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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在人为:在美国出生就一定是美国公民吗?华裔改写美国历史

(2015-09-29 14:27:32) 下一个

编者按:120年前,美国排华政策达到顶峰的时代,美国法律并不承认华人在美国出生入籍的合法性,直到华裔厨师黄金德为了自己的公民权第一次走进高院,结果就改变了美国的历史,从此确立出生公民权的属地原则。假如没有黄金德案,或许华人将难以在美国合法生存,美国也未必是今天的多元化的世界。

1898年3月29日,《纽约时报》第七版的角落里印了一块火柴盒大小的报道:

《我国出生的中国人成为公民》

1898年3月28日—今日,最高法院对美国政府诉黄金德(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一案作出判决,格雷大法官宣布法庭意见。该案由美国政府在北加州地方法庭发起上诉,本案涉及生于本国、但父母是中国人的人士的国籍问题,此前最高法院从未对此有所裁决。今天的判决将作用于对此类人士的国籍界定。

当时,没有什么人把这条挤在啤酒广告边的小新闻当一回事,多数人觉得还不如看看讣闻和漫画。但后来人们才明白,华裔的案子第一次走进最高法院,就影响了整个美国历史。没有黄金德案明确界定的出生公民权,美国可能不会有迪士尼(Walt Disney),不会有乔布斯(Steve Jobs),不会有关颖珊(Michelle Kwan)、诺拉琼斯(Norah Jones)、A-Rod……这份名单还可以无限加长。换言之,美国不会是今天的多元的种族大熔炉,美国梦的定义恐怕也将彻底改变。因此,1998年的一天,当黄金德时年20岁的曾孙女Alice Wong走进国家档案管理局加州圣布鲁诺的办公室时,一位研究《排华法案》历史的专家激动地把她介绍给所有同事:“这位,就是黄金德的曾孙女!”

黄金德和他的时代

黄金德何许人也?不过是个中餐厨子。父母是大清国的子民,到美国谋生计,来在旧金山唐人街的沙加缅度街(Sacramento Street)751号开店,全家人都住在店铺楼上,黄金德于1873年在三楼出生。当时的美国正处在最丧失理智的时期:内战结束后种族主义余毒仍盛,而海路运输的发达使很多外国劳工纷纷登上美国的土地,加上第二次工业革命造成大量失业人口,国内文化、社会和劳资矛盾十分尖锐。同时,从19世纪40年代起,陆续有总计约30万华工登上美国的土地,大批华工的登陆,加之他们忍人所不能忍、抓住微小的机会生存下来的特质,在劳动力市场对美国本土劳工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看到这一矛盾的政客们就把华人当做替罪羊,掀起了一股政治上的排华浪潮,以吸引劳工和种族主义者的选票。他们指责中国人无法被同化、行性恶劣、抢走美国人的工作。在19世纪70年代,在美国各地发生了多次排华暴力惨案。到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排华法案》,该法案禁止十年内一切华工再进入美国;且只有1880年11月17日前已居留美国并获得海关证明文件的华工,才能在暂时出境后,准许重入美国;还规定此后不准许华人归化为美国公民。该法案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个针对特定族群的歧视性法案,也是针对自由移民所作出的最重大的限制之一。随后二十年一系列法案陆续出台,1888年的《斯科特法案》延伸了《排华法案》的内容,禁止华人在离开美国后再次入境。1892年的《吉尔里法案》将《排华法案》的有效性延长了10年。1902年,该法案再次被无限期延长。法案颁布后,美国华人的境遇糟糕到极点。

而且,本来在美国的华人就以男性为绝大多数,一旦离开美国就回不来,等于剥夺了他们回乡娶妻和探亲的机会。这导致大量华人不得不离开美国,黄金德的父母也在他9岁那年带他回家。娶妻以后,到1890年,十七岁的他又冒险回到美国,凭借之前办的文书和凭证顺利入境,在加州当上了厨师。到1894年,他再次回乡探亲,往返旅程长达八个月,可这次他回来,海关不认可其身份,把他赶回到船上要求离境。

