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雪

你可曾见过春天的雪,从严酷的冬天走过来,遇见暖,就化成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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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28)

(2006-02-02 17:56:12) 下一个

小歌翻出平日买菜拿的中文报纸,开始找起工作来。保姆,装修的她肯定干不了,只能打文秘或者餐馆的工。小歌照着电话一个一个打过去,发现大多数广告都是时过境迁的假广告,空缺的位置早就被人顶了。后来打的多了,也会有一些真的,有些律师楼要文秘,但是一听小歌F2,没有工卡,也就算了,最后只剩下餐馆。

一般人家上来都问干过没有,小歌回答了几次没有,就被人立刻拒绝。十分苦恼,后来有一次她斗胆说了句干过,人家就问她打过的地方都有哪些菜名儿,还有一些酱油,醋,领位,芥末什么的英文怎么说,她一卡壳,电话就又成忙音了。不过这也难不倒她,去餐馆拿份菜单,她也能把那些莫名其妙比如“佐中鸡”的名字说出来,还好没人问她“佐中鸡”是个什么东西。

再后来打到一家餐馆,接电话的男士简短问了一下小歌的打工经历,不知道是识破了她这个水货经验仔还是怎么,很客气但是中肯地说:“英语都不是问题,你来肯定很快就会了,但是我们这里非常地忙,一个人要管十五六张桌子,基本上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脚下还要勤快,若不是训练有素,到时候恐怕连帮你的人都没有呢 。。。所以我们这里大部分侍应生都是男的。。。”小歌第一次听说侍应生还有男的。不管如何,她是被吓住了,决定还是老老实实从初级侍应生做起。

说曹操,曹操就自己送上门来了。有一天一个不知道小歌什么时候打过电话的地方,给小歌家挂了个电话,说他们那里是城中心的快餐店,新近刚走了个人,不知道小歌还有没有兴趣,一小时五块五。小歌一听,乐坏了,赶紧说,有兴趣,太有兴趣了,这么着人家让她第二天就上班。

小歌第二天早早就穿好衣服兴奋地去了那个快餐店。她把自己的衣服左挑右试,不知道应该穿的朴素点,靓丽点,还是精神点。她努力想象平时去餐馆见到服务生的形象,却是一团模糊,什么也想不起来。这好歹也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去“工作”啊,居然是在美国的快餐店,真是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

小歌赶到快餐店的时候,发现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并不是一个或大或小的店面,而是在一个巨大的人流攒动的厅里面,每个店都是一弯整齐的柜台,只不过装饰各异,放眼望去,应该和国内博览会的展厅差不多,而且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就是一个再开放不过的公共场所了。

小歌无形中特别地开心。她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好安静,但是到了人多地地方还是不由得觉得血往脑袋上涌,兴奋莫名,尤其到了美国,她何曾再见识过这么热闹的地方?仿佛是到了王府井,还是室内的,干净清爽的王府井?来往的人中大部分都是城中心的上班族,俊男靓女一抓一大把,十分养眼。

小歌一去就发现自己对衣服的担心是多余的,每个人都戴着统一的帽子,穿着类似围裙的东西,几乎把大部分衣服加裤子的上半截都遮住了,只要你不是不穿衣服,个个看上去都差不多。小歌这下放心了,她穿什么都随意。

小歌的任务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卖盒饭,就是做好的一盆盆饭菜谁要什么她就给打一勺,放在盒子里,让收银员收钱就完了。小歌干了两天,熟记了菜名以后,就开始觉得无聊起来。谁说那个什么卖吃的还要“工作经验”的?简直是把她当傻瓜呢!

过了几天,小歌被调去当收银员了,才觉得有点“技术活”,她对打开收银机一把能抓出正确的零钱感上了兴趣,比如找两毛一分钱,就要用中指和无名指按住两个Dime,小拇指按住一个Penny,一把抓出来,同样道理,遇到四毛一的时候,要用四个指头同时这么一摸一搓,把Quarter,Dime,Nickle和Penny同时取出,省得再抓另一次。小歌对这项技术乐此不疲,主要是为了快。

这样一个快餐店,是上班族中饭赖以为吃的地方,他们中午出来吃饭要走几个BLOCK已经不易,又要赶时间,谁也容不得多多等待。从十一点四十五分到一点一刻之间,柜台前黑压压地排了长长的队伍,都等着收银员把面前一个一个白花花的盒饭,和花花绿绿的汤水饮料装了给客人,小歌经常是忙得连抬头喘气的机会都没有,哪儿又耐心找钱抓两遍?所以练就了一抓准的四指神功着实是帮了大忙。

