好东西,只要有点儿空就溜去和她相会,我对她多么好。但是如果她要名分呢?我一字一句。我想我在威胁他。他笑了,说,她不会那么傻吧?我看着那张无辜的脸孔,感谢上帝他与我无关。
但是女人于此简直像个手艺拙劣的锡匠,熬着熬着就一股脑儿地趸在自己的脚上,皮焦肉烂,终生残疾。有多少剔透女子起初也是拿得起放得下的,笃定地穿梭在男人与男人之间,微笑看他为卿疯狂。但是最先绷不住劲的一定是她,终于哭哭咧咧:“我要,我要啊!”她简直不能想象一名50岁的情妇,可是她爱他。于是只好一拍两散,输不起的还务必要酿出些惨祸方才心安——心安地倒下。
所以我怀疑为什么还要婚外恋,特别是女人。据说未婚女孩子尤其喜欢已婚男人,朱德庸于此诠释说是“因为已经被另一个女人选择、考验过的男人应该不至于太差”——难道她们慵懒至此吗?但是我所见过的这样男人100个里99个最后都回转家门,回家吃太太现成做的饭,大约他们是以为那些女孩子们尚没有被其他男人考验、选择过,不甚放心吧。人的本性是一样的懒。那些已婚妇女又是为何?总是丈夫不够乃至不肯体贴,而那里有——至少暂且有,是知道长不了的,明明知道,可是聊胜于无啊!相较来说,喜欢看那种下雨天打孩子的婚外恋,闲着也是闲着。使人悄悄吁一口气,不用心就不会伤。
每个人在说起配偶的婚外恋时都宽宥大度:呵我会道一声SORRY转身离去,当然走时不忘记帮他们带好门。可是事到临头没有一个做得到,除非他(她)根本一点也不在乎她(他)。像一个孩子,吹牛皮时比谁都逞强,然而最终还是害怕地叫:妈妈,我要妈妈。因为婚外恋,现代人安全感告乏。
【转自新浪】
咦? 小猫耳朵怎么跑这儿来啦? 儿童不宜呀!
对西方的富豪们来说是有赚头的一笔生意,一般是名利双收;
婚外恋对那些胆大的人来说就是赌一把,或死或生,全凭运气;
婚外恋对那些胆小弟家伙来说也就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今后改邪归正的机会;
本人认为那是罪恶,看看《英国病人》,看看小南瓜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