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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杂货店 作者:晋江原创网策划

(2008-04-09 11:46:44) 下一个

楔子

闹市街的古董杂货店


  在这闹市街的拐角处,不知什么时候有了一家店,名字叫古董杂货店。店面看来很不起眼。这里不像一般的古董店总有一点阴郁之气,而是让人感觉很清爽整洁。门口没有柜台,只有一张古旧的四方茶桌,几把也不知是什么年代的椅子,但看上去很是舒服。那颜色线条似乎样样都蕴涵故事。

  老板是这家店吸引来往人群的亮点。她们是一对双生姐妹,有一样的面孔和身材,但是你绝对不会把她们弄混。姐姐叫白月,是一位端庄优雅的古典美人,她时常穿着一席简单精美的旗袍;妹妹叫红云,一头大波浪长发,经常穿着各式最新潮的服饰。她总是把她的宝贝摩托车停在店面的背阴处。白月带着淡淡的微笑,她似乎有一种天生让人平静的力量,多数时候都是她一个人待在店里。这里顾客不多却也不断,而货物总是出出进进,外人永远不知道这里究竟有多少东西。

  门开了。白月抬起头,带着一贯的笑容先生,欢迎光临!您需要些什么吗?

  来人是一个颀身玉立的俊雅青年,举手投足间,洋溢着一种飘逸洒脱的气质。我要一幅画,上面画着向日葵。

  先生真抱歉,今天女神不在家。我能为您推荐其他的东西吗?白月还是优雅地笑着。

  姐姐细语柔声,妹妹利落豪爽。没有人知道她们从哪里来……

  哦,忘了介绍,她们不仅仅卖古董,还有……

  没错,就是那神秘悠远的时间记忆。

  什么,你也有兴趣?

  那还等什么?快进来看看吧!

  你看,白月已经泡了一壶好茶在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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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商品一:古书
( 本章字数:11892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0:00)


  古书奇谭

  文/蒋胜男

  古董店里非常安静,午后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让人觉得暖暖的。白月愉快地伸了个懒腰,把眼睛从账本上移开。

  红云跑到欧洲去了,少了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她享受到了难得的清静。不知道怎么回事,红云在的日子,总能让这个古董店热闹非凡,总能招来各类花仙、精灵、吸血鬼之类的,店里每日都似万圣节一般。

  今天是月底了,看了这个月的账目,除去人工烛火,基本还算收支平衡,白月觉得算是满意了。古董店里的业务不是不挣钱,只可惜莫名其妙花掉了。

  古老的红木门吱呀一声开了,走进来一个不起眼的中年人,一脸的小心翼翼:“请问这里是古董店吗?”

  白月站起来:“是,请问您有什么事?”

  那人见是一个年轻女子,有些不相信似地说:“我找你们负责人白月。”

  白月微笑:“我就是白月。”

  那人拿出一条白手帕,擦了擦汗说:“哦哦哦,那个介绍我来的人是说找白月的。我姓蒲,蒲松龄的蒲。”

  白月觉得好笑,揶揄道:“不知道蒲先生跟蒲松龄有什么关系?”

  她本是一句玩笑话,不料那个人却严肃起来,十分庄重地告诉她:“我叫蒲十八,正是蒲松龄的第十八代子孙。”

  白月只得暗中翻了翻白眼,喃喃地道:“幸亏你不姓茅,这儿也没有韦小宝……”

  蒲十八听了个隐约,问:“你在说什么?”

  白月连忙给一个笑脸:“没什么,我是说你有什么东西要卖吗?”

  蒲十八清了清喉咙说:“是这样的,你知道,我是蒲松龄的后代,我们的祖先是……”

  白月连忙掏了掏耳朵:“是是是,您祖先是谁地球人都知道,请您赶快进入正题吧!”

  蒲十八支支唔唔了老半天,像是在说出有关地球生死存亡的大秘密似地郑重其事地说:“是……这样的,白小姐,上个月,我们山东乡下的祖宅因为拆迁,在地下挖出了一个樟木箱子……里面发现有许多的手稿,上面写的都是有关鬼狐的故事。我想请你鉴定一下,这是不是我祖上蒲松龄大师写聊斋时的手稿。”

  “聊斋的手稿?”白月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如果这是真的话,那可真是考古学上的一大发现,她想了想,疑窦顿起:“蒲先生,如果真是蒲松龄的真迹,你为什么不上山东博物馆考古所鉴定去?”

  蒲十八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一脸愤慨地说:“那些人,那些人都是不识货的。说什么这手稿不是蒲松龄的。哼,我蒲家后人从蒲家老宅里拿出来的,怎么不是蒲松龄真迹。一旦鉴定了是真迹,我就拿到富士比拍卖行去……”

  白月不得不阻止他继续发挥下去:“蒲先生,请问你的手稿带来了吗?”

  蒲十八“哦”了一声,连忙走出去。过了片刻,他和一个司机小心翼翼地把一个樟木箱子抬了进来。

  白月打开樟木箱子,看着里面一卷卷泛黄的手稿。心里一怔,这倒是有年代的人家出来的东西,樟木虽不贵重,好在木质密实又防蛀,实在比现在市面上的那些杂木家具质量要好,如今却少有人用了。这箱中手卷数百年保存下来,却难得完好,虽然因为年代久远而显得发脆,但没有一点虫蛀的痕迹。

  白月翻了翻手稿,数百年的古书拿在手里,似乎有了生命似的,缓缓地叙述着它们的故事。白月抬起头对蒲十八说:“蒲先生,这的确不是蒲松龄的手稿,因为这些手稿上虽然也都是说一些鬼狐故事,但是笔迹墨色都参差不齐,不像同一个人的笔迹。”

  蒲十八的脸色顿时黯了下来:“怎么人人都这么说!”他垂头丧气了一会儿,又抬起头来:“那,你帮我鉴定一下,看看能值多少钱?值一百万吗?”

  白月“噗哧”一声笑了:“你真的姓蒲吗,我看你应该姓钱才对!”

  蒲十八听得出她的讽刺,却也不惭愧,理直气壮地说:“蒲松龄穷了一辈子,给全中国留下了聊斋这样的遗产,我作为他的后人,居然不能分享一点,你说这世道公平吗?我上次去找聊斋的电视剧摄制组,要求版税,居然没人理我。你说说……唉,算了,那个,白小姐,你说这个手稿,拿到拍卖行到底能值多少钱?”

  白月坐下来,一页页地翻看着手稿。整个古董店里静悄悄,只听到宣纸翻动的声音。蒲十八坐在那儿,大气也不敢喘地看着白月。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太阳也渐渐西斜,白月放下书卷,有些疲惫地揉揉眼睛,蒲十八立刻站了起来:“白小姐——”

  白月今天已经是第N次想告诉他自己不姓白,不过一想起他滔滔不绝的牢骚,还是算了:“蒲先生,这手稿上找不出任何的题跋标记来,也无法证明是哪个年代的。当然,通过对纸质进行光学鉴定或许可以大致论定。不过价格昂贵,可能这些手稿的价值还不足以支付这笔费用。里面的每一篇故事,都是断简残章,和聊斋故事似乎相似,但不同之处也不少。或许这些是当年蒲松龄搜集过来写聊斋的原始资料。但是,一来没有完整的故事,二来作者都是无名氏。这里都是一些狐异故事,没有时代特殊性,博物馆和考古所恐怕都不会收藏。除非是一些特殊性质的民间收藏家或者图书馆,作为收藏品的一种,但是往往不会出高价。”

  蒲十八听了她的话,立刻变得垂头丧气。白月看了他的脸色,心中明白:“蒲先生,恐怕你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了吧?”

  然后就是蒲十八的嘴一张一合,白月的耳朵自动消音足一个小时。蒲十八留下了那箱书稿。

  说实话,那箱书稿留在古董店里,怕也难卖出去。可是蒲十八在一个个发财梦的破灭之下,走投无路地硬要把这箱古书留在店里寄卖。要是换了平时,白月一定会婉言——严辞——无情地拒绝。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个下午,那一篇篇没有完结的狐恋情深故事似闯入了她的心底,私心里,她想留下这箱古书,她想看看这其中的世界。

  白月很自私地想着,等看完了还没有人要,再还给蒲十八吧!

  送走了蒲十八,关上了店门。白月把樟木箱子拖到库房里,然后,拿着最上面的两卷书稿走到楼上。

  这是她的祖宅,楼下是古董店,楼上就是她们姐妹的住处。泡了一个玫瑰花浴之后,她打开柜子,取出一只供春壶,泡了一壶今年新出的蒙顶绿眉茶,点亮一盏明代宫灯,躺在李香君用过的紫檀木榻上,营造出一副明代的气氛来,美美地拿起书稿来看。

  当然,明代的宫灯里,点的是灯泡,紫檀木榻上面铺的是今年巴黎最新款的软垫。白月叹了一口气,真要全部回归古代的话,没有电脑,没有卫浴就叫人受不了了。

  白月直接拿着供春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口绿眉,供春是紫砂壶始祖,供春壶据说存世只有一只真的,现收藏在北京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内,恒温恒湿用世界上最严密的防卫保护手段守着。白月自问没本事拿到,她手中的这只供春是上次穿越时空时打唐伯虎家捞来的。

  “文登某生少有重名,一日暮过荒落之墟,闻女子啼松柏间,近临则树横枝有悬带,若将自经。某诘之,挥涕而对曰:‘母远出,托妾于外兄。不图狼子野心,畜我不卒。伶仃如此不如死!’言已复泣。某解带,劝令适人,女虑无可托者。请暂寄其家,女从之。既归,挑灯审视,丰韵殊绝……”

  不知不觉,宫灯轻轻爆了一下,发出一种瑰丽的色彩,白月缓缓地睡去。

  她站在一个院子里,里面种满了奇花异草,白月轻轻地走进去,闻着异香扑鼻,恍若神仙境界。现代都市里,怎么还有这样雅致的一间院子。

  顺着香气,她走到一个荼蘼架下,一面书窗,一个男人正在伏案睡着,嘴角挂着微笑。

  一阵微风,吹落几片叶子,飘落在他的额上,站在窗外的白月忍不住伸手帮他拿下。手一伸近,如同梦噩似地,她怔住了:“天下竟有如此俊秀的男人!”

  他睡得那么甜,笑得那么幸福,这样的神情,能够引起天下任何一个女性的怜惜。白月的手不由地轻轻触及他的鬓边,那指尖的一点温度传来,如同触电似的直冲心脏。

  那男子轻哼一声,眼睛慢慢睁开。白月吓得连忙后退,这样闯进人家家里,惊破他人梦,实在是令人想逃跑。

  白月正想转身,她留在那人额边的手还没来得及抽回,却已经被他温柔地握住了,只听得一声低如叹息的声音:“月,你终于来了!”

  白月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人轻巧地跳过窗台,将呆若木鸡的她拥入怀中,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

  她脑海里顿时一片空白……

  一缕阳光刺眼地照进白月的眼睛,她觉得整个人被魇住了似的。脑子清清楚楚地想要站起来,却怎么也指挥不了自己的身体,甚至连眼睛也无法睁开。

  不知不觉一滴眼泪流下,忽然之间,她就能动了。

  缓缓睁开眼睛,整个人的感觉,似乎仍然留在那开满杜若蘅芜的小院中,荼蘼书窗边;那耳边似乎还留着昨日那人温柔地呼唤,身上犹感觉那人温暖有力的拥护。可是眼前却是亮着节能灯炮的明代宫灯,一眼望去可见远处高楼顶上巨大的广告牌。

  一刹那间,有些恍忽,不知道自己是梦到那个小院,还是在那个小院中做梦,掉入此间。呆呆地坐起来,仔仔细细地想了一回,才梦游似地到洗手间准备洗漱。

  一照镜子,整个人都吓了一跳,只见镜中人双颊飞红,两只眼睛水汪汪地妩媚无比,透着一股似喜似嗔的风情来。蓦然间想起《红楼梦》里形容林黛玉的两句话来:“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想到这里,不由地呸了自己一声:“不害羞的,当自己是林妹妹呢!”忙将冷水扑上自己的脸。

  洗漱完之后,白月开门走下楼去。

  走在楼梯上,只觉得今天特别不一样,就像踩在云里雾里棉花里。心情前所未有得好,可是身外的一切事务,却觉得格外虚幻似地。

  白月打开店门,让阳光照进古董店里。昨天这一觉睡得好沉啊,居然已经中午了。摸摸肚子好像没那么饿,还是打电话叫了一客外卖送过来。

  她回头按常例拂去每日的灰尘,阳光下阴影格外明显,使得每一件千百年的古物层次分明,似有了无穷生机。她含笑着抬头,忽然间眼睛像是看到了一件不能置信的事,笑容停在了她的脸上。

  挂在墙上的电子钟上清清楚楚地显示着:4月2日14点10分。

  她拿着书往楼上走的时候,看过一眼这只电子钟,那时候显示是3月31日18点05分。

  她清清楚楚地记得,因为是到了月底,她在翻看账册,然后,蒲十八带着他那只大樟木箱子和一肚子发不了财的牢骚走进来……

  直到一阵门铃声响起,才把白月从呆滞的状态中惊醒过来。

  白月梦游似地开了门,日日来送外卖的打工男孩小周带进来一份比萨和一杯简易咖啡。

  放下外卖,小周正要离开,白月问:“你知道今天是几号吗?”

  小周露出黑人牙膏似地笑容:“今天是四月二号啊,白月小姐。”

  白月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真的是四月二号,不是四月一号吗?”

  小周装出一副受不了的样子拍拍额头说:“天哪,总不能天天都是愚人节吧!”

  白月轻轻叹息一声:“对啊,四月一日是愚人节!我这一觉睡得——错过了一个愚人节!”

  小周走了,白月抬头,看着电子钟,像是仍然不能置信,愚人节真的过去了吗?

  喝了一口仍是热着的咖啡,一股暖意从咽喉落到胃里,一股暖洋洋的感觉升起,她的肠胃有将近四十个小时没接受过东西了吧!只有肠胃对食物的感觉,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但是这能说明什么,白月不在意地耸了耸肩,只不过是自己贪睡,多睡了一天而已。

  一个下午在发呆中度过,天色渐渐黑了。白月关上店门,步行去前面一条街的牛排馆吃晚饭。饿了四十多个小时的肚子,就算吃上两客牛排也不过分吧!

  吃完牛排回来,却看到古董店门口停着一辆跑车,一边的座位上,放着一大把香水百合,足有五六十枝之多,热热烈烈的一大捧!

  白月目不斜视地走过,掏钥匙开门的时候,一只大手按在了门上:“请问,您住在这里吗?”

  白月抬起头来,叹息一声,这一下,她又不知道,自己是从梦里走出来,还是走进了梦里去。世界上的绝品男人都在这两天里出现吗?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抬起头来的白月,是绝对不会让一个陌生人看到她的迷茫与惊艳的。

  那是个混血儿,长得犹如年青时代的肖恩·康纳利,看仔细了,才能发现他比肖恩·康纳利多一点华人的血统。年轻版康纳利彬彬有礼地问:“请问安妮小姐今天在家吗?”

  这个情景很像是007电影的对白。白月以同样彬彬有礼的态度说:“请问您是在什么时候,见到安妮小姐?”

  “康纳利”微微一笑:“昨天,在假面舞会上,我们相互认识。舞会结束后,我送她到这里下车的。”

  白月继续不动声色地问:“你们有约吗?”

  “康纳利”神情自信不变:“没有。但是我们应该再见面,所以我今天特地来接她!”

  白月终于微笑了:“您好像忘记昨天是什么日子了?”

  “康纳利”的脸色终于微微有点些变了:“您的意思是——愚人节?”

  白月在他松手的那一刹那,用力将钥匙一扭,门打开了。白月走进去,点亮了灯:“请进来吧,我该怎么称呼您!”

  “查尔斯。”那人立刻恢复了镇定,走了进来。

  “查尔斯?”白月心中一乐,立刻想到了那个苦瓜脸的倒霉蛋,微笑道:“真是个好名字,我还以为您该叫腓烈特呢!”

  显然对方不太懂这种幽默:“为什么?”

  白月微微一笑:“您应该是丹麦王子,而不是英国王子,丹麦是童话的故乡不是吗?”她眨眨眼:“那里有水晶鞋的故事!”

  查尔斯怔了一怔,这才有点想明白:“你是说,昨天我遇上了一个水晶鞋的故事?”

  白月哈哈一笑:“愚人节的晚会,美丽的灰姑娘,驾着南瓜马车和王子邂逅,在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后消失,果然是美妙的童话故事。”

  查尔斯深深地看了白月一眼,很绅士地行了一礼:“对不起,打扰了,告辞!”他走到门边,握住门把手时忽然回头又说了一句话:“昨天她穿着一件淡紫色丝绒晚装,配珍珠项链和耳环。如果您看到她的话,请通知我!”他放下一张名片出去了。

  他没有回头,因此没有看到白月的脸色已经变了。

  白月上个月,刚刚买了一件淡紫色丝绒晚装,正打算配上次从合浦带来的一套珍珠首饰。

  关上店门,白月冲上楼,从衣柜里拎出那套淡紫色丝绒晚装,然后她发现,原来放在梳妆台里的珍珠首饰和放在鞋柜里的一双珠灰色高跟鞋,正静静地与这套晚装放在一起。

  白月一把抓起晚装闻了闻,仔细辨别可以闻到一股淡淡的古巴哈瓦那雪茄的香味,刚才那个查尔斯的身上,也有一股这种雪茄的香味。如果有人昨晚穿着这套晚装跟查尔斯跳舞,那么足以在衣服上留下这么极淡的雪茄味还未散去。

  白月的脸色变了,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是普通人,可能会认为是一次奇怪的事件。但是白月见过太多的灵异了,她知道这是什么,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古怪的东西在作祟。她扔下晚装跑进书房,从书架上搬下一大堆书查找着:愚人节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曾经有人在愚人节里有什么奇遇吗?

  查了整整一夜,到天亮的时候,白月疲惫地揉了揉眼睛,查出一大堆东西,只可惜都没有什么实际用处。

  白天,依旧是这样过去了。古董店的生意,在平常日子,是纯粹用来打发时光的。

  又到了晚上,白月轻轻地走上楼,衣柜半开着,那件淡紫色的晚装,仍然同那套珍珠首饰和高跟鞋扔在那里。

  昨晚,白月闻到衣服上的雪茄味时,就把衣服扔在那里,直接冲到书房查资料了。这时候忽然又看到这件衣服,白月走过去,拿起衣服正要收拾好,一抬头,看到对面穿衣镜中,一个身着淡紫衣服的丽人迎面而立,一时竟有些恍然。

  定睛一看,原来还是自己,她不由地哑然一笑。

  丝绒的衣料柔软地在手中,白月心里竟莫名地有一股冲动,犹豫了一会儿,她终于慢慢地换上了晚装。对着镜子,她把一头披散着的长发挽了上去,打开首饰盒,拿出一对珍珠发簪插上。然后,戴上珍珠项链和配套的耳环。

  她淡淡地化了一个相应的晚妆,套上那双珠灰色的高跟鞋,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竟然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今晚的灯光有些亮,白月站在镜子前竟有瞬间的眩晕。

  音乐声缓缓响起,是那支著名的圆舞曲,如同梦游似的,白月置身于一个极大的舞会中,慢慢地旋转着。从第一排一直旋转到最后一排,那个早已经等候着的舞伴温柔地握住了她的手,她抬起头来,是一个俊美的混血儿,有一张肖恩·康纳利的脸,他叫腓烈特,还是——查尔斯。

  白月猛地一惊,忽然间灯光舞会一齐消失,而她的身体依然在旋转中,突然失去重心,“啪”地一声摔倒在地。

  忽然间浑身是汗,她见到了那天的情景,脑海间一闪念,刚才在跳舞的时候,墙上的电子钟上明明显示是:四月一日。

  这件衣服上,带着那一天的记忆!

  猛然间如同电光火石,她想到问题出在哪里了。

  搬出了许久未动的驱魔用品,白月用朱砂画了一道符,点起了三支定神香,把净水洒了满室。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工作之后,白月拖来了三月三十一日蒲十八送来的那个樟木箱子。

  把所有的书都放了回去,白月将驱魔粉均匀地洒在了箱子里,然后套上手套,拿起书,一本本地翻看着。

  她看过这些故事,小时候看的那本《聊斋志异》里,就有这些故事。所不同的是,那本书的故事是全的,而这里的故事,都只有一半,没有结局。

  每一本故事,笔迹、字张,都不一样,满纸的绮丽香艳:娇娜、青凤、小倩、莲香、香玉、粉蝶、红亭、阿宝……

  难道,这真是传说中蒲松龄为写聊斋而搜集的原稿吗?

  白月一卷卷地看着,开始时颇有几本甚是拗口结舌,显然是唐宋以后的文笔,越到后来,越近于白话,到后来显然已经是蒲松龄时代之后了。

  白月拿起了最后一卷,全书最后,是数页细细的小楷:

  “夜夜秋雨孤灯下,在寒窗前寂寞地守着一室清冷。寒夜的漫长、前途的漫长、人生的漫长,可令你觉得寂寞吗?可令你觉得孤独吗?

  “不必惊讶我的来到,不必问我是谁,如果你觉得寂寞,请抱紧我。只是这一个夜晚,两颗寂寞的灵魂偶然相逢,互相慰籍。我爱上的,是你的寂寞。

  “也许今夜,也许此时,你正捧着这一卷书,正在看着我的故事,漫漫长夜,你可曾感到这一份寂寞和清冷。如果此刻,你闻到空气中有淡淡的香气,听到若有若无的环佩叮咚声,不必回头,我已温柔地站在你的身后……

  白月看到这里时,忽然觉得空气中一阵淡淡的香气,霍然回头,她放在椅子上的那件淡紫色晚装,忽然自动立了起来,接着,空气中出现了淡淡的影子。影子越来越浓,忽然听得耳后一声轻笑,白月猛然转头,动作过猛,差点扭到脖子。

  却见一个穿着淡紫色晚装的美女,笑容满面地坐在书堆上面:“白月,你好!”

  白月看着她,那真是一个美女,肌肤如雪,一点樱唇,尖尖的下巴,十指如葱,一双晶莹的眼睛里,似有无穷的故事。“你是谁?”

  美女大笑:“你不是在找我吗?”

  她并不是一个古典美女,反而长得很符合现代的审美观,仰首大笑的时候,嘴巴并不比朱丽亚·罗伯茨小。并不像那一种幽灵精怪,总带着一股说不出来的阴气,恰恰相反,她笑起来时有说不出的轻松爽朗。

  白月指了指她坐着的那箱书:“你从书里来?你是书仙?”

  她跳下书箱:“不,我不是书仙,我是欲望。”

  白月:“欲望?”

  她大笑:“如果我是个书仙,那我应该很有道德和才学。可是我不是,我叫颜如玉,书中自有颜如玉。”她大步向前走了几步说:“男人在读书的时候,想的是颜如玉,你说他能够读进什么学问和道德呢?我只是书里的颜如玉,代表男人对女人的梦想和渴望。”

  白月笑了:“换而言之,你只是代表从古到今,所有的爱情故事那一章节?”

  颜如玉的眼神变得温柔:“难道你不想吗?”

  白月愣了一愣。

  颜如玉的声音如梦如幻:“最美的爱情,只存在于书中,人世间又有谁,能够真的体验一二呢?”

  白月怔怔地看着她:“那么这些故事……”

  颜如玉微笑:“这些故事都是真的!”

  白月:“女主角是谁?”

  颜如玉:“是我。”

  白月:“每一个都是你吗?”

  颜如玉微笑:“每一个都是我。男人总喜欢给自己心爱的女人起一个自己的名字。我是他的阿紫;我是他的娇娜;我是他的青凤;我是他的宜织;我是他的连城;我是他的红亭;我是他的阿霞;我是他的翩翩……每个男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我,可是每个人的心中,却各有自己的心上人,各有自己的故事。有人曾经问我:‘青凤,我是你的唯一吗?’我回答说:‘对,你是青凤的唯一。’我说的是真的,那一刻,我叫青凤。千百年来,我穿行于一个个书生的书斋。成为他们的梦,他们的爱。多情的书生,将他们的艳遇记下来。一厢情愿地自认为千古只有自己才是书仙的唯一真爱。后世一个无聊的人,将这些无聊的梦收集,收集这些故事的地方,叫聊斋。这个整理聊斋的人怎么不明白呢,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狐女花精。人类连自己都容不下,哪容得下这么多的妖?”

  白月轻叹一声:“你是说蒲松龄?”

  颜如玉吃吃地笑:“也许是吧!”

  白月问:“故事并没有在蒲松龄的时候结束,对吗?”

  颜如玉眉毛一挑:“当然!只要还有人在书里做绮梦,颜如玉的故事就不会结束。包括你,白月小姐。”

  白月吃惊地指着自己:“我?”

  颜如玉微笑:“你走进我的故事里,我走进你的故事里,明白了吗?”

  白月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愚人节那天……”

  颜如玉眨了眨眼:“你进入我的世界,我进入你的世界——”她呵了一口气:“世界真是不一样了,只一个晚上,便如万花筒似的,我都晕了!”

  白月笑了:“你不但没有晕,反而让别人晕了!”

  颜如玉微笑:“啊,你是说那个混血儿!”

  白月与颜如玉对视一眼,不由地同时大笑。

  白月喜欢颜如玉,哪怕是她妹妹红云也没有给过她如此轻松愉快的感觉,只一会儿她们便成为好朋友。不管她想到什么,总能在她那里得到合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颜如玉打了个呵欠:“我该走了!”

  白月怔了一怔:“这就走吗?”

  颜如玉没好气:“小姐,这是你的世界,我不便久留。你没看到每次都是你进入书中,我才能显现。我的法力维持不了这么长时间,现在得走了!”

  白月忽然有点不舍:“什么时候再来呢?”

  颜如玉微笑:“要不然你到我这里逛逛!”

  白月有点犹豫:“那不是我的世界!”

  颜如玉凝视着她:“那却是人人都向往的世界。白月,你太拘束自己了。其实不同的生活,都亲身体验一下才好。”

  白月有点心动,她看了一眼颜如玉,犹豫了好一会儿,点了点头。

  颜如玉握着白月的手,歪着头坏笑道:“来,让我来想想看,你第一站该到哪里去?”

  白月笑了:“你知道我想到哪里?”

  颜如玉忽然一笑:“我想到了,你跳进来吧!”

  白月只觉得一阵困倦袭来,不由自主地睡着了。

  梦中,她到了大雪山,一边不停地走,一边不停在心里暗骂颜如玉,到底把她弄到一个什么鬼地方去了。

  一直走到了山壁断崖边,一座木屋,一个大汉独立向石壁,听到有人的声音,缓缓转回头来。

  白月的心跳停住,这个场景,少年时曾经千百回在她的梦里出现过。

  她一步一步地走近,看着对方:“你是乔峰,还是杨过?你在等谁,断崖下是阿朱,还是小龙女?”

  那个人看着她,有点迷惑:“你是谁,为什么长得这么像她?”他的神情沉郁中有着隐隐的激动:“还是,你终于回来了!”

  白月心头狂跳,已经慌乱得说不出话来了。忽然间心头灵光闪现:颜如玉,这是你的安排吗?是你送给我的吗?

  她鼓起勇气抬头说:“我、我不知道我是谁。我迷路了,能够借住下来吗?”

  那人看着她,缓缓地道:“求之不得!”

  那一刻仿若天女撒下五彩花,白月听到了仙乐。她低下头笑了:管它呢,只是一个梦,连做梦都这么束手束脚吗?

  走进小屋,她开始生火,有梦的地方,小木屋就是天堂,不是吗?

  故事在继续,她贪恋于这个梦。

  古董店里的故事仍然在继续……

  送外卖的小周,已经有整整三天,没有见到古董店要外卖了。平常白月要是离开这个城市,店门上会贴一张启事的。

  而小周每天送外卖经过古董店时,已经整整三天,没有见到启事,店门也没有开。

  直到那天傍晚,他看到一辆跑车,送一个女人进了古董店,那个女人,穿着白月的衣服。

  第二天,他看到这辆车在店门口等,他挡住了这辆车。

  一个小时后,查尔斯查到古董店的所有资料,联络到在欧洲漫游的红云,以电邮取得她的授权,破门而入。

  楼上,在睡眠中的白月,嘴边还含着一丝微笑,立刻被送进医院急救病房中。

  第二天,红云从欧洲紧急乘机赶回。

  一个月后,全国的高段驱魔师齐聚本市,白月从睡眠中苏醒。

  从苏醒,到正式恢复,仍需要一段日子。

  白月坐在病床上,红云坐在她的对面削苹果。

  白月的脸色仍然没有完全恢复,她看着红云:“颜如玉怎么样了?”

  红云全神贯注地削苹果:“谁是颜如玉?”

  白月叹了一口气:“好,我们换个话题,这件事是怎么解决的?”

  红云没好气地说:“我们把那箱书烧掉了。”

  白月“啊”了一声,跳了起来,红云连忙扔下苹果去扶住她,白月叹了一口气:“可惜!”

  红云大为生气,叉着腰摆一副晚娘嘴脸给她看:“可惜什么,白月,你见过多少大风大浪,居然会在水沟里翻船。你又不是没遇上过这种事,居然会上一个小妖的当。”

  白月并不生气,反而微笑:“她是个可爱的小妖!”

  红云恨恨地说:“是啊,可爱到差点送掉你的小命。你知不知道那一箱子的书,为什么都只有一半。因为那些书的作者,写到一半之后,就都没命了。”

  白月“啊”了一声:“是不是因为,她离开了他们,所以故事无法结束?”

  红云睁大眼睛瞪着白月,好一会儿,泄气道:“你相信?那我也没有什么话说了!那个小妖真厉害,害了人还会让被害者为她说话!长老们不知道为什么也放过了它!”

  白月忙问:“那她现在呢?”

  红云说:“我接到消息赶回来,发贴请了长老们,终于逼她现身。她已经被封印数百年,这次被那个蒲十八挖出来撕掉封印,才又出来作祟。借着你出来到这个世界一看,混乱得连她都不知所措,再不像以前那样,在荒郊野地随便找个书生就可以轮着吸取灵气。所以哄得你进入妖境,暂寄在你的身上,若是再过个两个月,她就可以自由来去了,你也就没救了。现在她依然被封印在书箱里面,埋到龙虎山里了。那个地方道气重,镇得住。”

  白月却说:“放心?现在全世界,能有一处地方,能够保证永久不会被开采发掘吗?”

  红云叹息:“是啊,最怕挖到十八层地狱,将妖魔鬼怪一并放出了。”

  白月躺了下来:“可是,我们也管不着了!”

  红云收拾了东西,说:“你好好休息吧,我走了!”

  红云向外走去,白月忽然叫住了她:“她说,她是梦想和欲望,所以,书中自有颜如玉。你有没有这样想过,我有没有这样想过?这个世界如此千创百孔,以致于我们的爱情和梦想,只能在书中找寻。”

  红云也看着她:“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上一天,就是我自己,不是我的梦,你说是吗,姐?”

  白月点了点头。

  附录:

  古籍收藏

  在唐时出现了雕版印刷的书本,称刻本。刻本有许多分类,按时代顺序排,主要有唐刻本、五代刻本、宋刻本、金刻本、元刻本、明刻本、清刻本等等。以出版者的身份来区分的就有官刻本、监刻本、内府本、藩府本、局本、私刻本、坊刻本等等。还有一种古籍是用手抄写的,包括稿本和抄本两个系统。刻本和抄本使得先人留下的文字墨迹得以在更广的地域流传,对保存并传播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无可比拟的巨大作用。

  古籍具有资料、艺术、文玩价值。现在市面上常见的古籍多出自清代与民国时期,明晚期的较少,明初中期的就很难见到了。所以,越是早期朝代的古书价值越高,但是收藏者在收藏古籍时,除了看年代外,书的品相也非常重要,品相好的古籍指资料性强、纸质好、刻印好这三个方面。

  白月静静地欣赏着一把优美的古琴,一把琴也可以用优美来形容吗?没错!这样的手工,这样的雅致。

  茶壶里飘出淡淡幽香,今天她选了上好的茉莉花茶。

  这样的清茶,如此的古琴。

  她仿佛听到遥远的过去轻轻传来的琴声。

  哗啦!

  “累死了!”红云掀帘而入,抓起茶壶一阵牛饮。

  “姐。这是你要的琴谱。”

  那古旧的琴谱不偏不倚地击中古琴,连那优雅的古琴都只有尴尬地“咚”的一声。

  “我看还是等待有缘人吧。”

  白月一脸苦笑,她已经没有弹琴的心境了。

  这样的红云,总是能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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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二:古琴
( 本章字数:13928 更新时间:2006-12-18 20:49:25)


  清微淡远

  文/盈风

  阴沉沉欲雨的天气。风声犹如呜咽,在阴森寂静的狭窄小巷中听来让人汗毛直竖。

  方紫琪小心翼翼地得走在青石板路上,时刻提防暗处会有人突然闯出。她的手中拿着写有地址的纸条,不时看门上的门牌号。

  一直走到小巷尽头,她寻找的目标终于出现。古朴的木门向两边敞开,紫琪的视线穿过珠帘好奇地往里窥探。朋友给了她地址,声称这家杂货店里古董应有尽有。

  为了林枫,为了他们的未来,花多少钱都没关系。紫琪握拳给自己打气,然后掀开珠帘走进去。

  名为杂货店,店内布置却干净清爽,藤椅木桌处处彰显店主怀旧的气息。若非事先了解这里所卖何物,紫琪真的会以为走入哪一间茶馆。

  “欢迎光临,美女。”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紫琪一跳,循声望去只见一身短打扮的火辣美人正倚着柜台冲自己笑。紫琪看看身边,确信美人口中的“美女”是自己,受宠若惊得堆起笑脸回了一声。

  “想买什么古董?”辣妹走前两步,将皮靴搁上木桌,拍了拍灰。她斜睨紫琪,漂亮的眼睛似乎能看穿对方,她的眼神很不友善,总含着某种挑衅。

  我不是很懂。方紫琪不好意思得说道。她对古董一窍不通,也没想过研究。男友林枫是一个狂热的古董收藏迷,他有一间工作室专门用来收藏保存各种古物。紫琪对那些年代久远的器物所知仅限于值多少钱。若不是前几日林枫提出分手,她也不会想到买一样古董来挽救彼此的感情。

  “我来带你参观吧。”温柔的声音响起,穿旗袍的美女从内室走了出来。她的脸虽和辣妹一模一样,可温婉沉静气质却是截然相反的。

  紫琪轮番看着她俩,差不多又差好多,她们是孪生姐妹吗?

  火辣美人瞪起眼:“干吗?我和白月有什么奇怪?”咆哮的声音让紫琪不由颤抖一下,好怕怕,这个美人脾气真辣。

  名叫白月的古典美人优雅微笑,“红云,你吓坏我们的贵宾了。”她向紫琪伸出手,“请跟我来,由我带你参观本店收藏的古董。”

  杂货店内室摆满了古董,一股属于遥远年代的味道在推开门的瞬间扑面而来。方紫琪跟在白月身后,在这些见证了岁月流逝的物品前驻足。

  “这把古扇桃花如血,正是纪录李香君侯朝宗爱情故事的桃花扇,距今已有三百六十年的历史。”白月展开一把纸扇给紫琪看,纸张略黄,唯有那桃花娇艳。

  那一对男女都出家了吧?紫琪一想是个悲剧结尾,赶紧摇头。不行,我要和林枫天长地久下去。

  白月微微一笑放下古扇带她继续往前走,她在一尊古色古香的紫陶香炉前停步。“瑞脑消金兽,相传这是女词人李易安用过的香炉。当然这可能是后人附会,但这尊香炉距今确已有八百多年的时间了。”

  方紫琪接过细看,捧在手里有沉甸甸的感觉。她读理工科,但好歹知道李清照的这首词最末三句“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嗯,就买这个,让林枫知道为了他自己有多辛苦。紫琪刚想说买,转而一想自己有点婴儿肥,和黄花没办法相提并论,只能让林枫嘲笑而已。

  “我想再看看,行吗?”她怕白月不耐烦,忐忑问道。

  “没有问题。其实买古董就像茫茫人海寻找知心人一样,靠的是缘分。”白月一声轻叹,在这个幽静的空间产生了回音,仿佛无数声叹息同时响起。

  紫琪惊惶四顾,发现了角落里摆放的古琴。“我要看那张琴。”不知什么原因,她脱口而出。

  白月看着她,淡淡的眼神中掠过一丝诧异。“请跟我来。”她将紫琪带到古琴前。

  那是一张颇为古旧的七弦琴,琴尾有淡淡的焦痕。白月抬手按上琴弦轻轻拨动,清音悦耳如鼓晨钟。

  “这是什么琴?”紫琪于音乐完全是门外汉。

  白月星眸微扬,表情略显神秘。“相传钟子期死后,俞伯牙摔琴绝弦终身不复弹琴,以示知音难觅。”

  “这是俞伯牙弹过的琴?”方紫琪兴奋地问。

  白月不置可否,只是问她想不想亲自动手试试音色。她退开到一侧,让紫琪上前。

  紫琪不懂音律,但美女如此盛情相邀,她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上前半步,将右手放到弦上拨动。琴音响起的刹那仿佛时空转换,眼前有一抹白色人影一闪而过。紫琪以为眼花,眨了眨眼。室内只有她和白月,再无他人。

  刚放下心,她的耳中忽然传入悠长绵远的叹气声,真实到就在她触手可及。紫琪慌了神,手指不听使唤地滑出去,被琴弦割伤了。

  “这么不小心。”红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们身后,紫琪更慌乱,捏着手指想止血。血从她按压住的伤口沁出,滴在弦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就买这张琴了。”眼看闯了祸,方紫琪马上表示会负责。白月见她止不住血,吩咐红云包装好古琴拿到前台,自己先出去替紫琪清理伤口。

  十分钟后,红云捧着一个长方形盒子走出来,交给紫琪。

  “谢谢。”紫琪将信用卡递给白月结账。

  “欢迎你下次再来。”两姐妹站在门口,目送方紫琪走出小巷。

  “你说了什么,让她买下琴?”红云转头看着姐姐。

  白月神秘地笑笑。“我只提了俞伯牙摔琴绝弦,别的什么都没说。”

  红云也笑了,笑容诡异。“我解开了封印,从今晚起,他有七天的时间。”

  方紫琪带走的古琴藏着什么秘密?这家店里卖的究竟是什么?

  在两姐妹清亮如琴音的笑声里,古董杂货店隐没于浓雾之中。

  方紫琪抱着琴回到家,林枫不在。将琴盒摆放到客厅的茶几上,她揭开盒盖取出古琴放到进门最醒目的位置。

  等他回来,第一眼就能看到了。紫琪傻傻地笑,耳边又有一声叹气,极像是病重的人粗重得喘息。

  “谁啊?”她的声音抖抖索索。

  回答她的是一室沉寂。

  看来是神经过敏。紫琪挠挠头,去厨房做饭。

  林枫没有回来,打他的手机也不通。紫琪生气了,草草洗漱完毕,就上床睡觉了。

  她睡得很不安稳,梦里不断听到流水淙淙的声音。她觉得厌烦想离开,但周围迷雾一片,她看不清路。

  “知音已殁,更复何用?”一个凄楚绝望的男性声音在她耳边嘶吼。紫琪吓坏了,挣扎着要逃出去。

  “救命,救命!”她大叫,冷汗涔涔地醒来。

  风从敞开的窗户涌入房间,将轻薄的窗纱高高扬起,外面雷电交加。紫琪跳下床,赶紧关上窗子。她刚关好,一场大雨倾盆而下。

  幸好幸好!紫琪暗自庆幸及时醒来,却猛地僵直了身体。她睡觉前明明关上了所有的窗子。

  气像预报说今晚半夜开始下雨,她害怕睡得太死听不到雨声,所以特意关窗以免雨水横扫进卧房。

  客厅里有不同寻常的动静,而且越来越大声。方紫琪高声喊道:“林枫,是你回来了吗?”

  没有人回答她。

  她离开窗口,悄无声息地向卧室门口走去。她害怕,不知道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这个声音太特别,既不像林枫回家也不像小偷入室盗窃,她无法压制内心想去看一看的念头。

  手按上门把,紫琪将耳朵贴在门板上聆听客厅中的异常。那声音像呜咽,如泣如诉。

  她打开了门,走道上耀眼的白光让她措手不及花了眼。揉了揉眼睛,她发现自己已站在卧室门外。白光的尽头是什么?难道是UFO?

  紫琪下意识向旁边伸出手,“林……”,她的手笔直垂落,才想起林枫不在家。

  去看看吧。方紫琪双手护在胸前,一步步走向客厅。

  白光是从她下午刚买的古琴上发出,在漆黑一片的房中分外刺眼。紫琪毛骨悚然,她想到了一样和UFO同样不可思议却更可怕的东西——鬼!

  白光转成诡异的暗红色泽,像浓稠的血液。紫琪想转身逃回房间,但一股神秘的力量让她动弹不得。她一动不动地站着,整个身体灌了铅一般沉重,连用手蒙住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了。

  暗红的光晕中,一只手慢慢从琴头部分伸出来。是手,真正的人的手!紫琪摒住呼吸,看着这诡异的一幕。先是手,然后是脚、身体,最后是头,一个白衣男子就在她眼前活生生拼装完成了。

  他向她作了一个揖,然后抬头微笑。“子期,我终于见到你了。”

  方紫琪面如土色。是做梦,一定是做梦!她催眠自己。

  两根冰冷的手指搭上了她的手,她机械地低头看。天啊——,他居然是用飘的!

  “子期,为兄找你找得好苦。”他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个欣慰的表情。

  天啊,这个鬼果然是来找她的!是不是晕倒比较快?紫琪心中默数一二三,然后“砰”一声倒地不省人事。

  方紫琪被叮叮咚咚的声音吵醒。好吵!楼下在装修吗?她睡眼惺忪,发现自己躺在客厅的地板上。怎么会睡在这里?难道是梦游?

  她突然回想起昏迷前看到的景像,一个白衣男人拉着自己的手叫“紫琪”,天啊,她惹鬼上身了!

  紫琪一蹦而起,却猛地撞到了人。“对不起。”她自然地反应一下,而又猛然醒悟:林枫回家不可能让自己睡在地板上,那么她刚才撞到的是什么?她慢慢抬起了头。

  “子期,你还好吧?”白衣男子见她摇摇晃晃,关心地想伸手搀扶。

  妈呀——,这个鬼怎么还在家里啊?紫琪忙不迭往后跳开,嘴里胡乱嚷着,“别过来,别靠近我,再过来我就报警了!”

  “子期,你莫害怕,为兄不会伤害你。”他飘着向她靠近。

  “你当我是superwoman啊!”方紫琪退到餐桌旁,瞥眼看到插在刀具架上的餐刀。她飞扑过去,拔出餐刀对着他。“走开,赶快滚出去,否则我对你不客气!”她虚张声势得大喊大叫,同时摆了个李小龙的招牌动作。

  他满脸痛苦之色,眼里的绝望让紫琪忽然心头一痛。不行,他是鬼,不可以同情他!

  “子期,你真的忘了我?”他缓慢地问道。

  “拜托,谁要记得一个鬼。”她哇哇叫,举着刀子乱舞。

  “我是伯牙,俞伯牙。”白衣男子亮出了身份。

  “我管你什么牙!”对他的话,她压根没往心里去。当然在面对传说中的“鬼”时,能冷静的人本身也属于异类了。

  他失望了,等待千年的结果竟然是被遗忘。俞伯牙上前一步,紫琪的刀子刺穿了他的身体。

  “我,我不是故意的。”她毕竟心软,慌张地拔出刀子。

  不见血,也未留下伤口,他的确是不同于三态的另一种生物。他是鬼,被封印了千年的鬼。

  “钟子期,我为了找你在人间游荡,后被封印于焦尾琴中。可是你,居然不记得我是谁。”俞伯牙叹息道。

  钟子期?不是啊,我叫方紫琪。想到鬼找错人了,她高兴起来。“阁下,你找错人了。我是叫紫琪,不过姓方不姓钟,不是……钟子期,”她反应过来刚才他自我介绍的名字了,“天啊,你是俞伯牙!”

  伯牙以为紫琪终于想起了自己,刚咧开嘴想笑却听到她说:“你不会以为我就是你的知音钟子期转世吧?哈哈哈,不可能啦,我连五线谱都不认识。”

  五线谱,那是何物?俞伯牙问道。

  “我也说不清楚。”见这个鬼是名人,紫琪倒也不怕。许是俞伯牙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难觅”的典故太深入人心,反正她相信伯牙不会伤害到自己。

  心情一放松,她大大咧咧往椅子上一坐,并拍拍旁边的靠椅示意他坐下。“俞伯牙先生,钟子期是个男生,我是女生,这点就不同。你怎么会认为我就是他?”难道自己长得很像男人?紫琪郁闷地想,不过很快释怀。说不定是那位钟先生男生女相呢。

  “白月封印我之时曾说,要想解除封印,需要借助的媒介必须来自于我所寻找的人。”伯牙盯着紫琪的眼睛,“是你的血配合红云的咒语,解开了封印。”

  她哭笑不得正想申辩那纯粹是意外,耳朵里听到钥匙开锁的声音。是林枫回来了,紫琪扔下俞伯牙冲到门口迎接他。“你回来了真好。”

  进来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对紫琪热情的笑脸视若无睹地走过去。“我回来整理东西,立刻就走。”

  “这件事以后再讲,我买了你最……”她跟着林枫走进客厅,突然被他伸出的手臂挡住前进的步子。“怎么了,林?”好端端干吗伸出手挡住她。

  林枫紧盯着餐桌旁的白衣男子,伸手把紫琪护到身后。“你是谁?”对方虚浮于半空,绝非常人能做到。他虽然害怕,但一想到不能让对方伤害紫琪,勇气倍增。

  “在下俞伯牙。”白衣男子作揖道。“兄台如何称呼?”

  “俞伯牙?”鬼彬彬有礼的态度即使不能让人亲近,至少消除了恐惧心理。林枫回过头皱着眉问紫琪,“是那个俞伯牙?”

  “嗯。”她点头应道,因为林枫对自己的爱护而兴高采烈,“他还一口咬定我是钟子期。”

  “你?钟子期?”林枫边笑边回头,“俞伯牙先生,她绝对不会是钟子期。我从没见过比她更五音不全的人了。”

  伯牙不信,他等待了千年的知音,今生怎可能是个音盲?

  焦尾琴,就是方紫琪从古董杂货店淘来的宝贝,也顺带淘来了一个鬼。

  “俞伯牙,这不是你用的琴?”紫琪一听林枫说完焦尾琴乃东汉蔡邕所制,立刻大呼上当要告杂货店两姐妹商业欺诈。

  “你自己笨。”林枫敲她的脑门,“琴尾的焦痕看到没有,这么明显的证据。”

  伯牙迷惑地看林枫教训紫琪,这就是打情骂俏?方才他误以为对方要对子期不利,狠狠出手将林枫摔倒,结果让紫琪大骂他多管闲事。千年沧海桑田,他在琴中熟悉了各个时期的语言,可唯独尚不了解男女之情。

  “俞先生,请坐。”对这位古代名人,林枫异常尊敬。

  伯牙盘腿坐于茶几后,这是他习惯的抚琴姿势。昔日汉阳遇雨,他抚琴自娱,却弦断遇知音。而后匆匆一别,竟与知音天人永隔。从此之后他摔琴绝弦,这一别竟是千年。

  他的手指从琴额开始,留恋得抚过岳山、承露,按上琴弦。文武七弦琴,只求一知音。手按宫商,俞伯牙鼓琴一曲,仿佛千年的时间不曾流逝。可是这一次,他没有等到钟子期的回应,那个本应回答“巍巍乎,若高山”的人在听到中途就忍不住睡意打起了瞌睡。反而是林枫还听得津津有味。

  俞伯牙失望地敛手,望着方紫琪。林枫觉察到他的视线,推醒呼呼大睡的她。

  “哦,不好意思我睡着了。”紫琪不自在得笑笑,对方再和善毕竟仍是鬼的身份。万一他不高兴发怒,自己和林枫一定小命玩完。

  “我等待千年,只是为了再让子期聆听一曲。可恨啊可恨。”俞伯牙仰天长叹。

  “俞伯牙,你不要这么难过。”紫琪定定神,看看林枫。“我和林会帮你,一定替你找到钟子期。”

  伯牙目光凄厉,“我只有七天时间,七日之后我就要回转阴间转世为人。天下之大,短短七日如何能够?”

  “只有七天啊,好可怜。”想到如果七天内不能找到钟子期,俞伯牙将带着未了的遗憾永远和他擦肩而过了,紫琪难过得想哭。

  伯牙飘上前,冰冷的手摸着紫琪的脸。“有你这份心,就够了。我累了,想休息一下。”他的身体渐渐变成透明,化作一缕白烟潜入琴中。

  “你,你愿意帮他吗?”刚才她承诺过快,又忘了征求他的意见。林枫就是不堪忍受她随意许诺最后依旧要他收拾烂摊子的个性才提出分手。

  他摸摸她的头发,“算了,我大概注定一辈子替你收拾残局了。”他微笑,在挺身护住她的那一刻,他明白自己仍然爱她。

  “Bingo!”她扑进林枫怀抱。沉浸于幸福之中的方紫琪衷心祝愿俞伯牙能得偿所愿。

  “俞伯牙,俞伯牙!”第二天一早,方紫琪拍着琴尾召唤藏身琴中的他。

  他轻烟般飘出,是完整的形体。紫琪惊讶,疑惑他怎么不像上一次那样拼装身体。

  “我现在已解开了封印。”伯牙好脾气地笑着,他仍相信眼前的女孩是子期转世,至少她应该和子期有关系,否则她的血不可能成为解开封印的媒介。

  抛开恐惧心理看俞伯牙,竟然是个玉面书生模样的清秀男子。一袭白衣更衬得他玉树临风,卓尔不群。可惜他是鬼,惨白的脸色总给人阴侧侧之感。

  “我和林昨晚上网查资料,我们找到了中国最有名的古琴鉴赏家。”她拉住伯牙的手,拖他到书房。林枫坐在电脑前等他们,一脸睡眠不足的样子。

  “我看了一晚的论文,这几位专家对《高山》、《流水》有很深的研究。钟子期前世有很高的音乐鉴赏力,虽然转世了,但应该不会差很多。”林枫打了一个哈欠,拿起电脑台上一叠资料递给伯牙。

  伯牙看着两个年轻人真诚热心的脸庞,枯寂千年的心灵涌出一股暖流。“俞伯牙多谢两位仗义援手。”他一揖到地。

  “太客气,你太客气了。”紫琪慌忙鞠躬回礼,“是我把你带回家的,偏偏我对音乐真的不懂,应该我过意不去才对。”

  见她赔礼道歉,伯牙再次作揖。“方姑娘把在下从封印下解救出来,大恩不敢言谢。”

  古人怎么这么讲礼貌?紫琪刚挺直身体,连忙又弯腰。“举手之劳,凑巧而已。”她忽然想到什么,兴奋得一蹦而起。“我怎么忘了,那家杂货店,那两姐妹一定能提供线索!”

  两人带上俞伯牙立刻前往古董杂货店。下车的时候,计程车司机从观后镜瞥到那个穿着滑稽的戏服,东张西望好像第一次坐汽车的俊秀男子,居然发现他是飘着走路。

  “啊!”司机一声惨叫,慌不择路夺命狂奔。

  “他出了什么事?”伯牙看着那辆横冲直撞的现代交通工具,茫然询问。

  “也许发现了你的身份。大多数人都怕鬼。”林枫不以为然耸耸肩,和紫琪恶作剧地笑。紫琪想到自己最初的反应,和那个司机相差无几。人类对未知怀有莫名的恐惧,就连孔夫子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

  “两位难道不怕在下?”伯牙疑惑,他们难道不是人?

  “好了,别管这些。”紫琪拉住他的衣袖,“你就当我们不正常好了,尤其是他。”

  那个他,是站在他们身边高大的林枫吧。伯牙微笑,由紫琪拖着自己往前走。看来,她很爱他。

  冷清清的小巷笼罩在薄雾之中,带着淡淡的诡异。紫琪领着两人一路走到底,却找不到那家杂货店了。

  “不可能啊,明明就是在这里。”杂货店所在的巷尾是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荒凉无比。紫琪不死心,当下往草丛中走去。

  “不可。”

  “停下!”

  伯牙和林枫同时出声阻止她的冒失举动。伯牙抬眼看林枫,从对方睿智的眼神中揣度他大致明白了这是何地。

  幽冥鬼界,黄泉路上多怨魂。那些夙愿未了迟迟不愿投胎的鬼在世间徘徊,直到白月将他们封印在古董中带到此处。总有一天,命中注定的有缘人会解开他们的封印,让这些不得安息的灵魂真正解脱。俞伯牙知道,最后他会回到这里,踏上奈何桥,喝下孟婆汤,千年的思念只剩六天的时间。

  “我不相信一个晚上就变成这样。”紫琪猛摇头,为断了一条线索郁闷不已。

  林枫把她抱入怀中安慰。“紫琪,不要伤心。你忘了我们手头还有其他资料?”

  “嗯。”她展开一个带泪的笑颜,“俞伯牙,你不要绝望。我们一定能找到钟子期。”

  我所找的子期就是你!伯牙悲伤地想,看到她的眼泪,他牵扯出一个让她安心的微笑。

  汉水清清,大雨如注,来往客船一律停靠在岸边等雨停。江上响起琴声悠悠,在雨打江面惊涛声声中有如天上仙乐。

  白衣男子端坐船舱,手抚七弦琴。他是晋国上大夫俞伯牙,正行进在回国途中。旅途寂寥,借抚琴自娱。移指换音,琴弦突然断裂。伯牙心中一惊,世人皆谓“知音在,琴弦断”,莫非世上真的有人能听懂自己的琴音?

  伯牙走出船舱。岸边,瓢泼大雨中站着一个身披蓑衣的年轻樵夫。他抬起了头,斗笠下是一张温柔善良的脸。

  接下来的故事流传千古。他叫钟子期,在他死后俞伯牙从此与琴绝缘。

  方紫琪自梦中醒来,她躺在沙发上,伯牙背对她盘腿坐在地上对着古琴发呆。她茫然,想着梦中所见。万古高山,千秋流水,梦里的山水,她未曾踏足感觉却如此真实。叹着气坐起来,伯牙听到响声轻飘飘回身。

  “你醒了。”他轻轻问候,眉宇间的忧愁挥之不去。

  “我做了一个似曾相识的梦,好像小时候被吓到过。”她回想梦中那抹白影,怅然若失。会不会那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可惜每次她想看清他的样子,就会立刻醒来。

  “什么样的梦?”

  紫琪没听到伯牙的问题,左右张望不见男友的身影,便向伯牙探问林枫的去处。

  “他去联系演出事宜。”林枫计划办一场古琴演奏会,以这个为借口邀请各位专家。他想出的广告够眩目,用“不世出的天才”形容俞伯牙。他深谙炒作之道,越是狂傲不羁,越能吸引眼球,也越会引起专家的兴趣。

  “有件事情我想不明白,”紫琪在琴的对面坐下,他转回来面对她,“钟子期是你的知音没错,可天下之大不一定就他一个人听得懂你的琴。你太死心眼了。”

  伯牙拨弦,清音如吟。“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慰平生。”他含笑,温柔如春风。

  她微怔,俞伯牙是个很温柔的人,虽然鬼的身份有些怕人。像他这样的人,所交的朋友一定也是温和无害的。“钟子期是个怎样的人?”她好奇。

  伯牙的表情愈发柔和,紫琪甚至有种错觉他思念的人并非故友,而是情人。呸呸呸,她赶紧打消自己的胡思乱想。

  “他热心、善良,知足常乐。”他陷入回忆,两千多年前那个健谈风趣的年轻人,在自己的漫漫长路上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在子期墓前撕心裂肺地弹了一曲,可叹听者如云究竟再无一人能分辨曲中深意。

  “希望我们能够早一天找到他。他一定能欣赏你的琴艺。”紫琪羞涩一笑。从杂货店回家后,伯牙提出抚琴一曲酬谢他们帮忙,结果她又睡着了。对牛弹琴,估计就是这个意思了。

  人一生往往只能遇到一位有缘人,鬼也如此。方紫琪的血解开了封印,不管她究竟是否钟子期转世,今生的她就是他的有缘人。

  “我执著地寻找他,是为了让他听一次我在他墓前弹的曲子。”他垂下眼睛看着琴弦,惨白的脸色更暗淡。若黑夜中乍见,肯定能把人吓晕过去。“不提也罢,我活动一下。”伯牙起身,在房中飘荡。他看到很多相架,里面是紫琪与林枫的合影。

  “你和他怎会在这里面?”这个时代的一切对俞伯牙而言都是新奇事物。《高山》、《流水》不变,人事已全非。

  “这是照片。对了,我给你拍张照留念。”紫琪扔下泡了一半的杯面,从房间内取来数码相机。

  “我是鬼,没有实体。”他据实相告。

  紫琪失望地放下相机。“我忘了你和我们不一样。”方才提议拍照的时刻,她真的忘记他是个曾让自己害怕的鬼。

  他兀自瞧着照片中相亲相爱的男女,悠然问道:“你对他是非君不嫁?”

  她笑起来,讲他说话文绉绉。从伯牙手上拿过相架,她甜蜜地回想每一个幸福的瞬间。“嗯,我爱他,好爱好爱。我想我大概能明白你的感受了,如果林枫不在世上,我也不会开心。”她用力拍伯牙的肩膀,“所以,我一定会支持你!”

  林枫动用自己在媒体的所有关系搞定演奏会事宜,四天后将在剧院举行。万事俱备,他们突然想起一个棘手问题。俞伯牙是鬼,就算演奏会现场能瞒天过海,又怎么能躲开摄像镜头?若到时镜头里没有演奏者的身影,岂不要天下大乱?

  “林,你再想想办法嘛。”紫琪摇着他的手,“取消媒体转播,行不行?”

  “如果行的话,我用得着这么烦吗?我答应媒体全程直播,否则能那么快搞定?”林枫眉头紧皱,心烦气燥地拿起餐桌上的啤酒。

  “都到了这个地步,我们不能放弃。”紫琪火大地抢下林枫的啤酒。“你想想,俞伯牙没剩多少时间了。”

  “我当然知道!”他大声吼回去。“方紫琪,拜托你以后不要再让我来收拾烂摊子!我忍你很久了!”旧事重提,他们都想起为什么闹到分手的地步。

  她变了脸色,“原来这才是你的真心话。林枫,你给我听好,俞伯牙的事我自己想办法。”她狠狠撂下气话,冲出书房。经过茶几边,紫琪抱起古琴气冲冲扬长而去。

  她不知上哪里去才好。昏昏沉沉中,发现计程车带她来到古董杂货店所在的小巷口。前一次他们来过,结果无功而返。

  她下了车,抱着古琴走到巷尾。迎接她的仍然是一片荒草地。她挫败地在地上坐下,放下古琴。

  想到林枫,紫琪又悲伤起来,抱着膝盖放声大哭。

  “紫琪,别这么伤心。”伯牙从琴中飘出,看她哭得伤心,他下意识将她搂入怀中。她像遇到亲人一样紧紧抱住了他,断断续续把两人的争执说给他听。

  “也许是天意如此。”伯牙喟然长叹。他认为的子期转世对音律一窍不通,而她费心安排的计划也不能实现,想来上天注定不让他和子期再度聚首。他迟迟不愿走过奈何桥,就是不想忘了钟子期,可是如今他不得不认命。

  他们只有萍水相逢之缘,没有长相厮守之命。

  “俞伯牙,你等了这么多年,现在还没有到绝望的地步。”方紫琪被他无奈的语气刺激,暂时抛开和林枫的龃龉转而给他打气。

  “你这么想让演奏会成功?”他被她的执著打动了。

  “嗯。不止为了寻找钟子期,”紫琪擦干脸上的泪痕,“我虽然不懂音乐,但是我知道你是一个很伟大的音乐家。如果你的演奏能让所有热爱音乐的人听到,那是不是更有意义?”

  伯牙哑然,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钟子期固然是他生平唯一知音,但除了子期之外尚有很多人爱乐听乐。当年他摔琴绝弦之后,不知有多少人扼腕叹息。回头看千年之前,或许是他自私。

  “还有一个办法。”伯牙犹豫再三,方提出建议。“让我附身于某人,借他的形完成演奏。”

  引鬼上身?方紫琪愣了,这种事有谁会同意?

  林枫听到开门锁的声音以为是紫琪回来了,结果走进来的是她的母亲钟爱灵。为了俞伯牙的事情忙碌,他都忘了每周二钟爱灵都会来帮忙整理房间。

  爱灵没看到紫琪,倒是意外本该出门工作的林枫居然在家,林枫含糊过去。发现茶几上摆放古琴的琴盒,爱灵奇怪地问是谁在学琴。

  “是紫琪,她说在家太闷。”他不敢说紫琪买了一张闹鬼的琴,怕吓坏老人家。

  爱灵将琴盒放好,笑着说起紫琪以前学过一阵琴,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居然会重新再学。

  “怎么可能?她现在的乐感这么差。”林枫大吃一惊。

  “紫琪没说吗?难怪,她那时候太小,老说做梦看到一个白乎乎的人在弹琴,吓得再不敢学琴唱歌了。”钟爱灵惋惜地说道,“我和他爸爸就把琴卖了。”

  林枫陷入沉思,莫非方紫琪真是俞伯牙寻找的人?

  林枫同意让伯牙附身,帮忙完成演奏会。关键时刻,他终究不忍让紫琪一人承担,同时他也想确认紫琪的身份。

  “就当我是傻瓜好了。”他只对她说了这一句。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他不想将自己的怀疑告诉他们。

  方紫琪为自己的无理取闹惭愧不已。她发誓再也不冲动,不给他惹麻烦了。

  “林,谢谢你一直在我身边。”她由衷道谢。林枫没说什么,只是把她拥入怀中。

  俞伯牙看着这一幕,满怀欣慰。他突然觉得能不能让子期听到最后一曲并不重要了,两人若心意相通,冥冥中子期定已明白他。

  演奏会那一夜,俞伯牙跟着林枫飘进卧室。林枫望着他,心里没底。

  “如果,我是说万一你离不开我的躯壳,你好好照顾紫琪。”只听说鬼上身很可怕,被附身的人免不了洒狗血之类腌臜的事。他苦笑,为了方紫琪真是做到无怨无悔了。

  “我一定会把你完整地交还给紫琪。”伯牙靠近林枫,占据了他的身体。

  他开门出去,等候在门口的紫琪迎上前紧张地问:“俞伯牙?”

  他点头,“你放心,我不会让林枫受到伤害。”

  演出公司的汽车停在楼下等他们。方紫琪抱起古琴,“走吧,伯牙,我们去寻找钟子期。”

  他笑着摇摇头,“不单单是为了找他,也是为了所有热爱音乐的人。”他复述她的话。

  演奏会相当成功,人琴合一的境界是不分你我。他坐在古琴后,从他指尖流泻出各种各样大自然的声音,栩栩如生。那些苛刻的评论家最初带着挑刺的神情,此刻不由自主凝神屏气。

  完美的技巧,果然无愧天才二字。

  最后的高潮是《高山》、《流水》之曲。他拨弦起调,曲中所含的感情并非汉水初遇,而是他在钟子期墓前最后一次弹奏的《高山》、《流水》。

  他们能听出的仅仅是悲伤,只有子期一人能听出藏在曲调中的希望。而钟子期不在这些评论家之中。

  “你别难过。”得到否定答案的方紫琪比伯牙更沮丧。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想,俞伯牙没有时间了。

  “演奏会成功了,不是吗?”伯牙反而看开,笑着安慰紫琪。“你好好照顾林枫。”离开林枫的身体后,他就陷入沉睡。俞伯牙向紫琪解释这是正常现像,让她稍稍放心。

  “刚才我一直提心吊胆,害怕万一出现意外。”她用毛巾擦去林枫脸上的薄汗,俯身在他额头亲了一下。

  俞伯牙飘出房间回到客厅。墙上挂着房中那一对情侣放大的照片,他长长叹气。

  手指从琴上滑过,他想,离开的时间到了。

  俞伯牙在阳间的最后一夜,方紫琪与林枫同他依依惜别。

  “在我离开之前,我有一个请求。”伯牙望着茶几上的焦尾琴,开口说道。

  “是什么?”紫琪学乖了,先问一声再回答。

  “我想再附身一次,单独为你弹奏一曲。”伯牙向紫琪说道,眼睛却看着林枫。演奏会上紫琪破天荒没有中途睡着,他想是因为林枫的缘故。

  林枫看看伯牙,他还是认为紫琪才是钟子期的真正转世?演奏会上紫琪虽然没打瞌睡,但对伯牙的琴声毫无反应,打消了他的疑虑。“一定要这样?”被附身是件极耗体力的事情。

  “仅仅是报答方姑娘为我所做的一切,我不希望她再睡着。”俞伯牙无奈而笑。

  这倒是大问题。林枫点了点头,“我答应你。”

  方紫琪一惊,想开口阻止。但是林枫的眼神让她把话咽下。

  窗外又刮起了风,黑压压的云遮住了月亮,也盖住了星星。紫琪在沙发上坐下,专心听对面的林枫,不,是俞伯牙为自己抚琴。

  曲调十分耳熟。第一次听时风雨大作,琴音寂寥,含着无法排遣的孤独。紫琪无法控制脑海中不断涌现的画面,仿佛千年的时光倒转,她看到了白衣男子诧异得站在自己面前。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曾见过他。

  他的琴声让她想到太山,于是自己说“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他又鼓琴一曲让她想到滔滔汉水,于是自己说:“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

  他放下琴径直走到她面前一揖到地,“子期,当世只有你是我俞伯牙的知音。”

  方紫琪掩住嘴,天啊,原来自己真的就是他一直在找的人。琴音未止,她继续看下去。千年前的子期身染重疾,哀求父亲在自己身死后到约定地点等待伯牙。他死了,但挂念伯牙知音之情久久不忍离去。他终于等来了伯牙,听到了他的琴声。

  “当世知音,唯君一人;为君之故,断弦绝响;来生有缘,不离不弃。”方紫琪,不,千年前钟子期的灵魂在自己墓前呢喃着俞伯牙藏在琴音中的心声。

  清音渐止,若水声渐不可闻。方紫琪泪流满面得望着俞伯牙。她想清楚前世今生,可是已没有了时间。

  “我把林枫还给你,他答应我会一辈子照顾你。”伯牙笑得云淡风轻,他的心愿已了。

  “对不起,兄长。”她伏在他肩头痛哭,“对不起,我直到今天才明白。”

  “我不怪你,子期。”俞伯牙将她的手和昏睡中的林枫握在一起。“他是你不离不弃的那个人。”

  “那么你呢?”她悲伤地看这个等了自己千年的男子。

  风已停,云开雾散,淡淡的月光照耀大地。

  “今晚适合去散步。”他笑道,抬手擦去她的眼泪。“我该走了。方紫琪,能和你今生相逢,我很高兴。”临别之前,他终于释然。

  她努力笑着。下一次,下一世他们一定不会再错过。

  俞伯牙飘飘荡荡来到小巷尽头。和前两次来不同,杂货店又出现了。

  一身性感短打扮的红云靠着门,似笑非笑看着伯牙。“你的心愿完成了?”

  他点头,神清气爽。

  白月袅娜地走了出来,依然穿着风情万种的旗袍。“那么,你可以上路了吧?”

  他点了点头,一身轻松。

  白月红云分两边站开念动咒语,一扇黑色的大门缓缓打开。

  奈何桥,黄泉路,人世万种随风去。这扇门之后便是幽冥鬼界。

  俞伯牙整整衣衫,踏入大门。他没有回头。

  门在他进去后慢慢合拢,消失不见了。

  古董杂货店依然在那条小巷,默默等待下一个有缘人的到来。

  附录:

  古琴考证:

  古琴是中国最古老的弹拨乐器,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地位最崇高的乐器,被誉为哲学性的艺术或艺术性的哲学,被列为‘琴棋书画‘四艺之首。是古代每个文人的必修之器,历史上的著名琴家有孔子、蔡邕、蔡文姬、李白、杜甫、宋徽宗、嵇康等。古琴也是孔子办学重要的六艺之一。《诗经》中就记载着‘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我有嘉宾,鼓瑟鼓琴‘等。

  古琴的乐器本身就充满着传奇的像征色彩,比如,它长3尺6寸5分,代表一年有365天,琴面是弧形,代表着天,琴底为平,像征着地,又为‘天圆地方‘之说。古琴有13个徽,代表着一年有12个月及闰月。古琴最初有五根弦,像征着金、木、水、火、土。周文王为了悼念他死去的儿子伯邑考,增加了一根弦,武王伐纣时,为了增加士气,又增添了一根弦,所以古琴又称‘文武七弦琴‘。

  古琴有100多个泛音,这大概是世界上拥有泛音最多的乐器。古琴有自己的记谱方法(简字谱),至少有1500多年的历史。古琴现存有150多部古琴谱,包含着3000多首琴曲流传下来。

  “姐,你猜,我今天把什么卖了?”白月刚刚进门,红云就一脸得意地跳到她面前。

  白月眼波一转,心下了然。“只怕此刻那个小姑娘正后悔着要不要来退呢。”

  红云吐吐舌头“谁让她正好是有缘人。再说也不是我非要卖给她的。”白月看了一眼塞了满嘴蛋糕的红云。

  “你猜她会不会退回来?”白月看着天色,日已偏西,她们也要关门了。

  “我打赌不会。那么好一把扇子,买都买了。”红云拿起茶壶,白月刚要制止她的牛饮,已经来不及了。

  “我倒是确定你永远也不会好好地品尝一壶好茶了。”

  “嘿嘿……不管怎么喝,一样都是下肚。”红云又抓起一块蛋糕,连带弄了一手奶油。

  但是她又很小心地把白月最喜欢的蓝梅起司蛋糕小心收在一边,生怕自己碰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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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三:扇子
( 本章字数:13758 更新时间:2006-12-18 20:48:04)


  江南一梦

  文/伊吕

  ㈠

  秀秀觉得今天自己一定是中了邪着了魔,否则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走进那家古董店?天知道,她本来是要去对面的商场买衣服的。

  走错店铺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转身离开咯。可她不但没有转身离开,还稀里糊涂地花钱买下一把折扇。更叫人捶胸顿足的是,它的价钱简直贵得离谱!

  离谱!知道吗?意思就是,买下它以后,她所剩的钱仅够买一件衣服的两只袖子了。

  当然,那是把极漂亮的扇子:泥金扇面,黑色扇骨,设色山水精到工整,而且比一般折扇都小,精致到令人爱不释手。但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它只是把扇子。

  一种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所以,直到走进小区大门时,秀秀还在纳闷自己为什么会干出这么蠢的事,要知道她可是一向很节俭的。

  可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她的想法已经变成:买都已经买了,只要别让老妈知道就是了,否则她的惊叫声肯定会把屋顶掀开。

  掏钥匙准备开门,隔壁邻居家的门却“嗑哒”一声打开了。

  “李阿姨,现在还出门啊?天已经黑了,而且好像快下雨了哦……”秀秀转头,下巴差点掉在地上,“你是谁?”

  一个陌生的年轻人站在隔壁家的门内,冲着她龇牙一笑:“嗨!我叫杨光,是你说的李阿姨的外甥。她下午飞去美国看她女儿也就是我表姐了,叫我来替她看房子。”

  秀秀上下打量着他:一身补丁装,左耳戴着造型怪异的藏银耳环,留着一个传说中的嬉皮士头——依秀秀看,不如叫鸡冠头更贴切些。哈!真没想到,那么朴素的李阿姨居然有个这样前卫的外甥。强忍住笑,秀秀故做正经地说:“让我猜猜,你一定是电影学院的学生,现在一定是去拍电影,对吧?”

  杨光眨眨眼,也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回答说:“本人三年前就毕业了,不过不是电影学院,是美术学院。而且,我现在也不是去拍电影……”他提了提手中的塑料袋,“我要去扔垃圾。”

  不去拍电影却穿成这样,这人八成有病……秀秀啧了一声:“那你忙,拜拜。”径自转头拿钥匙开门进屋。

  老爸老妈去吃喜酒了,家中无人做饭,她随便吃了几口方便面就坐到电脑前。本打算和QQ上的好友诉苦,说自己莫名其妙地用买衣服的钱买了把扇子,却没人在线,不禁无聊起来,从口袋里掏出扇子,展开,江南春光乍现眼前:小桥流水,三两春燕,桃花林内,美人独立……秀秀越看越入神,几乎痴了。

  就在这时,音响突然传来“滴滴”的声音。QQ上有人跟她说话!秀秀忙把扇子一扔,用快捷键打开对话框,只有五个字——想起来了吗?

  没头没尾的,说什么呢?秀秀皱眉,查看这人的资料……怪了!这人明明在她好友栏里,头像却是灰色的,没有名字,没有号码,资料栏全然空白一片。

  网络上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碰上,所以你千万不能太过好奇——对秀秀这样的老网民来说,这个道理自然是明白的。所以她干脆利落地把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拉进了黑名单,连问一问的兴趣都没有。

  片刻后,滴滴声再次响起,打开一看,又是那几个字——想起来了吗?

  更见鬼的是,那人居然又回到她的好友栏!

  肯定是哪个大学里计算机系的学生,会一点编程就以为自己是黑客帝国里的男主角,在网络里横冲直撞!忍无可忍,秀秀愤然回了那人一句——你很无聊,你知不知道?有本事去攻击美国网站啊!

  信息刚刚送出去,对方的回复就发过来了——想起来了吗?

  秀秀简直要抓狂了——想起来什么?拜托你把话说清楚!

  这一次,对方过了很久才回复,终于不再是那五个字,而是长长的一串。

  ——你还是没想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你已经拿到了东西却还是想不起这一切……颜儿,你可是故意装作不认识我,要怎样你才肯原谅我……

  MD!这家伙究竟在说什么?秀秀的耐性快被磨光,用力点开回复栏,打算叫那人去死,谁知电脑竟突然黑屏。

  事发突然,秀秀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了黑不隆冬的电脑屏幕里映出的满脸错愕的自己,以及……自己身后的那个白色影子。

  有那么一瞬间,秀秀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可是,眨眨眼仔细看去,黑色的荧屏上,真的映着一个身穿白色长衫的男人,就在她的身后!

  不知是害怕还是难以置信,秀秀完全傻掉了,就这样呆呆地与他在电脑里对视着。

  他凝视着她,眼神中似带着股说不出的渴盼与缱绻之意,然后,慢慢地张开了嘴,似是有话对她说,可却被秀秀抢先一步——

  “鬼啊……”她尖叫一声,晕了过去。

  ㈡

  秀秀再度醒来,已是次日早晨。

  她躺在床上,身上盖着凉被,阳光从窗外射来,无数灰尘漂浮在光柱中。老妈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推门进来,口中照例数落着她,什么大姑娘家家的,整天这么懒,连早饭都要她这个老妈给做等等……什么都没变,阳光是那么真实,老妈的唠叨也一如既往。

  拥被而坐,她愣愣地问:“妈,昨天我什么时候睡觉的?”

  “我怎么知道!我和你爸回来时你已经上床了,吃方便面的碗也不知道洗,电脑也不关,你以为电不用花钱买啊……”

  电脑!秀秀一惊,忙打断她问:“我的电脑……是开着的?”

  “亮着光呢,你说是关着还是开着?”

  “那,你没看见什么……东西?”

  “东西?有啊,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QQ,还有很多小头像在跳呢……”

  这么说,她的电脑没坏?这……难道昨晚的事是她的幻觉?秀秀抓抓脑袋,傻笑了一下。

  她性格豁达开朗,向来乐观,昨天虽被吓得够戗,可今天一睁眼,看见生活仍在好好地继续,也就没那么害怕了,眼角不经意间瞥见墙上的钟,顿时惨叫一声:“又迟到了——”

  上班迟到并不算什么大事,可是如果像她这样在“迟到”前面加个“又”字,那么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她为什么会这样懊恼了。

  “林毓秀!麻烦你给我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为什么公司上下几百名员工,唯独你在半个月内连续迟到了三次?”

  端坐在办公桌后的西服女人长着一张叫人说不清楚的脸,就像演员宋XX,说她长的难看吧,人家大眼睛小嘴巴五官端正得很,可绝没有人会把她列入美女的行列。然而张梦如毕竟不是演员明星,她只是这家外资企业的业务经理而已,这或许就是她一直嫁不出去的原因。

  张梦如就是秀秀的顶头上司、眼前这个西服女人的名字,别看名字取得极富诗意,为人却一点也不诗意,简直是又刻薄又严厉又无情,下属们私底下都喊她“太后”。

  说起来,秀秀也够倒霉,好不容易考进一家外企,偏偏碰上一个小说里才有的老处女变态上司,还不知怎的就是看她不顺眼,三天两头找茬训她。就拿迟到来说吧,没错,迟到是她不对,可是该扣奖金该罚款自有会计部月底结算,犯得着把她叫进办公室炮轰吗?

  “怎么?不服气?我说错你了吗?”张梦如见她面带不满,愈发数落起她来,“林毓秀啊,林毓秀,我真搞不懂你整天脑子里都在想什么,上班迟到,工作情绪低落,业务成绩全组倒数第一……”

  忍耐!一定要忍耐!秀秀盯着对面那张一开一阖的嘴,拼命压制着内心的火气,把手探进衣服口袋里,用力握住那把扇子……扇子?秀秀一愣,早上她明明换衣服了啊,昨天穿的那身衣服被老妈扔进洗衣机里了,这扇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哎,算了,一把扇子总不会自己长腿走路吧,肯定是她随手揣到口袋里却又忘了!奇怪的是,握着它,秀秀竟然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阵心安。

  那边,张梦如大概是说累了,一边起身往饮水机走去,一边挥着手像赶苍蝇似地说:“还矗在这儿干什么?还不出去做事!”

  有没有搞错,是她把她叫进来训话的耶!这个死变态,整天就知道刁难下属,怎么还不遭报应?秀秀冲着张梦如的背影龇了龇牙,就在她把手从口袋里伸出去拧转门把的那一瞬间,那把扇子仿佛倏地灼热了一下,隔着衣服都感到它那炽热的温度。

  与此同时,身后传来了张梦如的惨叫声:“啊——”

  秀秀吓了一跳,回头,张梦如正捧着手腕咧着嘴从牙缝里吸气:“疼死我啦!疼死我啦!”

  秀秀眼尖,一下就看见她的左手被开水烫红了一大片,就像煮熟的猪蹄,但她却故意看了她好久才慢吞吞问道:“张经理,你怎么了?”

  “我被水烫着了!快快,快去喊司机送我去医院!”

  “哦,好的。”秀秀开门走出去,喊来司机,回到自己的工作台,美美地往座椅里一靠,终于大笑起来。

  隔壁同事听见了,探过头来问:“什么事笑得这么开心?”

  “好事!”秀秀朝张梦如的办公室努努嘴,“太后被开水烫了,马上要去医院,估计今天不会回来了。”

  同事眼睛一亮,差点欢呼起来:“好啊!我女朋友想看电影,我还正愁没时间呢!哈哈,这就打电话定票。”

  两分钟后,张梦如在司机的搀扶下呻吟着走出公司大门。五分钟后,同事们约会的约会,有事的有事,走的走散的散,剩下几个没事做又贪图办公室的冷气,干脆闲聊起来。其中一人开玩笑说:“今天真得感谢一下那台饮水机,要不是它,我们还偷不来这浮生半日闲呢!”

  另一人接口说:“依我看,太后纯属有病!这么热的天,喝冰水还不解暑呢,她竟然还把制热开着。”

  “这就叫自作孽自受,看把她给疼的。”

  “得了吧!被开水烫至于疼成那样吗?装模做样,还不是想问总公司拿病假。”

  秀秀在一旁听着,心上没来由的浮起一丝怪异感,呆了半晌,忽起身走到经理室门外,试着转动门把——如她所愿,因为走得匆忙,张梦如没有锁门。

  秀秀忙闪身进去,轻轻关上门。室内静悄悄的,饮水机放置在墙角。她朝它走去,走了几步,忽然失笑:她在干什么,怀疑一台饮水机?真是无聊透了!

  这样想着,差点退了出去,可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走到那台饮水机旁边,把头探到它背后,顿时傻了眼——并排安置在机身后面的一蓝一红两个键,只有蓝色的制冷键是打开的。

  这是怎么回事?秀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张梦如根本就没打开制热!

  那——热水是怎么来的?

