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奇石

职业: 外科医生 业余爱好: 旅游, 文学, 京剧, 工作之余喜欢写些怀旧散文, 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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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

(2021-04-30 09:01:42) 下一个

       上小学六年级那年暑假,摆旧书摊的那位大姐姐(关于这位大姐姐的事,读者若有兴趣可看拙作《夏日黄昏》一文)给我一本《译文》,这书薄薄的,比我小学的课本略大些。《译文》是解放前鲁迅他们几位主编的,刊登的都是外国翻译作品。我看的那期中有两篇巴尔扎克的小说,一篇是《高利贷者》,另外一篇就是《刽子书》。《刽子手》这篇文章是我看的巴尔扎克的第一篇短篇小说,也因为这,才知道巴尔扎克是法国的大文豪,他的作品被总冠以《人间喜剧》。从这篇开始,随着我年龄的长大,后来把能找到的《人间喜剧》里的翻译作品都看了,还从很少的早餐点心钱中省下来从旧书店买了一些,如今还一直珍藏着。那些书都是竖着排的,纸张都发黄了,与后来我买的巴尔扎克的作品不同之处是每本书中都有插图,书的封面是彩色的书中插图,很精美。在所看的这些作品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那篇《刽子手》了,一则是我第一次看巴尔扎克的作品,二来也是我第一次有了巴尔扎克作品的书,而且这书还是当年那位好心的大姐姐送我的。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下面先来说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刽子手》吧。

 

       1808年4月,拿破仑立他哥哥约瑟夫为西班牙国王,立即引起西班牙人的反对,王室贵族德-莱加内斯侯爵一家,领导并参加了起义,不幸失败被俘。在戈蒂埃将军残忍的处置下,老贵族一家全部慷慨就义,而且都死于他惟一能活下去的长子胡安尼托手下。故事深刻揭露了法国侵略军的凶残和野蛮,同时刻划了那些为了西班牙民族独立,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英雄形象。欧洲贵族中有一种高贵的气质,这种高贵的气质使他们在选择死亡方式时也宁可接受更残酷的枭首而拒绝绞刑。本文中特别令我难受的是克拉拉,这位美丽多情的女郎因倾心于法国军官维克多而将其放走,若他没有被放走就必定丧生,然而这也给整个家族带来了灭顶之灾。逃脱了死亡的维克多引来了法军的反扑,获胜的法国将军以极端残酷的方式轻蔑戏弄侯爵一家:他提出只要侯爵的一个儿子充当刽子手,就给他留下性命并把家族的财产也留给他。侯爵一家毫不畏懼,为避免家族灭绝老侯爵不得不指定大儿子胡安尼托行刑,充当斩杀全家的刽子手,侯爵全家所有成员面对死亡,表现出贵族视死如归的高贵贵族气质。无奈成了杀害全家人的胡安尼托后来由西班牙国王赐给了他刽子手的贵族称号,但抑郁终日,深居简出,在众口皆碑的滔天大罪的重压下,他在等待他第二个儿子出生,使他得以去同那些时刻伴随着他的亡灵相聚。当克拉拉被置于刀下的时候,那个被她救了性命的法军营长维克多向将军求情,维克多告诉她,“将军答应饶你的命,如果您愿意嫁给我的话。”而她只是对他投去轻蔑而高傲的一眼,随后就同亲人一起慷慨就义。

 

       刽子手这职业何时开始有,我没有见到记载,反正古代就有了,是对从事直接处决犯人的职业的人的称呼。现代社会也将镇压人民、屠杀人民的专制统治者的爪牙们称作刽子手,不一定他亲自操刀杀人。在我上小学时就知道曾国藩其名,说他有个外号叫“曾剃头”,是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刽子手,在我们小学生心目中曾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王。当然现今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也比较客观了,即如对历史上的几次有名的农民大起义的认识,也与我先前在学校里读的大相径庭。刽子手这名头是早就知道了,但刽子手啥模样,我最早还是在看了京剧《窦娥冤》中那两个挺胸凸肚,身穿红衣,头上插着一根野鸡毛,手中操着一把鬼头刀的壮汉,才知道原来刽子手是这个模样,长大后“见多识广”了方知并非如此。

 

