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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暗藏铁钩 老外街头摔伤 告园林局索赔93万元

(2011-09-29 10:13:04) 下一个

2011年9月,美国人马大卫(英文名David Lee Machemer)因为其在海口街头散步时被路面的铁钩绊倒摔伤一事,将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提出共计93.4万元的索赔。

2009年12月28日晚,长期居住在海口的美国人马大卫和妻子肖女士外出散步,当行至海口市的民生西路与牡丹路交叉口时,马大卫突然被路面上突出的铁钩绊倒,由于毫无防备,马大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医院检查的资料显示,马大卫右手臂关节处(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下巴处也缝了7针。

马大卫在起诉状中称,经调查发现,在事故现场周围有不少同样的铁钩密插在公共人行道路上,据海口市园林管理局人员答复,这些铁钩是用于固定绿化景观树木的。但是树木长大后没有及时拆除,在铁钩周围也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行人对于人行道路上不明显的铁钩难以察觉,极易摔倒受伤。

他认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局和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没有及时清理铁钩,也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避免损害后果发生,存在明显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同时依法追加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为被告。

编者按:

道路和人行横道是公共场所,如果该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和负责人由于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有多个管理人的话就涉及到共同侵权的问题,共同侵权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本案中,法院认为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有可能需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因此特别追加其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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