在排华盛行的年代,这种事天天发生,一点不稀奇。甚至在1898年美国海军亚裔中队在马尼拉战役中以微小代价全歼西班牙海军舰队后。立下战功的80多名华裔军人竟然仍被拒绝入美国国籍。可想而知,美国社会对华人的排斥有多严重,黄金德要打赢这个官司阻力有多大。但只是这回,撞上黄金德这颗铜豌豆,事态变得不同。他找到旧金山管理华侨事务的组织“六大会馆”(今驻美中华总会馆)帮忙,一定要讨公道。六大会馆是由华侨富商组织运行的社会互助机构,负责法律援助、社区管理、工作介绍和文化教育等事务。 当时正值美国华人民权运动亦兴起,著名华人民权活动家王清福在各地创立了“美国华人平等权利联盟”,华人组织空前凝聚,大家都把力量集中在保障华裔公民权方面。六大会馆替黄金德雇佣了欧裔律师Thomas D. Riordan ,立马为其申请人身保护令,并在当地法院应诉,开启了这个塑造今日美国社会的里程碑大案。

伟大的“篡权”

当时美国的公民权问题仍未在法律上十分明确地界定。基本上有两种传统原则可循: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分别根据出生地和父母国籍来确定身份。以属地主义原则判断公民身份一直在美国历史上占有主导地位,这既是英国普通法的传统,也已经得到普遍接受。1844年有过一个以属地主义原则判定公民权的典型案例林奇诉克拉克案(Lynch v. Clarke),案中事主是到纽约侨居的外国夫妇,最终他们的在美国出生的女儿获得了公民权。然而,属人原则也同时使用,在当时民族国家不断产生、活动自由大大增加的的国际社会,主要为的是方便旅居国外的美国人子女自动获得公民权。因此,判决大多根据地方法律与判例影响,而中国人当时的特殊身份,对黄金德颇为不利。

黄金德的案件先是在联邦巡回法院开审,黄金德的律师辩称,虽然黄的父母都是清国子民,但黄金德出生在美国并拥有固定住所和职业,并从未被剥夺公民权,毫无疑问是美国公民。尽管法官威廉·莫罗本人完全更倾向于符合“国际潮流”的属人原则,但加州联邦地方法庭还是根据地方法律和判例支持黄金德拥有出生公民权。

地方法院支持黄金德是因为在此之前,已经有了一个1884年的“陆天先案”。1884年美国出生的陆天先也是回了一趟中国,但回美国时由于证明文件不足而被禁止入境。当时坐堂主审的可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史蒂芬·约翰逊·菲尔德,他支持陆天先拥有公民身份,他认为陆天仙出生时,其父母虽然是外国人士,但他本人仍然“受美国管辖”,因此大法官命令美国边境官员视允许陆天仙以美国公民身份入境。

陆天先案中,法官遵循的是《1866年民权法案》和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美国内战结束后,《1866年民权法案》获得通过,明确规定“除了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以外,所有在美国出生且非任何外国势力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但国会还担心法案保证的公民权未来遭立法废除,或是被法院判定违宪,以致使美国再次陷入分裂和仇恨,法案通过后,1868年,国会马上把公民权界定加入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确立了对公民身份的宪法保证:“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但争议就出在“并受其管辖”这个字眼上。按当时清朝法律,中国人胆敢不效忠于皇帝,宣称不受其管辖,是大逆不道的事。所以黄金德要是把自己当中国人,那一定是“受其他国家管辖”的。但另一方面,人在美国,只要不是外交官或侵略军,自然要受美国政府管辖。两种理解,一进一出可不得了,按前一种理解,只有在美国出生又不属于于任何外国公民的人才算公民,而后一种理解,所有出生在美国的人都自动算公民。