      刽子手可算得是一个古老的职业,不过记载刽子手形象的都是戏曲中给人们留下的印象,那不是真的。真实的刽子手的形象我倒真见到过,是从一张老照片中看到的,那就是清代最后一个刽子手。照片中的他并不像凶神恶煞的大汉,他手中那把刀也不是太长,据说刽子手用来行刑的刀都是自备的。古代对鬼神是非常迷信又畏懼的,认为生前作恶太多死后会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所以一般人也不愿意去当刽子手。当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也有人愿意去干这杀人的行当。不过要成为刽子手也非易事,据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说,入行前必须拜师父,入门以后还得经过长期练习,最初用冬瓜,在冬瓜皮上划一条线,然后用刀略钭着劈,要练得一刀劈下把冬瓜顺着那线一劈两爿。当劈冬瓜劈得正确无误后,再从宰杀小动物开始,练出胆量,然后再由师父带着去刑场看杀人的场面。为了杀犯人时能一刀就把头砍下,有个刽子手还专门养了一只猴子,有事无事就去摸那猴子的颈部脊梁骨,因为人与猴子的介剖部位十分相像。据说刽子手能一刀在犯人的三四颈椎间正确无误的砍下去,头颅就离颈滚出老远,这可是真本领。当年我在学介剖课时老师告诉我们颈部的脊椎骨,那最大的一块是第七颈椎,也是最大的一块颈椎,名隆椎,可以将它作为摸颈椎的标誌,还说古时杀人就杀在这个颈椎上面的间隙中。后来从书中看到杀人应该是在第三四颈椎间的,就想也许介剖老师是不是也搞错了。由于这刽子手的行业双手沾满了人血,所以一般人会对他们远而避之,若是遇见刽子手,人们不愿走在他面前,想想后面有个刽子手看着前面人的颈项,那真会让人汗毛直竖。刽子手这个行业也有不少行规,例如说,一个刽子手一辈子杀人不能过百,即最多只能杀99颗人头;杀完人后去衙门复命时,一路人不管什么人叫他名字都不可答应,是怕鬼魂缠身,而且到了衙门里还要叫人用竹片混身上下打一遍,把附在身上的鬼魂打掉。刽子手这个职业为人所瞧不起,所以刽子手没人把女儿嫁他,要有嫁也是刽子手的女儿,因此刽子手有好多都是打光棍一辈子,其晚景甚是凄凉。上面提到的这邓海山在杀了99个人时还不收手,直杀到300余人才歇手,老来贫病交加,想去寺院当和尚也未被允许。

 

       入了刽子手这一行,若要脱离这行业转行,那必须在三代以后,否则不能从事其他行业。当然这刽子手的收入也是很可观的,清代杀一个人刽子手可得到四两银子,当年宫中一般宫女每月才二两银子,按当时的物价,四两银子一般穷苦人家可维持半年生计了。而且这刽子手还有外快,处决犯人的家属为了让自己的亲人挨刀时少受些苦,能一刀毙命;也有希望自己的亲人能落下个全尸,也会要求刽子手在行刑时让头颅与颈部前面的皮肤連着一点点,别让头离开身子,这就要向刽子手送红包,一般不少于二两银子,这两项收入加起来就很可观了。除此之外,刽子手还有一笔收入,那就是人血馒头。据说人血可以治疗肺痨,所以家中有人生了这病就准备好了馒头,委托刽子手在把病人头颅割下后用这馒头往死人颈腔里醮上血,交给此人带回去给病人吃。关于人血能治痨病之说从唐代就巳有之,唐代有本书《本草拾遗》中就有记载。我读中学时语文课本中有一篇鲁迅先生的小说《药》,其中就记载着华老栓儿子生了重病,华老栓去刑场向刽子手买“药”(即人血馒头)带回家给儿子小栓吃了,那血其实是就义的烈士夏瑜的血。不过这人血馒头也未能挽救小栓的性命,第二年清明,华大妈为小栓上坟,遇上同样来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这小说之寓意十分明显,一方面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与愚昩,另外则歌颂了革命者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同时也反映出辛亥革命未能真正发动人民群众的局限性。这篇课文给我的印象很深,文中康大叔、夏三爷、红眼睛阿义等人阴险、狠毒、贪婪、卑鄙的形象栩栩如生,书中的革命烈士是影射那位临刑时口吟“秋风秋雨愁煞人”的鉴湖女侠秋瑾的。“秋风秋雨愁煞人”因了秋瑾女士的遗言而广为传诵,其全诗中的“篱前黄菊未开花,寂寞清樽冷怀抱。秋风秋雨愁煞人,寒宵独坐心如捣。”引自清代诗人陶澹人的《秋暮遗怀》中,秋瑾临刑前绝命词中引用得真是十分感人,成了绝唱。说来也真是难以置信,一心要杀秋瑾的绍兴知府贵福曾收秋瑾为义女,但后来为怕受牵連,所以不按清庭处决犯人的流程,很快就将秋瑾处决。具体执行死刑的山阴县知县李忠岳虽十分同情秋瑾,千方百计想开脱她的死罪,然在贵福的催逼下,不得不成了杀害秋瑾的凶手,而且在秋瑾被杀后刚过百天即悬梁自尽,以自己的生命来祭奠秋瑾。

