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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致农业部关于#武汉2800猫#违法贩运案处理结果的投诉

(2014-01-23 11:15:17) 下一个
致农业部关于#武汉2800猫#违法贩运案处理结果的投诉 以下转载的信文,是武汉市当地网友起草,由全国各地守法市民群众自发参与联署的投诉信。每天每时每刻,有多少的2800在湖北和全国各地公路上肆无忌惮通行无阻?有多少这样的“伪造、变造”轻松地蒙过了各路行政执法部门?湖北当地的市民被偷盗家养动物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自不必说,这样轻描淡写地对待逃避检疫的违法行为,粉饰责任归属,造成的后果是对全国不特定公众的危害,每一守法市民,都有义无反顾的责任与义务,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尊敬的国家农业部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守法市民,兹向贵部投诉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动物检疫站有关工作人员对违反动物防疫法责任人等不依法处罚,从轻处置,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责任等不依法乱作为,及涉嫌滥用政府公信力协调民间公益善款为不法商贩买赃的不正当行为。 2014年1月14日晚,武汉市志愿者举报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农贸市场附近猫贩子偷盗贩运2800只猫欲运往广西南宁用于食用,并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截停。经现场江夏区动监执法部门人员检查运输证件,认定该车所持动检运输证明系猫贩子伪造,遂没收这份假证,并将该车暂扣并发回其出发地洪山区,由洪山区动监部门进行执法处理。然而该所仅对猫贩子处以5000元罚款了事。 我们认为猫贩子无视国家法律,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除应处以行政处罚外,还应移交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并起诉到法院,追究猫贩子刑事责任,而不能仅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法。而且该不法行为的后果,是将毫无检疫的易感动物-猫、犬,贩运到广东、广西地区,实施非法屠宰和制售流向餐桌以达到违反食品安全牟取私利的目的。广东、广西等地都是动物疫情(狂犬病、禽流感等流行严重地区),湖北这名不法商贩与其贩运的2800猫,仅仅是一条有组织有分工严密的黑色产业链的冰山一角。其不法行为对公众的危害,绝不容忽视。 湖北经视频直播(内有记者采访当地动检负责人的对话) http://news.hbtv.com.cn/jszb/2014/0121/684759.shtml#735273-qzo 在整个事件案情清晰,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相关报道已有在媒体和警方等执法部门见证下对该伪证的现场实拍片做证据),武汉市相关执法部门避重就轻,开始时,当地动检部门称该证明是伪造,后来又称是变造,回避事实实质和违法责任。以所谓维稳需要和其他种种借口迟迟不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做出有违法律精神的处理决定。这个处理决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不满,湖北经视21日的节目也对这种从轻处理决定提出质疑。 在此,我们广大社会公众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执政,调查该涉案检疫证明的责任归属,如属于伪造证明,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属于违规开具或发出行政许可,导致检疫证明被变造、乱用以逃避检疫,坚决要求彻查该案件背后种种违法败纪乱象,将有关违法人员绳之以法。唯如此,才是实实在在的依法治国,才是真真切切的维稳。另,我们提请湖北省动物检疫监督所公开犬、猫产地检疫证明开具信息,发动群众监督违反动物防疫的行为,协助政府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检疫 感谢贵部对群众接访及阅读本函,我们来自全国各地的市民密切关注武汉2800猫事件以及长久以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猫、狗不法贩运和贩卖问题,特此期望贵部对此关乎民生之问题切实重视,督办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调查该案的违法责任归属并依法查处违法责任人或将涉及刑事犯罪行为者移送司法机。我们对此密切期待,敬请贵部速复为盼! 透过#武汉2800猫#事件引发的社会困惑: 各位网友:湖北2800猫的事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空前热议,昨天,湖北省经视频道直播节目报道,2800猫的起运所在地,武汉市洪山区动检对猫贩作出了判罚5,000元的“从轻”处理,同时“人性化”的对待所谓“残疾”的猫贩,协调某放生组织出资50,000 补偿猫贩的损失。对此结果,社会一片哗然。多次运猫运狗被群众举报的社会事件,从起初猫狗贩子“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到“无偿捐赠”再到今天武汉的“违法却受到赔偿”,千奇百怪的现象,无不凸显着法律与社会公正的被无视与扭曲,防疫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的风险失控,各种监管,在一条不法产业链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违法的猫贩已获得“赔偿”,那么人民的公共安全谁来保护?社会的公正、法制的尊严谁来维护? 该信发布在动保网发帖:http://www.dongbaowang.org/read.php?tid=6043 首善广东新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d464b560101rqqg.html http://weibo.com/2370194262/AtnOlDOPA?mod=weibo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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