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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棺定论奥巴马(一)

(2017-01-13 19:43:59) 下一个

首先我不得不说把奥巴马写在这个专题里是非常不恰当的。周二他在芝加哥的告别演说,虽然给这历史性的八年总统任期画上了句号,但是年仅55岁的奥巴马将是历史上最年轻的前总统之一。虽然离任在即,他目前的支持率高达55%, 不少哪怕是今年投了川普的普通美国人依然对他抱有好感,奥巴马在未来民主党的草根运动中依然会扮演举足轻重的作用。现代总统由于上位之艰难,排场之宏伟,权威之巨大,所以他们的卸任给人一种盛筵难再,人走茶凉的凄凉印象。而在历史上,总统在卸任后才达到人生顶峰的并不乏先例。比如第七任总统John  Quincy Adams, 在度过一个乏善可称的任期之后竟然猥自枉屈到地方上当了个众议员,却由此成为废奴运动的精神领袖而青史留名;卡特总统,在惨败给里根之后回老家建立了自己的卡特中心,满世界宣传世界和平,被评价为最伟大的前总统。以奥巴马总统的智慧,人气和精力,他的退休生活必然充满了精彩,非但不会是人生的“落幕”,也许又是一段不寻常旅程的起点。虽说如此,奥巴马其人其经历是如此的充满了传奇色彩,如今他卷铺盖卷走人了,我如果不为他写上一笔,就真的对不起在文学城开博的这段日子了。

从某种意义上,奥巴马总统任期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我可以给出三个例子。

就在去年,密歇根小城Clint深受铅污染自来水之苦,奥巴马总统前往慰问。在讲话当中,口干舌燥的总统要了一杯自来水,喝一口润润喉继续讲。这成为一个充满争议的举动,因为当时自来水管线并未完全修复,水中的铅含量依然超标,总统明知故犯地在电视上喝污染的水,这让发出警告的环保部门颜面何在?但是Clint的孩子们长期以来每天都在喝这样的水成长,作为一国之主的总统又怎能逃避。官民同饮一杯水,既不符合卫生标准,更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但这是总统承担责任的一种赎罪象征。象征的表征意义,成为他任期中挥之不去的一个主题。

另一个例子是奥巴马上台之初期,什么承诺还没有实现呢,诺贝尔奖委员会就迫不及待地把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给了他,理由之一是奥巴马的当选改变了国际政治的“大环境”,人们把他当成改进国际关系和种族和谐的一个象征,并对这个象征所预示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在今年的民主党代表大会上,有一个镜头给我流下了深刻的印象:美国所有44位总统的头像在屏幕上流动滚过,从华盛顿到林肯,从罗斯福到里根克林顿,全部是清一色的白人男性,直到奥巴马的出现。这样对比强烈的视觉反差,既是美国短暂历史的浓缩,更是美国黑人漫长而痛苦的斗争史上的里程碑。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毫不夸张地说,是继林肯总统领导内战解放奴隶和上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美国种族关系史上最大之事。也许难以想像,奥巴马这个黑人总统的四十三位前任里居然有将近一半曾拥有黑奴;美国宪法白纸黑字规定黑奴只能顶五分之三的“人”;美国最高法院曾宣布只要是黑人就不可能成为美国公民而只能永世为奴。南北战争之后黑奴虽然获得自由,但是他们又花了一百年的时间才在马丁路得金领导下通过民权运动真正获得了公民政治权利,民权运动之后又是半个世纪,居然出了奥巴马这么一位黑人总统,这是美国种族关系根本改善的一个伟大的象征。

如果我们要深入了解奥巴马崛起的象征意义,就不能不从他的青少年时代谈起。奥巴马把告别演说选在了芝加哥,正是八年前他的总统追梦之旅的起点。但是芝加哥其实并不是奥巴马真正的家乡。他在夏威夷出生长大,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两年后24岁的奥巴马才搬到芝加哥。奥巴马的老爹是一个激进的肯尼亚黑人民族主义者,在美国学成后海龟报效祖国,初入政坛的奥巴马把自己的第一本书就题献给那个抛弃了自己的父亲《The Dreams of My Father》;而把小奥巴马养大成人的外祖父却是一位爱国的美国二战老兵,典型的白人中产阶级家庭。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比这两个人更加泾渭分明南辕北辙的了。这样的一种象征性的矛盾对立统一,仿佛贯穿了奥巴马的整个的政治生涯。

奥巴马的母亲和他父亲离婚之后又改嫁给一个印度尼西亚人,所以他又有了好几年在印尼上学生活的经历,与此同时,老奥巴马也忙着在三大洲不停地撒播爱情的种子,他在短短40年的人生路上一共娶了四个老婆,两个黑人两个白人太太。如今,在肯尼亚乡村的黑人农民,定居深圳的成功混血商人,和在亚洲长大的印尼妇女,这些分布在亚非美长相肤色经历迥然不同的人却可以通过一个共同的纽带互相联系起来:他们都有一个贵为美国总统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Barack Hussein Obama。从某种意义上说,奥巴马就是整个世界的一个缩影和象征。