 

       现在的电视剧若有杀大官的情节往往说是“推出午门斩首”,这与事实不符,午门在故宫的中轴线上,这儿不可能是行刑的地方。明朝那些皇帝喜欢打大臣屁股,名为“庭杖”,这是要打给百官看的,就在这儿打。不过若是在此杀头弄得到处是血,那总不好看吧,事实上明代杀人是从宣武门把犯人押出的,所以宣武门外号称“死门”。明朝北京京城杀人的地方在西四牌楼,崇祯皇帝就是在这儿把抗金将领袁崇焕凌迟处死。按常例凌迟只应被割360刀,而崇祯却命令割了3543刀,明代皇帝大多继承了明太祖老朱的残暴基因,这末代皇帝竟这样对待一个对他忠心耿耿的大臣,加速了明朝的灭亡。袁崇焕在行刑前留下遗言:“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后人对袁崇焕遭此酷刑甚是同情,連乾隆皇帝也为他平反,说明这个刚愎自用的崇祯真是昏愦到了极点,竟然自毁长城。

       清代的刑场在宣武门外的菜市口,这儿在明代曾是京城最大的蔬菜市场,每到冬至前夕,对被判秋后问斩的死囚就在此被执行死刑。犯人的头被砍下后还挂在木桩上示众。清咸丰末年(1861年),八大顾命大臣之一的肃顺和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戍变法的“六君子”都是在菜市口被杀害。六君子中我少年时最钦佩的是谭嗣同,他竟被砍了三十刀。其妻在他死后曾写下“前尘往事不可追,一成相思一层灰。来世化作採莲人,与君相逢横塘水。”1911年随着清朝的灭亡,刑场才被转移,以后这儿竟成了宣武门外最繁华的商业街,此是后话。当年因这儿杀人太多,阴气太重,于是就在民间留下不少令人毛骨悚然的传说。据说菜市口附近有一名为《鹤年堂》的药铺,铺中卖一种叫作“鹤顶血” 的麻药,说是犯人临刑前抹在脖子上会减轻痛苦,店中掌柜的吩咐若有人夜间来买这“伤药”,不要说什么价钱,来人给多少就收多少,这是给第二天被杀头的犯人用的。另外在菜市口还有一爿裁缝店,老板也吩咐伙计夜间有人来买针线包,别问他派什么用,不要开价,来人付多少钱就收多少。第二天在刑场上见到尸首颈部有线把头颅缝在脖子上,从丢弃在旁边的针线包壳子,就认出是这裁缝铺中卖出来的。更有甚者说来买麻药与针线包的居然就是这死刑犯的灵魂,当然这只能是传说。      

