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朝栗子的博客

隨心所欲不愈矩,自得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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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的藝術

(2010-02-22 09:36:24) 下一个

百喻经里有一故事叫(为二妇故丧其两目喻)即是为女盲之意,十分有意思;

从前有一人享齐人之福但又摆不平,稍有不慎即争风吃醋无法解决。只得睡在二人中间正身仰卧。某日下雨房屋漏水,雨和泥倾盆而下落在他眼上。因为先前有约定他不敢起身怕动辄得咎。结果双目俱瞎。

这位仁兄有色心没色胆,该守婚约诚信时守不住,等该把心一横先自救时反拘泥于自己立下之规矩不知变通不会逃生反而连到嘴的两只鸭也飞了谁要去争一个双目失明又三心二意兼没有应变能力之情人?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人最怕即是又不会识人,挑选良人为伴;却贪得无厌喜欢多多益善。还没认清自己能耐有几斤几两重便依样画葫学别人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结果偷鸡不着蚀把米,兵败如山倒。红旗彩旗俱成为他人装饰门面之幡旗!

要想偷吃就得学柯林顿,总统照当国运照旺老婆照忍!而不似老虎伍兹这般竹篮打水一场空。

之前听过两位台湾企业家的真实故事。一位是娱乐餐饮大亨:每每新开一家店面即纳一妾替他看店。司机别墅安家费皆备妥,每生一子或一女即纳入其名下基金会按月领奉。唯一条件为其子孙必须等他往生后每年在律师见证下亲赴他坟前上香磕头以示尊敬,想的够深远吧。

另一位企业家更妙,结过一次婚离异后再也不结维持单身但平日和三位异姓知己共住同桌吃饭。若谁不愿即可离去他仍支付瞻养费用。间中若有人捉住他在外偷腥一回,即得200万玻币(Singapore$)因此大家数年皆相安无事相聚甚欢.

若我为他其中之一红粉知己,肯定同心协力同仇敌忾一起帮他拉皮条然后再论功行赏就地分赃.反正人和心都留不住不如实际点留银子算了.

这年头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哪.,谁说今人不如古人!明明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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