小歌喜欢这个工作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来打工的多半是M大的F2,大家都是学生出来,又年龄相仿,有好多共同话题,就像回到了本科时候一样,中午吃饭的时候唧唧喳喳,好不快活!不过小歌在那里只呆了短短一个月,因为这个店大概有“生子符”,来打工的人像被传染了似的,一个接一个accidentally怀孕,等到大家开始物色下一个Candidate,刚刚想起小歌的时候,她就赶快逃了,生怕自己没有那个“定力”,受大气候影响。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小歌收到了M大CS系的通知,她没有拿到奖学金,而是被放到了WAITING LIST上。这个LIST听着似乎很有戏,可是当她去问了一下放LIST的原因,心里就凉了半截,人家说是因为小歌是F2,没有SSN,不能够工作。

小歌觉得这真是太奇怪了,那么多F2不是都转F1拿到钱了吗?怎么会?可是系里就是咬定,她要先把签证换成F1才考虑给她资助,要不然万一给了她,而她F1没转下来,这个名额就浪费了,殊不知她正在等拿到资助才好转F1啊,小歌觉得这就是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总得有一个东西先生出来。

她和大明商量了以后,找他们系的人借钱转了几天帐,开出一张巨额够支付I-20那个一年生活费极其学费的银行证明,然后就把F2转F1的证明寄到INS去了。

小歌心里的鼓是天天在打着,她一寄走申请,就忙不迭地换了个餐馆,主要是快餐店工资低,按照小歌”开学前要打出一学期学费“的标准,再不换到挣钱更多的地方,就来不及了!

小歌下一个打工的地方还不是一个正经八百的RESTAURANT,而是一个做Delivery和Pickup生意多于Dine in的外卖店。因为她没有车,好一点的地方她也去不了。这个外卖店倒是不错,因为远一点,每天老板都开着VAN来接大伙儿上班,倒正合了小歌的情况。

自此小歌每天早晨十点半钟出门坐“班车”,晚上十一,二点才回来,星期一休息。几乎和大明连打个照面都难。小歌通常是早上起来和大明说拜拜,把大明的两顿饭做好放在冰箱,然后去上班。回来的时候大明道声晚安就上床睡了。好在大明学期末要考QUALIFY,似乎也顾不上理睬小歌。

小歌去的餐馆员工并不多,两个厨师,叫做炒锅,一个炸锅,就是专门负责油炸东西的师傅,一个经理,是餐馆店主老婆的弟弟,叫阿强,一个十七八岁打小就移民美国的香港小男生,因为长得胖,大家叫他肥仔,一个负责送餐的DRIVER,成天在外面跑,见不到踪影,然后就是小歌。周末的时候有一个做PARTTIME的怀孕了的女孩子,也是从大陆出来的,小歌叫她老杨。

小歌,肥仔,还有周末的老杨都是负责招呼客人,听电话定餐,然后把外卖包好等客人来取。阿强则是个多面手,什么地方缺人他就干什么。

小歌是在这里才知道美国居然有这么多非法的移民。一个餐馆里面,除了小歌,老杨,和肥仔,人人都是非法来的。她也第一次感受到了这些移民的困苦。

两个炒锅一个是越南人,听说是先从越南逃难到中国,然后又从中国偷渡到美国,年级似乎很大了,仍然是孑然一身。他似乎中文不是很顺溜,有空的时候就蹲在地上抽烟,骨瘦如柴,面如死灰的,怎么看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另一个炒锅也有年纪了,但是因为老婆孩子都在身边,脾气柔和很多。他和老婆偷到美国后,足足等了十年,才把女儿弄过来,现今女儿十八岁,在中国的时候估计缺乏管教,到了美国又仇恨这个她语言不通,没有朋友的地方,整个就是一个问题女儿。

炸锅是自己过来了,走的时候孩子尚在老婆肚子里,一晃7年过去了,仍是这么两地分着,时不时在电话里听孩子叫爸爸,对孩子是只见照片从未亲见。

小歌觉得骨肉之间分离这么长时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如果是她早就偷渡回中国了。更何况她也不觉得美国有什么好,这些人花了很多钱来到这里天天长时间工作,休息的时候靠去赌场和那种场所来发泄欲望,难道会比国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好吗?她不知道究竟他们真的是因为“苛政猛于虎”而远走他乡呢,还是根本像她自己一样,为了这样那样莫名其妙的原因就跑到这个看似美妙的“远方”。

小歌在老杨不在的时候,是餐馆里唯一的女人,一干人除了老一点的炒锅之外,全是“光棍”,他们经常乱开玩笑相互打趣一些她似懂非懂的黄色用语,幸好多半是广东话,小歌反正听不明白,也就不受什么干扰了。

