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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温家宝“言者无罪”的讲话的感言

(2010-01-09 05:51:43) 下一个
对温家宝“言者无罪”的讲话的感言(原创)(2009-11-25 12:33:21)

 

对温家宝“言者无罪”的讲话的感言(原创)

【博主按】最近,温家宝在2009年11月13日上午在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并同全体参事、馆员座谈时又说了这番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这番「言者无罪」的說法最近慢慢发酵,有民众直言,如果中共真能做到,中国就有希望成为真正的大国。中国若能做能「言者无罪」,首先能解决的大事就是反腐。

 

也有越来越多的网民们对温家宝“言者无罪”的讲话感到了质疑,有民众认为,在目前中国的现实之下,言者无罪只是空谈,甚至有人怀疑是官方又一次使用“引蛇出洞”的诡计。

 

毛在1957年春,以请知识份子帮助整顿党风为名,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此话对知识份子来说,是一句刻骨铭心的谎言。多少人相信了“言者无罪”而说了心里话、结果被打成右派。但随后一百多万中国的知识精英被打成右派,变成中国的二等公民。从那以后这个词句也就变成陈词滥调了。尤其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听说温家宝讲这个话,他们会感到心有余悸吧。引深之,这种引蛇出洞的手段就是当今钓鱼执法和假话泛滥能够正当存在的可追寻的根源。

 

在一个政治体系中,不能说真话是一剂毒药,最终必然损害系统的运作,而目前的中国假话泛滥,也是政治体制的刻意的特点。在表面上中国官员也鼓励讲真话,但制度却惩罚说真话者,而如果想让民众说出心里话,再多的鼓励呼吁不如做一件实事。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不用号召,大家就敢讲真话了。

 

从中国出不了大师,出不了诺贝尔得奖的现象来看,没言论自由的环境,扼杀的,不仅仅是中国民众的自由权利和独立精神,进而也扼杀了中华民族整体的创造力和生命力。一个原本智慧的民族,在持续的独裁高压下,沦于愚昧,意志萧条,精神萎靡,创造力枯竭。

 

下面这篇文章对党用了很谦俾的语言,可以说是讨好式的方式来表达出他真诚的希望。何止作者,国内外有多少仁人志士都是以这种心情来诉求的?现在有几个人真的是想推翻政府的?不都是在寻找一条渐进式的方法而推动民主?而由于太强的意识形态和太重的疑心,官员们在百姓和他们之间树了一堵高高的难以逾越的墙,他们听不进百姓的声音,也厌烦百姓们发声,久而久之,正是因为他们缺乏这些来源广泛的政治养料,官员们逐渐的变的表情麻木、动作迟缓,毫无政治活力,以至于思想保守、作风腐朽、生活腐败,飞横跋扈。

 

他们只知道美国的武器先进,并不去思考为什么人家200年的社会一直是比较稳定的原因。想到言论自由,就好象会受到万箭穿心。只强调不能三权分立,那样会乱,会效率底下,全然忘记了在一权之下曾经发生的多少灾难,一个人头脑发热就能搞一个运动,举国上下鸡飞狗跳,权力戾气,一些心术不正,心怀叵测,心狠手辣的人和社会渣滓全都趁此机会浮现出来,趁火打劫,暴力事件不断,社会生产力严重滞停,国家举步维艰,更不用说死伤无数。这种乱和效率的负向效果可以说是无以伦比的。

 

但走过半世纪,中国的言论环境仍让不能让人点头,如果直言者可以无罪,温家宝也不会以「无罪」来劝勉官员向政府建言,数目不详的异/议人士也不会总是因言而贾祸。但愿温家宝“言者无罪”的讲话的话与奥巴马先生的“要让自已的人民自由言说”之语,有异曲同工之妙。听其言,观其行,这是一个最有效的考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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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者无罪”在中国是让知识份子终身受益的谎言

于 2009年11月21日朱筱超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上午在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颁发聘书,并同全体参事、馆员座谈。

很久没有听到毛泽东说过的这句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这句话对很多人,尤其是知识份子来说,是一句终身受益的谎言。我也是相信了“言者无罪”而说了真话、实话而被打成右派的。

十一月十三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参事座谈会上,又说了这一句中国的名言,我对此有很深的感触。是信呢?还是不信呢?

