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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与静安区公安局过招

(2013-10-20 02:00:27) 下一个
儿时顽劣,天天挨骂,难免常被冤枉;又因某些先天畸形,常年遭小朋友模仿戏笑;奠定了我爱打抱不平、固执不退让的“坐牢脾性”。因这脾性,引来以后二次与静安区公安局的交手。
医学院因扩建把我们一年级新生移到上海卫校上课。卫校在原培进中学隔壁,即在静安区公安局隔壁。那时每班有个劳动班长,他要每月收钱买饭票发给大家,当时的饭菜钱好像是每月12元。那次班长余某收了300多元放在宿舍后去洗澡了。洗澡回来,钱不见了。静安区公安局就在隔壁,自然马上交给他们办案。他们召之即来,第一件事就是宿舍里8个男生不准走出校门,防止转移赃款。然后对时间,挑出魏某,梁某二人,无人证明在余某洗澡时他们的去处。
余某和魏某来自上海郊区。梁某是学生会主席,风流倜傥,家境丰实,颇受女生的青睐。公安局认为余某和魏某嫌疑最重,因为他们来自郊区,穷;而梁某是他们破案的依靠对象,因为是干部,又有钱。二个周日过去,还没破案。第三周,梁某带人在魏某褥子下搜出150元。于是公安局宣布破案,魏某是贼,梁某有功。魏某死不承认,留了一级。
全班同学只有我一人大声抗议。为什么前几次搜查宿舍没有搜出钱?而梁某带人就搜出钱了?另外的150多元呢?更不合理的,在破案前公安局怎么可以让梁某离校外出一次办事?公安人员找我谈话,警告我不要破坏公安局的威信,我和他们争辩,坚持家境好坏不能作定案依据。为此辅导员觉得我讨厌,一帮女生围着梁某冷言冷语讥讽我,梁某恨死我。幸亏那时没有铊啊!!
二年后,因他案牵出梁某,真相大白。他把赃款藏在学生会办公室,趁外出时转移150多元,再把150元塞在魏某褥下。待真相大白我们已回二医本部,和梁某同寝室的另七位男生,把抽屉全部上锁,但很多东西关不进抽屉。于是那些男生肮脏的劳动衣裤(每周要体力劳动),臭球鞋, 以至随手丢在桌上的小册子都会莫名其妙地找不到。文革时,一帮男生到梁某家搜查,找到不少他们遗失的、不值钱但又要用的东西。
70年代初同学小聚,有人说,西双版纳某卫生院来了一位上海医生,以后常有小东西不见,打听下来,果然是梁某在那里。我们都大笑,谁会想到上海来的大医生偷乡下病人的破东西啊?不知后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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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帘青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沈成涵' 的评论 :

谢谢评论,文革时代不兴心理医生
沈成涵 回复 悄悄话 估计这个梁某应该是有偷窃癖,一种病态的怪癖,应该看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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