  ㈢

  热水到底是怎么来的?

  秀秀捧着下巴坐在小区花坛的水泥台上,秀气的眉尖紧蹙成一个问号。已经一整天了,这个问题在她脑海里盘旋缭绕,却百思不得其解。

  在她周遭,几十幢高层住宅楼平地而起,团团包围住天空,只露出头顶的一小块,看上去更加阴沉。

  天快黑了。秀秀看看表,见鬼!夏天天黑得晚,不知不觉她已经在这里呆了近两小时!如果再不回家,老妈肯定要骂人了。忙站起身,刚走出去几步,就和那个造型奇特的大男孩杨光迎面碰上。

  “嗨!”他主动招呼了一声。

  “……”秀秀看着他那一身比上次见面更怪异的打扮,不确定要不要和他说话。

  “怎么,不记得我了?”杨光扬着眉走近她,像老朋友似的拍着她的肩,“我是杨光啊,你的新邻居。”

  “呃,记得、记得。”秀秀嘴上应着,眼睛却四处张望着,看见那些在花园里散步的老太太已经凑在一起,一边瞟着他们一边窃窃私语,她知道自己麻烦大了——明天全小区的人都会知道她和一个蛊惑仔认识,老妈肯定会把她大卸八块。

  “那个,我急着回家,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等一下!”杨光忽然拉住了她,凑到她面前很近的地方,仔仔细细地端详起来。

  秀秀心头陡然升起一丝不悦,后退一步说:“你干吗?”

  杨光却不说话,一味地用奇怪的眼神打量她。

  “麻烦你让开,我真的要回家了。你听见……”

  “你最近遇上什么怪事了没?”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秀秀愣了足足三秒钟才呆呆地问:“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是不是遇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

  “不……不干净的东西?”

  杨光露出一副“你怎么这么笨啊”的表情,干脆直截了当地问:“你是不是撞鬼了?”

  秀秀猛的把头一抬,惊讶地看着他,那眼神好像他才是鬼,结结巴巴的说:“我、我也说不清,我是看见一个……东西,我也不知道是人还是鬼,我是说……你怎么知道的?”

  杨光很严肃地说:“你以为我是谁?我是张天师门下第三十四代嫡传弟子……”

  张天师?秀秀瞪大了眼睛,他却忽尔一笑,嘻嘻道:“你的样子好呆!不会真相信了吧?啊,看不出你还满纯的……”

  “你!”秀秀气得差点吐血,“去死吧!”

  “别生气别生气,开个玩笑嘛。”杨光脸色一正,“不过,你真的有麻烦了。”

  “那是我的事!”秀秀再也不想理他,绕开他就想走,却再次被他拦住。“你这人是不是有病啊,你到底想干吗?”

  “救你啊!”

  “救我?你?”满是鄙夷的声音。

  杨光傲然抬脸看天,做古人状负起手道:“不管你相不相信,反正我自学易经八卦多年,占卜看面算卦驱鬼无一不通……呃,那个,也不算精……总之这次你遇上我,也算你有福,我呢,也终于有了个可以一展身手的机会!哈哈哈……”他仰天大笑几声,等他低下头,秀秀早已踪影全无,眼前只有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太太,惋惜地看着他,摇头说:“挺好的模样,怎么神经有毛病呢?唉……”

  “谁神经有毛病?喂喂!”杨光跳脚大叫,老太太却柱着拐棍颤巍巍地走了。“哎!这老太太,怎么那么大岁数了还乱讲话呢!算了,我懒得跟你计较,还是去看看那个就要大祸临头自己却还不知道的笨蛋吧。”

  说到笨蛋两个字时,眼前似又浮现秀秀那写满不耐烦的泛着丝绸光泽的脸庞,那流转着青春的灵动的黑玉似的眼睛,那不悦抿起的棱角分明的嘴唇,带着其他女孩模仿不来的潇洒和帅气……杨光的心头突然没来由地一动,目光也温柔起来,喃喃地说:“真是个小笨蛋……”话音刚落,就把头一歪,做了个呕吐状,骂骂咧咧道:“杨光你这个花痴,用这么恶心的口气说话不怕呕死自己吗?快上家里抄家伙救人吧……”

  一边想着,一边飞快的朝家中奔去。

  ㈣

  打开家门的那一瞬,秀秀陡然打了个冷战。说不清是错觉还是别的什么,她就是觉得这灯光通明的屋子仿佛充斥着一股阴森森的气息。

  她偶尔也看香港的鬼片,据说如果家中家具的摆放位置不对,或是家里有不干净的东西时,阴气就会很盛。但是,鬼片里面通常只有通灵大师才能感受到这种不正常的气息,她又不是什么大师……所以,没有什么阴气,是她自己吓自己。

  确切点说,是被杨光吓的。那个该死的家伙!

  秀秀愤然关上门,“砰”的一声,老妈听见了,从厨房里跑出来,数落道:“那么用力把门撞坏了怎么办?你是个女孩子,年纪也不小了,做事情怎么还是这么毛毛躁躁的……”

  “妈,拜托!你别再唠叨了,我很累了,去洗澡。”秀秀打断了她,避难似的闪进浴室。

  放了一缸热水,她刚准备进去,就听门铃响起,然后老妈的大嗓门传了过来:“你是谁?杨光?我不认识你……哦,老李的外甥……你有什么事?找我女儿?我女儿认识你吗?你们怎么认识的?什么关系?你找她干吗……什么,一会再来?不行,给我把话说清楚!哎,哎……怎么跑了?”

  “谁啊?”老爸的声音。

  “隔壁老李的外甥……哼,说是这么说,我多问几句他就跑,谁知道真的假的,瞧他那身打扮,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秀秀在浴室里屏息听了半天,想笑又不敢笑,憋得差点肠子都打了结:好你个杨光,竟然找上门来!这下知道厉害了吧?嘿嘿,活该!

  紧绷了一整天的心,此刻被杨光这么一闹,反倒得以放松,她躺进浴缸,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然后穿上浴袍,对着镜子用吹风机吹头。

  浴室里的湿气太重了,镜面上老是蒙着一层雾,秀秀伸手擦了几次,总是刚抹掉就又重新蒙上,时间一点点过去,镜面上的雾气不但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重……然后,突然间,整面镜子都变成黑色的,黑的好像有人往上泼了墨,就像那天电脑黑屏。

  秀秀被吓坏了,她的本能告诉她应该赶快离开这间浴室,可是她的腿却好像陷进了地面,无论如何也挪动不了。

  周遭一片死寂,吹风机不再嗡嗡作响,厨房里也不再传来老妈的声音,秀秀怕极了,胸腔里的心跳得就像在打鼓,在这样的静谧中,她简直有种错觉,仿佛天地间响彻的都是她的心跳声。

  就在这时,黑色的镜子里忽然有了变化,先是中心位置出现一条白线,很快变成无数条,每一条都在旋转,转得那么快,秀秀的脑子都被它们转晕了。恍惚间,她觉得自己慢慢地闭上了眼,天地一片漆黑,渐渐地透出光亮,越来越亮,然后,一片落英缤纷的桃花林,蓦然出现在她面前:粉嘟嘟的花儿开满枝头,风一吹就撒下一阵花雨,美丽似幻。不知哪里来的白雾笼罩着四周,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雾气又冷又湿,吸进鼻腔带来彻骨的寒意。这感觉如此真实,令秀秀几乎无法确认这究竟是幻觉还是现实。

  远处,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晃动,荧荧的,带着股说不出的诱惑力,秀秀觉得自己的双腿就像有了自主意识般缓缓向它走去,一步、两步、三步……大雾忽然间全部散去,一座临水而搭的木桥赫然在目,一名身着白色长衫的男子立于桥上,水波荡漾着他的身影,说不出的离尘脱俗,道不尽的萧瑟落寞。

  秀秀的心猛然一震,她并不认识这个男子,但是隐隐约约的,却又仿佛已经认识他很久很久了。

  而那个男子,显然是认识她的。他正凝视着她,眼光轻柔得就像水漂过一般,却透着一丝语言难以形容的无奈和感伤。

  “你来了。”男子对她说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见我一面的。”

  然后,秀秀听见自己的声音,也带着股语言难以形容的无奈和感伤,回答道:“对不起。”

  男子轻轻一笑:“不要说对不起,这,并不能怪你。”

  他虽然在笑,可是笑容中的那份勉强,眼睛里的那份痛苦,实已深入骨髓,令秀秀的心莫名地一揪。

  “麟……”她听见仍是自己的声音,那样柔和地,那样深情地,喊着男子的名字,“麟,你忘了我吧,答应我,忘了我吧。”

  “好的,我答应你。”男子爽快的应了下来,可是一双情深缱绻的眼,却仍然紧盯在她身上,“可是,我会永远记住这片桃花林,因为——这是你我初初相遇的地方。”

  “你!”她鼻子一酸,眼泪就要流下,“你为何如此执著?为何?”

  男子又是一笑,缓缓道:“为何?这还用问吗?就因为,你是你啊,在我心中,永远无人可代的你啊。”见她落泪,他忙把话锋一转,道:“此番前来姑苏,虽未能与你家达成合作,却叫我认识了你,为我这一生,留下一段最美好的记忆。再过几日,我就要回京了,恕我不能参加你的婚礼,但有一物,始终觉得应该亲手交予你,权当贺礼了罢。”

  说着,自袖中拿出一把小折扇,递到她面前道:“此扇之扇面出自我京城戴家最好的工匠之手,扇骨却是你姑苏桃花坞玉家的工匠所制,集戴玉两家之优为一身,乃扇中不二之精品。望你喜欢。”

  她接过,缓缓展开:小桥流水,三两春燕,桃花林内,美人独立……虽为写意之笔,然极具意境,尤其上书之小楷清秀婉媚,诗句更是深情无限——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这……”她抬起头,泣不成声,“这是你我初见时的情形。”

  “是啊。那一日,你便站在桃花林中,就像那桃花一般秀丽,却远比桃花更清雅。我一见你,便知今生已有所属,除了你,世间任何女子我都不要,只要你,我只要你……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颜儿,你可知道,要我死,易;要我忘记你,难!”

  “别说了,麟!你别说了!”她猛然间抬眼,一字一句道,“我不嫁了!我要跟你走!”

  “颜儿!”他大惊,“戴玉两家俱是名门望族,不会容忍发生这等丑事……”

  “我知道!”她打断他,语气一派决绝,“这一走,便是天涯海角,有家难归!但是,我不后悔!”

  “颜儿!”他一把拥她入怀,“好!我们走!什么家规祖训,什么鸿图大业,我统统都不要了,只要有你,就够了……”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定格了,画面凝固在两人相拥的那一瞬,然后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向后拉远、拉远,“刷”的一下,消失了。秀秀站在浴室里,镜子上弥漫的雾气早已散尽,清楚地映出她苍白的脸,老妈在门外拼命捶门:“秀秀,你在里面干吗呢?出来吃饭了。”

  “我不吃。”秀秀慢慢地回答,“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什么?你说大声点,我听不见。”

  秀秀陡然一转身,拉开浴室的门,大声地说:“没听见算了,反正这事你们还是不知道为妙。”

  老妈一愣,她已一阵风似的冲进自己的房间,换了身衣服出来,手里紧握着那把扇子,又一阵风似地冲出大门,几步就走到杨光家门外,“砰砰”地砸门。

  老妈不放心,跟了出来,一见之下,顿时嚷嚷起来:“你真的认识那个杨光?你这个死丫头啊,你不想好了,居然和那种人交往……”

  “妈!”秀秀霍然转头打断她,“你知道他是哪种人?如果我告诉你,现在或许只有他才能救我一命,你相信吗?”

  “什、什么?救你一命?你要死了吗?”

  “不死也快了。”

  “哎,你这丫头,好好的咒自己做什么?”

  “我就知道你不会相信。”秀秀冷笑了一下,正要再说,杨光却把门打开了,见她老妈也在,露出心有余悸的表情。

  秀秀把他一推,推进门去,自己也跟了进去,反身把门一撞,隔着门对外面的老妈说:“妈,你先回家吧,我处理完了这件事就会回去的。”

  语声忽一低,苦笑着补充了一句:“如果我还能回去的话。”

  这句话老妈当然是听不见的,杨光却听见了,当下把眉一挑:“怎么回事?”

  秀秀叹了口气,目光在屋内一扫,说:“还是让我坐下来慢慢跟你说吧。”

  “好啊!”杨光眼睛一亮,好像很好奇,又好像有点兴奋,“我先去泡壶茶来!”

  这家伙!他以为要开故事会吗?天啊,她如今可是把命都交到他手上了,如果他是半瓶醋,又或者根本就不是“醋”,她可是真的要歇菜了!

  秀秀开始深深地、深深地怀疑起自己是否找错了人。

  ㈤

  “哈!我就说嘛,你印堂发黑,一看就被恶鬼缠身了,果然没错!”

  听完秀秀的叙述,杨光一张嘴,就是这句没有丝毫同情心的话。

  秀秀狠狠瞪着他,一字字地说:“你看上去好像很高兴?”

  “当然了!”杨光答得顺口至极,“现在这个社会,钢筋水泥高科技还有环境污染严重阻碍了鬼的发展,想找一个被鬼缠身的人可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害得我空有一身本事却无用武之地,寂寞啊,唉……”

  秀秀强忍着啐他一脸的冲动听他胡扯,好不容易等他一声长叹后噤了声,才板着脸问:“你到底有没有办法救我?”

  “救你?为什么?”杨光露出一脸的不理解,“如果没猜错,那个叫玉颜的女人就是你的前世,而这个鬼,就是你前世的爱人,用开水烫你上司的,肯定也就是他。从这一点看,他对你没有恶意……”

  “那他为什么要缠着我?”

  “这个啊……可能……可能是对你余情未了吧。”杨光上下打量她几眼,“看不出你还有这魅力,意外啊意外!”

  秀秀沉默了一会,忽然起身,朝门口走去。

  “喂喂,你去哪儿?”

  “回家。”秀秀扭头朝他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做一个鬼新娘去!”

  杨光缩了缩脖子:“乖乖,不过被鬼缠了一天,你就沾上了一身鬼气,看上去怪吓人的……好啦好啦,我逗你呢,哪能真让一个活人和鬼谈恋爱?来,坐下,我们商量商量解决办法。”

  秀秀定定地瞧着他,慢吞吞地说:“如果你真的能帮我,我很感激。但是,如果你不能,请不要和我开玩笑,我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好玩的。”

  她的语气虽然平静,但眼睛深处却透着股由心而发的恐惧。杨光的脸色慢慢沉了下去,半晌才说:“对不起。让我们开始吧。”

  秀秀又盯了他一会,终于走了过去,坐下问:“从哪里开始?”

  杨光沉声道:“扇子。”

  秀秀想了想,说:“不错,一切都是从我买下这把扇子开始的。而且,他……我是说那个鬼,他让我看见的幻境说明,这把扇子是他和我的前世定情之物。”

  “给我看看。”从秀秀手中接过扇子,只一眼,杨光就叫了起来:“天啊,是明朝的!这可是无价之宝!”

  “你怎么知道?”秀秀表示狐疑。

  “你忘了我是学什么的?工艺美术史是每一个美院学生的必修课。你看看这扇子的扇面和扇骨,以及印泥的成色,不是明朝的才怪!”说到这里,杨光忽然皱起眉,喃喃地说,“奇怪奇怪……”

  秀秀忍不住问:“怎么了?”

  “这扇子至少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也就是说,你和那个鬼的前生是在很久前,可是他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找你……难道……不可能啊……”

  “难道什么?不可能什么?”秀秀心急得就像小猫在抓,“你有话就说!”

  杨光却一摆手说:“让我想想……”他略微沉吟了片刻,终于解释说:“你也许不知道,人死后是不会立刻就去投胎的,必须得等到有适合的机缘。但是……”他加重语气强调道,“绝对不会等上这好几百年之久!”

  “所以?”

  “所以,按道理说,在这几百年里,你早已经投胎转世不知多少次了。而这个鬼现在才来找你,不是很奇怪吗?”

  “也许是因为他对‘我’情深,所以每一世都来找我呢?”

  杨光笑了笑,说:“我刚才也是这样想,可是,这种情况的可能性等于零。”

  “为什么?”

  “你知道鬼为什么会缠着人?说起来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总结起来却只有一条——愿望没有得以满足。”

  “这不就对了!他来找我,我每一世都不理他,所以他就永远缠着我。”

  “不对。你不了解男人,男人通常都没什么耐性,如果他真的世世都来找你,而你世世都不理睬他的话,我敢打赌他对你的爱早就变成了怨,怎么还会帮你修理你的上司?”

  秀秀一怔:“说的也是啊。”

  杨光接着说:“所以,我几乎可以肯定,你在这几百年里,根本就没有投过胎,直到这一世……至于原因,恐怕只有一个人知道了。”

  “他?”秀秀的目光挪至扇子上。

  杨光点了点头。

  “你、你不会是要我去问他吧?”秀秀的声音在颤,“直接帮我赶走他,不行吗?”

  “典籍里曾一再申明,没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就随意驱鬼是大忌,因为鬼和人在六道轮回里同属一级,都是一种生灵,我……”随着秀秀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杨光的声音也越来越低,最终消逝了。

  室内,陷入一片死寂。

  ㈥

  不知过了多久,杨光忽然把头一抬,喊道:“算了!说过要帮你,就要做到!死就死吧!”

  说着,拉过脚边的一个背包,稀里哗啦地倒出一堆东西在沙发上:符咒、玉佩、红线、古钱、八卦,甚至还有一颗牙齿。

  “这是什么?”秀秀拈起那颗牙。

  “虎牙,专用来驱逐‘伥鬼’的。”杨光头也不抬地说,“因为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鬼,所以什么都有可能用到。”说着,递给她一枚古钱,“拿着。古钱过万人手,积聚世间阳气,避鬼很有效。”

  秀秀接过:“那你呢?”

  “我?”杨光苦笑,“如果斗他不过,恐怕我拿什么也是没用的。”

  秀秀凝视着他,半晌,忽然伸出手,把那些杂七杂八的物件全用布盖了起来,然后夺过扇子,“刷”地一声展开,喝道:“你出来!快给我出来!我要见你!”

  “秀秀!”杨光大骇,想阻止,却已迟了。

  只见一道白影,闪电般自扇中窜出,瞬间凝结成一个白色的影像,幽幽的漂浮在半空,眉目清晰可辨,正是秀秀在幻境里看见的那个男子。

  “该死!”杨光骂了一句,伸手欲掀布拿法宝,却被秀秀死命地压住,急得他大叫,“秀秀,你快撒手!”

  “不!让我问他,杨光,这事本与你无关,我不能那么自私!”秀秀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头平平静静地对那个男子道:“你要什么?告诉我,你究竟要什么?”

  男子痴痴地凝望着她,缓缓道:“好几百年了,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样的善良、纯洁……颜儿,你不是很怕我很想赶走我吗?为什么要盖住那些东西?我在等呐,颜儿,等你用那些东西杀了我。我不是什么厉鬼,只要一见那些东西,立刻就会魂飞魄散的。”

  杨光惊声道:“你知道秀秀盖住了法宝?你听见了我们的谈话?那为什么你不……”

  “为什么不跑出来阻止你们?”男子惨然一笑,“上次因为我的不小心,把颜儿吓得晕了过去,我怎还忍心叫她受那样的罪?”

  秀秀咬牙道:“可你还是吓住我了,你已经吓住我了。我的生活本来好好的,可是你来了,一切都不对劲了,我是人,我的生活里,怎么可能容得下一个鬼!另外,我是秀秀,不是你的颜儿,你别再把我当她!”

  “不错,你不是她,你不是她……”男子的神情恍惚起来,喃喃自语道,“我的颜儿永远也不忍心这样跟我说话,就算在我背弃了她之后,就算在她临赴黄泉之际,她对我也仍没有一句埋怨,她是那样爱我,你不是她,不是……”

  “你说什么?”杨光忍不住问,“你背弃了她?”

  男子的身影似乎颤了颤,用一种又哭又笑说不出多难听的声音回答道:“是的,背弃,彻彻底底地背弃!我当时虽答应了与她私奔,可是不过一夜,我便后悔了……我想起了京城的花花世界,想起家中老父行将就木,偌大家业便由我一人继承,我舍不得这一切,我后悔了,哈哈,后悔了……”

  秀秀机灵灵打了个寒战,下意识地问:“那……她呢?”

  男子沉默下去,半晌才道:“她没等到我。”

  简简单单的五个字,却带着无以伦比的悲哀和忏悔。秀秀的心一震,在这一瞬间,她真真切切的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不再是通过幻境或是其它什么,而是无比清晰地浮现在她眼前——痴心的女子没等到自己的情人,却等来了暴怒的兄长和族人,等待她的,是家规中对付不贞女人的最无情的手段——浸猪笼。

  一个金枝玉叶般的富家小姐,被五花大绑地装入猪笼,抬到祠堂前,敲响铜锣,齐集族人,当众宣布“罪状”后,抬着猪笼至河边,绑上大石块,丢入水中淹死。由始至终,她没有说过一句话,至到水即将没过她的头顶,她才凄然一笑,幽幽地说了句:“做女子,毋宁死……”

  秀秀猛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泪已满眶。

  男子一直盯着她不做声,直到这时才开口道:“你终于全都想起来了,是吗?我等了三百年,就是在等这一刻。告诉我,颜儿,你为什么一直都不肯投胎,叫我穿越三界六道也寻你不着?若非我送你的折扇重现人世,我以为,我永远都见不着你了……颜儿,你可是还在恨我,不肯原谅我?”

  秀秀的目光穿透了他的身体,投射在不知名的远方,良久、良久,忽尔一笑,道:“你以为她三百年来不肯投胎是因为恨你?你错了。她不是恨你,她是对这人世绝望了,她宁愿做一缕孤魂也不愿再回这可怕的人世。而如今,她看见世界变了,女人不再像她那时一样受到方方面面的压迫,现在的女人,有追求自由的权利,有维护自己尊严的能力,所以她才肯再度归来,你明白了吗?”

  男子面露深思之色,半晌才道:“原来,这才是原因……那我,亦可了无牵挂的去了。”

  秀秀淡然道:“你寻了她三百年,旧债早已奉还,本就可以去了。”

  鬼是没有眼泪的,所以那男子的眼睛只是骤然朦胧了一下,喃喃道:“旧债已还,前路茫茫,江南梦别,再见无缘……”声音越来越微弱,身形也越来越淡,最终消失不见了。

  “他走了。”杨光的声音带着点释然又仿佛带着点惘然。

  “嗯,走了。”秀秀说。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倍加珍惜缘分才是,也不必饮恨终身了。”

  “是呀,惜缘……缘分这东西,何其珍贵,何其需要珍惜。”秀秀转头看向杨光,扬唇而笑。

  窗外,初晨的阳光穿透迷雾射来,把这两个携手走过生死的年轻男女笼罩在了一起。那个梦结束了,另外一个梦,即将开始……

  附录:

  古扇考证

  我国扇子的起源很早,商代就有扇的雏形。古代扇子的种类非常多,但真正被藏家所垂青的,只有折扇和团扇两种。

  折扇一名“折叠扇”,又名“聚头扇”。折扇收则折叠,用则撒开,故又称“撒扇”。折扇产生时间虽较迟,其重要性却极大。它携带方便,出入怀袖,扇面书画、扇骨雕琢,是文人雅士的宠物,所以又有“怀袖雅物”的别号。团扇产生远早于折扇,因形状团圆如月暗合中国人合欢吉祥之意,又名“合欢扇”。又因其由丝织物制成,故又称“纨扇”或“罗扇”。更由于唐人王建《调笑令》中的名句“团扇团扇,美人并来遮面”,而产生了“并面”、“便面”和“障面”的雅称。

  鉴赏扇子有分有合,成扇可以分别鉴赏扇面书画、扇股及其雕工等,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扇面装裱成镜片、册页或立轴后,其鉴赏即与一般字画相仿佛。

  扇子的鉴定以时代气息为重。明代成扇是绝无仅有之物。所以,明代成扇无论品相好坏、名头大小,作品精粗,都可视作一流藏品。

  今天一早白月就起来洗澡梳妆,她要出门去,参加一场重要的拍卖会。

  她很正式地穿衣打扮,因为她要得到自己向往已久的那个翡翠香炉了。所以她今天笑得格外柔和。红云在迷迷糊糊中起来,看见一脸兴奋的白月,受不了地搔搔头发,“姐。你买回来先给我玩两天。我倒要看看它有什么魅力?值得你这么隆重地去‘接’回来。”

  “给你玩两天,它就完全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还不如不要把它‘接’回来好了。”白月一脸没好气地看着恍惚的红云。“拜托你今天不要再把茶壶打翻了,打扫起来很麻烦的。而且你已经打破我一个上好的紫砂了。”

  “安啦!你快走吧,小心给人家把东西抢去。”她把唠叨的白月推出门去,继续上床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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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四:翡翠香炉
( 本章字数:13326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1:29)


  故人香

  文/荼蘼

  许云峰一眼就看中了那个翡翠香炉。

  清末的旧工里,老坑玻璃种的器皿首饰历来占多数。或是链坠,或是耳环,或是发簪,总少不了那抹晶亮的翠绿。可是这样由一块整玉雕刻而成的翡翠香炉并不多见。出过水的表面上,每一道起伏都有着亮泽的高光线,又因是高档货,日子虽然久了,可是光线似乎依旧可以穿透晶体射过来。整个物件外精内华,分外夺目。

  许云峰身后的两位太太就在谈论这件香炉的由来。

  “段家老爷子听说祖上是八旗,避兵灾时举家迁到杭州的。不过听说熬到了辛亥革命前,已经是不行了。土地渐渐卖了出去,鸽蛋大的祖母绿都当掉了。”

  “人家子孙争气,革命后硬是又把风光局面拼了回来。当年南下时,黄金也是装在箱子里运。东南亚经济不景气的时候,都挺住了没倒。”

  “那又怎么样?遇到不争气的后人,再厚的家底也当打水漂。不然你我怎么会坐在这里看他们拍卖家当来抵债?”

  “你看那香炉,多好的翡翠。”

  “旧东西,兆头不好。我听段家人说,以前这香炉点起来后,总会感觉家里有个人在走动,怪吓人的。”

  忽然间,听见主持人在喊:“一百五十万!”

  许云峰急忙收回心思,举起了手。

  “一百七十万。”

  无人附和。许云峰微微笑,敏敏的父亲喜好收藏古董,老早就赞过段家这件香炉。他若是能标去给他祝寿,一定能讨得老人家欢喜。

  正在得意,主持人忽然改口,喊:“一百八十万!”

  谁?许云峰急忙举手,然后回头张望。一株散尾葵挡住了视线,后面一个白衣女子接在他后面举起手。

  “两百万。”

  许云峰牙一咬,再次举手。

  白衣女子紧追不放。

  周围起了小小骚动,现在场里只有他们两个还在出价。绿色叶子后面,那穿着白色旗袍的女子似乎还很年轻。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千金小姐,有大把的空闲和金钱,选择来拍卖场打发时间。

  价格已经接近许云峰心里的顶点,渐渐感觉力不足。

  女子却是毫不犹豫地再次举手。

  “二百五十万!”

  许云峰终于放弃。那边,白衣女子也心满意足地站了起来。

  她才二十出头,白底撒花的旗袍,乌发盘成髻,更衬得肌肤雪白,一张鹅蛋脸甚是好看。尤其是一双褐色的眼睛,盈盈一汪水似的,却有犀利精光乍现。她看到许云峰,转身姗姗地走了过来,一阵清幽的暗香也随之飘了过来,让人心里一阵悸动。

  “许先生?”她的声音柔柔的,非常动听。

  许云峰很惊讶:“我们认识?”

  女子微笑:“多谢成全。”

  许云峰讪笑,假装大方:“不过是件小玩意,君子不夺人所好。”

  女子柳眉一挑,把目光投向展台。那翡翠香炉在白炽灯的照耀下,正发散出璀璨光芒。她微微眯着眼,眼神仿佛越过那香炉,望去极远的地方。

  “那是件晚清时的香炉呢。据说它是段家祖传之物,战乱时遗失了,段老爷子经历千辛万苦又把它寻了回来。然后一直都带着它在身边,可见感情非常深厚。”

  “可是到了最后,还不是给子孙拿出来变卖。”许云峰不以为意,“香炉若有魂,一定止不住泪流。”

  “许先生怎么知道这香炉没有魂?”女子侧着头,眼波流转,嫣然一笑,那一瞬间,直教人想到“倾城倾国”一词。

  许云峰愣了愣,等他回过神,那个白色身影已经走到大厅门口,上车而去。巧就巧在这里,那两位太太像是给这一幕做注解似的,又讨论起来:

  “白月这次又是满载而归。”

  “家底丰厚就是这点好,看中什么,只管举手就是。”

  “她也是怪人一个。那么年轻又漂亮,却整日和妹妹守着那间古董店。”

  噫!原来她开有一间古董店,许云峰想。她气质极佳,态度谦和,也不像一般的富家女。

  两位太太好像还没有停止讨论他人长短是非:“不止一次见她这样一掷千金。听说她们姐妹那间古董店,连门帘都是阿富汗蜜蜡。”

  “这么富有,又这么低调,应该不是普通的庶出。”

  许云峰虽然好奇,却也不好意思再听下去。听别人说人家的是非,也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行为。

  许云峰稍微动用了点关系,就打探到了白月的地址。

  找到的时候,还吃了一惊。若不是早知道那是间古董店,还会以为是间休闲茶室。小小的明清风格的门面,摆着几盆太阳花。那天太阳又特别好,照得花红叶绿。透明玻璃的那一面,一眼可以看到窗下的矮几上的紫砂壶。

  推门进去,瞬间一阵馥郁暗香迎面扑来,眼前光线一暗,仿佛一步就跨进另外一个空间。只见小室古朴,明窗净几,纤尘不染,一盆佛手结着金色果实。漆案上放着的正是那件翠玉香炉,袅袅轻烟就是从那里升起。

  不知是不是光线的原因,香炉周身似有光芒缭绕,那一团翠绿色仿佛要融成水流下来一般。许云峰一时忍不住,伸出手去触摸。

  就在那个时候,身后的门帘哗啦一阵响,像是佳人弹断的碎音一样,回响在小店里。

  香气缭绕中,一个年轻女子小心翼翼地走进来。秀美的脸,带着点怯怯的表情,像是初次走进课堂的孩子一样,轻声问:“是店家吗?”

  许云峰这才注意到店主人一直没出现。

  “我也是客人。”

  “啊——”女子失望地叹了一声,忧郁地皱着眉毛。

  许云峰是最见不得女子忧郁或哭泣的,立刻就问她:“是不是有什么要紧事?”

  女子窘迫地看他一眼,脸微微泛红,局促不安地说:“我……是有首饰要典当……”话音没结束,就已经细微不可闻。

  许云峰不自主道:“我可以看看吗?”

  女子从手袋里取出一条发带,中间嵌有一块鸽蛋大的祖母绿,周围一圈碎钻。许云峰一看那晶莹剔透的祖母绿,爱不释手。

  “这么好的首饰,怎么不拿去首饰店?”

  女子苦笑着说,“他们嫌发带样式过时,价格压得很低。”

  “奸商。”许云峰说。女子又笑了笑,眼里的阴翳有那么片刻的消散。

  “那么急着用钱?”

  女子简单地说:“家中困难。”

  “家中的男人呢?”

  “丈夫在国外,远水救不了近火。”

  少妇穿着非常考究的雪青色缎料旗袍,窈窕身材,面容清秀,姿态闲雅,看得出家境不错。可以想像,当初也是白玉为堂金做马的家,一旦崩溃起来,所有荣华富贵尽付流水。昔日娇生惯养的女子,现在也要为生计奔波忙碌,尝尽人间酸甜苦辣。

  许云峰没有多问,签好支票递了过去。少妇接过来一看,睁大眼睛,急忙说:“先生,这价出得太高了,它值不了。”

  许云峰笑起来,“太太,卖东西哪里还有嫌钱多的?你还是救急要紧。”

  少妇眼睛湿漉漉的,喃喃道谢,“现在局势这么糟,人人只图自保,你却这样发善心做好事,必会有好报。”

  她匆匆走了,身后一阵幽香,像是从衣间散发出来的,和炉香融为一体。

  身后忽然响起咯咯笑声。许云峰尴尬地回头,吃了一惊。

  白月今天穿着火红的吊带短裙,浓密卷曲的长发披在肩上,眉毛高挑,修长的腿给红裙衬得更加雪白。这一身打扮,和那天的简直有天壤之别,明艳地让人睁不开眼。

  女郎看许云峰这样子,咯咯笑起来:“我说,您是来看货还是来看人的?”

  许云峰自认在社会上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女性没见过,却是给她这一句话,窘得红透一张脸。

  “红云,拜托你消停一下。”

  白衣女子步履婀娜地从里间走出来,许云峰眼睛一亮,这才是白月。她们是双胞胎。

  白月笑着招呼他:“许先生,这是舍妹红云。”

  红云睨他一眼,对姐姐说:“这人是来向你讨东西的,你还对他那么客气。”

  白月习惯性地挑了挑眉毛,“许先生是为了那件翡翠香炉来的吧?现在男士追求女性,出手还真阔绰。”

  许云峰苦笑,他进来这店不到十分钟,就给女孩子们从头看透到脚,似乎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这对姐妹的眼睛难道装有特殊装置,专门透视人心?

  白月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莞尔道:“许先生,我们只是比常人稍微会察言观色而已。”

  许云峰给吓了一跳,心想她是真的会读心术?红云一看他呆呆的样子,更是笑得欢,一头卷发波浪般抖动着。

  白月跺了跺脚,“红云,去给客人倒茶。”

  红云不悦地努了努嘴,娇嗔道:“老把我当茶水小妹。”说完,蝴蝶一般翩然而去。

  她一走,室内又安静下来。香炉上依旧静静腾着白烟,那有点甜甜的香时浓时淡地飘入鼻端。刚才看到的光芒似乎因为阳光的倾斜而消失。

  白月引许云峰入座,边说:“许先生可以看看其他的,比如这个永乐青花盘,盘口带棱,比较少见。或者这件元代釉里红花卉纹瓶,装点书房最合适。”

  许云峰眼睛却始终胶在那翡翠香炉上,轻声叹道:“从这个角度看,它仿佛真的有生命。”

  白月点点头:“华人重玉轻金,觉得玉护体避邪,又高雅端方。长辈喜欢,可以理解。”

  “记得《诗经·秦风》里有写道: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

  “许先生好学识。”白月笑。

  许云峰把那条发带拿给她看。白月检查了一番,轻轻说:“小蛋面祖母绿和钻石,是上品,工艺相当好。许先生是豪爽的人,不确定是否是真的宝石就轻易买了。”

  “我有惜香怜玉之心。”

  红云端着茶具走出来,问,“香炉的事怎么样了?我姐姐是绝对不会割爱的,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白月推了妹妹一把,扭头对许云峰说:“你朋友喜欢瓷器吗?”

  “那东西太脆弱,一碰就碎。”

  “照这样,就该送青铜器。”红云哈哈大笑起来,“经得摔,又耐久,家里进贼了,还可以防身!”

  这下连白月也呵地笑出来,“许先生,我这妹妹是刀子嘴,你别和她计较。”

  那天他回到家里,脑海里还是那个年轻的太太迈着碎步走进来的画面。一脸局促不安,忧郁彷徨,举手投足间,有股只有养尊处优之人才有的风雅气韵,周身一股微甜清苦的芳香。

  也不知道她这份气质,能经得多久消磨?

  许云峰躺在沙发上坠入了黑甜乡。家里的老仆看到,取过毯子给他盖上,闻到了他身上那股芳香,笑了笑。许云峰父母早逝,留有厚产,他自己又是建筑设计师,所以在女孩子中非常受欢迎。身上有不同的香味。也是常事。

  自那以后,许云峰便成了那家小店的常客。喝喝工夫茶,和红云斗斗嘴,听白月讲解一些古董知识。当然也不会空手而归,他买了一只雍正五彩花鸟撇口碗送给姨妈做摆设。又选了一面法国十八世纪的铜质梳妆镜,派人送去敏敏处。

  红云说:“追求女人时送镜子是大忌讳。等于是天天提醒她红颜易老,刹那芳华。”

  许云峰大笑:“还有什么,统统告诉我。”

  他觉得这对姐妹远比那个香炉有趣。

  一日午后,红云打扮一番出去赴约,白月带着几个太太到楼上选瓷器,许云峰就闲坐在窗边研究一只成化青花宫碗。门帘一阵哗哗响,细细的脚步声响起,一阵熟悉的芳香随之而至。他心中一动,抬起头来,那个少妇正站在玄关。

  她比上次见面要消瘦许多,面色憔悴。因为生得美,这份憔悴反而让她多了几分楚楚动人。身上那件雪青色旗袍,却已经陈旧不少。

  一个人的际遇如何,从外表就看得出来。许云峰知道她这段时间过得并不好。

  许云峰上前自我介绍道:“我是店老板的朋友,姓许。”

  “许先生。”少妇说,“老板还是不在?”

  “你这是……”

  少妇低垂下头,说:“我还有东西要当。”

  许云峰知道白月在忙,干脆自作主张说:“给我看也是一样的。”

  少妇打开手里的匣子,里面都是耀眼珠宝首饰,尤其是一对蝠鼠纹宝石发簪和一支玳瑁雕花栉,精美绝伦,非常罕见。

  许云峰不住看那少妇一眼。她明白许云峰在想什么,苦笑着说:“都是祖上留下来的东西,和一些嫁妆。当年……”

  她话并没有说下去,哽咽着,黯然神伤,因为想起了什么辛酸。她别过脸。

  许云峰看到她放在匣子上的手,细白柔软,保养得非常好,只是指甲已经修得短短的。

  他轻声问:“你先生什么时候回国?”

  少妇摇摇头,“我没告诉他,怕他分心。他还有几个月就可以毕业回国,我不希望他功亏一篑。”

  “家里就你一个人在支持?”

  她笑了起来:“许先生,别小瞧了一个女人的能耐。”

  许云峰忽然很羡慕那个丈夫。他还记得自己在敏敏楼下苦等大半个晚上就为见她一眼,可她早就和新男伴从后门出去参加派对。

  他签出支票。少妇看到上面的数字,叹一声:“许先生,你出手一向这么大方?”

  许云峰笑:“助人为乐。”

  “你没想过我也许在行骗?”

  “你不像。”

  她不像。骗子是不会在落魄时还有那么高贵的仪态的。虽然她一脸憔悴,发丝没有光泽,可长年养尊处优培养出来的气度不是一时半会儿消磨得去的。若说白月像是从深巷旧院里走出来的佳人,这个少妇就像是小说里落出来的一幅旧时代美人画。仿佛不是现代真人。

  最关键是,她从来不主动诉苦博取同情。

  许云峰问:“你住得远不远,路上方便吗?要不要我叫车送你?”

  少妇忙不迭婉言推拒。

  这时,白月送那几个太太下楼来。许云峰回头看了一眼,再转过身,少妇已经不在,只有门帘不住晃动。

  太太们各买一套对碗,和一大堆小物件。小店今日收获不少。

  许云峰开她玩笑:“你真的做古董生意?我还从来不知道古董对碗可以一卖就那么多套的。别是赝品吧?”

  白月不同他计较小枝节,“许先生今天也做成了桩生意啊,不让我看看这次是什么宝贝?”

  结果一看到那支嵌有宝石的玳瑁栉,两眼放光,平日说话轻声细气的她也放大声音,恳求许云峰:“转给我如何?我愿意出三倍的价。”

  许云峰笑着摇头。

  白月也是极聪明的人,一下就明白许云峰的意思,他想她拿那个香炉换。她呵呵笑:“许先生,那香炉可比这支栉值钱多了。”

  “我不介意补空缺。”

  白月抿着嘴,学他的样子摇摇头。这桩生意还是没做成。也许太扫兴。

  红云很晚才回来,那时候白月已经在收拾东西要关门了。她倒了杯茶牛饮一口,问姐姐:“她又来了?”

  白月低头算账,微笑着回应:“是,让出好多东西来。有一支玳瑁栉我特别喜欢,许云峰不让。”

  “那个公子哥,”红云撅着红唇,“傻呼呼的,因为条件优渥,不食人间疾苦,所以对人分外真诚。你看他开的古董跑车,像是从拍旧上海的电影里扒下来的,天天开到我们门口停,如同一块活招牌。”

  白月给妹妹逗得直笑。

  许云峰虽然听不到这段对话,但也可以想像这对姐妹会怎么评论他。她们优雅而风趣,像一张可以变换色彩的画。正因为这样,他反而被吸引,往那家小店跑得更勤。

  敏敏呢?她也不是没有风度的女生,她头脑聪明,人美丽。可是眼高于顶,凡事爱颐指气使。就像一张鲜艳的油画,初看惊艳,日子久了,也觉得不过尔尔。

  随后的日子,他常常去那对姐妹的小店,也常常碰到那位来变卖首饰的少妇。

  她知道了她夫家姓段。

  段太太每次来,总像是一部小说的精致开场,人未到而声先至:先听到一阵悦耳的门帘响动,然后有暗香浮动,再是轻轻的,有些踯躅的脚步声。然后一个消瘦而清秀的年轻女子出现在面前。

  她的话不多,同许云峰说话,总是低着头,有些害羞怕生,且极少谈论家里的状况,他只能从简短的对话里得知一二。

  公公的病不见起色,用药昂贵。丈夫来信,说就快回来了,需要钱。小叔欠赌债,不得不为之偿还,等等。

  起先,她身上还有些首饰,珍珠耳环银手链。渐渐地,也不见她戴出来,想必是在别的地方贱卖了。她当的东西,起初是些珠宝首饰,渐渐也到古董花瓶,名人字画,然后又到一些普通小首饰。这便是山穷水尽的征兆。

  有一方白玉辽砚,深得白月喜爱,还有一对火红的珊瑚珠耳环,红云一拿到手,就欢喜地戴上。

  那些怕都是她平日里身上戴的,书房里用的。或许从前,她就是别这对红色的珊瑚珠耳环,用那方辽砚磨墨,她的丈夫提笔在宣纸上画一对戏水的鸳鸯。

  最让人敬佩的是,生活如此艰辛,却从来不见她抱怨。出身这么好,却又这么能吃苦耐劳,非常难得。而且说到丈夫,脸上总会泛起红晕,像是还在热恋的少女一般。

  红云说:“变卖嫁妆的女子也是不少,有次我上门给一个老太太看旧货,银瓶,黄玉笔筒,玉压发……眼睛都看花。不过这么年轻就把傍身的嫁妆当了,想着将来也辛酸。”

  许云峰笑:“她那在国外的丈夫也不知道在做点什么,怎么总是不停要钱?”

  “开门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哪里不需要钱?”

  “她始终支持丈夫。这样的妻子太难得了。”

  白月从报纸里抬起头笑:“小心,她是别人的妻子。”

  许云峰耸耸肩,“我是感动,真的。她的情操,温柔贤惠,无私付出。让我想到我母亲那一辈的女人。”

  “那时候的女人都傻呼呼地忠夫。” 红云嗤之以鼻,扭头看姐姐手里的报纸。

  “哦。段氏王朝的兴衰史给炒得特别火热呢。后人翻出老爷子当年写的回忆录,打算出版来赚取版税。哇!原来段家老爷子当初居然是革命志士,早期留学英伦,还曾给迫害入狱。袁世凯上台后,他娶了一个建筑商的女儿,就此发家。”

  她又翻看娱乐新闻去了。

  随后几天,许云峰去了外地出差,再回来时,已经过了两个星期。

  红云独自在店里,见他风尘仆仆地进来,忍不住嘲笑他,“你这么一副落魄的样子,是不是因为我?”

  许云峰问她:“我走的这几天,生意怎么样?”

  红云翻白眼,“许公子什么时候成了我们的合伙人了?”

  “红云你真不厚道,我这是关心朋友。”许云峰一本正经的样子。

  “糊弄谁呢?那位太太一直没有上门来。”红云嗔笑,忽然表情一转,叹气道,“一个女人变卖自己的嫁妆,需要下多大的决心啊。可你看她丈夫不闻不问地躲在国外?这样的一番热情,还不是便宜了那只白眼狼。”

  还想多说几句,楼上的电话忽然响起来,只好去接电话。

  她才走,天上打了一记响雷,大雨倾盆而下,外面顿时一片白茫茫。强劲的风吹得门帘哗哗响,雨水溅了进来。许云峰起身,把玻璃门关上。

  走到门口,他随意地往外面街上望。对面店铺的遮雨棚下,站着一个纤瘦的身影。隔着雨帘让她看上去有些模糊不清。

  他立刻打了伞跑过去。

  少妇的头发已经濡湿,旗袍的裙摆也已经贴着脚踝,嘴唇乌青。

  许云峰为她打着伞,同她回到店里。段太太脚上的布面平底鞋已经湿透,也许是冻着了,脸色苍白,身子微微发抖。因为消瘦,原本贴身的衣服现在也是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伸出来的手上,骨节和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没有什么比亲眼看着一个娇贵的女人渐渐给生活折磨得不成人形更让人无法忍受。许云峰受父亲影响多,一向认为女人是用来呵护的,许母生前就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苦。

  恐怕唯一没变的,是她上身淡雅的芳香,和店里焚的香一样,微微的甜,又有着清清的苦,交集在一起,如同岁月给人的感受。

  “许先生,”段太太把怀里紧抱着的木匣子放下来,说,“我丈夫前些日子已经归国了。”

  啊。许云峰长叹,不觉松了一口气。她至少用不着再抛头露面。

  “不过。”段太太语气转激动,“他和朋友出了点事,现在被关押着。我现在急需一大笔钱,所以,许先生,我请你看看这个。”

  她打开匣子,然后退了一步。许云峰看清了匣子里的东西,脑子里嗡地一声响。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样东西,那么,香炉该是一对的。

  匣子里的翡翠香炉,和他长久来希望得到的那件,几乎是一模一样。

  许云峰半天才找回语言,“这个是……”

  段太太苦笑起来:“这是我最后的嫁妆了。”

  “段太太!”许云峰几乎是抢了她的话,“这香炉我要了。”

  年轻的太太瞬间湿了眼睛,忽然后退一步,弯腰鞠躬,“许先生,这天高地厚的恩德,我下辈子做牛做马都要报答。”

  许云峰给她吓一跳,急忙伸手扶她。她刚抹了抹脸,忽然捂住嘴,剧烈咳嗽起来。好不容易停了下来,脸色青灰。

  许云峰二话不说拿起外套,“我送你一程吧。”

  年轻的太太惊讶地抬起头,也不知是不是淋了雨的缘故,眼睛湿湿的,眼下有青色的阴影。她还那么年轻,才二十多吧,也许还没有孩子,清秀的脸上,还保留着做姑娘时的天真。即使到了现在,眼神还是那么清澈。

  这样温婉的女子,应该住在一间庄重朴实的大院子里,成日穿着精美的旗袍和缎面鞋,手里拿着鱼食,撒向大缸里。日暮见晚,她就立在廊下眺望,等待丈夫回来。悠闲地,平静地过完她的一生。

  许云峰非常不理解,究竟怎样的丈夫,才会丢下这样的妻子远游不归。

  他忽然有错觉,红云似乎在里间笑,也不知道是笑他同情心泛滥,还是仅仅在跟朋友通电话。

  她住在老城区,十字南街,胡家巷。老城区在做规划,到处都在拆了重建,现在还不知道混乱成什么样子。她这样的出身,当初住的该是半山或是临水的豪宅吧?究竟是怎么样一场变故,让一个家迅速落魄至此?

  雨越下越大,水拨划过,眼前只能得片刻的清晰,雨水瞬间又让视线模糊,车外的街景也渐渐消失在灰茫茫的雨里。在这样的雨天开车,人最容易浮想联翩,常有错觉,自己是不是闯入时光隧道,进入另外一个空间。

  哗哗雨声中,段太太轻轻开口:“许先生家境似乎不错。”

  “家父留有丰厚遗产,我也有工作。”

  “结婚了吗?”

  “还是单身。”

  “许先生这么好的人,不知道哪家的小姐才配得上。”段太太说。

  许云峰听着她的口气,感觉像是被长辈夸奖了一般,不好意思起来。“段太太,你和你先生呢?”

  她怔怔看他一眼,忽然低下头,红着脸羞赧一笑。极平常的一个笑容,却像明媚阳光一下就驱散了雨天的阴翳。那一刹那,女孩的清纯和女人的娇媚尽情展现,直叫人转不开眼。

  少妇眼神迷蒙,陷入回忆:“说起来,那个香炉,还是他当年说要娶我时送我的。那时候我们都才十岁出头,情窦初开。那么多表亲里,我只喜欢他一个。一日,他和几个男孩子捉弄我,害我踩进泥塘,一身狼籍。我哭泣起来,其他孩子一哄而散,只有他留了下来。我还记得那天傍晚夕阳分外好,他就站在半人高的草间对我说:你别哭了,我既然看了你的脚,以后我娶你就是。你不信?我送你信物。于是,他就把他母亲房里的香炉拿来给我。他说,盖子里有前人刻的诗,就拿这个做凭证好不好?”

  “这么珍贵的东西,你却愿意让出来?”

  “物是死的,人是活的。我昨晚也是抱着它,挣扎许久。你看我典当了那么多家当首饰,却始终把香炉留着,就知道它对我有多重要。可是再重要,它也不能取代自己的丈夫。”

  “你们没有孩子?”

  “没有。他婚后没多久就出去留学了。”

  “你怎么不跟着去?”

  她的神情黯淡了下来。

  “我书读的不多。自女子学校毕业后,就一直在家帮母亲料理家务,而他,一直读到大学毕业。就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个女孩子。”

  许云峰明白过来,男方不过是孩提时做了个不懂事的承诺,对这门亲事并不当真。他或许把她当作好友,当作妹妹,却从来不是他理想中的伴侣。

  后来他有了另外喜欢的人,又无法抵抗家族的意志力,只好选择逃避。

  不幸的家庭,是各有各的不幸的。

  “那个女同学家境不好,人却非常独立能干。他们无话不谈,天文地理,政治经济,说到高兴时,又一起仰头大笑。他看她的眼神,仿佛当她是稀世珍宝。他为了她和家里大吵大闹。他想退婚,他父母觉得丢不起这个脸。但是他是铁了心要娶那个女同学。那阵子,两边家里都一片鸡飞狗跳。”

  “但他最后还是娶了你。”

  “是啊。”段太太苦笑,“那个女同学主动退让,她留洋去了。而他则心灰意冷,终于同意和我完婚。”

  许云峰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什么丈夫出国不归。他追随他的爱情而去,可怜家中妻子,非但得不到丝毫关爱,还要在家道中落后用纤细的肩膀独力支撑着。

  这个年轻女子一脸落寞,眼睛却是分外明亮。她少女的时候,或者说,家道还未中落之时,也必定是娇艳如花的吧。她现在才多大啊,即使憔悴三年,看上去也不过二十三、四的样子。

  她云英未嫁时,会不会穿着色彩明丽的衣群,头上戴着香花,与青梅竹马的伙伴在花海游戏?那时的她必定是母亲膝下天真撒娇的小女儿,是长辈手心的珠宝。出阁时,必定有一场空前盛大的婚礼,父亲将她交付给另外一个男人。

  可是婚后,寂寞如影随形。她有没有一次次满怀着希望倚着门等候丈夫归来?黄昏的庭院,穿着白色长袍的少妇执着柄扇子,坐在镂花窗户下,从黄昏挨到月上中天。他人欢聚时刻,她却独立中宵。

  案上,小小香炉飘出白色的烟。等的是人,还是心?

  车已经开到老城区,因为暴雨的关系,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一片萧条。青灰的矮旧房子在雨里模糊地连成一片,远看,就像是幅蕴开了的水墨画,带着浓浓的怀旧情结。

  段太太缓缓地说:“那时候正是最后的辉煌时刻。那么多年的大家族了,经历过多少风雨,一直屹立不倒,于是大家也都习惯了这荣华富贵,以为可以就此世世代代长久下去。其实花无百日好,月无千时圆。哪里有长久的富贵留人间?”

  许云峰点头。这场经济危机,已经不知道让多少富贵人家隔夜沦为常人。

  “他走后没多久,就支撑不下去了。叔伯妯娌那么多人,居然挣抢一番后一哄而散。家翁就是那时候气病的。我是长媳,自然要留下服侍二老。娘家那边,兄嫂当家,渐渐对我们不闻不问。看,人情如此薄凉。”

  “你应该告诉他,他有责任回来照顾你。”

  少妇呵了一声:“他回来能怎么样?不就是换成他出面变卖家产低债?我宁可他完成学业,回来能找份好点的工作,这才可以持家。”

  她也不是没有智慧的。

  许云峰叹一声:“这么高尚的情操……”

  她听在耳里,忽然笑了:“许先生,你要知道,我除开情操,就无其他优点了。”

  “怎么没想到离开?”

  她茫然地抬起头,“离开?去哪里?为什么?我除开了他,又还有谁?”

  即使到了如今这地步,她还深爱着丈夫。即使,即使他依旧不肯多看她一眼。

  “这笔钱能救他出来?我有相熟的律师,可以帮忙。”

  “不能再麻烦你了。这钱已经足够了。啊,前面左拐就可以下车了。”

  许云峰急忙打方向盘,转进一片老街坊。他大大惊奇,因为这的建筑几乎还保留了上个世纪初的风格,白墙黑瓦,长青藤爬满墙。而他身边这位段太太,似乎也就适合挽着篮子,迈着碎步,从转角轻轻走来。

  这是哪里,他怎么从来都不知道这座大都市里居然还有这样一个奇妙的地方?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的,小巷里是一片濡湿的宁静,薄薄雾霭弥漫,不知谁家在熬汤,空气里弥漫着芳香。石板路旁,绿色的小草开着白色的花。

  巷子的尽头是一座清冷的朱门大院,院前匾额上书“段宅”。她指了指那里,说:“就是这里了。不过也是已经卖出去了,东家宽容我们多住几天。”

  她没有邀请他进去坐,许云峰看着她弱不禁风的背影渐渐走远。那时候太阳忽然破云而出,灿烂的光芒照耀着这条宁静的小巷,也照耀着前面孤单的女子。

  许云峰盯着她的脚下地面。她似乎一点留恋都没有地走远,什么都没有留下。

  门合上那一瞬间,他已经明白,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见她了。

  以后的她怎么样了?似乎还病着,前途一片茫然。丈夫是否能否极泰来?他们的婚姻是否还有得救?这样美好的女子,实在不适合如此凄惨的命运。

  但他只是个后来者,迟来一步。他们的故事早已发生。

  许云峰回到小店。只有白月在,她一见他就笑:“许先生,睡醒了?”

  许云峰笑,他点点头:“是啊,终于睡醒了。这一觉好长呢,还做了个个哀伤梦。”

  白月静静地一笑。

  许云峰看嗅了嗅,闻到陌生的气息,“今天点的什么香?印度香?换味道了?”

  “是藏香。一直是这个味道呀。”白月把那翡翠香炉捧到窗边放好。翡翠碧绿一整块,冰清圣洁的,难怪她怎么也不肯让出来。

  “一直都是?”许云峰自嘲,“我睡糊涂了。”

  也许是再也闻不到那熟悉的芳香了。一点点甜,一点点苦,如同一个少小时的梦,如同曾经错过的那个人,消散在了遥远的过去。浅浅的脚步声,越来越远,长廊下再也看不到痴痴盼望的身影。用秀气的书法写着名字的信,字字句句都是满怀关切的叮咛。一封一封寄了那么多年,等到再也收不到时翻出来阅读,才发现单薄的纸张间,竟有股似曾相识的芳香?

  许云峰说:“我也不是不问世事的公子哥,我知道老城区的十字南街是过去大富人家聚集的地方,类似现在的临滨园。可是拆迁时最早拆的就是那里,因为,我就是规划设计师之一,我是去看过现场的。”

  “咦?”白月挑着眉毛,“你还真镇定。我当初想过你会吓得立刻翻脸不认人的。”

  “我为什么要怕?”许云峰问,“她没害我,我也未曾害过她。”

  白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许云峰看牢她,故意发问:“你呢?你又是谁?走路时有没有影子?”

  白月非常配合,立刻站起来走到灯光下。年轻女子骨肉匀婷,缎面高跟鞋下踩着一圈深色影子,随着身体移动。她像是模特展示衣服一样在店里走了一圈,扭头用眼睛问许云峰:“怎么样?我是人是妖?”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红云从楼上走下来,抱怨:“什么事笑得那么大声,害得我没法看书。”

  “什么书?”许云峰问。

  “段家老爷子那本给后人出卖的自传啊!想不到写得真精彩,还有个别致的名字,叫作《故人香》。来闻闻,出版商不知使了什么法子,书页都是香的。”

  白月接过书来闻,“真的,有点甜又有点苦。”

  “书上说,那是祖传的香,制作办法是保密的。”

  “书上还写了什么?”

  “哦。写他在外留学,妻子定时给他汇来钱款,故不知道家里已经衰败。他回来后参加革命,不久进了监狱,赎出来后,一个冬天辗转着躲避追捕。开春回到家,没想妻子已经病逝,成了终身遗憾。”

  “又是一个王宝钏的故事吗?”白月笑着摇头。

  许云峰坐在窗下,一边拨弄着那件香炉上的扣环,一边听她说,插口问:“他有没有写:他翻出妻子过去寄给他的信,闻到熟悉的芳香?”

  红云翻了翻,惊讶道:“你猜得真准!”

  “女同学呢?”

  “什么女同学?”红云没有翻到他想知道的。

  许云峰忽然笑了。她直到最后才等到了她一直想要的东西。却是来晚了一步。

  “故事很动人是不是?”红云笑着问他,“不过这个香炉似乎不大吉利。怎么?还想买去送未来岳父?”

  许云峰没回答她,却是伸出手,揭开了香炉的盖子。里面光滑的内壁上刻着几行字。

  “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常健,三愿临老头,岁岁与君见。”

  那一刻,暗香扑鼻。

  翡翠香炉

  老坑玻璃种 晚清时期

  曾在苏富比拍卖250万港币

  也许算不上多古老。

  偶然从书上看到,惊艳,念念不忘,得此机会,写为文字。(作者自述)

  附录:

  翡翠鉴赏

  硬玉,我国俗称“翡翠”,是我国传统玉石中的后起之秀,又是近代所有玉石中的上品。常见的翡翠颜色有白、灰、粉、淡褐、绿、翠绿、黄绿、紫红等,多数不透明,个别半透明,有玻璃光泽。按颜色和质地分,有宝石绿、艳绿、黄阳绿、阳俏绿、玻璃绿、鹦哥绿、菠菜绿、浅水绿、浅阳绿、蛙绿、瓜皮绿、梅花绿、蓝绿、灰绿、油绿,以及紫罗兰和藕粉地等二十多个品种。zNUEk

  (一)翡翠饰品关键是要色好、种好。色要翠绿。绿色要多,要鲜艳,分布应均匀。翠绿要纯正,少杂色。

  (二)挑选翡翠饰品还要仔细观看是否有裂纹、瑕疵。一般将饰品对光观察,有裂纹瑕疵的均会显示。

  (三)加工工艺及外形。凡是工艺好的饰品一定会线条清晰,比例协调,形体饱满。太厚、太薄或比例失调,则一定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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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五:古伞
( 本章字数:14628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2:14)


  丁香结

  文/永遇乐

  这一个夜,并不月黑风高。

  明亮的月光照进容融的卧室。

  这间卧室,十分宽大,有一整幅墙的落地长窗。这个时候,纱帘只拉上一半,月光如水,在地板上镀上一层淡淡银光,同时,也照上了一把撑起来搁在落地长窗旁边的油纸伞上。

  镜头拉近油纸伞。这是一把制作工艺颇为精致的油纸伞,淡黄色湘妃竹制成的伞骨头,伞面微微泛黄,好像是有些年代的样子。

  同时,这把伞没有使用过度的痕迹,整个伞面甚至没有一点缺损。

  伞面的一角,用淡墨画着一幅画:远处几抹淡墨是空蒙的远山,笔意不错,真像是带雾微雨的样子。数枝丁香斜斜探出,深得疏影横斜的妙旨。而一双燕子在远山与近处的花枝之间飞过,让整幅画灵动不少。画的旁边,题了一行草书小字:丁香空结雨中愁。下面是一枚小小的印章盖在那里,因年代的久远而变成一种沉沉暗暗的红色:清辉。

  这把伞是容融的幸运伞。她此前才用这把伞作道具,拍摄了一辑古装MTV,反应很好,这上下几乎街头巷尾都随时播放。她此际人气急升。

  所以带给容融好运的这把伞,被美丽的女主人爱惜的撑在卧室里,当作她香闺美丽的点缀。

  有风拂过。

  白纱轻轻的扬起。

  突然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改变原本宁谧空气。连月光也变得清冷,室内的空气似乎也有所降低。

  沐浴在月光里的油纸伞,突然也带了几乎邪异之气。

  无风自动,这把伞好像是突然有了生命。它轻飘飘的往空中飘起。升到一定的高度,开始轻轻转动,然后,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操纵着这伞,它缓缓的合在一起。

  合起来之后不久,它又再次被打开。仍然是悬在半空中,作出倾侧,旋转种种动作。

  这个时候,容融睁开了眼睛。

  她一向浅眠,不过现在惊醒过来,是因为她在梦里,感受到一种极为冰冷阴寒的感觉。

  她倏的睁开眼睛。

  睁开眼睛她反而以为自己在做梦。那把她一向宝爱的油纸伞,在离她不过一米多远的半空中,飘飘荡荡,然后,轻轻的自行合拢来。

  然后,像给一只无形的手所操纵,这把伞又再次打开来。

  容融使劲霎一霎眼。同时手掌在被窝里握紧。

  没有眼花。也不是梦。指甲刺痛了掌心,而仿佛拥有了独立生命的灵异纸伞,让容融觉得惊怖。

  她情不自禁的尖叫了一声。

  最多一眨眼功夫,快得难以形容,容融马上感觉到有一股极为冰冷的气流压在了她身上,有一刹那,容融甚至无法呼吸。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鬼压床?容融开始大力挣扎扭动。

  她甚至有一种濒死感觉,觉得自己在下一秒,也许就会没命。

  可是,她不想死。事业刚刚起步,好容易打响了一点知名度。前程也许铺满锦绣。容融从来,都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

  也许是求生意志十分强大,她居然可以自咽喉中逼出惨厉绝望的声音:“不,我不想死!”

  这声音当然不会同于平时唱歌说话时甜润婉转的声音,反而充满了绝望与不甘,实在不是人类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发出的声音。

  真是奇迹,在这样一声惨叫之后,那股冰冷的压力居然就此消失。

  疲倦到了极致的感觉笼罩着容融,她觉得全身没有丝毫力气,一径往黑暗的深渊跌下去。

  她晕了过去。

  江昶面色凝重的踏进古董杂货店里。

  他是店里的熟客,白月自然是认得他的。她熟络的跟江昶打招呼:“早,江二公子,今天又要来看点什么?”

  江昶径自落座。“白月,你还记得我上次在你这里买的油纸伞?”

  白月想也不想便答他:“记得啊。令女友拿来拍MTV,我现在时时都看到这支MTV。”

  江昶沉声说:“白月,那把伞不对劲。”

  白月怔了怔。她马上在脑子里回忆起那把伞的相关资料。

  那把伞,是由一个陌生人拿来求售的。据说是在他祖屋拆迁时,自屋基之下挖出。这件事,本就透着不寻常。

  只不过那天,江昶一来,看到这把伞,如获至宝,说女友容融恰好需要这么一把纸伞,连价也不还便兴冲冲持着伞离去。白月并没有得到太多机会研究那把伞。

  她问江昶:“那把伞怎么了?”

  江昶垂头丧气:“不见了。那把伞不见了。容融说那把伞里有鬼,她被吓病了,现在仍卧床不起。”

  跟着他又说:“看来那天你说得对。送女朋友,还是不该送伞的。白月,你认得的人多,可不可以替我推荐一个驱鬼的大师上门去替她看看?”

  白月小小的吃了一惊。她说:“啊?不如我去看看?”

  她关上店门,跟着江昶去看容融。这一向红云有其它事情不在店内,一直是她独个看店。

  她见到了容融。这美丽的女子印堂上隐隐的青气马上引起了白月的注意。

  她一边听容融讲述事情经过,一边悄悄在手上捏一个印结。

  她查探容融,真的,她身上透出一缕冷冽的阴气。那缕阴气,极冰寒,白月感受到其中含有非常深的怨念。她打了一个冷噤。

  白月想,骚扰容融的应该是一个怨灵。

  她握住容融的手安慰:“不要紧,看,一切都会过去。”

  容融转过头来看白月。这温和内敛的女子给她一种莫名的信心,她对着白月笑了笑,点一点头。

  白月说:“你歇一歇,我去查一点资料。”同时拿了一枚小小丹药给容融服下,用以去除残留在容融身上那缕阴气。

  江昶送白月出门。他愁眉苦脸问白月:“到底是怎么回事?”

  白月又安慰他:“不必太过担心,待我查一查资料再给你回音。”

  江昶讶异:“伞都不见了,还有什么可查的?”

  白月微笑:“当然有。当天你兴匆匆的拿了伞就走,盛伞的锦囊和铁盒还寄在我处的。我就先着手从那里查起。”

  她返回店子里。

  这把伞确实有颇多疑点。只不过白月只查看了这伞十分钟,就给前来的江昶买走,加上这段日子独个看店也忙,白月就没有多去想这把伞的可疑之处。

  所以这时,看过了一脸苍白若纸的容融,白月心里还真有几分歉意。

  她关紧店门,拿出锦囊铁盒细细查验究竟。

  这两件东西江昶当时嫌烦没拿走,白月总认为这也算有主之物,就没有再细细查验了。现在她静下心来分析究竟。

  这把伞送来时,是用一只铁盒子盛着,铁盒子上,有许多古拙的花纹。打开铁盒子,还要再打开一只伞囊,才能取出这把伞。现在这只锦囊也还放在铁盒里。

  白月当时便有隐约疑问,精美的锦囊与古拙的铁盒,还埋在屋基下面,怎么说也该是一件较为贵重物事吧?可是打开来,真叫她失望,只是一把普通油纸伞。纵然工艺精美,不过,也贵重不到哪里去。

  为什么普通的一把油纸伞,要这样郑而重之的收藏?白月到现在也仍想不明白。

  她细细的看锦囊。因为年代久远,所以绸缎略有点发硬,可是摸上表面还是十分柔滑,手感绵扎厚实。

  咦?白月打开她的一个分类资料薄,细细查对。

  这只锦囊,居然是潞绸制成。

  潞绸在明代曾有‘潞绸遍宇内‘之美称,在清代乾隆还曾列为贡品,而到了近代,这项技艺已经式微,市面上早已觅不到潞绸的踪影。

  曾经那样贵重的绸缎,却用来盛放这看似普通的古伞。真是奇怪。

  并且,潞绸的色彩,据载有天青、石青、沙兰、纱绿、月白、酱色、油绿、真紫、黑色、红青、黄色、红色、绿色、秋色、兰色等十几种,可是,白月没有听说过,有明黄色的潞绸。明黄并非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用的颜色。

  可惜的是,这块难得的潞绸上面,居然有斑驳的污渍。

  不,不是污渍。这是朱砂绘制的印迹。白月再细看,这真是一道朱砂写就的符文。

  不过,这个符文,白月不认识。

  白月像省起一点什么,又搬过铁盒子来对应观察。

  果然,那古拙的花纹,也像是一道符文的样子。

  白月再搬过另一本厚厚资料薄。

  查找了数小时,她总算查出了这道符文的意思。这是西藏密宗的一道符文,主要作用是禁制灵体。

  白月抬头思索:这么说来,伞里真有怨灵?可是当时她拿着伞时,并没有感应到伞上附着什么特殊气息啊?

  或者是由于伞里的怨灵被锦囊和铁盒上附的符文禁制太久,所以气息微弱得她没能感应到?而怨灵在脱离铁盒与锦囊上符文的禁制之后,重新活动起来,得到作恶能力?

  白月摇摇头。还是说不通。一口气用两道符文这样子严密禁制起来的怨灵,应该是很强大的生灵才对。那么也许这样的生灵有本事掩去自己的特殊气息不让白月发觉,可是,那样级数的怨灵,应该可以轻松致容融死命才对,而现在,容融并没有死去。

  白月蹙眉苦思。这里面,定然还有一些什么不为人知的内情。但是那把伞定然不是普通的油纸伞,这一点可以初步确定。

  她在记忆里回忆那把伞。想了想,打开电视机,调到一个点歌节目,果然,过不多时,又有人要求点播容融那支最新的MTV。

  那支MTV的名字,叫作《丁香结》。

  MTV拍得很美,画面中容融一袭白绫衣裙上绣着精美刺绣,梳一个仿古的发髻,打着那把古色古香的伞在白色的雾中穿行,宛若云端仙子。

  MTV里面还专门近镜头打出了那幅伞上的画,跟着是丁香空结雨中愁那七个字的特写,一个一个的闪在电视屏幕里,再后再幻成容融盈盈如水眼波。

  白月用录像机录下这段MTV,然后一次次慢镜头放映,倒带,重复,把画面中的伞,与记忆中的伞,一一印证。

  那把伞,参考盛伞的锦囊材质来看,应该是明未清初那段时间的制成品。那个时候的那时候的制伞工艺已经十分发达,那把伞从工艺上看,十分完美,正像是那时候的制成品。

  同时可以引作旁证的是伞面的画风,那是采用水墨写意的画法,应该是仿效明代徐渭的画风,即画史上通常所说的青藤画派。这个画风在明万历以后至明未都风行一时。

  白月判断这把伞制成的最可能时间,是在崇祯年间,因为徐渭的画风从形成到风行,乃至让画这把伞的人师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行。

  另一项奇怪的事,是这把伞没有按当时制伞行的风气,打上制伞行的印鉴,而只是印了一方小小的私人印章:清辉。

  白月不记得明代以来小有名气的画家里,有名字或别号叫清辉的人。

  白月关上录像机。

  大致的分析结论,这把伞,引出了一名明代未年的怨灵,或早于明代未年之前,但在明代未年被封印的怨灵。

  白月的一只手,撑住额头。天,一只怨灵。这样暴戾的灵体出现在这人口密度极高的城市里,不知多少人会因此死于非命。

  想到这里,白月的身子一下子从座位中弹起。她开始准备相关的需用器具。

  容融可能会很危险,一般来说,怨灵不可能会放过它遇到的对像。那么也许可以是当时怨灵正遇上什么事,匆匆退走,来不及取容融性命。

  而这,将是白月阻止这个怨灵在这个城市肆虐的最好机会!

  今天晚上,仍然有美丽的月色。

  月光如水,柔柔的漫进容融的卧室。

  子时即将到了。那是阴气最盛的一刻。

  空气里,突然出现了不寻常的波动,而如水的月光,刹那间给它照射到的一切事物,抹上了一层冰冷邪异的银光。

  落地长窗的白纱窗帘无风自动,翻卷,飘飞,在空间里划出诡异的轨迹。

  而白纱飞卷后,玻璃窗外的夜黯夜空,就此展现在白月面前。

  虚空中出现了一把伞,沐浴着月华清冷的银光,带着一股无可形容的妖异之气,在半空中飘飘荡荡的御空而行。

  白月知道,那就是曾经在她手里停留过十余分钟的那把伞。

  它似乎深知它的目的地。一转眼之间,它已经飞近容融的卧室窗外,然后,毫不停留,好像玻璃不存在般,它穿越过玻璃长窗,倏忽间已经飞到容融床前。

  空气中的温度在刹那间大幅度下降,白月轻叱一声,手指迅快灵巧的划出了一道符,飞出指端。

  真诡异,这把伞也像有听觉的样子,在白月的轻叱之后,居然在半空里顿了一顿。

  然后,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起。惨叫之中,还带着愤怒之极的情绪。这是怨灵的声音,应该是它没有防备之余,让白月的符咒打中了。

  白月又是一道符弹出,为床上睡着的诱饵布上一层保护结界。

  床上睡的,不是容融,是江昶。容融让白月安置在身后的衣帽间里,附上结界让她不被灵物所察探。所以江昶代替容融躺在床上,暂充诱饵。

  而此时空气中,一个人影渐渐显形。先是一个比夜色稍稍浓黑的影子,然后轮廓,衣衫,渐渐清晰。

  是一个穿着青衫头束方巾的年轻男子,明代读书寒士的标准装束。那把油纸伞,原来持在他的手里。这“东西”眉目颇为清秀,可是眼神表情,有着重重怨毒神色。他看一眼白月,把伞一收,左手成爪,猛的向床上的江昶抓去。

  一柄桃木剑格开了他的手。

  对方霍然抬头,眼睛里妖异的光芒闪烁,叫人心寒。白月对上他的视线,也忍不住打了个冷噤。

  它身形暴长,伸手向白月抓过来。

  这家伙的怨气极深,身形展动之间,室内的温度渐渐下降,慢慢的连空气也渗出冰寒气息。

  这是一个功力十分高深的怨灵!

  有几次,它的指爪险险抓上了白月。

  白月应付起来也居然十分吃力。也许红云来更好?在过招的间隙,白月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毕竟,擅长攻击和解放的红云应该比擅长守护和封印的自己更适合对付这只怨灵。

  不,现在想这个无济于事。白月一边展开攻击,一边小心观察她强大的对手。

  这只怨灵,似乎十分注意保护他手里的伞。有好几次,他都宁可用手而不是用伞来格档白月的桃木剑。

  很好!转眼间白月的心里已经有了定计。她展开身法,一招一招,向那把古伞攻击过去。

  这一下果然把怨灵搞得进退失据,一下子落了下风。

  终于,在第三十七招上头,白月成功的把伞夹手夺了过来。

  伞一离开怨灵的手,怨灵就发出愤怒的尖啸声。这尖啸声也有杀伤效力。虽然白月替江昶与容融下了黑甜咒,让他们处于沉睡状态不受惊扰,可是还是抵不住这尖啸声的杀伤力!

  白月看到床上的江昶已经有不安的痉挛现像。想来衣帽间里的容融亦复如是。

  她马上作出要毁伞的样子。

  怨灵立即收声。它眼睛一直盯着那把伞,眼光里充满愤懑与不舍神色。

  白月好整以暇的把一只翻倒的凳子踢来放正,然后坐下,含笑,带点得色:“你是想神形俱灭,还是要我超度你,净化怨气之后重新转世做人?”

  怨灵怒视着她,像是在权衡要不要上前夺伞的可能性。它呆站了好久,才轻叹了一口气,眼神变得悲伤无比。

  咦,这个怨灵,居然很人性化的样子?

  “罢罢罢……”它说,“动手吧,我愿意神形俱灭。”

  白月的唇边泛起一个冷笑。她开始预备一个杀伤力强大的法术。

  那名怨灵现在变得十分安静。他冷冷的站在原地,眼帘低垂,似乎已经是安心决定接受神形俱灭的命运了。

  白月觉得有点不对劲。这怨灵的神情,太过悲伤无奈,她想,也许她该问一问这名怨灵为什么肯为一把伞束手就死。

  微微一笑,她说:“长夜漫漫,你即便要死,也不急在这一刻。我想知道,你与这古伞有什么渊源?你又为什么要杀床上那个人?”

  怨灵冷冷的把头转到一边去。

  越是不肯说的事,越容易激起对方好奇心。真遗憾,白月也没能避免这个人类的通病。她益发想知道这只怨灵与这把伞之间的故事。

  她冷冷的威胁:“是不是你一心想神形俱灭,就再不关心这把伞的命运了?”对伞用到“命运”这个词,十分怪异。可是那只怨灵像一下子被打中七寸,霍的回过头来。他望了白月很久,才轻声的叹了一口气。

  “好吧,”它说,“你的法力这样强大,也许你是可以救她的人。那样,我就告诉你这件事又何妨?只要能救出她来,我神形俱灭……”它黯然的一笑,续道:“又有什么关系。”

  白月觉得在她的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触动。她轻声说:“好,你说。”怨灵又沉默了一会儿。白月看到它的脸上,闪过种种神情:甜蜜,追怀,痛苦,伤感,愤怒,无奈……

  它说:“我叫方清辉。崇祯三年出生。”

  白月马上想起伞上那枚小章,印的可不正是清辉二字!

  时光已经静静流转了那么多年。这一晚,与那一晚之间,已经过去了数百年光阴。可

  方清辉仍记得,那一晚他眼中所见的种种细节。

  他那个时候,已经死去。

  新死,一抹孤魂。

  鬼差来索他。他苦求:“上差容情,让我再去看一眼丁香可好?”

  丁香,是他的未婚妻子。不过此刻,是旁人的小妾。

  其实整个故事,并不出奇。无非是一对小儿女青梅竹马,自小订亲。及至长大,互有情意。然后,平地风波起。

  真的,实在是一点不出奇。在崇祯十几年的时候,尤其如此。

  其实很多事情,不过是一念之差。丁香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出落得十分美丽。方家老人要替他们办了婚事。可是,方清辉那时要去赴郡试求取功名。他的想法,功成名就之后娶丁香过门更风光。

  那时的时局已经不太安稳,四下里有流寇作乱,方清辉还是决意去赴郡试。他素有才名,而科举,是他唯一可以出身的途径。

  他离开了。临行前与丁香依依惜别,约定互不相弃。可是当他赴试回来,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像许许多多故事里最常见的情节,丁香的美丽为她带来了祸端。她在去绣行寄卖绣品时,碰到了当地的恶少,知府大人的公子贺游之。

  恶少一声令下,丁香被强抢入府做了他的小妾。

  方清辉心胆俱裂。

  他上下打点,买通了恶少府中的佣妇,得到了见丁香的机会。

  在贺府的柴房中,丁香携伞而至。

  哦,那把伞。那把伞本来不是什么重要物事,却在那个凄凉的日子里,见证了他们的苦难,成为这个故事里的重要道具。

  那把伞,原本是方清辉送给丁香的。

  也不叫送。

  当地的江雨斋是最大的制伞作坊,方清辉常常应约去替江雨斋所制的素面油纸伞或绸伞上作画,借以补贴家计。有画的伞,会比素面的伞卖得更高的价钱。

  东家优礼读书人,拿一两把伞自用,并不是什么为难的事。所以丁家与方家的伞,都是方清辉自江雨斋中拿回。

  这一把伞,是方清辉特意拿给丁香用的,那伞面上的画就是他亲手绘制。题那一句“丁香空结雨中愁”时,只是他读书人的兴趣使然,用了嵌着丁香名字的一句诗。他没有想到,这一句诗,就是他与她的箴语。

  他没有想到,丁香被抢进游府,还带着这把伞。或者,她被抢的那一日,是雨天?

  一切,都不可知。那一天,是他与丁香生离死别。

  方清辉记得那天。丁香憔悴的一张脸,悲苦不禁的神情,全印在他的心里,那是最深刻的记忆。

  她不再穿家常的粗布衣服了,穿一身淡青的绵缎。可是她的神色里,一点儿也不见得喜欢。她清减了许多,脸颊微微的凹陷,脸色灰败神情憔悴,唯有一双眼睛反而显得更大更深,里面有脉脉的愁思。

  她手里拿着那把油纸伞。缓缓把伞递到他手里,然后她泪盈于睫。

  她哭着对他说:“辉哥哥,丁香此生已毁,但求允我来生。”

  方清辉心如刀绞。他说:“妹妹,我们逃吧。我决不嫌弃你,只望你也不要嫌弃跟着我会吃苦受罪。”

  丁香的眼睛,刹那间那样明亮,好像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透出惊喜神色。

  可是随即,那双眼睛里的光彩又暗了下去。她轻轻的摇头:“我们能逃到哪里去?辉哥哥,但求你替我奉养家中双亲,带他们离开这里。我……我一死报你。”

  “不可以。”方清辉情急的拉住丁香的手。

  就在这时,柴门被踢开,一群家丁佣妇闯了进来。不过转眼光景,他与丁香被各自禁锢在家丁佣妇手中。

  然后,贺游之也出现在柴房里。

  那是方清辉第一次看到这个人。可是方清辉相信,一直到他神形俱灭那一天,他都不会忘记这个他的宿敌。

  贺游之脸色铁青,一进来,就重重的给丁香一个耳光。

  “过门两天就给我偷人?”他喝骂,然后又是重重一脚向丁香的小腹踢去。

  方清辉心胆欲裂。这个时候他听到贺游之下令:“给我打,把这奸夫打个半死。”

  棍棒如雨,中间杂着贺游之的狂笑,与丁香痛呼的声音。方清辉想挣扎,想拼命,可是他只不过一介书生,哪里斗得过这些如狼似虎的家丁?