宁可信其真,暂不信其假,我抱着一股真诚的希望,来斩钉截铁地追问温总理,这是不是您的诺言?这如果真是诺言,中国将会有一个大好的局面发生。中国人可以畅所欲言,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了。我也可以不再害怕公安,国安再三来找我谈话了。

中国现在特别需要“言者无罪”,如果中国共产党真能做到这一条,中国就大有希望成为真正的大国家,好国家,强国家。中国共产党也就大有希望,能改革成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大党、好党、正确的党。

中国现在如果能做到“言者无罪”,首先能解决的大事就是反对腐败,中国现在官员的腐败,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尤其是专政部门的腐败,法制部门的腐败,如能用人民的“言论”来监督,肯定能触动腐败的根源,有实效的解决腐败大恶。人民在用“言论”反对腐败时,是人民实施民主权利的初步,这是真正担起主人翁的责任。

我们可以暂且不进行深层次的民主改革,不马上搞多党,直选,还是进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议。这总算是渐进吧,不是激进吧。现在中共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大大的提倡,建设党内民主,党员可以享有民主,是不是可以也稍稍的给人民一点小民主,“言者无罪”呢?。

要做到“言者无罪”,谈何容易,有许多大事要做。

第一,是先要从法律上立法,规定“言者无罪”的具体条文,严格禁止滥用“颠覆国家罪”,“泄露国家机密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打,抓,软禁,骚扰,甚至刑事迫害人民。反之要追究司法人员的诬陷罪,以及骚扰和危害公民人身的违法行为,要杜绝现在司法人员无法无天的执法恶习。

第二,必须立即释放所有因言论获罪的政治犯。这一大事很重要,这也是中国又一次平反冤,假,错案的大事。先处理好因言获罪的现有刑事案件。

第三,要彻底取消公安和国安部门对“言论”的管辖权。公安和国安部门是国家对人民行为错误和犯罪的管理和执法机关,它完全不是“言论”的管理部门。现在在中国,公安和国安部门,通过无法无天的权力,直接对人民行施“言论”的管辖,用不正当甚至违法的窃听,监听,网络控制等恶劣手段来实施对人民“言论”的暴力管理。在法院判决前,公安,国安用骚扰,谈话,软禁,打人,监控,拘押,刑讯,逼供,劳教,精神病治疗等,这种种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恶劣现状,必须改变。

第四,法院、检察院对人民言论的法律公诉和裁判,也要以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为标准。法官和检察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滥用“颠覆国家、泄露机密、危害国家”等法律,对人民言论的枉法公诉和判决,要追究造成冤、假、错案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法官和检察官只有在司法独立的情况下,不受特权的干预,独立行施法律职权,才能“有责,有权,有公正”。对有确凿证据诬陷他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犯罪行为,当然要以法判刑,这是豪无疑义的。只有做到真正的以法治言,才能避免中国历来冤,假,错案的反复发生,中国才能不再有政治犯和良心犯。

第五,宣传部是言论的管理部门,但这种管理应该是以言管言。宣传部可以有自己的“言论”自由可以发表任何“言论”来对人民的“言论”表示意见,这才是合法的管理。宣传部没有权力,更不能用暴力管制和压制人民的“言论”,禁止宣传部对报纸,电台,电视台,出版社,电脑网络等“言论”领域的强暴控制和管制。要扭转宣传部门对“言论”的非法管理权和控制权。

如果能够做到以上依法治理“言论”,这对于今后解决历史上因言,因行发生的重大错案,如6/4风波,法/轮/功,可以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我希望中国共产党能以温家宝总理的“言者无罪”,迈出政治改革的第一步,这也是胡总书记许诺的四十年民主改革的第一步。

中国如能以“言者无罪”,开创政治改革大好局面,逐步实现人民民主的进程,成为一个世界民主大国,这不仅是中国的大幸,也是世界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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