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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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神的律法,浸于心,流于行

(2017-12-07 20:38:39) 下一个

《尼希米记》第8章讲的是在城墙修建完工不久,以色列人也踏上了回归律法的道路。虽然当时以斯拉已经回到耶路撒冷约有十四年的时间,律法在人们的心中已经逐渐成形,可是当一定的时机出现时,还是会带来很大的促进和复兴。

经文多次出现“明白律法”的片语(8:2,3,7,8,12),那么究竟什么叫做明白律法呢?我们除了从字义来了解,还应该从整个发展过程来体会。首先,大家虽然住在自己的城里,可是却聚集在一起,请以斯拉来宣读律法书。这表明会众对律法的渴求。其次,当以斯拉展开律法书的时候,大家齐刷刷地站起来。这可能是机械性的反应,但更多的是敬畏神的表现。第三,当以斯拉颂赞神的名时,大家都回应阿们,面伏于地,低头敬拜。这表明大家的心是对着神,尊主为大的。再往下,才是律法书被宣读,在民中被传讲。我们看到,会众对律法的渴慕,对神的敬畏,这本身就是明白律法的体现。大家没有把律法书当做儿戏,把神看做平常。也只有怀着这样的心,律法才会在人的心中进一步发挥功效。

在律法书被传讲之后,会众的第一个回应是他们都哭了(8:9-12)。这是合宜的反应,因为神在律法书上所写的,当然要触动人们的内心,而不仅仅是知识层面的获取。然而在哀哭、忧愁之后,紧接着的是大大快乐。因为只有深深的忧伤,才会深深地体会到神的赦罪之恩所带来的欢愉。有时候我们的读经没有这样的深度,往往过于快速地进入到读经亮光所带来的兴奋,急于与人分享,然后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们继续等待着下一个亮光的出现。然而,这种读经而来的兴奋,远远不是当年以色列人所感受到的快乐,那是一种被神的话深深触碰到内心深处所带来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喜乐。我们读经而来的兴奋往往不过是我们获取了一定头脑知识的满足感,而没有发自生命深处的破碎与更新所带来的大喜乐。

会众的第二个回应是他们自发守住棚节,是按照律法书所写的要求(8:13-18)。这也是合宜的回应,因为明白了律法之后就要去遵行。百姓们没有为着当天在律法上的得着而满足,以为得着了。他们乃是继续追求,第二天仍然来追着想听律法。而且当他们看到律法所写的住棚节正逢其时,就立即执行,庆祝住棚节。知而就行,难能可贵。他们除了生命内在的更新之外,还继续追求,有行动上的实际表现。

会众的这两个反应,一个是神的话语真实地进入了心中,一个是神的话语被真实地活了出来。这两个反应,所带出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大大快乐”(8:12)和“大大喜乐”(8:17)。当我们想得到因着明白律法而来的喜乐,就要好像这两点一样,让神的律法浸于心、流于行。我们明白律法,不单单是头脑的填充,乃是内心的触动;我们明白律法,也不单单是知识的累积,乃是行动的彰显。

默想经文:“众民都去吃喝,也分给人,大大快乐,因为他们明白所教训他们的话。”(8:12)

主啊,求你使我明白律法,明白你的心意,也让我可以有发自内心的大喜乐。

一点操练:我们常常在读经中有苦恼,也有兴奋。苦恼是读不懂圣经,或者确切地说,没有亮光。同时,我们又可能很兴奋,因为我们得到了亮光。这两种反应不是不对,乃是可以更深入,要从单纯追求读经的亮光而进入到内心的触动和生命的流露上。在读经的过程中,求神带领自己,在一些不明白,或是有亮光的经文上驻足、默想、内化,由圣灵来光照自己的内心,能以真正明白,深刻领受,涌流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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