  又一支棒子在他头上重重一击。方清辉昏迷过去。

  家丁把满身是血的他拖起来,往后门一扔了事。

  他被相熟的好心人抬回家中,时而清醒,时而昏迷,这样过了三天,就此去世。

  他知道自己死了,身子轻飘飘的,而鬼差的链子往他颈上一索,便要把他带了去。

  死去,原本万事成空。可是方清辉心里,仍然牵挂,他放心不下丁香。

  那日恶少那样待她,他……他一定要确定,丁香是不是没事,才可以放心的前往奈河桥去。他苦苦的哀求鬼差。

  鬼差终于心软。他说:“好吧,看在今天要索的魂不多的份上,便对你容情一二。”

  他带着方清辉的魂魄,轻飘飘的掠过一重又一重屋脊。

  他们来到贺家的后院。

  找了几处地方,都没有找到丁香。

  鬼差指着花园一角的一幢小楼说:“若是这里也没有,也不找了,我还要带你回去复命。”

  方清辉没有说话。他只是急切的飘近小楼。

  然后,这一晚,成了他心里最深最痛的一夜。

  小楼之中的情形,特别诡异。许多烛火布成圆圆的一个圈子,烛光摇曳不定。

  方清辉首先看到一个人:贺游之。

  他站在房里,脸色阴沉。不,不光是阴沉,还有狠厉、冷绝、切齿、恶毒,种种神色。

  明灭不定的烛光在他脸上投下跳动的阴影。有一刹那,方清辉甚至觉得,眼前这个人,比他更像一只鬼。

  他的旁边,站了一个和尚。可是这个和尚,又跟方清辉平时所见的和尚不太一样。

  他穿的是红袍。头上有半寸长短的头发,颈上戴一串大大长长珠子。手里拿着一把伞。是,就是那把方清辉给丁香的伞,原来并没被扔在柴房,又出现在这个和尚手里。

  方清辉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此人是和尚。他实在打扮得不像寻常和尚的样子。

  他的长相并没有什么特出之处,可是方清辉一看到他,就感到一股杀气扑面而来。

  他胆颤心惊。

  移开视线,这个时候,他才看到丁香。

  她躺在床上。那边的光线暗淡。不过方清辉已经渐渐可以在这样的光线下清晰视物。他心痛的凝视丁香。

  那还是丁香吗?或者,只是丁香的躯体?

  她较他几天之前看到她时,又瘦了许多,躺在床上,着一件素白衣裙。

  最触目惊心的,是她额上围着一圈白布。白布包扎下的应该是额角的地方,隐隐渗出血迹。方清辉心酸。她是寻了短见吧?不知那个伤口,什么时候可以痊愈?

  或者,不会痊愈了?

  不是方清辉心狠,要想拉丁香一起同赴阴司。实在是现在床上躺着的丁香,气息那样微弱,几乎看不到她胸口的起伏。而她的眼神,那样呆滞绝望的凝视着床顶。方清辉盯了她一柱香时分,没有看到她眼珠转动少许。

  她这个样子,实在……像一个死人。

  然后,那名红衣和尚说话了。他的声音低沉嘶哑,像毒蛇的咝咝声,让方清辉听得头皮发麻。他问:“贺公子,你真的决定了?这事可不是儿戏。”

  他们要干什么?方清辉疑惑。

  贺游之恶狠狠的开口:“她既一心想死,我便叫她连鬼也当不成。她想变成鬼与那小子双宿双飞?做梦!”

  这恶少在说什么?方清辉一头雾水。

  贺游之脸上露出森冷邪恶的笑意:“她不是顶看重这把伞吗?哼,订情信物是吧?给我把她封在伞里,永世不得超生!”

  他咬牙切齿。

  方清辉陡然明白,他们是要伤害丁香,要把她的魂魄活生生的封在这把伞里。

  心胆俱裂!

  他和身向房间里扑上去。虽然不知道一个孤魂如何可以阻止这件罪行发生,可是他一定要阻止。

  这个时候和尚已经开始在手里画一个印结,食指遥指丁香。

  丁香的身子,像提线木偶一样一下子坐起。她的脸上第一次出现惊怖欲死的情绪,眼睛一下子睁至大无可大的地步。

  方清辉冲向和尚的身子。

  他的身子虚缈的穿过和尚的身子。呵,原来他已经身死,不再具有身体,可以阻挡这些恶行。

  他和身去摇撼烛火。第一次他发现,他能形成小小的气场,在空气里产生微风,让烛火摇曳,眼看就要熄灭。

  这时,时间不过才过去一眨眼功夫。鬼差也跟着冲进房间里。

  也许鬼差是来擒拿他的。方清辉想。他又向贺游之冲过去,想扼住他的脖子。

  事实上方清辉不清楚自己能够对活着的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这全是他情急之下的行为。鬼差向方清辉追过来。

  而这个时候,和尚微一蹙眉:“有异物入侵。”他说,手里结个印结,嘴里念念有词。

  情形一片混乱。突然一股大力涌来,方清辉感觉到他这个虚无的形体被撕裂开来,一股刺痛入脑,痛不可当,他被震出楼外去。

  他的气场被震散,几乎凝聚不回魂魄。而念着楼下丁香的安危,方清辉又倍觉心急如焚。

  突然楼上传来一声女子长长的惨呼:“老天爷呀——”这一声凄厉的呼声,划破夜空,接下来,楼上再无响动,一片死寂。

  又隔了许久,低低的念诵声响起。那是和尚作法的声音。

  方清辉的魂魄仍无力动弹。他悲愤的,无奈的听着楼上的动静,一颗心,渐渐的,沉往极深极黑的深渊里去。

  这一刻,心如死灰。

  这一个晚上,过得那样漫长。几乎喧攘了整夜,小楼上的灯烛,终于熄灭。

  最后,方清辉看着贺游之与和尚并肩下楼。贺游之手里持着那把伞,脸上是一副志得意满的阴毒神色。

  方清辉几乎要被排山倒海的痛苦所撕裂。他已经猜到了丁香的命运。

  永远被禁闭在黑暗的伞内作一抹幽魂,寂寞痛苦的独个度个千百年的岁月。丁香怎么可以忍受这样的痛苦?她从小便那样怕黑。

  现在,那把伞,一点一点的,随着贺游之的走远,从方清辉的视线里……消失。

  消失在他的视线里数百年。这把伞,他一直苦寻不得。

  白月的脸上,出现了同情神色。她说:“于是你就不肯转世投胎,坚持要寻找出这把伞,对不对?然后,容融拍了MTV,想来你无意中看到,于是就找来了这里?”方清辉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说:“你推论得不错。我当时,一心想要报仇,于是努力的拖着已经几乎要灰飞烟灭的魂魄,藏到了花坛下的一个缝隙里。当日来索我的鬼差,不知道是不是让那恶和尚打得形神俱灭了,一直没有人再来拿我去阴司,我就一直那里缝隙里凝聚精力。”“后来,我也学懂了如何操纵自己精力的方法。到我足够强大了,我就去找那恶少报仇……仇是报了,可是……我始终找不到那把伞,于是我一年一年的在人间呆了下来。”

  白月想到了一个疑点:“可是你对容融出手?你不是说只对恶少一家报复吗?”

  方清辉眼睛里露出怨毒神色:“她……她是贺游之的夫人转世……我认得!”

  白月不耻:“贺游之的作为,管贺夫人什么事?你还搞株连?真是不分是非。”

  方清辉辩说:“不是,我找她,是因为我在报复贺家期间,听到她……那贺夫人跟贴身侍婢说话,原来当初那佣妇安排我到柴房与丁香相会,全是这贱人的主意,故意设下圈套,然后再通知贺游之来捉奸,好让她除掉丁香这样一个可能跟她争宠的人。”

  原来……如此。白月再问:“那你昨天并没有杀死容融,又是什么原因?”

  方清辉的身子一抖。他轻声说:“那是因为她的惨叫……那声惨叫,跟当初丁香死前那一声惨叫,那样像,都是充满绝望惊怖……”他用手掩住脸。

  白月在心里替容融庆幸。若不是方清辉临时想到丁香,这上下,容融早已香消玉殒。

  她说:“那你今天,实在不该来的。就算容融的前世是贺夫人,可是这一世她已经转世为人,哪有这样生生世世追着要报仇的?再说,这个女子,大有可能只是容貌相似,你就要对她出手,有伤天德。”

  方清辉显然不服。他的眼光对着床上那蒙头大睡的人扫过去,眼睛里露出冷冽之极的神情。跟着他像想起了什么,颓然的叹了口气。“罢罢罢,”他说,“我反正已经落入你手,说什么也没有意思。你故事也听完了,要动手便动吧。只不过……”他迟疑一下,放软了声音:“若是你日后有缘,发现丁香被封印在某地,请你高抬贵手解救她,让她再入轮回。”

  白月扬起眉:“你在伞里没有发现丁香?”“没有。”方清辉懊丧至极点的样子。

  这才是他今天晚上会再出现在这里的主因吧?白月推测。在发现数百年的寻觅是一场空之后,他自然会寻找迁怒的对像。而容融,符合他的条件。

  昨天放过容融,也是因为他数百年的寻觅有了结果,得回那把伞,所以他心软了一下。

  白月一下子想明白了整件事情。

  她闲闲的说:“可是,据我分析,丁香应该就封印在这把伞里。”

  方清辉一下子瞪大眼睛。他呐呐的说:“可是,我查验了整晚,也没有发现……”

  白月打断他的话:“既然贺游之决定了要把丁香封印在伞里,那么没有特殊原因,他该不会中途改变主意。而你又十分确定是这把伞……卖伞人装伞的铁箱子与伞囊,上面都有符文,用于封印灵体。所以,可以推测,丁香的魂如果被封,那么一定是在这把伞里。”

  方清辉的身子,突然簌簌的颤抖起来。

  无数次的失望之后,突然,一线希望又出现在眼前。

  他恳求的望着白月。

  白月仔细的检查手里的油纸伞。

  气息很干净。唯一一丝可疑的邪气也跟方清辉身上的怨气一脉相承,应该是这两天方清辉一直持着伞沾上去的。

  难道她的推测有误?白月的神色变得凝重,她逐分逐寸细细检查。

  气氛异样的凝重。方清辉的视线一直跟着白月抚在伞上的那只手移动。

  白月突然笑了。

  她轻轻的转动伞柄。

  伞柄转开了。里面,居然是中空的。

  方清辉看得目瞪口呆。他呐呐的说:“什么时候,这伞里有了这样的机关?”白月答他:“要在伞上做这么一个小小的暗格,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暗格里塞着明黄的丝绢。白月小心的拉着丝绢拉出来,丝绢里,有一块小小石头,淡青色,上面几道红痕,似血丝。“我想这个,才真是丁香寄生的所在。”白月把这块小小石头托在掌里,轻声的说。

  方清辉双目炯炯的盯着这枚小小石头,神情悲伤不胜。“他们竟然这样待她。”他低语。然后,满怀希望的看着白月:“上仙,您可能破除这样禁制?”白月笑了。这怨灵病急乱投医,居然叫起她上仙来了。

  “何前倨而后恭也?”她笑着问。

  “求求你!”方清辉居然一下子跪倒在白月面前,声音里带着一丝呜咽。

  吓,这来自封建时代的男鬼居然为个女鬼向一个女人屈膝!白月跳起身。“快起来。”她叫,“我可不想折寿。起来,我马上帮你。”方清辉这才站起。

  白月把这枚小小石头托在左掌中,然后右手结出印结,喃喃念起一段咒语。

  好像没有作用?白月开始想另外一个解除禁制的咒语。

  试了三个,总算在最后一次成功了。随着咒语结束,眼前突然幻出淡青色的烟雾。然后白月与方清辉的眼前突然一花,烟雾一下子散尽,一个古装的美女已经俏生生站在原地。穿一身素白的衣裙,她果然如方清辉所说,是一名深具古典美态的女子。眉如远山,眼似春水,只不过眉目间有着暴戾怨毒神色。

  她怔怔的站在这里,脸上神情迷惘,像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里。然后她看到面前的白月,也不打话,一拧眉,就伸出纤纤十指向白月抓过来。

  好强的怨气!那样冰寒的气息。

  白月在心里想,她这样解救一个怨气极深的怨灵出来,是否做错了?

  “妹妹!”这时方清辉冲上前来,拦住丁香。

  她一怔,侧头看着方清辉,然后身子剧震,眉目间戾色渐渐散去,颤声问:“辉哥哥?”“是的,我是清辉。”方清辉激动得声音发颤。“天可怜见,我终于找到了你!”自然,接下来是话说别来情事的时段。白月自管自倒了杯水,坐在一边旁听。

  他们俩都激动得颠三倒四,说了良久才说完整件事情。

  丁香过来对白月裣福一礼:“多谢这位小姐。全靠你,我才能脱出生天,与辉哥哥重聚。”白月微笑。这样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戏码俗是俗,可是由她一手促成,还是令她欣喜。她问:“你们准备何去何从?”方清辉怔了怔:“原本已落在小姐手里,我也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怨灵,人人得而诛之。可是现在找到了丁香……”隔了这么长的时光才见到丁香,要他束手就死,他实在不甘心!

  丁香则是脸色大变。

  她一下子衣袂飘飘掠到方清辉身前。“你要让辉哥哥神形俱灭,除非先把我杀死!”尖尖的指甲,眼看就要划上白月的面颊。白月微笑。丁香毕竟没有实战经验,虽然怨气强大,可是比方清辉好对付多了。她轻轻一个侧身,反手已经扣住丁香的脉门。

  “上仙留情!”方清辉身形甫动,也不知是想拦住丁香还是与丁香合攻白月,这时一看胜负已分,急急的顿住身形。他急急的说:“我……我愿意赴死……上仙,求你放过丁香,她才自伞中出来,什么事也不懂……”

  丁香哭了。她呜咽着说:“不,辉哥哥,你若不在了,我也跟着你去。”

  好像电视连续剧里常见的那种催人泪下情节,恶人正在对苦情鸳鸯紧紧逼迫。白月哭笑不得。她说:“难道你们以为我是法海?只要你们答应不伤害生灵,除魔卫道又不是我的职责。”方清辉与丁香的声音一下子停顿。他们静静的消化了两分钟,方清辉才向白月跪倒:“多谢小姐怜悯。”白月放开丁香的手,侧身闪到一边去:“少多礼了。我传你们一篇经文,让你们慢慢化去怨气吧。要不就算我放过你们,怕哪一天你们又遇到那些声称要为世人除害的高人,来把你们化个神形不剩。”她念出经文给他们听。

  方清辉与丁香都凝神细听。听完了,他们对望一眼,心有灵犀般一起对白月施礼: “多谢小姐,我们再无什么可怨恨的事了。”然后他们直起身,脉脉对望,眼中都流露出喜悦甜蜜神情。眼前一花,这两人已经在空中飘起,跟着他们手拉着手,衣袂飘飘的从窗户里飘了出去。接着,两个人的身影变得透明,融入了深黯夜色里。

  白月望着转眼间空空如也的窗子,露出一丝温暖笑意。

  室内的温度已回复正常。白月收回她施加于容融与江昶身上的符咒,这两名青年也醒了过来。眼睛一睁开,他们都一下子站起身。无视白月,他们眼睛里只看见彼此。然后两个人一起向对方奔过去,紧紧拥抱在一起。

  隔了许久,容融才转过脸来,问白月:“现在,是否一切都已过去?”

  白月答:“是的,没事了。”

  容融满足的低叹一声,再把脸埋到江昶的怀里。

  白月趁江昶与容融沉浸在甜蜜二人世界中时,悄悄离去。

  现在,那把伞放在白月的房里做摆设。这是容融坚持要送给她的谢仪。

  白月轻柔而仔细地把这支钗包好。她确实有些不舍得,不自觉地多用了两张上好的绵纸。这样精致的钗现代的工艺已经是不可能制作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少女,还是那样微微地一笑,轻轻把钗放在她手中“好了。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看着她如此的笑容,少女有一丝羞赧“它在你头上好看多了。你本可以卖其它的给我。”少女对从她头上拔下这支钗感到很不好意思。

  白月摇摇头,她的声音有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再好的东西也需要等待它的有缘人。我们做的是只是牵线的工作,无论在哪它都会回到你身边。”

  少女在那一瞬间,觉得这家店和眼前的素衣女子跟自己手中这支钗一样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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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六:发钗
( 本章字数:12649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2:44)


  夕阳

  文/姬泱

  我的父亲想买一根古董簪子,他需要专家为这个簪子鉴定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我遇见了几乎可以改变我生命的两个人,枫迦和楚空。但是当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以后,我的生活依然和原来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我记住了一个故事,一个离开我很近,却又很遥远的故事。

  我安静地听着,他的声音不高,甚至有些纤弱,有些低沉。

  公主夕阳出生在一个落雪的黄昏,当侍女把她的父亲,大郑王朝的端王殿下从醉梦乡中唤起的时候,公主尊贵的父亲才从美人酥软的身上回过神,并且记起了自己有一个庶妃今天在生孩子,好像已经生了一天一夜。

  不过这些都是在酒醒之后才想起来的。

  由于有些难产,过于长的时间消磨了端王本来就不持久的耐心,当他听到侍女柔美的声音说着,恭喜王爷喜得千金的时候,昏沉的脑袋不比外面厚重的夜雪轻快多少。他听见老女仆用不讨人欢喜的声音说着请王爷赏名,随口答了一个词,行了,就叫夕阳好了。女孩的名字就这样由她的父亲定下来,她无所谓喜欢与否,不过倒也像感觉到似的,哭了出来。而她的母亲,那个秀美虚弱的女人有些欣慰地闭上了眼睛。

  他们谁也没有在意,其实那天的黄昏没有夕阳。

  夕阳这个时候不能称为公主,现在的她不过是轩辕王族一个亲王的女儿,但是人的命运很多时候就这样充满了变数。大家都认为夕阳以后要像端王殿下数不清的庶出女孩儿那样,寂寞而富足地过完一生,而郑的天子则完全改变了这些。郑王朝的王下了一道旨意,收养夕阳和其他几个宗室的女孩,让她们作为公主一样生活,也给予她们公主的尊贵和头衔。

  这是家族的荣耀,端王听了很高兴,于是对自己亲生的女儿,一个新进受封的公主重爱起来。在夕阳进宫前的三个月中,她享受到了最好的丝绸和最丰厚的乳汁。

  只不过有些遗憾的是,这一切,她都不复记忆。

  对面的男人说到这里的时候,停了下来,眼光有些迷离,我拿起放在咖啡旁边的牛奶给他的杯子里倒了一点,然后问他,“怎么停下来了?然后呢,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吗?”他笑了一下,温和的表情一如既往。

  “看怎么说了,说起不愁吃穿,那么公主的日子真的不错,……”

  “哈哈——”我笑了几声。

  “枫迦,你怎么也学了一些悲秋伤月的情绪,世界上的人没有吃喝的有的是,公主已经算不错了。”

  当我说完我自己的观点,如果枫迦不同的话,他总是会笑,然后像抚摸宠物一样安抚我的头发,不过今天的他有些反常,他只是拿起自己的杯子喝着冷掉的咖啡。

  “夕阳,那个故事中的公主和你有着同样的名字。”

  我笑,“嗯,果真好难得呢。”

  “咖啡冷了,我送你回家吧,这个故事明天再继续。”

  他说完,站了起来,拿起我搭在椅背上的衣服为我穿好,然后拉起我的手向门口走去。

  和他交往一年,每当他这样说的时候,总是有些很重的负面情绪,我有的时候理解,有的时候并不理解,不过我却从来不多说什么。我不想知道过多的东西,我也不想让自己难受。

  何况今天的我,感觉有些不同。

  夜晚的时候,天空清朗,淡薄的云挂在天际仿佛抹在暗黑色绒布的水彩。我打开了窗帘,外面的月光倾洒满地。

  想着今天枫迦的故事,想着这个活在他故事中和我拥有同样名字的女孩。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了一些哀伤的情绪。

  多么奇怪呀,公主夕阳,念着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想流泪。

  王子弥江是郑朝王后的嫡长子,自他出生,郑王就祭祀太庙,宣告天下,弥江就是郑朝数百年基业和天下万民的储君。

  如此隆重,如此华丽的少年,天下除了君父外都要跪拜他的,可是谁也不知道,在他的心中,一样有荒草,一样有孤寂。同样少年花一般的年纪,庶出的兄弟都在假山后面玩耍,他却在酷暑午后捧着政要一点一点地读。很多时候,他会从厚重的书本中抬起稚嫩眼睛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那个时候,他也会呈现一丝的迷茫。

  “小哥哥,你是谁?”

  女孩稚嫩柔软的声音突然传进弥江的耳中,在沉寂的太子东宫中仿若天籁。弥江看见在垂花门前站立的女孩,乌黑的头发,雪白的皮肤,还有如太液池幽深的池水一样的眼睛,这些都配合着夏日的阳光,强烈无比地刺入弥江的眼中。

  “小哥哥,你是谁?我走迷了,你能告诉我回去的路吗?”

  王子弥江伸出手,轻抚着女孩的发顶,他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是如此的接近。女孩抬起眼睛看着他,幽深的眼中没有情绪的变化。

  你是谁呢?

  “那,你是谁呢?”

  任何时候,王子弥江都不会放弃主控的权力。

  “我是公主夕阳,我的名字是夕阳。”

  如此得亲近,女孩身上特有的幽香如轻烟般飘在弥江的周围,这个一向以控制力自傲的王子,第一次被迷惑了。

  故事讲到这里,枫迦又停了下来,他的手中拿着那根黄金钗,满满地转着。

  “夕阳,你不喜欢留长发吗?”

  “喜欢,怎么不喜欢。只是这些年过度修饰我的头发,它们满身伤痕,同时也很疲劳了。于是我剪断了它们,让它们休息。”

  我双手支撑着脸,直直地看着枫迦,慢慢地说着什么。

  “夕阳,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见面的吗?就是因为这支钗。”

  他说的一点都不错,就是因为枫迦手中的黄金丹凤簪。纯正黄金,打磨得精致亚光表面,那只凤的造型如战国时代古墓图画般的古朴,可是凤嘴衔着一颗如同经过数学计算后切割的蓝宝石,让这根钗在简单华丽之外显出几分诡谲。

  如果不是这颗蓝宝石,我的父亲不会犹豫不决的。

  我笑着从他的手中接过这根簪,学着他的样子慢慢地转着。

  “枫迦,你说,在你研究的那个年代,有这样的技术吗?如此精确的切割可以让一颗带着萎黄色的钻石成为稀世珍品,而这样的技术竟然属于一个神秘的王朝。枫迦,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不存在于二十五史中的郑,我也不相信这颗宝石属于那个年代,你弄错了。”

  而你的父亲,他犹豫了,说明在某种程度上,他相信了。

  枫迦看着我,有些淡淡的无奈。

  “夕阳,为什么你不相信呢?那是一个神秘的时代,也许有些东西会成为过去,可是那些人也许会依然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夕阳,你相信来世吗?”

  我笑了,没有回答。

  太子弥江很喜欢和夕阳在一起。东宫的奴仆们经常可以看到公主夕阳乖巧的爬在弥江的怀中,而太子用他纤细尊贵的手指为夕阳梳理着如水般倾泻的黑发。

  真是兄妹情深呢。

  他们总是这样感慨。

  外表华丽的大郑宫中隐藏着都是冷酷和血腥,而王朝未来的天子竟然能如此的温情,这让这些看多了世事的老奴生出一种敬重和温馨的感觉。

  “小哥哥,你知道我的家在哪里吗?我好像很久没有回去了。”

  夕阳看着被阳光照得有些透明的手指,看着外面银雪覆盖的天地,眯着眼睛问弥江,而弥江放下手中的政要,在夕阳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笑着说,“就在这里呀,你的家在这里。还有,不要叫我小哥哥,叫我的名字,我是弥江。”

  枫迦这次讲的故事更少,在他喝水的时候我问他,他们可以算是早恋吗?王宫中真的有如此纯真的情感吗?

  还有,他们和那个黄金簪子有什么关系吗?

  “夕阳,你总是这样,耐心一些,这个故事还很长,它不过刚刚开始而已。”

  我趴在他对面的桌子上,继续听着,也继续想着。

  这根簪子本是父亲要买的,可是就是由于它的宝石切割技术过于完美而他产生了怀疑,于是他让我向一个古物鉴定专家楚空询问,就是那一天,我遇见了枫迦。

  楚空曾经是父亲最好的朋友,二十多年前他们都在伦敦上大学,不过后来的很多年楚空失踪了,除了他之外别人都不知道他那些年的去向。一年前,楚空重新回到中国这片土地,并且成为了远东大学的历史系主任,专门负责郑朝历史的研究。父亲说过他的研究是冒险而不合时宜的,在父亲眼中,或者说,在除了楚空之外所有人的眼中,郑朝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人自己幻想写出来的东西,它并不存在。但是,作为楚氏矿业的唯一继承人,楚空不但得到了他想要的职位,也得到了近亿元的研究经费。父亲现在和他的关系并不如他们回忆中的那样密切,不过既然共同走过青葱岁月中最美好的时光,那些带了灰尘的时间还是无法消除那些友谊。这次就是,当他们一个电话彼此联系上的时候感觉还是很亲切,而这次父亲打电话却是有事相求。

  我拿了父亲给我的盒子装了那根簪子来到他的办公室中,眼前除了只见过一面的楚空,还有一个年轻人。楚空坐在他的办公桌前面,双手交握,干净而清瘦的手显得骨节分明,腕上简洁的百达菲利亚光白金表则显示一种暗隐的奢华。他上身穿了白衬衣没有打领带,领子那里解开两粒扣子,有些慵懒的感觉。有的时候我不禁感叹,他和父亲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父亲已经开始有些两鬓微白,而对于楚空来说,时间对他并不残酷。

  “夕阳,这是我的学生李枫迦。他看着那个年轻人说,他曾经对古物鉴定产生过浓厚的兴趣,相信他可以为你提供一些你需要的东西。枫迦,她就是夕阳。”那个年轻人转过头来冲着我笑了一下,很温和的一个人。

  郑的薰王后是一个高贵的人,罕见的外姓王族出身让她拥有了比别人更多的东西。郑王爱她,因为薰王后是用一种很单纯的感情来爱她的丈夫和儿子。

  她希望他们快乐。

  端王虽然品行不端,酒色过度,可他依然权倾朝野,为了郑,她建议她的丈夫收养宗室的女孩,这样可以笼络王亲,也可以缓和矛盾。郑王显然很喜欢这个建议,十年来,他不断剥弱那些绊脚石,直到有一天,御书房的王接到了一个消息,端王辞世,那段不见血的战争才如郑王的很多往事一般,放入了他的记忆中。

  然后呢,外藩是另外一个威胁,就让端王的女儿去和亲吧。

  想到这里,突然一阵强烈的咳嗽让他不能克制,然后感觉嗓子甜腻,拿起绢帕轻轻抹了嘴角,一片殷红。

  郑王就在这样的时候撒手归西了,年仅十四岁的太子弥江登基为王。

  “夕阳,你感觉这个那个王死的悲哀吗?他原本有很多事情要做,结果却是上天中断了这一切。”我和枫迦爬上了香山的顶,看着满山的红叶,他突然这样问我。

  “嗯,……还好呀,当时理疗设施很差,而那个王处在一种每时每刻都在担心,都在耗费精力的生活之中,英年早逝也不是不可接受的。只是枫迦,……这个故事是你自己编的,还是你研究的呢?”

  “文章天成,妙手偶得。”枫迦下巴昂得高高的,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桀骜的才子,“对了,夕阳,这些天看你和你的父亲关系不是很好,没什么吧。”

  “嗯,还好,他的脾气不是很好。”

  我随便坐在石头上,看见枫迦的眉有些微皱,他和我的父亲都不喜欢我过于散漫的习惯,在他们心中,我应该是一个身穿香奈尔,举止优雅的淑女,可惜我不是。

  “你的父亲好像不是很喜欢我。”

  “不是,他不是很喜欢和楚空有所关联的人,他说过,他和楚空的价值观不同,而且,呵呵,我的母亲原来暗恋楚空,这也是我刚刚知道的……说些别的吧,我的父亲不会影响到我的朋友的。”

  “枫迦,你好像很喜欢那根簪,你看着它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很莫名的温柔。”

  枫迦的头发被山顶的风吹得有些零乱,他拿出浅色的墨镜戴在脸上,却转过了头,看着遍野的红叶。

  印像中的他有一双深邃的眼睛,温和的笑容后面是不容易发掘的情感。他隐藏了很多事情,也许是并不令人愉快地往事,也许是曾经的爱情。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他也没有说。

  “嗯,……,我喜欢那个,它居然可以让我想起很多往事,在我以为我全然遗忘的时候,……”

  公主夕阳逐渐感觉到,寂寞的情绪又回到了她的身上。弥江不再是那个可以陪着她的弥江,他已经成了所有人的王,在外人面前,他们见面要恪守礼节,公主夕阳要向他的爱人跪拜的,这让她有些难受。

  不过当她看到疲惫紧张的神情逐渐消磨弥江英俊的脸庞,她的心如被人纠起般的痛苦。

  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即使父亲和从小就宠爱她的郑王的先后离世都没有这样的感觉。

  公主夕阳对父亲的记忆不是很深刻,自小在大郑宫中成长,端王殿下仿佛不是与她骨血相连的亲人,而是一个权压天子的端王。

  那,郑王呢,与弥江相似的脸,却让夕阳有种自内而外的疏离。那个人,不单纯,所以不快乐。

  夕阳端着一碗燕窝放在了弥江的书案旁边,烛光下的弥江还在写着什么,英挺的眉微微皱起,淡色的薄唇几乎抿成一条线。她的手指按住了那微皱的眉,想要抚平它。

  弥江放下了笔,在夕阳的唇上轻啄一下。

  “夕阳,这些天比较忙,等过了这一段,我陪你去西山赏枫。”

  夕阳拿起瓷勺,喂着弥江燕窝。

  真快,又是秋天了,弥江,你已经快十六岁了,也许,……

  该立后了,不过这句话她没有说出来。

  故事的走向已经开始有一些不如人意了。

  “夕阳,你觉得他们会发展得怎样呢?”

  “他们不可能在一起的,公主夕阳是公主,她也姓轩辕。”

  “夕阳,你真的不可爱,为什么不相信他们的爱情可以让他们改变这些呢?”

  “爱情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尤其是他们。”

  “枫迦,我不是不可爱,我只是很喜欢悲剧的故事,既然是故事,那么他们分开也就是悲剧的结束吧。”

  很清淡的一个故事呢。

  枫迦继续讲。

  那个少年在有的时候远没有他们认为的那样稳重,或者可以说如今他要面对的事情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吧。他不是没有好好思考过他和夕阳的未来,可是由于过于得敏感和早熟让他知道结果是什么,也许潜意识当中,他想把这个责任推给别人,或者也可以说,他想不顾后果的任性一番。

  他向他的母亲请婚,他想要娶那个女孩。

  “母后,我要立夕阳为王后。”

  郑王弥江还没有亲政,他的母亲急切地看着王朝的重臣在行使原本属于弥江的权力,于是他提议弥江早日大婚,这样就可以宣告成年而收回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但是,弥江的提议却让薰王后不安。

  “郑王,有些事情要考虑清楚。”

  薰太后是一个聪明的人,她懂得怎么说话才让她英明的儿子保存了面子,并且引导他自己思考,自己选择。她需要他的儿子可以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这在她看来,也是一种尊重和信任。

  “郑王,你已经是大郑的主人了,在你的心中,臣民的幸福就是你的幸福。”

  弥江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其实很了解自己的处境,如果自己要宗室公主为后,那么那些表面上以社稷为重的大臣就敢用乱伦的罪名废了他,然后呢,郑陷入内乱,那些小民百姓将永无宁日。

  但是,如果放弃夕阳,就如同分割开自己的心,一个空心人可以活下去吗?

  男人视爱情为对自己的犒赏,而女人才视爱情为自己的全部。

  “这是一个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故事,对了,枫迦,今天我家有舞会,你来吗?”

  “夕阳,为什么你总是不看好他们可以在一起呢?”

  “是你编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枫迦,你来吗?”

  “嗯,看样子可能不能去了,今天有一个实验要做,楚教授很重视这个。他将坚定那根黄金钗是不是过去年代的东西。”

  “对了,你的父亲还对这个钗感兴趣吗?”

  “他?已经放弃了,最近他和楚空的关系很紧张。”

  我们分开后,我回到家里,最近我和父亲的关系也不好,我一直躲避着他。这次当我转过门口楼梯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客厅里,手中拿着一根烟,像等了我很长时间。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他总是用一种对待不听话小孩子的口吻和我说话,我不想总是和父母争论一些我们永远不能达成协议的问题,所以我没有说话,绕过他想上楼。

  父亲站了起来,对着我的后背说,“夕阳,不要再听那个李枫迦讲的故事,活的现实一些,做一些你应该做的事情。楚空过的很不现实,你不能受他的影响。”

  我反驳,“枫迦不是楚空,他们是不同的人。爸爸,为什么你总是分不清楚?还有,他是我的男朋友,我希望你可以接受并且喜欢他。”

  “夕阳,我只接受你选择与之共度一生的人,要知道你是我的女儿。”

  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很凝重,却让我不得其解,这个时候父亲书房的门打开了,看见母亲走了进来,看着我们两个,却没有说话。这个时候,我却清楚地感觉到,母亲同意父亲的话,并且很认真。

  “如果你继续和那个楚空他们混在一起,你就不再是我的女儿。”

  我转身上楼后,父亲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

  最近枫迦的工作很忙碌,我们见面的时候并不多,除了一起吃饭逛街之外,他也很久没有给我讲那个故事了,不过,奇怪的却是,当枫迦把黄金钗拿回实验室之后,那个故事仿佛有了生命般在我的脑海中继续演绎,而那个时候,我就是公主夕阳。

  公主夕阳以为自己可以接受弥江娶其他的女人,可是当她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身穿红色的礼服以一种王后的傲慢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她竟然有些恨,可是令她茫然的是,她竟然不知道应该恨谁?整个大婚的典礼上,弥江都没有看她。

  前一天晚上,公主夕阳用她的手捧住了弥江的脸,她的眼睛如同噩梦中的黑色漩涡一样吸引着弥江的全部神经。

  “弥江,你还爱不爱我?你究竟还爱我吗?”

  她反复问着这句话,反复吻着弥江干涩的嘴唇。可是到了最后,弥江选择的确是把她揽入怀中,然后,沉默。

  弥江的眼睛中看不出表情,令人难以想像的沉静一直笼罩着他,而这些如水般的清淡使人们惊奇地发现,他们年轻的王,成熟了。

  是呀,夕阳和弥江都知道,这一切没有人逼迫弥江,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夕阳看着眼前的弥江,突然感觉很熟悉,一种许久之前被遗忘的感觉又被唤醒了,现在的弥江很像他的父亲,那个总是很慈善的出现在夕阳面前的“父王”,那个不单纯也不快乐的郑王。

  一个洋溢着鲜红色喜庆氛围的夜晚过去,人们恢复了平日的生活。

  大郑宫里有很多秘密,不过人们是不会乱说的。曾经在很多年前,一个宫监不小心说了一句,“郑王喜欢晚上喝点清水,”就被那个王割掉了舌头。

  这里最安全的,就是不会写字的哑巴。

  清晨打扫院子的老奴看见公主夕阳手中拿了一根簪子坐在台阶上面对着晨曦发呆。她手中是黄金打造的丹凤钗,凤嘴里含着一颗璀璨的蓝宝石,闪烁着异样的华彩。

  公主喜欢自言自语,有的时候老奴听见了,他们也会装作没有听见一样。

  “这是弥江送的,他说过,这颗宝石是依照开国的时候一个很有名的占星师留下的图切割的,镶嵌在这里是装饰,可是用在战场上却可以是武器。它反射太阳的光芒可以灼瞎敌人的双眼。”

  说到这里,公主夕阳的双眼看着升起的太阳,苍白的脸上显出红晕。

  从这以后,弥江有了新的王后。

  夕阳变了,变得堕落而放肆。

  她不够成熟到承受她作为公主的名分,或者说,她过于成熟到看到一种末路的绝望。

  我在半夜的时候从梦中惊醒,手中抓住柔软的被子,身体上却还有梦境中的记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烈酒划过喉咙后的烧灼感觉,弥江那双没有神情的眼睛就在我的身后,看着我。

  现在的我无法作出公主夕阳的行为,但是我可以理解她。

  一个爱上别人的女人。

  披上了衣服要到楼下厨房拿些水喝,经过客厅的时候却看见灯光昏暗的亮着,父亲在讲电话。

  “……,我不想了解你的课题,楚空,离我的女儿远一些,……”

  他已经尽量压低声音了,我却可以感觉到其中的强硬和怒气。

  “……,我们一家都是普通人,我只希望我的女儿平静地生活,我不需要她有任何的不同,楚空,她不是晓泱那个疯子,她不能卷入你们所谓的传奇。”

  说完挂掉了电话。

  我立在楼梯的阴影处,看见父亲点了一支烟,用手把前额的头发抚了过去,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他在那样的灯光下吸着烟,烟头的火光一明一暗,一向沉稳强势的父亲显得有些脆弱。

  再见楚空是在他对近期研究的报告会后,在这次展览上,我却没有见过那个金钗。他还和以前一样,合体细致的衣服总是不张扬的表现出他的出身和气质,亲切,却也疏远。

  夕阳,来了。

  带着长辈的和气跟我打招呼,我笑了一下,问他,楚叔叔,那根钗呢?

  他了然般的挑了一下眉,然后说,“夕阳,那个还在研究。因为有些是超出了我们原有的知识,所以需要时间验证,也需要时间让大家接受。”

  “楚叔叔,我听见昨天你和爸爸的电话了,你们有事情瞒着我,而我却是那个当事人。”

  他拍了拍我的肩,“夕阳,也许你父亲说的对,很多时候我不懂人情世故,这次的事情,也许是我错了。不过,我还是坚持,很多事情不能阻止而是要让它们发生,然后自己寻找解决的方法,那个时候,你就不再是需要父母保护的小孩子了。”

  “我还有事,以后见面再聊。”

  留下了一头雾水的我,他走了。我更加困惑了。

  为什么梦中的那根金钗如此的熟悉,为什么我会继续枫迦的故事做这个梦,还有,为什么,那个公主,和我长的同样的一张脸?

  郑王弥江很痛苦,当他看见这样的公主夕阳他就更加的痛苦。公主放肆的笑声就好像一张灰色的网,弥江有些无法走出去的窒息感觉。他抱起醉倒在花园中的夕阳,听着她沉沉地低语,“弥江,弥江,我们曾经起誓要相爱的,可是如今的我们,还爱着对方吗?”

  弥江低下头,用自己冰冷的额头贴在夕阳滚烫的脸上,喃喃地说着什么,谁也听不清楚。

  御花园的火红蔷薇后面,新王后阴郁的眼睛仿佛淬毒的箭。于是,大郑宫中开始悄悄流传着一个可怕的故事,公主夕阳勾引他们英明的郑王。

  薰太后找了公主夕阳,她们之间有过一个很秘密的对话。

  “她们都说了什么?”

  枫迦问我,这次我们见面依然继续这个故事,不同的却是,这次是我给他讲。

  “枫迦,你知道英国的爱德华八世吧,就是那个为了美国的辛普森夫人而放弃英国王位的人,你对他怎么看呢?”我反问了他一句。

  “嗯,很复杂的一个人。我记得看过一本书,上面说伊丽莎白二世女王恨他,因为他的退位而让伊丽莎白虚弱的父亲亨利成为了国王并且肩负起二战期间艰难的责任,这些都直接导致亨利六世过早的去世。”

  “那么,你认为爱德华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吗?”

  “也不是。至少,他选择了,并且坚持了下来。他可以在很长的岁月中坚持对希普森夫人的责任,这也是一种负责。其实,……”

  枫迦停了下来,他没有继续说。

  其实,那个时候,辛普森夫人应该自己走开的,是吗?为什么女人爱了,而事情不完美,那么只应该是女人承受这一切呢?

  故事中也是这样,薰太后找到了公主夕阳,她劝她放手。

  “……,夕阳,他是郑王,而你是公主,你们错就错在都姓轩辕。如果他要娶你,那么弥江必须放弃所有和你走,他将不再是弥江,他也不再是轩辕的王子。

  “他是锋利的剑,只能用在战场上,而这里就是属于他的战场。你不能让他埋在土里被污泥浊水腐化,……

  他是天下万民的王,小民的幸福就是他的幸福!”

  “那我呢,”公主夕阳有些声嘶力竭。

  “我的幸福呢?”

  “夕阳,不要忘了,你也姓轩辕。你是轩辕王族的公主。”

  “我不是,我不过是端王酒后和一个侍女乱性生出来的,我也不过是你和父王用来笼络端王的棋子,在你们眼里我什么都不是。可是我的母亲用生命换来我的生命,弥江用十年的时间来告诉我,我的家在这里。”

  “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他,我不想放弃。”

  “如果你爱他,为什么不能放手呢?”

  “我们曾经对天地起誓,日月为鉴,我们的爱永不改变。所以我不能放手,我看不见退路!”

  薰王后听了失望地摇头,然后落寞地走了。

  故事讲到这里,我抿着嘴,看着餐厅外面的天空,骄阳似火。

  “誓言呢,我虽然不信神,但是我会祈祷。这样的誓言由于过于得绝对而过于的脆弱。枫迦,你想知道结局吗?”

  “也许我已经知道了。在弥江的立场,他也许为了很多事情而彻底放弃夕阳。也许,他只是为了可以让夕阳重生而放弃她。”

  我点头,“对呵,是弥江背弃了誓言,并且彻底的颠覆了它。”

  有一天,弥江下了圣旨,要夕阳下嫁番王,重新行使王朝公主最重要的职责,为了她们父兄的江山而祭出自己的人生。

  夕阳接到圣旨就直接去问弥江,为什么?

  “枫迦,你想知道弥江怎么回答的吗?”

  “我,……,不再爱你,……”

  枫迦说出这句的时候格外得沉重,仿佛生命都无法承受一样。

  “对,就是这句话。弥江对夕阳说,我不再爱你。”

  “真伤感呢,真伤感呢,……”

  “夕阳,这其实很绝望,不是伤感。你无法想像,当一个人说出这话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我不知道,也想像不出来。枫迦,故事就这样完结了,今天我来,是要和你说,我下个月结婚,……“

  啪的一声,他手中的水杯从手中滑落,水落在厚厚的波斯地毯上,居然没有溅起水花。

  其实那个故事还有一段,没有结束,不过不适合我讲过枫迦听。

  公主夕阳在她出嫁之前的一天身穿正红色的吉服去找弥江,然后他们度过了一个很狂乱的夜晚。我在梦中感觉到那种红色的喧嚣和窒息,被扯碎的裙子,如夜一般长发,还有情欲贲张的疼痛,都如此的鲜明烙入我的肌肤。

  夕阳很疯狂,她没有明天,弥江很绝望,他失去了曾经得到的最珍贵的东西。

  然后,夕阳用那根凤钗刺穿了喉咙,血洒在弥江的眼睛中,滚烫的。

  故事结束了,完全结束了,我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城旭是父亲最得力的助手,他比我大三岁,我们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曾经以为,我们会这样像兄妹一样直到永远。可是有一天他向我求婚,说想和我一起走完剩下的人生。

  我想,恋爱和结婚是两件事,恋爱要找一个自己爱他多一些的人,而结婚,要找一个爱我多一些的人,于是我接受了他。

  枫迦对于我而言,过于的缥缈,仿佛,不是真的一样。

  这些天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它太真实了,就好像前生的记忆从我出生那天就印入我的生命一样。我迷惑过,好奇过,可是这些过后,生活就如同父亲说的那样,那又如何呢?他曾经阻止我知道我想要知道的这些,可是在我知道之后,我还是选择了继续正常而普通的生活。

  我不是公主夕阳。

  今生的我,就是夕阳。

  婚礼的准备很繁杂,每天都会很忙碌。试礼服,定酒店,还有录像和宾客的名单,这些都是琐碎而实际的,不像我的梦境伸手都无法触摸,这些事情想甩,也甩不掉。

  婚礼那天,我看见了枫迦,我从来都不知道,白色燕尾服的他如此的英俊,就像幻想中的王子。他还是温和地笑着却有几分的苍凉,“夕阳,可以和你说几句话吗?就在,那个紫色的花下面好了。”

  他的脸有一半隐藏在花的阴影下,看不清楚。

  “夕阳,我说的全都是真实的,虽然不奢望可以改变什么,可是总想告诉你。”

  “我总是做同样的一个梦,里面人生活在特殊年代。他们每天演绎的故事集合起来就仿佛一个人的一生。我很困惑,可是不能解释,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楚空,他用他的眼睛看着我,就好像已经明白了所有。

  “然后我就遇见了你,才有了我们一年多的相处。我一直和你讲那个故事是因为我知道故事的开始却不知道结局,梦中的夕阳总是在我将要苏醒的时候说着一句话,可是我却怎么也听不清楚,只记得她鲜红色的衣服和破碎的笑颜。

  “不过,梦就是梦,很快苏醒过来。明天我就要走了,去楚空发现的遗址继续发掘。

  我就在这里和你道别吧,我不想等到婚礼的开始。”

  枫迦走的时候我没有转身,却冲动地问了一句。

  “弥江,今生你爱我吗?”

  ……

  他没有回答,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的声音幽幽传了过来,“昨天我听见了她的话了,她说,我曾以天地起誓爱你,可是今天世界已经改变,所以我不再爱你,……”

  听着这话,我笑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城旭温暖的手抚过我的眼睛的时候,我看见了眼泪。

  “小夕,怎么哭了?”

  “没事,听完了一个故事,有些伤感,不知道为什么,……”

  他笑着用手绢擦掉我的眼泪,“嗯,还是个小孩子呢,故事结束了,就结束了,忘了吧。”

  楚空虽然没有邀请函可是他还是来了,手中拿着一个盒子。

  “夕阳,祝你快乐,你已经长大了。还有,这个给你,是送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哪个丹凤黄金钗。父亲走了过来,有些生气,“楚空,你这是做什么。”

  “哦,老沈,你太紧张了,你总是不相信孩子,一位他们容易被迷惑,可是事情不是很完美吗?这个是我们出土的东西,经过科学检验后证明你当时没有花大价钱买它是正确的,我们研究的时代太遥远了,不能切割这样的宝石,不过它也并非一文不值,这可是三克拉的蓝宝呢,……”

  楚空被父亲拉远了,我手中的金钗沉甸甸的,那颗宝石的确炫目,发出女神眼睛一样的诡异的光芒,……

  也许,那个真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附录:

  发钗考证

  发钗和发簪都用于插发,但两者的结构有所不同:发簪通常做成一股,而发钗则做成双股;另外在用途上也有一些区别。

  发钗的普及大约在西汉晚期,自此以后,它一直是我国妇女的主要头饰之一,直至今天,发钗在妇女的梳妆品中仍占有一席之地,比如现在的发夹,就是由发钗演变而来的。

  发钗除了在质料及长短上有所区别外,更主要的特点还在于钗首上的不同装饰。

  发钗的安插也有多种方法,有的横插,有的竖插,有的斜插,也有自下而上倒插的。所插数量也不尽一致,既可安插两支,左右各一支;也可插上数支,视发髻需要而定,最多的在两鬓各插六支,合为十二支。

  如果在发钗上装缀一个可以活动的花枝,并在花枝上垂以珠玉等饰物,这就成了另一种首饰,名为“步摇”,因为插着这种首饰,走起路来,随着步履的颤动,钗上的珠玉会自然的摇曳。

  红云叼着一个面包从外面进来,手上拿了一张传单,古色古香的画面很好看。

  白月也被吸引了,拿过来看看。

  浆声灯影秦淮河,千古幽情寄与谁。香艳的文字,精巧的图片,原来那里曾是江南的艳歌美境。无数的美丽人儿,该是何等绚丽风光呀。

  “这里怎么样?”

  “姐,听说那里的小吃不错,我们去吧。”

  白月彻底失望了,原来红云把它带回来是因为底下的一行小字:本地特色小吃也是风味独特回味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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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七:臂搁
( 本章字数:12387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3:12)


  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文/匪我思存

  午后的蝉声隐隐,阳光透过窗上的格眼透射进来,隔了玻璃,车水马龙都成了无声的电影,连小猫儿也伏在窗下睡着了。博山炉里焚着檀香,淡白的青烟逸出,店里静得似乎连空气都凝固了。白月用一只玳瑁钗簪起长发,松松地挽个了髻,忽听里间传出一声尖叫。

  她不禁喟叹一声,在心里开始倒数计时:“三、二……”还未数到一,红云果然已经从里间窜了出来,说是窜一点也不过份,就像是只小箭一样“嗖”地射到了眼前。照例是穿着热裤小可爱,火辣辣惹人注目的粉颈之上扣着银链,链坠上的铃铛兀自叮铃乱响。

  白月柔声问:“气急败坏的,见鬼啦?”

  红云将漂亮的大眼睛一翻,虽是双胞胎姐妹,和白月如出一辙的外表,但白月是静静的碧涵秋月,红云便是这静月映在水中的倒影,波光潋滟,飞光流云。一开口就是亦怒亦嗔:“见鬼有什么稀奇,走过路过哪天不见着十只八只鬼?”将手一扬:“姐,你瞧瞧这个。”

  红云手中是一只形致小巧的玉臂搁。臂搁是文房用具,又名秘阁,原来古人写字,是自右向左。为了防止手臂沾墨,就产生了枕臂之具臂搁,作书挥毫时枕于臂下,就既防墨迹沾臂,又防夏天臂上汗水渗纸,亦可代纸镇,是书案常置的器物。白月见那臂搁玉质细腻,莹然光润,通体无瑕,乃是上佳和阗白玉,其上只疏疏浅镂几枝柔柳,淡雅可人。

  白月微蹙了眉,挥开红云斜剌伸来的禄山之爪:“拜托,这可是明代陆子岗的琢玉,市值不菲,千万别毛手毛脚打碎了。”红云道:“这上面附着一个女鬼。”白月淡淡瞥了她一眼,红云理直气壮的将脸一扬:“是我唤醒她的,人家一睡几百年,好容易遇上咱们生有灵异,可以见着她,大家说说话解解闷多有趣。”

  白月轻轻叹了口气,说:“你就会惹事生非。”忽听幽幽亦是一声长叹,其声娇柔婉转,说不出的入耳动听,只叹喟道:“这世上,不惹事亦是生非。”白月不觉问:“你是谁?”那女声幽暗,如泉如咽,说不出的风情旎旖,却只怅然若失一般:“我……我是谁?”

  我是谁?

  铜镜里一张芙蓉秀脸,两颊敷了淡淡的胭脂,红晕却从肌理里透出来,只衬得一双剪水双瞳,眼波欲流。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比起那老大嫁作商人妇的琵琶女,到了如今,未尝不是个好结果。……行结郦礼于芙蓉舫中,箫鼓遏云,兰麝袭岸,齐牢合陛,九十其礼……我要的,他一一都给了我,如今还有什么不满意?

  瓦砾落在船舷之上,篷篷有声。明媒正娶我这风尘之人,真的就这样不见容于世间?岸上的人义愤填膺连辱带骂,向船上投掷瓦砾,他却吮毫濡墨,笑对镜台,赋催妆诗自若:“鸳湖画舸思悠悠,谷水香车浣别愁。旧事碑应衔阕口,新欢镜欲上刀头。此时七夕移弦望,他日双星笑女牛。傍曳歌阑仍秉烛,始知今日是同舟。”

  人间若问章台事,钿合分明抵万金……我回过头去盈盈浅笑,他以嫡配之礼待我,我不嫁此人,却要嫁与何人?

  暮色四起,一钩新月映照江面,烟笼寒水,舱外终于渐渐寂静。推开舱窗,凉风袭来,冷沁骨髓。

  天气那样冷,周家人将我赶出来时,身上只一件翠色单衫,三寸金莲踯蹰而行,却不知要去向何处。风尘女子的身世多如浮萍,十岁那年我便被卖入娼寮,既入得这门,便是永世不得翻身。琴棋书画,诗词曲赋,每日五更起来练嗓,妈妈吸着水烟,烟筒嘟噜噜地响着,她喷出一口轻烟,声音也悠悠似那烟缕散入空中:“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我们这门子里,一样要艺有专精,才好衬得一张脸儿锦上添花。光凭张脸,那是下三滥的站街妓。”稀奇,不稀奇,连妓亦分三六九等,但一样是倚门卖笑背人弹泪,我到底倚仗天禀过人,在姐妹里也算得个拔尖儿,犹憧憬一个出淤泥而不染,只盼遇得良人,赎得此身。

  到底,是叫我跳出了娼门。十四岁那年,他是大学士周道登,妈妈做主,将我卖与这位白发苍苍的权臣贵人。周家门庭显赫,规矩森严。当家的主母听说买得我这风尘女子回来,进门之后便在上房诫饬训斥半晌,又命婢女执家法来,打我三十棍“规矩杖”。血肉模糊,痛苦辗转,我只咬了龈牙一声不吭。那张皱纹千沟百壑的脸上,却只有漠然的冷淡,如看着毫不相干的一出戏。

  已知这里,没有我的活路。

  五更即起,至上房站规矩,夜里挟了铺盖,睡在主母床前,递茶侍溺,一唤便要醒起。哪里还能沾半分文墨,筋骨疲至力竭,再无心思想着书画吟唱。每日青衣素鬟,偶然那日在鬓畔簪了朵红绒花,主母便冷笑一声:“果然是狐媚子,成日爱着花儿粉儿,想着勾三搭四。”便命婢女往脸上一口啐来。

  那唾沫不许擦,腻在脸上一点点干,一点点涩,皮肤一分一分地发紧,只觉得奇痒钻心,方知是痛不可抑。几乎已经绝望,想过一索子吊在那房梁上。替老爷点烟的小厮看在眼里,那日饿饭罚跪,他悄悄袖了只馒头来给我,低声相劝:“姐姐,你这样年轻,不为旁的,忍着总有条出路。”那只雪中送炭的馒头,一两句关爱的话,我心里微微一酸,这府里唯有他还将我当人,当成弱质可怜的女人。足以将我的心又慢慢缀连起来,顽强而执着地活下去,苦熬着没有未来的明天。

  惭惭觉得一丝温暖,如果能够看见他。只是将他当成个希望,当成是自己唯一的回护,是这如海侯门里唯一的慰藉。挤着功夫背着人,绣了双鞋垫,眼瞅着主母出门上香,偷偷约了他在后园里,方递在了他手上,却双双叫总管拿了个正着。

  主母上香回来,一听得此事,冷笑一声:“早瞧着你们眉来眼去,原来早就勾搭成奸!”不无得意回头瞧了老爷一眼:“我就说这娼门里皆是烂货,迟早不守妇道。”那个老爷,满脸的白胡子气得几乎都要翘起来。我却只有绝然的痛快,这糟老头子凭什么就霸了我一生?他怒喝一声:“撵出去!”主母晒笑:“还算便宜了这污滥货。”

  撵出了周家门,天宏地广,我却只如飞絮浮萍。流落吴江街头,几成乞丐。栖身庵堂,做些洒扫粗活,那些尼姑见不得我吃一碗闲饭,每日只是冷嘲热讽。原来佛门亦不是清净之地。这日却遇上贵客来上香,布施了五十两雪花白银,师太当即眉花眼笑,让入后堂用素斋。那贵客却是二八年华的娇饶艳姝,扶着小鬟迤逦而来,正执帚打扫中庭的我惊呼失声:“徐姐姐!”

  这一声终于改变了我的命,有同门之谊的徐佛,将我接回她的寓舍。庭院深深,绿柳垂杨掩映粉垣红楼,好个雅娴之地,却是吴江人尽皆知的胭脂境、销魂窟。我净身洗发,换过身干净衣衫出来拜谢徐姐姐,却只见她惊艳的目光:“影怜,真真是我见犹怜。你不若重操旧业,必有所成。”必有所成?我脸上不禁浮起笑容,这勾栏院里,风尘之中,能求何所成?不过挣一口饭,舍得这身子罢。兜兜转转,原来到底逃不开这软红轻偎的生涯。

  徐姐姐一手操持,引路搭桥,宴请了吴江名士。我一阙诗成,轰动席间,从此才名不胫而走。却原来世上人贪图附庸风雅,青楼卖笑,能诗能画,倒替我博个花魁名头。从此我改姓为柳,易名为隐,辗转吴越,寄居松江,秦淮河的桨声灯影,绮光年华,时人将我与七位才名卓越的姐妹,并称秦淮八艳。

  功成名就,往来无白丁。这日复社首领,大才子张缚设宴相邀。我青衣素服,只命小鬟抱了琵琶,款款步入齐楚阁内。席间诸人惊艳的目光,早已是见怪不怪,微微一笑,便叫了张缚的字:“西铭,今日诸多贵客,我却来迟了,还望乞谅!”旁的人哪里肯等闲饶过这一句,定要罚酒。我只淡然道:“诸位公子皆是雅量,隐雯不才,献丑一曲,为诸位公子佐兴。”接了琵琶,轻拢慢捻便一纾歌喉:“拂衣欲走青珊瑚,澒洞不言言剑术。须臾树杪雷电生,玄猿赤豹侵空冥。”琵琶铮铮,嘈嘈切切,却掩不住那骤生的肃杀之气,席间人不由停箸置杯,侧耳凝神。

  “寒锋倒景不可识,阴崖落木风悲吟。吁嗟变化须异人,时危剑器摧石骨。”琵琶声渐激越,如一线凌空,渐拔渐高,西首那位公子,正自斟酒,此时早已瞠目结舌,手中酒壶兀自汩汩流倾,那杯中早已注满,只流得半席皆是,却无人注目理会。

  “我徒壮气满天下,广陵白发心恻恻……”琵琶声嘎然而止,席间仍是一片沉寂,过了半晌,张西铭方轰然一声:“好!”诸人这才似回魂一般,击案鼓噪。我缓缓放下琵琶,忽听得个醇厚的嗓音道:“柳姑娘真是色艺双绝,只不知此诗何名,为何人所作,如此佳作,理应是奇才高士手笔。”

  我淡然一笑:“此首《剑术行》,乃不才覆瓿之作,有辱公子清听了。”他的声音不卑不亢:“姑娘才思敏捷,品格豪拓不让须眉。抑何其凌清而渺远,宏达而微恣与?大都备沉雄之致,进乎华骋之作者焉。”张西铭大笑道:“轶符,你素来自负诗名,今日得见柳姑娘奇才,竟如此甘拜下风?”

  我竦然一惊,回首只见剑眉宇轩,他那双乌沉深邃的眼睛突然一亮,朗然若星。他竟然就是陈子龙,松江第一才子的陈子龙。他的目光柔和,像是能望入人心里去,我突然无端端又是竦然一惊。名士风流,他也不过是个走马章台的少年公子,想要赢得青楼薄幸名罢了,却为何在他清亮的目光之下,双颊微微的发起热来,只是万分地不自在?

  只讲些场面话,十指纤纤捧了杯盏:“隐雯素仰公子才名,今日得见,实三生有幸。谨以薄酒一杯,聊表敬意。”他的脸骤然微微一红,赦然还礼。他竟然会脸红,来这销金窟里的豪客,故然有一掷千金的措大,亦有久负才名的浪子,但人人视我,不过一介玩物,风雅玩物。我这才名也不过博得他们啧啧向旁人炫耀:“那能诗能赋的柳隐,我也曾做过她的入幕之宾。”娼女便是娼女,这世上并无出淤泥不染的神话,人家看到你袅袅凌波,仍不忘记提点的是你根下的腐臭。再欢愉的笑颜里亦带了一丝微妙的揶揄。虽不在脸上,但隐在心里,我知道。

  他居然会脸红,如履薄冰的惶然神气,仰面将酒一饮而尽。我心里忽悠悠一轻,想起周府那送我馒头的小厮。他一字不识,只因着我是个女人,便倾心相授。他——这才高八斗的陈子龙,原来在他心里,我亦能抛开那些个虚名才气,单纯只是个女人。

  一盏女儿红慢慢咽下去,先苦回甘,微辣入喉,我心思冗杂,突然呛住,忙取了手巾子掩着轻咳不止。小鬟轻抚着我的背,无意中向他一瞥,他却正正望着我,那目光中甚是关切。一对上我的目光,却又连忙转脸向一旁。我心里突然回过神来,那酒的辣里便泛上一缕甜。

  夜凉如水,席间诸人早已是酒酣耳热,我酒意沉突,趁人不备去向廊上,倒是一轮皓月,寒浸浸的月光映得我衣如白雪。风里传来茉莉花香,隔壁院中的歌吹之声隐隐绰绰,醉意迷朦,拔下金钗击柱轻唱:“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余音犹自缈缈,突然见那青砖地上,倒映淡淡人影。

  蓦然转过身来,是他,果然是他。他的眼睛在月色之下,温和如水:“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姑娘异禀过人,却原来所求不过如此。”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所求不过是一个情字,至真至诚的情字。他的眼中似流露千言万语,我只觉酒意上涌,人却微微有些眩晕。

  他一字一句地曼声吟哦:“应有江南寒食路,美人芳草一行归。”美人芳草一行归,我急急地睁开眼睛,他不闪不避,只是那样瞧着我,四周夜虫唧唧,花香浓郁,我却似置身怒海狂涛之中,只是不信,不肯信,不能信,害怕信……

  我求了这么多年,等了这么多年,却原来,等得竟是他。

  描金花烛成双插在堂上,烛焰轻漾,照得一室洋洋的春意暖人。忽而如痴,忽而如醉。他执了笔替我描眉,那笔尖柔若无骨,似舌尖轻舔在眉端,又痒又酥,叫人浑身失了力气,再也没有了支撑。他低低地在我耳畔昵喃稼轩的名句:“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爱儿,你这一双眉妩,叫人想见春山。”

  我的眼波似流,仿佛要连自己也要化成水一下子全泼出来。我回眸浅笑:“那么——我从今后易名如是,柳如是。”他不答话,只吻在我眉间,那滚烫的唇烙在我额上,烙在我心上。我只觉得自己身似那描金花烛里的芯,慢慢融,慢慢焚,慢慢燃,散如无尽的光与热来,明亮璀璨。天与地豁然开朗,仿佛一切皆是五彩流离的光华,我竟然能再世为人。

  逍遥不问红尘事。每日只是填词作曲,两相唱和。幽静的闺阁只有风光旖旎春风无限,只羡鸳鸯不羡仙。他虽家有妻子,可是他以赤诚待我。他不诳不骗,不许不愿,却令得我百折千迥,一往无回。

  他赠我一只臂搁,因我性好书法,此物日日相伴,贴于肌肤。他说:“我要你最亲的人是我,最亲的东西亦是我的。”翻心一想直如蜜甜,自然是他,当真是他,也唯有是他。世界便只是一个他。越是美好越是惶然,从来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一切太甜美,所以叫人有梦境一样的恍惚,只怕醒来失去。

  那一日,终究还是来了。他接得家书,浓浓的眉头便微微皱起。我知他由祖母抚养成人,事祖母至孝,这家书,必是老人家想念孙儿。我劝他:“公子离家已久,家人必然记挂于心,公子应返家探望为宜。”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那眼神一如初见:“如是,我怎么能抛下你。”我微微一笑:“我与公子两心相悦,是为情也,公子与家人骨肉至亲,亦为情也。如是安能存一己私心,以与公子之情,夺公子骨肉之情?”

  他轻轻叹了口气,我心里直如万箭穿心。不能以己情夺彼情,可奈,会否那彼情会来夺己情?直一昧安慰自己,不会,不会……

  桃叶渡,夏日阳光如碎金,斑斑斓斓散下来,照在我的裙裾之上,江风盈袖,吹得我衣袂飘飘若飞,近处林木间皆是蝉声,声嘶力竭的鸣叫,叫得人心里隐隐生出烦躁。这一别,山长水远。他执着我的手:“如是,你好好保重,我会来接你的。”

  “虽知己而必别,纵暂别其必深。冀白首而同归,愿心志之固贞。”薛涛笺上写出密密的簪花小楷,将一颗心细细揉进每一笔划里,臂搁熨贴在肘下,触肤生温。搁下笔后,只是细细摩挲。上好的和阗白玉,通体无瑕,出自琢玉名家陆子岗,当值千金。

  可是在我心里,何止万金?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我那梳奁里,虽及不上杜十娘怒沉的百宝箱,但凡世上奇珍,珍珠翡翠,猫眼夜光,何物没有?可是那些珠光宝器只是冷冰冰的死物,散发着铜臭的腥咸,是叫人唾弃的俗物。

  这臂搁却是活的,如一颗篷篷跳着,我将它抵在胸口上,那里也是一颗心在篷篷跳着。

  山长水阔知何处,渐行渐远渐无书。他不是薄幸,可他是孝子,他的妻子张氏“生而端敏,孝敬夙成”,被“三党奉为女师”。我这样的女子,实在不能见容于他的高堂。我知他苦衷,语意婉转,只求能与他厮守,哪怕只是作妾。但只要能为他洗手作羹汤,名份又算什么?他无限凄苦,只言道堂上祖母不许他三妻四妾。

  香君前来探我,方转过泥金屏风便讶然:“姐姐怎么瘦了如许多?”瘦了么?梳妆台上的镜子已是多日不曾细细端详。他不在,我簪花给何人看?他不在,我珠翠满头给何人看?他不在,我画眉与何人看?他不在,我穿那些绫罗绸缎衫子给何人看?

  香君忽然喟然轻叹:“姐姐真痴子也,只盼陈公子待姐姐,亦是如是。”

  如是,如是,他自然亦是如是,怎么会不是如是?

  许久之后才知道,香君并不是一语成谶,而是欲语又止。

  那一日终究知道,他竟新纳了蔡氏为小妾,却原来,并不是不许纳妾,而只是,不愿纳我这风尘女子。

  天崩地裂亦不过如斯!往昔之言历历在目: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于君绝!海枯石烂言犹在耳,到了如今,竟然是闻君有二意,故来相绝决……

  他与我来往,是风流韵事,是一段佳话。可不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能是堂堂正正,立于人前。我到底是错了,他没有勇气去打破那世俗枷锁。他读的是圣贤书,求的是科举功名,他是“清流”的中流砥柱,要有忠,要有孝,要有节,要有义,独独与我的这情,是孽情丑陋,只能视作浮云。

  案上的臂搁冷冷散发润泽的珑光,我伸手举起,便欲向案上击碎……

  手到底还是缓缓垂下,到了如今,玉碎又有何用?盈盈一滴泪,终于堕在臂搁之上,泪痕宛然,渐渐干去,如许多年前在周家被啐在面上的那唾沫,腻在脸上一点点干,一点点涩,皮肤一分一分地发紧,只觉得奇痒钻心,方知是痛不可抑。倾尽了一颗心,却原来不过如是。栏外暮色苍茫,青山妩媚,却只不过如是。

  月还是那轮好月,皓然圆满。我依着薄醉徘徊月下,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总赖东君主……凭什么要总赖东君主,难道我自己的命运,我自己不能去掌握?

  我从此依旧是秦淮河上婉转的一声娇叹,引了生张熟魏朝秦暮楚客似云来,却只冷眼旁观。仿佛赌着一口气,一定要三书六聘,明媒正娶,嫁了出去。他是才高八斗,我就嫁学富五车!

  终于等到我要的人,东林领袖、文章宗伯、诗坛李杜……不知那赫赫的才名之下,是怎样一个人。我却托词密友,言道:“吾非才学如钱学士虞山者不嫁。”这句话令得钱谦益心旌神摇,我亲赴半野堂拜访于他。幅巾弓鞋,著男子服,自称“女弟”,他已年过五旬,我却在他眼里看到摄人的光芒。我不以色事他,而惑其以文采风流,世人谓我此举“神情洒落,有林下风”,他是何等的当世大才子,见我如是惊才绝艳,如获至珍。

  夜风吹来有一丝寒意,他将大氅披在我肩上,笑容满面:“夜寒露重,夫人要珍重身体。”我握了他的手,微笑着的眼里却恍惚要落下泪来。从此我是钱夫人,明正言顺的钱夫人。我求仁得仁,从良得良人。

  这良人虽是鹤发鸡皮,比我大上三十六岁,但确是一颗真心待我,任旁人说他“亵朝廷之名器,伤士大夫之传统。”他仍肯以嫡娶之礼相迎,旁人视若惊世骇俗,他却只是执了我的手,在物议沸腾中默然一笑。

  他在虞山为我盖了壮观华丽的“绛云楼”和“红豆馆”,富贵繁华,安逸闲适,早早叮嘱过了家中上下,人人皆是客气待我。他自更是温存有礼。还有什么不知足?闺房之乐,甚于画眉,他道:“我爱你乌黑头发白个肉。”我脱口相答:“我爱你雪白头发乌个肉。”他仰面大笑,我亦是言笑晏晏。旁人眼里,是才子佳人,宛若天成罢。

  我终于有了家,可是,却失了国。

  清兵铁蹄长驱南下,山河破碎,烽烟四起,京城失陷,大明朝在天旋地转中颠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一力支持谦益变卖家产,装备义军反清。

  大势已去,节节败退。

  乙酉五月之变,兵临城下,我劝谦益殉国。他静默片刻,携我的手至西湖之畔。

  五月天,杨柳丝丝弄轻柔,榴花初燃,风老莺雏。一勺西湖水,百年歌舞,百年沉醉。那李易安有不肯过江东的豪气,我安能摧眉折腰任见河山受鞑虏蹂躏?湖水青碧如幽幽一方翡翠,泛着黛色的涟漪,远处隐隐一带青山如画。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熟悉而淡远的呼声,生死大劫,却原来不曾忘却,根本不曾忘却那个男子。却原来嫁与旁人,并不是得偿所愿,只是赌一口气,为着他赌这一口气。惊痛里不能再想,不敢去想,不愿去想。他被清兵俘虏后慷然赴死就义,惨烈至于众口皆碑,而我今生与旁人相携赴幽泉。

  卧子,我只能待你来世。

  谦益已缓缓步入水中,我脸上只有宁静和熙的微笑。

  卧子,卧子,你是否在奈何桥上等着我?

  谦益突然回过头来,道:“如是,水凉。”

  我胸口突然一窒,他已经步步退却,直退上岸来。

  我突然觉得无穷无尽的悲哀,我千挑万选,所择的良婿,却原来是这样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到底是逊色于他,到底是争不过他。

  我猛然掉过头去,奋身欲沉池水中。他能逊色于陈子龙,我却万万不能!

  衣袖却被人死死拉住,谦益哀哀地看着我,目光中的了然与通透,却突然令我竦然一惊。

  我以为他不知道,或者,他仍旧是不知道。嫁他之后,他肯让我着儒衣出闺门会客,甚至替陈子龙的诗集作序。他知道?他不知道?可是他目光中只有无尽无际的悲哀,我急促而紧迫地喘息着,像是要窒息的一尾鱼,只想跃回水中。

  他一字一顿:“如是,千秋骂名我来背负。”缓缓道:“史阁部一意孤行,全城苦守,结果如何?是屠城十日,血流成河。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我声音凄厉:“任你如斯诡言,亦不过替腼颜出降狡辩,叛国贰臣,你背负得起,我背负不起。”

  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瞧着我,良久,突然道:“莫若说,你恨我不如陈子龙。”一语中的,我全身的气力突然一松,却原来家国只是一个籍口,我这铮铮的一身傲骨,只是一个籍口,我软软晕倒。

  这一病缠绵数月,病榻之上只闻夜雨凄清,隔着窗儿点滴到天明。窗外是大株的芭蕉,漱漱有声。松江我那小红楼前,亦是植有大株芭蕉,每逢夜雨,卧子总伴我静听那淅淅雨声。我发着高热,那个名字噎在胸口,每次呼之欲出的最后一刹那,总有理智能及时拦阻。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一碗碗的苦药喝下去,高热却总是不退。我昏昏沉沉睡着,仿佛灵魂已死。

  颊上突然传来一阵清凉,我用仅存的力气睁开双眼,却是那只臂搁静静放在枕上。谦益却远远立在床前:“如是……”

  我终于落下泪来,争不过,争不过,这许多年来还是争不过一个他,那陈子龙是我命中的魔障,避无可避,无路可逃。我慢慢伸手握住臂搁,像是想握住梦中的过去,谦益只是望着我,一刹那像是老了十年。

  我的身子渐渐起复康健,山河早已变色。谦益奉了满清的诏书,北上为官。

  我盛妆相送,却身着一身朱红。谦益变了脸色,那些来送他的新朋故友也变了脸色。朱红,不忘朱明,如清脆的一耳光括在他脸上。我痛意而绝决地看着他,他的目光反倒安静下来,仍是那种了然的淡定通透。

  我从心里憎恨这目光,说不清道不明的憎恨,我错了,他错了,我们两个都错了。既不能为国,亦不能为家,这俗世令人厌倦得透了。

  我开始放浪形骸,甚至公然当着他儿子的面与人调情。钱公子气得要鸣官究惩,我只幸灾乐祸着瞧着归家未久的堂堂钱尚书。

  谦益淡淡告诫其子:“国破君亡,士大夫尚不能全节,乃以不能守身责一女子耶?”

  轰然便是一败涂地尽失城池——我终究不是他的对手,割袍断义也不是他的对手。他不是我想的那样,我亦不是他想的那样。

  家还是徒有虚名的家,国却是早就亡了。我倾尽妆奁之资献与南明朝廷,只盼能唤回东风。谦益不言,我亦不语。这是为国,还是为着陈子龙,他早已经不再问,我更不会再提。那个国寄托了我全部的信念,因为那曾是陈子龙的信念。那个国是我全部的过去,见证过我今生的唯一。

  山河寂廖,残梦终醒,南明朝廷苟延残喘,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麻木地瞧着谦益咽下最后一口气。他终于撒手人寰。

  钱公子在灵前嚎啕痛哭,所有的人都是素白的衣衫,屋内皆是白汪汪的帷幕,四处挂着丧幡,我披在头上的孝布生硬摩挲在脸畔,粗糙如砾,我竟然没有哭。

  钱家上下皆道我没有良心,谦益,你视我为至爱,我只能待你为知己。我终究是有负于你,这灵堂之上,连泪已干涸,半生就这样遥迢无望地去了。

  那些旧日的诗句,还言犹在耳,你荫蔽了我半生,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现世安稳,你却撒手去了,抛下我继续留在这尘世受苦。

  尸骨未寒,族人却已经寻上门来,挽了太叔公出来说话,言道钱家家产,不能再掌控于我手中。

  家产?

  我漠然望着披麻带孝的族人,他们如一群狼,眼里幽幽发着噬人的光芒。七嘴八舌搬出了祖宗家法,嘿,祖宗家法,甚至说我多年来并无生子,要撵我出门。太叔公坐在堂中上首的大圈椅上,只嘟噜噜抽着水烟,我突然微微有些眩晕。极小的时候院子里的妈妈也是抽这样的水烟,我在堂前咿呀学着唱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一个词转吐不过来,妈妈顺手用烟杆打过来,火辣辣得痛,却忍住不能吱一声,从头再唱……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终究是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终于缓缓道:“太叔公,此事等过了头七,我请阖族公议就是了。”

  太叔公慢条斯理地磕磕烟袋,说:“择日不如撞日,我看只要今天大家说个齐全,也是个了结。”

  我瞧着他泛着烟黄的牙,只是一阵恶心。

  这样的腌臜气如何受得?

  谦益,方知你素日里曾替我抵挡了多少风吹雨洗。我到底是负了你,如今难道竟保不住你身后这点产业?

  我淡然道:“好极,就请太叔公宽坐,我命人去请阖族长辈,还有近支子侄们来公议。”回首便吩咐婢女,叫厨房预备素宴。

  他们松了口气,大约没想到我如此知趣。

  我走回房中,暗暗写了封书信,命人送与知县,再出来亲自执壶斟酒。

  阖族人都放下心来,我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孀妇,最后还不是任他们宰割?酒过三巡,我陪笑道:“众位侄子陪太叔公坐坐,我上去开箱子取地契账簿。”

  房里金碧箱笼,高柜抽斗,这一切,楼下那群人垂涎欲滴罢。我缓缓打开抽斗,一条长长的素色寒绢,轻盈若雪。轻轻抛过房顶的大梁。

  谦益,我负你良多,今日便全还了你。

  卧子,你答应过我,会来接我。

  我派人寄与知县的信——夫君新丧,族人群哄,争分家产,迫死主母。

  楼下酒宴正酣,那些人浑不知,一个也逃不了牢狱之灾。

  唇边终于浮起一个浅淡笑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白月长长的睫毛如蝶翼忽闪,柔声问:“你为什么不去投胎转世?”

  那声音却静默片刻,方道:“俗世纷扰,那一世我有如花之貌,林下之才,事国节烈之名,到头却只是枉然,何必再生受一番煎熬?为人其苦,不若为鬼。”

  红云咭得一笑:“如今几百年过去了,情形可不一样了。”正说话间,忽见有人推门进来,白月小心将臂搁放回锦盒中,起身迎客。

  却是一男一女,男的年可五十许,大热天里全身的名牌西服,粗肥的脖子上若不是系着领带,真叫人怀疑他是否还有脖子。女的却是韶龄妙女,身材妙曼,姿色过人。将嘴一撇娇嗔道:“答应人家买钻石,却带人来这种死气沉沉的地方。”

  那男子道:“听人说这种地方才有好东西呢。”四面环顾,只见店堂洁净如茶舍,几把明代的鸡翅木椅,线条简洁明快。他伸手摸了摸那椅子,说:“好是好,就是样子太简单了点,要是雕上富贵牡丹,龙凤图案,这椅子就好看了。”

  那女子在他臂上轻轻一拧:“这种地方的东西,全是些破破烂烂的老古董,只好配你们家那个黄脸婆吧,正好一样又旧又破。”一转脸却看到锦盒中的臂搁,咦了一声:“这个倒是真漂亮。”

  “漂亮就买。”肥油的一张脸上绽出笑颜,趾高气昂问:“老板,多少钱?”

  白月淡淡一笑,缓缓道:“前阵子拍的清乾隆粉彩御题诗文竹节臂搁,以71万元成交。这只是明代子岗所出的和阗白玉臂搁,曾为名妓柳如是所有,我们目前叫价210万人民币。”

  红云好笑着瞧着对方瞠目结舌,从她手中接过了臂搁,轻轻放回锦盒中。笑得一脸灿烂如同窗外的阳光:“店小本薄,概不赊账,请付现款或刷卡。”捉狭地挤一挤眼睛:“先生,要不要包起来?”

  就是白月,也忍俊不禁,微笑瞧着那两人急急仓惶离去。

  红云扮个鬼脸:“他们两个怎么一幅活见鬼的样子?难不成他们和我们一样,异禀过人,可以瞧见这臂搁上的柳如是?”