这样联合国式的复杂家庭背景并没有给童年的奥巴马带来任何好处。他那个四海为家的爸爸在他三岁就弃他而去;而奥巴马的妈妈是位人类学博士,一位新时代不寻常的女性,十八岁大学一年纪就生下奥巴马,为了完成大学学业只好请父母带孩子,再婚后她带着小奥巴马随丈夫远赴印尼,四年后,狠心的妈妈把十岁的儿子送回夏威夷,在印尼度过了自己大部分职业生涯,从此母子俩天各一方,聚少离多,直到1995年在她52岁的年纪上因癌症去世。奥巴马主要是祖父母养大的,他在当总统以后的一次采访中承认母子关系不好,后悔没能在成年后多抽时间给母亲关爱。据说即使在母亲的弥留之际,奥巴马也不在身边。

从小缺乏父爱母爱不说,种族肤色问题更让奥巴马迷茫困惑。他虽然有个白人妈,但是肤色一看就是地道的黑人;他有个靠自我奋斗成了银行家的有钱外祖母,全力以赴供他上夏威夷最好的私人学校,给了他一个典型的白人中产阶级的成长环境,所以奥巴马从小就没有什么黑人朋友,也没继承美国大部分黑人的文化基因 ;外祖母虽然爱他,但在那个种族歧视的年代,依然不小心暴露出对黑人的种族偏见,让膝下的黑人小孙孙心凉。这些困惑让年轻的奥巴马失去了自我定位,一度依靠酗酒抽烟吸大麻来麻醉自己。但是是芝加哥拯救了他,24岁的奥巴马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自愿来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区当了一个Community Organizer,这个城市和她最底层的人民张开双臂毫无保留地接纳了这个潜质非凡但是迷惘失所的年轻人。终于,长期困扰他的人生三大疑问:我是谁,我要做什么,我要到哪里去,在黑人贫民区的破败街头,在黑人教会的歌唱敬拜中,在那些和自己肤色相同充满热情但是缺乏组织和机会的同龄人中间,奥巴马寻见了答案,在内心深处找到了自我救恕的平安。他很快进入哈佛法学院并当选《哈佛法学评论》的首任非裔主编,开始取得全国性的声誉。在芝加哥,奥巴马遇到了自己的真爱蜜雪儿,这里就真正成为了他自己的家。此时的奥巴马拥有的是长青藤名校的学识,基层发动群众的经验,与生俱来演说天分和激情,但是他来自夏威夷一个白人中产家庭背景,毫无传统黑人民权运动的政治根基。换句话说,他缺乏一个通向成功的人迹关系网。而他神通广大的老婆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白,蜜雪儿最好的闺蜜正好是著名民权领袖杰西.杰克逊的儿女,她自己则是芝加哥市长戴笠的亲密助手;蜜雪儿同样能量不俗的哥哥很快和奥巴马成为篮球场上的好伙伴,并把小舅子介绍给在当地政商界呼风唤雨的黑人上层人物。在芝加哥政坛站稳脚跟之后,雄心勃勃的奥巴马耐心深耕基层,以待天时。他从一个小小的Community Organizer成长为州参议员,并在2004年的总统竞选年成为民主党代表大会的Keynote Speaker, 当选Illinois的联邦参议员,正式走上了全国政治舞台。奥巴马如同试翼之鹰隼,要向总统宝座发起冲击!