他们在问完小歌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之类的问题之后,就开始关心起她和老公“做那事”的状况,句句都像是色情的盘查,她实在无话可说,由一开始的面红耳赤,到后来的面无表情,装听不见,再往后是真的除了听见他们喊餐,别的好像都经过耳朵自动过滤掉了一样,什么也听不见了。

小歌为了回避他们在厨房聚首论黄,就总是呆在外面的厅里,只要店里有一条电话线路的铃声想起,肯定是小歌接的,她由此听力倒是大涨,再也不怕人家说STREET ADDRESS和电话号码了,这些原先都是考TSE的她最最害怕的东西。

没事儿的时候,她也是那个抹布擦了这个抹那个,或者走出去和坐在店堂里吃饭的客人聊几句。有时候大家嘴上的黄瘾过完了,肥仔和阿强也会到前厅里来和小歌有一茬没一茬地说几句。

肥仔真是个典型的TEENAGER,半懂不懂的时候,说起话来,忽而成熟,忽而幼稚。比如他会一边喝瓶装水,一边很感慨地说:“The world is so material....”小歌吓一跳,WOW,这孩子说话很高深哪,结果人家下句就变成“Even a bottle of water costs a buck!”小歌又笑了,闹了半天BIG CONCLUSION是从这么个的例子来的。

她想起原先一个中学同学,进校第一次写新学期对自己的期望,头一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后面一条就变成“见到没关的水龙头要把它拧紧”,小歌当时笑坏了,这么个期望法,好像动物园里把大象和蚂蚁放在一个笼子里让大家观瞻一样,且不说蚂蚁会不会被大象踩死,会不会被大伙儿看见,至少这个平起平坐的放法是十分有戏剧效果的。没想到了美国,在小餐馆里也会遇到一个深谙其道的小孩子。

阿强呢,小歌看来,是“天使和魔鬼集一身”。他训起人来像发了怒的狮子,比如电话里忘记问了DOOR BELL NUMBER,美国的APARTMENT,很多都不能直接进去,必须知道门牌号,才可以从外面按相应的门铃来答话,送餐的师傅不知道按哪个门铃,自然找不着,就会把定餐带回来,而客人半天不见人送,肯定是十分光火,阿强见到这种情形就会把餐盒狠狠地掷到桌面上,嚷嚷着:“什么脑子!DOOR BELL NUMBER都不会问吗?下次谁再出错,就让他/她自己出去送!”

有时阿强心情又很好,小歌正在厨房里埋头包餐呢,他就赶过来,用很柔和的声音说:“你负责外面就好了,里面不用你忙了,要是外头没活,正好歇会儿啊!”

午饭过后不忙的时候,阿强有时候搬一张圆圆的凳子,像一只小狗一样坐在餐馆门口,把手伸出去来接住被凉棚遮挡而无法晒进大厅的阳光,回过头来看见小歌在看他,说:

“你知道,在广州的时候,我还经常去打球,和一大帮朋友们,现在想起来...好幸福啊。”

然后眼睛就迅速地黯淡下去:“还有比我们更不幸的人吗?我到美国落地的第二天就一头扎进了餐馆,一干就是八年过去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小歌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同情地看着他,这世上肯定是有比他更加不幸的人,不过她并不想多说,她只是理解阿强这种身陷牢笼的感觉。在小歌看来自己没有这种感受,只是因为她最终还是要去读书的,打工不过是她谋求学费的一个过程,她就是个过客,似乎也就对其中的苦乐保持了一份超然,她很难想象,如果自己处在餐馆其他人的境地,是不是也会有一种淡淡的绝望和深深的苦恼,她似乎除了渡回中国,也想不出别的主意来。

好在还有老杨,老杨的老公是公派访问学者过来的,在国内就已经是博士了,很有才,就是被一个J1的身份所苦,天天想着要去加拿大曲线救国。老杨已经申请了M大,正等着生完孩子过完暑假去上课。她原先就在这家餐馆做,后来怀孕了改为只作周末,她想多攒宝宝的奶粉钱。

她们俩在一起似乎总有话好说,说说肚子里的小宝宝或者宝宝爸爸小时候的调皮劣迹都能聊半天。老杨让小歌的周末有了很多盼望。回想前面一个快餐店和众F2一起打工的愉快经历,她发现其实呆在餐馆也好,呆在什么别的地方也好,周围的人所生成的小环境是很重要的,如果大家很投缘,干什么都挺带劲儿,她本身对做服务生是一点都不讨厌的。

小歌不知道自己的观点是不是有点舍本逐末,就是这种对事情本身觉得无关紧要,但是对一块儿干事情的人却很在意。她本能地觉得正常状况应该是所做的事情让你有或者没有兴趣,从而形成继续或者放弃的动力。不过不管怎样,她只能说自己虽然有些讷于言谈,却始终都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合群的人,喜欢呆在人群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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