  臂搁上隐约传来一声轻笑,而后低低一声喟叹。声音几乎轻不可闻:“原来几百年过去,却原来情形亦不过如是罢。”

  附录:

  臂搁考证:

  我国以前的书写格式,是自右向左。为了防止手臂沾墨,就产生了枕臂之具-臂搁,其竹片肚稍虚起,不惹字墨,最为适用。有了它,作书挥毫时枕在臂下,就既防墨迹沾臂,又防夏天臂上汗水渗纸。另外臂搁还有一个用途,纸轻易被风掀,压在上面,可代文镇。

  臂搁又是书案重要饰物,富书卷气。一般用去节之竹筒分劈成三刻制。因是枕臂之用,宜浅刻平雕,以刻制书画为主。有镌座右铭以为警策,有刻所喜之诗画以作欣赏,有刊挚友亲人之赠言以为留念。它确实还有一些秘记档册的作用,故极受士人的偏爱。

  臂搁是常置案头的玩物,日夕摩挲,愈摸愈润,久之似得人之灵气,更具神采;又因竹子性凉,古人即用“竹夫人”(唐时称竹夹膝,宋又称竹妃、竹姬、青奴等)祛暑,故每当心情烦躁,或精神倦怠之际,能独坐清斋,手抚臂搁,闭目养神,则可令人蠲虑忘世,得一时之清静,盖手掌有劳宫穴,触竹有凉侵肺腑之感。犹似佛门僧人坐禅以竹“性板”(又称禅板,形式似臂搁,但长达42厘米,由半爿筒竹制成,光素不刻文饰)置膝上抚手静心。这一妙用大概也是古人所谓的修心养性。

  另有觅择异形竹或珍稀竹类,如人面竹(一称龟背竹)刻制为臂搁的,那就更物以稀为贵,奇趣耐玩了。

  白月用毛巾仔细地替红云擦拭一头湿发。红云的头发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蓬得满头都是,所以她不能剪短发,只能紧紧地用头绳系住。这样“张狂”的头发洗起来自然更加麻烦。红云没有耐心,每次都弄不好,等干了一梳免不了又要哇哇大叫。

  “姐。今天来的那个人……你确定那把古梳可以卖给他们吗?”红云有些不确定,先前她在店里找东西,一失手险些把那漂亮的梳子掉到地上,差点把白月吓死。

  结果不到半个小时白月就把它卖掉了。之后还狠狠瞪她一眼说:“眼不见心不烦。与其让你总有一天弄碎它不如卖了换钱花。”

  “你现在倒担心起那把‘倒霉’的梳子来啦?你已经是第几次差点把它掉在地上了?我还以为你看它很不顺眼呢?”白月故做不解地调侃她,嘴角隐隐地笑意出卖了她,可惜背对着她的红云看不见,可怜地想着怎么跟她解释。

  终究还是不忍心看她那么烦恼“放心吧。我是不会忘记我们的‘职责’的。”红云闻言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姐,其实我不完全是担心那把梳子……”

  白月感动地笑了,其实她一直都知道妹妹是更担心她忘记职责而受到惩罚。

  “看你下次还敢这么毛手毛脚的了。”

  “我一定努力控制。”说话间她已经不小心的把一个红木雕刻掉在地上,换来白月一声惊呼。

  红云暗想,还好这个摔不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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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八:玉梳
( 本章字数:11205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3:39)


  魂牵梦萦

  文/江心无月

  广袤无边的枫树林,饱经风霜的红叶鲜红得仿佛要滴出鲜血,繁茂的枝叶遮天避日,形成凝重的红云,低低地压在人们的心上。

  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是谁,是谁在说话?我猛地睁开眼,惊恐地弹坐起来,急速地喘息,瞳孔因为心脏的剧烈收缩而微微放大,双手紧紧攥着项链上的吊坠,想借此摆脱那个诡异的梦境,但收效甚微。为什么,还会梦到?不敢再睡,只能披衣起身,坐在书桌前,开始翻阅桌上的案卷。

  本人凌霄,25岁,正值挑选男人和被男人挑选的临界点上,就职于本市第一医院心理科,专门研究人的心理状况并寻找为其排减痛苦的方法,也曾获得类似“优秀”、“模范”之类的称号。 但如同顶尖的理发师难以打理自己的头发,我不知道该用何种理论来解释自己的问题。

  小孩子5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而我,就在那个时候开始,每当睡觉总是做同一个梦,给人一种让人心碎的熟悉,好怕好怕,往往睡不到一小时就哭着醒来,但醒来后只记得无边无际的红枫林里,有一个声音不停地重复一句话,久而久之就不肯睡觉。人消瘦得很厉害,父母很焦急,带着我四处求医,但无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吃了很多安神助眠的药物,却毫无效果,每天强撑着眼睛想睡又不敢睡,人瘦得只剩一张皮了,只待一阵风将我刮回轮回殿去。每个人都知道我活不过这个秋天,人们只能拍拍父亲的肩膀,道声节哀。

  但是就在那时,我遇见了一位高僧。

  那时我正裹着父亲的大衣,坐在路边,看着树叶在凋零的刹那在空中漂浮的身影,曼妙而又凄凉。一个身影站在身前,挡住了光线。

  你是谁?我眨了眨眼睛问。

  他,一脸的慈悲,没有说话, 长长的眉毛无风而动,只是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额头,我只感觉有一种暖流从头顶流进身体,突然觉得好困,就依靠着树睡着了,迷糊中好像听见他说,千年情缘,痴缠一生,是福是祸,唯天可知,阿弥陀佛……

  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是父母欣喜的微笑。再低头,见在颈间垂挂着一颗毫不起眼的黑色珠子,但我知道,或许我可以安心睡觉了,再也不会有枫林,再也不会有诡异得如同预言的声音了。我得以平凡地长大,和寻常人一样读书、生活、工作,只是在每个深秋时分,路过枫林时,不禁会驻足观望一番,那种熟悉的感觉在血液中奔腾,有一种冲动想进入红叶中畅游,但理智即使将我的脚步拉了回来。

  但是没有想到,岁月弹指一挥间,才过了二十年,深秋季节,那个窒息的梦境重又占据了所有的睡眠时间,仿佛一闭上眼,便是遮天避日的红叶,风一过,如同在树枝间跳跃扭曲的火焰,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而那颗珠子只是静静地垂挂在颈间,颜色黯淡。

  当我掩上卷宗,已是旭日东升,带有温度的光芒驱散房间的黑暗,我闭着眼睛沐浴在晨光中,以期望洗刷内心的窒息和迷茫,同时一遍又一遍地催眠自己:凌霄,你很正常,凌霄,你会没事的……

  适时响起的门铃声将我奔腾不止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开了门,不期然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眸子,乍看一下平淡无奇,但细看之下却好像有一层黑色迷雾笼罩着,看不清其真实的想法,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我问,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他的脸闪过一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道,不,凌小姐,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不过我的照片经常在财经杂志上出现,说不定你有印像。

  是吗?但是我从来不看财经杂志。

  霄霄,霄霄,昊天是不是很帅,送给你当男朋友好不好?

  我终于将眼光收回,低头看着正眨巴着眼睛,紧扒着我不放的红色无尾熊,淡笑道,荷,我不知道你的兴趣是当红娘,而且穿得还像红包似的。

  红包撇了撇嘴道,可惜我们十几个红娘都没有把你推销出去,真是失策。

  我失笑。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的惊吓,长大后我生性淡泊,处世不惊,仿佛所有的热情都在上一世用尽了,习惯独来独往,待人处事不温不火,然而,总有一些朋友围绕在身边,夏荷就是其中一个。用她的话说,我是黑夜中的烛火,而她们是渴望光明的飞蛾。我还能说什么呢,都已经不是人了。

  今天来的是夏荷和她的未婚夫,以及做为伴郎的神秘男子陆昊天,为的就是商讨下星期五婚礼的安排,而我做为伴娘不得不参与烦琐的讨论,即使我所做的只是捧一杯热茶坐在一边点头。夏荷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一声,霄霄,这次可是你第七次做伴娘了,什么时候才能喝到你的喜酒啊。我道,你也知道我这是第七次啊,还好意思叫我继续做。夏荷用很可怜地眼光看着我道。可是她们一个接一个早婚,我能去找谁。我说,你不知道做了三次以上就很难嫁出去了吗?以后你养我啊。夏荷很开心地点点头,说,好啊好啊,我养你,我养你,听了我直翻白眼,对旁边一脸无奈的男人说,你怎么还没有教育好她。夏荷的未婚夫只能说,只要你早点结婚就好了。我正要接腔,却被那个陆昊天抢去了话头。他说,或许凌小姐很快就可以请你们喝喜酒了。说完,还冲着我笑了笑,说不尽的古怪。我只能点了点头,说,是啊是啊,到时候准备好贺礼就好了。

  临走前,夏荷递给我一个狭长的木匣子,说,这是昊天送的新婚贺礼,可惜不适合我,今天就当着昊天的面送给你了。我接过,有点沉,木匣子是用上好的檀木而制,散发的檀香宁静而悠远,因年代久远呈现焦黑的颜色,而表面经常被人摸索,显得温泽润和,相信这样的盒子里装的一定不是凡品。打开盒子,一支玉梳静静地躺在鲜红的锦缎上,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样式古朴典雅,好像是唐朝的作品。的确很难想像她这个跳豆用如此雅致的玉梳,就好像汽车行驶在恐龙的脚下。

  我细细地打量着玉梳,突然发现在玉梳的几个梳间有几丝红丝,好似有鲜血的沾染。我的脑子里开始出现许多跳跃的画面,就像是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闪现,稍纵即逝,如流星般划过天空,抓不住一丝一毫。我有一种预感,这只玉梳一定和我那古怪的梦境有关。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刚触碰到冰冷的玉质,一股电流冲进体内,强烈地撕扯每一个细胞,我直直地倒了下去,落入一弯臂膀之中,夏荷惊惶地呼喊声逐渐模糊,身边升起了青色的浓雾。我渐渐沉浸在一个梦境之中,真实得让人分不清楚现实与虚幻的梦境。我只知道,在那个梦境中,我不是凌霄,我的名字是红袖。

  我叫红袖,出生在唐朝最繁荣的时代,蜗居在长安。这一片滚滚红尘之中,所谓大隐隐于市,我想我可以算是最大的隐士了。

  在长安,提起牡丹坊,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男人们暧昧地挑挑眉,面上春意昂然,而女人们则羞红了脸,啐上一口,甩袖离去。牡丹坊,是长安最大的青楼,有最艳最大的牡丹,最精致的亭台楼阁,最豪华的装饰,最烈最醇的酒。自然,还有最美的女人。在觥筹交错之间,美人脸上的那一抹红晕,让王孙贵族如痴如醉,轻罗扇后欲迎还拒的盈盈秋波,让土仕绅豪如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地投入无底的销金窝中。

  我喜欢看人,坐在高高的楼台上,俯视着芸芸众生,冷冷地看着一场场虚假的男欢女爱。对面街角的那个乞丐本是江南有名的富豪,却爱上了牡丹坊里的姑娘,被掏空了家财,扔到了街上,但痴心不改,每天守侯在门口,饱受门卫的老拳,也要看一眼曾经海誓山盟的她。然而,等到的只是一句,滚开!免得脏了本小姐的衣服。在后园正努力清洗一大堆衣服的老妇人曾是名振一时的花魁,当年有多少人捧上千金为求一笑。而如今,一旦年老色衰,昨日的你哝我哝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昔日的车水马龙变为门可罗雀,往日一口一个心肝宝贝的情人怀里是新一代的绝代风华。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拎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从喉头滑如胃中,开始如岩浆般翻滚。我满足地叹了口气,靠在栏杆上感受着秋天的气息。清风拂面,温柔地仿佛情人指间的爱怜,带着各异的胭脂花粉味,吹动了屋檐上铜制的风铃叮叮作响,声音清脆而绵长。这时间,怕是山前的枫林也开始红了吧。

  红袖姑娘,今天是不是……

  微一抬眼,见嬷嬷正垂手立在门边,一脸的渴望,见我一颔首,那整张橘皮似的脸开心地舒展开来,忙唤了夏荷为我置了一身火红的衣群,佩带上最珍贵的珍珠宝石,抹上最上等的胭脂。夏荷谓叹道,小姐,你真漂亮。我不置可否,对着铜镜笑了笑,镜中模糊的人影笑如春花,倾国倾城。

  路过一个小小庭院,忽听得一个人道,赵将军真是好运气啊,一来就遇上红袖姑娘献舞。

  另一个豪爽的男声朗声大笑道,小小舞伎有何能耐,能让那么多人着迷,不过是卖弄色相而已。

  只是卖弄色相而已?我对夏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饶有兴趣地躲在花丛后寻声望去。见几个人正坐在石凳上说话,其中一个二皇子,以及一些跟班。而那个说我只是卖弄色相而已的男人正在喝酒,看他举杯的姿势就可以看他应该是个武将。他模样不错,朗目剑星,气宇轩昂,身材健硕而又无野蛮人的剽悍之气,再加之陪坐在一边的是对皇位虎视耽耽的二皇子,可见此人身份的尊贵,若是能攀上,怕是飞上枝头做凤凰了,难怪旁边的女人们一个个眼角含春。

  二皇子忙道,赵兄,你这句话可就错了。红袖小姐的确是美艳动人,但光凭这点也坐不上花魁的宝座,只有你看过她的舞蹈,你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真是此舞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天上人间也不过如此了。

  那个男人大笑道,你们这些文人把这些风月之事看得比命还重要,你可知道沙场上的一刀一剑才是最惊心动魄的,那软绵绵的歌舞我还是不去了,免得影响喝酒的心情。

  赵兄,你这不是不给小弟面子嘛,走啦走啦。

  见那个男人被二皇子拖走,我才从花丛后面出来。卖弄色相……是吗?我倒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所谓的天上人间。我低声吩咐了夏荷几句。

  人人都知道牡丹坊中挂牌的姑娘都冠以花名的。其中以四朵名花艳压群芳,牡丹的雍容华贵,碧莲的清廉自洁,海棠的楚楚可怜,寒梅的冷艳清高,让世上的男子魂牵梦萦,失魂落魄,但牡丹坊的花魁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舞伎,而且那个舞伎最爱拿乔,高兴的时候出来舞上一段,赢得满堂喝彩,不高兴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见踪影。对此,嬷嬷却毫无怨言,让那些王孙贵族怨声载道偏又望穿秋水,与众女调笑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问上一句,今天红袖来不来,怎不叫一票美女咬碎一口银牙。而我,却生来享受这种眼神,我问身边的夏荷,我是不是个坏女人。夏荷急忙摇着头说,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真的。我看着她惟恐我不相信的焦急样子,不禁莞尔,拍拍了她的头,阻止她将头摇下来的行为。其实我做的不过是卖了个面子,把她从一个喜欢虐婢的主子手中要了过来,不料把的心也要了过来。

  我登上舞台,只往台下瞟了一眼,喧闹的大厅顿时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酒杯从手中滑落,摔在地上破碎的声音,此起彼伏。而本来正在享受爱慕者殷勤的美人顿时沦为壁上花,却不等表现出怨妇的模样,咬着锦帕,用恨恨的眼神瞪着,巴不得瞪出个洞出来。而那个男人正和二皇子一群人坐在最前排,默默地喝着酒,面无表情,想必不情愿得很,与周围淫亵的目光格格不入。

  接过夏荷手中的佩剑,向乐师打了个手势,琵琶声如迸泻的水银炸开,带来一片金戈铁马之声,将手中的双剑舞将开来。火红的身影在不大的舞台上腾挪转移,风,化为我灵动的舞步,琵琶声,是浮动在空中的音符,一个又一个或正或斜的银色光圈荡漾开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懂得我的舞蹈,还是只会注意我的脸蛋和身体,这些都已经不在考虑范围之列,我只是让自己沉浸在一阵急似一阵的琵琶声中,用身体、用感情、用双剑舞出关外的漠漠黄沙,滚滚狼烟,两军交战前的一触即发,兵刃相接时的惊心动魄,夕阳下打扫战场的凄凉荒芜……当最后一个颤音回荡在空气中,我缓缓地起身,看见那男人眼中的激动和欣赏。

  要知道所谓公孙大娘的舞剑术,杜二娘的“神针点睛”和顾三娘的“朱笔飞毫”并称当代三绝,又以公孙大娘的舞剑术为首。诗人杜甫还特意做了首诗,赞曰:“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而我作为公孙大娘的首席弟子,自然不能丢了她老人家的面子,而我做的,仅仅是将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

  我微微一笑,转身离去,空留身后如雷的叫好声。

  再遇上那个男人是在上香途中的枫林中,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闹剧。几个自诩为潘安再世的纨绔子弟在深秋时分,自认为潇洒地摇着纸扇,拦住了我和夏荷的去路,没说两三句话就开始动手动脚。我冷冷地笑,正要动手,他挡在我们的面前,只是那么一站,低喝一声,滚!暴戾之气喷薄而出,吓得那几个只懂得风花雪月的人落荒而逃,连掉了的扇子都忘了拣。

  赵将军好威风哦。我说。

  他有些诧异,问,为什么在下不自报家门,红袖姑娘却知在下名谓。

  我淡笑,避而不答,反问了一句,二皇子不太好相处吧。

  他恍然。要坐上皇位,除了自身的实力之外,还需要拉拢一票人,以寻求经济、军事上的支持,那些握有兵权的将军们自然成了香馍馍,而镇守北疆,在安西都护府统率边防守军的赵天昊成为二皇子寻求合作的目标。他苦笑道,政治复杂多变,今天的朋友很可能成为明天的敌人,谁都不能相信,杀人于无形,还不如在沙场上,朋友就是朋友,敌人就是敌人,一刀下去落得干脆。

  那今天赵将军是来……

  我是来看我的兄弟们,他们都是大唐的好子民,他遥望着矗立在山头的寺庙,眼神飘渺,我仿佛在刹那间置身于庙宇之中,隔着袅袅的香火瞻仰一个个长生牌位上默默无言的名号,在绵延的钟声和低喃的诵经声中成为永恒。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也许是兄弟们保佑,能在这里遇见红袖姑娘,实在是在下的荣幸。说完微微一笑,露出白色而整齐的牙齿,眼睛弯弯的,笑容明亮,好像划破春天的莺啼,化为百花盛开的瞬间,但眼底却有一抹化不开的忧伤,浓重而深邃,清晰地疼痛着。虽然我不明白一个人的笑容为什么可以拥有如此矛盾的极端,但我只知道,就因为这个笑容,我爱上了眼前的男人,爱得痛彻心扉,从此,万劫不复。

  你并不适合沙场,我说,你的眼底沉淀着因为杀戮而凝结的忧伤,深不可测,不可触摸。

  他的身子整个振了振,眼睛闪过复杂的情绪,似惊喜,似悲苦,似释然,似无奈,交织在一起。良久,才长叹一声道,红袖姑娘真是在下的知己,但一个只懂得耍刀弄枪的武夫不打仗,又能如何?

  我笑道,辞官归隐,种上几亩良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岂不悠哉,总比见到自己兄弟的尸体和牌位好上千百倍,莫非赵将军舍不得荣华富贵?

  他朗声大笑,区区不才,哪里还舍不得这几斗米的,若红袖姑娘肯为在下织布制衣,别说辞官归隐,就是发配到边疆,在下也是十分愿意的。

  平生第一次,为了一句话,竟然羞红了脸,如同枫叶刚由青转红事的那一丝红痕,清涩却又艳丽无比。而他,只是愣愣地盯着我罕见的那一抹娇羞发起呆来。四目相投,含情脉脉,此时无声胜有声,只有风吹过枫林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耳畔回响。直到夏荷看不下去了,硬是咳嗽了几声,我们才惊醒了过来。

  有空请来我的红袖阁坐坐。我客套了一句,拉着夏荷匆匆离去,却不料我这一客套,为红袖阁套来了一个白吃白喝的将军。

  白天,我们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在城外的郊游。马蹄溅起的点点尘土都带有我俩的欢笑。夜晚,或在月光的银辉下,我抚琴,他舞剑,或在房间中秉烛夜谈,他谈西疆的粗旷豪迈,人心朴实,我谈江南的烟雨凄迷,远树含烟。一日复一日,他眼中的爱怜日渐堆积,浓得化不开的深情总在四目相对时将我溺毙在其中,但我不躲不逃,心甘情愿。

  秋已深了,经霜的枫叶灿烂地如同二月花,恣意燃烧人们的视线。坐落在枫林之中,品茗青雅甘醇的碧螺春,实在是一件趣事。端杯相敬,我开玩笑道,赵大将军,何时把你在我这红袖阁里费用清一清,我这里可是以黄金计价,怕时间一久,即使赵将军当掉裤子也付不起这个价钱。

  他笑道,红袖阁是你的,你又是我的,那红袖阁自然就是我的,自己的东西还要付钱吗。

  我听得好笑,此人脸皮之厚,世上绝无仅有,不禁徉怒道,哼,你的都是我的,我的可不是你的。

  对对对,我从上到下,从每一根头发到脚底的泥巴都是属于红袖姑娘的。他笑着一把拥住我,耳鬓私磨。又说,只是不知红袖姑娘什么时候给在下一个名分。我大笑地挣脱开,才跑了两三步,又被他一把抓进怀里,牢牢地锁在坚实的臂弯里,灼热的鼻息喷在耳后引起阵阵颤栗。他轻声道,红袖,我为你赎身可好。

  斜瞥了他一眼,我说,怎么,将军府上少一个端茶递水的称心丫鬟,将心思打到本姑娘头上了。

  他笑道,我可不缺什么丫鬟,只缺一位将军夫人,不知道红袖姑娘有没有兴趣。

  我瞪他,那我缺一名护院,不知道赵将军有没有兴趣。

  他还一本正经地点头说,好啊好啊,你做我的将军夫人,我做你的护院。

  他耍赖的样子很可爱,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神情,让人不忍心拒绝。轻抚他的脸,我叹了口气,昊,你是我今生的劫数。

  你答应了,你答应了。他开心地笑了,抱着我转圈,四周的景色飞快地旋转,令人晕绚,枫叶在树枝间跳跃,如同无数对龙凤花烛舞动的火焰。

  我想,我们会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但事情远非我们想像地那么简单,婚姻并不是一场家家酒,只要你情我愿,盖上一块红布就可以替代凤冠霞帔。他是将门之后,名门之子,而我只是一个叫红袖的舞伎,即使拥有绝世容颜,过人之才,也不过是个倚门卖笑的舞伎。自他那天回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根据夏荷打听的消息,不知道什么原因,赵老将军大发雷霆,将自己的宝贝儿子杖责二十,关入房间软禁起来,而他的母亲更是夸张地晕了过去,醒来后整天以泪洗面。

  昊,你可知道你的父母正在为你物色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小家碧玉,以便断了你的念头,难道我们注定有缘无分,无法白头偕老吗。

  一个人坐在阁上,怔怔地看着远方,我感觉凛冽的秋风穿过身子,在心上留下一个血洞,汩汩地流着鲜血,疼痛,刺骨而尖锐。我终于下了个决定,唤来了夏荷,低低地说了句,你陪我去见一个人,一个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

  三天后,皇上亲自赐婚,将苏尚书的千金许配给赵天昊将军,十日后举行婚礼。

  他是被人架着拜了天地,抬着进了洞房,多日的绝食使他的脸颊深深地陷了下去,脸色苍白而憔悴,原本刀刻似的轮廓变得更加鲜明,让人看了心疼。红袖,他醒了,睁开眼,伸手覆盖住我正在他脸上摸索的手,温柔地笑道,真好,又梦见你了,你带凤冠的样子真漂亮,好像仙女下凡,不过仙女是不流眼泪的。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微笑,说,亲爱的昊,你并没有做梦,我就在你的面前,今天是我们成亲的日子,我们已经拜过天地,我们可以白头偕老了,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了。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又皱了皱眉,说,我记得我是和苏尚书的千金成婚,为什么……

  我就是苏尚书的千金,我是苏红袖。

  他愣了一下,然后夸张地叹了口气道,早知道你是苏尚书的千金,我就该吃饱了喝足了,以准备今天的洞房花烛夜。

  我连忙塞了一汤勺的粥堵住那张毫无禁忌的嘴,以掩饰微红的双颊,说,我知道你很疑惑,为什么牡丹坊的舞伎会成为苏尚书的千金,我给你讲故事吧。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富家女爱上了穷书生,为了爱情舍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任由艰辛的风霜在娇柔的面容上刻下岁月的痕迹,她,如同失去了水分的花朵迅速地枯萎着,但每晚回倚在门边期待上京赴考的丈夫高中归来。即使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刻,眼睛仍是朝着门的方向。在简陋的葬礼之后,她的女儿带着信物去找父亲,这才知道当年的穷书生中了状元,被丞相看中,招了做女婿。自然是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忘记了在家乡的妻儿。女孩恨她的父亲,是他的薄情寡义导致了母亲的死亡,她不顾父亲的呼唤转身离去,在各处流浪,直到遇到公孙大娘,拜了师傅学习舞蹈,长大后成为牡丹坊的幕后老板,每天坐在高阁上看尽人世情爱。她不相信爱情,却在某一天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与他厮守终身,她去找了十几年未见的父亲。她突然发现,或许,她没有想像中那么恨眼前这个霜染鬓发,老泪纵横的男人。

  他紧紧地抱着我,以期补偿我少时所受的所有苦难,低声喃喃道,红袖,你是枫林中舞蹈的精灵,从见你的第一眼起就轻易捕获了我的心,我愿好好地守护你,给予你世间最大的幸福,即使毁天灭地,也再所不惜。

  我亲吻着他如刀剑一般的眉毛,说,你不需要毁天,也不需要灭地,只要你能和我永远在一起,不要抛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就可以得到我的灵魂。

  755年冬,以诛杨国忠为名,时为平卢(治今辽宁朝阳)、范阳(治今北京)、河东(治今山西太原)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及其部将史思明乘机发动叛乱,率15万大军由范阳南下,直指洛阳和长安。“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皇上任命朔方(治今宁夏灵武西南)节度使郭子仪为主帅,赵天昊为副帅迎战。

  那时,我们已成婚五年,依然如胶似漆,恩爱甜蜜。每天他会用一把玉梳替我盘起发髻,为我画眉,他总会亲亲我的脸颊,说,红袖,红袖,真想为你梳一世的秀发,画一辈子的眉。而我,则每天下厨,为他煮一些他最爱的小菜,再热一壶好酒,在盈盈花丛中看着他笑着走来,将我拥入他的怀里。

  但当他要回北疆的时候,总舍不得我去受苦,希望我呆在安定繁荣的长安,但我不愿和我的母亲一样,将其一生耗尽在无穷无尽的等待当中,就把两个儿子扔给了赵老将军,化了装偷偷地跟在大军后面,直到半途被他发现,当着众兄弟似笑非笑的表情,一脸无奈地将我拥入怀里,宣布我为他的传令官,女扮男装,编入他的帐中,从此寸步不离。我们共乘一骑,驰骋在仿佛没有尽头的草原之上,枕在他的腿上看毫无瑕疵的蓝天白云,唱着粗犷豪迈的歌谣,跳着热情奔放的舞蹈。只要他在身边,那些粗茶淡饭,淡汤浊酒胜过山珍海味,琼浆玉液。跟了一次两次之后,他走时顺便将我打包,以免我风餐露宿,让他心疼。

  但这一役他却坚持让我留在军帐之中,不可外出,还派了两个小兵守在帐外。听着山崩地裂的喊杀声,我如坐针毡,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折磨得我坐立不安,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要到他的身边去,不然,我一定会后悔终身。换了一套普通战士的盔甲,不顾小兵的阻拦,我冲到战场,那些飞溅的血液和残肢,和我们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兄弟与敌人同归于尽,那两个小兵为了挡住向我落下的武器,也倒在血泊之中,但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只有一个信念,赶快到他的身边去,一定要快。

  终于,我看见他了,骑在“踏雪”身上的他浑身浴血,连“踏雪”的身上也都是红的,他如战神下凡,所向无敌。四周的敌人一次一次地围上来,却一次一次倒在他的银枪之下,我可以看见他们在胆怯,他们在颤抖,他们的长官大叫着放箭,快放箭。我微一转头,看见一羽飞箭正悄然无息地接近他,我没有多想,飞身扑了上去,撕裂的疼痛从胸口炸开,红色的液体激扬开来,无力的身子从空中坠落,落入熟悉的怀抱。我看到他眼中的难以置信,他眼中的忧伤让我心疼,他说,袖,为什么你要来,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两行泪流了下来,混着刺眼的鲜血。

  我想安慰他,想伸出手触摸他的脸,告诉他我没事,但我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周围越来越冷,无边无际的黑暗落下帷幕,阻隔了我心爱的他,只有悲怆的哭嚎在耳边一遍一遍地回响……

  怀中的玉梳落在地上,沾染了两人的鲜血,诡异地闪烁着翠绿的色泽……

  周围的青雾渐渐散去,我知道我又回到现实世界,缓缓地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看来我又为医疗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右手很沉,抬不起来,好像被什么压着,转头一看,原来是被人牢牢握在手里,捧在心口,不能动弹。见我醒了,忙问,感觉怎么样,头疼不疼,我马上叫医生过来。

  我拉住他正要按铃的手,微笑着说,昊,原来你长胡渣是这个样子的。

  他怔在那里,笼罩在眼睛上的黑雾如同曝在阳光下逐渐消散,显出清明而漆黑的眸子,欣喜的笑容绽放开来,露出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好似三月的阳光劈里啪啦地照过来,灿烂得让人晕眩。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霄,你都想起来了吗。

  我点点头,说,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有你,有我,有夏艳,还有其他人,既甜美又悲伤。但是昊,今生我只是凌霄,不是红袖,没有绝世容颜,没有倾城舞姿,你会不会觉得失望。

  他眼底深藏的忧伤如潮水般涌了出来,他低低地说,霄,我也不是前世的昊,你还会爱我吗。

  看着他忧伤的样子,我觉得好心疼,前世的一幕幕又飞快地在脑中闪过,他眼神清明的样子,他遥望山顶寺庙飘渺的样子,他在枫林中舞剑的样子,他在月光下诉说绵绵情话的样子,他争着和我抱孩子的样子,我们在草原驰骋的样子,他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样子,还有,最后那一刻无泪恸哭的样子……我将头埋进他坚实的胸膛,一遍又一遍地说,我爱你,我爱你……

  他捧起我的脸,眼神专注而虔诚。他说,那你可不可以答应我,永远陪伴在我身边,不能和上一世一样,早早地离我而去,将我一个人扔在你不在的世界里。

  我拼命地点头,拼命地点头,直至我们相拥。

  病房的落地窗外是一片火红的枫林,随风摇曳的树叶如同跳跃的火焰,好似千年前的那一片枫林,有个男人跪在其间三天三夜,恳求法师以其三十年阳寿换取来世的情缘。

  附:

  玉花鸟纹梳,唐,长10.5cm,宽3.5cm,厚0.4cm。

  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

  唐代妇女往往在头部插梳以为装饰,此件玉梳器薄、齿短,恐非用以梳理头发,而应是置于头部的饰物。唐至五代,用于头部的玉饰品一般都较薄,且玉质精良,表面少起伏变化,刻画图案多用阴线,线条直而密,这些特点在此玉梳上有明显的体现。

  红云一个上午就痴痴地看着桌上的这个物件,眼睛似乎都没有眨一下。

  “你看死了它还是那个东西。怎么也不会变成一面雕花镶宝石的梳妆铜镜。”

  白月摇摇头,把东西从红云面前拿开,免得她真的看出一个斗鸡眼或者金鱼眼。

  红云一下子把头摔在桌上“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毁了我一世英明。我怎么会买了这个奇怪的东西回来。天哪!你放道闪电劈死我吧!”话音刚落果然天空一道霹雳。

  白月赶紧关窗关门“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后面的衣服还晒在外面。没见过嘴这么霉的。”

  红云赶快跳起来火烧屁股地去收衣服了,她最喜欢的一件红色连衣裙就晒在外面。

  白月关好门窗,拿起那件东西细细打量,脸上露出笑意,这个傻妹妹,还真给她拣到宝了。看看她难得的懊恼样子,白月坏坏地决定明天再告诉她。这是一件上好的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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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九:葬器
( 本章字数:16878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4:19)


  温明

  文/飘灯

  (一)血红

  大红的喜轿,随着轿夫的脚步轻轻颤着,我知道,这是在上山了,我还知道,这山必

  是美的——不然,何至这些粗鲁汉子的脚步也轻快如许?

  我微微挑了轿帘,斜瞥了出去。正是十月深秋时节,一山红叶蓊蓊,如噙着一天的血。夕阳从背后撵了过来,照在我微露的四指上,将一层触目惊心的红揉进我新染的蔻丹上,刺得眼睛忽然一痛。

  我闭着眼睛,喘息。眼前恍惚如同梦幻,红的天,红的地,红的嫁衣……双瞳顿时蒙起一层氤氲的血色,承受不起这炫目的色。

  低低按着额头,摸索出那面从不离身的玉镜,打眼望去,蓦地一惊——镜中,一对血红的双眸,正含笑看我。

  “银针——”我骇得惊叫,镜子落在柔软的轿底,没有一丝声响。

  “小姐,怎么?”轿帘猛地被挑开,人群似乎被惊动了,看来我适才的尖叫,着实吓到不少人。银针连忙探身进轿子,紧紧捏着我的脉搏,清秀的脸上满是担忧。

  “眼睛……你看眼睛……”我紧紧扯着银针,适才的幻梦慢慢散去,我的口齿开始清楚:“你看那镜子,怎么我眼中有血?”

  银针怜惜地捏着帕子擦了擦我眼角的泪水:“小姐,你自从离家,早也哭,晚也哭,别说是一对眼睛,便是铁石心肠也给你哭出血了。”

  我默然,只慢慢松开银针的手,倚着椅壁,长长地叹了口气。

  终究还是要嫁了,徽州严家富甲一方,偏又是书礼传家,严三公子更是今科才放榜的进士,端的前程似锦。论门第,论家室,论人物,爹爹实在没有回绝的理由。

  稼笙……玉镜的棱角嵌进手掌,冰冷跟着切入心里,我切切地念着:我等了你三年,稼笙,我等不了你了。

  “清寒……”一个声音忽然冒了出来,如同急诉,如同低唤。

  清寒是谁?我忽然坐得笔直,只觉得一身冷汗,狭小的花轿,哪里有第二个人的影子?

  “银针!”我第二次尖叫起来。

  “小姐小姐——”银针慌慌张张地奔了来,挑起轿帘,急急问:“怎么了,又怎么了?”

  “没什么……”我咬了咬嘴唇,随口问道:“这山……叫什么名字?”

  银针忽然抿口一笑,嘻嘻地道:“说来也巧,正犯了小姐的名讳。”

  “温明?”我也多少有些诧异。

  “不错”,银针随手一指,划过漫山飘零的红叶:“这里就是温明山。”

  温明山,一美如斯。

  远山的暮岚在山间逡巡旋绕,慢慢飘来,一分分加重,如同情人枕畔的呼吸。

  “银针?”忽然发现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我低声问:“怎么了,怎么不走了?”

  “小姐……”银针擦了把汗,勉强笑着说道:“这个时候居然起这样的大雾,走不得啊。”

  走不得?我四下环顾,只觉得雾蒙蒙一片,四下都是混浊的白色,令人胸口发闷。银针正在和宗参将低声商议着,依稀听得见她的焦虑——“不成,决不能让小姐在这里过夜,太危险了。”

  银针本是君家同宗的一个亲戚,十岁上父母双亡,爹爹出钱为她爹娘置办了棺木,又收留了她。本说是留在府中,只当半个女儿将养,银针却叩头说宁可服侍小姐,报答君家大恩,这一服侍,就是八年。银针毕竟是读过书的孩子,又蒙爹爹妈妈另眼看待,说话气度,自然和府中其他仆役不同,每每遇到事情,她倒比我有定夺些。

  “看那里——”忽然一个轿夫惊叫起来,手直直地举起,白雾中隐隐约约透出一块血红,渗透地触目惊心。

  “是夕阳!”宗参将低声道:“这下就好办了,顺着太阳的方向走,准保没错就是了。”

  “起轿。”

  银针斩钉截铁地道,紧紧抓了我的轿栏,我隐隐地感到了她的颤抖。

  忽如其来的浓雾,显得极其诡异,我坐在轿里,任凭帘外人的脚步将我带向未知的未来,手心的古镜捏出了汗,竟似也在微微颤着。

  “银针,我有点怕。”我忍不住忽然开口,声音竟嘶哑了。

  没有人回答——

  “银针,银针——”背心忽然传来一阵冷意,轿子明明是在移动的,小小的窗帘,依旧映出人形的侧影,只是那侧影僵硬得令人恐惧。

  一把拉开了窗帘,侧影蓦然倒下,那是一张铁青的脸,如同在棺木中渐渐干枯的尸骸,从狭小的窗口一下倒了下来,一对眼珠啪的落下,带着浓血落在我手里的古镜上。

  几乎是与此同时,轿子停了下来,砰然搁置在地上,另一边窗口也骤然探进一颗头颅,青色的头巾裹着乱糟糟的头发,正是家里的轿夫。

  我瑟瑟缩成一团,左右两颗头颅占去轿中小半空间,猩红的轿毡,第一次变得如此恐惧。

  不敢再依靠,背后的绸布无风自鼓,前方的轿帘忽然被掀开——

  “小姐!”一只手死死扯住我,银针骇极的脸满是汗珠,我的腿已经软了,被她一扯向外奔了一步,险些栽倒在地。

  银针紧紧抱住我,周围的大雾已经完全变成血红色,咝咝地旋转。

  四个轿夫,八名护卫,在红雾里僵立,雾中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压力,一点点挤压着他们的躯体,四肢在迅速枯萎,头却胀大了足足有一倍,一粒粒眼珠落在地上,滴溜溜转个不停。

  偌大的空地上,只有我,银针和宗参将。

  “小姐当心。”宗参将定定执着宝剑:“这是尸气。”

  “尸气……是什么?”我哆嗦着问,好在是武将的女儿,总算跟着爹爹看过些杀伐撕斗,不然只怕真要摊倒在地上。

  “尸气就是……”宗参将的话顿住了。

  十二具没有了眼珠的尸体似乎听见了人声,一起向我们走了过来,已经干成枯骨的足趾渐渐从靴子里刺出,挣开干瘪的皮,白得刺眼。

  “小姐闪开!”宗参将脸色已经变成死灰色,深深吸了口气,向前走去。

  骨骼碰撞的声音磔磔,在这荒凉的温明山上,显得极其诡异。

  剑光一闪,一具尸体的胳膊落下,断臂的裂口极力收缩着,似乎有什么要破体而出。

  宗参将目光已经血红,剑锋在行尸走肉间穿梭,手脚和头颅一起落在地上,残留的躯体一起收缩着,忽的,无数青色小虫钻了出来,反过头去,将尸身上的皮肉啃得干干净净,又一起挤在腹腔里,噬咬着肝肠内脏。

  雪白的骨架,头颅和腹腔黑压压挤满了尸虫,我忍不住一阵反胃,就要呕出。

  “不要吐!”银针忽然死死扯着我:“那些……那些虫子好像闻得到腥气。”

  只这一句话,我把胃里的翻江倒海一起压了下去,只见骷髅的头颅慢慢转向我们这边,竟一步步走了过来。

  地上的手足和头也似乎感受到了空气的波动,慢慢爬了过来。

  我和银针心里已是雪亮,谁也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生怕它们“听”见,只是,它们已经慢慢“走了”过来,尸体里的尸虫兴奋的蠕动着。

  尖叫憋在喉咙里,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停止这场恶梦。

  不要过来……不要碰我……分不清是我在颤抖,还是银针。

  “老子在这里,有种过来吧!”一声怒吼,宗参将在另一边大喊着,这个身经百战的汉子,现在竟然也颤抖如同秋风里的落叶。

  十二具白骨一起转过身子,动作生硬,其中两个还撞在一起,肋骨险些勾住。

  快跑啊,我心里在低喊,只是不敢出声。

  一步,又一步……宗参将只是站着,死钉着骷髅的脚步,好像在计算什么。

  终于,他再也忍不住,转身就开始飞奔,只要是人,没有人愿意和这些挂着尸虫的骷髅动手的。

  地上两只枯手迅速飞起,一左一右抓住了宗参将的双肩,我和银针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宗参将已经转过身——只是就在那一瞬,一颗骷髅头骨也已经飞起,雪白大口张开,一口咬住他的面门。

  无数尸虫似乎在瞬间一涌而上,半声刺耳的尖叫诡异的中断,好像是声带被啃断。宗参将的身躯顿时变成了挣扎的黑色躯体,密密麻麻的尸虫发出了兴奋的吱吱声,好像很久没有再尝过如此的美味。

  “银针——”我什么也管不了,颓然跪在地上,终于喊了出来: “杀了我……杀了我……”

  “小姐……别……怕……”银针抱着我,无助地安慰。

  吱吱的啃噬声结束了,尸虫散开了些,当中新生的白骨缓缓转过身,慢慢走了过来。

  这一回,我们无可逃避。

  我不是怕死的女人,但是我不敢想像可能的……结局。

  我和银针一起向后瑟瑟退着,触手忽然一片冰凉,我一惊,连忙缩回手,回头看去,是那面小小古镜,背面青螭纹似乎要在这血红的大雾中活过来。

  我一把抓住镜子——那是稼笙留下的唯一,如果一定要死在这里,我也带着它罢。

  翻过镜子的瞬间,红雾滴溜溜转动了起来,在眼前形成了奇妙的气旋,一转,又是一转,竟一起钻入了小镜里。

  明亮的阳光骤不及防地洒满全身,我一阵眩晕,倒了下去。“清寒……”倒下的刹那,依稀有人在耳边呼喊。

  “小姐,这位小姐……”一个男子的声音在我耳边低唤:“醒来,醒来。”

  我醒不过来,阳光里我的脑海一片惨白,我嗫嚅着问:“我死了么……这,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君小姐,你没事了,你们冲撞了尸气,幸好没事。”那个男子的声音温厚镇定:“睁眼看看,这里是温明镇。”

  (二)温明镇

  温明镇?

  看来我这个名字起得当真大大俗气,随处都可以遇到。

  抬起头来,面对我的是高高的牌楼,青石板上三个大字龙飞凤舞:“温明镇。”

  眼光一震,这里,我仿佛来过。

  是的……那青石的长街,青石的牌坊,阴郁恍惚的天空,我似曾相识,肩膀忽然冷了起来,我打了个寒战。

  “温明。”一件长衫落在肩上,那温厚的声音忽然响起:“吓坏了吧?”

  我气愤得扯下长衫,猛地扭过头——眼前的公子清秀如晴空,温文如美玉,端的令人眼前一亮。

  “公子自重!”我将长衫摔在地上。

  “嗤——”右边,银针忽然笑了起来。

  “银针,你笑什么?”我恼了,这蹄子平日决不会这么不知进退的。

  适才的公子也笑了,和银针一左一右,笑得我摸不着头脑。

  “小生姓严,名叔南,表字子陵。”那公子忽然一揖:“在这温明镇恭候娘子多时了。”

  娘子?我吃惊得睁大了眼镜,细细打量着眼前的男子,天下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救我的人,就是严三公子,我未来的相公?

  “你……不是在徽州城么?”我吃吃地道。

  “此处离徽州不过三十里。”严子陵轻笑着指点:“有严家的七处铺子,我图这里清净,便建了处别院,一年里在此处倒是比在家还多些。”

  “哦。”我低了头,不语。

  “爹爹说,要你在这里将养几日身子。”严子陵笑笑:“家里也要重新布置嫁仪。”

  我无话可说,遇上这样大大凶煞不吉的事情,严家就算要退亲,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安和难过,严子陵轻轻拉了我的手:“莫要难过,温明,你知道我救了你回来有多开心么?”

  我摇摇头,轻轻挣开他的手,低眉道:“公子守礼。”

  他脸上失望的神色一闪而过,随即爽朗一笑:“子陵忘形了,娘子勿怪。”

  温明小镇倒是五脏俱全,一路上茶叶铺,古玩铺……十之七八是严家的产业,这是我第一次走在大街上招摇过市,虽然十分羞涩,却不十分窘迫。来去行人的目光深邃且温暖,好像欢迎一个归家的游子,让我莫名地镇定。

  “到了。”严子陵随手一指,眼前是极清爽的一座青砖小院,海棠红芭蕉绿,梧桐洒秋声,极是安静,似乎听得见书声。

  门楣上四个大字颇为古朴——清寒别院。

  清寒?

  不会是错觉,我曾经连着两次清清楚楚听见有人喊着清寒的名字,难道,就是这里么?

  我疑问的目光投向严子陵,他笑笑:“清越婉扬,高洁胜寒,不好么?”

  “好……”我迟疑地答道,这几日遇到的怪事已经太多,我没法子再问下去,只是觉得严子陵的笑容似乎有些隐藏似的,又带着几分无奈的心酸。

  “这里就是温明镇的中心了,一处是我的清寒别院,一处是林姑娘的怒红绣坊。”严子陵指点着,此处极是空旷,只有左侧一处绣坊,大门似乎永远紧闭着,火红的宫灯上,“怒红绣坊”四个字如火如血。

  “进来吧。”严子陵的手若有若无在我肩上一拂,我不自觉地走进那座小院,一阵暗香浮来,青砖纤尘不染,洁净不似人间。

  似乎看出了我极其喜欢这小院,严子陵也得意之极,随手推开西厢门:“温明,你看,这里一花一木都是按你喜欢的样子布置的,以后,这里便是我们的家。”

  严子陵爱慕我的才名美貌,千里迢迢求亲,我倒是早就知道,只是没有想到他竟然是这等人物,又偏偏这般细心。人非草木,我又岂会无情?

  不知道如何做答,我只拉了银针的手,似想拉她求援,她笑吟吟道:“小姐,姑爷这般疼爱,是福分呢。”严子陵听得她说话,脸色一寒,眼光好像阴冷一转,转瞬又消失。

  “连你也打趣我。”我真的有些恼了,转念一想:“我嫁入严家,不是应该住在徽州的么?”

  严子陵脸色变了变,又嘻嘻笑着:“你喜欢一大家子么?光是妯娌姑子你就伺候不过来,咱们在这里读书弹琴,过神仙日子,岂不是更好?”

  在这样的世外清净地,读书弹琴,逍遥一生,确实是我魂里梦里想的呵,可是……只有和心上人在一起,才能过“神仙日子”的吧?

  我紧紧捏着手心的镜子——稼笙,稼笙,只怕你我此生是无缘了……

  “唉!”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事,严子陵一顿足,转身拉开房门,就要出去。

  门外,一个紫衣小婢巧笑嫣然,看见严子陵,连忙施礼道:“三少爷,我们夫人听说君……君姑娘到了,特地设宴接风,三少爷还是快些带着姑娘去吧。”

  严子陵登时展颜道:“有劳。”他转过身,笑吟吟地道:“温明,怕你还不知,怒红夫人洗手做下的羹汤,可以算是天下第一美味,你来温明镇第一天就能赴宴,真是难得的口福。”

  对稼笙的思念,让我多少有些愧疚,眼前的男子,毕竟才是我相伴一生的人啊。我连忙走了上去:“好啊好啊……银针,我们走吧。”

  严子陵和那紫衣小婢一起一怔,严子陵有些尴尬地笑道:“银针她……怕是不能去。怒红夫人从来不请外客,这是规矩。”

  “外客?”我看了银针一眼,她依然笑意盈盈,丝毫不以为意,我转过头力争道:“那我怎么能去?”

  “你是我夫人。”严子陵简单回答,一把拉了我的手,向外走去。

  (三)怒红绣坊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盛宴,一道水晶帘将大堂一分为二,堂上是请来的贵宾,堂下是怒红绣坊的常客,围着沸腾的鼎鼐,高声呼喝,随意取用。

  “三少爷到了。”严子陵一走进去,便是一迭声的招呼。

  堂上右席空着,想必是为我们二人而设,男男女女坐了七八席,这般的放肆,实在是我平生所仅见。

  “这……”我看了看严子陵:“你们平日都是这样男女混席的么?”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严子陵揽着我肩头,向空席上一坐:“温明,温明,我们这里并不讲什么规矩礼法,你且放开怀抱,大吃大喝就是。”

  “说得好!”

  “温明镇就是快意之地,啊,哈哈!”

  “好一个与尔同销万古愁!严三公子,请!请!”

  一片喝彩声传来,平日学的言行举止似乎完全用不上,听爹爹说徽州一地礼法极严,却没有想到还有这等去处。

  “请……”我捧起金卮,在众人的目光下满满饮了一杯,前所未有的眩晕奇妙地冲入头脑,莫名的悲凉,莫名的快意,我醉了。泪珠滴滴落下,声音也随着众人大了起来。

  “林姑娘唱一曲——”有人对着怒红夫人叫道。

  “究竟是姑娘,还是夫人?”我醉眼乜着严子陵,轻问。

  “姑娘也是夫人,夫人也是姑娘,怒红夫人有时候不喜欢别人喊她夫人。”严子陵摇头晃脑,含混地回答,我云里雾里,听不明白南北东西。

  当中的红衣女子也不过二十上下,一直在招呼众人,听到这一喊,随手捡起一根牙箸,铮的在金杯上敲了一下。

  这一敲之下,堂上顿时安静,所有人都不再说话,只有堂下的粗鲁汉子们,想必没有听见,兀自高高兴兴,大吃不停。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怒红夫人的嗓音,柔里带刚,铿锵悲凉,只听得我心潮澎湃。

  “好!——”堂上雷鸣般喝起彩来,众人和着她的调子齐唱着:“古来征战几人回——”不过十余人,却声遏行云。我虽未曾随父亲上过战场,但也依稀听见了金戈铁马之声,只欲令人将胸中最憋闷苦楚的事情喊了出来。

  “功名未就,我有何面目再见江东父老?”左边一男子狂哭。

  “所托非人,还不如死了干净!”一女子掩面而泣。

  歌哭声,吵叫声,觥筹交错声……高低响成一片,我只觉得胸口那极其郁闷的感觉越来越浓烈,又是一钟酒入喉,我忍不住嘶声喊道:“稼笙——”

  稼笙?几个人奇怪地看了严子陵一眼,他却似乎毫不以为意,只举着杯子大笑:“人生得意须尽欢,请!”

  人生得意须尽欢,只是,我的欢乐又在哪里?

  我累了……醉了……仰首,倒在严子陵怀中,脑中盘旋厮绕的,全是稼笙。

  我认识稼笙是许多年前了,那时我还是个少不更事的小丫头,稼笙是父亲身边的贴身侍卫,那时我只要一跑去父亲那里哭闹,他就会挥手粗声粗气地吩咐:“稼笙,带小姐出去玩,别在这里烦我!”

  就是这样一年年玩着,玩着,我长大了,银针也长大了,而稼笙,长成了成熟健壮的青年。爱慕不可救药地到来,而最终的爆发,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

  父亲不在家,我欢欣鼓舞地奔去稼笙的房间,很热的天,大门却诡异地锁着,屋里令人悸动的呻吟若隐若现,伴随着灵魂深处的翻滚。

  我不明究里,砰砰地大声砸着门。

  似乎是一瞬间,适才的声音消失了,代之的是夏日聒噪的蝉鸣,我不解,依旧拍门,难得无人看管,我想约稼笙哥哥出去踏青。

  不知隔了多久,大门忽然打开,我还来不及抱怨,一个极深的拥抱便包围了我,然后,便是一个深深的吻。他的唇在我的唇上纠缠,依稀带着残存胭脂的馨香。

  “我的小姐,我的姑娘”,他喃喃:“我想你……”

  那一刻我的天地和庭院消失了,只有滚烫的双臂,纠缠着我的身体。我抬起头,却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泪:“稼笙……你去向爹爹提亲吧?”

  “提亲?”他一笑,令我不自觉地羞愧:“向君家小姐提亲的队伍,怕是及得上你父亲的马队了吧?温明,我算老几?”

  我低头,不忍看他痛苦难过,爹爹疼爱我如同掌上明珠,我不信事情会没有转机。

  离开了稼笙的怀抱,我一路欢喜,险些和银针撞了个满怀,银针正端着一盆洗脸水要洒出去,铜盆里胭脂荡漾。

  “银针,你的脸好红。”我惊异地望着她满面的潮红。

  银针不答,只是递上一面铜镜,镜中,我的脸鲜艳如桃花,似乎可以拧出胭脂膏子来。我“呀”了一声,羞愧地跑开,留下银针在我身后哈哈大笑,声音悦耳如风铃。

  稼笙说得不错,君家小姐才貌双全,尚未及筓,上门提亲的几乎要把大门挤破。

  “女大当嫁。”爹爹无可奈何地盯着我,戳着我的脑门道:“一有人提亲你就要死要活的反对……莫非,我的乖乖女儿也有心上人了?”

  我的脸在发烧,不置可否。

  “谁家的公子?说给爹爹听听。”爹爹慈眉善目,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片刻之后他会那样的大发雷霆。再三地鼓足了勇气,我抬起头,报出稼笙的名字。

  爹爹的脸色瞬间大变,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他如此地暴怒。“放肆!”他的语气近似咆哮:“平日教你的礼义廉耻都喂到狗肚子里了!卢稼笙说到底是个下人,凭什么娶我君家的女儿?你自己掂量吧!”

  我低头,眼角有泪花浮动,笑容僵硬在嘴边,看着爹爹拂袖而去。礼义廉耻?我轻轻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便成了抽泣。

  三天后,稼笙被调去沧州卫戍,我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大门,若不是银针死死拉住我,我一定会跟着他远走高飞。

  “小姐,小姐!”银针急得声音都已经变了调:“你这样追他,等于要他的命啊。老爷什么脾气,你不知道么?”

  我颓然,顺着门框缓缓滑下,将自己的前半生连同初开的豆蔻一起锁在大院清秋中。目光中的少年渐行渐远,时不时回头,目光中有无尽相思和爱怜。

  我痴痴等着稼笙建了边功,回来娶我,一等就是三年。我没有等来稼笙的消息,却等到了严家提亲的队伍,我知道这一次无处可逃,因为严子陵的执着已经不是我可以推脱和拒绝的。

  十八岁,我没有理由搪塞了,终于流着泪看爹爹收下了严家的聘礼,不住口地夸赞未来姑爷的学问和人品。

  我知道,爹爹是真正疼着我的,这三年来不知错过了多少大富大贵的人家,爹妈一个个地讨论,打探,回绝,只怕我嫁过去受了丝毫委屈。能让他一眼认定的人物,家世和前途都决不会差的。

  本来是大哥亲自送我去徽州的,偏偏还有一山之隔的时候接到十万火急的军报,军令如山倒,大哥不敢耽搁,将我千叮咛万嘱咐托给宗参将,匆匆带着亲随打马而去,说是尽快赶回来不耽误妹子的婚礼。

  现在想来还有些后怕,大哥幸亏是离去了,不然……

  不然,多半也要变成一具尸虫蠕动的白骨吧!

  我惊叫一声,猛地坐起身来。

  “温明,你醒了?”严子陵捧着茶钟,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回到了清寒别院的“家”里。

  “我?我怎么?”我扶住头,恍恍忽忽地眩晕着。

  “你醉了。”严子陵将茶钟递到我手上,诡异地一笑:“是我把你从怒红绣坊抱回来的。”

  我羞红了脸,怒红绣坊里那个大呼小叫不可一世的女子难道是我?如果是我,怎么半点也不和平日相似?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我又觉得痛快异常?

  这温明镇,确实有些不对呢。

  (四)镜

  白昼和黑夜如指尖的细沙,匆匆溜走。怒红绣坊夜夜深杯酒满,清寒别院朝朝小圃花开,我习惯了推窗即见清晨的薄雾,也习惯了带着林姑娘手酿美酒的微醺沉沉睡去。温明镇是精致的,精致到似乎可以用指尖拈碎欣赏,也是写意的,写意到我居然再也分不清日月的概念。

  只是除了,半睡半醒之间那一声声“清寒”,似乎还在提醒着我什么。

  清寒小院,三进的格局,东西厢房遥遥而对,由于还没有过门,子陵每日用过晚膳,都会退回东厢房歇息,我并未留意,倒是银针好意提醒道:“小姐,姑爷怎么算也是你夫主,万不该这么不上心的。”

  “上心又如何?不上心又如何?”我叹道,银针这小丫头跟我十年,却也如此不解我的心意。

  “小姐,你既然是他妻子,自然不是任性说一声没关系便没关系的。”银针苦口劝导:“我前夜经过东厢,见姑爷对着一幅画卷出神……”她没有再说下去,这丫头聪明得很,知道适可而止,也知道女人的好奇心。

  女人真的是种很奇怪的动物,虽然未必喜欢一个男子,却也多少不喜欢痴恋自己的人背叛。

  再三沉吟,我终于推开了那扇晦莫若深的房门——

  那是一幅什么样的画呵,不像朱砂,不似鲜血,竟然如同地狱里的火焰画成的一样,画上女子火红的双眸闪着妖冶凶煞的光,让我一见竟惊呼出声。

  “不可能!”寂静的夜里,我惊叫道:“是银针!”

  画上的女子,眉如春柳,眼似刀锋,赫然是银针,只是,银针又怎么会有如此得凶狠戾气?那双眼睛好像活了一般,追随着我的脚步,冷笑我的战栗。

  好像画卷上真的有火在烧,我一把扔开,目光却又一次凝结在案上一卷残书上。我的心砰砰跳了两下,我知道,自己已经走近了答案。

  书页折在微皱的一页……甲申四年,林氏随侍雁门,趣势改妆,得壮妇人七十有二,习练兵戈,自号娘子军。公甚喜,尝醉曰:此吾家怒红也。自此上下皆呼为怒红夫人。十月,胡自黑水下,云、雁、蓟三地危急,怒红夫人了无惧色,赴死如归,其间立功者再四。明年二月,雁门草木殆尽,人几相食,书记文雨谏曰:自古全大义而轻小节,将军何惜一女子乎?公颔首曰是,随即呼怒红入,许以宗庙。怒红笑对曰:我视君如神主,未料君视我如朐脯耳!遂掩面入内,额尔盛装出,引颈待戮,士卒恧缩不敢对,气为之夺。怒红长笑,自赴汤镬,公为之涕泣,终不肯食。七月,胡兵退,上恤公忠勇,封忠义侯,公以怒红对,上赞叹良久,许列宗庙。责令徽州令为立牌坊,永飨血食。

  怒红夫人?自赴汤镬?牌坊?莫名触目的字眼令我无语,而那个字里行间忠义慷慨的女子更是令我唏嘘,那样的女子,就这么被分食——

  哦,不,等一等,怒红?分食?

  怒红绣坊里永远沸腾的那口大鼎猝不及防地闯进我的脑海,一种不可言说的恐惧让我战栗起来。

  那个怒红夫人是谁?那个怒红绣坊是什么地方?而……清寒别院,又是哪里?

  跌跌撞撞奔出别院,我深吸了口气,慢慢转过身,怒红绣坊,已在眼前。

  怒红绣坊,两盏火红的灯笼终夜诱惑着温明镇上的行人。

  两盏灯笼似乎永远代表着好客豪迈的女主人,殷勤有礼的家丁,堂上满斟的金杯,堂下永远沸腾的大鼎和终日大笑,似乎不知生老病死,忧愁为何物的客人们。

  本来我和其他人一样,每次看见那两盏红灯便有了莫名的温暖,只是现在,一切已经不同。

  烈女?

  高倨堂上,谈吐如风的那个女子居然是烈女……而且还有一座牌坊?

  一把推开大门,一室喧嚣。堂上客高谈阔论的声音静了下来,只有堂下那群粗鲁的汉子,依然四顾无人的调笑。

  “来来来,老刘,喝!”

  “干了!谁不干谁是王八羔子!”

  偌大的厅堂,这声音听起来寥廓空寂,甚至有些寒意。

  “温明妹子……”林姑娘先是一愣,轻提裙踞,走下,对我微微一笑:“怎么了?和子陵吵架了么?”

  多甜美的声音?若不是已经见过了那卷烈女传,我如何能相信眼前如花美眷已不是生人?

  “林姊姊,没什么,我就是不明白,你们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和力气,大吼,全力推倒那只大鼎——升腾的白雾,纷纷碎裂的泡沫,血红的汤水,一起涌了出来,大鼎之下赫然是一具白骨,身上红绡霓裳宛然。

  虽然心里早就隐隐猜到,我还是吃了一惊,地上的华衣白骨对我咧嘴一笑,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而那群食客却张大了嘴,依稀可见内里的颅腔。

  “你不是人!”我终于嘶声叫了出来:“你们都不是人哪!”

  “我本来就不是人。”林姑娘目光中若有深意,对那群食客挥手道:“还站在这里做什么?滚吧!”

  我看着他们依次走了出去,转眼间,豪侠就变成了行尸走肉,队伍最前那人一脚踢在金杯之上,发出哐啷啷的脆响,这脆响似乎惊动了沉默的行列,诅咒过的巫术升腾,熟悉的喧嚣又一次喷涌出来——

  “来来来,老刘,喝!”

  “干了!谁不干谁是王八羔子!”

  “六六六呀!”

  我不自禁地向后退了一步,正撞在林姑娘身上,一想到锅中的女尸,忍不住大声尖叫了起来。

  没有人如我一般的恐惧,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若有若无的怜悯和悲哀,好像所有人都洞察了这个故事,唯有我,是被戏弄的一个。

  “温明,你知道什么是温明么?”林姑娘盯着我,似乎有什么秘密要脱口而出。

  “什么?”我战栗着问道:“温文尔雅,明净高洁,爹爹是这样告诉我的。”

  “我说的不是你这个温明——”林姑娘踌躇半晌,缓缓踱到大堂正中的一幅中堂前,中堂上世外仙姝,寂寞如空林。

  “是——这个!”

  袍袖挥处,整张中堂已经被生生扯了下来,嵌在墙上的是一个方漆桶一样的古怪东西,里面开着一面,搁着一面古镜,阴洌洌地映着寒光。

  “这……这是什么?”我分明地看见,座上男女脸上一起生了惧意,身子也在不经意间靠拢。

  “这就是温明,你在温明镇这么久,就没有发现家家都有这么一样事物么?”林姑娘一只极美的手搭在镜上,目光深深望去,虽然只是侧影,我却看得出她说不出的留恋。

  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她终于略一用力,将那面古镜翻转了过来。

  大厅在瞬间变成了一片黑暗,完全的黑暗,彻底的黑暗,似乎来自千尺下的地底。

  “温明,不要怕,不要怕呵。”依旧是林姑娘的声音,从我面前三尺处传来。

  我循声望去,目光渐渐适应了黑暗,几点磷火的漂浮下,一张面庞在黑夜中勾出惨白的轮廓来——那赫然是、赫然是适才的华衣白骨,隐隐还可以辨别出身上的红衣。

  一连串深深浅浅的感叹声响起,怒红夫人的声音在杂音中分外清晰:

  几度红尘入旧魂,无端辜负黄泉春。

  十年一觉温明梦,座上皆是断肠人。

  那声音渐次唏嘘,如歌如哭,身边万鬼唱和,似乎带着满腔的愤慨和不平。我心里莫名生出一种悲凄,若不是看见那骇人的白骨,说不定便要合着调子吟唱起来。

  “恶梦吧……都是恶梦吧!”用力捂着耳朵,跌跌撞撞地狂奔,身后的歌哭声渐渐埋入尘土,仰头,已是一天的繁星。

  “小姐,你去了哪里?”银针在清寒别院的门前想必已经等了很久,一看见我出来,立即迎了过来,满脸关切:“姑爷找你半天了!”

  我咬咬牙,这样不明不白的日子既然已经到头了,我又何必替“那个人”掩饰?怒红绣坊住的是一窟怨鬼,我就不信,清寒别院还能是什么神仙洞府不成。“银针,你跟我来——”我一把扯了她的手,直奔厅堂。

  厅上那幅中堂曾经是我极力赞赏的,据说是出自严家老太爷的手笔,高山积雪,晶莹纯澈,无论布局笔法都是一流。

  就是这一切,现在已经不过是个笑话,我怔怔地看着那面墙,青砖墙面上,一面温明如一个女人的冷笑般嚣张。

  “不要动!”身后一个声音迅雷般奔入大厅,我从没有见过如此失态的子陵,不,我的夫君。

  深深吸了口气,我扳过了那面温明——

  几乎是与此同时,子陵站在我的眼前,那一刻,我有了哈哈一笑的感觉——什么如花美眷,无论如何营营,等待自己的,不过是一幅枯骨罢了。风流倜傥才貌双绝的严家三少爷,入了土,又和街头的花子有什么区别?

  虽然明明白白知道眼前就是子陵,但我无法对那具白骨喊出一声“子陵”来,他那么窘迫,似乎急急想要掩面,只是亦成枯骨的十指一举到眼前就放下了。

  “你和我实说吧,那个叫做清寒的女人又在哪里?你们把我找来,究竟要做什么?替死鬼么?”记得小时候奶娘不在身边一个人睡也会大哭,但是现在,我居然可以面对一具白骨平平静静地说话。

  “温明,你真是太性急了……”子陵的声音从空空的躯壳传出:“那天你若是肯多翻一页《烈女传》,自然就会发现清寒的名字就在怒红夫人后面,她们二人的牌坊本来就是温明镇的中心。”

  “那你画银针做什么?”我拉着银针的手,丰腴娇柔,传递着人间最后一丝温暖。

  “摄魂。”他大大方方地道,我开始怀疑是不是一旦做了鬼就再不知道义二字:“我们都不过是幽魂,对付活人也只有这样。”

  “笑话!”我情不自禁向后退了一步:“你好端端对付银针?杀了她之后,就是我了么?严子陵,你休想把我困在这个地方!”

  “为什么?”白骨显然激动了起来:“就因为我这样子?你只要把温明扳回来,这里就还是那幅幻像,我们……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做人。”

  “因为……”我笑了,面对一个死人,谁也不能再用婚约捆住我,我要离开这里,去找我的稼笙,我一字字道:“你不是我爱的人。”

  白骨在大笑,整个坟墓似乎也一起摇晃了起来,我不再耽搁,拉着银针开始飞奔,一步迈出了墓门——

  眼前,是一片两山之间的坟地,一点点碧绿的鬼火在飘浮,我似乎听见了“街坊邻居”们的窃窃私语。

  “是那个姓卢的恶贼么?”格格两声轻响,严子陵的白骨爬了出来,丝毫没有放过我的意思:“你居然还一心念着他!”

  我无暇去追究他如何知道我的心思,只是头也不回地又一次飞奔,昔日我听人说过,山谷之间阴气最重,或许逃出去,翻过这片山坡,就可以摆脱这场恶梦了吧。

  “小姐。”银针跟着我飞奔,“快呀,我再也受不了这里了。”

  山不是很高,也不知跑了多久,回头看去,山谷已经一片粉红的烟岚。而脚下,不知什么时候洒落一片月光,流水一般淌过整个山颠。

  “你真的以为自己可以逃出温明镇么?”重新扭过头来,不知什么时候,严子陵竟然又站在我面前,又是一袭青衫,面庞皎洁如玉,俗世的女子,当真要为之心折。

  我一下瘫坐在地上——“严子陵,你究竟怎么样才肯放过我?”

  “清寒……你,真的不明白么?”他忽然重重叹了一声,没错,没错的,就是魂里梦里喊着清寒的那个声音:“你照一照温明吧,就什么都清楚了。”

  “谁是清寒?什么温明?”虽然隐隐猜到了他的意思,我仍然大声叫着,似乎是喊给心里的自己听。

  “你就是清寒,我的妻子,君清寒。” 严子陵走上一步:“你怀里那面古镜,就是温明。”

  几乎应着他的声,我的手向怀里伸去,古镜轻触指尖,让我一惊。

  “你既然猜到了,又何必怕呢?”严子陵满脸的怜惜:“清寒,你死得太冤,到现在你还不肯从梦里醒过来么?”

  我口中依旧喃喃着“你胡说”,手却慢慢扯出那面镜子,只一眼,我几乎就晕了过去——镜中,一堆血红的眼镜闪着恶毒怨恨的寒光,焦枯的皮肤贴着骨架……那是,是一具僵尸的头颅。

  “你怨气太大,死而不化。”严子陵似乎知道我此刻的心境:“我这才替你勾了这个贱人的魂魄,清寒,只要七七四十九天,她的生魂就会炼化,你也就可以瞑目了……但你,偏偏闯进我的房间。”

  银针一直缄默,直到此刻才尖叫了一声,死死扯着我道:“小姐救我!”

  严子陵接过我手里的古镜,久久摩拭:“清寒,你的尸身,是我亲自收敛的;你的双眼,是我亲手合上的;这一具温明,也是我亲手放进你的棺内的,只是我没有想到,你怨气居然那么重,我明明合拢了你的眼睛,你却又硬生生地睁开来,盯着温明,时刻陷在幻像里不肯出来!清寒……你,醒——来!”

  他忽然用力一掷,古镜在地上跌了个粉碎,镜中血红的双目竟然流出血来,那一刻,我好像觉得心里什么地方生生断裂,痛得几乎窒息,我伸出手想去拾起碎镜,却发现双手已是焦枯狰狞的一对。

  难道……好一场恶梦,我真的也不过是个死人?

  严子陵走了过来,揽住我的双肩,古镜破碎的一刻,他也变回了骷髅的样子,雪白的指爪指着地上的血光道:“你看,你看哪,看看你究竟是怎么死的?”

  银针一声惊呼,似乎想要逃走,不怪她,无论是谁,看见月光下的荒山上,白骨骷髅拥着僵尸,都会活生生吓死的吧。

  ……

  正是十月深秋时节,一山红叶蓊蓊,如噙着一天的血。

  大红的喜轿抬上山坡,轿中娇媚的新娘满脸的愁容。

  忽然,一群黑衣人一拥而上,刀剑齐下,眨眼间,护卫和轿夫便横尸血泊中……

  那个女子,是我么?或者,就是清寒?她眼睁睁看着群盗杀人之后将财物掠夺一空,扬长而去,只剩下一名为首的黑衣男子,缓缓扯下了面罩——

  血光中那个不知是真是假的清寒和我一起大叫了出来:“稼笙!”

  是稼笙!我苦苦恋了十年,等了三年的男子,他狞笑着,拍了拍银针的肩,随手扯开了我的吉服,露出贴身的小衣。

  难道,你这样大开杀戒,只是不愿意我嫁了别人?

  撕开衣裳的一瞬,稼笙也是明显有些吃惊,相识这么多年,今日的我应当是最美的吧?

  “快动手!”身后的银针冷着脸催促:“看见女人的身子就挪不动了么?”

  稼笙嘿嘿一笑,将地上一柄短刀塞到我手上,我顿时明白过来,拼命闪躲,嘴里狂叫着:“放过我,你,你不能这么对我?”

  银针却是不耐,一伸手扯住我的发髻,稼笙抓着我的手在颈间用力一划,划断了我所有的委屈、愤怒和怨念。

  消息很快传了出去,君家小姐路遇匪盗,为保贞洁,自尽而死。严家请县里下了告示,昭立贞洁牌坊,入地方列女祠。

  严三公子得知消息,痛哭三天,亲手收敛了未过门的妻子,随后饮食不进,不出十日竟然也辞世而去……

  我回过头,看了看抱住我的子陵,虽然还是白骨,但是也凭添了一丝亲切。

  “醒醒吧,清寒。”子陵道:“我知道你临死时一口怨气发作不得,混沌了魂魄。你现在有什么要问的,就快问吧。”

  我看着银针,她的身子瑟瑟发抖,显然恐惧至极,我没有冲过去,只是静静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她冷冷一笑:“小姐,若不是你爹倚仗权势欺侮了我娘,我爹娘又怎么会一病不起?他们不肯告诉我,我可是一个字一个字都听在耳朵里的。你们君家以为收我在府里我就会感激涕零不成?嘿嘿,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你明白么?”

  我听得遍体生寒,她八岁起跟着我,一起疯闹,一屋休息,一块儿研习女红,难道这十年她就是带着这样的愤怒和憎毒和我朝夕相处的么?

  “那么,卢稼笙又是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和子陵的身躯似乎同时一抖,死在自己的姐妹和情人手里,我自然悲凄;而死了之后才知道妻子念念的是另一个男人,子陵心中又何尝不会难过?

  “稼笙?”银针放肆地大笑:“怎么,你以为他真的喜欢你不成?他接近你,本来不过谋个晋升的阶梯罢了,可是你一句话就可以把他贬下边城,大好的前程葬送在你手里,嘿嘿,君小姐,你以为他不恨?”

  我闷哼一声,几乎要摔倒,若是……若是卢稼笙真的是由爱生嫉,我虽难过,但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冰冷。

  “你好不知羞耻。”银针继续道:“他本来就是我的人,从头到脚都是我的人。君清寒,我们本来已经商量好了成婚,如果不是你多嘴多舌,我又何必守这三年活寡?”

  “哈!哈!”我终于明白了,只可惜明白得太晚——“银针,你哪里是为了报仇?你是在嫉恨我抢你心上人罢了,不然,你在君府一住十年,什么时候没有机会?”

  “是,那又如何?”银针厉声道:“你本来就亏欠我。”

  “好了,我明白了,只是……我有一件事情想不通。”我向前逼近了一步,刚才还大喊大叫的银针立即又开始颤抖:“那就是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若不说,说不定今天我会放你一条生路。”我缓缓道,生前的记忆和情感慢慢流入魂魄,愤怒开始燃烧。

  “因为——”银针的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她看看天色,似乎胜券已经在握……

  “清寒快走!”子陵好像想起了什么,不顾我的挣扎,一把拖住我,向山下乱坟坡冲去,投入重重阴气的一刹那,我听见了一声嘹亮的鸡鸣。

  呵……天亮了。

  梦,也醒了。

  (五)尾声:温明

  腊月。

  云州。

  今年的岁尾,雪下得分外大,云州的营衙本来就有些冷清,如今更不见什么过年的喜气。

  卢稼笙叹了口气,天不遂人愿,好不容易提了参将,本想好好过个年,偏偏妻子生了病,一直糊里糊涂地说些梦话,这几日偏又下这样大的雪。

  不过不管怎么样,埋在院子里的那一大包财宝首饰总算脱手了,变成了白花花的银子,又变成了参将的印符,想想当年这件案子,做的着实漂亮。

  “稼笙,稼笙救我!”屋子里,银针又在鬼叫,卢稼笙皱了皱眉头,懒得搭理她。

  想想同级的兄弟们,还有几个不纳几房小妾的,除了自己天天守着个病殃殃的女人,哪有一点男人的样子?卢稼笙愤愤地想,等开了春,得找老邢介绍几个漂亮闺女了。

  “笃,笃笃。”几声轻微的敲门声。

  “笃笃,笃笃。”这回,敲门声更清楚了些,卢稼笙皱了皱眉头,大年下的,谁会过来串门?常听人说,有些单身女子前来云州寻亲,没了着落,就会……

  不会有这等好事吧,卢稼笙一边嘻嘻笑着,一边拉开了大门。

  门外,狂风卷着地上的积雪,风雪中竟然站着个绝色的美人儿,一双秋水满是盈盈笑意。

  “请问这位官人,我可以……避个风么?”美人儿低头问,卢稼笙这才发现她只穿了件火红的夹袄,这在寒冬腊月的云州可是要死人的。

  “快请!快请!”卢稼笙连忙将那女子让了进来,匆匆关上房门,屋里火盆燃得正旺,挡住外面刺骨的寒风。

  他自然没有留意,那个女子一路前来,竟然没有留下一个脚印。

  卢稼笙看着那女孩儿,似乎盯着一只送上门的肥羊,他上前几步,凑到她身边:“姑娘身上一点热气也没了,快进来烤火……哦,对了,还没请教姑娘芳名?”

  “我姓严……”那女子回眸一笑,似乎在斟酌字句:“我叫温明。”

  【完】

  备注:温明——古代葬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把镜子放在里面,悬在尸体上,入殓时,封入棺内。

  温明,作为古代丧葬礼具的一种,最早见于《汉书·霍光传》,对于温明的解释,东汉人服虔曰:“东园处此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漆画之,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大敛并盖之。” 温明作为葬具来记述,《汉书》中仅见《霍光传》一处,《后汉书》中未见,《三国志·魏书》中有一处,《晋书》、《魏书》、《南史》、《北史》中多见。记载最晚的是在《旧唐书》。

  从文献记载来看,温明是皇帝、王侯、大臣和高级贵族使用的葬器,但也有的考古发现说是中下阶层地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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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紫砂壶
( 本章字数:13620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8:30)


  恍然隔世

  文/艾豆

  侯洙偶然间走进那爿古董店。

  他那时在夜市里逛,到处是喧嚣的人声。他本不喜欢待在人多的地方,可是当他经过这里的时候,忽然看见刚刚升起的月亮,就那么细细的一弯,静静地悬在树梢头。风吹树梢动,倒像那弯月摇摇欲坠。

  便那么看着,摇摇欲坠的月,照着嘈杂纷乱的人群。

  看了许久,心里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该去那夜市里走走。这念头来得莫名其妙,然而一浮上来便像非这么做不可。

  于是慢慢地走进来。

  他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原先这里也是一个集市,只是没有这么宽敞,如今旧时的房子大概都拆去了吧,但那份喧嚣始终不曾变过。

  目光在人群中穿过,似乎在找什么,可是又不知道到底在找什么。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走着,忽然看见拐角的那爿小店。

  只得一间门面,干干净净的雕花木门,灯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薄雪似地洒在店外的街面上,在光怪陆离的夜市里,孤零零地清静着。

  便以为是间小茶室,冷不防抬头,却又看见招牌——“古董杂货店”。

  侯洙倒不免意外,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

  门“吱呀”一声轻响,满耳的喧嚣便仿佛一下子隔在了外面。

  店里收拾得整洁清爽,一边有货架,架上一应的瓷器、漆器、文房之类。店角置了张古旧的四方桌,一个年轻女子坐在桌子后面,闲闲地看书。听见客人进来,也不过抬起头,微微地一笑。侯洙只觉得这安静惬意极了,便也答以微笑。

  女子并不像别家店那样谄媚招呼,依旧低头看书,留侯洙一个人慢慢地看。

  他本也不知自己为何进来,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货架,忽然在一个角落停住。

  那角落,放了一只小小的紫砂壶。

  只一手大,珠圆玉润。

  段泥壶。

  这段泥,俗称“绿泥”,生时是浅绿色,烧成了该是米白微褐。但这段泥壶也是最难烧的,差了火候的壶,初成时不觉,几泡茶后,便开始“出黑”,犹如发霉。

  这一只却不曾“出黑”,泡养得珠玑隐现,洁莹似玉。

  最奇巧的还是做工,一枝蔓藤自壶柄攀缘而出,在壶身分做两枝,各自在一边兜缠,便似两个人儿,互相地试探,试探。终于,绕上钮子,绽开并蒂的两朵花,用朱红的笔,细细描了那花瓣,隔了多少年的尘埃,兀自鲜灵灵的,恍若一双笑脸。

  “这叫做‘连理壶’。”

  那年轻女子不知何时走过来,站在他身后说道。

  “‘曼生壶谱’里,传说该有这一式。”

  侯洙一惊,“哦?”

  女子浅笑,“传说。——若真是曼生壶,该高阁供起,放在这货架上岂不委屈?”

  侯洙便也松口气,笑:“不错。”

  女子又道:“虽然不是曼生壶,到底是一只好壶。”

  侯洙望着那一双连理枝,不由自主地答:“是。”

  “要不要拿出来看看?”

  侯洙又不由自主地答:“好。”就像一只提线的木偶,要人提一下,才动一动。

  女子将壶从货架上取下。

  壶拿在手里,堪堪的一握,温润得像有生命一样。

  便不由自主地握住,像握住生命一样。

  “这壶,也不知是什么人做的。”女子闲闲地提起,“看这泥色,也有些年头了。壶底上刻了‘甲庚’,也不知是哪一个甲庚年。”

  侯洙翻过来看壶底,果然刻了“甲庚”两字。

  旁边还有两枚小篆。

  一枚“子安”,一枚“绛彤”。

  齐头紧挨,便如钮子上的一双花儿,并蒂而开。

  侯洙细细地看那两枚小篆,女子也看,侯洙便说:“是两个人吧?”

  “应该是,但只怕不是壶匠的名字。”女子忽而一笑,“先生,可是知道这壶的来历?”

  侯洙笑笑,“我怎会知道?”

  便将那壶放下,却又十分不舍。心里想,要不要买回去?

