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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英国人的权利

(2020-07-28 18:14:23) 下一个

1685年,英王查理二世驾崩。虽然子嗣无数,但都是私生子,与正宫一个后代也没有。名不正言不顺的私生子可不能继承王位,这有失王室体统。但国无一日不可无君主,英国王室和议会虽然极不情愿,还是决定接受与他们教义信仰不相符合的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成为英王詹姆士二世。 

约克公爵非常不受英国议会的待见。这还得从他们的父亲查理一世开始说起。查理一世因为反对新教,崇尚君权神授的绝对权威,被议会送上了断头台之后, 兄弟二人也逃亡邻国避难。虽经流浪磨难,但约克公爵不改信念,在查理二世复辟回到伦敦后,公然宣称自己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这就是议会不待见约克公爵的原因。 但议会最后决定约克公爵继承王位,还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因为约克公爵的两个女儿,玛丽和安妮,她们是虔诚的新教徒。 詹姆士二世过世后,英国还是会回归议会新教徒的掌控之中。 

可是事情往往不是按照人们的计划进行的。俗话说:计划没有变化快。 1688年, 詹姆士二世喜得贵子,这可是将来的法定继承人。 这就意味着英国将会有可能一直在天主教的统治之下, 那么1533年以来所有的政治和宗教改革将会付之东流,议会新教徒打拼的利益也将荡然无存。
于是,议会开始策划废黜詹姆士二世, 邀请当时已经远嫁荷兰执政者的新教徒女儿玛丽公主继任英国国王。经过一番运作,还真让他们得逞了。 詹姆士二世退位, 女儿和女婿有条件地继位成为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 

何谓有条件,就是国王必须遵循议会制定并通过的《权利法案》治理国家。这应该可以算是君主立宪制的前身吧。 该法案极大地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却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公民的选举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拥枪自由。这就是著名的“英国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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