       国外杀人用断头台,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纪,爱尔兰、英国、德国、意大利都有使用这种杀人机器的纪录。正式有记载断头台的发明使用应该是法国,法国废除死刑前,以断头台斩首是执行死刑的惟一合法方式。说起断头台,还与法国大革命有关。法国大革命以前处决犯人都用车裂,极其残酷,惨不忍睹。制宪会议议员吉约坦医生提出为减轻罪犯临刑时的痛苦,就建议把车裂改为绞刑,但这也不能减少多少犯人临刑时的苦楚。有一天吉约坦医生与他夫人在看木偶剧时,看到剧中有一机器飞快地砍下一个木偶的脑袋时,深受启发,遂又在议会中提出用斩首执行死刑,并与德国的一能工巧匠施密特一起制作出一台可快速斩首的机器。经过使用发现这机器的刀刃容易卷口,变得不锋利,国王路易十六得知这情况后,就召见有关人员研究把刀片改成三角形,还亲自在图纸上修改,这样就不易卷刃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位亲自参与断头台改进工作的皇帝,后来竟然也因通敌叛国罪于1793年被送上断头台。同年十月,他的皇后玛丽也被送上断头台,最令人可叹可敬的是当她走上断头台时不小心踩到了刽子手的脚,她立即说了一句法语道歉:“真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真不愧是法兰西帝国的皇后,临死还不失真正贵族风度。可笑如今国内那些暴发户有了几文不义之财,也在侈谈自家是贵族出身,以抬身价。某电视台有档《鉴宝》节目,我本来蛮喜欢看,有一次台上来了一个肥头胖耳的所谓“专家”在为藏宝人做鉴定时总不忘补上一句他是蒙古贵族出身,令人作呕。我想,若是在文革时代估计你真的是贵族也要撇得干干净净了,岂非可笑,从此只要有这“贵族专家”出场的《鉴宝》节目我就不看了。

 

       法国大革命期间著名的政治家、吉伦特党领导人之一的罗兰夫人被雅各宾派判处死刑,她在走上断头台之时还不忘开了个玩笑:“下一次,可别忘了叫国民公会通过一个头颅不可侵犯宣言哦!”罗兰夫人的最后遗言传遍世界:“自由啊自由,多少人以你的名义做伤天害理的事。”她是从容就义的,她临死前对人说如果知道她死去,她的丈夫也一定活不下去。就在她被杀后四天,在远离巴黎的一片树林里,发现了一具老人的尸体,他是用拐杖插进胸口自杀的,他就是逃亡中的罗兰。半年后,她的柏拉图式的情人博佐的尸体在皮尔多地区的深山里被发现,也是自杀,并且巳死去了很久,尸身被野狗咬得面目全非。在我的心目中,罗兰夫人也像秋瑾一样,是个巾幗英雄。

 

       法国有一个有名的刽子手家族桑松家族,一直被传承了六代,其中第四代亨利是最优秀的刽子手,先后为法国波旁王朝和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效力,还拥有过“隆瓦尔骑士”、“巴黎先生”、“伟大的桑松”等头衔。他在四十年间处决了3000余人,其中有路易十六与他的玛丽皇后、罗伯斯庇尔、罗兰夫人等权贵与名人,也是他见证了这些人的最后一刻。路易十六死前高声演说:“我清白而死,我愿谅我的敌人,但愿我的血能平息上帝的怒意。”可惜刑场太高,民众无法听见,桑松成了唯一的耹听者,也因了他,这些名人临刑前的话才被纪录了下来。曾把路易十六等一大批政敌送上断头台的一代枭雄罗伯斯庇尔死前却一言未发。

 

        桑松家族传到第六代克莱芒手里,此人是个败家子,吃喝嫖赌样样都沾,最后因把断头台贩卖给杜莎夫人蜡像馆而涉嫌贩卖政府财产罪被解职,为这刽子手家族的輝煌划上了句号。其实法国自大革命后,刽子手这一行业就渐渐式微了。断头台从诞生之日起,历时约200年,1981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宣布废除死刑,断头台就被送进博物馆,当人们看到它时,仿佛就会有风云激荡时代的恐怖窒息气氛扑面而来。与我国对于刑场上留下的许多恐怖传说一样,外国的断头台也留下不少诡异的传说。相似于中国的所谓“鹤顶血”麻药,类似的就是“黑魔法”,那是当犯人在行刑前服用曼陀罗后,可产生幻觉,自觉骑上扫把飞上天。由于受到断头台飞溅出的鲜血之滋养,断头台下的曼陀罗生长得十分茂盛,因上面有死人的幽魂附着,这里的曼陀罗人们也不敢去採摘,只能用绳子把它系在狗身上在狗奔跑时把它連根拔起。顺便说一句,文革期间中药麻醉用的就是从曼陀罗(又名洋金花)中提取物做成的针剂,不过这种麻醉不久就被淘汰了,因为此种麻醉一是肌肉不松弛,二是手术中易出血,三是副作用大,特别严重的会造成失明。