  不期然的,斜刺里伸过一只手,端起那壶。

  莹白如玉的一只手,仿佛不带一丝血色,只有无名指甲上,一点丹蔻,红艳得有如那壶上绽开的花。

  “我要了。”

  回过头,便见一个女人。

  紫红的旗袍,微卷的短发,削得极薄,所以显得精干。细长的眉眼,细长的嘴唇,深紫的口红,苍白的面色中,便有如一抹干涸的血迹,触目惊心。

  侯洙果然惊心。

  这女人面容全然陌生,却无由地感觉熟悉,有如认得了几生几世。

  侯洙痴痴地望她,仿佛失了魂魄。

  苏星的人生,在见到那只连理壶的时候,重新开始。

  从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她是与众不同的,却又不知道,为何她会与别人不同。

  她出生的那刻,雷电轰鸣,大雨倾盆而下,她的母亲说,从来未见过那样可怕的雨,仿佛苍天的怨气,一夜倾泻。

  便在那一夜,赶来医院的父亲出了车祸,人不曾有大碍,却因此识得了一个女子,从此心就不曾再回头。

  她的母亲从未跟她提过这段往事,只说她父亲死了。

  奇怪的是,她却一直明明白白地知道真相。她仿佛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懂事的,所以发生了什么她都很清楚,连她母亲望着她的时候,那种冷漠的目光,她也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有一次当母亲又这样望着她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怨恨我?又不是我造成了这一切。你应该知道,世间的男人都不过如此。”

  她的母亲惊愕莫名地看着她,就像看着一个怪物。

  那年,她十岁。

  长到十七岁,母亲患上癌症。

  临终时,叫来了她的父亲。

  那男人,只在她刚出生后不久来看过她,所以对她来说,只是一个陌生人。他提出接她回去,与她的后母和弟弟一同生活,她淡然地拒绝。

  十七岁,高中刚毕业,她挽起一只旅行包,离了家门。

  走过许多城市,换了许多工作,见了许多人世沧桑,看得多了,一点点写下来,投给杂志社。日子久了,居然也混出一点小小的名气,算是一个作家了。

  但职业对于她,不过一样谋生的手段,与当车间的女工,练摊的小贩,没有多少不同。

  她写下的,都是别人的故事。

  至于她自己的故事……她没有故事。她的生活,还奇怪地空白着。

  没有恋人,连朋友也没有。

  她从小就是冷漠的,总是整天想着自己的心事,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曾经发生过,她想要记起来,可是却总也想不起来。闷闷地堵在心里,这样的感觉好不难受。

  别人看见她,总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十分怪异。因为特异而被疏远,没有人跟她作伴,虽然有一点寂寞,但她也并不在意。只想早点记起那件事情。

  生活就这样迷迷茫茫地过着。

  她走进这爿古董店,纯属偶然。本来漫无目的,在夜市里逶迤地走,嚣喧在耳边一掠而过,不留任何痕迹。

  身边的男男女女,装作不经意地从眼角打量她,露出好奇的目光。时下虽然流行复古,然而这个女子,却像从旧时画中活生生地走出来。

  不管多少人的目光,她恍若未见地走,然后便看见那间古董店。

  薄雪似的、清静的灯光,从雕花木门的缝隙里流泻,像一只手,温柔地召唤,一下,又一下。

  她久久地看着,那一扇门,就像在那里等了好久,单等她来。

  于是她来了。

  生命便在那一瞬清醒,知道为何来这世上一遭。

  “我要了。”

  苏星冲那男人,微微地一笑。

  她心知自己的美丽,曾经有杂志的编辑,同为女人,见到她时惊讶地瞪圆了眼睛,后来说:“我才知道古典的美人该是什么样子。”她又说:“为什么你不多笑笑呢?多笑一笑,没有人能抵挡你的魅力。”

  她却回答:“为什么我要笑呢?”

  那时她懒得笑,是因为觉得没有必要。

  现在,她却一心想要眼前的男人,看见她的笑容。

  心里还不免惴惴,那话是不假的么?真的没有人能够抵挡?那这一个男人,真的会上钩吧?

  男人回答:“好。”

  苏星便终于松了口气,看他失神的样子,先前的担心真是多余。

  也不免起了轻视之意,男人真是经不起诱惑,可是这么想着,心里又莫名地涌起一股悲伤。

  店的主人,那年轻女子问她:“那么,你要买这只壶?”

  苏星点头。

  女子轻笑:“可是你连价钱都还没有问过。”

  苏星眼睛看着那男人,慢慢地说:“不管多少钱,我都要买。”

  女子悠然地说:“其实也不贵,只要三千。”

  三千确实不贵,可是苏星并没有带那么多钱。

  她刚刚露出一点为难的神情,那男人就说:“我带了,我买给你。”

  她心里一惊,我买给你,这话好耳熟,她想起许久以前的一个人,也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说过一样的话。那是在一间玉器店里,她手里拿着一只翡翠镯子,没有带足钱,又舍不得放下,他便走过来,这样说道。

  那时他一身半旧的青缎,却是儒雅翩然,她在逆光中望定他,只见他眼里的温柔,便意乱情迷。

  她咬了咬牙,淡淡地回答:“我们初次见面,怎么能够收你这样贵重的礼物?”

  他笑了笑,说:“没有关系,只要你喜欢。”

  只要你喜欢。

  那人也曾这样说。

  苏星更加惊心,忍不住再一次仔细端详他的面容。没有错,人还是那个人,可是又分明不是。经过这么多次的轮回,他一定什么也不记得了,所以这只是冥冥中的巧合吧。

  她便又露出清淡的笑容:“我住得不远,可以回去取钱。”

  他说:“我替你付钱,你再还我,也是一样。”

  他毕竟还是不一样了,那时他是不由分说地坚持,苏星倒是松了口气。她也是不愿放过这个机会的,便点点头说:“好。”

  店的主人把壶仔仔细细地包好,递给苏星时,忽然若有所思地说道:“这真是一只好壶,小心别打坏了。”

  苏星觉得话里似乎别有深意,却捉摸不透,抬头看时,只见那女子幽深的眼眸,微微含笑。

  苏星住的地方,只隔两条街,走走就走到了。

  她抱着壶,一语不发地走着。

  他便在后面,一语不发地跟着。

  她一次也未曾回头,却看见地上他淡淡的影子,一忽而晃得不见,一忽而又移过来,拖长了,两人的影子便迭合在一起。

  那时却不是这样。

  他们刚走到店子门口,就有他家的马车。

  她原以为他只是个寻常的富家哥儿,却不想是个有资格坐蓝呢高档大车的公卿子弟,心里便隐隐觉得有些不妥。

  他却坦坦荡荡地微笑:“来。”

  她本不是那样一个没有主张的女子,却只因他这一笑,便失了分寸。

  这一跤到底,一切都不可收拾。

  到了她住的楼下,四层的旧楼房,惟有二楼上,她住的那一间没有灯光。

  苏星抬头看看,他便也抬头看看。他仍像一只木偶,线提在她手里。

  “我上去拿钱给你。”

  他说:“好。”

  她没有请他上去,他便在楼下等着。总觉得她无论想做什么,他都会依她,明明是初次见面的女子,这样的感觉好没来由,可就是不由自主。

  那一间的灯亮了。

  过了一会儿,苏星走下楼,手里拿了一只信封。

  她在旗袍的外面,套了一件线衣。

  天色很暗,本来是看不清颜色的,但他莫名地就知道,那一定是件大红的衣裳。

  苏星把钱递过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收起。

  她忽然一笑,“你也不数数?”这一笑妩媚动人,与她一直的冷淡判若两人。

  他沉默半晌,摇头:“不用了。”

  苏星又嫣然一笑,“那么要是少了的话,你再来找我好了。”

  他却不语,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她。

  春日的季节,桃花开着,玉兰也开着,清清淡淡的月光里,花影悉悉索索地摇。她眼里映着月光,也微微地摇摆不定。摇摆不定,好像并不十分自信的猎手对着猎物,不知道赌注是否下对了地方,有点莫名的张皇。

  “好。”他忽然答道。

  也许因为太突然了,她还来不及反应,他已经转身沿着小区的窄路走了。

  苏星呆呆地望着他被路灯拉长的影子,心里忽然便空落落地不安起来。

  这时候,他却又回头,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这样问的时候,脸上带着微笑,还有几分孩子气。

  她便也忍不住微笑,说:“我叫苏星。”

  他点点头,更大声地说:“我叫侯洙。”

  苏星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一遍,忽然安心了。

  侯洙,苏星。转过人世了。

  翌日夜晚的月亮更细,若有若无的一丝悬在天边,就像一缕清冷的雾气。

  苏星站在阳台上,手里捧着那只连理壶。

  煮去了尘埃,越发滋润得如同一颗珍珠,茶水微微地溢开清香,混在花香里,在侧侧轻寒的春风里,手心的温暖一直沁入心里。

  只是心里,总有凉凉的一团,是任何温暖也化不开的冰。

  侯洙走到楼下,站住。

  他从小路彼端走来时,苏星就看见他了,却故意装作没有看见,扬脸望着月亮。

  即使不看着他,她也知道他正注视她,目不转睛。

  从前也这样子的。

  月上梢头的时节,他就来找她。

  那时她是八大胡同清吟小班的红人,自住一座小楼,暮色降临,她便坐在楼上。但不肯显得是在等他,悠悠然地吃茶、赏月,却又总留了一只眼睛,在那一径幽暗,几点红灯中留意着,那一个人影有没有来?

  他来了,便松口气,却不肯先跟他打招呼。其实招呼男人,原是她的本分,可偏偏只有这一个,她不肯,总觉得先招呼了,便会被他看轻似的。

  他却也不说话,只在楼下静静地望着她。

  等得久了,忍不住低头看了看,便见他的一双眸子,像金子般微微闪亮。

  “干嘛?”她讪讪地,到底还是她先开口了。

  “看你。”

  他答得理所当然,她便忍不住脸热心跳。

  “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的什么都好看。”

  心里便一阵窃喜。那时她深信他的话,只因他的眼神如此真挚。

  然而此刻,那眼神就像针一样戳在心头,痛不堪言。

  “你来干什么?”她问。

  声音一点也不大,可是他却听见了。

  “来看看你。”他说。

  他的声音也不响,可是她也听见了。

  他又问:“我上楼去,行吗?”

  她默然良久,说:“你想上来,就上来吧。”

  侯洙的脚步沿着楼梯上来,苏星打开房门,却没有打开防盗门。

  他也不要求开门,两个人便隔着门说话。

  侯洙说:“昨天我回去,还是数了一下你给我的钱,结果发现多了五百。”

  “哦,是么?”她漫不经心地说,“那一定是我数错了。你今天是来还钱的?”

  侯洙沉默地看了她一会儿,屋里的光线亮,楼道里的光线暗,她的脸庞模模糊糊的,却依然美得惊人,就如同雾气笼罩的一支曼陀罗。

  他说:“我本来是想来还钱的,可是路上我把钱花了。”

  苏星忍不住轻笑:“那你来干什么?”

  侯洙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明天再来还你,好不好?”

  苏星望着他,即便换了人世,那人眼里的执着还是没变,心里便泛起一丝酸楚。

  宿命已定。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低低地说:“你一定要来?”

  侯洙点点头。

  她笑了笑,“那你就来吧。”

  苏星到裁缝店,取她定做的旗袍。

  那爿裁缝店,就在那条夜市的街上,晚上是夜市,白天是商业街。

  旗袍是大红的,大红锦缎,轻轻一抖,便在阳光下泛出媚惑的光泽。

  裁缝问:“要做新娘了?”

  苏星怔了一会儿。

  新娘?新娘。

  “是啊。”她笑笑,“快了吧。”

  “那恭喜啊!”裁缝乐呵呵地说道。

  恭喜……

  “恭喜啊,姐姐!”

  “恭喜啊,这回脱身火坑了!”

  “恭喜啊,姐姐就该飞上枝头!”

  “恭喜啊……”

  那些欢笑的声音,在耳畔幽幽地回响,倒像阴毒的火,一点点噬着人的心。

  手里的大红旗袍似是越来越艳,陡地张满了整个天地间,像火,也像血,无边无际,将一个渺小的人儿困在其中,逃不脱,挣不开……

  “咦?”冷不丁,有人欢叫一声,“原来是你!”

  漫无边际的红,蓦地一收,眼前仍是那件新做好的旗袍。

  苏星回过头,原来是那古董店的年轻女子。

  “好漂亮的旗袍!”她欣喜地赞,“你皮肤这样白,一定很衬。”

  苏星无力地回答:“谢谢。”她还不曾彻底从亦真亦幻的记忆中挣脱出来,浑身的力气似乎都脱开了去。

  “那连理壶还好吧?”女子忽然问。

  苏星微微地一怔,总觉得她问这话别有用意。

  “好,很好。”

  “真是一只好壶呢。”女子又说,“如果有陈曼生的印鉴,那就价值连城,可是没有,也不表示一定不是曼生壶。人世间的事情,亦真亦假,有些亲眼见的、亲耳听的,也不见得就是真的,有些见不到证据的,倒也未必是假的。就像这壶吧,是不是只好壶,还得你自己有个定断。”

  苏星呆呆地愣了半天,回过神时,女子已经不在眼前。

  她忙忙地追到门口,却只见黯淡的斜阳,静静地照着空荡荡的小街。

  苏星既是作家,也有些作家的通病,譬如白天睡觉,夜来伏案。

  所以,侯洙也只得每天入夜来找她。

  那五百块钱,当了一个礼拜的借口,一个礼拜之后,他便也不再找什么借口,依旧日日来访。也不知他这一世以什么谋生,接连一个月,天黑下来便准时到,倒像上班一样。

  他来了,其实也没什么事做,有时苏星写作,连话也不跟他说,他也不打扰,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旁边,也许手里拿一本书,但苏星从眼角打量,大多时候,他并不在看。

  他总在看她,深深地深深地看,目不转睛。眼神里有很多内容,似乎有探究,似乎有迷惑,更多的还是依恋。

  这样专注的目光,让她忍不住心酸,也忍不住犹豫。

  可每当这种时候,恨意便像潮水一般涌起,心又硬起来。

  这天,苏星告诉他:“我正在写一部小说。”

  她正坐在窗边,这时已经是暮春,窗子大开着。将满的月在她脑后,莹白的一轮,映着她的脸庞,仿佛也泛着淡银色的光泽,虽然美,却有着一丝诡异的味道。

  “以前我写的都是空洞的故事,可是这一个不同。”她微微侧过脸来,“你想知道我写的是什么吗?”

  侯洙点了一下头。

  “我要写一个舞妓,她的名字……”她看了看手里的连理壶,“她的名字叫绛彤。”

  思绪有些乱,她停下来。

  侯洙忽然笑笑说:“那么她若有一个情人,就该叫子安了?”

  苏星望着他,眼里流露出淡淡的哀伤,脸上却笑得明媚,像个被识破小诡计的孩子,“对了,她的情人就叫子安——我的灵感,正是从这壶上来的呢。”

  侯洙没有说话,她便也跟着沉默了一会儿。

  “绛彤那时,是乾隆年间的名妓,那既是一个太平盛事,人物风流,绛彤也很有些际遇,慢慢地便眼高于顶,倒把自己看得跟个侯门千金一般。”

  她不由得一阵苦笑,那时也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叫那些个公子哥儿们一捧,便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只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侯洙忽然说道:“她一定是位才貌双全的绝世佳人。”

  她想了一会儿,点点头说:“大概是吧。她有七步成诗的才气,也有一舞倾城的姿容。她那时,喜欢穿大红的绸衣,因为爱这喜色,欢场已经诸多辛酸,为何不叫自己快活些?她便日日穿着大红的舞衣。也不知引得多少章台走马的贵介,掷下千金,只求一睹芳容。”

  那时,日日欢歌,也觉得平常。

  直到遇见他。

  “子安那时候是个公子,他的父亲是当朝大学士,姓富察……”

  苏星叹口气,富察公子。

  京中公卿第一族。

  也不是没有忌惮的,连鸨儿都婉转地劝过,但一见他温柔的神情,便什么也不顾了。

  “那怎么呢?”她对着鸨儿半蛮横半撒娇,“将他拒之门外?”

  谁敢?谁敢将富察公子拒之门外。

  有富察公子在,别的客也不必接了。于是,便有双宿双飞的日子,花前对斟,月下吟章,仿佛称心如意。

  她从来未曾提过要他娶她。

  不愿提,不愿叫他觉得她别有所求,也不必提,其实那一个名分,对她来说没有多大用处。她富有积蓄,待到年迈,宁可效法鸨儿,在八大胡同寻个安身处,也不想去那公府中低眉顺目。

  但他不肯。

  他总是很固执,再三坚持。那时年少,也就答应了——

  “绛彤那时,满心地信任子安,他说爱她一世,她便信了,他说花轿来迎,她便也信了。”

  侯洙眼里闪动异样的光芒,“后来呢?”

  “那一晚,本是子安与她相约,来迎娶的日子。”

  “结果,他践约了没有?”

  “结果……”她说不下去。

  恨意一点点地积起来,像针一样扎在胸口。

  侯洙一直深深地深深地注视着她,那目光也像针一样扎在胸口。

  “你走吧。”她忽然说。

  说完自己也愣了,好不容易下决心到了这一步,为什么要让他走?

  可是想了一想,还是说:“你走吧。”

  侯洙站起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手扶着门说:“我明天再来,你把这故事讲完吧?”

  苏星怔愣了许久,终于无可奈何地笑笑:“好。”

  侯洙的脚步沿着楼梯慢慢地走远,苏星的心里便怅然若失起来。

  一个人坐在窗边,已经有一点暑气,入夜不散,燠热便仿佛一直闷到胸口,呼吸不畅。

  目光忍不住往窗外望,看那一条树影摇曳的小径,渐渐行远的人影。

  他的脚步,似乎很是犹豫,几度停下来,她以为他会回头了,忙忙地转开视线,但他却不曾真的回头来看。

  那时却不同。

  每一回他走,都一再地回头,她便在楼上挥一方雪白的丝帕,故意要他看见,故意要他回头。

  那丝帕的角上,绣了一双并蒂莲。

  那一回他走,她故意地,失落了那丝帕,像一朵云般,飘落在他脚边。他便拣起来,仔仔细细地收起,把那一双并蒂莲,收在了怀里。

  连理并蒂。

  苏星的手在连理壶壁上慢慢地摩挲。

  那壶,本是他亲手递到她手上。

  因为她提起曼生壶的别致,他便辗转相托,特为请陈曼生做了这一只。曼生十八式不载这一只,人世间惟有这寥寥的几个人知道根底。

  所以,那一晚,她便穿着大红的嫁衣,在红烛腻人的光影里,捧着这一只壶,静静地等,静静地等。

  不虞有他。

  想起他临去时,执起她的手,似乎有许多的话,却只说了两个字:“放心。”

  她那忐忑的心,便真的安定了。

  侯洙再来时,发觉门开着。

  苏星坐在窗口,手里捧着连理壶,那模样,仿佛自他走后还不曾动过。

  侯洙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他总是坐在这个位置,刚好看见她的侧面,日日来,已经成了习惯。

  逢十六,仍是月圆。清辉洒在窗台上,也洒在她脸上。侯洙看了她一会,又慢慢地转下去看她手里的壶,那珠圆玉润的壶壁,便在月光泛着莹莹的光,看来竟有几分妖异。

  苏星忽然回过头,很奇怪地看看他说:“你来了。我还以为今天你不会来了。”

  他微微一笑,“我说过要来,就一定会来的。”顿了顿,又说:“如果你真的以为我不会来,为什么要把门开着?”

  苏星淡淡地说:“这是两回事。我开着门当然为了等你,可是我等你,你就一定会来吗?”

  侯洙觉得她的话很奇怪,怔了一会,没有回答。却问:“那么,绛彤到底等到了子安没有呢?”

  苏星转过脸来,见侯洙目光炯炯地望着自己,忽然一阵说不出的烦恼。她摇摇头,焦躁地说:“我想不好!我也不知道,绛彤等到了子安没有?”

  侯洙笑笑,说:“那你慢慢地想,我不会着急的,无论多少时间,我都可以等着你想出答案来。”

  这不是她设想会听到的回答,苏星便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望着月亮发了会儿呆,她低低地问:“你相信有些事,是前世注定的吗?”

  侯洙回答:“如果一个人不记得前世,那就算被前世注定,也没有什么意义。除非一个人能记得前世,那今生也许能被前世注定。可是一个人,真的能记得前世吗?”

  苏星默然,半晌才道:“听说一个人的恨意若是能够上达九天,就能够三生三世都记得这段仇恨。”

  侯洙静静地看着她:“真的会这样吗?”

  苏星摇摇头,又点点头,“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相信。”

  侯洙忽然笑了笑,“听你这么一说,我倒也有点相信起来。”苏星不说话,他便又说:“你知道么,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很面熟,可是我并没有见过你。现在听你说前世,我想,我也许是认识前世的你吧。”

  “哦?”苏星勉强笑了笑,“你怎么会这么觉得的?”

  侯洙说:“我不但这么觉得,而且我想,我一定很喜欢前世的你。你说恨一个人可以记得三生三世,那喜欢一个人也一样吧,不管你怎么转世,我都会喜欢你。”

  苏星不由地失神起来,可是心里就像有一根冰凌,又冷又尖锐,狠狠地刺下来,便又惊醒过来。

  “你不是想知道绛彤有没有等到子安?”她说,“现在我想到了。”

  “等到了没有呢?”

  苏星低头望着手里的连理壶,钮子旁边的花开并蒂,红艳艳的,却像针一样刺着眼睛。

  她慢慢地说:“她等来了,来的却不是子安。”

  是两个富察公府的家人。

  拿着子安的绝情信,那方绣着并蒂莲的绢帕,还有……一杯鸩酒。

  话却只有一句:“花轿,你也配!”

  你也配。

  只这三个字,如同三把刀,将她一段段地切,一寸寸地割。抛进油里,又抛进冰水里,从来没有过这样热,从来没有过这样冷。

  人僵了,心也木了,连那酒如何滑过喉咙都没有感觉。

  只是不甘心。

  什么花开并蒂,什么连理同根,原来全是镜花水月。

  但,她并不曾求过他呀。

  死死地捞住那最后的一丝自尊,如同捞住沦入泥沼的落红,什么绝世有佳人,自欺欺人罢?命里注定要被人踩的。只是不甘心,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他,来踩上这最后的一脚?那么狠,那么不留余地——

  “后来呢?”那男人问。

  她冷笑,“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后来?”

  侯洙不语,良久,忽然长叹:“原来结局是这样,我倒是不曾想到。”

  她问:“那你以为结局该是什么样?”

  侯洙想了一会,说:“那子安原来想将生米煮成熟饭,逼得家里不得不认下儿媳。他在外面赁屋,备下喜宴,那一天,他本来该去迎娶绛彤。却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不曾瞒过府里,才出门就被捉回。等他终于脱身回去泉香楼,绛彤却已经死了。原来家人告诉她,子安已经另娶,绛彤便仰药自尽——”

  苏星冷冷地望定他:“你想说,这一切子安都不知情?”

  侯洙默然片刻,苦笑了笑,说:“这结局是不好,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好。绛彤是个刚强的女子,便是情郎真的将她抛弃,她也会活个好样儿的,绝不会自尽。”

  苏星心里蓦地一酸,想不到转过来世,他还是如此了解她。那一世,他便是这样的,叫她以为他是个知己。

  呆呆地出神,忽听侯洙问:“我还是不明白。绛彤那样聪明,为什么会轻信那两人一定是子安派去的?”

  “有他亲笔的绝情信。”

  侯洙叹息,“可以是别人代笔。”

  “还有那方绢帕。”

  “可以是硬抢来的。”

  苏星忽然不语,咬了咬嘴唇,一点殷红慢慢地渗出,刺目如同并蒂的花瓣。

  侯洙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这故事还没有最后结局吧?”

  “人都已经死了,还要怎样才算结局?”

  侯洙一笑,“可是我却总觉得,还没有到最后的结局。”

  苏星沉默良久,终于慢慢地点点头,说:“是,还没有最后的结局。”

  “那么后来呢?”

  后来?……后来清醒过来,已是一只鬼,一只不甘心的鬼。

  纵然已是一把破碎的玻璃,拾掇不起,却总还不肯死心,便在世上游荡。一只孤魂野鬼,被那一腔的恨燃烧着,被那一丝不甘心冰冻着,满怀心事地游逛。

  好生辛苦,这世上却鬼的宝物太多,一出门,寸步难行。

  费了好多气力,终于到了公府。

  却只见双双对对的红灯笼,喜字灯笼,红得如同并蒂的花瓣。

  她怔愣间,便见一乘大轿缓缓地来。

  他在里面。

  到底是鬼了,不消看,也感觉得到,便不由自主地跟。

  二门轿停,看他下轿,携一个女子的手,下轿。

  当朝的公主。

  那是他的妻,配得上他的妻。

  怪不得。

  怪不得,不能再容一个青楼女子,坏了驸马的名声。

  看自己身上,尤是那一身喜服,一枝梅花攀上,一双喜鹊婉转,有道是“喜上眉梢”,玲珑精致,一并艳艳地嘲笑曾经的不甘心。

  还有什么不甘心?没有了。

  终于,彻底地,死心。

  只是这段仇恨,却不肯忘却。

  三生三世,定要找到他!定要他偿了这条命!

  她出神地想,不由笑得狰狞。

  忽听侯洙说:“你穿这红色旗袍,倒真有几分像新娘子。”

  她一怔,浅笑:“原来你留意到了,我特地做的。”

  “我一进来就留意到了。”侯洙上上下下地打量半晌,又说:“要是件嫁衣,还应该再精致些。”

  “哦?”她侧过脸来,似笑非笑,“怎么样才算精致?”

  “裙边该有不断边的‘福’字,裙摆该有‘喜上眉梢’,还该有一块‘百子’大红盖头。”

  不由得怔住。昔日她正是这副模样,但,他怎么知道?

  他微笑,“我说过,恨可以记得三生三世,喜欢也是一样。我喜欢你,所以不管你怎么转世,我都认得你。”

  她迟迟疑疑,“你真的记得?”

  侯洙点头,“你还想报仇吗?”

  不由眼神一黯,是苏星,还是绛彤,她已分不清,只知胸口的恨,化不开的冰。

  侯洙望定她,忽然说:“这茶,定是一壶好茶,既然已经泡了,那就让我尝尝吧。”

  她看看手里的壶,眼神就像忽然不认识这只壶了一般。

  侯洙伸出手,她踌躇良久,终于递给他。

  看他一饮而尽,心里便一松,到底还是这样结局了。

  却又有一股说不出的悲伤,止不住地冒上来。

  “朱朱。”

  忽听那男人这样唤她,朱朱,她的小字,他给她取的,只得他们两个知道。心如刀绞,却不明白,这一世终于偿了心愿,为何还是这般难受?

  却听他又说:“你知道么?其实我从来不曾骗你。”

  她一愣。

  “我赶去得迟了几天,却已经找不到你。”

  “你……”她困惑地,“你是……”

  “我一直在等你。”他伸手轻轻抚上她的面颊,冰冷的手,却仍是那般温柔,“我也是不甘心,所以不肯转世。等你三生三世,只为了告诉你这一句话:朱朱,当日我不曾骗你。”

  她迷迷茫茫地看他,与前世一模一样的脸庞,忽然心里一阵清明,原来,还是子安。

  侯洙,就是“候朱!”

  他竟为了这一句话,等了那么久。

  终于再也忍不住眼里的泪。

  “为何不早说?”

  “天人两隔,说了又如何?我只要你不再恨我。”

  他的笑,越来越模糊。得偿心愿,游荡的野鬼终可以再去投胎。

  “等我!”她伸手要取连理壶。

  “不。”他倾尽壶里的最后一滴茶水,“你是一个刚强的女子,会活一个好样儿的。”

  他的形已散,只留一抹微笑在她眼里。

  “恨可以记得三生三世,喜欢也是一样,我等你的来世!”

  “好。”她在心里回应,“今生我会好好地活,来世我一定找到你!”

  便紧紧地握住壶身。

  依旧,连理并蒂。

  附录:

  紫纱壶考证:

  紫砂壶是明清时期江苏宣兴地区所产的一种陶质茶具。紫砂壶泡茶不走味、贮茶不变色,即使是盛暑时节,所泡之茶仍不易馊。由于泡茶日久,茶素慢慢渗入陶质中去,如果只泡清水,也有一股清清的茶香。

  紫砂壶从选泥、制作成壶坯等关键工序都是用手工操作的,因而制作十分精细。陶坯一般多不上釉,以其自然色泽取胜,只是在陶坯成型后,上面印刻的书画诗文纹案都要用粉质颜料加填于轮廓中。这种自然本色和着色方式是紫砂陶壶的一个显著特点。

  在造型上,虽然每个制壶名家都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但大体上还是可以分为素色、筋瓤和浮雕三种类型。

  鉴定紫砂壶的真伪,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从亮色上看。真正的紫砂壶体重、色紫,因为长期为人手抚摩,上面呈现出汕润的光亮。而新制的紫砂壶一般说来质地都比较疏松,颜色偏黄,有光亮的少,无光亮的多。即使有光亮,也是用州白蜡打磨上去的。

  再从文字上看,旧壶的款都是用阳文,字体极为工整。新壶如果用阳文,字体因为摹仿或显呆板,或笔划长短粗细不一。如果是用旧壶加刻新款,则所刻文字为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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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一: 推背图
( 本章字数:14910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8:12)


  惹尘

  文/猎瑾

  咸丰九年 七月初七

  阳光下,漫尘飞舞。

  窗边矮几上本本敞开的泛黄书籍在柔风的驱动下微微颤动,如春天的蝴蝶振翅欲飞。

  初进门的里蓉为眼前的情景失神,仿若隔世。竹帘外盛夏骄阳似火,竹帘内清净幽宁,散发恼人热量的阳光进屋后立即失了气势,变得柔和安详。

  其中的一本似乎有着心高气傲的禀性,不愿受清风的戏耍,唰唰的翻动起来,一页页地聚拢,直至封面碰上扉页,轻微反弹后全然合上。

  极强烈的不真实感笼罩着里蓉,恍恍惚惚地上前,迷迷糊糊的拿起那本书,就见古朴的封面上写着“推背图”三个字。

  “客人,是要买古董吗?”里蓉旋过身,一红衣女子手中抱着的一叠书从里屋掀帘而出,额上有星汗点点。

  悦耳动听的女声,把里蓉拉回现实中。

  瞬间,潮热暑气袭人,阵阵蝉声入耳。

  瞄到里蓉手中的书,女子笑道,“客人,好眼光,这古书来头不小,可有上千年了。”

  “来头不小?”里蓉再看手中的书册,平凡古朴的封面,书中奇怪的简图和文字似乎也并非是大家之作,除了泛黄且稍许破损的纸张可以证明这本书年代久远之外,她看不出来有何珍贵之处。

  红衣女子嘴角微扬,放下手中大叠的书籍。以丝帕拭去额头汗珠,再向里蓉解释道:“《推背图》是贞观年间由司天监李淳风和隐士袁天罡共同编著的图谶,预言了唐后历朝历代发生的大事。”

  里蓉险些失笑,为这天方夜谭般的说辞,她以为只有江湖术士才会夸口自己能通晓未来。她的心思写在脸上,但那女子并不引以为意,继续道:“预言共六十像,至今应验了三十四像,而且其精确程度令人叹为观止。”

  “哦?”里蓉微仰下颌,将信将疑。

  红衣女子再翻开书册,为她细说:“三十三像‘黄河水清,气顺则治’说的是太祖入主中原;三十四像图中描绘的是明君得贤后,指的是太宗得孝庄文皇后之助;三十五像则讲的是正在发生中的太平天国之乱。”

  “那三十六像呢?按书里所讲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里蓉兴致勃勃地翻到三十六像。只见:“谶曰:西方有人,足踏神京;帝出不归,三台扶倾。”虽无法全然释意,但只凭这八字,她已可以断定此非吉像。

  “按书里的意思,应该是指洋人……”

  里蓉全神贯注,不知红衣女子是否有另一番见解。

  “红云!”里屋传出的喝止声使女子噤声。

  红衣女子暗自吐舌,急忙合上书。“如果客人有兴趣的话,不妨买了回去,潜心研究后得出结论应该更有意思。”

  “小姐,小姐,糖葫芦买来了。”就在这时,里蓉的贴身女侍拿着一支糖葫芦,满头大汗地跑进古董铺。

  里蓉旋身,盈笑着对顾雅摊开一只手。

  糖葫芦放进里蓉手中。顾雅抹着汗催促:“小姐,看时间老爷要回府了,我们也快回去吧,被发现了可不好。”

  没想里蓉却对她伸出另一只手。

  “顾雅,拿银子。”

  内务大臣文丰府邸

  “阿玛。”

  里蓉双手背后,立在书房门口,巧笑倩兮。

  文丰放下笔,对最宠爱的么女招招手。但见里蓉三步并两步地来到跟前,他不禁颦眉。“说过多少次了,走路别老蹦蹦跳跳,大家闺秀就该有娴雅淑贵的样子。”

  “还不是都怪阿玛,这么多天不回来,里蓉是因为太急着见阿玛才会失态的。”里蓉轻咬唇瓣,嘟囔着为自己辩解,言语间小女儿态尽显。

  文丰无奈叹气,对自己的掌上明珠哪舍得更多责难,将里蓉拉至身侧。“小丫头,嘴巴倒是越来越甜,你平时是什么脾性为父我还不了解吗?”

  “那您还一回来就对我板着个脸?”里蓉倒不依不饶起来。

  文丰轻刮女儿的俏鼻。“没大没小!再不收敛,等你以后嫁了人有你的苦头吃。”

  “里蓉才不要嫁人呢,里蓉要陪阿玛额娘一辈子。”

  “哼,少给你阿玛灌迷混汤。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下午又偷跑出去了。”文丰刻意板起脸作严父状。

  “府里真的好无聊,要是再不出去透透气,里蓉就快被闷坏了。”里蓉拉着文丰的衣袖撒娇讨饶,文丰僵硬的脸部线条在片刻间软化。

  “不是不让你出去,阿玛只是担心就你跟顾雅两个女子,手无缚击之力,万一遇上暴民无法自保。”

  “阿玛……”

  “以后要出去先请示你额娘,再多带些下人出门。”

  里蓉转忧为喜,绕到文丰身后,双手缠上他的脖子。“阿玛,真好。”

  文丰拍拍里蓉小脸。“阿玛就你一个宝贝女儿,等嫁了人想对你好也没机会了。你拿手上的是什么?”

  “对了,正想跟阿玛说呢,里蓉得了一本奇书。”里蓉献宝似的将书递上。

  “哦?你能有什么奇书?我倒要看看。”文丰接过,定睛一看,瞬时变了颜色。

  “阿玛,这书真的好玄奇。一千多年前的人居然能预测到太祖入主中原,孝庄文皇太后先后辅佐三代明君的事都能预测到。可阿玛,接下来要应验的三十六卦:‘西方有人,足踏神京;帝出不归,三台扶倾。’怎么看都不像是吉兆。”

  “还不住口!”文丰拍案而起。

  “阿玛……”里蓉被父亲的疾颜厉色吓到了。

  “女儿家妄论国运,已是不对,还轻信神鬼奇谈,怪力乱神。看来我平时真是太骄纵你了,才会让你行事这么不知轻重。从明日起哪都不许去,由你额娘教导着好好学学什么叫做规矩!”

  “阿玛!”里蓉抗议,她不懂为何一本书就能让父亲勃然大怒。

  “有空多读读《女戒》、《女史》,少看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先出去吧。”文丰对女儿摆摆手,示意她离开。

  里蓉张口欲言,话已到嘴边,却因瞄到父亲紧绷的神色而咽了回去。

  咸丰九年 十月十五

  低空乌云密布,天色阴霾。

  京城东郊的某处府邸里,里蓉对一白袍男子抱怨:“你不知道阿玛多心狠,因为一本书就把我禁足三个多月。”

  “只为一本书?”温清平剑眉高挑,面色凝重的用食指轻抬起里蓉的下颚。“里蓉,你看着我。”他突然动作亲昵,令里蓉的心率突然加速,砰砰砰地快跳出心房。她依言盯着他的俊眉朗目,心里揣测着他是不是也因为多日未见,和她一样早已思念满怀。

  “你是不是偷看了春宫秘籍之类的,被你阿玛逮个正着了?”温清平说出最先闪入脑内的想法,这个念头来得那么自发自觉,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天经地义,连作他想的空间都没留。

  里蓉侧脸离开他的触碰,心跳再次加速,这次是羞愤和失望叠加的效果。“温大人,里蓉在你心中就这么不堪?连挨罚都只能为些下三滥的事?”春宫秘史她是想看,但想跟做是两码事,所以现在她跟下三滥还扯不上关系。

  她叫他温大人,她小时叫他先生,长大后有时叫他温先生,有时叫他温清平,有时也叫他介之。叫他温大人的情况只有一种——她生气了。

  “那到底是什么书能让你阿玛生这么大的气?”他想不动生色地将方才的事掩去。唉,人越大脾气倒也越大。

  她杏眼危险的眯起。他的头皮发麻。

  她昂头,转身,开门。他抚额,摇头,出声。

  “你的戏虎图还没画。”

  一句不痛不痒的陈述就使门边的人儿缓下动作,跨出去的脚缩回来,打开的门合上,转过去身子又转回来,翘起的樱唇的表示她还怨愤难平。

  “画完了就走。”她气呼呼地在书桌上铺开宣纸,研起墨。本就是为画而来,能不能在父亲的寿辰时讨得父亲欢心而点头解禁就看这一回了。为这她连狗洞都钻了,绝不能前功尽弃。

  “既然出来了,吃一块桂花白糖糕也不会耽误多少时间吧。”温清平的唇线荡开温柔弧度,这是有心讨好的信号。

  睨一眼递到颊边的糕点,她偏头,赌气地冷哼。“不要。”

  那头他也不执着,只是惋惜地自语,“又要浪费了,三个月来天天备着,却天天都落入小狗的肚子。”

  他不喜甜食,天天备着是为她吗?心情由忧转喜,抢过他手里的点心,“这么好吃的白糖糕才不要拿来喂狗。”樱唇微启,皓齿轻咬,香甜的味道入口,直滑入心底。

  “你还没说是什么书能让你阿玛对你大发雷霆?”据他所知文丰对女儿向来千依百顺。

  “还不就是《推背图》,我兴冲冲地想拿给他看,他都没翻开就把我臭骂一顿,连书也收了去,害我白花了一个月的月钱。”由她嘟嘟囔囔的表情看来,三个月的严教根本未见任何成效。

  温清平不禁遗憾,不是为她的月钱,而是那本不知会被如何处置的书。据传《推背图》明朝之后的那部分顺序被打乱,他对真本颇有兴趣,不过凭她的这么点阅历,十有八九是被人骗了。

  “不怪你阿玛要禁你的足,《推背图》历代都是被列为禁书的,一怕人心浮动,政局不稳;二怕图谋不轨者借此作乱。恰好六月与英法两国战事又起,而书中所言正犯了大忌讳。真要让你出去不小心说漏了嘴,别说你的性命难保,恐怕族人的命也得陪上。”

  “这不是掩耳盗铃吗?若《推背图》真有这么准确,那不管说与否,结果仍会呈现。”里蓉咬着白糖糕提出质疑。

  “即使以前的卦像都应验了也并不保证下一像一定能应验,当局者通常赌它不会应验。”

  “那你呢,觉得它会继续神奇下去吗?”里蓉更好奇他的态度。

  温清平没有正面回答,反过来问里蓉。“你相信天命吗?苍穹之上有冥冥神力,掌控着人世间的一切。大至国家兴亡,小至个人荣辱,都早有定数。”

  这个问题有点大了,里蓉凝思半响才吐出几句。“有时候信,有时候不信。想有些人生来富贵荣华,而有些人一生贫困无依,这不是老天爷的安排是什么?说不信,则是因为像我这么灵秀聪慧的女子不可能会有神灵舍得让我落到钻狗洞的境地。”

  温清平失笑,点推她的额头,“又胡诌。”

  “所谓的命运是由人的每一步堆积而来。我觉得人力是比命更复杂难测更难以左右的事物,这一刻决定着下一刻的动作,既而影响着下一刻的结果,每一个结果都有其根源可寻。就如朝廷的软弱源于国家的落后,国家的落后又可归咎于长久以来的锁国。”

  “你的意思是说即使是亡国,也是我们咎由自取?”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但自身落后让他人有机可趁到是事实。预言一类的还是少看为好,既然无力扭转现状,看了也只是徒增伤感而已。”

  里蓉似懂非懂,抬起头看到外面的天色,才惊觉时间已经不早。

  “哎呀,该画了,再不画就来不及了。”

  “是由我代笔,还是……”

  “当然是我画,你在旁边适时指导就好。”

  温清平颌首,在一旁候立。果然,不出一会儿,里蓉就停了笔,支着笔竿喃喃道:“改成戏猫图会不会简单好画一点。”

  温清平见怪不怪,一手温柔包覆住她的手。在他的施力之下,万兽之王生猛的形像很快跃然于纸。

  趁着温清平专心作画,里蓉悄悄地抬头,目光放肆地在温清平脸上作着巡礼。

  从他入府教导兄长至今已有八年,岁月似乎没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的印记。

  俊朗的面容依旧,温暖的体温未变,清冽好闻的味道仍存,就连唇边那抹漫不经心,似有若无的笑意都与八年前如出一辙。

  仕途坎坷,三起三落,仍未见其心境的改变。

  他还是他,那个在后花园池塘边吟着“衣上征尘杂酒粮,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温先生,那个她钟情的可以永远风淡的温清平。

  就这样好了,就让他停留在这一刻,等她,等她一起慢慢变老。

  窗外,细雪无声无息地飘落。

  在一片详和的气氛中,北京城迎来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咸丰十年 四月二十日

  “其实老爷何必为里蓉的婚事伤神,眼前不就有一个好人选。温大人一表人才,与里蓉似乎也很和得来,里蓉配他也算得上一段良缘。”三夫人纳兰氏为文丰重新换上一杯热茶。

  文丰放下茶杯。 “温清平是相貌出众,才华横溢没错。想当初老夫也是对他赏识有加,有意栽培,曾多次向吏部推荐,可他每每不出几月便遭降职。起初以为他是时运不济,打听后才知道他既不愿拉帮结派,也不会见风使舵,难免处处受人排挤。也曾向他传授为官之道,可他不以为意,做翰林院编修倒是做得逍遥自在。胸无大志啊——” 他连连摇头,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翰林院编修虽不是什么大官,但好歹也在京中为官,比起寻常百姓家已是好上百倍。而里蓉的个性不受拘束,规矩繁多豪门望族未必适合她……。”

  三夫人早已悉知女儿的心事,有意助女儿一臂之力,但文丰自有他的打算。“不是老夫嫌贫爱富,一心想让女儿攀龙附凤。可你也知道你这个女儿自小锦衣玉食惯了,更衣洗漱生活起居那件事,不是一大群仆役跟着伺候。若我过世或是有日顶戴不保,谁来保证里蓉继续锦衣玉食,继续奴仆成群。以温清平的性子再次遭贬是难免,说不定连个编修也做不成,你舍得里蓉跟着温清平过布衣简食的日子?你觉得里蓉吃得了这个苦?”

  “可是里蓉她……”三夫人想再做努力。

  文丰摆手,阻止三夫人继续说下去。“婚姻大事不能再顺着她的意思来了,以前就是太由着她,才会让她私看禁书,差点闯下大祸也不自知。”

  ……

  三夫人见文丰意欲已决,便不再执意辩驳。“老爷,说的是。”

  “昨天怡亲王向我问起了里蓉……”

  文丰和三夫人都没有注意到,从厅堂的纱帘微晃了一下,伴随春风的柔抚,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纱浪。

  午睡中的温清平被猛烈地撞门声惊醒。

  半仰起身子的他,还未来得及穿衣就被一具来路不明的红色物体击倒。

  “里蓉?”看清了压在身上的人之后,他才松了口气,还以为太平军反守为攻突袭了京城。

  里蓉一身红色云锦罗裙,面色潮红,喘着粗气。

  “这回要画还是字,很急吗?”他支起双肘,想撑起身子,却让里蓉双手使力压回,用力之猛令他后脑撞到床头,一阵晕旋。

  “介之,你要了我吧。”里蓉这句话让他那一惯自信脑门受到了重创。

  “你听到没?我要你要了我。”温清平茫然的表情,让里蓉不得不把话在重复一遍,确保这个看起来未睡醒的男人明白她的意思。

  他凝眉开始思索是什么原因令她抛弃矜持冲动如此。但弄明白前因后果之前,他必须做一件事,“里蓉,把你的手拿开点好吗?你压得我胸口痛。”仿佛是怕他跑掉,她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到他的胸前。看架势好像不答应她的要求,就要来强的。

  “哦。”里蓉这才不好意思的松了手,将手改放他两侧,依旧呈包围之势。

  他将手双手垫在脑后,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弱势。“里蓉,如果你是看了杂七杂八的书想要实践一下的话,我恕难从命。”

  “跟春宫图之类的无关。”她面若桃红,胸口起伏。

  他不自在地清咳,掩饰吞咽口水的动作。“那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我知道的。行来春色三风雨,睡去巫山一片云。”诵着《牡丹亭》里的词,脸上已是红霞朵朵。”

  他又想笑了,为何她总有办法让她弄到禁书。“这次又是怎么得来了的?花一个月月钱买的?”

  “没。二哥房间里不小心搜到的。”她神态间还带着点小小的得意。

  温清平伸手为她整理垂落额间的刘海,她还是那么孩子气。

  “是你阿玛说什么了吗?”他推测。

  红颜立刻换上了泫然欲泣的表情,将脑袋倚在她的胸前,可怜兮兮的说:“我不要嫁给不认识的人。”

  “你觉得只能生米著成熟饭,有情人就会终成眷属?”

  “不是吗?《西厢记》也这么写。”

  他摇头。“《莺莺传》里的莺莺就被始乱终弃。”

  “你不是这样的人,对不对?”

  温清平真不知是该高兴她对他的信赖,还是斥责她的轻率。

  “就算我不是这样的人。那你阿玛呢?知道他会作何反应?他会杀了我,然后拿掉你肚子里的骨肉,或是让你带着骨肉嫁人瞒天过海。”始终难以想像她怀孕生子的模样,是喜欢没错,可在他眼里,她依旧还是个孩子。

  她无语,否认不了这个可能性,经过上一次《推背图》的事,她知道父亲对她的纵容并非无限度。

  里蓉松开对温清平的束缚,沮丧地往外室走去。

  身上负荷的外力骤然消失,温清平却觉得失落了什么。

  穿戴完整后,他来到外室,看到里蓉坐在凳子上,柳眉深颦,双目低垂,万般可怜,原本只在心底的丝缕失落感,一下子蹿上了心头。再看到她眼角的晶莹泪花后,加上怜惜,加上一直以来的感情。他弓下身子,伸手轻触一下她的唇。

  里蓉错愕地仰起脸。

  “我们先从最简单的开始。”就像以前教她写字绘画时一样。

  两唇相抵时,温清平没有察觉到,他的心在不知不绝间被填满,他的笑意在不经意间上了眉梢。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咸丰十年 六月三十日

  正午时分,烈日当空。

  后花园里,正找着里蓉的顾雅尽可能走在阴凉处。

  顾雅在毫无遮蔽的池塘边找到已魂不守摄两个月的里蓉时,她坐在石块上,被阳光曝晒中。

  “小姐?”顾雅轻唤。

  此刻,她的思绪回到八年前与温清平初见的时候。

  八岁的她跟着丫鬟们趴在书房外偷看新来的先生。丫鬟们这些天来对他议论,都说这位先生如何如何的俊俏,如何如何的和善。

  可怜她人小腿短,丫鬟们又径顾着自己看了,还一眼都没瞄到呢,就被突然四下散去的丫鬟们给拌倒了。

  就在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时候,有人抱起了她。一袭白袍,有着淡淡的檀木的幽香,阿玛也熏香的,却不是这样好闻的味道。他的手劲很轻,隔着薄薄的单衣,她感觉到来自他手心的热量,大热天居然会让人觉得很舒服。对他的样貌的好奇,令她暂时停止哭泣,挂着鼻涕,带着眼泪就抬头去看。他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高眉深目,气质淡定。

  他嘴角微扬着,似笑非笑,里蓉看出来了,那是想笑又不笑的克制。他在心里笑话她!年纪小,自尊心却不小的里蓉,哇的一声重新开哭,坏心眼的把鼻涕眼泪都往他身上抹。

  丫鬟来抱她,她不让,非得他抱着到处逛,哄她开心。

  他在池塘边给她看那种会跳十几下的水漂,终于让她破涕为笑。

  那时她不知道在池塘里掀起圈圈涟漪后沉入水中的小石子原来都没有坠到湖底,而是落在了心底。

  “小姐!”顾雅在里蓉耳边加重了音量喊道。

  里蓉只是掏了掏耳朵,消除杂音,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们从最简单的开始。”

  那天他这么说着就吻了她。小心翼翼,轻柔得如蝴蝶。他的唇温温的,就如他手心的温度……

  顾雅担忧得看着小姐的脸突然变得通红,难道是中暑?

  里蓉想起那时偷偷得睁眼看他,近在咫尺的是他的直挺的鼻子,浓密的睫毛,还有一只手……

  手?

  突然出现在眼前的纹路清晰的手掌,把里蓉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往后倾,身后没有遮挡物的她急速向后仰倒。

  多亏顾雅眼急手快,才没让她摔得头破血流。

  “顾雅,你干嘛?大白天的想吓死人啊。”惊魂未定的里蓉抚着胸口抱怨。

  “我喊了您半天都没反映。”顾雅理直气壮。

  “好端端的喊我做什么?”里蓉还没好气。

  “老爷要见您,都找了您老半天了。”

  “你怎么不早说。”里蓉急忙起身,突然眼前一片漆黑。

  顾雅扶住摇摇欲倾的她,担忧得问:“小姐,您怎么了。”

  “好像……好像是中暑了。”

  “好端端的怎么会中暑,你平时都怎么照顾小姐的。”见宝贝女儿病倒在床铺上,文丰煞是心疼,责备起伺候的人来。

  “阿玛,不关顾雅的事,是我自己贪看池塘里的荷花,没避着阳光,才会这样的。顾雅,我想喝冰糖莲子羹,你去帮我拿。”里蓉示意顾雅离开,远离暴风圈。

  “总是像个小孩子,什么事都不经心,你让阿玛怎么放心把你交给人家。”

  “人家?”里蓉察觉到不对劲。

  坐在床边的三夫人开口道:“你阿玛已经决定向皇上请旨把你指给怡亲王的贝勒。方才找你就是为跟你说这事。”

  “我不嫁!”里蓉弹坐起,直接地抗议,引来父亲不快。

  “嫁不嫁的事,自有父母做主,哪由得你做主。”

  “里蓉,听话。你阿玛也是为你好,怡亲王的儿媳是多少女孩子求都求不来的身份。”三夫人在一旁劝慰。

  “额娘,我不稀罕身份地位。什么贝勒、贝子我从未见过,试问一个素昧相识的人怎么能共渡一生。额娘,你也不放心的对不对?”里蓉镇定下来,想寻求母亲的支持。

  三夫人笑了,“原来你是怕人家对你不好。这点额娘到没什么担心的,这件婚事是王爷主动提起,贝勒在那次你呈昭去进宫听戏的时候就见过你了,对你很是喜欢,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见母亲已经一边倒,她转向起决定性作用的父亲,拉住父亲的衣裳,“阿玛,不要把里蓉嫁出去好不好?里蓉宁愿留在府里侍奉阿玛额娘一辈子。”

  文丰脸上冰霜尽释,缓下语气,“傻丫头,阿玛也舍不得你出去,但……”

  这时,奴仆在门外禀报,“老爷,宫里来人了。”

  “什么事?”

  “兵部来报大沽口失守,请老爷即时进宫商议对策。”

  重重乌云奔腾翻涌而来,呈遮天敝日之势。

  “介之,趁圣旨还没下来,你去向阿玛提亲好不好?”

  温清平抬起眼,“你觉得你阿玛会为一个的翰林院编修得罪怡亲王吗?”

  “原本是不会,但事关女儿的幸福,说不准会的。”里蓉真急了,几个月前她还可以说一切未成定局尚有转机,现如今真是急得火烧眉毛了。

  “你阿玛肯让你下嫁的前提是我能步步高升直到位高权重,但现即使我有心求升,得罪了怡亲王的我还有机会吗?”温清平的冷水没能把烧眉毛的火浇灭,反倒熄了里蓉的希望。

  “所以,你就可以眼睁睁得看着我嫁给从未谋面的的人,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她直楞楞地盯着温清平的双眸,想由此进入他的心底,看看这个男人究竟把她放在何种位置。

  “里蓉。”他轻声低唤,将她眼中的波光粼粼尽纳眼底。“你垂青的温清平既无权亦无势,无法左右你阿玛和怡亲王的决定,连你的婚事也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带着你逃。”

  里蓉激动地揪住他来不及换下的朝服,“那你就带我逃啊,现在,马上就带我走。”她不要别的男人像他一样握着她的手,不要别的男人像他一样的亲吻她。

  他将她揪在胸前的小手包进手心,“可是里蓉……你跟我不同。我孑然一身,除了你,心无所系,什么都可以放弃。而你早已习惯了有人前拥后簇的生活,有疼你的阿玛、护你的额娘,这些你都能舍弃吗?你愿意从此过粗茶淡饭的日子,从此见不到父母,而不会有丝毫悔恨吗?”没人知道他有多渴望和她双宿双飞,琴瑟和鸣。但他更不希望将来看到她痛哭流涕,指着他的鼻子说后悔。

  里蓉把脸埋进他的宽厚的胸膛,无言地低泣。曾几何时,她那么欣赏他的淡定从容,可现在她却恨起他的冷静来。讨厌他在这种时候他还能风淡云清,讨厌他明知道她需要人帮她做决定却不帮她。

  父母与爱人,哪个又是她能轻易舍弃的?

  咸丰十年 八月十八日

  战争形势剑拔弩张,京城里人心涣散,舍家逃难的百姓四处可见。

  皇帝出宫秋狩前奉旨照管圆明园的文丰,命人带话到府中:由次子护送家中女眷到承德别苑暂避。

  于是,文丰的妻妾儿女做百姓打扮,分乘几辆简便马车出发了。

  “等等……等等……。”顾雅跑到最前面拦下马车。

  二公子瑞祥及时拉住马僵,微怒。“顾雅,你不陪小姐在马车上呆着,四处乱跑什么?”

  “我也想陪小姐好好呆着,可是……可是小姐不见了。”顾雅神色焦急,要不是小姐被拉下了,她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拦下主子们的马车呀。

  “她不是早上车了吗?”还是他搀着上去的啊。

  “是,方才小姐说落了件东西。我说我回去取,小姐非得自己去,一直到现在都没回来。”

  “出什么事了?”马车里的大夫人隔着帘子问道。

  “丫鬟说里蓉被拉下了。”瑞祥回复母亲。

  布帘“咻“地从里面掀起,探出头的是二夫人。她对顾雅厉色道:“小姐不见了,不赶快去找,还愣在这里干嘛!”

  “是,二夫人。”顾雅称是,头也不敢抬,马上转身去寻人。

  放下帘子,二夫人唇角微抬,“我看里蓉八成是舍不得她病着的额娘,故意躲起来了。”

  假寐中的大夫人,只抬了下眼睑,未置可否。

  “说来也怪。”二夫人把玩着精心修饰的指甲,看似漫不经心的自言自语,“里蓉这丫头自小娇纵难驯,做事从来就没个轻重,就像这会,都什么时候了,一大家子的人在等着,她倒玩起躲猫猫来。呵,可老爷就是疼她,宠她。虽说是三房生的丫头,老爷对她的婚事却比对其他儿女都要尽心。不过想来老爷疼她疼得也到值,怡亲王这门亲结得好啊,以后咱们家都成皇亲国戚了,大家都指着她飞黄腾达,能不好好宝贝么,哪怕赔上所有的人命也是值的。”目光敛聚,寒气隐没,二夫人直视大夫人。“您说是吧,夫人。”

  在大夫人斥责的眼神下,二夫人就势闭嘴。

  大夫人调整着吐息,若有所思。一会,她对外面的儿子吩咐道:

  “瑞祥,咱们先走,等找到里蓉,她自然会跟上来。”

  “可是,额娘……”瑞祥觉得有些不妥。

  “照我说的办,洋人攻城在即,难道真让一家为了等她而延误了时机。”大夫人不容置疑。

  “是,额娘。”

  瑞祥只能照办,吩咐了几个家丁随后保护小姐跟上。

  就在顾雅把府邸翻个底朝天不见里蓉的半个身影,又因怕惊扰病中的三夫人而手足无措时,里蓉出现在了东郊民巷。

  一个时辰后,里容终于等到了辞官获准的温清平。

  温清平见到布衣装束的里蓉着实惊讶。

  “原来不是说好入夜后来接你的吗?城里不太平,你怎么敢一个人跑出来。”他替她拭去额头的污泥,不难猜想又是从狗洞出来的。

  “介之……我……”她面色凝重,欲言又止。

  “你想说你迫不及待,多等几个时辰也不愿意了吗?”他嘴上开着玩笑,心头却有不祥的预感。里蓉一向是想说就说,想哭就哭,想生气就生气,什么时候这样过。

  她摇头,泪水呼之欲出。

  “你……不跟我走了?”他摒住呼吸,做最坏的推测的同时又期冀她能摇头。

  “额娘昨夜旧疾复发,不能跟着去承德,大哥在南边,爹又不常回来,我放心不下额娘……。”她既没摇头也没点头却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失望难掩,却又别无他法,能任意抛下父母的里蓉不是他值得放在心里的人。他只能无奈地安抚她:“不要紧,我们从长计议。”帮她抹去眼边泪水的时候发现她的双颊冰冷。“你出来多久了。”

  “有几个时辰了……”

  温清平决定先送她回去。

  里蓉止步不前,“阿玛要我去承德,我是从马车上溜出来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在等?”

  “先去我那吧,我让人去府里打听一下。”

  里蓉点头。

  他们走了一路,却也沉默了一路,温清平想着的是他们之间似乎全然不可期的未来。

  等到皇上回京,与怡亲王府联姻成了定局,嫁与否就不仅关乎她个人了,逆旨拒婚,她拖上的是全族的性命。她非嫁不可了。

  细雨花慢、慢、慢的飘落在他鼻端,等不到下一滴覆盖就被指拭去,除了消失中的湿意,指尖空无一物。

  是他太慢了吗?

  要不然,怎会情方明了就已无路可去?

  若当初不计公平与否,在她尚未懂情时使她心系于他,就不会浪费这么多时间。

  还是他的坚持太无谓?

  趋炎附势、拉帮结派又如何?私相授受、言不由衷又如何?他只需学着样做,就不会连光明正大争取她的机会都没有。

  ……

  温清平忙着自责,而他的沉默及频频皱眉落在里蓉眼里却有了另一种含义。

  他后悔了?

  和她一起的代价太大,他为她辞了官,她却不能跟他走。

  他动摇了?

  为了她冒上杀头的罪名,为了她从此隐姓埋名究竟不值得?……

  “小姐!”快到门口时,顾雅的惊出望外的叫声,让各自神游的两人回神。

  “温大人。”顾雅对温清平行了个礼后,就急着向里蓉倒话:“小姐,为了找你府里都急翻天了,后来我猜想您可能又去找温大人了。就过来试试运气,没想您真在这。”顾雅叽叽喳喳说着,自顾沉浸在找到里蓉的成就感中。

  “二哥他们还在等?”

  “他们已经走了,二少爷留下几个人要找到你后马上赶上去。”

  “额娘知道了?”

  “没敢惊动三夫人。”顾雅摇摇头,三夫人有心疾,她不敢冒险。

  “也没告诉阿玛吧?”

  “还没,不过管家说再找不到你就得禀告老爷了。小姐,快回去吧,真让老爷知道了又挨说。”顾雅催促道。

  “顾雅说得对,早点回去吧,别惊动你阿玛额娘。”温清平柔声附和。

  里蓉有万般不舍,仰起脸问:“就这样了?”

  “……只能这样了。”温清平想轻抚她的手抬起又放下了,有顾雅在场。

  里蓉因他的动作红了眼眶,转身离去,泪和着雨落。

  一头雾水的顾雅向温清平告别后,急急忙忙地跟上。

  咸丰十年 八月二十一日

  这日傍晚,里蓉在三夫人的房里的见到了许久未见的父亲。

  里蓉低着头,只等着父亲的训斥。没想他行迹匆忙,探望了三夫人,只交代下人好生伺候着,便离去了。

  “阿玛,洋人真的会进城吗?”里蓉想了想还是跟着到了回廊。

  文丰显得心烦意乱,并未停下脚步。“难说,打不打就这几日的事了。”说完话,走出几米后,却渐渐缓下了脚步,对着女儿嘱咐道:“难得你有这份孝心,既然留下了就好好照顾你额娘,别再到处乱跑。”

  “是。”里蓉低落地答应,她想到处乱跑也没机会了不是,府里加强了防卫,狗洞也给堵了。

  “嗯。”文丰纠结的眉宇这才有所舒展,转身向书房走去。

  文丰取了所需的文件,临出门那一刻鬼使神差地瞄到书柜顶上露出的书的一角。他记得那是一年前从里蓉那缴来的《推背图》。

  抖去封面积尘,文丰在书桌前坐了下来,打开了书。也许他平时不信易学,但人在危机时刻,往往会失了分寸,六神无主的时候会觉得任何一根稻草都可能是救命的绳索。他知道洋人军队的破坏力,他清楚一旦开战,京城失守,圣上临行前亲手托付的这座历经几朝几代修葺而成的皇家园林已非他能守护,而园里任何一件物品的损毁却都是需要他用命来抵的。此刻,他急于知道未来,哪怕是凶兆,也比惶惶不可终日要痛快。

  “三十六像,里蓉上次说的是三十六像。”他喃喃自语。

  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副模糊不清的简图,画的似乎是城门失火。

  再看注语“谶曰:西方有人,足踏神京。帝出不还,三台扶倾。”

  “足踏神京、帝出不还、足踏神京、帝出不还……”文丰反复咀嚼这八个字。

  他思及现状:联军即将攻城,皇上出了京。

  这分明是亡国的预兆!

  书从手中滑落。

  文丰瞬间手脚冰凉,万念俱灰。

  咸丰十年 九月初五

  里蓉披麻戴孝坐在堂前的石阶上,看着廊下处处飘荡的白帷恍着阳光刺眼,极不真实。她回头又见堂里放置的两口棺木,只觉得心头有如真刺。事实令人难以接受,父亲在联军进入圆明园后,投身福海殉难,母亲在得知父亲噩耗后心疾发作去世。她仍是不明白为什么在短短几天间她的生活就天翻地覆了。

  她用双手捂住脸隔绝恍眼的白色,手指缝隙经光线透射显现出血红色,她睁大了眼,血红色弥漫开来,布满了双手。

  死亡,都是代表死亡的血红。

  她紧闭上眼,下定决心阻决一切光线。可这里的黑暗并不纯粹,犹如万花筒,各种颜色忽隐忽现,诡异变幻。她更用力合紧眼睑,反而把她带入更令人晕旋的色彩漩涡中。

  许久,待双眼力气用尽,再也无法闭得更紧时,她放弃了。

  缓缓睁开眼,却没有见到预期的血红色,

  慢慢张开合拢的十指,没有白色入眼。

  她重新闭上眼。放下双手。

  再睁开时,印入眼中的是漫无边际的夜色。

  她惊恐地跳起。

  走到中庭,抬头看到天空黑云低垂,那是浓密的、纯粹的、不见半点杂色的黑,仿佛能将人瞬间吞没的黑色。

  里蓉只觉得天旋地转,在被黑暗吞没的那一刹那,在她眼前浮现的是温清平的模糊面容。

  她笑了,心满意足。

  咸丰十年 九月二十日

  接到消息,从承德敢回来料理后事的瑞祥,回府后见到跪了一地的家奴。

  “小姐呢?”他没见着里蓉的踪影。

  众人低垂着头,没人敢应声。

  “顾雅,小姐病了?”他问里蓉的贴身丫鬟。

  顾雅边抹眼泪边摇头。

  “我问你小姐上哪了,没让你哭!”瑞祥不免急了,一下子去了两个人已经够他心烦了,再不见了里蓉,他怎么向父亲在天之灵交代。

  “园子被烧,烟雾遮天蔽日了有三天,有暴民趁机入府作乱,小姐……小姐被掳走了,哇……”顾雅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瑞祥呆楞住了。

  灵堂里冷色烛光轻闪,白色帷幔随风晃动,和着悲伤哭泣,益发的肃杀清冷了。

  “还要多久呀?”村妇打扮的里蓉从温清平身后的帘子探头出来。

  “还早着,我们出来不过十几天,这个问题你已经问了不下千遍了。”驾着车温的清平探手到身后拍她的头。

  “可是真的很闷呀。”她靠着温清平坐好,双脚悠悠地晃荡。不一会,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到马车里,出来时手里多了一本书,重新坐好,翻开书。“让我看看三十七像说的是什么。”

  “《推背图》?”温清平问。

  “是,在整理阿玛书房的时候找到的。”提及父亲,里蓉的情绪变得低落。

  “别把这本书混在我的书里,万一要上山下海,你带的东西你自己背。”温清平逗她,没想里蓉顺手就把书甩出去了,“那不要了。”

  他阻挡不及,哭笑不得。“你怎么说丢就丢啊。”

  “想想你说的也是,预言之类的只会徒添悲伤而已。”

  他无奈作罢,她说是风就雨的性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两人沉默了好一会,里蓉突然开口喊他,“介之。”

  “恩?”

  “等回到你的家乡后,我们要生好多好多的孩子。”依偎着温清平,她仰望朗朗晴天,憧憬着未来。

  “一个就够了。”他的理想显然和她的有出入。

  “为什么?”

  “照顾你够我累的了,再拖一大群孩子,我容易英年早逝。”

  “温先生,你已经不英年了。”

  ……

  仿佛怕忘了来时的路,车轮一路记载着他们的行迹,所到之处都留下了长长的车痕。只不过车轮不知道,他们已不会再回头。

  “我要卖古董。”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小男孩踮起脚,仰起头对柜台后的白衣女子说话。他常在附近走动,知道这里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姐经营着古董铺。

  白衣女子走柜台里走出来,半蹲下身子,微笑着问:“你有什么古董要卖?”

  “呶。”小男孩从怀里掏出一本破旧的书籍,上面沾满泥土,‘推背图’三个字依稀可辩。

  白衣女子并不急着接过书,而是问:“你怎么知道这是古董呢?”

  小男孩很骄傲地回答。“它都快跟我的爷爷一样老了,不是古董是什么。”

  白衣女子的笑容在脸上绽开,小男孩看呆了。

  “那你想卖什么价钱?”她又问。

  “嗯——”小男孩侧头想了想,伸出五个手指,“能买五个馒头的钱。哦,不。”他又伸出另一只手。“十个馒头的钱。”

  白衣女子并没有回答,只是笑着走回柜台。

  小男孩有些后悔了,自己是不是开价太高?

  就在他准备说八个馒头也可以的时候。

  白衣女子再次出现,将一锭金子放入他的手心,将他的手合拢,“收好了,别让坏人抢了去。”

  小男孩张大了嘴,没再合上,呆呆地揣着钱出了店,脑子里想着一锭金子可以换多少个馒头。白衣女子拿着书步入后室,小心翼翼的清理好每一页后将书放在晒得到太阳的地方晾着。

  “白衣服姐姐,一锭金子究竟可以换多少……”小男孩叫嚷着再次掀帘而入,见到眼前的一幕他呷然而止。

  窗边矮几上敞开的泛黄书籍在柔风的驱动下微微颤动,如春天的蝴蝶振翅欲飞。

  阳光下,漫尘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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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二:玉镯
( 本章字数:13159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7:54)


  了愿

  文/木偶海

  我喜欢师傅以掌包容我的双手,有片刻的温暖。师傅说我是个见不得杀戮的女子,纯净的笑靥不染尘埃。他呢喃着,一遍一遍,用熟悉的眼神,追逐着我整整过了三百年.身后孤魂野鬼青面獠牙,每一个拥有血色的水蛇腰,悬着白足,妖娆起舞.很悲伤,很苍凉。轮回之外,我忽然明白,也许这三百年来睁开双眼,留守的正是这场角逐.一场任泪流纵横,依然无法扭转的宿命。

  我的名字叫青黄。三百年前,诀尘摘下第一片菩提叶,附于我掌心,那年秋天我四岁。

  他禀告我的父王,魑魅族的统领说,青黄是块美玉,有洁白的颜色。那是我第一次见他迥异于父王的彪悍,王兄们的俊俏,他的美是绝俗的。

  那一天,塞外飘飞着黄沙,我穿着紫桃软袄偎在父王战袍里,高高筑起的铜壁金垒下,我们的俘虏狼狈地倚靠在一起。诀尘就端坐在吠躁的铁麒麟中央,青丝束辫,云白水袖间,一双素手捧着白玉。他抬头回视我。就这般,淡然幽深的紫瞳一如他美丽的手指,重重烙进我的心。

  妖孽啊。群臣们纷纷臆测着。他们说诀尘长的不是人该有的容貌。紫色的眼睛里有太多纷繁,那是野心,掩藏于绝色的皮囊下,蠢蠢欲动。占星师说,这样的眼眸会让一个国家分崩离析灰飞烟灭,是天生的妖孽啊。

  我爱诀尘,我不喜欢占星师这样讲他。占星师也只有对我这样讲。对诀尘,他怒目相向。你师徒两人,将来必断情断义!我悚然一惊。在切切的疼痛里我仍不忘努力为诀尘开脱。我们是不会的。我才第一次见诀尘,我们不是师徒,我们不会的…心爬满焦躁,突突乱跳。慌乱中我急切寻到诀尘的眼睛,也是满目的疑问,会吗。我苦苦哀求父王,

  当时他矛盾的眼神我终生难忘。

  好吧,就遂青黄的意。

  父王没有杀诀尘,他说如果诀尘愿意用手中的美玉打造一只镯子,他便可以留下.诀尘答应了.同一个夜晚,占星师嘴吐鲜血,离奇死亡了,宫里流传着各色的说法,但谁都不能肯定。接着第二天玄武殿外便盖起了隐沧阁,诀尘有了家。而父王收养了占星师的独子,一个叫释梦的男孩。

  释梦很少和我们玩在一起,因为我喜欢缠着诀尘。父王常去隐沧阁监督玉镯打造的进度,释梦跟在后边。我喜欢呆在隐沧阁的父王,只有在那里,他看着白玉一点一滴被决尘仔细雕琢出形状,他才表情温柔,成了我的父王。释梦在诀尘的面前永远小心地收敛着光芒,连他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微笑弯曲成讨好的模样。也许,失去父亲的小孩都是稀奇古怪的吧。懵懂年幼的我这般猜想.每逢那刻,我就从低垂的帷幔后钻进诀尘的怀抱,揭开香茗,笑逐言开。

  我告诉父王,我恋上了诀尘身上飘渺难定的幽香。他睨了我一眼,便将诀尘赐予我。那一年,我九岁,父王的赤蟒宝锏没有流淌不止的殷红。我想我会幸福。

  我抵住诀尘的胸膛,感受他的鼻息,甚至心跳。每一个夕阳残红的傍晚里,我们一同看郊野上芳草氤氲浓绿成海,无数扬花飞起。然后我把父王的战绩,王兄们私下的逸事,娓娓述说着;他在一旁听.手指揉乱我的发漩,等薰香袅袅上升,宛若游丝轻逐炉边。安安静静。

  诀尘,我们永远永远在一起好不?我娇纵地问他,没有人敢拒绝我。

  诀尘没有看我,声音突然转冷。他说.你想太多了,人生苦短何不及时行乐,也许一觉睡去就再也不能醒转,抓住自己想要的都不容易。你还小,没有什么是永恒。

  诀尘从未提及他的过去,那一刻我甚至有点害怕。他也只是淡淡地望向白玉,良久。

  不生气,好吗?青黄不敢了。

  他继续抚摩我的发漩,没有表情。最后他说,你不必委屈自己。

  那晚我做了我人生中第一场噩梦,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害怕天黑。每一个星星渐渐稀疏的夜晚是梦寐无穷无尽的开始。任奶娘如何哄诱我依然哭泣。

  梦里父王手持赤龙宝锏站在玄武殿前的石阶上,红色的血液从他锏尖流下。空气中,四处是令我窒息的怨气.他的身下,异族们尸体面目扭曲,凄惨横呈。然后我看见入夜归巢的群鸟,飞快地落入天际,羽毛染成一片血色。我挥舞着手臂想要阻止它们,那越扩越大的血色.但耳边拂过的控诉揪住我,带着复仇的快感,让我无所遁形。直到过了很久我被纳入一具身体,温暖熟悉。我知道诀尘来了,我得救了。

  诀尘以手抚去我的眼泪,他说,你父王在你身上种下罪孽,唯有白玉的清冷可以化解。然后他开始教我刻玉.他的手包着我的,一遍一遍.我们刻许多的娃娃,像我像他.

  我们成了师徒。

  那天起,我唤诀尘师傅。有几次诀尘会在睡前拥抱我,把我的头抵在他的胸口。别怕,有我。即使只有短短四字,我想我们都心照不宣,我们需要彼此。女人都需感动,更而况是我,一个青涩的丫头.我无法揣测他的心意,我选择放弃,只是全心全意地爱着。也许,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能倚在他的胸前已经心满意足。

  我没有告诉师傅,那个梦从没停止过。最后一次,它有了结局。师傅也出现在我的梦境里,变成了我的敌人。在他拥我入怀的瞬间,他背着我拔出了长剑。血鸟在风中飞舞,羽毛飘落像一群嬉戏的蝴蝶。剑气如虹,贯穿我的胸膛。给我一个理由好吗?我平静地看着,但很想从他的紫瞳里知道答案。泪水从师傅的两颊滑过,然后他用最简单的幻术冻结我的血液。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叫释梦来替我解惑。他继承了父亲的天赋,可预测未来。我讨厌他看师傅的眼神,让我想起占星师,充满忌惮。因此这是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结局的梦境。

  我问师傅,如果有一天青黄不乖,你会杀我吗?

  不会。怎么问这傻问题?他笑道,抬手又在白玉上雕上一笔.

  永远不会吗?

  永远……不会。

  我小心翼翼呵护着师傅的承诺,让一个怀疑永恒的男子许下承诺,我岂感再多奢求。童年划过,当枣花簌簌纷纷落了七重 ,飘满战士的头巾,新的战役开始了。我们的敌人是白翳族,一个弱小却顽强的部落。

  我尾随王兄来到魑魅族最伟大最神圣的祭塔下,释梦高高地站在上边,那是他的领地。14年前占星师站在同样的位置给我占卜,然后双泪长流。他昭告天下,我将给父王带去广阔的疆土,车马以计的珠宝与佳酿。预言实现了,瑶池贝阕里魑魅族的子民从此歌舞生平。而我只能躲在父王背后,看着一起起杀戮,源源不断.

  释梦穿着银色发袍,举起手臂接受群臣朝拜,他的黑发张狂地飞舞着,隐入乌云翻滚的天空。他连说话都换了语气。成熟的,略带野心。

  上去吧,青黄。师傅站在我的背后,小心翼翼地说着。别怕。我却只感觉恐惧。父王没有来。他说有的事情必须我自己去面对。打完这场战役,魑魅族将诞生新的王。

  每一个人面色凝重,释梦什么话也没有说就结束了占卜,静静地站在祭台的中央,直到人群散尽。

  释梦,告诉我结果,好吗?

  青黄,你将是魑魅族新的女王。你的仁慈和宽爱远远超过了你的父王,而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除去你生命中唯一的绊脚石。从此以后,没有人能伤害你。你是最强的。相信我——

  绊脚石?我的脑海里闪过梦寐的结局,师傅的长剑穿过我的胸膛。不,不,不!我步步后退。摇头,摆手。说,不。仿佛我只会对着释梦说这个字。

  我感觉到释梦拉我的手。青黄,我们走。离开这里。你不喜欢这个地方。释梦说着,他一下子不再古怪沉默,看我的眼神全是捍卫。我既感动又惶恐,但是幸福终究无法交易。我需要的不是这双手,那双手已经离开。结局注定我逃不掉。

  开战了,又开战了。族人的呼喊淹没了我的脚步。父王的金戈铁骑破城而出。隐沧阁中央,赤龙宝锏早已不见。万籁俱静的城郭,四周号角连天,顷刻间,的卢飞快,霹雳弦惊。

  当我赶到城门.师傅被缚在楼篙上,他依然刻画着他的白玉,,每一记森冷绝情。紫瞳注视尸体一个个倒下,没有悲伤。

  住手吧,住手吧。师傅求求你,青黄求求你。他是如此的固执,就如同敌人的宝剑一刀刀落族民的身体上,果断坚决。他的眼神,始终落在我的脸庞。如血色的目光,温暖,安详,一眨不眨。

  我经不起他如此专注的注视。我突然感觉绝望,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经历。我害怕这样的目光,在血色里温暖,安详,一眨不眨,注视着我,叫我无所遁形。这样的师傅,用目光将我割碎,遍体鳞伤。我对领我进来的释梦说,对不起。

  我知道我讲得很差,我甚至连自己在说什么都不清楚。但是师傅却对他说,我要她。你去对她说,我要她留下。

  那个夜晚,玄武殿外到哭喊悲绝。我的七个王兄全部阵亡。父王受了伤.他躺在鲜艳的刺桐花丛里。我静静地守着,有那么一瞬间,我发觉父王苍老了许多。

  还记得我说过的吗,除了他没有人能够伤害你。等待吧,一切终会水落石出——释梦的脸上挂着微笑,预言没有改变。

  三天以后,父王伤愈,他命令我在一年后继承王位。本来父王想让大王兄唯一的儿子世袭,可是他尚且年幼,剑术也不能服众。师傅被父王关进大牢,群臣们一致肯定他的白玉,带来灭顶的灾难。

  释梦带我到师傅关押的地方。迷离的月光,白玉的光泽冷冷清清,折射着俘虏们的躯体。

  我以为师傅会和我解释,或者求情帮助。他却只是要一只蜡烛远远地可以雕玉。污浊的空气里,死囚纵情歌舞。师傅是例外的,他依然神情安详,仿佛是他们的天使。我听着听着就睡去了。一只手还紧紧拽着他的袖口。他叹息,将袖子抽回来,我就醒了。他说,这样不如明天不要来了。明天是他处决的日子,他甚至没有挽留我。罢了,你再生气他都不在意你,青黄你输了。

  其实我没睡着,师傅,你可知道即使闭上眼睛青黄依然可以看到你。我决不让你死。

  我藏起了我们的玉娃娃,要求父王授于我首领的剑法。他知道我屈服了。因此当释梦再次要求父王处死师傅的那刻,父王没有点头。师傅从玄武殿外的大牢搬回了隐沧阁,一切似回到从前。

  青黄,释梦值得被信任。父王把赦免令交到我手中,这样深沉地说着。释梦是个内敛的人,什么事情都可以放在心里。他可以为别人预测未来,却从不为自己占卜。他有着和师傅一样的深沉和神秘。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释梦发出的剑气是热的,而师傅刻的玉器是冷的。父王说过,当一个人与一物浑然相成时,人即是物,物既为人,剑热心热,玉冷心冷。只可惜,我依然选择了师傅冰凉的手。哪怕,用我一生的幸福和自由。

  寒风呼啸着刮过祭台,师傅抬起头说,王,真正的冬天来了。

  我望着那朗朗的夜空,想起我和师傅的童年,想起我们一起雕玉赏月的日子,恍如隔世。

  我不再是那个任由他抚摩发漩,幸福自得的小丫头。我的肩头负上了枷锁,我将成为魑魅族的王,而他将成为部落的禁忌。

  玄武殿和隐沧阁不过几步,却好似隔着山穷水复。我再也不可以拥着师傅的怀抱入睡,感觉他指间粗糙的厚茧。那已经成为遥远回忆,这是我对父王的承诺。

  师傅叫我,王。以前他只唤我青黄。

  忽然之间,我想念师傅的白玉,可以雕刻一尊娃娃,一个似他,一个像我.

  师傅,青黄做你的妻子好不好。待来年春花烂漫的时候,请您娶我!我也习惯了每天看到你淡然的紫瞳。

  埋藏在心里的秘密终究说不出口.我真的还是小孩子。父王已经宣布我将在明年春天登基,他要为我筹备婚礼。新郎是释梦。

  小孩子会长大吗?我问师傅.

  会的.师傅答地如此坚定.他说,所有的女孩都将变成女人,就好像所有的爱恋都有一个收尾,所有的开始都有结束,所有有的伤都将结成疤。也许,你需要的只是足够的时间去遗忘。

  为何娶我?转过身,释梦站在祭台上,最近他一直陪我练剑,站在那么高高的位置。他身上围着父王那条像征权利的狐皮围巾。细细的雪在他的身后落下,周围有宫女们仰慕的眼光。

  不冷吗?他笑了,轻轻走下来,从高到低。

  我不得不正视他陌生却又熟悉的脸.认命吧青黄他将是你的丈夫。以花为貌,以月为神,以风为态,以玉为骨,以雪为肤。尤其是这双眼睛,涟如冬天的阳光. 完美若释梦,你还奢望什么?可是这么美丽的眼睛什么都看不到。父王说,神给了释梦家族洞悉天机的法力,因此他取走了人类最肮脏的部分作为回报。

  要是我能看到你该有多好.释梦淡淡地笑道,然后用一种忧伤至极的温柔接过我手中的剑。他把它举起,剑尖地对向我。笑容突然从他的脸上消失。为了诀尘,值得吗?释梦不笨,他终究猜到了。

  为了他成为这里的王,做我春天的新娘?

  对不起,释梦.

  我可以给你做到你想要的,可是,青黄,我是为了你才这么做,世界上只有你才值得让我这么做。你是我的唯一,.总有一天你会明白.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微笑从释梦的脸上消失,他是一个从来不曾失去微笑的男子。

  释梦看着长剑,他甚至流泪,也许我们永远都逃不出这一剑的距离。不会的.

