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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维权案,与海明反目为仇, 法佑网独家大揭秘(之一)

(2011-09-26 03:00:03) 下一个

法佑网独家报道:桑兰维权案,近期因律师海明反目,关注的焦点移到海明与桑兰的PK。海明微博爆出猛料,直指桑兰打跨国官司目的不纯。下面为法佑网独家获得的桑兰向法庭提交的部分证据,内容为维权案开始之前,海明与桑兰方交换的email. 更多内容,请关注法佑网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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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ruit 回复 悄悄话 近几个月来,各大媒体对桑兰跨国维权案炒地纷纷扬扬。笔者对围绕她和被告的那对华人富豪夫妇、以及她和代理律师之间的纠纷,也和其他局外人一样,并不知晓真相。但依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她作为一次事故的受害者,用法律手段为自己争取权益,不仅不应该受到指责,还应该得到充分肯定。但为什么桑兰索赔的官司至此已然完全变味,成了一场口水满天飞的揭丑闹剧?根据从网站和媒体上看到的内容分析,错就错在她没有找对律师。

如果我要找律师,我会找这样一个律师,他或她最起码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
1. 专业、诚实,不误导客户。
2. 信守承诺,不前后不一。
3. 替客户保密,不对外界透露客户信息。
这也是我心目中好律师的标准。根据这几点以来对照桑兰的律师海明,他似乎都没做到。
首先,他没有做到专业、诚实。根据媒体报道,2011年6月27日,海明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递交文件,撤销了对薛伟森性侵桑兰的民事索赔诉讼。因为桑兰性侵民事索赔案的原告和被告都不是美国人,美国的联邦法院对此案没有司法管辖权。关于这一点,做为一名律师,海明原本应该知道的。  
桑兰在9月15日给法庭的一份证词中说,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性侵案”。依据美国法律,如果律师教唆客户作伪证,律师有可能受到惩罚,甚至丢掉律师执照。
其次,海明没有信守承诺。在代理桑兰的官司时,海明曾宣称,至今未收一分钱,赢了也不准备收钱。不过,性侵案刚落幕,海明却开始向桑兰讨要律师费。海明表示,他从最开始就没有说要学雷锋。为此,海明还将桑兰告上了法庭,提出从诽谤到暴力威胁、从拖欠律师费到骚扰等至少12项指控,每项求偿25000美元,总计是30万美元。桑兰的经纪人黄健则表示,桑兰绝对不会赖账,“给的收据附带了7张快递收据,剩下的据律师楼秘书说还在找。我们要求有明确账目,这是财务制度,付钱要单据被说成拒付费?”
最后,海明没有替客户保密,而是肆意向大众爆料。在9月15日桑兰递交了那份说他误导的证词之后,暴怒的海明连续在微博上爆料,声称桑兰报性侵案是为了拿到美国绿卡,并将桑兰说成是“一个恶势力的代表”。在桑兰回国前夕,海明再度爆出猛料:“是有人误导和欺骗桑兰,但不是我。桑兰亲口跟我说,黄健来美前曾经用鞋打她。桑兰还说保姆不在家时,黄健外出去玩,把她一人丢在家,头朝地摔倒了。桑兰又说如果黄健抛弃她,她就来美国投奔我,给我做‘二奶’。”

桑兰在回国前夕,这位年已三十的宁波籍姑娘似乎非常疲惫了,她在自己的微博上写道:“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是律师撒谎,我不会和这种人打嘴仗……一切用事实说话,歪曲的东西永远是站不住脚的。
桑兰早在2009年曾在她的博客中写过一篇文章:“央视面对面‘造神’究竟为何?”,根据一“神医”行骗事件提醒大家,不要盲目相信某些人的造势和大众媒体的宣传, 劝告病人“求医需谨慎,看病需对症、酌情”。但她没有明白一个同样的道理,即案情如病情,律师如医生,找律师同样需要谨慎,需要对症、酌情。如今,她在这上面重重摔了一个大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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