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

想要忘记的是爱,不能忘记的也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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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女人系列之一--风骚女人

(2010-01-21 14:08:53) 下一个

             
                                             作者:Austrian painter Gustav
Klimt

第一眼见到艳,就在心里给她下了一个结论“风骚女人”,因为她浑身上下写满了“风骚”二字。

人说“相由心生”,这话一点没错儿。艳的那张脸不是很难看,却长满了横肉,一笑颧骨上两个肉坑,显得整张脸都肆无忌惮的,特别是那双不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充满了欲望,也就是俗称的“桃花眼”。一般来说,这双眼睛看女人时,是半张半合的,但是见到男人,就会自动张大,并且发光放电,击中的男人,无不想入非非。

不光是艳的那张脸给人风骚的感觉,她的身体也绝对地与众不同。它不像一般的女人或苗条或丰满,但是身体会随人一样,该收敛收敛,该放开放开。而艳的身体却像是开放的孔雀,不分白天黑夜地绽放。你瞧,那胸部分明是两堆肉挤在一起,中间的乳沟常常暴露在外面,给人一泻千里的感觉,而身上的肉跟脸上的一样,横向扩张着,每个细胞都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新陈代谢着,显示着她顽强的生命力.

这样的女人常常令人看见,就会想到她在床上的姿态,或许是还没有碰到她,就已经是莺歌燕舞,一江春水了。只是,风骚的女人往往缺少闷骚女人的含蓄和诱敌深入的力量,有时,落得个徒有其表的虚名。当然结论得由亲口吃过葡萄的人才能准确地得出。

她的装扮也常常是半裸的,比如说胸前,肩与后背总是暴露在人前,即使是去教堂,也不例外。还好耶稣太忙,而教会里鱼目混珠的人又太多,他老人家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了。

话说“是金子总会发光“,风骚的女人走到哪里也总是本色不改,即使在教会这个向来视情欲为魔鬼的神圣之地。终于有一天,桃色的消息还是传入了我的耳朵,当然这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

原因不言而喻,艳与常去教会的一个老乡搭上了,那个男人是国企派到美国来公干的,在一所大学的研究所工作,老婆长期不在身边,难免饥渴难耐,刚好碰上个同样干材烈火的风骚女人,便如同火星撞地球,一发不可收。结果是万密总有一疏,有一天被艳外出早归的老公捉奸在床。

接下来痛不欲生的不是她,而是她的那位老实巴交的农民老公。哭天抢地之后,自然要找上帝倾诉,教会的兄弟姐妹成了他的”出气筒“,一番倾诉加一番思想工作,让那个男人总算是安静下来,不再提离婚的事了。事实上,在美国这个人员稀少的地方,家庭已成了主要的归宿,不可想象没有家的男人女人,日子应该怎么过。

于是,女人也在姐妹们的开导下,想起了老公的好,怪自己都是桃花惹得祸,谁叫相士早就算命说她前世是潘金莲,今生一定要做丫鬟才能赎清罪孽,又想起老公这么多年来,里里外外,床上床下,无不迁就她,迎合她,心中顿生内疚之意。于是洗心革面,下决心重新做人。

打那之后,风骚女人也确实收敛了不少,首先是身上比以前多了几条布,胸前的乳沟也由“一泻千里“变成”小溪长流“,脸上的表情也收敛不少,尤其是那对桃花眼不再忽闪忽闪见到男人就翻,而是温顺地低眉顺眼地收敛着。

随着这些外表的变化,接下来的是内里的不同。现在经常可以见到艳与他老公一起出双入对的,周五一起去教会查经,周日带着孩子出现在教堂做礼拜,脸上的表情也羞涩含蓄了许多,不知是否耶和华在她的内心世界起作用,感化了她,使得如此一个风骚女人也能浪女回头,重新学做一个本分的良家妇女,我从心里为她感到庆幸,为她祝福,也希望她的回心转意能够做到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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