  我跑过去,攀住释梦的肩膀,抚摸他的眼睛,那种晶莹得让我心痛的空洞,像海藻一样纠缠我的身体。虽然我不清楚他为我背负了什么,但我却真心怜惜着.

  命运正在渐渐地背叛,我依然懵懂无知。

  青黄,答应我,不论发生什么都要相信我,好吗?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支持自己不去后悔。

  恩.相信你,释梦,无论多久多久,我相信你。我承诺着,眼前和脑海深处只有清澈的雪花和释梦在风中蜿蜒的发丝。

  我告诉自己不可以再留恋。

  接下来的等待是平静的。天空是一成不变寂寞的鸽子灰,很少下雨,很少有阳光。

  师傅在隐沧居专心为父王赶制玉镯,他把我留在这个干燥而多血腥的玄武殿。我们之间保持着若有似无的铭记或者遗忘,持续了整个冬天。

  我一直简单而安静地生活着,很好的活着。我不必再逼迫自己去舞剑,忍受谋术弄权,暗潮汹涌的日子,在这一点上释梦做得足够好。他用他认为合适的方式保护着我,这就够了。虽然他美丽的眼睛已经渐渐在我头脑里变得模糊。

  刚开始的时候,我会因宫娥侍婢谈笑间羡慕的语气引以为豪。它们是释梦——用哀伤的微笑预定我全部的信任后——换回来唯一陪伴我的。其他,什么都没有。但现在,只要他代替我走上威严的玄武殿,我都会盯着父王苍老而病态的睡容,一直盯到午夜。空荡荡的屋子,不时发出我的嗤笑,声音填满每一个寂寞的角落。有时候,拿出藏好的玉娃娃,一尊一尊抚摩,直到绝望的气息几乎把自己淹没。于是,我写了封短笺托玄武殿的宫娥呈给释梦。我说,我要一只白玉做的镯子,镯身突脊斜刀刻着饰龙纹,刀工简洁流畅,要和父王命令师傅雕琢的那般。我要一模一样的,这样,我就可以幻想师傅的体温透过,这尊倾注他所有视线的玉镯,传到我的腕间。我曾不再做噩梦,只因它才给过我安全。

  释梦答应了。宫娥传来了回复的折子。那上印着他的玺印,“准”。

  两个月后的春天。我被宫娥梳妆妥帖,坐在花轿里抬进玄武殿.这是场盛大的婚礼。老人们准备着细沙甜饼,猪头,鲜葱,高香,还有一枚和师傅打造的一模一样的玉镯子。它被一条红色的丝带缠上,由释梦亲自护送。我立于案前,神色恍惚。因为师傅也站在观礼的宾客里,他伫立在旁边,像寻常日子那般,手里却没有那尊白玉。

  我恍然大悟,想开口却被喜娘按住,遂连连和释梦磕拜下去。孩子们在玄武殿外燃起爆竹

  和纸钱。我开始绝望.释梦究竟做了什么。经用我的信任换取了魑魅族无尚的权利,在他还不肯放过师傅吗?是师傅延续生命的唯一脉络。没了,王定会杀他,很庆幸自由有双好眼睛,清了释梦的居心,庆幸的是我仍然记得父王的剑法。

  我在全场的惊愕中抽出藏在喜服下的软剑——那是释梦送给我的礼物……在如此尴尬的场面刺向了他。没有躲开。开怀大笑。的眼睛,双没有焦距的眼睛看着我,洁地笑着。那么的难以接受。

  释梦的血顺着软剑流到我的喜服上,有片刻的迟疑,还是伸手要抢玉镯子。傅在那

  看着我,满赞许。梦忽然执著起来,固守着玉镯。

  还给青黄。王突然出现。臣震惊了,都知道半年前的那场战役已耗尽父王的心力,命留下的只有等待死亡的残喘。礼必须取消,黄嫁给诀尘吧。样的声音哪怕曾让我期盼过许久,当它真正从父王的嘴里落下,疑像击落在我头顶的惊雷。

  父王,把我许配给释梦的啊!

  可是,青黄,只有诀尘可以救我.父王布满皱纹的脸上有闪亮的痕迹,在火光的映照下分外

  的耀眼.释梦和他的父亲欺骗了我们,诀尘不是妖孽,只有他手中的那枚了愿可以救得了我.

  了愿?

  是这枚玉的名字.释梦流泪了,即使是占星师的离去他也没有像今天这样.我说过他只会微笑.

  父王病态的脸皮扭动着,楚楚可怜.魑魅族的首领跪在师傅的面前,喃喃地和众人说,他在祭台发现了占星师的遗谕.原来,早在第一次捕获诀尘的时刻,他看着他紫色的眼眸,以及世间少有的青黄白玉便认出了它是传说中可以了人一个心愿的魔玉——了愿.他们害怕自己的地位因诀尘而动摇,因而动了杀机.

  我的泪落在爆竹跳动的火焰之间,哧哧的声音就像我的心燃烧的声音.释梦过来,问我,青黄,你信吗?

  他的血液是蓝色的.我这才想起释梦被刺的时候,那一滩晶莹的蓝色,我知道所有的族人只有背叛了自己的职责血液才会转为蓝色.而释梦根本就是欺骗了我,而我还曾说要永远永远相信他——我摇头了.不信,是不信啊.

  释梦离去的时候,表情前所未有地复杂.更多的,可能是愧疚.因为他没有忘了那段承诺,我也没有.

  我跟着他,走到城外,停住脚,掏出五十两银子给他.

  心里是平静的,我并不恨他.

  释梦很艰难地伸出手,接了过去.他喃喃地说,我不后悔.他把了愿还给我.青黄,别把它交给任何人,记住任何人.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忽然觉得能讽刺.这世界或许有好人坏人之分,但轮不到我们,我们根本只是工具,不是人,怎能谈得上好人还是坏人.他说的对,我们不会后悔,因为谁都没有机会.

  所以,释梦当然不是坏人,父王也不是.

  我又一次见到父王复杂的眼神,那么哀伤,那么哀伤。

  我的心止不住的疼痛。

  我坐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父王的手疲软苍白,冰凉蚀骨。在这个角度我可以细细地将他看清楚。他真的老了。青黄,不要这样看我,我已经老了,经不起你这样细细的推敲。 青黄,曾经我是不服气的。在你还没出生的时候,我就和别的部落斗,和权利斗,和金钱斗,和命运斗。就在我感觉胜利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败给了岁月。无论我如何努力,生命,曾经有过的辉煌时代都已经一去不返了。于是,我借助一切可以挽回的力量,我相信释梦的父亲,相信他所说的预言,我有了你就有了一切。如今我服气了。顺从。所有的人都在时间面前低头,无论成败。尤其是英雄,更加突兀。生命的衰败来得猝不及防,越是辉煌越是短暂。青黄,我只有这次机会。我老了,让了然赐我多活几年吧。

  我从来没有见过父王如此颓废,他一直是自信的。骄傲,勇敢,斗志昂扬。我发现我根本不了解他。这么多年来,我忽略了他。

  然而我又能做什么呢?

  我无法给任何人保证,即使是我亲爱的父亲,父王。

  去求诀尘,青黄,把了愿交给他,他已经把它刻成了青黄玉突脊龙纹镯子,只要他再刻上龙眼,我就可以实现愿望。是的,我怎能忘记了愿上的龙儿威风凛凛,可没有眼睛.师傅站殿外等我。在黄昏夕照中,落日的余辉将他瘦削的影子拉得极细极长。投射到对面雪白的墙壁,像一株孤傲的水仙。我的心没来由地疼痛。他仰起头,青丝在风中飞扬。他唤我的名字,青黄……他不再唤我作王。我曾经认为我的名字是我今生唯一的美丽,因为那代表,师傅的心里有过我,我是他最爱的,最爱的青黄美玉。现在,终于明白了,再美丽的名字,于诀尘,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苍白,无趣。

  青黄,你不该来,这里哪里是你能够游刃有余的地方?

  晚上,我们挨挤在同一张床上。这些年来,我们从未如此亲密。

  师傅说,青黄,我羡慕你。

  我愕然侧过头看他。他却未曾看我,眼睛只是睁着向外盯牢桌台。了愿安然地搁在上边。当我无力地倒在床上,师傅从我背后抽出软剑用剑指着我的胸口,冷冷的剑气笼罩了我的全身。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杀了我。

  给我一个理由,好吗?

  了愿身上的龙儿若想长上眼睛,就必须用祈愿者至爱的鲜血来交换!

  占星师是你杀的吗?那封遗谕也是你刻意安排的吗?

  这个已经不重要了。能让你的父王痛苦地活着就已足够。

  原来一切只是为了复仇。他的目光永远淡漠散漫,只有说起方才那句话才会集中,才会有令人心悸的闪亮。父王早已宽恕了他,是怎样的仇恨呢?都是迷雾吧。罢了罢了,就我来了结吧,也许糊涂的死亡也是一种仁慈。帮我做一件事,替我找回释梦,他是无辜的。

  我闭上眼睛的时候,里面全是释梦,他的眼睛飞舞着。青黄,你疯了吗?是释梦的声音。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我看到他脸色苍白,你一定要杀她吗?是的,释梦,就算是你也无法阻止。

  接着在师傅像神一样慈悲的注视下,释梦一剑得手。我漫长的等待和心化成轻微的“噗”的声响和泉涌的鲜血,诀尘惊愕的目光画出一条弧线,像很多年前他把菩提叶赐给我的画面。 释梦的剑响亮地落在大理石地板上。

  师傅倒下的时候,始终挂着眼泪,从来没有过晶莹剔透的眼泪。

  丝桐,我羡慕你。释梦把我带会白翳族——

  释梦痛苦地跪在地上,掩面而泣。

  逃亡,逃亡,为了一个不曾爱过我的男人,和一个真心爱上我的男人,我竟然放弃一切?这当然不是全部原因,还有,我已经对父王口中的长生不死,深入骨髓的厌恶。那扇城门外,释梦抱着诀尘的尸体,在等我。

  青黄,诀尘是我的哥哥。那天,释梦抱着我,亲吻我的眼睛,潺潺的泪水落在我脸上,那些温热的液体引起我的心灼热的痛。

  释梦坐在我的面前,他的左腕套着了愿,没有眼睛的龙儿,周身闪着银光。我就是在这样的光里面再一次端详他的脸。可悲的我竟然才发现,除却释梦空洞的眼睛,他与诀尘是何等的相似。也是第一次听到关于释梦和诀尘的过去:我的名字叫释梦,生活在美丽的白翳族那个开满菩提叶的部落。我没有见到过我的父母,我和哥哥诀尘相依为命。由一位部落的师傅养大。

  每当烈日炎炎,青石板铺的练剑场变成烧红的铁板。

  汗水滴下去,很快就迅速地消失了。师傅严厉的眼光扫过来,跟着就是重重的一鞭,皮开肉绽。

  别的孩子都嘲笑我们,因为身上鞭痕最多,就是最无用的。我们都是孤儿,师傅收养我们,派人教我们雕刻占卜舞剑,等我们长大再为部落献出生命。这合情合理,我们应该感激,应该永远顺从他们。

  就像地上那群蚂蚁,整齐地排着队,扛着食物,送给深深洞穴里的蚁王,前赴后继,死而后已。

  看蚂蚁,曾经是我生活中惟一的乐趣。我看的时候,所有的孩子都笑我傻。后来哥哥拉开了我,他们却开始围成一圈饶有兴味地围观那些蚂蚁。

  哥哥说,释梦你看他们黑压压的脑袋。他看他们只有像看蚂蚁一样。

  哥哥说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脑子,要有心,虽然,这很痛苦。

  我们第一次看到魑魅族王的画像,是为了一场生存的赌局。魑魅族又一次打败了白翳族,部落里养不起更多的孩子。所以师傅要从我们这群孤儿中挑中两名最优秀地潜伏在那位王的身边。

  师傅手下的卫士很强,我们这些孩子,一看就不是对手。

  对方出两人,我们也要出两人。

  族长发出了指令,师傅的手微微地抖起来。

  我第一个出来,同时,武功最强的哥哥站在我后面。我问哥哥,我们会死吗?哥哥笑了,不会,记住哥哥教你田忌赛马的故事。

  所以尽管我在全场的哄笑中被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哥哥却拼了全力。

  一和一胜,我们还是打平了这一场。

  族长开怀大笑,他的眼睛,贪婪地看着我们,赞许地点了点头。我们得到一尊青黄白玉,族长的白玉。

  我们就这样一直等待机会,直到10岁,我在黄沙里看到了我们的敌人。当时没有人发现除了哥哥,倒在他身边的我也没有死。我看到了凝视着哥哥的女孩,那个叫青黄的公主,于是我明白世界上还有另一种生活,可以无忧无虑地在父王的怀里欢笑。我从来没有奢望过她会下来,并且可以和我说说话,因为我是那么的卑贱,卑贱到可以忽略。我奉命杀了占星师和他无辜的孩子,那片刻,我也有一阵难过,但是谁让他威胁到哥哥的生命。我用同一把剑刺瞎了自己的眼睛。

  我的剑上有很多人的血,有敌人,也有自己。

  但是,哥哥说我们不是坏人,因为,我们无法选择。

  我每天都会跟着王去哥哥的隐沧阁看他雕琢玉镯,听到丝桐在那里欢笑,不自觉地对她微笑。直到有一天她没有出现,我才知道我爱上了她。

  下毒,刺杀,放火…这些办法对付普通人足够,但对付王就很可笑。我知道他的朝服里周身铁甲,即使在炎热的七月,也不例外。

  释梦,他美丽的女儿是他唯一的弱点。哥哥这样说的时候语气淡淡的,我的心却像被针狠狠地刺了一下,那种尖锐的疼痛弥漫全身。哥哥认真了。王不杀他,是猫对老鼠的戏耍和嘲弄,他没有资格成为王的敌人,只能做他卑微的奴隶,靠主人的宽容苟且偷生。这样侮辱诀尘,使他生不如死,才是最大的胜利。

  幽暗的城门有一个人在等,是父王!

  他果然没有放弃了愿,知道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敌人。

  释梦也在,不过已经是躺在诀尘身边一具冰冷的尸体,白色的衣服边,美丽的了愿孤单成影。

  我的力气,恐惧,悲哀,一下子被全部抽空。

  他那张精致的脸和诀尘贴在一起,眼角有一滴清泪,遥遥欲坠。

  父王的声音很遥远,他说释梦不肯为了愿上的龙儿刻上眼睛,他自尽前还问,长生不老对王来说真的那么重要,释梦的最后一句话是,爱你。

  我已经听不见,也已经看不见,轻轻地抱起释梦,轻轻地吻去他的眼泪,嘴里漾起的,却是鲜血的味道。

  只有我知道,他是多么善良多么无辜的孩子,忍受了多少痛苦和无奈。而我也终于知道,他一直没有欺骗我,我也爱上了他。

  青黄,根本没有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的东西。了愿只是哥哥另一个报复的圈套,他要敛去你的微笑,然后看着你的父王哭泣。

  青黄,当哥哥的剑指着你的胸膛,我选择的是你。为了相依为命的哥哥,我不知道哥哥为什么改变了计划,可是请你相信我,他是好人。不管怎么样,我不可以原谅自己。我没有面对你的勇气,无法相信这会是现实。所以我要带哥哥离开。

  青黄,答应我,不可以再那样孤独,那样忧伤。像我们没有来过你的生命那般,快乐地生活。忘记我们的出现。就送我们到城门,你是魑魅族的王,不可以那么任性。

  解脱了,释梦不再是矛盾中煎熬的奴隶,也不再是被服着复仇使命的奸细,他睡在我的怀里,如一朵清香洁白的百合,只为我绽放芬芳。

  慢慢地,为他和诀尘理好头发,放下他。

  他们去的地方要比我所知道的一切地方都更美更好,幸运的是,我也要去了。

  我站起来,直视父王,仿佛透过释梦的眼睛看到当年看蚂蚁的他们。父王弱小地,迟疑地,却充满野心地,一步一步地走来了。杀我吧,刻上龙眼的方法就是用我的血换永生。

  我知道他也矛盾犹豫,诀尘终究算错了,但父王还是会出手,我知道他不会忘记我是他最爱的女儿,因为我曾带给他无数辉煌,他也不会忘记我死前的眼神,我还知道有一天,他会抱着了愿,疯狂地期盼龙儿长出双眼,然后期盼变成厌倦,最后逃亡。

  你的父王不曾爱你。释梦背叛占卜师的忠诚,守护了我的性命。他的血是蓝的,因为他骗了所有的人。青黄才是魑魅族的祸害,总有一天她会让昨日的辉煌变为明日的骷髅。

  来吧,用死亡来结束这复仇,开始下一个轮回。

  在我喝下那碗令人忘却一切过往的孟婆汤之后,所有的前程往事,不管是模糊的,细微的,被忽略的,那些我想遗忘了的,都齐齐地涌上心头。原来,孟婆汤是要人一生一世的痛苦痛到极至,痛得人不愿再想起才去忘记。可是我呢?

  青黄,你做不了人,转不了世。阎王回来了,他身后还跟着道骨仙风的牛神马面,行色匆匆,披星戴月而来。

  只在我腕上点下一个鬼字便走了。这段孽缘死心了方罢。

  死心?三百年前,我看着父王的血,同样浓而红。一滴一滴,缓缓流在了愿身上,口中絮絮念着永生两字。他都死心了,我还在期盼什么。

  诀尘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他陪着我,赴地府,见阎王。他定然要守在我的身旁。是孤魂野鬼也好,是妖是魔好,诀尘都记得要陪在我的身旁。

  他坚持了三百年。

  我对他说,师傅,我原谅你。

  诀尘笑,青黄,我何故要你的原谅?我并没有过错。

  我愣在原地。

  青黄,你已经漂泊了三百年。亦该明白谁才是真正爱过你。谁才是值得你付出,可以托付终生的人。

  许多的时候,我都忘了诀尘是害我至此的人,我会以为他仍是我师傅。许多的时候,都是他在教我该如何如何,我在他的教诲和忍让呵护之中一点点忘却疼痛。同时将他不经意伤害。

  我起身欲离去。

  诀尘却抢在我的前头,倚到六道轮回的入口。曳地的绯色长衫,青丝婉转,如海藻般在风中轻舞飞扬。左手环于胸前,右腕套着了愿。紫色的眼眸微笑,向我看来。青黄,不要为了不相干的人置气。感情是会转移的,人心叵测。世界上最永恒关系不过父子母女。你我都失却了。情人会背叛,兄弟会反目…

  师徒会成仇。我接口。

  他笑,纵情,放肆,风啸云生。然后突然伸出手拥抱我。

  诀尘伸手紧紧拥抱我。在我耳边低叹,青黄,我爱你。

  他终于肯说爱我,他一直都不爱我。他是我最美丽睿智的敌人,是我至爱唯一的男子。

  我也爱他。

  只是我们有多久没有这么拥抱过了?非肉体和肉体,鬼是无肉体的,他们只有灵魂。作这样亲密的姿势。一年,两年……三百年,可能更久。

  自从他成了战俘,我是公主。他因嫉妒和骄傲而将我推搡至绝望,破了心魂。

  占星师对他怒目相向,若为师徒,将来断情断义!

  我们都悚然心惊。

  我静静跟着诀尘的脚步,这是我们唯一一次共同做些什么。

  见了阎王,叙了前世。诀尘送我上奈何桥。

  诀尘依旧微笑,他今日笑得特别多,孟婆,第五百七十三个。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婆婆点了点头,盛一碗清汤给我。

  诀尘说在一起投胎之前不要看悲伤的玉镯子,我等你回来,我们一起给龙儿雕上眼睛。我微微点头,美丽的诀尘在六道轮回门口和我告别,风衣和长发被阴气吹起来。

  师傅,我会找到你。

  青黄,三百年前,释梦的剑浸了我的血,闭上眼睛的那刻我向了愿望许下希望,如果可以,我会试着爱你。那个传说是真的,只是雕上龙眼的方法并不是祈愿者至爱的鲜血,而是那一辈子祈愿者最缺少的东西。所以我把真心的眼泪留在了那一辈子。没有眼泪的鬼永远变不回人!

  青黄,祝你好运!

  诀尘把那只长上眼睛的了愿放到我手中,我感到他的手冰凉。

  三百年后,所有的记忆逐渐模糊,唯一鲜明的是手腕上青黄玉突脊龙纹镯温软的寒气。母亲说,这是枚好玉,虽然上边的龙儿邪狞张狂,但它有双眼睛,仿佛两滴人间最干净

  的眼泪,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魇…

  附录:

  玉器考证

  我国玉器制作源远流长,精品荟萃,因而素有“玉石之国”之称。软玉称真玉,如白玉、青玉、清白玉、碧玉和墨玉等,它们均具有蜡状光泽,纯洁乳白,从历代玉器看,我国用玉以软玉为主,古软玉在我国被称为传统玉石。‘

  “ 软玉常见颜色有白、灰白、绿、暗绿、黄、黑等色。多数不透明,个别半透明,有玻璃光泽,软玉的品种主要是按颜色不同来划分的。白玉中最佳者白如羊脂,称羊脂玉。青玉呈灰白至青白色,目前有人将灰白色的青玉称为青白玉。碧玉呈绿至暗绿色,有时可见黑色脏点,是含杂质如铬尖晶石矿物等所致。当含杂质多而呈黑色时,即为珍贵的墨玉。黄玉也是一种较珍贵的品种。青玉中有糖水黄色皮壳,现有人称其为“糖玉”。白色略带粉色者有人称之为“粉玉”。虎皮色的则称为“虎皮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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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三:古埙
( 本章字数:13868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9:04)


  今日店里来了几位熟客,白月、红云很是欢喜。

  忙着布茶添水,倒也热闹,姐妹俩索性关了门专心和她们谈笑说古。

  红云咽下杯子里最后一口茶,舔舔嘴唇,嗯,她最喜欢姐姐泡的桂花茶了。

  她从架子上拿下一个玉埙,递给一旁伸着手的客人。

  “说到玉制乐器你一定要看看这件。它的历史可长了,绝对是件好东西。”红云一脸神采飞扬。白月端了一盘瓜果走来,笑意盈盈,一边张罗客人用水果一遍肯定红云,“这次红云确实说对了,此物确实不凡。”

  一位客人拿起,轻轻握在手里,心里暗暗一惊,这玉温润柔和,置于掌中竟如有生命一般,心下了然,果然是好东西,“不知两位作价几何?”

  红云抢在白月前面,故意装做一本正经的样子,她刻意模仿白月的口吻“本店所有商品只寻有缘人,倘若无缘千金不卖。怎么样?像不像?”

  一时间大家笑作一团。

  白月微微一笑缓缓开口“此物确有一段非同寻常的来历,如果真有意,且听我细细道来,听完之后再定夺是否购买。”

  来这里的人大都有三种目的:一是掏宝,二是看人,三是听古。

  商品十三:古埙

  来生愿

  文/泫月汐

  相思似海深,旧事如天远。

  泪滴千千万万行,更使人愁肠断。

  要见无因见,拼了终难拼。

  若是前生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

  ——乐婉《卜算子》

  今生·宋朝

  临安城内不知何时开了一家古董杂货店。

  那一日的黄昏,晚霞辉煌。似开后破落的罂粟花,落红委地,艳丽地堆在天空。又似谁腮上的一滴鲜红血泪,半是哀婉,半是诡秘。

  有人轻轻推开门。

  是个二八妙龄的绝色少女。女孩轻轻抬头,柳眉淡淡,杏眸婉婉,如石生泉里的白玉黑晶,清波流艳。

  她这样的年纪,又是这样的神气。猜猜也知,定是按不下心中的好奇,来寻些新鲜的玩意。

  白月笑笑,迎上那少女,在摇曳的烛光下细细打量。

  “你……”采薇一向自认生相不恶,今日见了这白衣女子,竟也几乎呆了一呆。只见她云髻高挽,乌黑柔亮,雅致得像是从古画中走出来的仕女。

  “我是这家店的店主,姑娘可以叫我白月。”白月浅浅地一笑,明眸流转灵动至极。

  “啊,白月姑娘,你好。”采薇含羞带笑地点了点头儿,由她引着自己看这些陈年的玩物。

  物都是死的,但多年离人近了,染了气息。明灭的烛火下,似无数双眼睛,欲睁非睁,窃窃笑着看这世间浮华。

  采薇忽然“讶”了一声,视线被一只物件吸引住了,那是一枚水绿青玉雕琢成的埙。她自小便跟随师傅学古乐器,尤其精习古埙,光瞧外形与流转的光芒便知此非凡物,晶莹润亮,光滑泽润。

  她小心翼翼的执起玉埙,珍爱地抚摩着它,像轻抚着一个新生的婴儿。通体水绿的玉埙像是拥有生命似的,光辉在其中流转。采薇暗暗吃了一惊,她曾在何时、何处见过这只玉埙?如此熟悉触感,温润的暖意透进指尖,是一种错觉吧?玉埙的光彩显得更明亮了,似乎在庆贺着彼此的相遇。是相遇?还是重逢?她心中有一个细微的声音,悄悄地问着。

  白月在旁斜睨了采薇一眼,唇角边似笑非笑:“这是一件难得的俏货,我和妹妹红云机缘巧会得到此物,经过对质地和加工工艺的判断,这只玉埙为秦代玉器。姑娘可是喜欢?”

  “秦?!”采薇瞪视着手中的玉埙,方寸跳得好促,不知为何,她听了“秦”字只觉得莫名想哭泣。

  “是呀,你瞧,这儿还有铭文。”言罢,白月把玉埙翻了个个儿。采薇发现玉埙的底部刻有字迹,一行篆书。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王家乃是诗书大户,女子更是讲究才德兼备,认出几个篆体字还是难不倒她的。

  “此四句出自《诗经·小雅·采薇》,被谢安谓道有雅人深致。”白月趋进一步,唇畔那抹笑意渐深。

  多巧呀,采薇听言心中一动,抬头冲着白月欢喜一笑:“我的闺名叫采薇,这玉埙上的篆书倒应了我的名字了!”

  恍惚之中,仿佛接受了那玉埙的呼唤,随意识驱策着,她将玉埙置于嫣红的唇瓣下,一曲陌上桑在她的巧手下缓泻而出,凄婉动人的旋律似在低诉心中无限的情意,古韵袅袅,余音绕梁。

  “白月姑娘见笑了。”采薇把玉埙握在手中,忽然间心潮澎湃,生出一份强烈的占有欲来,“不知这枚玉埙需多少银两?我想跟你买下!”

  白月深深地看了采薇一眼。“从没有人能将这玉埙吹响,而今天竟被你演绎出乐曲。钱,不用了,天地万物,本就是有缘则聚,无缘则散!这玉埙,今天是自己找主人了,就给了你吧!”说罢,不等采薇反应,笑吟吟地挑起一盏刻花流苏琉璃灯径自而去。

  “采薇……采薇……”

  一片静寂中,忽然,幽幽的,有一声沉缓低沉的叹息。

  谁?是谁?

  “采薇……采薇……”声音回旋,不忍遁去。

  这呼唤的声音很遥远,几乎要穿过了岁月,采薇愣了愣,总觉得那种语气似曾相识。她下意识地掉过头来,目光所及之处,一抹身影不虚不实、捉摸难定,处在苍凉诡谲的天地间。

  “谁?谁在那里?!”

  “千秋万世,不弃不离。采薇,你可还记得?你……还记得我吗?”一男子立在似近似远处,朦胧月色将他高大的影子拉得斜长,脸隐在昏暗中,怎么也瞧不透彻,只有他的眼似曾相识,还有他的叹息,这么绵长,这么忧郁,随着虚无传来。

  “你!等等……”这梦境离魂而诡异,采薇觉得浑身轻飘飘、软锦绵,没有一点力气。恍恍惚惚中,只瞥见他手中握有一椭圆形器物,在暗夜中熠熠生辉,令人目眩。咦,那不是白日里在古董杂货店得到的那枚玉埙吗?!其上的光影流转着,乍看之下竟像活物。

  “我等你等了很久很久,神魂和思念都固守在玉埙中。但,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你与我就真的毫无机会了,你将永远不再想起我,连神魂都把我忘得一干二净。采薇……”

  说话的男人向她伸出手。明明知道不该握住的,但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采薇整个心魂像被夺走一半,慢慢地伸出手握住他的。

  然后她整个人被他一揽,在眼前一黑前,瞥到了那男人温柔的微笑与深情。

  “小薇!睡得迷糊了吗?怎么不关窗户,小心醒来后要咳了。”母亲低柔的嗓音穿透她未醒的梦寐。

  猛地一震,采薇睁开眼睛,绣床的边缘,坐着她温柔慈爱的母亲。

  “娘……”她呆怔了半晌,方从那片迷离的梦境中醒来。

  好奇怪的梦啊!一个高大的男人踏着月色而来,语调中尽是深情,温柔的眼神、温柔的抚触,采薇总觉得自己曾见过他,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

  “乖女儿,再过十日你便要出嫁了,可千万要注意自己的身子。”母亲从屏风上拿起一件帔帛披在她的肩上,语气里有浓浓的关切。

  上个月初,爹和娘替她许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名声显赫的侯门之子。

  她就要出嫁了……

  双眼无意中触及妆台上的那枚玉埙,忽地,场景陡换,那个怪诞的梦在毫无预防下袭来,那个难辨轮廓的男子,再次对她说着相同的话。

  我等你等了很久很久……

  神魂和思念都固守在玉埙中。

  采薇,难道你忘记了吗?

  那个时候,那些事情?

  一阵昏眩袭向采薇,疼痛在刹那间击中心扉。这玉埙是真的、切切实实地存在于这世间,不是梦境啊……

  “乖女儿,没不舒服吧?怎么脸色这么差?”母亲看着采薇失魂落魄的样子,心中很是担心。

  “娘,我没事,许是方才睡时着了凉,待会差丫鬟泡杯热茶,暖暖身子就行了。”采薇仰头,唇边抿着一个笑,环手抱住母亲的腰,“娘,女儿不想嫁人,只想一辈子陪着您。”

  “唉,娘心头虽舍不得,可女儿养大是人家的,你爹又总想要你早些出阁。”母亲温暖的双手揉抚着采薇的秀发,一脸爱怜横溢的神情。

  采薇长声叹息,紧紧搂住母亲的腰。她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方才心中那阵突如其来的痛楚,像是没有愈合的伤口被深埋在灵魂深处,以为早已遗忘,却在承受到碰触后,才感觉到那锥心刺骨的疼。刚才有一段时间她仿佛不是采薇,而是一个心痛的古代灵魂。

  那个出现在梦中的男子,他到底是谁?

  长长的流苏,罗幕轻寒,纤云飞渡楼台栏杆,一个女子宛约清丽的身影,隐隐遮现。竹帘疏处,清露澹澹,杏花疏影里,她倚着栏杆低低的吹着——

  吹着人生虚幻的梦影,吹遍春花秋月不同的风景。悠悠的楚埙,吹彻梁山宫的淡天远山。秀雅的身姿,拂着清风。她,是秦宫美女,被嬴政册封为华阳夫人。

  雁过无声,风过无言。

  她隔着镂花的窗子不断向远处眺望,花开得很淡,成一抹忧郁的轻蓝,人笑得很淡,有冰雪寂寞的容颜。

  夜深人不寐,只为等待迟迟不来的心上人。

  他,是始皇嬴政的重臣,名振天下的大将军,秦帆。

  世上最无奈的事情,岂非就是这种缘?

  他与她自幼订下婚约,他是她高大英武的未婚夫婿,她是他掬在手心中的秀雅娇娥,本注定了自由自在的相伴终老。却未料上苍捉弄,大秦统一六国以后,尽收六国美女充实后宫,嬴政——这个权倾天下的男人,只是在颌首间,便已轻轻将她折下。

  而后,他投身从戎,屡获奇功,成为名声显赫的当国重臣,终于可以和幽居深宫中的她相见。虽然光阴流转,但烙在神魂里的钟情,岂能遗忘。他们重叙离别后的种种,再也不愿分离。

  是孽,是劫?相爱和分离同样刻骨铭心,一切的欢喜,一切的悲伤齐齐涌上心头,一眨眼,她的眼泪落下来,记起如水从指间缓缓流去的平静岁月。

  彼时,楚国尚存。

  明朗的天空是淡淡的盈蓝,温暖的阳光是浅浅的金色,翠绿的湖水如水磨的铜镜,倒映出天上的云彩、飞鸟,两岸连绵不绝的山峦。山很绿,绿得像西湖的水。桃花林从湖边延伸至山林里。粉色的桃花开得满树、满山,将世界染成一片粉红。

  “哇!好漂亮啊……”朝阳下,她的笑颜莫名耀眼。风一吹,粉色花瓣在空中片片翻飞,

  她扯住轻薄的披帛,轻轻蒙在脸上,临水轻轻起舞,漫天的桃花在她身畔纷飞。

  “秦帆秦帆,你快看、快看……”她纤纤玉指向上一挑,笑吟吟地叫着:“山上好多桃花啊!”

  看她如此高兴,男子嘴角不觉也牵起一丝浅笑,伸手将她头上的花瓣拿开,他叮咛道:“小心脚下树根,莫要绊倒。”

  “我知道!”她冲着他笑,柔软的身段依偎在男子的胸怀,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枚玉埙,今日她及笄,这是他送她的礼物。

  玉埙吹彻云渚。旷古之晨,旷古之今。

  男子闭上眼,静静聆听。千回百转的古音,轻柔地、缓缓地飞扬着,山也动容,云也含情。一曲即止,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小手围在嘴边对着桃花林大声喊道:“我喜欢桃花喔!” 她话才喊完,山中就传来回音。

  我喜欢桃花桃花桃花——

  她笑了起来,愉快的情绪传染给他,男子深吸口气,也学着她将手围在嘴边,笑着大喊出她的名字:“我喜欢采——薇——”

  我喜欢采薇采薇采薇——

  她和着飞舞的花瓣笑着,眸光柔和得要滴出水来。他气一窒,心急剧跳动起来,跟着许下了生生世世的盟誓。“千秋万世,不弃不离。”

  千秋万世,不弃不离。千秋万世,不弃不离……

  梦到这里就中断了,之后的一切变得模糊,记忆又变得遥远,她无力再去探索了。睁开眼睛,采薇愣愣地看着被泪水浸湿的绣枕,伸手抹干脸上的泪痕。心揪得好疼,那种被迫分离的痛楚还存在,一阵阵的刺激着她的神经。

  秦帆,秦帆……她在何处听过这个名字?像是从记忆的最深处,那个不属于今生的呼唤,一声又一声地回荡在她的梦中,好似轮回心事里唯一的秘密。

  执起放在白绸上的玉埙,手指甚至有点颤抖。采薇发觉手中的玉埙隐隐散发微温,像在吸引她的注意。她方寸陡震,赶紧把它凑近眼前,细细打量。浑然的水绿色,柔和古朴,却在斜侧面,有一缕暗红的细纹,看起来有些生硬,和玉埙的整体搭配很不和谐。

  注视了稍许,采薇感觉这暗红色的细纹在逐渐变化,从暗红色渐渐变成鲜艳的大红,从鲜艳的大红又变成森森的殷红,更奇怪的是,这缕殷红仿佛在扩大,在流淌,要充斥玉埙的整个表面,在阳光的照射下无比诡异。采薇感觉有点晕眩了,她闭上眼睛,再睁开,只看到一缕暗红的细纹。

  “天哪,莫非这玉埙是血玉?” 内心不由巨震。

  传言说,“血见于玉,溅为斑,流为痕,浸则渗入成丝。”血是可以浸于玉的,而玉会给血以经久不衰的生命力,使血凝结在玉中经久不散。

  采薇从未见过血玉,只是从父亲那里听说过一些关于血玉的传说。唐《世说通考》和晋淮安王刘用召集墨客编纂的《玉略》都曾提及血玉 ,只可惜,书中题言:血玉,凶。历代皆忌,无人以言详。传说血玉会有自己的心愿,待完成其心愿后通常血迹就会消退,这也是世间极少有真正血玉的一个原因。

  “你与我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纠葛?”望着手中的玉埙,她轻叹一口气,心中有着理不清的乱。

  我喜欢采薇,千秋万世,不弃不离。

  男子沉稳的声音清清楚楚响起,如呢喃在耳。如此坚定,如此深情。采薇直觉地想回应那呼唤。

  忽而灵光一闪,仿佛有什么往事就要被想起,采薇迷惘了。是否,她的前生会是那个受到他钟爱的女子?

  又是黄昏。天空似明非明,欲晴不晴,呈现一种惊心动魄的紫色。

  采薇又一次踏进这家古董杂货店,她微微喘息,白莲清秀的面颊上晕染着一层桃花色,神色间明显带点急匆匆。

  红云心里一动,抬眼看她。

  “白月姑娘,我……”采薇正要开口,突然一怔。白月今天一改古雅女子的装束,一身流苏红绢,头挽斜髻,一支珠钗莹莹闪动,显得娇媚异常,像一朵花开到了最盛时的艳极之美。

  采薇想了想,轻轻问道:“你可是红云姑娘?”

  “正是,姑娘有事?”极少有人能一眼将她们双生姊妹辨认出。红云歪着头很是有趣地看着采薇,艳若桃花的一个人,更因唇畔的一丝浅笑,盛极而妍。

  采薇轻轻咬住了下唇,犹豫地打开一直紧抱在怀里的东西,是一袭雪白的绸,打开来,里面包裹了一枚水绿色的玉埙。她定定地看着红云,软软地叹息:“自从白月姑娘将这枚玉埙赠予我后,我竟常能梦见一个男子,我没见过这个男人啊,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为什么那种相识的感觉愈来愈强烈,深深的思念好似凌迟,要把我的灵魂一寸寸的划开来,为什么会这样?”

  “为了一桩未了的心愿,为了一句以血许下的誓言,玉埙成为血玉,寻觅千年。”红云盯着采薇,一字一顿地说道,像是要把这几句话烙进她的灵魂。

  “什么心愿?”

  红云笑了起来,眉目妍媚:“怎的问起旁人,采薇,你该问的是自己的心呀。”

  明日,她就要出嫁了。

  娘一再地嘱咐她,嫁过去之后,要孝敬公婆,要贤淑明理,要忍气吞声,要委曲求全。不可嗔,不可怒,不可怨,更不可妒。她一一答应,这样,娘才放她一室清净。

  精致的绣床上平铺着尹府送来的火焰般炽红的嫁衣。裙、裳、帔,样样都是上好的丝缎。清光流动,不必试穿就可以看得出它们的熨帖。明日,她将被这样的丝缎层层包裹着,送入豪奢的侯门,成为一个男子的新妇,从此锦衣玉食,一呼百应,她应该知足的,应该感激的,而她,偏偏不知好歹,在出嫁的前夕,不知道那个共度一生男人的容貌,却一直妄想着另一个男人温柔的微笑与深情。

  昨夜,一样的梦境,梦中,他说着相同的话——

  我等你等了很久很久,千秋万世,不弃不离。

  黑暗中,身体浮浮沉沉的,感觉像是漂在水中。她看向前方,前方是一片暗沉的黑,她回首张望,身后也是一片暗沉的黑。她想见他、想将他的模样仔细镂刻在心里,张狂的夜风不再阻挠她,反而顺遂她的愿望,卷起她的身躯,将她带到他的面前。

  她见到了他,在这好长好长的梦里,她终于又见到这个男子,他有一双全世间最闪耀的眼瞳,凌厉沉冷,好深邃、好野性,她感受得到他双臂之间的温暖坚定,牢牢横抱住自己,如同护卫着易碎的珍宝,还有那拂过耳畔的沉哑低语:“采薇,我来了,不再抛下你……你跟不跟我去?”

  跟不跟他去?她盼望呵……可是,要怎样跟?去哪里?

  采薇由幽思中转回,右手紧握住玉埙,左手触了触眼眶,发觉眼中无缘无故涌出泪水,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感到一阵无法抵挡的心痛。

  他的一切都显得如此令人依恋,她仍然记得他的怀抱,热烈而温暖。想偎在他怀中,几生几世逝去都不在乎,只要能和他在一起。

  晶莹的泪珠滴落在玉埙上,滑过那缕暗红色的细纹,蓦然,手中的玉埙变得极烫手,采薇忍不住惊呼,低头观察着玉埙,只见那缕暗红色细纹逐渐褪去,而指间隐隐有雾凝结,眨眼间,一滴微微沁红的血便停在她指间。

  暗夜恍惚中,幻化仅在瞬间,她的床前竟立了一个身穿黑色长襦的男子,他眼波熟悉而流转。她讶然:“是梦吗……” 如果是梦,就让她永远别醒来呵……

  男子胸怀中有熟悉的气味,采薇方寸猛跳,身子轻轻颤抖,感觉他将自己搂得更紧一些了。

  “这次不是。我从梦里走来。是真实的。”男子的声音,低低的、沉沉的、哑哑的,在月夜下逸出。梦中的人由虚转实,穿过缥缈之地,来到她的面前,接续未了的情缘。

  采薇一眨也不眨地望着他,不敢合眼,怕这一合上,再睁开时,那身影已烟消云散。她抬起手抚着他的眼眉,他的唇鼻,还有他下颚短短的胡须,小手下是冰凉凉的,她感受不到任何暖意,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狂喜。

  他的唇倾近她秀气的的小耳垂,低低哑哑地启口,在现实中响起:“采薇,我来了,不再抛下你……你跟不跟我去?”

  “去哪里?”采薇唇抿了抿,眸光在他脸上穿梭端详。

  “幽冥忘川。”他的目光沉而柔,声音亦是,一字一字缓缓响起。大掌柔抚她的颊,一下下,带着难以言喻的感情。

  一股温柔的情绪捉紧了她,泪珠由眼角悄俏跌落。 幽幽地叹了口气,采薇合上双眸又悄悄地睁开,那个朝思暮想的面孔映入眼睑。她瞧着他,许久许久,终于轻声允诺:“好。”

  前世

  秦·咸阳

  几声燕雀的呢喃使采薇从梦中醒来,乍一睁眼,发觉身边空空的,她幽幽一叹,人倚在榻边怔怔发呆。

  昨夜,是个月明如画的夜晚,云让风吹淡了,月光清澈见亮的,把地面涂成一片潋艳的银白。她合手包住玉埙,对着夜空、对着月娘、对着满天星斗,垂着眼眉默默许愿,希望可以见到他。才一回首,便瞧见他坐在塌边,正微微地笑凝着自己。她心中不怕,知道他武艺超群,来去无声,可以安然出得她的寝宫。

  执手相望,她欢喜不已,知道每一次相聚都分外不易。这个卓尔不群的男子,若不是偏执于她,何以至今孑然一身。每次对视,她都能从他那漆黑的眸子里读出化不开的疼惜,为她,也为他们之间这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情。

  她晓得他为何对她似有千言万语,却又欲语还休。他想带她走,走得远远的,永远离开这些纷繁芜杂的世间争斗,可是,梁山宫守卫森严,纵使他武艺精湛,也只怕无法护她周全。

  她不奢求了,他给她的已经足够,十年来的相知,让他和她的感情深厚坚固,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将他们分开。虽然不能长相厮守,虽然有些许的遗憾,但她从不曾后悔,她心中有他的情,不管多久才见一面,只要能知道他平安无事,那就很好……很好了……

  只是,当她睁开双目,瞧见他在玉埙上一手刻下的字迹,心脏如中巨锤,痛得似要裂开。——“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早膳后,赢政传旨诏采薇陪同一起出游。一干人浩浩荡荡出发,往朝阳宫去了。临近渭桥,一个戴高山冠的侍郎挡在赢政坐的车前。他面色慌乱地高喊:“陛下,祸事!祸事!南海尉要把子哀公子……”

  赢政喝道:“别急,慢慢说!”

  事情是这样的:前不久南方传来惊讯。越人发动夜袭,在秦军疏于防备之下,征南将军屠睢遭到击杀,统帅一死,军心涣散,越人趁机反攻,秦军又退至五岭之线,所派地方官吏全遭杀害。此次百越暴乱,公子子哀自请随南海尉任嚣去安抚平定,约好今日卯时在咸阳的章台检阅军马,辰时出发。可是子哀在母妃那里逗留太久,又依次到诸位兄弟那儿去辞行,结果耽误了许多时间,卯时三刻才匆匆赶到。任嚣将他痛责,并宣布免去他的先锋之职。子哀不服,用定秦剑砍伤了任嚣。任嚣大怒,命人把他捆起来。按照军法,任嚣将他判以黥面,就要动刑。

  采薇暗暗吃惊。心想:子哀公子不就是秦帆说在行军布阵上有将才之气的公子吗?!

  侍郎把事情经过叙述了一遍,劝赢政速颁一道赦书,救下子哀。

  赢政一动不动地坐着,冷冷地问:“是南海尉派你来的?”

  “不,是微臣自己来的。”

  “可曾告诉南海尉?”

  “不曾。”

  “好大的胆子,朕派你随南海尉剿抚百越,责任重大!大军临近出征,你却擅离职守!南海尉乃朕亲命,对于所属部下,自有生杀之权,岂有容你置喙的余地?”赢政的声音威严极了,“朕对你素来看重,不料你竟是这等小人,留你何用?来人,赐死。”

  无论是采薇、侍郎还是跟随赢政一同出游的大臣们,都没有料到赢政会说出这番话来。这时候,任嚣派了一个都尉把定秦剑送来了。

  赢政手持定秦剑,眼睛低垂着。周围的空气紧张而肃穆,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告诉南海尉,定秦剑朕收回了,至于怎样发落子哀,全凭他一人做主。朕并无二话。”顿了顿又道:“南海尉深明大义,执法如山,有古大臣之风,实乃大秦之幸,朕甚为喜慰。”

  采薇不禁大吃一惊。大臣们也随即纷纷跪倒,替公子子哀求情。赢政脸色阴沉,紧咬嘴唇,不发一言,仅对车夫挥了挥手,车向前行去。大臣们又跑到骖马旁跪了下来,继续为子哀求情。赢政突然被激怒了。他拂了一下袖子,怒叱:“别再罗嗦了!今日出游中,谁胆敢再提子哀的事,诛无赦!”大臣们吓的不敢再说下去,连连磕头。

  这时候,赢政的金根车已经离开采薇有几十步远了。车声辚辚,她没有听到赢政最后的这句话。

  朝阳宫位于渭南上林苑中,地势较高,易于观远赏景。秦帆被唤来在此候驾。嬴政一干人到了朝阳宫,酒筵早就布置好了。嬴政面朝南坐着,采薇在他身边,大臣们按照官职的大小顺序坐在东西两侧。采薇的眼光不由自主和秦帆相触,但很快分开了。

  酒过三巡,嬴政却不知为什么显得意味索然,采薇察觉出嬴政的心情。她向嬴政挨近一点,低声问:“陛下可愿听臣妾唱歌?”嬴政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采薇走到嬴政对面重新跪下来,向乐工们要来一张箜篌,自拨自唱。这是在大秦流传特别广的一首著名歌曲:《无衣》。她知道嬴政格外喜欢这首歌,想借此使嬴政高兴起来。

  她有一幅好嗓子,歌声婉转动听:“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

  拨弹吟唱间,她乌黑晶亮的眸子又不由自主地飘向秦帆,秦帆也一瞬不瞬地回望着她,纵有千言万语,奈何相隔千沟万壑,只能默默地、痴痴地被她的琴音引领进入她细致纤柔的情感世界中,而深深陶醉着。

  当第一段唱完的时候,嬴政举起铜觞,对大臣们说:“好歌!再来一阕!”但口气那么平淡。心情似乎并无转机。

  唱完歌后她回到赢政身边,这时,赢政的脸上阴沉沉布满乌云,一双略带悒郁的眼睛望着远方,采薇寻其目光望去,只见黛色的、蜿蜒千里的终南山像巨蟒一样横卧在天际。晴空中飘着几缕淡淡的浮云。她发现赢政的右手紧握着定秦剑,手指在剑鞘上轻轻抚摸着。他在想什么?采薇心里暗忖,再次把目光投向定秦剑。忽然,一个念头闪过她心中。“啊,他可是在想公子子哀?”

  采薇跪在苫席前倒了满满一觞酒,恭恭敬敬,举过头顶,献给赢政,道:“陛下请。”

  赢政接过铜觞,没有说话。采薇微微低下头轻语:“陛下可是还在想公子子哀的事?”赢政突然把脸转了过来。采薇低着头,未发现赢政的举动,继续说:“臣妾认为公子子哀不就是晚到一会儿吗?为何施以这般重刑。况且他年纪尚轻,不知轻重。依臣妾之见,陛下还是速颁一道赦书,将公子赦了。”她心里记得,秦帆曾说子哀公子在行军布阵上有将才之气,他非常喜爱那个孩子。

  半晌,采薇没有听到赢政发话,她抬起头来,猛然一怔:只见赢政正用异乎寻常的阴沉抑郁目光瞪视着她。这样的眼光,她从未见过。她感到有一股凉气从心底涌上,禁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赢政缓缓把铜觞放在几案上,脸颊微微抽动了一下。采薇有些茫然。突然,赢政抬起头:“把华阳夫人推出去,赐死。”事情太突然了,她呆住了,眼中尽是惊疑闪烁。

  秦帆惊愕到极点,不能置信,“陛下,您在同华阳夫人说笑吧?”他试探着问。嬴政没吱声,也没望他。

  在这瞬间,时间停顿,秦帆全身上下急速冒出一阵寒。

  两个武士大步向采薇走来,把她从苫席上拎了起来。望着武士冷漠的面孔,秦帆心里的恐慌几要使他崩溃。刚才一切都是好好的,怎么转瞬之间却突起狂澜?她究竟在什么地方触犯了陛下,竟招致杀身之祸?

  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以致采薇竟说不出一句话来,只能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住赢政。赢政心里动了一下,但马上把目光移开,挥手示意武士们快把采薇推出去。

  “陛下,为何诛杀无辜?”采薇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两片唇瓣颤颤地抖着,珍珠泪儿在眼眶中滚来滚去。

  赢政脸色平静的说:“朕刚才已经讲过,今日出游中,谁若再提子哀的事,诛无赦。你为什么不听话呢?”

  “什么!臣妾并没听见陛下这样说过啊!并没听见啊……”她心里头觉得委屈,哽咽着,许多许多眼泪纷纷坠落。

  “不用多说了,朕历来金口不开,开口不改。这你是知道的。”他朝执法廷尉瞟了一眼。两个武士喝了一声,拖着采薇走下宴席。

  迅雷不及掩耳地,秦帆一跃而起,震开了两个武士的手,他豁出去了。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灼灼的目光中,他把心一横,咬牙下跪:“臣愿替过行刑,请陛下饶恕华阳夫人。”所有在场的人听到这话,全部瞠目结舌。

  “秦帆,朕因爱才,对你悉心栽培,恩宠有加。你却为区区一妾,胆敢在朕跟前放此厥词!”赢政用沉沉地目光望着秦帆,怒叱。

  “她不是妾,而是臣的妻!”秦帆正色道,回首望向采薇,对于他,敢于为她做任何事,保护她,呵护她,爱护她,这就是他全部的信仰。

  采薇因他的话停止了哭泣,方寸如此震撼,她仰起脸,眸中有喜有悲,唇边闪动美丽的笑。两人的视线相触后,不由得痴了。

  众人发出惊愕地低呼,谁都没料到这惊人的变故。

  嬴政从未如此暴怒过,盛怒中,面目狰狞:“朕——要你们死!”

  话音刚落,秦帆已不顾一切,倏然起身,飞身抱起采薇跃出殿外。嬴政轻轻颌了下首,殿内所有的武士们刀剑并举,大叫:“莫走了叛贼!”

  秦帆见四下并无隐蔽之处,言道:“采薇,天可怜见,咱们夫妻被迫分离十载,今日一战,难逃一死,但若能生死相依,也是心满意足了。”采薇则搂住了秦帆的脖子,牢牢不放手。

  秦帆眼见追兵已近,一个扫堂腿,两名刀斧手飞跌出去。接着左肘后挺,撞正在另一名刀斧手胸口,咯的一声,对方肋骨全断。诸武士大呼,猱身齐上,秦帆见其中并无高手,心下稍定。他抱着采薇向前急闯,向朝阳宫阕门方向奔去。眼见东南西北都是朝他涌来的侍卫,他纵然神勇,但孤身一人,如何能抵挡得住?他心中暗忖:现在离阕门尚远,若是有马匹,凭着脚力或能远遁,现下抱着采薇步行,那是万难脱险了。

  他迈步疾奔,心里祈祷只要能到阕门,与自己的亲信碰面,凭数人之力或可能暂且抵挡一阵,那时再寻脱身之计。此时他衣上身上已全是斑斑血迹。正奔之间,忽然前面喊声大震,大队人马一层一层的围上,情势危机已极。

  采薇骇然,手臂不由得揽紧他。秦帆安抚着,朝她笑了笑,当下左手抱住她,右手持剑,正面迎敌。眼见武士们逼近,烟气中嗖嗖声响。突然一箭射来,秦帆左右避闪不及,采薇想也不想,挺身一挡,正中背心。这一箭劲道极猛,噗的一声,当胸穿透。艳红的血飞溅,衬在蓝天之下,滚滚的血珠像是圆润的红玉。接着又是一箭射向秦帆的前胸,他抛开剑,伸手接住,将箭头折去。回手抱住怀中的采薇。

  “采薇!”他急得叫出来,脸上表情狂乱得吓人。血已迅速染红了她的前襟,状如花朵。他整个人心慌意乱,觉得全身冰冷,发自内心深处的冷意。冻结了体内所有的血液。人生至此,他从不曾这般害怕和绝望过。

  不,她不能死!他是属于她的,她主宰着他的生命。所以,她不能死。她死了,他也不能活。

  死死地瞪着她的雅致容颜,他的声音艰涩暗哑,强忍着极大的苦:“采薇,你疼不疼?别怕,我在这里!”

  按着她的背心,他急以真力输入她身体。天呀,求你救救采薇吧!不要再折磨她了,她已受了太多苦,未能保护她,是他的错,就算要罚也应是由他来承受啊!

  撑着最后的气力,采薇抬手轻抚秦帆的脸,这张她深深爱了一生一世的脸:“帆,你如此待我,我,我已经很欢喜,来世——你要找到我,咱们再做夫妻……”

  “不,采薇,你会没事的,我抱着你,我们到一个没谁找得到的地方,你再好好养伤,就会没事的,什么事都没有了。”秦帆大叫,终于,哭了出来。“你若死了,我也不要活了,我不能没有你啊!”

  “那麽,我就等你。”采薇流露着安然的神色,取出随身携带的玉埙,递入他的手中:“我们会再重聚,你,要记得啊——千秋万世,不弃不离。”

  纵然背后一直源源不绝传来热流,却抵不过她由心而起的寒意,采薇明白自己的生命已走到尽头了,她凝视着他的脸庞,与他的一切一切在脑中回旋,在她留在人世的最后一刻,她倾其所有的心力,为他展现了一朵美丽无端的笑花,直到累了,倦了,眼眸轻轻合上。

  四周的武士将秦帆团团围住,他没有移离半步,只是用目光锁住她遗留在唇畔的那抹微笑,对她,他满心地怜惜和歉疚。此生,让她受尽前熬,来世,只求不再辜负了她纯情心意。

  “采薇——”他念着她的名字,然后他知道,他生生世世也放不下她。继而,他的脸上有轻轻的笑容,缓缓伸手,淡定而冷静地握住箭身。他的语调,很坚定,很温柔:“我会找到你,在茫茫人海中。此情此爱,千秋万世,不弃不离。”说完,他攥紧箭身,用力朝自己一插!强弩贯通两人身体,将他们紧紧连在一起。他的血在空中飞洒,顺着箭镞流下,在玉埙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冥界

  一把细若游丝的声音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针一样,钻进她的身体里,她的血液里。她忽然想起了,那一桩未了的心愿,那一句以血许下的誓言。那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没有能够淡忘。它似乎一直葬在她的潜意识里,陪她生生世世,辗转不息。

  “采薇,我寻觅千年,直到现在才找到你。但人鬼殊途,此生无望结为夫妇。只愿共赴幽冥忘川,来生再续前缘。”他低唤着她的名,将她扯人胸怀,激烈地拥抱如同想将她揉入体内。

  “帆,你……好傻,竟固守在玉埙中等我千年!”她像小孩似地放声痛哭,突地扑进他怀里,双臂圈住他的腰际,头埋在他宽阔的胸膛,狠狠地汲取着他的气息味道。

  是他坚定的执念,终于传达进她的心,穿透了千年的岁月,唤醒了她沉睡的记忆。原来,他的魂魄一直执着与此,心心念念,专注的等着她的出现。

  “这是我的誓言,我会找到你,在茫茫人海中。”许过的诺言一定要实践。所以等了千年,只为了能再见到她。端详着她秀莹的面容,他的双眸承载情感,深邃如渊,荡着不了情。接着手臂一紧,将她紧紧抱在胸前,不再放开。

  百川聚集于九泉之下,在地底深处的黄泉口涌出。那条河,幽冥府邸称之为忘川,千魂万魄总从那儿来到地府。忘川之畔,奈何桥边,他握住铜樽,仰起头将忘川水饮尽,接着哺入她的口中,忘川的水细细潺潺流过她的四肢百骸。

  他捧起她的面容,望进她美丽生辉的眼里:“采薇,我和你在一块儿了!”交替的臂弯不会再放松来,臂弯之内的每一秒钟,抓住了便不再放开。

  采薇含笑点头,任由他牵着她的手,跨上奈何桥。一步又一步,奈何桥只有三尺之宽,他们都等待了千年之久,才一起走过这盈盈的短桥。

  忘掉了分离的痛楚,忘掉了不能爱的痛楚,忘掉了长久等待的痛楚。从这一刻开始,怀抱之内,就只有幸福。

  两人的身影逐渐在桥的彼端模糊,千年前执手的诺言,正静静等待着温柔的实践。他将拥着她,重温千年前的真挚温柔,实践曾给予她的许诺。

  隔日,迎亲的人们在内房中找到已经气绝的采薇,众人惶惶请来仵作,那白须仵作细细查看半天,发现尸体完好,竟查不出死因。身着红色嫁衣的采薇静静地躺在绣床上,苍白的脸上凝固着灿烂娇媚的笑容,她的手中依旧紧紧握着一枚玉埙,只是玉埙表面那缕暗红色的细纹已经完全消失,又恢复成为一枚色泽柔和而浑然无暇的美玉。

  附录:

  埙的考证:

  埙是我国古代的吹奏乐器,用陶土烧制而成。因此又叫“陶埙”。这种乐器除了陶土制成的以外,也有用石、骨制成的。它的外形是椭圆形的,有的是圆形、橄榄形不等。它的大小与鹅蛋相似,音有一至五个不等。最早的埙是一孔吹两个音,后来逐渐发展为六孔,是中音吹奏乐器。它的音色古朴、醇厚、浑圆,即能独奏又能同其它古乐器合奏,如钟、琴、瑟等。同时也是历代宫廷的雅乐,深受广大民众的喜爱。从浙江河姆渡遗址、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山西万泉荆村遗址、甘肃玉门火烧沟遗址、河南郑州铭功路、三里岗商代遗址等。我国新石器时代几种不相同的文化类型的重要古迹中,都发现出埙的实物,这些出土埙距今已有七千多年了。

  埙的音色悲凉、萧瑟,擅于表现凄凉、哀伤的情绪。近年来,我国音乐工作者们经过长期的研究探索,同时对埙也做了大胆的改革,使只一个音孔,可以模仿单调声音的埙,发展到了十二音孔演奏出的清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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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四:法器
( 本章字数:12918 更新时间:2006-12-18 20:59:51)


  非烟

  文/飘灯

  (一)青衫

  陌上发花,可以缓缓醉矣!

  白日,熏风,洛阳城外,芳草连天。

  钲钲的蹄声踏破了暖融融的宁静,远处,一匹青驴缓缓行来,懒洋洋地踏着地面,好像也醉心于阳春三月的太阳。一望可知,那骑驴的人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心事,一门心思享受大好春光。

  骑驴的年轻人二十五六年纪,下摆略沾了些泥土,面色颇有些风尘,口中喃喃道:“好一片中原秀色,看来,我在江南是流连得久了那么一点……”

  他话音未落,身后马蹄得得,越来越是紧迫,只一转眼,便从他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路烟尘,扑了那年轻人一脸。那年轻人丝毫不以为意,只是一惊道:“好马!好身手!”

  “汉人蛮子,倒也有识货的!”那匹烈马明明奔出老远,溜溜一转又停在年轻人面前,马上赫然是个藩僧,剑眉朗目,竟然少见的英武,他左右看了那年轻人一眼,忽然大笑道:“好!好!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功夫——谢渊然,久仰啦!”

  那名叫谢渊然的年轻人着实吃了一惊,皱眉道:“这位……呃,大师,在下不过一介书生,你,你如何得知在下的名字?”

  那藩僧跳下马,自怀中摸出半卷残稿,大笑:“彭城谢渊然,采诗万里,我虽是化外之民,也听说过的。谢公子,前日贫僧拾得你的手卷,真是好生喜欢!”

  “没想到大师竟然通晓汉学”,谢渊然一礼:“佩服!佩服!只是……这卷诗稿是在下的心血,不知大师?”

  那藩番僧继续笑嘻嘻道:“莫要一口一个大师,我叫做迦巴川苌,追了你四百里地了,就是要还你这卷诗稿。”

  谢渊然不禁大喜,他自幼无心仕宦,索性效仿古人游历天下,立誓要采得真诗,没想到前些日子不慎丢了一卷诗稿,正是他大半年来的心血,如何不痛?没想到遇到这等好义之人,谢渊然接得手卷在手,看那迦巴川苌竟然如同活佛一般。而那迦巴川苌极是爱好汉文,偏偏遇上了当世的才子,二人一见如故,转眼便熟识起来,牵着缰绳并肩而行,随口聊了起来。

  “谢公子,你来到洛阳,不知有何打算?”迦巴川苌随口问道。

  “在下仰慕北邙山风物已久,既然来了,无论如何,都要看看的。”谢渊然也信口回答,满面春风。

  只是迦巴川苌脸色却变了,他一下顿住脚步,盯着谢渊然,一字字道:“你说什么?你哪里不好去,非要去北邙山?”

  “怎么,难道那里去不得?”谢渊然不解。

  “不错,去不得。”迦巴川苌极是郑重:“最近……北邙山可是不大干净。”

  “哈哈哈,我还以为怎么去不得!”谢渊然大笑起来:“谢某这些年什么地方也走过了,有圣贤书在侧,什么妖魔鬼怪也奈何不了我,大师放心就是。”

  “谢公子,不可掉以轻心。”迦巴川苌见谢渊然满脸不以为是,多少有些焦虑,思忖再三,还是递上一柄双面手鼓道:“你若非去不可,至少……带上这个防身。”

  谢渊然低头看时,见那鼓面极其诡异,双鼓之间嵌着一圈松绿宝石,一望可知极是珍贵,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多谢美意……只是,谢某一向行踪不定,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将这宝物还了大师,还是不麻烦得好。子不语怪力乱神,鬼神事情,谢渊然从不放在心上。”说完,他竟然一揖,转身离去。

  迦巴川苌脸色极是难看,手里小鼓系着的软锤无风自动,轻轻敲在鼓面上,缓慢而深沉,如同地下的心跳。

  “有些事情,不是不语就可以绕开的呵。”迦巴川苌的目光投向了远处的北邙山,似乎看透了远山深处的什么东西……

  (二)绯衣

  北邙山素来墓穴极多,仅此一处的帝陵便跨越千年。谢渊然自幼便喜欢观摩陵墓碑铭,常常窥见些人间难得的好处。他一路上得山来,摹下不少,觉得大有收获,眼见天色已晚,再不下山,只怕今夜便要宿在此处——谢渊然刚刚一转念,只听风声飒飒,吹得合山树木悲鸣,不由得让人起了沧桑乱离之悲,他忍不住一叹:“前朝诗云: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旧墓人家归葬多,堆着黄金无买处。果然不错,任生前何等风光,至此也不过一抔黄土罢了。”

  他这一句感叹刚刚出口,只觉得眼前一晃,似乎有一个红影闪过,转头看时,不过满山断碑残垣,哪里还有人影?天色渐晚,谢渊然虽然胆大,也决不愿意在这里多停留。方一迈步,又见红影一闪,方才的断碑之下,竟然多出一张纸来。

  那张纸洁白如素绢,看来竟是写就不久,上面一笔簪花小楷,工工整整勾着四句:绿惨双蛾不自持,只缘幽恨在新诗。郎心应似琴心怨,脉脉春情更泥谁。

  谢渊然心中一阵荡漾,只觉得满纸檀香,笔力更是绵绵,四句诗下,是极突兀的一个名字:步非烟。

  “步非烟……好名字!”谢渊然一赞,只想着不知哪家才女,携诗上山,哭祭而回,那样的情景,想一想也是痴醉,口中也忍不住赞道:“步姑娘,步姑娘,好一个郎心应似琴心怨,你、你何必自苦如此?”

  哪知一句话说出来,眼前竟然第三次有红衣飘过,谢渊然背后开始发冷,隐隐断定此刻所见绝非幻像,迦巴川苌说的话也登时炸雷般在耳边响了起来——难道,那个叫做非烟的女子,竟然是……谢渊然额头已然有汗珠落下,此时若再说“不怕”,就真的是骗人了。

  饶是如此,他还是站直了大声道:“步姑娘,你究竟是人是鬼?你若听见我适才之言,烦请出来相见。”

  并没有答话,只是刚才那张题诗的纸张转眼间便不见了,然后再没有半分声音。

  谢渊然等了好久,叹道:“步姑娘,既然你不肯出来见我,谢某也无话可说——只不过,投桃报李,谢某也有些旧作,奉于姑娘,你我相识此间,倒是缘分。”说罢,掏出白日好不容易到手的半卷诗稿,恭恭敬敬放在碑前,再不回头,转身离开……

  身后,似乎有一阵清风卷开书页,谢渊然咬牙一步步前行,又是害怕,又是隐隐地期待,忽然,他听见了一声低低的“咦?”

  “姑娘!”谢渊然连忙回过头,哪有半个人影,地上的诗稿却已经不见。

  世间事皆如此,人家当真不见,你又有什么办法?谢渊然刚要再次回头,忽然听见一声女音,清冷地如同翡翠互击:“这位公子,你当真要见我?”

  “是。”

  “你不后悔?”

  “也不过红颜白骨,又有何惧?”谢渊然断然道。

  “好……”那红影渐渐清晰,粉红之中,渐渐闪出个绯衣的女子,只是谢渊然一眼之下,几乎要被摄了魂去,暗叫一声,这才明白什么叫做惊为天人。

  那女子体态纤纤,貌如冰雪,身上长裙正是前朝款式,宽幅大倨,又更衬得她端庄俏丽,飘飘若仙。

  “步姑娘……”谢渊然喉头一阵干,竟说不出话来。

  “这位公子,果然大手笔。”步非烟衽裣一礼,轻声道:“非烟有幸,得遇高人。”

  “在下彭城谢渊然。”谢渊然急急忙忙道:“非烟姑娘绝不可如此多礼。”

  步非烟似乎有话要说,沉吟再四,还是没有开口。

  谢渊然何等聪明?忙道:“姑娘有话请讲,若有效劳之处,谢渊然断不推托。”

  非烟一笑:“谢公子,我不见新诗已经百余年,想请公子寒舍一叙,不知……”

  谢渊然的眉毛莫名地跳了两下,但还是一咬牙,大声道:“好,步姑娘请!”

  非烟一双手在墓碑上轻轻扶了一扶,北邙山的夜晚就完全到来了……

  “谢公子,请!”谢渊然还过神来,见自己已在一间斗室之中,四壁雅净非凡,只挂了一幅冬牡丹图,那牡丹在冰雪中开得如火如荼,极是好看。

  “这便是我夫君赵郎,赵郎,这便是我今日遇到的大才子。”非烟盈盈一指,谢渊然这才发现屋里还有个男子,沉坐在屋内一隅,看不清面目。

  谢渊然一阵紧张,他未曾想非烟家里居然还有“一人”,以前听过的神鬼小说忽然冒了出来,说是恶鬼扮作美女,引了人回府去吃……这念头刚刚冒起,谢渊然就痛骂自己——如何可以这般不信任非烟?他自己也没有想过,相识不过一时半刻,为何对眼前的女子,便满心满意的信赖至此。

  “非烟,你好多事!”那“赵郎”忽然站起身来,袍袖一拂道:“你我过着神仙日子,如何不好了?非要去读什么新诗。”他面有愠色,也不搭理谢渊然,转身而去,弄得非烟极是尴尬。

  “赵郎、赵郎……”非烟喃喃,“你忘记了么?你我当年,也是诗交的呵……”

  “步姑娘,其实诗至前朝,已经是极致了,我游历天下,苦求超越之法,还是不得其门,姑娘你也不必难过。”谢渊然只觉得和眼前女子有无数话说,只是罗敷有夫,半点亲近不得。

  “罢了,谢公子,只盼若干年后,你终成一代大家,再到我坟前焚上一卷书稿,非烟必然欣欣拜读就是了。”非烟叹息:“赵郎既然不喜,我送公子出去便是。”

  “慢着……”谢渊然连忙道:“谢某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姑娘如此人物,必然有段极精彩的故事……”

  “精彩?”非烟冷冷一笑:“故事?我初死的日子,倒也是轰动当世的一桩……故事。好,谢公子,我说给你听。”

  “我少年时候,才名倒也不小,抚琴,击筑,奏琵琶,日子过得倒是逍遥。只可惜女子有才未必是什么好事,及笈之后,就嫁了个功曹。”说到“功曹”的时候,步非烟轻轻颤抖了一下:“他待我很好,百般宠爱,只可惜他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他的世界,我不懂;我的世界,他也不明白。”

  谢渊然隐隐明白了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多少有些尴尬,步非烟却笑着说:“如你所想,终于有一天,我看见一个邻家少年……那一天,阳光很好,我记得正穿了这么一件衣裳,走出后院房门的那一刻,就看见一个练剑公子高高跃起,我……也就跟着醉了。”

  那一天,阳光很好,谢渊然看见一个绯衣女子的倩影,也醉了……

  “我毕竟读过书,是明理的人,夫君之外,我不敢多想。”步非烟的眼波开始朦胧,嘴角也挂起了浅浅的笑意:“他也看见了我,然后就开始给我递诗,我现在还记得那首诗,他写的是:一睹倾城貌,尘心只自猜;不随萧史去,拟学阿兰来。 自此之后,便诗词酬问,也不知互相递了多少。”

  “那姑娘何不效仿红拂女?索性……咳咳。”谢渊然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可以冠冕堂皇地说出私奔的话来。

  步非烟却只是幽幽一叹,并不回答,停了半刻,才说道:“后来,他终于进了我的内室,也进了我的心。那个时候,赵郎不过弱冠,文采风流,我爱他已极。只是……我夫君终于得知此事。一夜,他亲自守候在围墙之下,险些抓住赵郎,却终于只是扯下一片衣角来。见到那片衣角,我心里已是明白——生既相爱,死又何恨?我,我虽然不是什么烈女,却是知道担当的。”

  “想必姑娘当时心冷如冰吧。”谢渊然听得心碎,插话道:“不该我妄言,只是赵公子就此离去,恐怕当不得担当二字。”

  “何必两人一起永坠不复?”步非烟低头,神情稍转即逝,口中掩饰道:“凭心而论,功业他待我极好,虽然死在他手里……我,我并不怨他。”步非烟轻轻掠起长袖,莹白如柔碧的臂膀上,尽是一道道鞭伤,鲜红的,极是刺眼,就这么长伴了百余年。

  “非烟……”谢渊然头脑一阵晕,忍不住伸手想摸一摸她的小臂,终于还是忍了。

  “我记得那个晚上,一直到魂魄离体,我并没有哀求一个字,一心一意做个了结。他打死我之后,也极是害怕,报了暴卒,正好府椽赵麟是赵郎的父亲,此事也就算过去了。从此以后,我便住在这北邙山上……”

  “岂有此理!杀人不须偿命吗?”谢渊然愤愤道。

  “偿命又如何?不偿命又如何?”步非烟轻笑:“我死之后,赵郎日夜在坟头痛哭,他毕竟是我一生唯一贪恋过的人,慢慢,也就原谅了他。终于有一天,他也来了这里。以后的事情,你猜也猜得到了。”

  谢渊然对那位“赵公子”极度不以为然,但是也无话可说,阴阳永隔,他又有什么法子,眼看步非烟已经起身做出“送客”的架势,他连忙叫道:“步姑娘,我千里来到洛阳,遇见姑娘这样的人物,实在心折。不知是否有幸,听姑娘抚一曲仙乐,在下也就无憾了。”

  “谢公子想必妙解音律,又何必要我献丑?”步非烟心里也是技痒,百余年来,赵像郁郁寡欢,极少有抚琴吹箫的雅致,想到这里,她咬咬唇道:“好吧,我当年击筑,也算小有名气,不知公子是否有幸合奏一曲?”

  谢渊然大喜:“好!”

  谢渊然一琴一剑浪迹天涯,对音律一道也极是自信,见步非烟捧出一具古琴,一眼扫过,就绝非凡品。

  铮然一声弦响,二人心有灵犀,奏得都是一曲《高山流水》,琴音婉转,筑声高亢,竟配合的天衣无缝。谢渊然这才知道步非烟击筑之术果真横绝当世,北国铿然之音隐隐,如同丝绸抚过金石,刚柔并济,琴声随拍而动,一生之中,从未奏得这般好过。

  只可惜,想到一曲终料便是天人永隔,谢渊然一双眼睛须臾不肯离开非烟,心下极是遗憾,清啸一声,唱道:

  “卿当为我击筑,

  我且为卿歌。

  黄泉碧落茫茫,

  红尘两相隔。

  错错错,如何说,

  须知蓬莱有仙子,

  碧海泛清波。”

  步非烟何等玲珑,谢渊然歌中相求之意如何听不出来?她刚要正色回答,只听门外一个声音冷冷:“谢公子,你诗也对了,琴也弹了,歌也唱了……难不成想在地府留一辈子么?”

  步非烟脸色顿时变得极是难看,手中击筑嘎然而止,霍然起身道:“不错,谢公子,你阳世之人不宜久留,我送你出去。”

  “不用你送。”门开处,一个中年男子缓步走了进来,果然是极英俊风流的人物,他一手拉了谢渊然,向外用力一推道:“谢公子好走!”

  谢渊然一阵天旋地转,醒来时已经伏在墓前。天色将晓,竟然过了整整一夜,也不知那绯衣仙子是幻是真,但无论如何,那一幅神仙体态,已烙刻在谢渊然心间。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谢渊然喃喃道:“我心非烟,不可忘也……”

  (三)赤夜

  无论如何费心,那一幅《冰雪牡丹》也得不了墓中人的神韵,若非流于富贵,就是偏向孤寒。

  谢渊然长叹一声,将笔远远抛开,这些日子,他在洛阳城里买了不少传奇小说,一字字觅着非烟的芳踪,却更觉得她风骨轻灵,虽然是彼之鬼魅,却是自己心中仙子。

  转眼已经月余,北邙山上花木郁郁葱葱长了起来,再上山去,也不至于阴森冰冷。这一个月来,谢渊然携诗酒上山不下十次,但无论如何哀求告恳,步非烟也再不出来见他。

  “筑筑——”,敲门声传来,谢渊然不耐烦道:“酒买了么?拿进来吧!”

  “谢公子怎么成了酒鬼?”门外人哈哈大笑,推门而入,“我也算故人了吧,怎么,不欢迎?”

  谢渊然也惊喜道:“迦巴川苌法师!”

  迦巴川苌一迈入房门,脸色就变了,细细看了谢渊然一眼,沉声:“你果然去了北邙山?”

  “不错。”谢渊然点头。何止是去了?两天一小去,五天一大去,他一颗心全在北邙山上了。

  “好重的鬼气。”迦巴川苌忧心道:“公子,你遇见什么了?”

  谢渊然嘴角浮出一个极其甜蜜的笑容:“嘿嘿……”

  “公子莫非被鬼魅迷惑?”迦巴川苌更是着急,探手入怀,将那面嘎巴拉鼓握在手中。

  谢渊然心里却是一惊——这迦巴川苌既然是法师,和他处得多了,难免对非烟不利。他连忙大笑:“法师不必多心,谢某最喜欢沾染一点鬼气,下笔才能有神。我还有事情,告退!”

  迦巴川苌来不及阻止,看着谢渊然急急忙忙离去,怒道:“原来真的染了邪祟,竟然为那些鬼物掩饰起来……也罢,佛爷今天做一回善事!”

  迦巴川苌手中的嘎巴拉鼓流传已经十七代,据说当年也是用两位有道高僧的头盖骨制成,法力极重,莫说寻常鬼魅,千年妖精的道行也见不得此鼓。迦巴川苌乃是藏教密宗弟子,法力其实颇为高深,来中原一路,除魔的事情,也做了不少。他极是欣赏谢渊然文采风流,绝不能眼看他为妖鬼所害,于是跟着便尾随而出,那谢渊然提着一樽酒,背着一具琴,正向那北邙山而去……

  迦巴川苌远远看着,见谢渊然白日纵歌,抚琴沥酒,哭喊着什么“非烟”,只是他拜祭之墓显然已经在百年以上,坟顶阴气凝结,显然地下结了阴庐。

  他运起心法,向阴气结界一望,只见一个绯衣女鬼,扶着墓碑,面上似乎有悲哀神色。谢渊然哭祭之后,知道今日依旧无功,照例焚了一卷书稿,回身下山去了。

  那绯衣的女鬼还在张望,背后,又是一条鬼影升起,怒道:“你看够了么?”

  远处,迦巴川苌可无心废话,他也不多说,摸出嘎巴拉鼓,轻轻摇了一摇。

  这一摇,在小儿听来不过“拨浪”一声,但是在北邙山群鬼听来,却无异于玄天霹雳一般。

  绯衣女子和身边男子大惊失色,一起遁入地下,迦巴川苌如何肯放?他也懒得穿行,念一声“但念无常,慎勿放逸”,轻轻一指,墓碑轰然倒下,阴阳结界也被打开。

  “什么人?”惊魂未定的步非烟惊叫。

  “收鬼的法师!你们两个游魂,也逍遥的够久了。”迦巴川苌冷冷道。什么红颜绝色,在他看来不过白骨,哪有半点怜惜?

  “赵郎快走!”二人自然知道自己法力相差实在太远,步非烟惊叫道。

  “走?”迦巴川苌手起,嘎巴拉鼓咚咚响起,声音愈来愈大,似乎要穿破地面。

  步非烟从来也不知道修习之道,百年来弹琴唱歌吟诗,哪里见过这等阵仗?她连兵刃法器也没有,随手举起殉葬的古琴,向着迦巴川苌当头砸下。

  “好不自量力的东西。”迦巴川苌忍不住笑道,“你也不看看,你那夫君去了哪里?”

  步非烟依言回头,哪里还有赵郎的影子?他还是那么快地做了判断,又一次抛下了她,一如百余年前。

  手臂软软垂下,步非烟心底最后一丝暖意也已经冰凉,她索性安放好琴,静静道:“既然法师要替天行道,就动手吧。”眼中扑朔一动,泪珠落下,手起,一丝哀绝的琴声传开。

  迦巴川苌竟然也有了丝感动之情,又立即警觉,心道不知此鬼迷惑过多少人了,今天无论如何都要除了她。他意念如钢,不为所动,又一次摇动了嘎巴拉鼓。

  步非烟只觉得凝聚的魂魄慢慢散开,胸中如同火烧一般,知道大限已到,但是心内怨念愤懑之情却愈来愈强烈,生前死后,两世追求的爱,不过是个骗局罢了。只是如今,参透了,看懂了,却又如何?

  琴声铿锵,如迸血泪。

  勾起的是灵魂最深处的怨念和不平,是歌,是哭,是怒吼和长啸。

  迦巴川苌只觉得手中法器越转越是吃力,不禁暗自吃惊——北邙山上,难道还有妖怪有这等修为?

  他点开天目,四下一看,却不禁大惊:一点点磷光闪动,无数孤坟陵墓上一起打开十字裂口,愈来愈多的阴灵破土而出,走了过来。

  “孽障!”迦巴川苌怒骂:“胆敢召集同伙,对抗佛爷!”他左手结大光明印,一掌打去,步非烟的灵体悠悠飞开,胸口处一个掌印自前胸烧透后背,然后开始咝咝地灼烧起周围的灵体。

  “孽障!”迦巴川苌第二掌挥出,这一次却是向着围拢过来的群鬼,没想到众鬼真是不堪一击,眨眼间,就有几个被烧得一干二净。

  迦巴川苌也是不解,步非烟召唤出这样的鬼魂,又有何用?

