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2006-09-01 16:28:33)
前几天移民局公布了一个重要的AC21Memo,此Memo回答了很多重要的问题。其重点有下列,我们将会有更详细的分析: 1,I-140及I-485同时申请。如果180天后申请人转公司,但是I-140还没有批准。若是有abilitytopay的问题,将可由新公司来解决。 2,如果RFE仍然送到老的公司,若是老的公司不回答该RFE或是回答的不对,移民局可以拒绝I-140及I-485。言下之意,若是申请人180天后转公司[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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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6:28:33)
从下星期开始,我们将对大家有兴趣的问题做比较深度的分析与解释,如何决定是大家有兴趣的问题,可以到我们的网站流览便可知道。现在我们挑选几个问题来试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Dearlawyer,MyI-485wasapproved,andwhenIprocessedtheGreenCardinlocaloffice,theyaskedmeforI-94,Ijustgotthegreencardyesterday,butCISdidnotreturnmyI-94card.MayIgooutoftheUSandreturnwithoutI-94card,onlywithGreenCard?Thankyou. 一旦...[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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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6:28:33)
我们知道在办绿卡的人,最担心的就是H-1B已经用完,而I-485又送不上去该怎么办。按照AC21移民局特别对国家quota已经用完,而I-485又送不上的人(中国及印度)网开一面,也就是说只要在这种情形之下的人,都可以继续延H-1B,而且以每三年为一期,总共可以延9年。 自从PERM开始实施之后,AC21这方面的措施恐怕就会遭到排战。因为我们知道劳工卡快速的处理,将可能造成大量的[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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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6:28:33)
我们知道在办LC时有prevailingwagerate(PWR)的问题,一旦这关通不过,连LC都送不上去。我们也知道PWR并不是公司必须马上付的薪水,而是公司必需证明在申请LC的时候,有能力支付该薪水,而且在绿卡批准时要支付该薪水。绝大多数的情形里CIS都要看公司在当时的财务资料,足以证明公司有能力付薪水。但是我们日前看到几个AAO(上诉单位)的案件,AAO却有不同的解释。我想可能会对[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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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6:28:33)
我们目前很明显的看到NIW有极大的转变,除了Nebraska中心,我们看到批准的日期大幅前进,我们在Vermont甚至有10天便批准的案例。以至于连申请人都措手不及,马上要撤回I-485然后回国结婚,不然等I-485批准后结婚,配偶必须以亲属移民方式申请,而且申请时间会非常的长。 在此同时我们也收到一些人来请我评估的案件,有些案件是在要回答RFE,有些是NIW已经被拒绝。在这里[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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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6:28:33)
1,BEC的审理将把RegularLC及RIR分开处理,将各自有审理时间,而且同时是以Firstin,firstout方式处理。 2,所有的SpecialhandlingLC将送到另一个单位特别处理。 3,所有送到BEC的案件都将会有新的case#,已有的case#将不能使用。 4,到目前为止,BEC还是不能计算出所有的45-dayletter何时会处理完毕。 5,对于子女将满21岁的申请,BEC将不会特殊的快速处理。 6,对于公司已经被拼购[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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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移民局USCIS的一位高级官员指出,如果申请人是以premiumprocessing加急处理的方式来申请2005年20,000H-1B名额,其申请必须提交至到以下地址: 1ALemnahDrive St.Albans,VT05479 同时,这位USCIS官员澄清,对于那些将2006年H-1B申请转为2005年H-1B的案件,USCIS并没有要求这些申请要以premiumprocessing方式,申请人士应该按照自身情况来选择是否以premiumprocessing来申请。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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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6:28:33)
在目前劳工部的PWR分为Industry及Education的两大类。这是经过很久的努力,劳工部终于同意这么做的。但是我们发现在申请PWR时很多的SWA并没有把Non-profit的工作单位放在Education的这一类别里,因此薪水还是跟Industry的在一齐,这是不正确的。在这个时候公司或律师要向SWA要求改正。我们最近碰到几个州的SWA本来不愿意改,后来经要求争取,要求SWA拿出法律规则来,因为他们提不出[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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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6:28:33)
很多人曾有问题,那就是拿到绿卡后是否真的要为雇主工作,要工作多久,雇主是否有权利把绿卡取消掉。 这个问题基本上被AC21这一法律一并解决。我们知道在办LC时,所谓的工作只是一个JobOffer,因此并不存在目前的问题,只要有公司愿意帮你申请,而且公司也证明有能力支付薪水,那么你是可以进行整个LC及I-140,I-485的申请,然后在I-485进行六个月后,甚至根本不去该公[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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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6:28:33)
H-1B2005年的2万名额规则终于出来。以下是其中的一些申请原则: 1,H-1B2005年名额2005年5月12日开始申请,在之前提出申请会被退回; 2,只能送交VermontServiceCenter 1ALemahDrive StAlbans,VT05479 3,First-in,Firstout; 4,不可以e-filing; 5,PremiumProcessing可继续使用; 6,$500FraudPreventionfee必须是单独的支票,不可与其它费用混合。 7,PremiumProcessing支票也必须是单独的支票;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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