 

       有人通过实騐得知,一颗被砍下的头可保持三十秒种时间的反应。据传法国科学家拉瓦锡遭人陷害被砍头而死,死前他对刽子手说,他砍下头后会尽力眨眼,以騐证人头被砍下后还能存活多久,有人说他的头断离后竟眨了十五下眼睛。(对于他的死,数学家拉格朗日曾评价说:“砍下拉瓦锡的脑袋只需要不到一秒钟,但法国也许一百年也长不出这样一颗脑袋。”)无独有偶,我在《聊斋誌异》上读到一篇“快刀”,此文甚短,我就照录于下:“明末,济属多盗。邑各置兵,捕得辄杀之。章丘盗成多。有一兵佩刀甚利,杀辄导竅。一日捕盗十余名,押赴市曹。内一盗识兵,逡巡告曰:‘闻君刀最快,斩首无二割。求杀我!’兵曰:‘诺,其谨依我,无离也。’盗从之刑处,出刀挥之,辖然头落。数步之外,犹圓转而大赞曰:‘好快刀’。”早年我还从野史中读到明末抗清英雄瞿式耜就义后,眼睛依然睁着,后家人連連说他儿子及一个部下都平安无恙,才闭上眼睛。以上事例,说明人被杀的瞬间,头颅虽与身躯相离,或许还有些知觉。九十年代,我曾看过一本科幻小说《陶威尔教授的头颅》,内容是医学教授陶威尔的助手凯恩跟着教授研究如何使离体的人体器官复活,正当试騐取得初步成功的时候,凯恩害死了陶威尔教授,因为接下去的研究少不了教授大脑中的智慧,于是他复活了教授的头颅。当时我想不知此类幻想能不能于将来某一天实现,要是医学科学能发展到这一步,那岂不是人类就能永生了么?

 

       犯人被杀头后,一般都被家属领回埋葬,若是政敌则另当别论。史书记载,王莽被杀后他的头颅被足足收藏了三百年,直到公元295年晉惠帝时,洛阳城内武库遭大火,才被焚毁。封建王朝收藏王莽的头颅无非是用来告诫朝臣宗亲不要岂图谋逆,否则决无好下场。后来南朝候景作乱被杀之后,其头亦被收藏武库多年。

 

       我年轻时喜欢看书,但每当看到有杀人之场面,就感到十分难受,特别是被杀的为女性。《德伯家的苔丝》中的苔丝被送上绞刑架,令我嘘唏不巳;《三个火枪手》(当年我看的是解放前出版的,书名为《侠隐记》)中那位被大仲马写成十恶不赦的女人米拉迪被身披红大氅的刽子手丈夫杀死时还让我十分不忍。梅里美的小说《嘉尔曼》(真是十分巧,这小说与《刽子手》中故事的背景都发生在西班牙)中的嘉尔曼和普希金长诗《茨冈》中的真妃儿,她们都是美丽热情、在爱情上又带有野性与自由不羁的吉普赛女郎,她俩都是被她们心胸狭隘的情人杀死。杀死她们的虽非职业刽子手,然而在我的心中似乎比真正的刽子手还要可恨。就連《封神演义》中的妲己被杀时刽子手不忍下手,那个一点都不识怜香惜玉的糟老头姜子牙真是多事,偏要让刽子手眼睛蒙上红布将她杀死,我实在嫌他太不近人情。

 

      《刽子手》是我看的第一篇巴尔扎克的作品,也是从这文章中第一次认识刽子手,那时我还十分年轻,总为那位美丽的西班牙少女的死感到十分惋惜。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位克拉拉就是个典型。

 

       我对所读的文学作品中杀人的场景总是不忍猝读,我一直在想,人类若是没有犯罪,没有战争,没有杀戮该多好!

       如今在世界各地肆虐的新冠病毒巳经夺去了千万人的生命,而且还在继续横行。令人始料未及的就是这么一个小得需要在电子显微镜下方能看见的小东西竟然成了刽子手,但愿人类能早一点制服这个杀人魔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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