  “退下!”迦巴川苌怒道:“莫要惹恼了佛爷,只怕到时候你们北邙山上再留不下一点邪祟。”

  步非烟也喊道:“诸位姐妹快走,此人法力极高深,你们不是他的对手!”

  为首的一名女子却脚步不停移了过来:“非烟妹妹,我等听你抚琴已经百年了,我们都是北邙山上含恨而死的女子,妹妹,你今天有难,我们不能坐视。”

  “不能坐视?”迦巴川苌大怒,嘿嘿一声冷笑:“我倒要看看,你们究竟能不能坐视?”

  他双掌合十,默念六字箴言,嘎巴拉鼓急急摇动,催动自身大光明神力,缓缓一圈白光旋转腾开,将步非烟罩在其中。圈外女鬼一起惊叫,不少人扑了上去,却如同飞蛾扑火,沾上光明圈的一瞬便自身烧了起来。

  步非烟伏在光明圈正中,胸口一掌剧痛未消,周身却又火辣辣灼起,那滋味比起寻常火焚当真痛苦百倍,也慢了百倍,大光明力烧尽万物,甚至连同爱恨和怨念,也终将殆尽。

  群鬼终于无力,不知是谁第一个哭出声,随即满山遍野都是鬼哭,阴恻恻遮蔽了半山星光。

  “女人就是女人,做了鬼也是一样。”迦巴川苌冷笑,但不知为什么,这千红一哭,万鬼同悲虽然不能奈何他,却也让他隐隐畏惧悲痛起来。

  “非烟!非烟你在哪里?我听到你的琴了,出什么事情?”忽然,一声急粗暴的喊叫传来。

  谢渊然看不见群鬼,看不见大光明圈,只看见非烟委顿于地,泪流满面,而迦巴川苌站在一边,手中嘎巴拉鼓转个不停。

  他下山之后,心思越来越不宁静,依稀听见琴声哭声,依稀有绝命之叹。谢渊然再不敢迟疑,匆匆抓了宝剑,又冲上北邙山。

  再无半点犹豫,谢渊然一剑直指嘎巴拉鼓,吭的一响,竟然撞了个对穿。

  大光明圈就此散去,谢渊然什么也不管不顾,第一次将非烟揽入怀中。她本来就极是纤弱,经此折磨,更是如同流云柳丝,魂不胜风。谢渊然抱她在手,也不知是实体虚体,若说实体,似乎伸手便可穿过;若说虚体,却又一片令人心跳的冰凉冷腻。

  “谢公子,你还真是糊涂,你看看怀里究竟什么人吧!”迦巴川苌心痛之极,随手一指,绝世仪容就此飞去,谢渊然手里仅仅是一具干尸,惊恐万状的大睁着双目。

  谢渊然也是猛地一抖,眼前的可怖让他第一时间有了呕吐的感觉,只是死活不肯放下非烟,一字字念道:“画檐春燕须同宿,兰浦双鸳肯独飞?长恨桃源诸女伴,等闲花里送郎归。非烟……你痴心若此,没想到至死也没个结局,你放心,今天我在这里,有命在,我拿命护你;没命在,我拿魂护你。”

  他站了起来,盯着迦巴川苌,大声道:“我看了,那又如何?法师体内,难道就不是一具白骨?法师百年之后,就一定白日飞升?人鬼虽然殊途,不过相隔也不过一息,你以为……我会扔开她?”

  迦巴川苌不耐烦道:“谢公子,我真不知道,你迷恋她什么。”

  “恋她一点精魂冰清玉洁,百年之后犹记得抚琴长歌。”谢渊然摸了摸非烟的“长发”,柔声道:“大师,我知道你是卫道,只不过非烟她独居此处,害得谁来?她一个惊才绝艳的女孩子十六而亡,她一生眷念,不过诗、琴还有那个胆小如鼠的赵郎……大师,那么多邪魔厉鬼你不收,你为难她做什么?”

  “好好好!”迦巴川苌也无语了,点头道:“我还不是见你一身鬼气……罢了,你一个事主既然不放在心上,我也不为难你的心上人便是。”

  谢渊然喜极:“我自然不放在心上,身上不沾些鬼气,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迦巴川苌长叹一声,转身就走,几个女鬼却围了上来,适才说话的女鬼急忙道:“谢公子不能放他走!非烟的阴庐已经被他打散,魂魄又烧去一半,只怕不多时就——”

  迦巴川苌摇头道:“何止是她?阴庐既然打散,那个同住的男鬼也活不过三日。”他一边说着,眼睛一边望着远处一个角落,赵像正伏在那里,听他说话。

  果然,一句话没说完,赵像已经奔了出来,大喊道:“法师救命啊,我也从未染过罪孽。

  谢渊然只觉得手中躯体极细微的响了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非烟的眼角缓缓流下两行泪水,滴滴鲜血,身躯也在瞬间变成一团红光。

  “我也无能为力。”迦巴川苌知道那女子是心碎魂灭,叹道:“嘎巴拉鼓已经毁了,返生的法事无论如何也做不了。谢公子,你陪她三天,也算仁至义尽吧。”

  “嘎巴拉鼓……嘎巴拉鼓……”赵像忽然对谢渊然咆哮道:“是你!是你毁了嘎巴拉鼓,姓谢的,你还我命来!”

  迦巴川苌看在眼里,上前一步,将谢渊然佩剑握在手中,施了一道符咒,又递了回去:“谢公子,北邙山乃是极阴之地,不宜久留……我知道你放心不下这个步姑娘,真要留过三天……这把剑你拿着防身吧。”

  谢渊然接剑在手,赵像心里发寒,立即后退一步。谢渊然却无心理他,只急急道:“法师,难道不能再做一次鼓么?这山上不是有许多尸首,还愁没有天灵盖不成?”

  “自然不成。”迦巴川苌叹道:“这满山尸首,有些已经残缺, 有些魂魄已经转世,留下的不过是躯壳,有些却是丝毫灵性也无,根本做不了返生的法器。我刚才开天眼看过,唯一可用的,还真的只有你这位步姑娘,她一点灵力,果然非凡。”他长叹一声,缓步离去,也不知是遗憾,还是难过。

  谢渊然一双着火一样的眸子直盯赵像,赵像大急道:“不干我的事,我知道我胆小,只是怕死也没什么不对……那个,那个怪物明明是你引来的!”他一句话没说完,扭头便跑开了……

  怀里的非烟隐在一圈灵光里,面庞如同婴儿。谢渊然忍不住深深吻了下去,好像吻到一块千年冰山上的雪莲,冰冷,芳菲。

  (四)红泪

  “爷爷,我要吃粑粑……”一个清脆的童音道。

  “爷爷去卖了药,给小中买粑粑吃,啊——”说话的是个六旬上下的半老男子,背着药筐,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儿。

  “爷爷,小中长大了,也要学你悬壶济世。”小丫头把“悬壶济世”四个字咬得极准。

  “好……好……”老者看来极是喜欢这个孙女,笑嘻嘻道:“小中长大了一定是大美人,到时候送礼的小伙子还不把我家门槛踩断?”

  “爷爷——”小女孩忽然极其惊恐的叫了起来,好像被什么向上拉。

  “小中!”老者一边拉住孙女,一边急急忙忙掏出一张符咒,嘴里念着阿弥陀佛——这北邙山有鬼祟倒是人人皆知,只是已经五十多年没有出过事情,老者这才放心带着孙女上山辨别药草,没想到真的就撞上了。

  那拉着小女孩的力道极大,好像不把她扯去决不甘心。那股力道冲突了几次,都被老头儿死命扯住,一个无奈,索性放开小女孩,直奔老者。

  老者手上一松,连着孙女摔倒在地;脖子上却猛地一紧,呼吸顿时不畅,舌头也伸了出来。

  “爷爷!爷爷!”小女孩大哭着,用力摇着爷爷的身子。

  身后的鬼灵下手更狠,存心要置老者于死地。

  “赵像!你他妈畜生!”忽然一声怒喝,山中冲出一个年轻人,手中宝剑幻起大金刚符印,正砍在赵像背上。

  一个披头散发的男子慢慢幻出形体来,他捂着伤口叫:“你拦我做什么?他们不死,我和非烟就要死——我就不信,这么点大小姑娘的头盖骨还不能用!”

  “你也知道这么点大小姑娘?”谢渊然怒极反笑:“我真替非烟不值——”

  “不要杀我,你不想救非烟么——”赵像最后一句话没有喊出来,宝剑已经刺穿了他的头颅,游魂一旦被杀,就再没有什么留下,那个叫做赵像的男人,彻彻底底的消失了……

  “小妹妹……”谢渊然看着那个小姑娘,确实满眼透着灵气,赵像眼光不差,他柔声道:“我送你回家……”说着,他轻轻合上了地上老者的眼睛……

  洛阳城几乎炸了锅了,王大夫在洛阳城名望极高,他四十年如一日,悬壶济世,且多半义诊,不知救了多少性命,却被杀害在采药途中。百姓们联名上书,要找到凶手,千刀万剐。但是当王大夫的孙女王小中被问及时,总是语焉不详,一会说鬼怪,一会说符咒,一会说年轻人,还有几个乱七八糟的名字,谁也不懂她说的是什么……只能感叹她年纪太小,实在误事。

  但很快,一件更离奇的事情发生了——当天,便有个青衫男子前来自首,说他就是害死王大夫的凶手。知府怎么看他也不是行恶之人,偏偏他一口咬定,时间地点无一不对,待到喊来王小中,小姑娘对质之时大喊是大哥哥送她回家,不是杀爷爷的凶手,但是说到最后,也就是证明了那个年轻人确实有在场的证明罢了。

  本来官府就急需了结此案,当即判了斩立决。

  于是当堂钉了重镣,下入死囚牢中。

  那年轻人,正是谢渊然。

  他倚在墙上,双足血脉不太通畅,行动也是不能。他一直盯着囚牢的大门,似乎期待什么人的造访。

  只是这样的地方,又有什么人能够到来?

  不知这样看了多久,身后才传来一声叹息:“谢公子,你这又何必?”

  谢渊然回头,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身后已经多了一人。

  “大师,那王大夫惨遭毒手,也有我的责任,我早点除了那个畜生,也不至于此……”谢渊然回头道:“我偿他一命,也是应该。”

  迦巴川苌道:“哦?那还有呢?”

  谢渊然微笑:“我之所求,大师应该都知道了……除此之外,就请大师你帮我给青驴找个好人家,它跟我这么多年,也辛苦了。”

  “我不是来听你说驴子的!”迦巴川苌忍不住道:“跟我走,我救你出去!没有救一人害一人的道理。”

  “一世的轮回罢了……”谢渊然继续微笑:“大师,我对非烟早已爱极,说不定生死轮回,我还有再和她相聚红尘的一天。”

  他面色极是恬淡,好像明日处斩是一件非常开心的旅途,迦巴川苌知道劝他也是无用,只好点头答应。看着眼前少年踏春而来,踏春而去,修行如他,竟也不舍起来。

  “谢公子,唯祝你早脱苦海,来生得遇伊人。”迦巴川苌不愿再多说,合十一礼,人已消逝……

  第二日,一早,几个士兵过来除了谢渊然的手铐脚镣,取绳索来要上绑。

  “慢着”,他忽然伸了伸手,仔细摸了摸头顶,然后古怪地笑了笑,负手背后,任由士兵拧过肩头五花大绑,插上亡命的招牌,押上了游街的囚车。

  一路上满是人群,民怨沸腾,活活要将这凶手一起砸死。

  谢渊然垂着头,绑绳几乎勒入骨头,他咬牙支撑着……只要一会儿啊,一会儿,他就又可以见到非烟了。

  “不对啊……”洛阳城的百姓窃窃私语着——远处的北邙山,好像哭声震天,连天也是一片阴森,鬼气蒙蒙

  莫非这家伙真是冤枉?”

  “哪有人冤枉他,不是他自己一口咬定的么。”

  “会不会是凶手买了替死鬼?”

  “王大夫一生与人为善,谁费这么大劲对付他呢?”

  ……

  只是,投掷的杂物终于慢慢少了,沸腾的人群也渐渐安静——一声接一声,一浪盖一浪的哭声响彻行云。

  这是谁在哭?北邙山上,并没有生灵。

  不,还是有的,迦巴川苌远远看着这一切,口中念动咒语,漫天的飞雪洒了下来……

  “下雪了!”谢渊然抬起头,持刀的刽子手似乎也有些惧意,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囚徒,对着他如此温柔平和的微笑,似乎劝他不必紧张一样……

  刀,终于落下,大雪下得更猛。

  “怕真的是冤死的呢……”众口一词的议论着。

  尾声:素魂

  终于完工了。

  迦巴川苌打量着新制成的手鼓,很是满意。这两副头骨出奇的妥帖,似乎天生就是为了聚在一处一样。

  “步姑娘……早得往生。”迦巴川苌轻声念起了往生咒,咚咚的声音,似乎刺穿了阴阳两界的阻隔。

  “大师……等一等。”忽然,绯衣女子和青衫的年轻人携手站在面前。

  “步姑娘,你时间已经不多。”迦巴川苌皱眉:“快走吧,运气若好,你们来生还能相会。”

  “我不要来生!”步非烟干脆地回答:“我已经辜负了阴阳两世,我怕……我怕来生找不到他。”

  “我也怕……”谢渊然轻轻挽着步非烟的手:“我怕来生赶不及给她幸福。大师,你法力高深,就让我们永远在一起吧。”

  迦巴川苌看着眼前一对“年轻人”,终于……慢慢点了点头。

  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做锢魂的法术,也是最后一次。

  两道灵光一起收入了嘎巴拉鼓里,然后封上密密的封印,只要鼓不毁坏,就永生永世避开那个世界——

  那个世界很大,

  这个世界很小,

  但是,这个世界已经足够了……

  后记:迦巴川苌云游百年,终成一代大德法师,留下的法器被弟子视为瑰宝。只是,每个人都想不通,为什么有一具奇特的嘎巴拉鼓,丝毫没有法力,只是静静放在师父最珍密的法库里,如同两个永生相对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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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五:铜香炉
( 本章字数:12336 更新时间:2006-12-18 21:00:29)


  神仙姐姐

  文/伊吕

  [一]

  昏迷十五分钟后,孙建悠悠醒转,再度看见晕黄灯光中那张漂浮在半空的脸,心想:我还是继续晕吧。

  于是一翻白眼,正要歪头时,一根冰凉的手指点在了他的额头上,一股寒意顿时沁遍全身。

  “不要装了。”那张脸说道,“我不是鬼。”

  不是才怪!孙建嗤鼻,深更半夜从铜香炉里升起来的似烟非烟的家伙居然说自己不是鬼,谁信!

  说来说去都要怪他那个迷信的老妈,莫名其妙买了这么只锈迹斑斑的香炉回来,还跟他说古董店老板说了,这是很值钱的古董。切!值钱的古董会只卖30块钱便宜你?

  这不,出事了吧?半夜三更的里面跳出一只鬼!他刚才没被吓死还真是命大。

  “我不是鬼。”那张脸又说,“其实我是个仙女。”

  孙建一股脑儿地从地上坐起来,盯着它看了半天——人们总以“美若天仙”来形容美人,但如果天仙都长的和眼前这个差不多,那美女一定很悲哀。

  不过,如果这玩意真的是仙不是鬼的话,处境就立刻不同了。因为只听过鬼害人,没听过仙害人的。

  “仙女姐姐……”只因对方说它是神仙,孙建的语气里不可避免地带了几分谄媚,“请问,你为什么躲在我家的香炉里?”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一般这种情况下,神仙肯定会跟凡人说那是因为机缘。

  果然,只听那仙女说:“因为我和你有缘。”

  “你不会是来点化我出家修炼成仙什么的吧?”孙建第一时间想到了法海,然后开始觉得头皮发麻,乖乖隆的咚,他可不要出家,花花世界多美丽,他还没玩够呢!“先说好啊,这种事我是坚决不做的!如果我出家,我老妈就没儿子了,她半生守寡,要没了儿子,肯定会哭死,她一死你可就算造孽了!”

  而且……还有个原因他没说,就是舍不得邻居家的小嘉啊。虽然二十多年来小嘉一直对他横眉相向,非躲即骂,但他天生就是贱骨头,越这样对他他就越喜欢她。

  小嘉啊小嘉,没娶到你前,我绝不成仙!

  仙女面无表情的说:“不是,我是来满足你的三个愿望的。”

  孙建扬眉,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三个愿望?三个愿望!三个愿望啊……

  在最异想天开的梦境里,他都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居然让他碰上中国版阿拉神灯!哈里鲁亚!他孙建出人头地了!

  “你可以向我提三个愿望,只要不触犯天条,我都能为你办到。”仙女还在那解释,孙建已把头一甩,万分坚定地说道:“我要什么?我当然是一要钞票越多越好,二要美女投怀送抱……”

  说这句话时他激动的腿都在哆嗦——钱和美女,果然从来都是男人梦寐以求的两种东西啊!

  仙女咦了一声,说:“你竟然没要求让小嘉爱上你。”

  孙建的心跳了几跳,这下相信她真的是个仙女了,否则怎么会知道他那么隐讳的秘密?

  “不急,我的第三个愿望就是——”孙建眉眼都在笑,“再给我三个愿望!”

  哇哈哈哈,他是多么多么的聪明啊!

  谁知仙女摇了摇头:“不可以,仙界不允许投机取巧。”

  死板的神仙!孙建暗啐了一口,挠挠头发说:“既然这样,那第三个愿望先放着,哪天想起来了再跟你说。”

  仙女的唇动了几下,欲言又止。孙建挑起眉毛:“怎么?不行?”

  仙女怔怔的看了他半天,喃喃道:“算了,反正都等了千年了,也不差这几十年……好的,你有答案了就来香炉叫我。”说完又跟缕轻烟一样缩回炉中。

  [二]

  第二天,孙建的生活就起了惊天动地的大变化。

  首先,一辆加长型凯迪拉克出现在他家门口,从上面走下一个西装笔挺带着金边眼镜的精干男人,自称是个大律师,代表某某集团的主席来找他。

  大意不外是经过DNA鉴定,证实他是该富翁遗落在外的私生子,如今该富翁去世,把身后遗产全部留给了他……

  “纽约曼哈顿的一整条街?”孙建睁大了眼睛,一直属于贫民阶层的他并不能理解那意味着怎样的富有。

  律师非常专业的解释给他听:“是的,一连二十多个号码,光每年的租金就达8个数字。此外,您还拥有罗亚河的城堡、加勒比海的游艇、瑞士的别墅……”

  “你干脆说我有多少钱吧!”

  律师想了想,回答:“也就是说,钱多的光每天所收的利息,你就已经花不完了。”

  “我的死鬼老爹,哦,不,我是说我那位未谋面的父亲,真是位神奇人物啊……”话虽然这么说,但孙建心里清楚,一切其实和那个死人没什么关系,真正神奇的是他房里的那只铜香炉,以及躲在香炉里的那个不像仙女的仙女。

  钱一来,美女就来了。

  这果然是个永恒不变的定律。

  孙建左拥右抱很是逍遥了一阵子,但是很快,麻烦也跟着来了。

  他噔噔噔跑上台阶,啪的锁上门,外面立刻响起一阵拍门声,其中夹杂着无数女子的娇呼声。孙建气喘吁吁的擦了把汗,领带、衬衫,甚至皮带都被扯断了,脸上还有很多手指印。孙妈一见儿子这样,吓得立刻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阿建,你怎么了?”

  “妈,你先给我顶一下,我上楼去!”他顾不得解释,一口气冲上二楼,从书房的柜子底下扒出那只被打入冷宫的香炉,急声说:“喂,出来出来!快出来!”

  香炉里的仙女问:“你想到第三个要求了?”

  “想到个鬼!你先帮我解决眼下这档麻烦事再说!我现在根本不能出门,一出去那些女人就冲我尖叫狂喊,争风吃醋,搞得我一个头比两个都大!你快帮帮忙,让那帮女人快点消失!”

  “这算不算你的第三个要求?”

  孙建睁大眼睛:“这怎么能算?我现在弄成这样,完全是你没处理好第二个要求所导致的,所以你得替我收拾这个烂摊子。”

  “不行。”仙女冷冷说,“你要美女投怀送抱,我已经做到了,接下去怎样是你自己的事。”

  有没有搞错?神仙也这么不负责任?

  孙建脸一垮,哀求地说:“帮帮忙啦,仙女姐姐最漂亮,仙女姐姐最聪明,你不帮我我真的完了!”

  仙女沉默片刻,说:“这个其实不难解决的,以人类的力量完全可以办到的事情,为什么要来求我?”

  孙建一愕,很快明白了她的意思,眼睛发亮道:“对啊,我怎么这么笨!谢啦,仙女姐姐,你继续睡觉吧。”说完把香炉再度往柜子底下一塞,下楼给保安公司打电话。

  从此以后,孙建身边多了十个凶神恶煞般的保镖,威风凛凛的往他身边一站,那些美女们果然不敢再放肆靠前,从而得以天下太平。

  这一天,孙建开着一辆骚包到底的莲花跑车回老家,以往的邻居亲戚老死不相往来的对头们都一个个围上前对他嘘寒问暖,可把他得意坏了。在那一张张写满企图的脸中,却有一人冷冷的瞥他一眼,转身不屑的离开。

  孙建的心好像被针扎了一下——小嘉。

  是小嘉。

  再开车回到新买的别墅时,整个人便说不出的失落。他走上楼,从柜子底下扒出那个香炉来,有气无力的问道:“喂,你还在吧?”

  香炉里的仙女一如即往的问:“你想到第三个要求了?”

  孙建摇了摇头,抱膝在柜子旁坐下,说:“以前总在想,哪天等老子有钱了,喝老酒抽香烟,想喝红酒喝红酒,想喝白酒喝白酒。香烟点两根,抽一根,烧一根!把钱砸到以前看不起我的那帮龟孙子脸上去,看他们还敢不敢狗眼看人低!我总想着要有钱要有钱,有了钱就什么都有,可是……”他怔怔的望着天花板上那盏仿十六世纪欧洲皇宫模式的大吊灯,喃喃道,“为什么我现在反而觉得很无聊呢?”

  香炉里没回应。

  孙建一把抓过香炉,几乎是贴着鼻子问:“我的第二个要求是美女投怀送抱,可为什么小嘉看见我还那副冷冰冰的样子?”

  “很正常,因为小嘉不是美女。”

  孙建一呆,松开了手。严格说起来,小嘉确实不是美女,她只是长得很清秀罢了。可那份清秀,在长达十六年的时间里,自八岁开始,一直是他心中抹不去的影子。

  他倒在地上,吊灯的水晶挂链一闪一闪的,每一闪烁间,映出的都是小嘉的眼睛。

  “我想要爱情,一份真正的、让我刻骨铭心的爱情。”孙建喃喃,然后翻个身对着香炉,很认真的、一字一字说,“帮我追到小嘉吧。”

  香炉里烟雾升了起来,在空中凝聚成仙女的样子,她望着他,扬眉道:“你选择好了?不反悔?”

  “嗯!绝不反悔!”

  因这一句话,孙建的追妻计划正式开始。

  [三]

  追妻计划一号:

  “欲亲其人,先亲其亲”,即,爱屋及乌。

  脑白金、盖中盖、黄金搭档、昂立一号……凡电视广告里叫的出名的补品全都像座小山般地往小嘉家里送,把二老逗得眼睛都笑眯了,连声夸孙建这孩子好。

  可惜小嘉不领情,瞪着眼睛骂:“你送这么多药给我爸妈干吗?咒他们生病哪!”说着把那些什么补血补钙补铁补锌补铜补一切矿物元素的药都往他身上丢。

  孙建被砸的一头包的跑出来,心里很纳闷:怎么反应和广告里演的都不一样?

  追妻计划二号: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即,改头换面。

  大翻领、两粒扣的Prada修长西装夹克配以十字形状的嵌花针织衫,牛仔裤式的紧身长裤,孙建斜靠在哈利-戴维森机车上,唇叼玫瑰款款出场。

  小嘉下班从银行出来,视若无睹的从他面前走过。

  他连忙追上前说:“小嘉,我等你很久了,一起吃晚饭吧,我……”

  还没说完,小嘉已对路边一巡警说:“警察先生,这个人骚扰我!”

  孙建辩解:“我不是登徒子,我们认识的,我们是邻居!”

  巡警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揪住他的衣领说:“小子,你这种花花公子我见得多了,少废话,跟我回警局吧!”

  孙建坐在警局喝咖啡,心里很郁闷:难道小嘉不爱钞票也不爱俏?

  追妻计划三号:

  “欲摘其花,先赞其香”,即,恭维到位。

  银行一开门,哗啦——涌进大批人潮,全部往小嘉所在的C窗口挤。一个个办完手续后都去银行的意见簿上写道:“该职员服务态度认真、为人热情、操作专业,实乃不可多得的精英!”

  三天下来,银行的意见簿换了九本。

  银行行长面部抽搐,找小嘉去谈话,小嘉下班后直接来敲孙建的家门。孙建看见是她,高兴地正要跳起时,她把三本留言簿啪的摔了他满头,眼中含泪道:“姓孙的,我是哪得罪你了,要你这么变着法子整我!”

  孙建一边抱头鼠窜,一边问:“怎么了怎么了?”

  “怎么了?别告诉我那帮人不是你找来的,现在你满意了,我被炒了!”

  孙建一愣,怎么事情没朝他所想的方向发展哩?连忙满脸堆笑说:“不就是个小小职员嘛,炒了就炒了,你要真喜欢银行,我开家私立的让你当行长……”

  话未说完,小嘉已狠狠瞪他一眼,摔门而去。

  孙建看着散落一地的意见条,心里很憋闷:这下可是好心办坏事。

  追妻计划四号:

  “欲得其心,先助其危”,即,英雄救美。

  深夜、小巷、独行女郎,歹徒的匕首,英雄的拳脚,美女哭泣着抱住英雄,最后Happy end……

  多么美好的一幕,永恒的浪漫传说啊!

  孙建已跟仙女说好,等她幻变出的歹徒出现,以绿光为信号,他就立马奋身而出。于是一早就藏身拐角处,忍受刺骨的寒风,等候、等候、等候……

  终于,那边来了脚步声,小嘉从奶奶家回来了!这当然是仙女施法让她这么晚走这条路的,并且保证不会被某个路人甲乙丙丁打搅。

  紧跟着,歹徒也隆重登场,大喝一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孙建顿时头冒黑线——

  这位仙女是不是在香炉里待的时间太久了,跟社会都脱节了,21世纪的今天哪个歹徒还说这话啊!

  眼见绿光闪起,他立刻跳了出去:“小嘉你别怕,我来救你——”定睛一看,啦字卡在了喉咙里。

  歹徒萎缩在地,蜷成一团。小嘉则正好把防狼电棒收回皮包里,一掠额际的碎发说:“孙建,你有完没完?别告诉我,这人不是和你串通好的,下次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我就马上报警!”

  说完还狠狠踩了那歹徒一脚,大步离开。

  孙建连忙扶起地上的歹徒,砰的一声,那人变成了轻烟,烟雾中仙女在哆嗦:“这、这这是什么东西,太可怕了……”

  孙建颓然倒地,心里很愁闷:这个仙女这么没用,真能指望她吗?

  [四]

  “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持之以恒,一定可以追到小嘉。”回到家中,仙女如此说。不愧是神仙,连安慰的话都可以说得冷冰冰。

  孙建叹了口气,再叹口气,一声比一声沮丧。

  仙女看着他,唇动了几下,大概是知道劝慰无效,只好自己缩回香炉里去了。

  追妻计划,就此暂告一段落。

  一帮狐朋狗友们得知他的苦恼后,出点子说:女人就是这样的,你越追她,她就越傲成什么样子了,你呀,应该把她晾一晾,若即若离才是追妞之最高境界。

  于是,孙建就在他们的怂恿下去夏威夷旅游。

  然而,喝水时,杯子忽然滚落,他想起了小嘉。

  散步时,天光忽然一阔,他想起了小嘉。

  抬头时,燕子忽然飞过,他想起了小嘉。

  凝神时,忽然无法言说,他想起了小嘉。

  在每个晨起夜睡生活的种种小间隙里,蓦然一静,乍然一空,清楚一痛。

  他想,原来他竟是这样爱着小嘉。十六年的时光,已经将他的感情纠结成了一种记忆,与骨肉相连。

  于是第七天早上,他毅然决定回国。这一次,不再玩弄任何花样,不再求助任何援助,他要认认真真的告诉小嘉——他爱她,十六年来他是如何卑微怯懦毫无希望却又满怀期待的爱着她。不管那爱情如何微不足道和被适合嘲笑,不管她是否对他依旧厌烦透顶避之不及,总之,他要亲口说出那句话语,那一份刻骨铭心,原来早已驻扎在生命之中,再也无法割弃。

  私人飞机在草坪上款款落下,孙建顾不得梳洗更衣,就那样一直朝小嘉家跑去。

  气喘吁吁地跑到原来住的地方,远远看见小嘉提着一袋垃圾出来,正要穿越马路倒垃圾。孙建顿时狂喜着朝她挥手,大喊道:“小嘉——小嘉——”

  小嘉转头回望,明媚的目光像承载了十六年岁月的沉淀,直直撞到他心里来。

  小嘉……

  然而就在这时,一辆卡车忽地歪歪斜斜地冲过红灯,路中央的小嘉来不及回避,就那样被砰的撞到,直飞出去——

  孙建顿时大脑一片空白,心中的欢喜还未消失,眼睛却骤然接收到这样的悲剧,他大吼一声,冲过去抱起地上的小嘉。

  穿着白裙子的小嘉,像一朵折断了的百合花,渐渐被鲜血濡染成红色。

  “小嘉!小嘉,不要死!你不要死!我还没告诉你我爱你呢!我爱你,我爱你爱了十六年啊,小嘉……”事故现场,行人迅速围拢,看见那个双眼通红的男子,抱着那个被车撞到的女孩子,发出野兽般痛苦的哀号声,他嚎啕大哭,泪流满面。

  [五]

  “对不起,孙先生,我们已经尽力了。”市第一医院的急诊室外,最好的外科大夫一脸抱歉的告诉孙建,“你……进去见她最后一面吧。”

  孙建浑身颤抖着,一步一步走进去,看见小嘉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

  他双腿一软,跪倒在地,抓了她的手哭着:“小嘉……对不起!都是我,如果不是我叫你,如果当时不是我叫你,你就不会被那辆车撞到……是我害你的,是我害了你!对不起!”他突然反手,打了自己十几个耳光,打到唇角溢出血来。

  周围的医生护士看见他这疯狂的举动,无不目瞪口呆。

  小嘉的睫毛轻颤着,微微睁了开来:“孙……建……”

  “小嘉!”他立刻握紧她的手。

  小嘉看他的眼神是他从来不曾见过的柔和,她轻轻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孙建……你,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可恶呢?”

  孙建的眼泪又流了出来:“对不起,小嘉,我,我……我TMD就是个混蛋!”

  小嘉说:“你小时候,老是揪我的辫子,还把胶水涂在我的椅背上……”

  “对不起。”

  “你不肯交作业,我告诉老师,你就把我的作业本也给划花了……”

  “对不起。”

  “你把我画的花仙子贴到布告栏,还在下面写上‘丑八怪画的丑八怪画’,让其他小朋友们都笑话我……”

  “对不起。”

  “你逃课,和其他班的女生一起看电影,被我撞见,你威胁我不许告诉老师……”

  “对不起。”

  “孙建,你总是这么这么得可恶啊……”

  孙建已经哽咽地根本说不出话来。

  小嘉抬起手,忽然摸了摸他的头发,低声说:“可是,我小时候放学不敢一个人回家,都是你跟在身后默默的陪着我……”

  “呃?”

  “隔壁班的大强欺负我,你就揍了他一顿,逼他叫我姐姐……”

  “……”

  “爸爸妈妈吵架,我好害怕,你把我带到你家去,让你妈妈做饭给我吃,还送我漂亮的布娃娃……”

  “……”

  “我十七岁生日那天,你跑了九条街,才买到我想要的《简·爱》原声碟,然后打碎我房间的窗玻璃,把碟扔进来……”

  “……”

  “孙建,你总是这样子,嬉皮笑脸的,片刻都静不下来,谁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说真话,什么时候说假话。每次,当我以为我是与众不同的那个时,总会看见你对别的女孩也有同样的举动和话语。孙建,你真的是个很可恶的人啊……”

  孙建怔怔地望着小嘉,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难道……难道小嘉其实并不是真的讨厌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小嘉的眼睛雾蒙蒙的,但唇边却绽出一丝微笑,缓缓地说:“可是……虽然你这么可恶,但我还是喜欢你啊……喜欢你,孙建,我喜欢你呢。”

  “小嘉……”就在他怔仲时,小嘉的手从他的头上滑落,跌到了被子上,同一时刻床旁仪器里的心电图变成了直线。

  医生和护士走过来,给她盖上白床单,孙建一把扑上前叫道:“小嘉!小嘉!”

  “孙先生,请你节哀……”几个护士架住他,正想劝慰几句,孙建突然转身,发疯似地跑了出去,嘴里喊着:“你不会死的,小嘉,有我在你不会死的!我这就去求仙女,她一定能救你的,会救你的……”

  谁知回到家里,在柜子底下摸了半天,竟是不见那只铜香炉。

  孙建这下可是又惊又恐,满头是汗地大叫道:“妈!妈!我的东西呢?”

  孙妈在楼下和一帮三姑六婆们打麻将,他叫了好几声才听见,赶上来问道:“儿子,怎么了?”

  “妈,我的铜香炉呢?你有没有看见?”

  “呀,你说那只我30元钱买回来的破香炉?前几天闲来无事帮你整理房间,看那香炉也没什么用,就顺手给扔了。”

  孙妈还在不以为然,孙建一把扣住她的肩膀问:“你扔哪了?那香炉你给扔哪了?”

  “就在外面的垃圾、垃圾箱……”孙妈的话没说完,孙建已飞奔下楼。就那样一头冲向门口的垃圾箱,疯狂的寻找,吓得孙妈跟在后面连连惊呼:“儿子,你怎么了?那个破香炉,当初我买来你不是还骂我吗……”

  孙建没应声,一个袋子一个袋子地解开,抖落,没有,再解开,抖落,没有……重复再重复。

  仙女姐姐!你是有灵气的啊,我这么急着找你,你一定能感受得到的对不对?快回来啊,快回来啊!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可是……为什么会找不到?为什么会找不到!

  孙建发出一声哀嚎,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六]

  不知过了多久,孙建慢慢醒转,睁开眼睛。只见自己正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而三尺外的空中,仙女正很悲哀的看着他。

  仙女姐姐!

  他又惊又喜,连忙掀被冲上前跪倒说:“仙女姐姐!太好了,你还没走,快救救小嘉,求求你,救救小嘉!!”

  仙女静静的看了他一会儿,摇了摇头:“对不起……”

  “什么?”

  “我只能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超出这三个的,我做不到,也不能做。”

  孙建大急,嘶哑着声音说:“怎么会做不到呢?而且我的第三个愿望是追到小嘉,可她现在死了……”

  “你已经追到她了,不是吗?她在死前承认她喜欢你了。”

  孙建如遭雷击,整个人重重一震,静了下来。

  仙女垂下眼睛,低声说:“每次都是这样……你每次都是这样子,为什么就没一次能顺顺利利呢?”

  “你说什么?”孙建呆滞的抬起头。

  仙女沉默。孙建也没心思追问,只是苦苦哀求道:“仙女姐姐,我求求你,你救救她,只要你能救她,金钱美女我都不要了,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求你救救她!小嘉不能死,不能死,不能死啊……”

  “不行,我不能帮你。”

  孙建忽然发起狠来,一脚踢飞那个铜香炉,香炉撞上墙壁,反震回来,在地上滚了几圈后停在仙女的身下。

  “你TMD算什么神仙!给人富贵给人美女都无所谓,但是给人姻缘给人生命就不行了是吗?神仙不是应该普渡众生的吗?神仙不是应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吗?你们这些当神仙的,根本就是冷血!就是冷血……”孙建骂到后来泣不成声,“小嘉,我对不起你,小嘉……”

  一只冰凉的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孙建狠狠一耸肩,避开那只手。身后的仙女发出幽幽一声叹息:“我要走了。”

  孙建冷冷一笑,什么话都没有说。

  “我在人间已经逗留了千年,这一千年的漫漫时光,你可知我是怎么度过的?”

  孙建怔了一下,原先的暴怒之色转为始料不及。

  仙女轻轻道:“孙建,你说你要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么你知不知道,刻骨铭心对人类而言意味着残缺,意味着永不能达成的心愿。不错,我是神仙,我可以赐予你地位财富,但我赐予不了你真正的感情。感情是最难控制的东西,如能摒却,神仙不会犯错,而人类也可成神。”

  孙建还是不说话。

  “同样的,我也无法挽救已经逝去的生命,生死乃是天道循环,自有定数,强行救起,是逆天而行,我……不能这样做。”仙女垂下眼睛,低声说,“对不起。”

  孙建捂住了自己的脸。这个仙女的出现于他而言本就是意外,强行索取意外的幸运,这样的奢侈,贪婪了他的心。换句话说,她帮他,是她给面子,她不帮,本就天经地义。

  他有什么立场什么理由可以去怪她怨她恨她呢?可是……小嘉啊,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小嘉死在他眼前,分明是对他贪婪的一种报复,是他太贪婪,是他太奢求,是他没有珍惜那三个愿望,他应该选的是让小嘉平安、让小嘉幸福,让他永远能跟小嘉在一起啊!

  “你走吧。”孙建转身,望着仙女说,“谢谢你这些日子来对我的帮助。谢谢你。”

  仙女眼睛里有着蒙蒙水气。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她看上去竟比自己还要悲伤。

  “孙建……”仙女张口。

  孙建苦笑着摇摇头:“回到天上,要当个好神仙啊。”

  仙女沉默,许久后伸手一指,地上的香炉重新立起,她化做一缕轻烟正要缩回炉中,忽又说道:“孙建,真的那么想救小嘉吗?”

  孙建轻撇唇角:“想有什么用?”

  “如果……你真的那么想,也不是没有办法……”仙女的声音越说越轻。孙建却眼睛一亮,连忙转身抱住那个香炉说:“你有办法?快说!什么办法?”

  仙女成了烟雾,因此他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听到那声音充满迟豫和凄凉:“连人类都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更何况神仙……”

  “什么意思?”

  “没什么,孙建你发个誓,我就告诉你怎么救她。”

  孙建立刻发誓说:“我发誓,只要能救小嘉,我什么都可以舍弃!”

  仙女又是幽幽一叹,低声道:“什么都可以舍弃吗……也罢,你现在赶往医院,把小嘉的尸体从太平间里接出来,运回这个房间里。然后我会变出一些香料,你将它们放在炉中点燃,等香燃尽,她就能复活了。”

  “真的?”孙建高兴得跳了起来,紧紧抱住香炉说,“谢谢你!仙女姐姐谢谢你!”

  香炉里静静地,忽然没了任何声音。

  孙建当下照仙女吩咐的话一一照办,将小嘉放到床上时,发现床头柜上的那只香炉里已盛满了一种紫色的木块,几乎是打火机一靠近,它就燃烧了起来。

  孙建将盖子盖上,然后就静静的等待小嘉的复活。

  不知过了多久,床上的小嘉发出嘤咛一声轻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孙建连忙上前抓住她的手,喜道:“小嘉,你醒啦!”

  小嘉怔怔地望着他,不敢置信地说:“我……怎么会在这里呢?我不是死了吗?孙建,我怎么会再看见你呢?”

  “傻瓜,你不会死的。”孙建握紧她的手,呢喃说,“你没有死,一切都好好的,都好好的呢……”

  的确,爱人在怀,十六年的相思终得圆满,一切都好好的。

  除了,那只香炉在炉内的香料燃尽后,忽然哐啷碎裂。

  炉里的仙女不见了,孙建想,她大概是回天上去了。

  无论如何,他真该感谢她。

  是她,赐予他这样幸福的人生。

  [七]

  如此过去了很多很多天,一天孙建陪小嘉逛街,途经一条长长的巷子,巷子的尽头处居然有家古董店。店里坐了两个女子,其中一人见他经过,隔着玻璃窗对他笑了一笑。

  真奇怪,他分明是第一次见到她,为何她会对他笑得这么颇具深意?

  是夜回到家中,做了一个梦。

  梦见祥云萦绕,仿佛置身天宫,一少女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香炉走过,忽然脚下一滑,香炉被打翻在地,她吓得面色惨白,连忙跪下拾捡,却怎么也拾不起来,急得直掉眼泪。

  于是孙建走过去问:“你怎么了?”说着伸手,将香炉捡起,放到她手中。

  少女抬起头,毫不起眼的容貌里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孙建冲她微微一笑:“别哭了,王母娘娘还等着呢,快去吧。”

  少女连忙行礼,捧起香炉匆匆离去。走到一半却又回眸看了他一眼,目露感激。

  孙建想:这姑娘真迷糊,倒是挺像他家那只香炉里的仙女姐姐的。猛然间大惊——她不就是那个仙女姐姐吗?可这是怎么回事啊?!

  天地忽然旋转,他再度看见那仙女踏云而来,沉静地望着他,目光温柔中又带了些许哀伤。这目光他并不陌生,她曾经这样看过他很多次。

  她说:“孙建,我本是天上王母身边捧炉侍女,因感你那日拾炉相助之恩,故而在你遭贬后随你入红尘,偿还因果。”

  孙建呆住了——难道她的出现并非是他的幸运偶然所至,而是必然的因果?

  她说:“你本是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贬入凡,那一世,你投胎为猪。”

  孙建满头黑线——不会吧?这也太离谱了……

  她说:“我问你有何愿望,你一要神力,二要兵器,三要与高家小姐结为连理。”

  孙建有点哭笑不得。

  她说:“我嘱咐你在婚宴上不得饮酒,你却不听,最后导致露出原形吓坏了高小姐。我任务没有完成,被天帝责罚,只得在人间等候百年,等你第二世轮回。”

  等等!猪八戒最后不是送唐僧西天取经修成正果了吗?他若真是猪八戒,怎的还会轮回投胎?原来西游记写的不是真的啊……

  她说:“第二世你为江淹,一要逃脱牢笼,二要高官厚禄,三要文采风流。于是我赠你生花妙笔,岂料你最后竟不慎将之折断。”

  啊,又和传说中的不太一样……

  她说:“我等你到第三世,这一世……”

  孙建打断她,高兴地说:“这一世真是多亏你了!你的大恩大德,孙建没齿难忘!”

  谁料仙女听了,目光反而更悲哀了,最后她笑了笑,说:“那么,我走了,保重,孙君。”

  接着便看见她的身形由浓转浅,和以往无数次一样,化成烟缕,消散无踪。

  孙建睁开眼睛,看见窗外晨曦已起,阳光铺泻进屋,明媚得仿若初生。

  他回忆着刚才那个梦境,觉得很搞笑,心中淡淡的想:不管如何,仙女姐姐回到天庭后,肯定过的很好吧……

  同一夜小嘉亦得一梦,梦见一女子飘忽朦胧,对她说:“我本是天上捧炉圣女,为报恩而隐身炉中坠入凡间,助恩公完成三个心愿,以了此缘。谁料他转世为人后行迹卑劣,所求者皆好逸恶劳、不思进取,以至于前两世都功亏一篑。这世他虽也有颇多缺陷,却难得对你情真,感我至深。自你死后他悲痛欲绝,我不忍他余生都要忍受失情之苦,于是以自身法力换你一命。但求你真心相待,永不离弃。”

  小嘉一惊,伸手待要问个仔细,那女子身形由浓转淡,化做轻烟,不复存在。

  惊起,看见外边阳光正灿,想再回忆先前梦境,却什么都记不得了。

  [八]

  “没了法力,永远回不到天庭了,不后悔么?”古董店里,女子对着铜香炉微微而笑。

  香炉静静,许久后方答道:“不……”

  女子转而凝视窗外:“他们很幸福呢。”

  “这就已经是最完美的结局了,不是么?”

  古董店外,午后的阳光明媚的落在广场上,两人携手漫步而行,正是小嘉和孙建。

  电影院在重播经典老片,小嘉欢喜地说:“孙建,我们看《阿拉神灯》好不好?”

  “好。”孙建柔声应她,微微一笑。

  阿拉神灯么?不稀罕,他也曾经有一个。

  一个仙女姐姐。

  附录:

  铜香炉考证

  青铜是人类历史上一项伟大发明,它是红铜和锡、铅的合金,也是金属治铸史上最早的合金。青铜发明后,立刻盛行起来,从此人类历史也就进入新的阶段-青铜时代。

  中国使用铜的历史年代久远。大约在六、七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发现并开始使用铜。相对西亚、南亚及北非于距今约6500年前先后进入青铜时代而言,中国青铜时代的到来较晚,但却不能否认它是独立起源的,因为中国存在一个铜器与石器并用时代,年代距今约为5500~4500年。中国在此基础上发明青铜合金,与世界青铜器发展模式相同,因而可以排除中国青铜器是由境外传播而来之说。

  《周礼》中记载:“剪氏掌除蚕物,以攻攻之,以莽草薰之,凡庶虫之事。”因此中国在尚未产生专用的香器之前,先使用一般的铜炭炉来薰香。

  香炉的形制始于战国时期铜炉,以后历代出现各种式样的香炉。材质有陶器、瓷器、铜器、鎏金银器、掐丝瑵琺瑯、画琺瑯、竹木器及玉石等,种类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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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六:象牙手镯
( 本章字数:18390 更新时间:2006-12-18 21:01:00)


  象牙血

  文/小青

  “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

  哗哗雨声中,三十来岁的男子推开门,一只脚才跨进店堂,迎面便是这么一句清脆甜美的招呼,跟水声一混音,越发动听。他收起伞,迈入屋中,门自动在身后合拢,把雨声隔绝于外。抬头看着面前这个年轻女孩,还没来得及说话,女孩的小嘴叽叽呱呱,又是一串:“我们店里无论中西古今,什么样的货都有,您想要哪种,尽管跟我说,我帮您找。您是要瓷器?绣品?字画?还是古书,刀剑,古镜……”

  “我随便看看。”男子顺口答,四顾打量这间琳琅满目的店铺。黄昏时分,又下着雨,窗外一片沉黑,湿漉漉的路面一层薄薄水光,映着往来车灯,流丽变幻。而此间店铺虽小,货架上错落陈列着各种叫得上叫不上名字的奇异东西,略显陈旧的五颜六色,都被屋顶那盏看上去也很古老的吊灯打上暖黄一层光晕,玻璃珠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地悬垂,满屋隐绰的影子。

  这是间奇怪却温暖的屋子。店铺中各色古老物品散发的神秘感被舒适的黄色灯光调和,令人不觉阴森,唯觉新奇。仿佛踏入异域好友家的客厅。当然,还有店主,这个活泼的女孩。

  她仍然笑靥如花,丝毫不像有些生意人,一见顾客购物热情不高便登时拉下脸来……不过,这女孩的样子怎么看也不是个“生意人”。

  一双球鞋,粉色少女短袜,斜摆牛仔短裙,虽然雨天气温不高,上身仍穿一件鲜艳的小吊带,双唇涂着果冻唇彩,耳朵上还挂着一对做成汽水瓶盖模样的耳环。这样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实在不该出现在如此充满了古旧气息的店铺中,陪伴着这些可以做她爷爷的爷爷……的古董们。微一环顾,他已确定它们几乎每个都拥有上百乃至上千年岁月的悠久身世。男子略有些惊讶。

  “你是店主?”

  她眨着眼睛,灿烂地笑着点了点头:“是呀!怎么,难道我不像?”

  他也笑了。然而她怎么看都只是个吃着甜筒冰激凌流连于少女饰物店的时尚学生妹。

  “不过,我不是唯一的店主。”女孩又说,“这家店铺是我跟姐姐合开的。”

  “你姐姐?”

  “嗯。她在那边煮咖啡呢。”

  男子随着她的示意望去,果然在店堂尽里,一架藤编屏风背后又转出个女孩来。她的头发很黑很长,穿着一条轻盈的雪纺连衣裙。往这边走来的时候裙摆轻扬,带起一股醇浓的香味。

  “您好,您对什么样的古董感兴趣?请慢慢看,这是我刚煮好的咖啡,不妨喝一杯吧。”女孩的声音圆润悦耳,手里端着一只瓷杯。

  “这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反正我正在煮。”她微笑道。她的五官虽然跟妹妹很像,但眉目之间流露的则完全是另一种气韵,温柔而恬静。“外面在下雨,喝杯咖啡可以暖和点。我不打扰您了,请随便看吧。”

  “那么我就不客气了。”男子接过杯子,点头示谢。雨伞早被那个伶俐的妹妹拿去靠在墙边,伞身的水滴逐渐汇聚,顺着伞尖淌成一抹蜿蜒的湿痕,闪着光亮。他轻轻跨过,随意扫视着架上的青花瓷瓶、珐琅古挂钟、狭长的西洋剑、全套日本茶具、非洲木雕……眼神漫不经心。忽然,那流畅如檐前雨水的目光微一顿挫,他伸出手,小心地取下架上一件物品。

  “这个……”

  还未说完,口快的妹妹已抢着说:“这个啊!有眼力!这是唐朝的东西啦,小心,别摔碎了!……据说在它背后还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呢!”

  “是么?”他微微一笑,低下头,注视掌心躺卧的那只手镯。褐黄的表面显得年深日久,又隐隐沁出几缕暗红纹理,看久了仿佛于内里云彩般流动。虽然并无鲜明艳色,它独特的图案却吸引了他的注意。

  雕工十分精巧,然而精雕细琢出来的却是一条狰狞的鳄鱼,遍身鳞甲,长嘴锯尾,栩栩如生。鳄鱼首尾相衔成环,一如寻常的双龙夺珠、龙凤呈祥的式样,但鱼嘴与鱼尾之间顶住的却是一朵盛开的莲花。他的手指轻抚镯身,发觉这饰物上竟有几条裂纹,微微刺痛地划过指尖。细看去,裂痕周遭的颜色似乎也略为异样。他皱了皱眉头,眯起眼睛,专心观察。

  “这镯子很特别吧!是真正象牙的哦!”女孩鉴貌辨色,不由得意道,“从来没见过这种花样的手镯是不?都跟你说了,它背后藏着一个爱情故事!”

  “背后……”他若有所思,把这鳄鱼莲花镯举到眼前就着灯光看去,“啊……这些字是什么?”

  镯的内环浅浅刻着一圈古怪的文字。弯弯扭扭,看起来更像一些不明含义的符号。男子眼睛一亮,走到灯光中心,认真辨认起它们来,嘴唇还微微掀动,好像在诵读这些字。

  女孩笑起来:“别看啦!你看不懂的,我和姐姐早就问过别人了,这些是古波斯文,现在早就没人使用了!不过,其中倒是有一个词儿是个波斯女人的名字,叫做……”

  “阿努丽斯。”他注视着象牙镯,低声道。

  “你怎么知道!”那女孩大为惊奇: “……不错,倒是被你猜对了。是阿努丽斯,这个古老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很感人的喔,相传在唐朝年间……”

  “红云,你什么时候又知道这手镯的故事了?”她的姐姐优雅地走来,猫儿般落步无声,把妹妹轻轻瞪了一眼。

  “这……嘿嘿,我比较好奇嘛!这故事是我向一位老人家打听来的!”红云做了个鬼脸,“咳,话说在唐代,当时的古波斯国王为了表示自己对大唐的敬仰与臣服,送了好多宝物来长安进贡,这其中,有一项宝物……”

  “就是这只镯子了。是不是?”男子呷了一口咖啡,悠悠打断话头,眼里流露出一丝笑意。但出乎意料,红云竟瞪了他一眼。

  “才不是呢!那算什么故事!你别打岔,听我说完嘛!真是的!” 她埋怨道,男子微笑着,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红云又冲他撇了撇嘴,才继续讲下去:“这项宝物,是人。十六七岁的漂亮女孩,她们都是从波斯民间千挑万选出来送到长安的,个个都会跳非常棒的胡旋舞,还是柘枝舞?……哎呀,反正就是他们西域那边很流行的舞啦。这些女孩一到长安就被分给各王府功侯之家,我们故事的女主角阿努丽斯呢就是这样的一个来自波斯的舞娘。她长得很漂亮,舞艺又高超,和同伴一起进入王府之后,王爷最喜欢的就是她了,经常赏赐些好东西给她,嗯……甚至还有意要收她做偏房。可是她并不快乐,在人前强颜欢笑,背了人就偷偷流泪。因为她在家乡原是有恋人的,那个男的是个首饰匠,跟她青梅竹马,就为了国王征选舞姬,两个人才被迫分开,相隔万里,好惨的!你们想想,一对深爱的恋人如果……”

  红云仿佛也被自己讲的故事打动,眼里亮晶晶的浮起水光来。她文静的姐姐微蹙眉头,更是沉浸于故事中悲伤的氛围,独有不速之客神经却大条得很,听了这么伤感的故事竟然哈哈一笑:“红云小姐,你的故事的确很感人,可是镯子呢?你讲了这么久,我还没发现镯子出现的迹像。”

  红云跺了跺脚,怒道:“你怎么老是不听完就插嘴!真讨厌!这个故事里当然有镯子啦,不然我讲它干吗?”

  “红云,不要对顾客大喊大叫的。”她姐姐轻声斥责,“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也该收敛一下自己的脾气,哪还像个女孩子……”

  “我本来就这样嘛!不像女孩子又怎么样,哼,不像就不像,有什么大不了的。”红云不服气地顶嘴,“要是我也变得跟你一样轻言细语的,那世上不就有两个白月了?”

  原来姐姐名叫白月。男子望着这长相极其相似的两姐妹,见她俩争执不下,全因自己一句话而起,忙打圆场:“是我不该打岔。红云小姐,请你把这个故事讲完吧。”

  红云哼了一声,才接着讲道:“可阿努丽斯却不知道,就在她以为此生永别的时候,她的恋人却万里迢迢也来了大唐,寻找他心爱的女人。但长安城的豪贵之家那么多,阿努丽斯到底在哪一家呢?他就想了个办法,取象牙一段,精心制作了一只手镯,并在镯的内环刻上咒语……”讲到此处,她眼珠转了转,话锋一转,补充道,“……此人虽以手艺谋生,但他的父亲却是一名巫师,所以他也懂得不少神奇的法术!嗯……对,就是这样,他做好这只手镯后,把它混在许多别的首饰之中,到各个王府豪门去叫卖。那些姬妾呀、舞娘什么的一听是来自波斯的精美首饰,都纷纷要买,虽然门禁森严,首饰匠只能在门外等着,让人把货物拿到内院去给她们挑选。就这样他探过了好几家宅第,卖了不少首饰,只有那只象牙镯因为形像狰狞,又有裂痕……哪,你看,这里,还有这里,都有裂纹吧!是被火烧过才会变成这样的哦……我接着讲,这只镯子始终没有人要,直到有一天他来到阿努丽斯所在的王府,又把一批首饰送进去。阿努丽斯一见这镯子就哭了出来,她知道是他来救她了,便买下了那只镯子。谁知她一戴上,人的相貌竟变得丑陋无比,好像被火烧过的样子——这当然是巫术在起作用啦!嗯,是一种幻像,障眼法而已。王爷一见阿努丽斯变成这样,当然不愿要她了,便赏给了下人。这时聪明的首饰匠算准了时机,就在阿努丽斯要被赐婚的那天混进王府,声称愿意买她为妻。于是王爷把她赐给了首饰匠,这个故事也就结束了。是个欢喜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一起回波斯去了,而这只完成了使命的手镯就被遗落在中国,流传至今——怎么样,这镯子很有来历吧!”

  她一口气说完,得意地睨着面前的男子:“这可是稀世奇珍呀!算你运气,给你撞到了!”

  他摩挲着那只象牙镯,唇角舒开一弯笑纹,点头道:“不错,是个好故事。红云小姐将来即使不开店,改行去当作家想必也能声名鹊起。”

  “你什么意思!”红云闻言柳眉倒竖,甩开白月拉着她的手,上前一步瞪着对方,“你这话是说我在胡说八道了?”说着脸绷得紧紧的,现出怒意。

  “红云!别冲动!”

  男子丝毫不理两姐妹,自顾审视着那只手镯,自言自语:“我并不敢说红云小姐杜撰,你的故事果然合情合理。不过根据这镯子所雕的鳄鱼纹样,无论是从它的线条构图,以至于眼睛、牙齿、鳞甲这些细节来看,很明显不属于公元七至十世纪初,也就是唐朝时期古波斯一带的工艺风格。这就说明,虽然它刻有古波斯文字,但这只手镯本身却不是由波斯人制作的,至于那些文字很可能是后来其他人添加的附庸。从这鳄鱼图案的形状看来……”他皱起眉头,沉吟道,“应该是当时生活在非洲的某个部族所奉行的一种图腾……”

  还未说完,便被红云打断:“你说是就是啊?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说不定你也在瞎编,而且编得比我还……”忽然伸手掩住了嘴巴,眼睛骨碌一转,“哎呀……”

  白月不禁会意微笑,瞟了这调皮的妹妹一眼,转头说道:“先生,实在不好意思……”

  谁知他浑然不觉,也不气恼,只擎着那只手镯踱了两步:“我不敢说我说的一定就是真相,只不过正好我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大致研究过一下。”

  “哦,这么厉害?不知你是何方神圣啊?”

  “不敢当,我两年前刚拿到考古学博士的学位——其实说到古物,内中包含的学问实在是浩如烟海,穷其一生也探索不尽,我只是个初学者而已,看了两位小姐的店铺,我知道你们对古董一定也是研究有素,不妨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关于这只神秘的血象牙,在它背后究竟隐藏的是什么样的真相。”

  白月忍不住问道:“先生也看出这些暗红色的纹理是血沁形成了。通常能够出现这种花纹的,像血玉、象牙等等都是作为陪葬品,经过多年分解吸收,逐渐汲取了尸体血气才会有此异变,可是这只血象牙却并没有多年埋藏于泥土之中的痕迹……”

  “白月小姐说得没错,果然是位行家。”这位自称博士的男子赞许地点头,脸色肃然,“其实这才是它的神秘之处,也是我想和两位探讨的问题。按照常理,能形成如此清晰的血纹,这只手镯至少也要陪葬了几百年之久,但为何它半点土斑也没有呢?如果它不是陪葬品,这些暗红花纹又从何而来?”

  红云本来气鼓鼓地在旁边嘟着嘴,半天没说话,听到这儿忍不住又凑上前,不屑地说:“有什么希奇?说不定这东西十分煞气,里面附了个厉鬼,到处杀人,从唐朝到现在这么多年,杀得人多了自然变成血象牙啦!少见多怪!”

  博士摇头微笑:“红云小姐大概是鬼故事看多了吧。我是不信这些的,今天只想从科学的角度来推测这奇物的成因。”

  “科学,哼哼,最讨厌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什么专家,动不动就抬出大帽子压人。其实现在人类所谓的科学,也不过是截止到目前为止所掌握的一些规律而已。你敢说人类对这个世界的一切秘密已经了如指掌?如果你不能保证,就别妄下结论!”红云冷笑道,“什么事情还未看出个眉目,便先一口咬定不可能——最烦你这种人了!人类发展才几千年,地球已存在多少年了?宇宙又有多大多广?你们这些所谓专家的认识范围不过沧海一粟。在这以外的世界还有多少未曾认知的领域,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情不会发生呢。我说你少见多怪,你还不承认,可笑,可笑!”

  她连珠炮般地说了一大串,白月拦也拦不住,那博士听了却不生气,反笑了起来:“好厉害的嘴巴!嗯,你这样一说倒也有些道理,看来以往倒是我固步自封了。我要多谢你帮我打开眼界才是。”

  “哼……算你还没笨到家,不用谢啦。”红云一向吃软不吃硬,这一来倒有点不好意思了。

  博士正要说话,红云又想起一事,抢着问:“还有,手镯上这些鬼画符我们当初是请一个懂得古波斯文的老人给译的,他说除了阿努丽斯这个女人名字,其他字都是毫无意义的音节,根本无法翻译。他还说,这些字更像是一句咒语,可能是某种世人尚未了解的巫术……你说你是博士我暂且就信了,那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个名字的?”

  “哦,我读书时曾经自学过古波斯文。”

  “真的假的,有这么巧?你该不会是从那个年代跑过来的一个鬼吧?你以为装得像人我就不认识你了?”红云怀疑地对他上下打量。

  “红云,别胡闹了。”白月抱歉地对博士笑了笑,“真对不起,她就是这样想起什么说什么。对了,既然大家一时都想不出这只镯子的秘密,不如让我再来讲一个故事吧。先生,您别见笑,我只是听了您刚才所说心有感触。这故事纯属虚构……”

  “白月小姐太客气了,您尽管讲吧!”

  “您的咖啡凉了。不如我们大家都到里面去坐吧,看看镯子讲讲故事,也算是消磨这个寒冷的雨天。”

  说着,白月带领大家往店堂里进走去,绕过藤屏,里面的布置与其说是店铺,更像是家庭中舒适的一角。她让客人在松软的沙发上坐下,又倒了三杯咖啡出来。一时三人不约而同,都有片刻的沉默,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咖啡香袅袅缭绕,隔着竹帘虽看不见外面的雨夜,却听到淅淅沥沥,点点滴滴,雨愈下愈大了。一阵紧一阵慢,博士听了一会儿,心里觉得有点凄凉起来。

  “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波斯女子和一个来自非洲的黑奴——是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历史上有过关于黑种奴隶的记载,比如那个脍炙人口的昆仑奴的传说。根据各种史料,现在基本已经确定在唐代中国确实曾有黑奴出现过,他们大概都是被掳卖或作为礼物进贡而来的。在我的故事里,女主角还是那个名叫阿努丽斯的波斯舞姬,而她的情人便是这样的一名黑奴。为了方便,姑且称他为昆仑吧。他们两人在远离家乡的大唐,同为王公大人们赏玩的异族奴仆,相濡以沫。后来这段情事却不幸泄露,王爷得知后大发雷霆,却终究舍不得杀她,只把昆仑关进死牢等候处决。昆仑太了解阿努丽斯,知道她是个烈性女子,自己死后她一定不肯独活,于是在牢中打碎饭碗,以碎瓷片为刀,把阿努丽斯从前赠给他的一段贴身而藏的象牙琢磨成一只手镯,设法买通看守带出去交给她。

  昆仑来自非洲,在埃及的古老习俗中,许多动物都被赋予神性的像征意义,比如猫,眼镜蛇,朱鹳等等,而尼罗河的鳄鱼在埃及人心目中则是索贝克大神的化身,具有神秘的生命力量。昆仑的部族可能也会受到这一文化的影响吧。因此他把自己最神圣的图腾雕刻成手镯留给心爱的女人,至于那朵莲花,尼罗河盛产的睡莲暮合朝开,代表不朽的生命、死亡后的再生与复活。

  你们看这手镯,鳄鱼首尾相衔形成圆环,中间以正在开放的莲花作为连接的枢纽,不正是像征了终点即是起点,经过神恩赋予的复活,死亡其实只不过是另一段新生命的开始吗?我猜昆仑多少也懂得一些部落中的巫术,他是希望女人戴着它,以避免自己死后她去寻短见。可是阿努丽斯太爱他了,她知道昆仑必死无疑,得到那只手镯,便在它的内侧刻上了她们波斯人秘密流传的一句咒语。然后,在昆仑被处死的那天,她佩着这只情人的信物,从容投火自尽了。千年之后,这个故事早已湮没无闻,昆仑和阿努丽斯的骨灰都无处寻找,只有手镯上当天被烈火焚烧过的痕迹证明了世上曾经有过这样一对男女的爱情。”

  白月讲完这个长长的故事,陷入沉思。窗外雨声哗哗,大家都有点飘忽的感觉。虽然她说过这只是个即时虚构的故事,但在她舒缓而忧伤的语调里,就连一向以治学严谨著称的博士也不禁疑幻疑真了。

  “姐,这个故事好感人喔!”红云眼中水光闪烁,她用标准的言情小说迷的那种语气兴奋地说,“姐,不如你闲下来去写小说吧,我一定做你忠实的读者哦!”

  博士与白月都哭笑不得,红云意犹未尽,仍沉浸在故事里:“真是感天动地……啊,姐,你刚才说阿努丽斯刻了一段咒语在上面,到底是干什么用的?还有,昆仑的巫术是不是不灵啊?为什么阿努丽斯戴了镯子还是自杀了?”

  白月静静地笑了笑:“那段咒语是流传在古波斯无法结为眷属的痴男怨女中间的,他们在殉情之前通常会使用这句咒语,令自己死后的灵魂不忘记生前的恋人,用了这句咒语的人,死后会永远滞留在幽冥之中,直至等到爱人为止。”

  “啊?这么可怕!”红云失声,“那不是永不超生了?太恐怖了!这……这跟被封印有什么区别!”

  “傻丫头,不过是编造的故事而已,哪里真有这么一回事呢。”

  红云呆了半晌,拍拍胸口:“是啊……是你编的,我都忘了……对了,这个故事的结局是什么?阿努丽斯遇到昆仑了吗?”

  白月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两个人的心愿是相反的,昆仑希望阿努丽斯活下去,阿努丽斯却已经决定要在幽冥中永远等待他。所以这个故事……是没有结局的。”

  “白月小姐的故事很动人,也许没有结局才是最好的结局。不过你还是不曾讲出这只手镯为什么会成为血象牙。”此时,一直安静地旁听的博士插嘴道。

  “老实说,我真的也想不通这一点。”白月说。

  红云精神一振:“我说一定是昆仑和阿努丽斯在阴间相会了,然后二人合力,杀了那个坏王爷报仇……”

  “你又来了,哪来那么多打打杀杀的,你呀……”

  “哼,那个坏蛋本来就该死嘛!我知道你又要说我不像女孩子了……”

  姐妹俩嬉闹着彼此取笑。博士注视被放在茶几中央的那一环血象牙,在暖黄的光线里,它仿佛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气息,总教人心里隐隐不安。那几缕血痕深藏于象牙内里,姐妹俩的身影晃得灯光一明一暗,光影闪烁时,看久了越觉得它们在那狰狞鳄鱼与华美莲花之上连绵流动,好像要诉说着什么,又欲语还休。博士紧盯着它,感觉心底里泛上湿漉漉的寒气来。

  “不对!”他忽然伸手拿起那镯子,“你们看,这朵莲花绝不是尼罗河的睡莲!它是中国土生土长的荷花!”

  白月红云一惊,同凑过来看,果然细瞧之下,那朵舒卷的莲花分明便是再地道不过的中国传统工笔画的线条,柔媚而典雅,正与充满了力量的鳄鱼成为对比。以前只知道这手镯图案奇特,一直没有留意过其中居然还有这等玄机。

  “这说明什么?”红云脱口道。

  “说明这只手镯不是由一个人独力完成的。”白月慢慢道,“也许是由非洲人与中国人合力雕成……也许是……”她摇了摇头,“我猜不出。事隔千载,这个谜大概永远无解了。”

  博士重新审视手镯上的文字,忽道:“虽然这些字的意义不明,但若不求甚解的话,只按发音朗读还是可以读得出的……”

  沥沥雨声中,他咳嗽一声,边转动手镯边看着上面的字诵读起来。那些无意义的发音,不知道是否先入为主的缘故,姐妹俩听在耳中只觉诡谲莫测,仿佛真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涌动于这斗室。白月与红云对望一眼,手心都沁出冷汗。

  低沉模糊的声音……千年流传的咒语……巫术……火焰……血……千百种联想在脑海中翻腾,像天边幻云,每当要看清楚,便迷离淡出。红云看着脸色苍白的姐姐,突然全身绷紧,所有的感官于刹那间变得无比敏锐。

  这是战斗的前兆!她的身体已自动做出反应!

  血象牙的真相……血……

  “姐姐,小心!”红云跳起身大喊。顺手一扯,把白月与博士拉到了自己身后,叮的一声,镯子落到茶几上,振动不休。

  灯光在同一瞬间骤然青黯,缩为豆大一点,颤颤欲灭。

  “恶鬼,受死吧!”红云右手划过半圆的弧,收拢于胸前,五指紧攥成拳。她全神贯注,陡然暴喝,手掌一撒,抛出一道明亮的红色光焰,直奔手镯而去。

  红光若流星坠地,爆出一声裂帛般响亮。那架屏风被震倒地,烟雾忽然腾起,愈来愈浓,将整间店堂漫得不见五指。

  博士早吓得呆若木鸡,缩在红云身后发抖:“难道……真的有鬼?”

  红云的声音在近处冷冷响起:“早说过世界上有很多事你不知道了。这只鬼应该就是血象牙背后的真正秘密,它是个千年老鬼,想不到我的风雷劫也奈何不了它。”

  “什么?你没能杀掉它?”他抖得更厉害,“那……它现在还在这屋里吗,它……它在哪?”

  他挪动着脚步企图找个安全的地方,谁知忽然撞上一人,博士惨叫起来。

  “先生,不要怕。是我。”是白月的声音。这会儿他顾不得绅士风度,一把抓住了她的手:“白月小姐!救救我……”

  白月道:“我不擅长攻击,还是等红云出招吧。”

  “什么?!”原来她不会打!博士正不知如何是好,满目浓雾中忽若一隙云开透露光明,细细一缕歌声扬起,虽然微弱,却清晰可辨。极其甜美清澈的嗓音,悠扬宛转,回肠九曲。飘摇在雾气里,又弥漫了一股说不出的凄冷。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忽近忽远,不知她究竟在哪。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

  是南朝《西洲曲》中的四句。博士讶异自己在这当儿竟还想得起这首名乐府,许是因为歌声实在动听,虽只四句,反反复复,更见缠绵。曲中那一股秋天的冷清味道,好浓。

  女鬼还在唱:“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大家捂上耳朵,不要听!”红云喝道,“她在迷惑我们!恶鬼,有我在此你休想害人,给我闭嘴!”

  博士心中一凛,捂住了耳朵,却又不自觉地慢慢放下双手。

  歌声……实在太美了……

  歌声停了片刻。然后,像是料得红云奈何不得她,那女鬼又旁若无人地唱了起来:“……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采莲南塘秋……”

  “闭嘴!闭嘴!”

  红云气得发疯,这鬼简直完全没把她放在眼里!歌声忽东忽西飘荡不定,她左右开弓,冲着它的方向连连出手,红光成片地爆发却总是打不到那只鬼。采莲南塘秋的歌声,仍旧飘渺地、缠绵地,也许是目中无人地唱个不休。反把红云累得直喘。

  “该死的恶鬼,会玩捉迷藏了不起啊,给我出来!不然我砸了你那只烂镯子!”

  不知是否这威慑起了作用,满室迷雾渐淡渐散,终于慢慢地消弭。残烟剩雾中,他们看到了那只鬼。

  她看起来根本没有攻击的意思。身穿一件唐朝那种宽袍大袖,是华丽的大红缎服,背对着他们扬着袖子,且舞且歌。长发纷披满身,她仿佛沉浸于自己想像中的世界,陶醉不醒。歌舞的动作雍容沉稳,正是大唐风范。

  红云冷笑一声:“长发红裳,倒是个标准的冤鬼造型——竟唬到我头上来了!别唱了!你活着时是唱戏的么?也不嫌烦!”

  女鬼恍如不闻,一板一眼,认真地继续着她的歌舞。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过过过,过你的大头鬼啊!”红云骂道,“你有完没完?——姐姐,这鬼是傻的,我们不用跟它讲道理了,快封了它!”

  “我看她是陷在生前的某段记忆里出不来了。”白月道,“她现在是在重现那段记忆,可能她自己都不晓得。也许,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红云,你别忙发火,让我来唤醒她试试。”

  啊?好容易是个迷糊鬼,不来害人,现在她居然要唤醒它?博士目瞪口呆,还来不及反对,白月瞑目入定片刻,睁眼念道:“万法有相,如梦如电,泡影虚空,速归本真!”

  同时两手食指中指相骈交叉于额前,突然往相反方向交错撤去。眉心顿时迸出一道白光,正击在女鬼背心。博士捂住了眼睛,不忍看那鬼血肉模糊的惨状。

  谁知并无惨呼响起。他从指缝间偷看,见红衣鬼受此一击,歌舞骤停,许久,颤颤地转过身来。这一转身,只把博士骇得三魂七魄不全,惊叫出声。

  这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脸了。娟秀的面容,肌如凝脂,蛾眉樱口,凤目琼鼻,配上一头黑发,是标准的中国古典美人,如从画里走出。

  ——如果,不是那一双丹凤眼里不停流下鲜血的话。

  细细的血流,如殷红溪水,自她的眼底淌过面颊。滴答,滴答,寂静中听得见坠落的声音。双行血泪止不住地流落在她的红衣裳,被那料子吸收,红的于是更红。一些吸收不及的则滚过光滑缎面,落于脚下。鬼的眼泪,一沾人间土地便蒸发不见。

  红云叉腰一喝:“恶鬼!你害过多少人了?从实招来,我放你一条生路,否则!哼哼!”

  女鬼侧耳倾听。她似乎看不见东西。

  “少装样,快说!不然收了你!”

  ……“他呢?”

  三人面面相觑。等了半天,这个以经典凄厉造型出场的千年女鬼,开场白竟是如此语焉不详,简直跟没说一样。

  “你说什么?谁是他?他是谁?”

  “他在哪里?我要找他……求求你们告诉我,他在哪里?!”

  “你在说什么啊!”红云不耐,“你自己都说不清楚,我们想帮你也帮不上!他究竟是谁?是你的丈夫?情人?父亲?儿子?”

  ——“他叫昆仑。”眼不见物的女鬼摸索一阵,终于放弃,只是喃喃,“我的眼睛……为什么看不见了?他……他叫昆仑,我要找他,我的丈夫……”

  “真有个叫昆仑的?!”红云眼都直了,“白月,你的故事不是白编的……喂,别告诉我们你丈夫是个黑奴,我会受不了的!”

  女鬼双手捂住心口,渐渐匍匐于地:“是的……是的,昆仑是个黑奴,他是我的丈夫!姑娘,如果你知道他的下落,请你告诉我!我会感激你一生一世……”

  “靠~!真是黑奴?!你这样搞会让我以为我姐姐是个先知!”

  博士拉着红云的衣服——由于那件小吊带太紧实在没得可拉,又不能拽女士的头发,他只得把魔掌攫向那条毛边磨白、好似垃圾堆捡来的牛仔裙,才沾到个边便遭横来一“霹雳金刚掌”,只打得他哎哟连声地缩回。红云瞪他一眼。

  “别这么没出息好不?有我和姐姐在,一百个鬼也伤不了你的!真没用!——我说,你到底害过多少个人啊?别让我费事,快自己招了,免得罗嗦!”

  “红云,她好像另有隐情,你别着急,问清楚再决定。”白月悄悄扯过她妹妹,“我看她不像是会害人的。”

  “姐呀,你也太善良了,随便什么东西都能骗你!鬼就是鬼,永远不要用人的标准去衡量它们,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红云顿足,“看来她是寄身在这镯子里的。如果她没杀过人,象牙里的血从何而来?”

  “红云,莫非你的好胜心已泯灭了你的慈悲心么?你看看她的眼睛。”

  白月面露不忍之色。红云听了姐姐的话,为之一怔:“莫非……这血象牙是……”

  红衣女鬼伸出双手徒劳摸索,面上血泪直淌,她只顾哀鸣:“求求你们告诉我他在哪儿!别,别欺负我一个瞎子,求你们了……”

  “难道……”

  连博士也怯怯地发言:“红云小姐,你还是先问问她吧……”

  “还用你说!”红云甩开他,跨前两步,“听着,我们今天也是初见你,不知道你的过去。如果你想让我们帮你,最好从头把你的一生细讲一遍!”

  女鬼愣了一会,终于低声道:“是,好心的小姐,你说得对……我最近糊里糊涂的,很多事都记不分明了,我尽量想想……”

  “我叫傅采莲。”她仰面望着望不见的天空,把一生前尘慢慢追忆,“我父亲曾是最好的手艺人,名动长安……可惜娘死得早,我七岁上,父亲思念娘亲成疾,也去了。我流落街头,后来被送到赫望候府里……”

  “原来不是王爷,是候爷……反正都差不多。”红云嘀咕道。

  “到了府里,人家说我嗓子好,让我学唱曲。我用心地学,十八岁上,府中再没有谁比我唱得更好。候爷很喜欢我,说要娶我做侧室,可是我不喜欢他……我拼命地不从,拼命地不从……我以为候爷一定会杀了我,谁知他没杀我,有一天还叫我去唱曲给他听……我想唱过之后就要死了,便穷尽毕生所学唱了我最拿手的一支。”傅采莲沉湎于千年前的回忆,歌袖掩口,曼声唱道,“采莲南塘秋……”

  “好了好了,你不必再唱,只往下说便是。”红云忙及时打断,以免她又唱起来没完。

  “——他听了只是冷笑,后来他说,有些人就是不识抬举,主子的恩典也敢顶撞,他击了击双掌,唤出一个人来。啊,那个人真可怕!他比我见过的最高大的男子还高出一个头,全身黑如煤炭,满头是刚硬的卷发,一张脸只有眼白与牙齿是白色的……他不穿衣服,三九天气,也不会冷,只在腰上系一块围布。他见了我,只会呵呵地笑,说不出一个字来……他像个妖怪!我吓得哭起来。赫望候忽然笑了,他说这就是我这种不听话的奴才的下场,他说这个妖怪一样的男人名叫昆仑,是很远很远的地方进贡来的黑人奴隶,是最贱的贱种。为了惩罚我的愚蠢,他把我配给这个妖怪为妻,永无出头之日。赫望候命令他把我抱到一间小屋里去,那是昆仑居住的地方,从此以后,我就是这个黑妖怪的妻子了,跟着他一起成为贱民,被当成野兽看待。那时很多人都来看热闹,大家说,倒要看看日后我会给他生出个什么样的小怪物来?……啊,好可怕……”

  采莲忍受不了似的,抱住了头,瘫软做一堆。血泪,滴滴淌在衣襟。

  “后来呢?”红云追问道。

  “后来……他关上门,我很害怕,我拔下簪子吓唬他,我说如果他敢近前一步我就自杀。他好像很怕……原来他是听得懂我们的话的,只是不会说而已。哼,我才不管,我不要这只黑猩猩碰我。整夜我握着簪子瞪着他。他似乎很难过,试着伸出他那蒲扇大的黑手,来摸我的脸。我尖叫着,挥动簪子刺破了他的手,流血了,于是他更难过,他知道我讨厌他,只好蜷到角落里去,低头看着自己黑漆漆的双手,好黑,血染在上面都看不清楚……他好像也知道自己很丑,因而伤心不已。一整夜,他只是看着自己的手,没有动过一下。”

  红云忍不住道:“你也太以貌取人了!黑人有什么要紧?最重要是对你好!我看这个昆仑对你就不错,不管什么人,第一是要善良。你真就这么狠心不理他?”