持前一种意见的人不少,除了地方法庭的法官以外,旧金山市检查官乔治·科林斯也一直都对陆天先案判决不满,一直试图说服联邦司法部长挑一个典型的案子,找个倒霉蛋上诉到最高法院,意图让最高法院否决中国人移民在美国生子的公民身份,这个倒霉蛋就是黄金德,一个年轻的中国厨子,没想到他却不是一个软柿子。美国政府在地方法院败诉后,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的程序拖了近一年,1898年3月28日,经过最高法院口头辩论和深入审理,除了一位没有参与以外,最终八名大法官以6-2做出了支持黄金德公民身份的判决。霍里斯·格雷(Horace Gray)大法官撰写了多数意见,强调了英国普通法的传统:“根据普通法,认定英国国籍的基本原则就是属地主义原则,在英国出生的孩童,包括友好的外国人,都将被视为是天生的英国公民。这一原则唯一的例外只是外交官或是敌对势力的后代……历史和法律不可抗拒的力量将我们带到了这个结果前面: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确定了古老而基本的公民权原则——所有孩子(包括外国居民所生的),只要出生于本国,忠诚于本国,受庇护于本国,就是本国公民。宪法修正案以明确的表述和清晰的意图,规定所有孩子,无论什么种族与肤色,只要出生于此,就拥有美国国籍。”判决还认为,《排华法案》是国会通过的法律,不可僭越于宪法之上。且1882年生效的《排华法案》不具有历史追溯力,不应适用于1873年出生于美国的黄金德。因此不仅黄金德自己,他的3个儿子也都获得了公民资格。黄金德在最高法院的辩护席上取得了胜利。

但争议并未结束。然而最大的争议是,最高法院对法律的解释,符合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和《1866年民权法案》立法者的初衷吗?《1866年权利法案》的执笔者参议院里曼·川博尔(Sen. Lyman Trumbull)说他的初衷是让“每一个出生在美国的人都忠于美国”,同时说如果“一个白人或者黑人效忠于外国政府那就不能成为公民。”如果要细细考究,恐怕黄金德在清国境内是不敢说自己效忠美国的。而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关于公民权条款的作者参议员雅各布·M·霍华德的意见也与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有出入。霍华德曾说宪法修正案公民权条款体现了“自然法与成文法的有点”,压根没提与英国普通法之间有什么关系。可以说,最高法院实际上是毛了一次险,采取司法能动主义,“创造”了新的法律。如美国前总统、普林斯顿前校长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所说,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监督”堪称一个“连续不断地开着的制宪会议”。

可是联邦宪法的设计者有意让最高法院来创造法律吗?答案其实是否定的。但人们往往误以为司法不过是“判案”而已,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监督”却充满了创造力——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要一以贯之,就必须面对大量新问题,否则就沦为原教旨主义和教条主义,不可能历久弥新。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最高法院看到了新时代、新世界中的问题,跨了一大步,甚至超出了立法者的初衷,堪称一次“篡权”。有时候这种“篡权”带来的后果很不理想,人人都想创造历史,但万一错了谁来为历史负责?但这一次迈步却堪称伟大,特别是在《排华法案》的顶峰时期,作出这样的判决,扩大了自由与平等的范围,保护了华裔的权益,为未来留下了希望。如果没有这次“篡权”,日后美国的面貌应该更像同时期奉行“白澳政策”、积极排华的澳大利亚。

当世可有黄金德?

可惜的是,如前文所言,黄金德案并没有引起很大反响,虽然从此保障了很多华裔的公民权,但并没有没有翻天覆地改善华人在美的境况。黄金德胜诉后,也绝少提起这件往事,以至于他的家人都不甚知情,他自己最终叶落归根,安息于故土,而子孙留在了美国延续至今。不过,他的胜诉带来的效应仍在影响历史。

1942年美日宣战后,里根诉金案(Regan v. King)对2600名在美国出生日裔人士的公民权提出了挑战。原告律师称黄金德案是最高法院所做出过“最具伤害力也是最不幸的判决之一”,并称希望这个新的案件可以给法院“一个纠正自己的机会”。但联邦地区法院和巡回法院都断然拒绝了这种要求,并援引黄金德案为一个有效的法律先例,最高法院也拒绝了这个案件的调卷令。近年来,随着西语裔非法移民的大幅增加,国会曾数次提出修改出生公民权的法案,但由于有黄金德案的坚实先例,所以国会通过的任何试图改变公民权界定的努力都很可能会被法院判决违宪。可以说,黄金德案判例是今天少数族裔移民美国的“护身符”。而且黄金德案的结果,让少数族裔移民子女拥有公民权和投票权,从而能融入到美国民族的大家庭中。

