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窥天境

得窥天境,须看透红尘万丈;人神相通,只凭借灵犀一缕。信靠耶稣,此外路路是绝望;坚定不移,万里迢迢聚天堂。
个人资料
博文
第三章论中保
??在第一章我们已谈到人类的祸患,那里包括了头十三个问题。现在,我们要开始讨论到第十四问到第六十三问,是关于人类被救赎的事。
??首先要论到一位中保,他是唯一的中保。人类悲惨的情况只有藉着他才能得释放。
??问14:人要用什么方法才能逃避刑罚,再次蒙恩?
??答:要藉着一位中保,他是一位真神,是真人而又是义人。
??解说:
??[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第二章我们愁苦的由来
??在本书第一章前七问说到我们全人类在本性上所有的愁苦;那就是我们趋向恨神,并恨我们的邻舍而不去爱他们。结果我们是干犯神律法的人,根本不能遵守律法。
??现在我们要看这种败坏性是从何而来。
??问8:神造你的时候,就是这么败坏而悖逆吗?
答:决不是的。他造我们本是好的,而且是按照他的形象造我们,有神的真理、仁义和[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第一章论人的愁苦
??问1:你或活或死享受真正的安慰,你所需要知道的事是什么?
答:我或生或死,身体灵魂皆非己有,而是属于信实的救主耶稣基督,他用宝血完全补偿了我的罪债,并且救了我脱离魔鬼一切的权势;他保守我,若天父不许,我的头发一根也不能掉下;他又叫万物互相效力,使我得救。所以他藉圣灵也使我确知有永生,并且从此以后诚心为他而活。这[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3)
十、海得堡要理问答解说
??本书是从《海得堡要理问答》摘要、缩减而来,为米都波的牧师富凯尔所编纂,于一六一一年出版,后为多特总会所推荐。
??从本书内容可以看出这是《海得堡要理问答》的摘要,二者均分为三部分,即愁苦、拯救与感恩,如下:
《要理问答》
??Ⅰ论人的愁苦,第1至第4主日;
??Ⅱ论人的拯救,第5至第31主日;
??Ⅲ论感恩,第32至52[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第二部分:我们该作什么
??一、道德律
??问39:神所要人尽的本份是什么?
??答:神所要人尽的本份,就是顺从他所启示的旨意。
??■略解略解:知道神曾作什么、正在作什么、与为我们所作的意义后,现在要告诉我们的是,他要我们为他作什么。他要求我们顺服他一切的启示,这是我们的本分,也是我们应该作的。
??1.弥六8: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引言
??问1:人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荣耀神,永远以他为乐。
??■略解略解:一件东西的主要本分,意思就是它被造的主要用意。譬如,窗子的主要用意是透光,人的主要本分是服事神;若在地上忠心持守,将来就能与他在天上一同欢乐。
??1.林前十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2[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2006-12-25 21:01:48)
八、韦斯敏斯德信条
??自伊利莎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请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韦斯敏斯德文教[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2006-12-25 21:00:21)
七、多特信经
??此信经是1618年在荷兰多特召开的议会中完成的,当时阿民念派在教会中制造了许多纷争,他们不接纳加尔文的救恩神学观点,不认为神在人的救恩上有主权。阿民念提出:
??1.神的拣选与否在于他预见人是否有信心。
??2.虽然只有信的人才能得救,但基督已为所有的人死。
??3.人极其败坏,若非神赐下先在的恩典而起信,否则人不能行善。
??4[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2006-12-25 20:54:36)
六、比利时信条
??荷兰改革宗教会信条,又称比利时信条,著于一五六一年;有时亦称华伦信条。作者为德布利(GuidodeBres),他为受逼迫的丙兰教会辩护。一五六二年由法文译为荷兰文。在一五六六年得到安提华普总会的批准,一六一八年又经多特(Dort)总会通过。此信条与〈海德堡要理问答〉和〈多特信经〉(CanonsofDort)一同被认为全荷兰改革宗教会信仰基础,迄今仍约束北美[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0)
第三部论感恩
问86:既然我们从祸患中得救赎是藉基督,因恩典而非个人的功德,那么为何我们仍要行善呢?
??答:因为基督既用他的血救赎了我们,便也照他自己的形象,用圣灵更新我们,好使我们可以用整个生命去表示对神所赐的福的感谢,而他也可以因我们得荣耀;再者,我们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确知自己有信心,并且由于我们的好行为可引领邻舍归向基[阅读全文]
阅读 ()评论 (1)
[<<]
[81]
[82]
[83]
[84]
[85]
[>>]
[首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