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尽处

边走边记,雁过留痕,叶落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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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侠义精神与江歌一起死去

(2017-11-17 07:22:16)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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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在说现实很黑暗,社会很乱,浑水摸鱼的多,切莫对人轻易推心置腹,且怕明珠投暗,一片真心喂了狗。

一片污浊之中,原来仍有这样的华夏女儿,“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乃至辗转于刀下,付出了年轻的生命。

然而事后被保护者的表现,让我们加倍的心寒,心痛,无以复加。江歌,你为你的最亲闺蜜挡男友的十三刀,刀刀又扎在了你母亲的心上,而操刀者中,有你的闺蜜,不知道你九泉之下,是否安心?我很想骂,骂江歌,你傻呀,你笨啊,一腔热血轻抛弃,白发人送黑发人,你交的什么闺蜜,你洒的什么热血,你值得吗?你死得太不值得了,你这样的人死了,而那样的人却活着。难怪,你亲亲闺蜜的嫡亲妈,说你死期到了,死得活该!

江歌,泪盈婆娑之中依稀见你在网上坦然青春的笑容。你二十几年的青春,原本没有预定这么早退场,你又怎能料到,十三刀之后,还有更凛冽的风霜刀剑,刀刀见骨,凌虐人心。

朋友说,做着面膜看视频,眼泪不断,面膜都干不了。难道我们只能如此吗?作为看客,躲在面膜后面为你哭?眼泪千里,白雪漫天,对你还有意义吗?我们能为江歌做什么?什么也做不了。江歌啊江歌,如今除了陪着你的母亲,长歌当哭,我们还能说什么?

我想说,去TMD侠义,去TMD仗义勇为。所谓自古就有的华夏侠义精神,全都该去陪葬。所谓仗义助人,慷慨好施,“扶贫济困,惩恶扬善;为人仗义,肯于助人;路见不平,替天行道”;“士为知己者死”通通都是狗屁,通通都该死。是它们害了江歌。听说过么?“太行岭上二尺雪,崔涯袖中三尺铁。一朝若遇有心人,出门便与妻儿别。”可是这样的死,死后又如何?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不要再提什么侠义,江歌的挺身而出,是春秋战国以来至今的中华侠义最后的余韵了。而刘鑫的苟且龌龊的生,则证明了侠义的亡。我们处于几千年历史文化的末梢,如今便需要做一个结束,让所谓侠义,跟江歌一起死去。作为个体,我们已经没有成本可以肩担道义,迤逦而行。

金庸作品从越女剑开始,以射雕英雄传的郭靖大侠之风为最,其后他的文字是越来越精彩了,但小说里的侠客则每况益下。当我看到最后一部《鹿鼎记》时候,不敢相信这还是金庸的作品,为什么?因为“侠”已经没有了。以前一直不理解,后来才明白,原来中华文化里面一直是韦小宝才混得好,小混混早就取代了大侠担当了华夏文明的主脊梁。

怎么办呢,不愿当韦小宝的江歌,和不愿当刘鑫的普通人,该怎么活下去?假如全面贯彻法制,不但全社会范围实施法制,而且让法制概念深入人心,会不会活下去的几率增加许多?碰到事情,每个人都先保护自己,再求助法律,而法律则能反应迅速明确有效。比如,前男友骚扰,那就报警,出限制令,一旦前男友靠近3公里内就算违反限制令,可以收监。

我不知道能为江歌做什么,说说自己的想法,也是表达对英灵的一点安慰和对丑恶的一点唾弃。如果可以,

让该死的去死,让该活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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