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政府官员的话,主要是阐释政府的政策,和现实有距离也是理所当然。不过我们应该看到比以前的宽松。这当然应该受到欢迎。
但是,既然是政府官员,就只能是在官言政,讲话的内容就不会以圣经的教导为指南。因此,这篇文章的基调是为政治服务的。
而讲中国只有一千五百万基督徒,显然没有包括家庭教会成员,只是在官方登记的吧?
文中也没有任何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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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神是灵,是不受人的五官感知限制的,所以本质上是不可见的。比如说,神若显现,多大为好?方圆一百公里?即使这样,从人的角度已经很大了,但是神又何止方圆一百公里?所以本质上讲,人的希望神的显现,和神的本质是矛盾的。
从另一个角度,如仆人弟兄上述,神根据自己的计划,是可以也实际上显现了自己。耶稣的道成肉身,就是如此。但是许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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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祷告03/15/2007敬爱的天父,我们感谢您保守我们度过的每一个时日,感谢您让我们平安生活在这个世上,感谢您信任我们,让我们与您同工;感谢天父,给我们机会来到您的面前,献上我们的感激和诉说我们的祈求。敬爱的天父,我今天特别感谢您赐给我们的信心和祈求您坚固我们的信心。是您的信心礼物,使我们因信称义,摆脱了死亡的枷锁;敬爱的天父,请您将这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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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句话的想法:基督教给好人做好事以坏理由,给坏人做坏事以好理由。
我们看看这个观点的本相:
首先定义:好事是符合神意的事。坏事是违背神意的事。
基督徒做好事是得救的结果,这怎么能说是坏的理由?这明明是好的理由。
若有人做坏事,就是他在违背神意,这能算他做坏事的正当理由吗?
这个观点的第一句要表达的意思是,虽然基督教表面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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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跟婴儿受洗,人的生命从何时开始,人的灵魂怎样和何时和每一个各人的肉体相结合等问题连在一起,而且这些问题都没有定论,好复杂。
姊妹涉及的正是我知之不详的问题:原罪是每个人都有的,但究竟是如何传下来的?我的上贴实际上是针对这个“如何”谈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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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自称说的是事实,基督徒以神为天父这个最大事实先生为何视而不见,避而不谈?
说先生片面曲解圣经的根据就更多了:第一,先生只是部分引用圣经的描述,而不管前因后果;第二,把自己的东西加进去,圣经明明指出亚当是违反了神的命令,吃了禁果,关键在于违反了神的命令,犯了死罪,先生却说什么公认的是贼;第三,圣经明确指出神创造了人,先生却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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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答。
1。我当然不同意这个数字,圣经里有根据吗?请常先生给出圣经支持。这个数字是常先生自己的研究成果吗?若有,请说明。
2。如果年龄没关系,那先生提早晚就没关联。否则的话,找一个年龄大的和常先生比比年龄就万事大吉了。
3。亚当吃了禁果是犯罪,导致所有人都陷入罪中。先不说先生的用词如何不当,单是从逻辑上讲,先生要承认前因就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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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盒子的教育和专业背景是什么,我的感觉是有些人拒绝和反对的东西正是他们不知道的东西。比如攻理科的,如果以为自己理科知识很丰富,动辄就批驳反对社会科学,显然对的机会不大;同样,学文科的若对理科领域指手画脚也很容易贻笑大方。而对哲学,这门科学的科学,显然也不是每个人都不用学习就能无师自通的。而更高的神学和圣经的教导,若以为凭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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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相对主义(拨雾正原集之十五)
反对神的真理具有绝对性的诸君经常使用的武器中最后看家的绝招就是相对主义。其核心是任何真理都具有相对性,世上绝没有绝对的东西。绝对真理是缺乏理性的结果。而这种信念的持有者可以说实力强大,群众基础广泛。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政府方针,到“眼见为实"的大众实践,都是这个信念的表现。其影响之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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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先生这篇文章,我只想在总的方面谈一下个人的见解:
第一点,如果先生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基督徒写的,成为指南什么的就无所谓,如果期望的读者是基督徒或慕道的朋友,说能给人提供指南就很不妥当。因为基督徒的唯一指南在圣经里,从神那里得来。
第二点,关于标准问题。虽然先生说的是拣选以什么书籍的问题,却说标准来自于圣经。难道先生认为所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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