最高法院也不是天上掉下的神仙。黄金德案后的45年后,美国国会才废除了《排华法案》;2012年,黄金德案的114年后,参众两院才通过了道歉案,两院议员一致向美国华裔被压迫和歧视的历史道歉。说到底,最高法院只是一个为美国公民服务的制度工具,在黄金德的时代,如果没有他个体的顽强抗争,没有“六大会馆”这类社会组织的协助,没有对游戏规则和理解和尊重,就不会有最高法院的判决;而在后世,没有亚裔社区的自身的适应、融入、奋斗和抗争,华裔的形象也许还是当年表达异议的哈伦大法官所形容的“一个我们完全一无所知,并且永远都不会相互融入的种族”。

在眼下的社会生活中,华裔仍遭受着时隐时现的疑惧眼光。在不同人眼里,华裔是“廉价劳工”“生子游客”“非法移民”“优势少数族裔”甚至“黄祸”。黑人被奴役的历史装满了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四年级的课本,却没有多少人真的了解华裔是美国历史上唯一被禁止移民的人群,并且在这个崇尚自由民主法治的国家,遭受着法外贱民的待遇近一个世纪。当阿拉巴马大学的学校社团没吸收两个黑人女孩就闹得全国沸沸扬扬时,却从没有人提起多少美国大学的兄弟会、女生联谊会里根本就很少有华裔甚至亚裔的身影。当希拉里和大法官索托马约尔谈及大学按种族录取是照顾“少数族裔利益”时,没有看到名校对华裔的长期制度性歧视和畸高标准。甚至如天普大学物理系主任郗小星这样的顶尖人才,司法部也可以在没有任何对科研专业进行调查的情况下就进行拘捕。而总统候选人在谈及“锚定婴儿”时,又可以随便怪罪到亚裔头上来。

的确,华裔离暴力、凌辱和压迫远了,但离公正、自由和尊重似乎也还没那么近。当美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奴隶贸易的历史而把黑人的苦难作为社会常识时,勇敢的黄金德却已经为绝大多数亚裔(更别说其他族裔美国人)所陌生。不过一代有一代的人物,对照历史,见今日越来越多的华人抗争涌现,也似熟悉。如果当年黄金德也可以维权御侮,那今天的人们为什么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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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德州土老冒 回复 悄悄话 楼下氢化氢:

这个没有什么好苦恼的。你完全可以给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报中国国籍,同时放弃美国国籍。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并不是“强迫选择”是美国国籍。但是假如申请美国国籍,政府必须承认。

你给孩子申请中国国籍,一点问题没有。今后孩子再申请恢复美国国籍,按现行法律,也是没有问题的。
氢化氢 回复 悄悄话 如果美国不承认外国公民在美国生的小孩,不给他们国籍,那就再好不过了。最近正为自己的小孩具有美国国籍,却不具有中国国籍而苦恼。
德州土老冒 回复 悄悄话 我反对出生公民权。

月子中心的孕妇们和100年前的黄金德不同。黄金德是在美国生活的,而月子中心的孕妇们只是来占便宜的。

如果100年前的美国人预知这种情况,肯定会加上限制。

再说,法律本来就应该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更改,这个有什么好奇怪的。
mikecwu 回复 悄悄话 我们华裔必须学习墨西哥移民:弘扬多子多福的优良传统。只有人口上去,才有投票力量,才能影响美国政治。生育一两个就叫苦叫累,只能做被欺负的东亚病夫。
workforwal 回复 悄悄话 看看习近平和天主敎头到美国天差地别的待遇,希望中国政府能够认识到自从禁止中国人移民美国法律通过一百五十年后,中国人在美国人口还远远没有恢复过来。每年三十万少年男女持非移民签证到美国支援美国教育,为什么不能有三十万中国人移民美国!中国还有两亿人生活在每天两个美元生活贫困人口。送他们到美国来中国领导人访美就不会受人冷遇:你可以影响选举人手中的选票,而不是微不足道。
xfhh 回复 悄悄话 感谢作者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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