2004年的奥巴马,如果按照传统黑人政治家的道路走下去,充其量不过成为杰西.杰克逊, Al Sharpton那样只在黑人圈子里有影响但是难进主流的“民权”领袖。此时奥巴马独特的个人特质和人生经历起了扭转乾坤的作用。他不但具有领导街头政治运动的火爆煽动力,同时也可以象法学教授一样理论结合实际侃侃而谈,和对手将心比心,让即使是站在反面的人也感到如沐春风。他黑白混血的遗传基因,他缺乏传统黑人政客在屈辱中抗争的民权运动背景,他作为一个“黑人民权活动家”的所有先天不足,在民主党最高领袖层眼里却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成为他们在小布什八年后横扫全国问鼎白宫的神秘武器。为什么这么说呢,2007年奥巴马总统初选的竞争对手,后来成为他的副总统和最亲密朋友的拜登曾经醋味冲天地向记者这样评价他:you got the first mainstream African-American who is articulate and bright and clean and a nice-looking guy. I mean, that's a storybook, man。拜登后来为这句话里的种族主义苗头道歉,但是作为政坛老油条的拜登此言却大有深意。美国的历史背负了沉重的种族主义的历史,种族之间的隔阂是人民心灵深处的一道伤疤,明知存在但是谁也不愿想不敢提。占人口多数的普通白人百姓,即使是立场偏左,支持黑人争取民权的立场,但对Jesse Jackson, John Lewis这样出身传统黑人社区,对奴隶制度记忆犹新,对种族主义苦大仇深的黑人政治领袖,只敢口头支持,但是到了真刀真枪投票的时候,又对于他们过于鲜明的种族烙印惴惴不安,投不下去。但是奥巴马却代表了全新一代的黑人政治新星,年轻,谈吐得体甚至听不出黑人口音,没有奴隶制度的包袱,父亲是纯粹非洲人,祖宗上溯好几代可能是部落酋长。拜登那些遮遮掩掩的用词,“articulate”,“clean”,其实传达的是一个阴暗的现实:这是一个让白人“放心”的黑人领袖,同时又能激发美国日益壮大的少数民族无限的期待和热情。获得这个共识之后,民主党领袖们纷纷押宝奥巴马,这样,一个根基浅薄远离政治中心,只有两年参议员经验的年轻政客,居然获得了象小肯尼迪,南希.佩洛西,John  Kerry这样的民主党当权派的一致站台,而本来以为志在必得的希拉里却被集体抛弃了。拿下希拉里这个最大绊脚石后,奥巴马在普选中摧枯拉朽般横扫McCain,终于为黑人,为少数民族,更为全体美国人民实现了历史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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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慢慢想想 回复 悄悄话 奥巴马的父亲的梦想不是感谢父亲,而是他的成长经历。他的演说天才来自父亲,高尚的人文情怀来自母亲。
cng 回复 悄悄话 感谢梅子,被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看到一句赞誉,太舒服了。
bigsea 回复 悄悄话 奥巴马就是外表光鲜的驴粪蛋。他的成功应该感谢他的外祖父母和他妈,可他写了一本书名字却是“父亲的梦”,他爸对于他所有的贡献就是乱情时的一颗精子,不曾对他尽过任何父亲的责任。可是他出于对种族的理解淡化外祖父母和母亲的养育之恩,反而去歌颂四处留情毫无责任感的父亲。
白手套 回复 悄悄话 好文。客观准确,建立在事实和对美国政治环境的了解中
批评O8不代表是种族主义者,但可以从评论中看到有多少人是,文学城里太多了!
gagaga 回复 悄悄话 脑残文
jndydkt 回复 悄悄话 给恐怖分子擦屁股的也是一类人
cng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silverbug' 的评论 : 卡特命不好,派去解救伊朗人质的特种兵机毁人亡了,否则历史评价不会这么惨。奥巴马走运,一帆风顺干掉本拉登。
mzl9876 回复 悄悄话 李鹏是个烂总理,可命好,这类人竟战绩满满,不幸的朱竟给他当了垫背的。。。
可奥巴就没那个福分,他上任之时,经济低迷那可是个下马威,他用了吃奶的力把美国拉回到今日这一地步,没有功劳有苦劳。
mzl9876 回复 悄悄话 写的真棒,大大的赞!
Bounty 回复 悄悄话 谁这么脑残,写这么脑残的文章歌颂半个有着白人IQ的半个黑人总统?看看纯黑人如何治理黑非洲大陆的。奥巴能当上总统得感谢他那个白人妈。
labo88 回复 悄悄话 黑马桶是美国的灾难。如烂女人的妈(子宫癌死)当年堕了胎就好了。
X723 回复 悄悄话 他是一個只配在黑人教會講道的傳道士,而且沽名釣譽假得離譜!沒有他在白宮宴會上潮笑川普,我想不會激起川普競選美國總統的意願,現在川普競選成功進入了白宮,不是打了奧八的一個大耳光?單單這一點奧八证明是大笨蛋!
cng 回复 悄悄话 to ”lanlandeh": "种族关系倒退几十年”?老兄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你老高寿?好像对几十年前的种族关系很了解一样。如果不了解的话,学习下历史很难吗?
cng 回复 悄悄话 To "雪风万里”:也许吧,但是历史没有假如。
cng 回复 悄悄话 To "FayArk":多谢,老兄的退休文章我也收益了,以后多多互访。
ahniu 回复 悄悄话 不抓他伪造出生证明,明知故犯已经不错了。
silverbug 回复 悄悄话 很好的文章,点赞。 卡特是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圆滑的政客,没有留下什么政治遗产。 大家对他的共识应该就是一个humanitarian,别无其他。
注册很麻烦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分享,等待续集!
lanlandehu 回复 悄悄话 奥八把种族关系倒退几十年。他最大的失败就是他没有跨越肤色和种族成为一个美国人民的总统。他只是黑人的总统。
JKerry 回复 悄悄话 丫的没有逻辑,没有服务精神,没有心胸。
靠不要脸媒体的吹捧,才蒙骗了大众。
十个 trillion的债,再加上以前的,老百姓100辈子做还不完
wtong_ca 回复 悄悄话 这种无聊的期望,有任何意义吗?O8对美国造成的实际损害,怎么不分析一下?楼主看来不是故意偏心,就是真SB。
FayArk 回复 悄悄话 认真阅读了。 事实叙述的好文。奥巴马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好的管理领袖。他有极好的煽动力,但没有能把美国全民凝聚一起。期待看到你的盖棺定论续文。
雪风万里 回复 悄悄话 写得好.其实当初美国南北方分开建国.美国也许就没有这么致命的种族问题了
SDUSA 回复 悄悄话 奥总对美国社会的整体伤害超过任何一个总统:族群分裂,债台高筑,自由世界领袖地位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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