  采莲直视前方,流着血的眼睛里似乎也浮起一丝笑意,更显凄惨。她恍惚道:“你说的对,男人长什么样子有什么要紧,最重要是对我好……昆仑,他真是很善良。这是很久以后我才发现的,虽然他生得怕人,心地却再好不过。他从不对我发脾气,不管我对他再凶。每天晚上,他都自己到角落里去睡,不靠近我。若是夜里我要喝水,要被子盖,他就应声过来服侍我,整夜抱着我取暖,却再没有半点不尊重的行为。我慢慢地不怕他了。有一次我生了很重的病,他天天守着我,还磕头去府中管家求药。管家不肯给他,他就自己挖,挖得十个指头都出血了,弄来草药煮了给我吃……他还救了一只从树上跌下来的小喜鹊,它的腿断了,他帮它医治,悉心照料……那时我才知道,昆仑虽长得高大凶恶,却是世上最善良的人,也是对我最好的人……于是在小喜鹊腿伤痊愈,他把它送回窝巢的那天晚上……我回心转意,真的做了他的妻子。我们成亲半年,终于真正地洞房花烛……”

  “洞……”红云白月脸上一红。

  采莲却已不闻外界种种,落在生前幻像中,不可自拔。

  “我跟昆仑结为夫妻,日子过得很开心。渐渐地我俩可以用手势交谈,我知道昆仑被装在贩奴船的底部飘洋过海来到大唐,船上挤满跟他一样的草原上的少年。途中有人因缺水与疾病而死去,便被抛入大海。瘟疫在舱中蔓延开来。最后当船抵达泉州港时只剩下三十分之一的人。他用双手告诉我,他的家乡有多美。无边无际的大草原,雨季来临,一片青葱,天空中吹过的热风就像斑马身上的条纹一样洁白。说着这些的时候,昆仑眼里滚落了泪水。他的眼泪和我们的一样,是透明的。

  我知道昆仑想念他的家乡想得要发狂,可我却不能帮他做什么。那时我已不再唱曲了,他们叫我洗衣服。虽然生活很苦,心里却是快乐的。而昆仑是府中的像奴,那年月王公大人们都以豢养大像为荣,赫望侯家里就养了好几头,命昆仑照料和训练它们跳舞,表演给大人们看。”

  “大像跳舞?”红云十分好奇。

  “唐代确是有像舞的。”博士说,“据记载……”

  红云捂住他的嘴:“好了好了,待会儿再说这个。别打扰她,让她说下去。”

  那段日子他们一定过得很开心。采莲回忆着的时候,嘴角不由露出温柔的微笑,而血泪却仍不绝地淌落:“那些大像都很听他的话。他也疼爱它们,不过他最喜欢的一头叫阿努丽斯。”

  “阿努丽斯!”这下连红云也忘了自己“别打扰她”的警告了,三人一齐大叫。

  搞了半天阿努丽斯……竟然是一头大像!这……也太无厘头了……

  “因为它来自他的家乡,他说每当跟阿努丽斯在一起,好像便能嗅到草原的气味。我知道虽然昆仑很爱我,他始终是不属于这里的。后来我有喜了,他更疼我,但独自一人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那么空荡荡的,看不到边……我很害怕,好像那时我就已经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失去他……”

  红云抓了抓头:“这的确很棘手啊,他是该陪着你呢,还是该设法回非洲去呢?”

  “我的心事没法跟人说。自从嫁给昆仑,所有人都不愿跟我说话了,他们远远地绕着我走,生怕沾上了贱气……哼,有什么关系,我也不想跟他们说话。那些日子里我把什么都看穿了,人情不过如此。我只要我的昆仑,旁人与我何干?

  只有一个人不嫌弃我的身份。她是从前进贡来的波斯女子,据说年轻时是最出名的舞姬。如今老了,因为她从前让赫望侯的上代出了不少风头,故被留在府中养老。人家都说她会算命,有一天我去求她帮我算算昆仑和我能不能白头偕老。波斯女拿出一枚银币,还有许多古怪的东西,可占卜之后却不肯告诉我结果。我求她,在她面前哭,她只是摸着我的肚子叹气。然后说了一句奇怪的话……”

  “她说什么?”

  “她说……每个人都有自己该去的地方,而我的恐怕要到一千年后才能知道。我不相信。我怎么可能活一千年?我只想知道这几十年的事。既然她不能告诉我,那就算了。

  昆仑真的是个好丈夫。我的肚子越来越大了,算一算,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产。他很开心,说很想快点看到我俩的孩子。谁知那时候忽然有一件差事落在他头上。

  他们说西域三十六国的使节明天要一起进长安,朝拜天子。这是一件举国的盛事,我们大唐天威远振四夷宾服,要好好庆祝。因此昆仑要带着他的大像到城外去参加迎接使节的行列。他得到这个消息后很是忧伤,整夜抱着我不睡,好像很不愿意去的样子。我安慰他说,只是去一天而已,晚上他回来,我们又能在一起了。我说我会照顾自己,让他放心地去。

  昆仑听了很高兴。天一亮他就带着大像出城去了。那一天我在家等他,一直等他,等到天黑了他们还没回来,我就跑到王府后角门去等他,啊……我等了他好久……”

  她激动起来,陷入迷乱。双手捂住耳朵摇着头,仿佛疼痛难忍。她的叙述渐渐变为尖叫:“那天我一直在等他!他答应过晚上就会回来的!”

  白月忙上前一步,柔声安慰:“你放松点,静下心想想后来发生什么事了?你在角门边等他,然后呢?难道你一直在那里等么?”

  “不……不……”采莲慢慢平静下来,颓然低头,“他没有回来。天亮之后,带他们出去的管家一个人回来了,他告诉我……昆仑跑掉了。”

  三人对望一眼。虽然早已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但看到采莲终于心碎欲绝的样子,都觉心中不忍。

  可是,有些事情,总是必须面对的啊!躲不过,躲不过的。

  红衣女鬼跌坐于地,浑身打颤。长发遮住了她的脸,只有止不住的血泪,一串一串,落在地上蒸发。

  “他说当天一切都很顺利,但在回程的路上,天已快黑了,就在进城之前昆仑带领的像群突然发生了骚乱,大像们不听约束,发疯似地横冲直撞,人们纷纷奔逃,一时谁也顾不上谁,局面一片混乱……当像群稍稍平静,大家想起该叫昆仑来管束这些疯像时,才发现他和阿努丽斯都不见了……他们派人去追,终于在渭水之畔找到,昆仑正往一条就要出发的商船上爬,当追赶者上前抓他的时候,阿努丽斯嗥叫着冲过来阻拦,它从来没有这么凶猛过,在它的长牙与巨蹄之下杀死了好几个追兵。没有人能躲过阿努丽斯的攻击,那时他们还听到它对着船上的昆仑不停地叫,好像在催他快走,快走……

  船开了。昆仑在船上,他们再也抓不到他。他们说,那头疯魔一般的大像忽然对着那个方向跪了下来,流下了眼泪。它束手就擒,再不抵抗了。但他们怕它又再发疯,就刀剑齐施杀死了它。还烧了它的尸体,管家捡回一段烧焦的象牙,交给波斯女,想让她看看这头大像当日是否被邪魔附身,可是昆仑已经跑掉,伤人的大像也死了,这件事终于不了了之。”

  “我知道了,后来一定是波斯女把那段象牙给了你吧!”红云恍然大悟。

  原来事情是这样。难怪象牙上会有火烧的痕迹。

  “是的,她偷偷地把象牙交给了我,那是昆仑留给我唯一的东西……我不相信他就这样走了,抛下我们母子,我不相信!我总以为有一天他还会回来,他一定舍不得我们的!我想他的时候,就用那段象牙来打发时间。我把它雕成一只手镯,鳄鱼是昆仑,在他的手臂上有一个这样的文身,那是他们族人的标志,我等不到他,只好一边回想,一边雕刻,好像又能摸到他的手臂……”

  “那么莲花就是你了。”

  “是……那是我,我叫采莲,我就是那朵莲花,我的昆仑会这样地抱着我,再也分不开……”采莲抬起头,血染的脸上又露出笑容,看来十分诡异,“可是他为什么不回来呢?他……真的不要我了么?我做好了那只手镯,他还是没有回来,然后,我们的孩子出世了,是个女孩,我给她取名叫子夜,因为她是个漂亮的小黑人儿。我看到她的脸就不哭了,她笑得好甜啊!我亲她,抱她,可是……可是我为什么看不到她的脸了?啊!我什么都看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我的女儿去哪儿了?你们把她还给我!”

  她突然怒吼,飞身扑来。白月站得最近,竟来不及躲,被她一把扼住脖子:“你们把我的子夜藏到哪儿去了?快把她还给我!”

  “姐姐!”红云惊叫,想要攻击她又怕伤了白月,急得哭了出来。白月只觉呼吸困难,眼前是那张双目流血的脸,越逼越近,更是心悸。她竭力挤出一丝气息,断续地说:“采莲……你的女儿不是我们藏起来的,你……再好好想想,到底……是谁把你们分开,你那时还在赫望候的家里……”

  “赫望侯!”女鬼一怔,渐渐松脱双手。她努力地回忆,对她来说最后的也是最痛苦的那段往事。“赫望侯……是的,我,我想起来了!是他!是这个老贼,孩子生下没多久,有一天他忽然派人把她带走了!他说宫里太后喜欢看杂耍百戏,要找一批小孩子从小训练,他……他把我的子夜送进宫里去了!他还嘲笑我,说我生下的是只猩猩崽子,一定身腰灵活,最合用了……他夺走了我的孩子!”她双手一松,白月脱离了禁锢,跌在地上不停地喘息。采莲早已发狂,歇斯底里地叫着:“我那样求他!我嗓子都哭哑了,他还是抢走了我的女儿,送她去宫里给别人做玩物……”

  红云忙扶起姐姐,不屑道:“那你当时就该杀了这老贼!现在对我们发威有什么用?”

  “不,我没有……我没用,保护不了我的孩子,我是天下最没用的母亲!”采莲掩面悲号,“子夜被他带走了,我什么都做不了,只有天天哭,天天哭,后来,我哭不出声音了,再后来,我的眼泪都变成红色……再后来,再后来……”

  “后来怎样了?”

  “再后来……有天夜里,我在自己的小屋里……悬梁自尽了。”采莲怔怔地说。当她终于想起了真相,反而异样地平静。

  “原来我已经死了。这么久……我一直都不知道。”她瑟缩着,“那么,我已经是鬼了……”

  “采莲,死亡并不可怕,是鬼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一千年来始终陷在这个心结里不得解脱——不,是你自己不愿意解脱!你不肯面对现实,宁可自欺,永远沉沦在回忆里。你的眼睛看不见,只是因为你不想看见!你害怕看见昆仑和子夜都不在你身边,为了这个,流了一千年的血泪,在黑暗里不得超升——值得吗?采莲,你这样困住自己,是永远也等不到他们的,不如离开,也许在下一世的轮回里还会再遇到昆仑,不是么?”

  “已经过了一千年吗?”女鬼听了白月的话,怯怯地问。

  “是的。你已经浪费了一千年用来寻找他们的时间……”

  白月还未说完,面前忽然腾起一阵烟雾,什么也看不见了。

  只是隐隐地,听到女子的笑声。近了,远了,终于完全消失。

  半个月后。

  “喂!你怎么才来啊!”上午十一点的店铺里寂无人声,只有一个顾客推门而入。才进门,红云不知道从哪冒出来,跳到他面前大喊,“还说一定能尽快研究出结果来,吹牛!”

  “红云小姐,那可是古波斯的咒语呀!半个月的时间难道还长么?为了尽快向你交差,我觉得我已经破坏了自己治学要严谨的信条了。”被吓了一跳的男子推了推眼镜,老气横秋地说。

  “废话少说,什么向我交差,你自己还不是也想知道?”红云做个鬼脸,扬声召唤,“姐,快来参加博士先生的新闻发布会!当当当当——”

  博士笑道:“别闹了,其实我们不是也猜到了吗?这次只不过是想证实一下。我回去后发动关系,几乎把认识的人都打探了一遍,还好最后拐弯抹角地给我找到本校一位早就退休了的教授,他的专业是教经济学的,声望很高,不过其实他私下对玄学和神秘学的研究非常有造诣呢!只是知道的人不多罢了。多亏我的一位师兄的女朋友的……”

  “喂喂喂,你有完没完啊,好啦,知道你辛苦了,大不了待会儿请你吃中饭好了!快讲,说重点的!”

  “嗯。我把这只镯子给教授看了,他非常感兴趣,不过他不懂古波斯文,于是我跟他一起研究了这么久,协助互补,昨天终于得到了比较翔实的结论。其实就是当天我们猜测过的:波斯女通过占卜,知道采莲将要自尽,而且心怀冤愤,会沦为怨魂被困在手镯之中,因此采莲死后她在镯子上刻了一句咒语。那其实是当年摩尼教中的一种秘密仪式所吟诵的,作用跟我们的度亡经差不多,是超度滞留人间之亡灵用的。她先超度了为主人而死的大像阿努丽斯的灵魂,因此咒语中有它的名字。但采莲属于自愿封闭,实际上等于自己判了无期徒刑,她也无能为力,只好借助这咒语——当不知道这个故事的局外人念出咒语时,镯子里的冤魂就能重见天日。恭喜我们吧,我们猜得很接近正确答案啊!”

  博士笑吟吟地说。同时从包里拿出那只象牙镯:“好了,谜底已经全部揭晓,这个也可以物归原主了。哦,对了,那位老教授叫我转告你们,他对这手镯颇有兴趣,如果你们愿意,他想商量个价钱买下来。”

  红云顿时振奋:“只要价格合理,我们干嘛不卖?不过这只手镯可是有千年历史的古物哦,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便宜货!而且在它背后还有一个……”

  “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呢!”博士与已经过来旁听的白月同声接口,笑了起来。

  红云脸上一红:“好啦!你们就会笑话我!我又没说错,是有爱情故事嘛。还有,这只也不是一般的象牙,血象牙哎!很值钱的!你去告诉那个教授。”

  “哪里有血象牙?”博士把镯子递在她眼前,“哪,你自己看看。”

  “睁眼说瞎话!无耻!明明是血……”红云劈手夺过,瞪了他一眼,突然,她望着手中的镯子,声音戛然而止。

  在手镯光滑的表面,那条凶猛的鳄鱼首尾相衔,把一朵正在轻柔开放的莲花紧紧拥住。迎着正午的阳光,这只象牙镯色泽均匀,晶莹柔和。

  除了淡淡的褐黄,再没有其他颜色。

  附录:

  牙雕考证

  牙雕是以动物的牙为材料雕刻的工艺品,其技法与竹、木雕刻大体相同,器物造形也以笔筒、臂搁、镇尺、笔架、屏风等为多。我国牙雕历史源远流长。原始社会时,人们就懂得利用骨、角、牙制成雕刻品。

  自古以来,象牙就被用来生产和装饰美丽的物品。由于象牙的白度,温和性及纯度,使它适合作为王室高官显贵的特种装饰物。传说象牙与玉一样,长期佩带会受人气影响而反映佩带者的身体状况,如用作殉器,更会因吸收尸体血气而形成珍贵的血玉、血象牙。

  象牙这个术语不仅包括像的大门牙,还指其它几种动物产生的类似材料:河马牙,海象牙,猛犸牙,独角鲸牙,疣猪牙,其中河马牙在质地,价值,等各方面都远超过象牙。

  象牙过去和现在一直被用于制造时髦的珠宝工艺品,如项链,手镯,服饰,戒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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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七:古琴
( 本章字数:13811 更新时间:2006-12-18 21:01:37)


  红云好奇地看着白月慎重地燃起香料,拿出那个她很宝贝的香炉。仔细地擦了桌椅,看了两遍泡茶的热水。

  “姐,英国王子,还是哪位著名的电影明星今天要来我们店里?你告诉我,我也好准备准备。”红云笑嘻嘻地围着忙碌中的白月。

  白月瞪了她一眼“昨天晚上就提醒过你了。今天要来一位贵客。你不要满脑子都是什么王子呀,帅哥呀。拜托你。我们是开古董店的,专业一点。”

  “什么嘛?那哪是什么贵客!我睡觉去了,他不走别叫我起来。”说着打了一个哈欠转身就要走。

  “慢着,叫你找的工读生怎么样了?”白月叫住她。

  红云一双眼珠子到处转悠就是不敢看白月。“那你还不快去找。还睡觉。”

  不等白月说完话,她已经一溜烟跑出去了。

  商品十七:古琴

  玉壶冰清

  文/飞樱

  之一

  那扇木质的门被推开,一位面目清俊、身形颀长的青年匆匆走进,双眸审视般地迅速在店内打量一周,眉心皱起,似有不满。

  正在店里看顾的白月看见他,遂迎上去,堆起商人般的例行微笑。

  “先生可是要找什么特别的东西?”

  那青年看了白月一眼,又不耐似地转开视线,眼神继续搜寻着干净清爽的店内陈设,但一无所获。

  白月耐心地等待着,那青年终于失了耐心,沉声简短道:“我要找一把古琴。”

  白月挑了挑眉,转身引领着那青年往柜台后面走去,边走边道:“敝店古琴虽没有几把,但每把都是一时之珍——”她指点长几上摆放的古琴,“先生请看这把。乃是唐代‘九霄环佩’的宋制仿品,虽然不是原琴,但斲工精细,亦出自当时斲琴名家之手,也曾名列宋徽宗‘万琴堂’收藏之列……”

  那青年一径地沉默,只是跟在白月身后,眸子淡淡地在那件珍贵仿品的琴身上滑过,却不置可否。

  白月见怪不怪,心知如此缄默无言之人,往往心里最有主张,鉴赏力也最不俗。她仍然保持微笑,带着那青年转进后室,继续介绍:“此为唐代曾为相二十年的李勉家中自斲之琴,乃其中绝代珍品‘鸣涧’,是敝店镇店至宝之一——”

  那青年陡然打断白月的话,冷冷道:“我可不是来找这些至宝奇珍的。……你这里,有没有毫无价值的琴?”

  白月闻言,眼中忽然精光一闪,回身望了那青年一眼,复又敛下眼眉,缓步走到远处墙角一个表面上落满灰尘的箱子前,慢慢蹲下身去。

  “……劈为两半的琴,不晓得算不算?”

  那青年面色蓦地一白,脸上瞬间掠过数种不同的情绪:惊怔、狂喜、犹疑、不信……但是他却把自己心底的情绪掩饰得很好,只是疾步走到那箱子之前,蹲下来用手轻轻地抚摸着箱子表面经年的积尘。

  他修长的手指最后停留在箱子已锈蚀不堪的铜锁上。他的肤色有丝不健康的苍白,隐隐透着一股青色,肌肤几乎薄得透明。他的手指微微痉挛了,忽然用力,“咔”地一声,居然将那锈蚀的锁头生生扳开,箱子顶盖应声而开。

  箱中衬着厚厚一层看起来曾是大红色的软缎,但那鲜艳的颜色早已因为年深日久而褪成了发黑的暗红。一把从中间被劈为两段的古琴静静躺在软缎上,裂痕平整,看似当日是被某种尖锐利器一下劈开。琴弦也都断做两截,向两端卷翘了起来,十分凌乱地兀立着。

  那青年嘴唇发抖,脸色更白,喃喃道:“就是它……我找它找得好苦……”手竟温柔地轻抚过那已断裂的琴身和琴弦,眼中无数复杂情绪交错。

  白月早看得分明,此时方才柔声问道:“先生可认得此琴?”

  那青年定定看着古琴,许久许久,才轻叹了一声。

  “‘玉壶冰’……此琴当年名震一时,却不意竟落得如此下场!”他微侧过脸,问白月:“此琴作价几何?”

  白月抿唇一笑,竟是给了他一个绝料不到的答案。

  “抱歉,此琴乃是非卖品。”

  于是那青年便也不再争辩,只是日日都前来店里报到,不论阴晴,风雨无阻。他往往择一角落的桌子而坐,将那把“玉壶冰”摆在桌子上,看了又看。有时他也一手绷紧断弦,另一手随意拨弄,令断弦发出单调而空洞的“咚、咚”声响。

  白月和红云就这样每日不动声色地旁观,看他落寞,看他惆怅,看他似要抚琴,却终究在毁坏的琴前只留下一声叹息。时间缓慢地流过,他开始想要动手修复“玉壶冰”,奈何当时那劈坏此琴的人下手稳准狠,一下就将琴裂为两段,显见下手是毫不留情。又过了这么漫长的时光,琴没有糟朽已是万幸,而且琴弦已锈蚀,更无法下手修葺。

  一日,那青年忽然请求白月、红云借出另一把完好无损的琴。征得两人同意之后,他将“鸣涧”拿到外间自己常坐的桌上,调了调弦,便开始弹起一首古曲。

  “泛泛渌池,中有浮萍。寄身流波,随风靡倾……”

  他弹奏的手法相当纯熟,技巧也无懈可击,疾而不速,留而不滞;一曲既终,白月、红云两人饶是见过许多奇人异事,也都不由得听得怔了。红云性格外向,直接鼓掌道:“好,果然是好琴艺!”

  那青年将视线从琴上调往红云脸上,似笑非笑道:“哦?你倒是说说,好在哪里啊?”

  他在店里时一向甚为沉默寡言,就是从前白月、红云姐妹俩问他,也是问一句答一句,惜言如金;从不曾有这种主动发问的情形发生。所以他一问,红云事先毫无准备,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

  他见状,也不追问,只是冷冷一笑,低头又待去摆弄琴弦。红云面上有些窘意,但究竟是见得人多,也不怎样恼火。

  “琴艺高妙,贵在得心、应手,方能成乐。刚才一曲,或相凌而不乱,或相离而不殊,自然入境、传神。”

  大门开处,一位年轻女子站在那里,不知已旁观了多久,此时大约眼见红云尴尬,遂出声为红云解围。她穿着一身极朴素而简单的T恤、荷叶边及膝裙,容颜清雅,丽而不艳,美而不妖,自有一种天然气度,并非绝艳倾国,却令人移不开眼睛。

  那青年一眼望到她的面容,忽然起了一阵震栗,仿佛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又仿佛震撼得说不出话来。他死死地盯着她,似是要将她那张容颜镌刻入灵魂中一般,又似是看到了夙世仇家,那神情里又是惊异、又是悸痛、又是憎恨、又是酸苦,复杂得无以复加。

  “流波,你来了啊。” 红云招呼着,向那女子眨了眨眼睛,递过去一朵感激的微笑,很自然地对身后的男子介绍道:“客人,你只怕还不认识敝店新来的工读生吧?她是流波──”

  “流波……” 他喃喃道,忽然一笑。“我知道,是‘寄身流波,随风靡倾’ 的流波。”

  流波有丝讶然,“原来你也知道这首诗。看来它很有名嘛。” 面前这年轻男子,轮廓优美,气度不凡,神情里却带着一丝与他身上的雍雅不相符的乖戾和沧桑,像谜一般。他直勾勾毫不掩饰盯着她的眼神使她窘迫不安,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礼貌寒暄道:“不知先生怎样称呼?”

  那青年终于垂下眼睑,眼中一抹寒光倏闪而过。

  “风凋。”

  之二

  风凋似乎经常在注视着我。

  流波一边擦拭着店里的桌椅,一边在心里暗忖。

  风凋的眼神是那种炯亮的,毫不掩饰,可以一两个小时就定定地注视着流波的身影,目不转睛,也不改变自己的姿势。

  可是尽管风凋的凝视经常是这样长久而大胆,但他却并不和流波多说话。有时候,一天里,他和白月或红云说话的次数甚至要多过和流波交谈的次数。

  “……听我讲个故事可好?”

  流波恍然惊觉,想着如果风凋能不再这样紧盯着自己不放,又何妨听他说故事?

  流波点了点头,继续细心擦拭着桌椅,身后风凋缓缓的语气似有起伏。风凋并不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人,但他的声音低沉而淡静,如同他抚琴的技艺一般,低回而不中辍,轻缓而不凝滞。

  听说过卫朝么?卫朝嘉泰帝在位三十年,政治上策略摇摆不定,无甚建树,而自己膝下也只得一位皇子,顺理成章立为太子。但这位太子颇为短命,还不满二十岁就

  一病归阴。而此时嘉泰帝春秋已高,龙体又不甚健壮,眼看竟是要绝后了。

  嘉泰帝耳根子颇软,自己没有什么大的见地,一来二去,当朝宰相尚御就渐渐培植了一批党羽,壮大势力,把持权柄,独断朝纲,排挤忠良,邪佞误国。

  本来如果太子不死,尚御所做一切便都有了价值。他笼络太子不遗余力,太子也投桃报李,和他合谋除去尚御在朝中的一些政敌。即使嘉泰帝万一有了三长两短,尚御的大权高位也决不至于有失。但不料太子竟然夭折,尚御慌了手脚,便勾结了沈皇后的外家,想立一位和自己亲善、便于控制的宗室之子为太子。

  奈何嘉泰帝虽然平时耳根子软、又没主见,偏偏到了这个时候,大主意拿定得是极快的。圣旨很快就传至洵王懿的府邸。洵王的长子露晔被立为新太子。

  太子露晔搬入东宫,尚御很快前来参见。

  尚御来的时候,露晔正爱惜地在亲手擦拭从家乡带来的名琴“玉壶冰”。露晔雅好音律,擅长琴艺。因此他将他的琴保养得很好,这日常清洁维护的工作,从不假手他人。一道圣旨以后,他忽然要从蜗居一府变为面对天下,何况身旁更无半个知心人。他能够相信的,唯有他的琴。

  尚御谄媚地说着一些言不及义的话,露晔逐渐厌烦起来。露晔早已听说过他的种种恶行,也不想掩饰自己对这种奸恶之辈的厌恶。

  露晔的指腹贴上新调的琴弦。指腹上年深日久磨起的薄茧有些粗糙。他随意弹了几个音符,然后开始信手弹起一首曲子。

  直到尚御脸上露出那种不可解的神秘微笑,仿佛他已寻着了露晔的命门;露晔方才恍然醒觉,手下不自觉地一紧,铮地一声,弹出一个紧绷欲裂的尖利音符。

  “原来殿下素好抚琴。这首《秋胡行》,端的是好曲子,更难为殿下琴艺已臻化境——”

  露晔忽然一阵恼火。感觉似乎尚未交手,便先已折了一阵;遂愤然起身,冷冷道:“这点雕虫小技,倒教宰辅见笑,其实不足为奇!”

  尚御斜眼暗觑着露晔,脸上愈发堆起讨好的笑容来。

  “殿下说哪里话来!既然殿下喜欢,臣便立意要为殿下访求名家。如今世上,旁的人倒也还罢了,只是独有一人,琴艺高妙,首开一派之先——”

  露晔脱口道:“楚望!你……竟然能把他找来?”

  尚御笑得诡异,眼中的笑意里又似掩藏着无限心机,口中的语气却是恭谨至极。

  “臣谨遵殿下懿旨。”

  但是尚御送来的,并不是琴师楚望,而是楚望的得意高足,清瑟。

  清瑟色艺俱佳,知书达理而慧黠聪敏,时而沉静,时而笑谑,温婉解语。她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让人不由自主就将她引为知己,言笑晏晏间就解除了防备之心。

  于是太子露晔也不可避免地将全副的信任付与了清瑟。他在她面前抚琴,他在她面前藉酒鸣才、高谈雄辩,他在她面前畅谈自己的满腔理想与抱负——

  他在她面前毫不掩饰自己对于尚御擅权专断、佞臣误国的憎恶。

  他经常会产生一种错觉:清瑟看着他时,眼神里仿佛含着某种复杂的情绪;又似期待、又似矛盾,但当他想要仔细追究时,那许多情绪却又倏然消失,那双眼眸一瞬间变得柔和似水,温婉脉脉。

  露晔终于决定要去试探清瑟。这是个太过大胆的决定,冥冥中几乎要押上他的一生做赌注——只可惜露晔当时,并不知道。

  他不知道她身上的哪一点已经在暗中说服了他。也许是初见时的惊艳,当他初次看到她袅袅婷婷向他走过来的样子,脑海里像是忽然间崩断了一根弦,“铮”的一声,声如裂帛。他忽然变得六神无主。

  也许是她身为当朝第一琴师的高足,而他酷爱她的琴艺与她的蕙质兰心。又或许,是因为当日尚御向露晔介绍着她,讨好般地要她向露晔行礼时,她眉间一闪即逝的、对于尚御的忍耐与薄怒。

  露晔斜倚着琴案,看似漫不经心地以指尖蘸茶,在琴案上写字。

  清瑟果然走近露晔身侧,半俯下身来凝神端详那转瞬即逝的字迹。

  “尚……御?殿下,你写的……可是宰相名讳?”

  露晔从容微笑,“孤写的,乃是当朝第一奸臣贼子的大名。”

  清瑟的脸色有点发白。露晔不动声色地继续注视着她。谁知她纵然吃惊,态度倒是控制得非常恰如其分,一瞬的惊异之后,她已经怡然一笑,轻描淡写。

  “原来是奴婢看花了眼。好在奴婢所擅乃是琴艺,实在也不需要眼睛看得多清楚。”

  滴水不漏的回答。这还不是露晔想要的结果。

  于是他继续试探着她。但任何事情只要做多了,总会成为一种习惯,当露晔恍然惊觉的时候,他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在清瑟面前表露过太多自己的真实情绪,自己关于尚御专横擅权、颐指气使的种种不满。

  他想要收敛,想要改变。然而对一个人的习惯性的信任并不是那么容易放开,即使他已经知道了清瑟并没有她表面看上去的那样慧黠而无辜;关于他的一举一动,太多消息都已经由清瑟传递到了尚御那里。

  露晔起初暴怒,继而迷茫,最终变得冷然。他毕竟还太年轻,除了愤懑与恼恨之外,他也并没有其它手段来反制尚御。他在朝中毫无根基,所以他梦想着凭借自己天潢贵胄的身份,有朝一日能够君临天下,那时就可以将尚御一举成擒。

  尚御愈来愈惊慌了。每当他进宫与皇上当面奏对时,太子露晔往往就立于御座之傍,清朗俊美的面孔半隐在纱幕锦帘的阴影下,看不清他的表情,那一双直视着尚御的眸子却清亮得惊人。尚御愈来愈不敢当面直视太子露晔,因为露晔眼中那抹光芒仿佛隐含着一丝少年的锐气和旁观者清的寒意,似要刺透尚御恭谨的伪装,将他整个人,连同内里已腐败不堪的心思,一道抖散扬起,摊开在阳光下,使他无所遁形。

  终于,尚御找到了一名宗室之子,名叫舒光,家道早几代便已中落,父亲不过是小城的一名保长。但尚御很看中舒光的谦恭谨慎、淡泊无为的性格,更何况舒光的面相,在当地也甚是出名,传为大贵之相。于是尚御派人把舒光接到京城,伺机而动。

  露晔的地位危如累卵,朝堂之上早已是山雨欲来,暗潮汹涌。但这一切,露晔并不知晓。

  这日露晔又命清瑟抚琴。清瑟遵命,弹《秋胡行》一曲,委婉唱道:“泛泛渌池,中有浮萍。寄身流波,随风靡倾。芙蓉含芳,菡萏垂荣。朝采其实,夕佩其英。采之遗谁?所思在庭。双鱼比目,鸳鸯交颈。有美一人,婉如清扬;知音识曲,善为乐方——”

  露晔半倚桌旁,手中握着半满的酒杯,闭目吟赏。一曲既终,他才睁眼望着清瑟,不太正经地笑谑道:“孤总觉此曲端的是在写你,‘有美一人,婉如清扬;知音识曲,善为乐方’……”

  清瑟笑嗔:“殿下当真醉了,却又拿我取笑!‘知音识曲’我还勉强算得,但这‘善为乐方’就全是殿下一人才学及此,何苦又说了出来,教我嫉羡?”

  露晔果真有些醉意,脸色微微泛红,显见已喝了不少酒。自己尚未入继大统,朝政仍处于尚御把持之下,虽然在尚御的眼里他已经足够意气风发,但露晔自己仍觉得压抑而不甘,胸口像有某种纠结不清的东西挣扎着涌动,像要跳脱出他身体的束缚,在阴霾笼罩的京城上空张扬地奔放。

  北方的夷狄进逼已经日趋猛烈,燕云十六州不用说早已沦入敌手,就是江北的一片大好江山,光复的话已经说了一百多年。几代皇权更替,却都只思偏安江南!如今他以宗室子弟的身份得以入主东宫,这是上天的意旨,是他再如何疯狂也想像不到的机缘,他不能再这样苟且偷安下去,他立意要为了国家有所作为。而首要的一件事呵,就是铲除尚御,彻底摆脱他的控制与阴魂不散,革除他当政时的种种弊端,做出一番新气像来!

  思想及此,他脑中热血上涌,蓦然起身走到墙上悬挂的《禹贡九州及今州图》之前,指着最南端山长水远、其地险恶偏远、多瘴毒热症的琼州,一回身直视着清瑟的双眼,像要望进她心底最深处,一字一句说道:“若孤有朝一日得志,当流放尚御九千里至此!”

  清瑟看起来是那么狠狠地吃了一惊,她一时间就只是怔怔地坐在那里,眼光落在地图最下边那穷山恶水的琼州上。

  然后她调开了视线,努力作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漫不经心道:“哦?那就是传说中的天涯海角?”

  她看见露晔在笑,那是一种歪着唇的不怎么正经的笑意,但那笑意远没有达到他的眼底,他看着她的样子就像是某种缓慢的探究。

  最后他说:“原来你也知道。”

  清瑟怵然而惊,露晔语气中的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已经表明了他的决心。他的面容那样的意气风发,豪情里还隐藏着一丝丝谨慎而稍微清晰了一些的试探和观察。清瑟的震惊早已被他看在眼里。

  于是,清瑟决定兵行险招。

  “殿下果然好魄力。但仅有勇气,是不足以将宰相大人发配琼崖的。奴婢但愿殿下胸中自有丘壑,也能拥有配得起如此勇气的胆识。”

  露晔闻言很意外,“你……可是在规劝于我?”

  清瑟额角悄然滑下一颗汗珠,但她心知肚明自己的孤注一掷已获得了相应的回报。但清瑟仍不肯就此罢手。

  “奴婢但愿殿下心怀鸿鹄之志,有朝一日得以大展宏图。”

  露晔不再怀疑清瑟。但从那以后,露晔和尚御之间的不和就已浮上了台面。嘉泰帝的健康一日坏似一日,露晔与尚御之间的暗中较劲也愈演愈烈。

  宰相尚御胆敢公然和未来的天子露晔争执,也是因为早已备下一着暗棋。

  这着暗棋,就是舒光。

  尚御平日笼络皇后外家甚为得力,便越发起了大逆不道之心。尚御并不怕冒险,也不怕采取其它激烈的手段时要有所顾忌。在尚御心里,既然是无毒不丈夫,又是太子露晔的势不两立将他逼到了痛下杀手的地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又何须心慈手软?

  尚御开始考虑改易太子的可能。但在谋废太子的事情还没有发展出什么头绪的时候,嘉泰帝竟遽而崩逝!

  事情已刻不容缓。尚御开始一边极力说服舒光去和太子露晔争夺皇位,一边以高官厚禄拉拢了皇后兄长及其两子,要他们去说服皇后加入这个疯狂而大胆的计划。尚御吩咐得力心腹速去迎接舒光入宫,一面刻意封锁嘉泰帝崩逝的消息,拖延太子露晔的反应时机。

  最后当嘉泰帝驾崩的消息终于还是传出禁宫后,露晔一听到消息,便再也等不得皇后下旨宣召,火速赶往宫中。

  在宫门口,他与一乘车骑遇了个正着。宫使簇拥下策马而入的那少年,眉间冷然,面无表情。

  露晔疑心大起,待要命那少年回返问话,那少年早已去得远了。何况天色已瞑,不辨何人,而且嘉泰帝崩逝,宫中形式混沌不明,他不得不暂且撇开心中疑惑,疾速前往正殿。

  露晔一脚跨进正殿,却见殿上龙座前影影绰绰,仿佛有人。他不由愕然,正待上前看个究竟,耳边就听得尚御志得意满地笑道:“殿下姗姗来迟,还不快快过来参见初登大宝的新皇上?”

  露晔大为惊骇,厉声道:“是谁在这里胡言乱语?孤才是先帝圣旨亲立的东宫太子,理应继位为帝,这龙座上之人,却又是谁从哪里弄出来的冒牌货?先帝尸骨未寒,这岂不是大逆不道,公然谋反么?!”

  露晔话音刚落,尚御就仰天长笑,笑声里显得极为快活。

  先帝临终遗命,太子露晔悖乱无德、沉迷女色、行为乖张,着即废去太子之位,出为嘉王!另立宗室子舒光为太子,入继大统!”

  露晔惊异,无法相信自己面前的这一切。他正要据理力争,背后已涌出一队禁军,将他双臂扭住,不顾他的反抗,一直拖下大殿去了。他狂吼,拼命挣扎,但背后只有尚御得意地放声大笑,与众臣山呼万岁的声音。

  忽然,拖曳他的力量戛然而止。露晔站直,方待整衣,就听阶上尚御的声音犹带笑意,嘲讽般地说道:“嘉王殿下,皇上对你优抚有加,特意将琼崖二州,封作你的领地,你可即日起程!”

  露晔气结,热血上涌,回身怒视尚御,“你伪传先帝遗旨,矫诏窃国,该当何罪?!”

  尚御一挑眉,漫不经心似地说:“尚待嘉王有朝一日得志,可流放臣九千里至琼崖!”

  露晔震惊,继而暴怒。他那样愤懑难当,血冲上了他的头顶。

  清瑟!果然是清瑟!他好不容易相信了她,却又被她毫不留情地出卖!嘉王?他知道他这一生将再无反击的机会,因为尚御不会让他活到获得那个机会的时候!清瑟不仅仅是出卖了他,她还杀了他!杀了他!

  ……

  风凋的故事戛然而止。

  流波愣在那里,室内一片令人窒息的静寂。不知过了多久,流波才找到自己的声音。

  “是……是个曲折的故事。可惜,结尾不太圆满……”

  风凋始终低垂的眼帘忽而扬起,眼中寒芒一闪,语气也愈加冷冽。

  “我还没有说完。”

  他紧盯着流波,唇角逐渐勾起一丝恶意的微笑。

  “露晔本不叫露晔,清瑟也不叫清瑟。露晔的本名,是风凋;而清瑟的本名——是流波!”

  流波震惊,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风凋骤然仰首,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他一边笑,一边站起身来走到门边,推开门走了出去。

  “我是说,流波,我就是故事里的太子露晔,我,是被你害死的!”

  之三

  风凋消失了数日。他没有再来店里。

  而流波却越来越心神不宁。风凋的故事与他临去前凄厉的笑声,都化作最尖锐而冷酷的指控,撕扯着流波的神经。

  苦恼不已的流波终于忍不住要向白月、红云讨教解决之道。这天古董杂货店打了烊,流波仍留在店里,和白月、红云讨论此事。

  “你们说,我该怎么办?风凋把一个故事讲得那样绘声绘色,还指控我就是那个清瑟……他到底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些什么?他的眼神那样仇恨,他的笑声那样凄厉,决不会因为我一句道歉就了结……”

  白月和红云对视一眼,仿佛有些犹豫,最后还是白月将话说了出口。

  “流波,风凋不是人,但你却是。”

  流波絮絮诉说的声音忽然停顿,她哑然地微张了口,愣愣地看着白月。

  白月叹息,详细说明:“风凋前世被舒光取而代之以后,就一直没有再见过你。不久他就被尚御害死,却执着一直不肯转世,誓要找到你当面对质说个清楚。可是你已经转世投胎了十几世,如何还能记得那么久远之前的事情?但风凋滞留人世太久,若不解决他心中千年执念,就无法令他重新回归地府,甘心进入那六道轮回——”

  流波开始头疼了。她无奈地看着白月和红云,低声问:“难道就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好方法?我连自己上一世是何方人氏、做过何事都不记得,更不要说是千年以前。可是如果我不给他一个圆满的解释,他就不肯离开?”

  红云沉吟不语,许久方点点头道:“还有一个法子,只是难免玉石俱焚,况且也不一定能够成功——”

  流波求助地看向红云,那双眸子里满是天降横祸、茫然无措的哀恳。红云叹了口气,终于缓缓道:“我在‘攻击和解放’方面还有些薄力,以前我曾在一部古卷上看过一个强行释放厉鬼心中执念,令其回到地府转世投胎的法子,咒语和结印手法我都记得,只是需要准备的东西,未必能得来——”

  她眼神陡然一冷,盯着流波一字一句道:“此法需要你的‘一滴血,一缽泪’作引,方能实施!这一滴血却是不难,想你不会连这点勇气都没有;只是这‘一缽泪’,非得是你心中对当年之事真正愧疚悔悟,所怜所感,落下的眼泪才合用!”

  流波大愕,喃喃道:“这……我不是吝惜眼泪,可是我对那些往事都不复记忆,怎样又能愧疚悔悟,心有所感?红云姐姐,你……还有没有别的法子?”

  白月早返身进入内室,翻箱倒柜终于寻得那部古卷。那部卷轴是以丝绸制成,但年深日久,丝绸也早已泛黄残破,还长了许多霉斑;上面的墨字也模糊不清。

  红云接过来展开,室内烛光忽然一阵忽明忽暗。流波不禁紧张起来。

  忽然有人在门外一阵长笑。

  “流波,你想摆脱我?你对我做了无法原谅的事,现在却心虚起来,想要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

  屋内三人皆相顾失色。门外那声音分明是风凋的,却又有丝不像;那声音似笑似哭,低沉压抑,伴随窗外漆黑无光的天色与骤然狂暴的冷风,令人心生惧意。

  流波深呼吸,鼓起勇气回答道:“风凋,我并不想逃避自己该负的责任,我只是不记得了……所以我也在努力回想,而且我也想要帮助你……”

  “不记得了?哈哈,能够遗忘的人,是多么幸福呵。”

  店门无声无息地打开,风凋大步而入。大门在他身后合拢,今夜他一直束在脑后的头发狂野地散开,长发的阴影遮住了他的眼神,他唇角的笑意嘲讽而冷淡。

  流波一时被他的气势吓怔,冷意悄悄攀上了她的脊椎。她强迫自己勇敢直视着他,说道:“我很抱歉,我遗忘了那些事。可是请你一定要相信,今时今日的我,绝没有害你之心,反而是很诚心诚意地想要帮你!你要求我负责任,可是千年之前的那个人不是我,即使是我的前世,也是另外的一个人了;你如何要我为别人做过的事情负责?”

  风凋一怔,随即大笑起来。

  “哈——果然还是当年的流波呵,永远巧言令色,有无数个理由为自己开脱!你难道没有把我的一举一动报告给尚御知道么,难道没有将我的信任和我的感情弃如敝履,难道没有陷我于死地,没有害我于万劫不复么?!”

  流波双脚发软,倒退了一步。

  面对着这么强大的指控,与这么深重的怨愤,她虽然知道那个做出一切的人,是“清瑟”,而不是今日的流波;但是她无法拒绝这样的指控,无法漠视他历经千年积累而成的怨气与愤怒。那是太强大的一股力量,甚至可以左右人的心神;流波想笑,又想哭,然而她纵然鼻尖酸涩,眼中却仍没有泪水。

  原来,人真的不能做错一件事。一旦行差踏错了一步,哪怕经历了几生几世、几千几万年,也不能抹灭自己曾经的罪孽——

  角落的白月忽然冲向柜台之后,那里摆放着名琴“鸣涧”。她来不及盘腿坐正,也来不及从容调音,指尖飞快掠过琴弦,带起一连串熟悉的旋律。

  “泛泛渌池,中有浮萍。寄身流波,随风靡倾。芙蓉含芳,菡萏垂荣。朝采其实,夕佩其英。采之遗谁?所思在庭……”

  流波和风凋都是一凛。流波也因此从方才的一时心神迷惑中挣脱了出来,定了定神,目光重新清澈分明。

  但风凋的眼神却变得有丝迷茫。他愣在那里,仿佛停下了一切思考、一切动作,他细意聆听着那首他曾无比熟悉的曲调,而白月眼见得手,却并没有停。

  “……双鱼比目,鸳鸯交颈。有美一人,婉如清扬;知音识曲,善为乐方——”

  曲终的那一霎那,红云右手指缝间忽然多了一道闪着寒光的东西。她飞快奔到流波身旁,未及多言,已抓起流波右臂,在她腕间一划——

  顿时,流波白皙如雪的肌肤上,已溅出了星星点点鲜红的血花!

  红云左手俐落地一抖,方才那部古卷就随着她手腕转势打开,流波的鲜血溅到那部卷轴之上,红得愈发刺眼清晰。

  与此同时,几滴流波的血也不可避免地飞溅到了风凋的手臂上。当流波的血接触到风凋肌肤表面的一瞬间,风凋骤然爆发出一声凄厉而痛苦的呼喊。他以另一只手握住了那只溅上流波鲜血的手,他的双手、甚至整个身躯,都颤抖得不成样子。他的嘴唇哆嗦着,眼睛死死盯住红云手中的古卷,眼神凄厉而绝望。

  红云已顾不得那许多,迅速做起手印,口中喃喃念起咒语。白月丢下琴,冲到流波身边,一边飞快帮她包扎伤口,一边焦虑地催促道:“哭啊!流波,你的眼泪!只有你的眼泪,才能救赎风凋!”

  而在这一片混乱之中,流波却只是定定地站着,任红云割破了她的手腕、任白月替她紧急包扎,对面前的风凋凄厉长啸的惨状也视而不见。她的眼神低垂,漫无目的地凝聚在某一点;她的神智仿佛已经脱离了她的身体,在半空中浮游。

  白月更为紧张,一边观察着更加狂暴而痛苦的风凋,一边不住地摇晃流波,叫道:“流波!你要清醒一点!怎么回事?现在不是发呆的时候!”

  流波一震,忽尔回神。她慢慢抬起头来望着面前痛苦挣扎的风凋,声音低得轻似耳语。

  “我记起来了……”

  白月一愣。“流波,你记得了什么?那就快哭呀!红云那里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刻不容缓,快呀,流波!”

  流波仍恍如未觉般,轻声说道:“我记得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了……”她蓦然提高了声音,直视着面前的风凋,一字一句道:“因为,是你生身父亲洵王懿,害我家破人亡!”

  室内诸人皆是一愣,大为震愕。就连仿佛如烈火灼身或如坠冰窖般痛苦难当的风凋,都咬着牙忍下了一波波或灼热、或酷寒的痛苦,睁大了眼睛,无法置信地盯着流波。

  “你说什么?我父王……”

  流波不理他的疑问,自顾自往下说道:“我父亲也原为朝中大臣,当年因洵王有争位夺储之心,而不愿党附于他;因此被洵王挟嫌报复,被诬下狱,惨遭不测!而我一家四十余人,皆被灭门!我幸而当时随同师傅楚望在外修习琴艺,侥幸得免;师傅因与舒光之父有故旧之情,遂带我前去投奔,蒙舒光起了恻隐之心,在他父亲面前为我说情,有他一家收留照料,方得苟活!……”

  风凋闻言,如遭电击,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而流波仿佛盲了一般,眼神黯淡无光,只是径自继续说着:“所以,虽然我也厌憎尚御,可是这样一个既可以报复洵王、又可以报答舒光的机会,我是怎样也不能放过的!你待我好,我自然是感动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你待我再好,我的父亲、我的家人也都再也回不来了……”

  风凋忽然道:“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既然你已入了东宫,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一旦事败,你知道的内情已经太多,难道尚御就会放过你?”

  流波一震,眼神忽尔起了一点波动。她的眼光缓缓在风凋面容上飘过,带着一点似真似幻的打量。然后,她轻轻地笑了起来,垂下了头。

  “我这条命,已经是当年师傅和舒光给我的。所以我已经多偷得了这么长的一段时光,够了……”她静静说着,眼中忽然浮上了一层水雾。

  “我本来想着,当这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无论你和尚御谁输谁赢,我都可以终于去和我的家人团聚……可是当你深夜入宫以后,我才发现不知何时,东宫的宫人、侍卫都已无影无踪;我情知事情不妙,就在此时,一队剽悍侍卫冲了进来,为首的正是尚御的心腹之一,宰相府吏重瞳。他冷冷地看着我笑,说:‘流波姑娘,先皇驾崩、新帝登极,你的责任已了!’……”

  风凋忽然安静下来,凝视着流波眼中盈盈泪光,似有所悟。

  “我知道,我的大限已到。我只想问他,新帝究竟是谁?是救我一命的舒光,还是……那待我以诚、我却背叛了的风凋?我想着倘若是你输了,我会伤心吗,我会落泪吗?可是我却再没有机会知道,因为我还来不及说话,双臂已被侍卫一左一右钳制,然后重瞳走了上来,他的手里,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剑……”

  流波话音未落,一滴眼泪终于滑出眼眶,坠落于她脚前的尘埃。

  风凋身躯剧震,向前迈一大步,就向着流波颈间伸出了双手,面上表情似笑似哭……

  电光石火间,红云一抖手中长卷,那卷轴飞快斜插入流波与风凋之间,阻住风凋去势,轻飘飘蒙在流波落泪的容颜上。长卷的丝绸很快被流波的泪水沾湿,红云念动咒文,手做结印,左手一扬,那卷轴陡然飞起,随红云臂力斜飞向一旁桌上摆放的“玉壶冰”琴,覆盖在琴身上。

  几乎与此同时,风凋骤然爆发出一声凄厉而痛楚的长啸。他的长发张狂地飞散,他的面容无比痛苦。他的肌肤上逐渐爬满了一丝丝鲜艳的血痕,那血痕逐渐扩展,似要将他整个身躯割裂!

  流波大惊失色,往他面前跨出一步。

  “别过来!”风凋以手掩面,蓦地爆出一声痛吼。流波吓了一跳,不由站住了。

  “好个古董杂货店呵……就连店主也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呢,如此恶毒入骨的古老咒文!”风凋咬牙切齿,他挡在脸前的手臂上,血痕逐渐扩大、爆裂,却没有一滴鲜血流出!

  白月听着他怨毒的声音,忽然柔声说道:“风凋,难道你不知道,要驱动这咒文,首要条件便是流波心中,对当年之事真正愧疚悔悟,所怜所感,这样落下的眼泪?你求了千年,所为的,不就是这个么?一个真相,一点歉疚……甚至在你失去生命之前,她便已经用自己的生命偿还了你!风凋,流波所能给你的,甚至不能给你的,她都已经给你了呵!”

  风凋的挣扎突然停顿,他甚至放下了掩面的手,愣愣地盯着面前泪流满面的流波。

  然后他又望向桌上那被长卷覆盖的名琴,“玉壶冰”。仿佛在这一瞬,他想起了很多东西,他的眼神渐渐变得云水般温柔。虽然他的面容已经血痕纵横交错,变得狰狞,但他注视流波的目光,第一次变得平和宁静,还有一点点无法掩饰的情绪,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琴棋诗酒之间,他们曾分享过的温馨。

  “那琴是我劈坏的。当时我气极了,以为你毫无理由就背叛了我全部的信任……但是现在,流波,我不恨你了。”他轻轻说道,“再不恨你。可是,仍会一直记着你……”

  流波动容,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却没能发出声来。

  “泛泛渌池,中有浮萍。寄身流波,随风靡倾……”风凋坦然一笑,开始轻声吟唱着那首《秋胡行》。

  流波怔住,随即又仿佛体会到了什么,她敛眉微笑,走到“鸣涧”之后,开始和着风凋歌声而弹奏。

  “双鱼比目,鸳鸯交颈。有美一人,婉如清扬;知音识曲,善为乐方——”

  在最后一个音符滑出流波指尖之时,风凋朗声长笑——

  身影,随之而逝。

  附录:

  古琴鉴赏:

  鉴别古琴的优劣,主要从选材、工艺和发音等方面进行。

  在工艺上,琴面弧度平正、自然适度,不能有凹陷或不平现像。琴身端正,放于桌上应平稳。各部分加工须精细,胶合处严密牢固无缝隙。琴身油漆色调雅致,表面平滑光亮。琴弦应丝条均匀、质地光泽,洁白而拉力强。缠弦以紧密、均匀、明亮、光润为佳。

  在发音上,应音响纯净、音量宏大,各弦发音均匀,没有杂音,高音清晰,共鸣和传远效果好,音色优美、圆润、清脆,既不尖锐,也不钝拙。

  古琴上的断纹,是古琴年代久远的标志。这种特有的现像,是由于木质、漆底和振动性能等的不同,琴漆经过长年的振动而造成的。有断纹的古琴,不但琴音透澈,而且外表也很美观。北宋以来,琴人对此极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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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十八:龙泉剑
( 本章字数:13354 更新时间:2006-12-18 21:02:08)


  剑走偏锋

  文/偏离

  摇曳的荷花池旁,

  素衣女子回眸浅笑,星目婉转,玉面微红……

  他剑眉入鬓,虎目生威,薄唇轻扬……

  那样的情景,那样的相对……

  已经很久,很久了。

  深夜。月上中天,暗云微度,天色已晚。一阵凉风拂过,月光忽明忽现,闪烁的不仅仅是星星。一种诡异暧昧之气笼罩天空。

  “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一个影子忽隐忽现地慢慢向这间看似不起眼的古董杂货店靠近,那凄厉的声音在幽明中来回游荡,一种鬼魅魍魉地飘忽,令人不寒而栗。

  两姐妹突然从睡梦中睁开眼睛。红云立刻起身向白月的房间跑去。

  白月慢慢坐起,脸上带着一抹了然的微笑,只是手中悄悄握住自己身边那把青金石匕首,匕首上的橄榄石在这个夜晚异常夺目。她轻轻一挥手,书桌上的一盏纱灯亮了,四周宁静下来,她走下床来,知道一夜好眠就此结束。拎起桌上的紫纱茶壶缓缓倒入旁边的杯中,茶香满室她的笑容更深。

  “姐!”一身背心短裤打扮的红云推开白月的房门立刻护在她身前,“姐。这个精怪很不一般。你小心。”白月的体质经常会吸引一些很特别的东西。

  曾经发生过的事一下子拥上她的记忆前端,让红云的神经立刻紧绷,她用力甩甩头。“放心。它不像有杀气的样子。”白月悄悄地从红云身后出来,红云立刻把她护回去,“不行。你上次也这么说。”白月愣住了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原来妹妹也想起那个遥远的过往。

  那样的前尘,她们彼此都恍然如梦地过往,时间久得有时她都怀疑是否真的发生过。

  红云的手在空中翻飞结成一个印,“出来!不然我就让你形神俱灭。”她一声暴喝,震得四周空气一阵激荡,那声音源源不绝的传入幽明之中,“求求你,救救我。”那个声音越来越近,“救救我,救救我。”“红云,让我来。”白月给你红云一个安心的笑容,从她身后走出来。“让我助你现出原形。”一道柔和温暖的白光从她手心发出渐渐扩大,包住一个身影。

  一个衣衫凌乱形容憔悴的单薄女子出现在她们眼前。一张小小的瓜子脸,一双惊恐的水灵灵大眼,苍白的小嘴唇,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白月的眉头皱了一下,在红云的制止前抓住她的手,这个少女立刻精神起来。白月腰间地匕首突然颤动起来,她低头看了一眼,再看看眼前受惊的少女,暂时忽略匕首的警示。红云也看见了,看着少女的目光不由一寒,手上暗暗提起红光。

  “两位姐姐。小女子龙媛。求两位姐姐救救我。”眼泪缓缓地流淌下那玲珑如玉的脸庞。“既然你来找我们一定清楚我们的规矩。如果能帮你我们自然会帮你。”红云再次护在白月身前,一改平常的嬉笑,难得的严肃。“你的本体是什么?”白月带着一贯淡淡的微笑。

  少女龙媛的双手上浮起一把宝剑的影子。

  此剑长二尺八寸三分,清光自然如水。镌刻铜铸在剑身上的篆书、“龙凤七星”纹饰图案,非常清晰,与剑融为一体,不露雕凿痕迹。显得古雅别致、坚韧锋利、刚柔并寓、寒光逼人。剑鞘与剑柄,是稀有的梨花木,不必加漆而显古色古香,越用越亮,还嵌有珍珠、绿宝石,柄端悬垂艳红的两缕真丝线。难得一见的俊秀好剑。

  姐妹俩一眼看出此剑价值不菲。

  “龙泉宝剑?!”红云动手去拿,那剑却消失了,待她的手收回又慢慢显现。“红云,你没有发现她的本体并不在我们店里吗?”红云看看那把秀美的宝剑,冷眼打量那个受惊小鸟一样的少女。“那你来找我们干什么?不在我们职责范围内。立刻消失。”瞪了一眼那个瑟瑟发抖的少女。“求求你们,除了你们没有人能帮我。我耗费了近百年的修为才能出来向你们求救。求你们一定要帮我!”她的眼睛只是看着白月。“快起来吧。告诉我怎么回事,我们才能帮你。”红云冷然地走到一边她不会像白月那样轻易相信她,眼睛仔细地盯着她,时刻戒备着。今夜的红云不同往日,她感到一种酝酿中的紧张,压得她喘不过气,她深呼吸几口,今夜的空气很凉,几乎不像夏天。这个夏天快结束了吗?

  今天的月亮就像若干年前的一样。那次的经历现在想起来还令她微微发抖。她抱住自己想要抑制颤抖。她没有发觉白月悄悄看了她一眼,眼里是浓浓地担忧。这样的夜有一股引人回忆的力量。

  “把你取回来?!”白月惊讶的声音打断她的思绪。“你的主人要出售你?”龙媛难过地摇头,“他没有这个意思我才着急。这样一直待在他身边我就永远不能脱身了。”白月陷入一阵沉思,“没有其他的办法吗?”“最近他身边又来了一个人,这个人邪气很重,我担心他会发现我的存在,到时候我一定会永世不能超升。”“哇!什么人这么厉害。你不会太夸张吧。”红云终于被她们的对话吸引,也走过来。龙媛很认真地摇头,“绝对不是。这个人身后有好几个冤灵,他自己一点没有察觉也丝毫不受影响的样子。”白月定定地看着她,“照你这么说一定是个煞气很重的人。你主人竟和这种人在一起。他不受影响吗?”龙媛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一点也没有,所以我很着急。”红云突然插话,“你那个主人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样就更麻烦了。”“求求你们,帮帮我!”龙媛惊慌地急急拉住白月的手,“不要急。你先告诉我们你主人的情况,我们再看怎么帮你。红云你不是一直很想要宝剑吗?”白月微笑着看着红云。红云耸耸肩“无所谓我倒是对那个冤灵缠身的人比较有兴趣。”白月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头。红云立刻抱住她,“姐。我乱说的,你不要担心。”白月展开眉头拍拍她环住自己的手臂。

  其实今晚她也梦见若干年前的那场经历,这样的梦似乎预示着什么……她不愿深思,那种灵魂深处的痛楚,现在的她或许依然承受不住。

  “说说看你那个主人的情况。”她把思绪拉回眼前。

  一本商业周刊出现在她们面前。那是一个有绝对性格的男人。这男人五官深邃,脸部的轮廓如刀刻斧凿般立体突出,炯炯有神的双眼中有几分冷漠,薄而有型的嘴唇不耐烦的紧抿着,伟岸的胸膛露在敞开的米白色衬衫外,强健修长的双腿包里在水蓝色的休闲裤里。

  白月皱着眉头把杂志还给龙媛。“这样的人我们恐怕很难帮你。无法通过正常手段接触。非常手段是不被允许的。”“我拼了百年的修为来找两位姐姐,求两位姐姐一定要帮我。”红云看着杂志上的人,眼神一黯。“姐,我想起来了,上次听几个‘朋友’说起过。这个家族不干净的。他们是靠黑暗手段发家的,现在还与一些黑暗世界有关系。”白月点点头“那就难怪,所以他身上才有这么重的煞气。”白月的手在封面上一抹,那照片上立刻现出异样,一股黑沉之气包围在这个人身边。

  “啊!”龙媛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她的身影立刻暗淡了,“你们一定要救我,不然……救我,求求你们……”“龙媛、龙媛……”那抹身影竟然很快消失了。少女的凄厉求救声还回荡在她们耳边。

  “怎么办?”红云看着龙媛消失的地方,瞪着眼睛问白月,这样的变故她也措手不及。“看样子她确实有麻烦了。”白月走到古藤书架旁,抽出一本书,翻到一页,举到嘴边,轻轻一吹。一个纸样缓缓落下,落地时已经变成一个白胡子老爷爷。

  白月看着白胡子老爷爷消失在眼前,低头继续看那本杂志。红云打了一个哈欠,“姐,有没有东西吃。我饿了。”“锅里有冰镇的甜汤,冰箱里还有水果。”白月没有抬头,红云好奇的一把拿过她手上的杂志。

  霍靖伦,霍氏集团的当代掌门人,现年36岁,本城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之一。

  “哇!什么东西?现在的财金杂志怎么跟八卦杂志一样无聊了。”红云看了标题之后就把杂志还给白月了。“也不是全然没有关系。像这样的人,他们的婚姻多数都是利益集团的合作,对未来的经济结构划分和利益分配有直接联系。你看未来预测中的几位女性都是大集团的公主。如果结合成功的话会直接影响该领域的未来发展。”红云再看了一眼,“也就是说,这个人我们不能贸然行动,因为会影响整个金融市场,哪怕他‘该死’!”白月点点头“就是这样。所以我们一定要谨慎处理。”

  她们彼此没有再说话。白月陷入深思,红云看似专心的吃西瓜。

  一个长发飞扬的少年,一脸的得意,“你们还太嫩了,这样的情况以后会再次发生的。相信我,你们躲不掉的。”

  此刻她们脑海里都是这样的一幕情景,已经很久了,以为会淡忘了,今夜却格外清晰。

  “不知道此刻钟馗帝君在哪里了?”白月看了一眼外面的夜色,“我记得这样的夜晚,他最喜欢了。”红云从西瓜里抬起头“那个死小孩每次都故弄玄虚。”白月看了一眼她轻笑出声,现在的红云满脸都是西瓜籽,非常可爱的样子。

  白胡子爷爷突然出空中坠落,嘴角流出黑色的血液,身影已经忽隐忽现了。“飞爷爷。”两姐妹立刻上前扶住他,白月结起印信,一道白光注入老者体内,终于定住他的身形,令他不会消失,“是不动明王咒。”红云的口气非常严肃,白月倒抽了一口气,“我也觉得不是普通的印符,但是没有想到这么厉害。”“你们要小心呀……对方……对方,不简单呀。”老者终于苏醒。“如果不是那把龙泉剑肯救我出阵,不然此刻已经魂飞魄散了。”白月和红云把老者扶到竹椅上,“飞爷爷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世上能伤到你的人很少了。”“开始我也没发觉有异常,在接近放宝剑的房间时突然有一股很怪异的力量向我扑过来,一下子就不能动了,等发现是凶险的不动明王咒已经来不及了。”红云递过热茶,助了老者一股真气,老者的脸色终于缓和,“这么厉害的咒我却没有见到施咒者。当时我已经无力抵抗了。幸好那把剑的精灵突然出现,她拼了百年修为从外面为我打开缺口,我才能逃回来。”

  曙色苍茫,天边由青白而绯红,天边是很淡的粉红色,镶嵌了一个生铁般惨白的月亮,太阳快要升起来了。白天的热气已经慢慢浮现,伴着微风,身上一阵暖意。白月轻轻推开窗户,准备迎接第一缕晨曦,满室的阴森慢慢消散。

  “飞爷爷您好好休息吧。”白月抓住老者的手,一瞬间老者已经恢复成一个纸样,白月轻轻拿起,放进一个流光溢彩的玉盒里。“飞爷爷这次伤得很重,只怕很难恢复。我要把他送回蓬莱阁。这样会恢复快一点。”红云点点头,“我找‘朋友’去收集情报。不能就这么放过他们。”白月有些迟疑“我们不同于寻常人。你那些‘朋友’都是气浊的人。接触久了恐怕不好。”红云恢复古灵精怪的样子“安啦。我有分寸的。有时候他们比精灵还要管用。”她向白月眨眨眼睛,“这里毕竟是人类的世界。”白月释然“我走了。你多多留意店里。实在不行就呼唤一些精灵出来。”“那倒是。它们整天在这里白住也应该出点力的。”

  整个屋子突然骚动起来,“各位不用惊慌,红云不会伤害你们的。”白月的声音柔柔地,绝俗地温暖笑容和周身白光安慰了骚动。她点了一下红云的头,“不行就暂时停业吧,我真担心你把店拆了。”红云把她推出门,“你安心啦,不会有事。赶快去,不要再耽误飞爷爷治疗了。”

  今天站在店里是一位长得很符合现代的审美观,仰首大笑的时候,嘴巴并不比朱丽亚·罗伯茨小的美貌女子,她叫颜如玉(见蒋胜男《古书奇谈》)。她一边笑脸迎客一边麻利地整理着老旧的古书,说也奇怪,一些花掉或者破损的文字都在她的“修补”下一一完整显现。红云从外面进来,“今天辛苦你了。我会帮你求情的。”那女子露出惊喜的表情,“那就真的要感谢你了。我走了。”红云点头,那女子渐渐消失了。

  红云一边翻开手边的账簿一边从塑料袋子里拿出一个汉堡,大大地咬了一口。头也不抬地看着今天的记录。

  一会吃掉汉堡又拿出一个鸡翅。合上账本,开始关门。她看了一眼天色,淡淡月影已经爬上天边,白月不在家,又是一天。她开始想白月了,夜晚一个人总是容易寂寞。

  霍家大宅。

  灯火通明,热闹非凡。从傍晚开始名贵的轿车,西装革履的男子和妖娆迷人的女子就不停进出。音乐声和欢笑声一刻也没有停歇。平时静谧的花园也灯光璀璨,到处都是双双对对的人影,耳边听到的都是高谈阔论。全国最有影响力的商界名流都在这里,他们是来给霍靖伦祝贺37岁的生日的。

  “恭喜!你更加成熟了。”一个一身白西装的男子挤挤眼睛拍拍一身宝蓝色西服的霍靖伦。他今天神清气爽一点也看不出来已经快40了,一头短发前面微微翻翘,这几乎就是他的特色;一双凌厉的黑眸并没有太多笑意,嘴角紧抿略有上扬,不失礼也决不热情。递了一杯酒给白西装的男子,“这么晚才来?我以为你们不来了。”白西装男子附在他耳边很神秘地小声,“我们找人来救你了。你老爷子今天可是有备而来,你要小心应付。”他看了一圈花枝招展的女士们“说真的,到底什么样的女子才能入你挑剔的眼。”他一边微笑着举杯向几个朝他们目送秋波的女子示意。“我有资格挑剔,不是吗?”他的眼神非常不屑,冷冷地看着在他面前骚首弄姿的女子。白西装男子用看恐龙的样子看着他,“你真的决定不婚了?”“因为我中意的女人恐怕还没有出生。”他一口喝掉手上的酒,纯的伏特加。味道很冲,入口辛辣,酒精度数很高,可惜对他没有任何作用。有时候真的希望自己不要那么清醒。

  一个黑色西装的男子站在白西装男子的身后。“唐大律师,你终于来了,一切搞定了?”他们三个就是本市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此刻站在一起各具魅力自然吸引了全场女性的目光。他们不一为然地继续饮酒聊天。

  精神矍铄的霍老爷子出现在前面,“欢迎各位今天来参加霍靖伦的生日宴会。照顾不周请多多包涵。下面就请各位开始跳舞吧。靖伦,王小姐和你跳第一支舞。”老爷子用命令的口吻向霍靖伦指示,“是的。爸爸。”他已经牵起一脸妩媚得意的王小姐走进舞场。远处黑西装男子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很多商界名流都带着自己的女儿向霍老爷子走去。进入霍家就意味着荣华富贵,何况霍靖伦还是一个极具个人魅力的对像。白西装男子看了一眼手表,拍拍旁边男子的肩膀,悄悄出去了。这时霍靖伦的脸上才露出笑容暗暗送了一口气,引来周围女子的议论。王小姐也更加娇媚得意。

  那样的女子似乎就像白莲花一样,清纯优美得令人目不转睛。任何女子在她面前都会自觉庸俗。

  她身着月白色素绢袍,乌黑如瀑的长发,倾泄至她的腰际,鬓边装饰着一朵盛开的粉红色睡莲。两颊旁青丝似堕非堕,细致的五官便也若隐若现,清冷的眼眸冷淡地看着尘世,幽幽深深,好像隐藏了许多与少年年龄不符的智慧和秘密。她衣上散着淡淡的花香,缓缓走来气质如兰,在水晶灯光下,飘如仙姬。这样的女子不一定是最美丽的但一定是最迷人的。她那种淡淡地超然就像一种无声的挑战。她不是高傲的玫瑰只是一株更加难得的空谷幽兰。这样纯净天然的气质让人身心舒畅。

  霍靖伦走上去,仔细打量这个女子,暗暗称赞两位好友确实花了一番心思。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令在场的所有女子失色黯然,令父亲第一眼就满意。“你是谁?”他在她耳边轻语。她嫣然一笑,恍惚却更加惑盅人心,“你希望我是谁?”他自然地环住她纤细的腰肢,那样的清凉如水。她没有躲避,只是更加柔软,眼睑低垂,绯红隐现,说不出的娇媚迷人。

  一身浅灰色西服的江昶向他们走来,“白老板,想不到你也会来。”(见永遇乐之《丁香结》)女子眼里的迷惑稍纵即逝,“原来是你。一时没有认出来。” 江昶向她粲然一笑,显然很高兴“容融如果不是临时有通告也会过来的。我马上打电话给她,她一定后悔死。” 江昶说着就拿出电话要拨。霍靖伦拦住他,“恐怕要麻烦江先生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女士了。” 江昶爽朗一笑,“白老板你不介意吧。”见她颔首同意他才介绍“这位是在古董界非常有知名度的白月小姐。她和妹妹开的古董杂货店里包罗万像,什么好东西都有。您有机会可以去看看。白月小姐的花茶更是令人齿颊留香回味无穷,我和女友经常去那里掏宝。” 霍靖伦握住她细滑如玉的手,“想不到你这样的人会去照顾那些陈旧的死物。”白月摇头轻笑“在我眼中它们都是有生命的,甚至就像我的亲人。”他眼神一愣“我想就算是一流的鉴赏家也很少会把古董比喻为亲人。你真的很特别。”白月但笑不语,没有抽回他握住的手,“先跳个舞。”他直接拉她走进旋律。她如一朵月夜绽放的夏花,让人不忍放手。

  他几乎有些微醺。她身上独特的香味就像一杯上好的白酒,醇香宜人。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他醒来,急忙探向枕边,一阵凉意,显然离去已久。他举目四望哪里还能看见她妩媚的身姿。床边地下有一朵她昨晚鬓边的睡莲。那不是一场梦,真实的就像他此刻鼻翼间的莲花香气。

  红云伸了一个懒腰打开店门,嘴里还小声嘀咕“臭老姐怎么还不回来,想死人家了。”她俏皮地吐了一下舌头。“哇!不会吧,谁大奔不要了扔在我门口。”瞪大了双眼看着眼前漂亮的奔驰。

  “白月!”霍靖伦走出来来一把抓住正在欣赏眼前这辆黑色大奔的红云。“妈呀,一大早就遇到色狼。天哪!你还让不让人过日子呀。”红云一把推开他,“你昨天晚上不是这样的?”眼前的少女有和她一样的容貌却有完全两样的神态,白月是轻柔优雅的,眼前的少女是娇俏灵动的。她们会是同一个人吗?

  红云转过身看着他“昨晚?霍先生感情你一大早就醉酒闹事啊。我什么时候见过你?你搭讪的手法放在我们店里都嫌旧。”红云没来由的感到一种郁闷和烦躁,就像龙媛突然来访的那个夜晚,这种感觉让她非常不舒服,破坏了她一天的心情。

  霍靖伦眯着眼睛打量她,“白月和你是什么关系?”红云狠狠瞪他一眼“无可奉告!对不起今天我们不做生意,下次请早点。”说着她就准备关门,真是流年不顺,一早上就遇到这个讨厌的,她想起飞爷爷受伤的事火气更大。

  “红云你怎么又耍脾气了?”轻柔婉转的声音在他们的身后响起,一身淡绿色绣花旗袍的白月撑着一把古旧的纸伞袅袅婷婷地向他们走来,手上还拿着一包东西。这样的白月沐浴在阳光中,如同上好的翡翠人儿。“姐。你终于回来了。飞爷爷还好吧。”红云一把抱住她,“这么香!你带了我最喜欢的桂花莲藕呀。”白月揉揉她的头发,“是呀。这几天辛苦你了。”

  不知道是阳光还是白月的柔和,霍靖伦有一种眩晕,嘴角浮上若有若无的浅笑。抓住她握住青竹伞柄的手,声音依然冷傲,自然地质问,“今天早上你到哪里去了?”白月皱起秀眉,红云一巴掌拍开他的手“少用你的咸猪手碰我姐姐。再走过来我打的你妈妈也认不识你。”一边说还向他比画着自己的拳头。白月微笑着拉住她的手,化解双方的对峙,“红云你想打走我们的大客户吗?”用眼神暗暗制止红云,她发现此刻的红云气场很乱,整个人非常浮躁。不解地微微蹙眉。转过脸去,依然笑容嫣然。

  “霍先生先进来吧,我们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霍靖伦改为抓住白月的手臂,“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白月表情转为疑惑,“霍先生您的问题我无从回答。这几天我都不在家中,今天更是第一次和您见面。”她淡淡地语气非常肯定。“这样的容貌身段……你换了一种香味……但是我不会认错。你很特别。”说着他拉起她柔软的手轻轻置于鼻下唇间,他也很肯定。白月和红云都倒抽了一口冷气。红云不知什么时候手上多了一支丹凤黄金钗,这钗沉甸甸的,那颗宝石此刻格外炫目,发出女神眼睛一样的诡异的光芒(见姬泱《夕阳》)。“这钗很不寻常,以前有个公主用它自杀。说不定她的灵魂现在还附在上面。你要不要试试,顺便去陪那个公主。据说是个绝代美人。你要不要试?!”钗尖一寸寸顶向他的颈项,最后就只有一皮只隔,眼见就要刺破他的动脉。她的眼珠浮上一道红光,那是她失控的前兆。今天的红云异常激动。

  “红云。我想霍先生只是认错人了。”白月微笑着安抚一触即发的红云,看似不经意地拿走她手上的钗,其实已经注了一道白光压住她的狂躁。“我不会认错。昨夜你留宿我家。” 霍靖伦很认真的摇着头。

  “我留宿你家?”,“我姐留宿你家?”姐妹俩异口同声。白月吃了一惊,不由定定地看着霍靖伦,红云拍了一下白月,“姐,我已经完全糊涂了。” 霍靖伦看着她,“你的眼睛和昨晚有点不一样。昨晚你的眼睛看起来就像金色的猫咪。”白月若有所思地抬起头,“金色的眼睛?”“只是那么一瞬间,昨晚你真的很美。”“霍先生昨晚的事我真的没有印像。您能否给我一点时间回忆一下?” 霍靖伦一把抓住她的手,“到现在你还不愿意承认吗?和我霍靖伦在一起你觉得很丢人吗?”他的眼里聚拢一股怒气,他是那种不怒自威的人,突然发怒果然可怕。红云捏紧手边的金钗,白月婉转一笑握住红云的手,轻轻挣脱霍靖伦,“霍先生无论怎样请您给我一点时间,有些事我需要想一想。”看着温柔的白月很少有人可以继续发火,他放松表情,深深地看着她盈满温柔笑意的清澈美目,“我不喜欢令我失望的结果。”“您放心,一定会是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对她露出浅浅地满意笑容,驱车离开。

  白月地脸色变得很深沉凝重,有什么与她们有关的事情已经超出她们的控制范围,在她们看不见的地方和时间里悄悄发生了,她感觉到危险。她拿过红云手上停业的牌子。“姐到底是怎么回事?”“恐怕有其他东西冒充我去找他。只是目的是什么?我实在想不透。”红云立刻一把抱住白月“姐。飞爷爷说那人家里有不动明王咒呀。那个东西怎么可能不被制住?”白月也吃了一惊“对呀。它是不受明王咒约束的还是明王咒制不住它?”“姐,当今世上能满足这两个条件其中一条的并不多。我相信人类一定不可能幻化成你的样子。”白月点点头“唉!龙泉宝剑的事还没有解决怎么又发生这样的事?”“实在不行就用‘非常手段’。今天晚上我去霍家一趟。”“也只能这样了,那你小心。不动明王咒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红云比了一个没问题的手势,身影消失在窗外。她要去找那帮朋友,看看怎么进霍家最安全。

  天色渐暗,浮云微断,月晕恍惚,凉风乍起,这样的夜晚说不出的惶惶然。

  “你真的是白月吗?”霍靖伦低声问他眼前妩媚多情的柔软女子。“你希望我说是还是不是?”她媚眼如丝,把问题交给他。“不管你是不是,我同样不会放过你。”“能让霍先生说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应该无比荣幸呀,”她缓缓走来,轻轻地偎进他怀里,那香气再次让他晕晕然,他不舍得放开这极至的享受,埋首在他的长发中深深呼吸着醉人的香气“难道你不高兴?”“我应该高兴的。”她的声音没来由地有些幽怨,仿佛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你是我见过的女子中最神秘的。”他挑起她美丽的面庞,“这样才对你有吸引力呀。”她的眼神异样的闪烁。

  一身黑衣的红云轻轻跳进广大的宅院,“有钱没地方花,现在地价这么贵,真是浪费。”小心地躲开红外探测器,“有钱人都是胆小鬼。”她已经来到主宅的阳台玻璃门边上。往里探看“龙泉宝剑!”刚刚打开门。

  “啊!”她的惨叫发生在另一个时空。楼上的霍靖伦没有察觉丝毫异样,他怀里的女子在他颈间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笑容。白月突然吐出一口鲜血,晕倒在书桌上。

  她缓缓醒来,一个温婉的女子坐在她身边,一脸地担心,她身后那个铜香炉正清烟袅袅。“你怎么样了?”白月给她一个安心的笑容,“我没事。恐怕是红云出事了。”她脸上掩不住担忧。“可惜我已经没有法力帮你们了。”那女子头垂地很低。(见伊吕《天助》)“仙女姐姐。你应该知道我们姐妹不是一般人,不会这么容易有事的。放心。”那仙女姐姐才稍稍抬起头。“有办法了吗?”“暂时没有。突然发生这么多事我一点头绪也没有。”白月从床上起来,走到窗边,她一脸忧愁困惑,一阵悠扬的琴声似乎从遥远处传来。白月和仙女姐姐都是一脸惊喜。

  “俞伯牙特来拜见。白月姑娘近来可好?”一个俊秀的书生出现在她们面前。(见盈风《清微淡远》)“多谢公子挂心,近来确有烦心事。”白月微笑欠身,眉头未见舒展。“我就是为你解惑来了。”白月睁大了双眼直直地看着他,“钟馗帝君已经转生了。他也已经放出来了。阎君请我转告你多加小心。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有改变。”白月地脸色在瞬间变地惨白,半天才回过神来。眼里猛然蓄满盈盈泪水,“他明知道……这又何苦呢……”

  “阎君希望这次你能让他归入正道。”白月狠狠地摇头,“阎君觉得我能做到?哼哼……千年前做不到,现在还是做不到。”白月像失魂一样冷笑,泪终于缓缓落下,千年前她在红云面前保证不再流泪,至少不再为那场过往流泪。所以千年来她始终淡笑嫣然,此刻她却还是……是因为红云不在身边吗?

  “这一次你试试看。不要轻言放弃,这不像过去的你。”一个绝美的女子穿过竹帘而来,她轻轻地环住白月颤抖的肩膀,“温明。你知道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见飘灯《温明》)那女子安抚地抱紧她“别这样。我们依靠了你们这么多年。如果你现在崩溃了,红云怎么办?她现在一定在指望姐姐去救她。”白月在她怀里停止颤抖,片刻后抬起头,已经收起泪光。“我们都会支持你的。”四周传来更多声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白月点点头,千年来她们并不孤独。

  漫长的岁月里,不知是谁依靠谁?

  月已西沉,天色混沌,白日即将来临。

  白月看着报纸。今日头条:霍总裁的真命天女?照片里的人确是白月没错。白月瞪大双眼,难怪霍靖伦会认错。只是这个女子比她多了妖媚之气,她透过照片看不清这个女子的本来面目。报纸上登了很多照片,显然昨天有人在偷拍他们幽会的过程。那样的缠绵她虽然知道不是自己,还是禁不住羞赧。目光被一张极小的照片吸引住:那张照片只是拍照者用来表明这些照片确实拍自霍家。那房间里放着一把极其精美的龙泉剑,令她惊讶的是那剑上竟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红气。这肯定是红云留下的,她难道被封在这把龙泉剑里吗?

  白月拢了拢长发,至少可以找到红云。其实龙泉剑精灵来访的夜晚她和妹妹就已经隐约感觉到会发生什么,只是她们都不愿意说破,害怕触动彼此心底的那道旧伤。

  她拎起那把通体清蓝的青金石匕首轻轻在头上盘起一个髻。看着镜中的自己,忽地笑了,这样的柳眉清目,英姿飒飒,不似现在的白月,倒像千年前的自己。

  那女子柔柔地伏在霍靖伦的怀里,看着浮云遮住皓月,露出满意的笑容,她终于等到这样的时刻了。那目光冷冷地注视着四周。“抱歉打搅两位的雅兴,霍先生我来给您一个答复。”一身白衣的白月出现在他们身后。现时的她不同于往日的柔美优雅,只是显得大方从容,眉宇间还有一股英气。霍靖伦看看她再看看怀里依旧妩媚的女子,倒吸了一口凉气,“她也是你妹妹?”白月冷冷一笑,双目难得显出肃杀之气,“我来找她讨回妹妹。”一道白光突然射向他怀里的女子。那女子挥手一挡,轻松化去她的攻击“果然是你。”她终于肯定了这个女子的身份。“白月,攻击不是你的强项。”那女子从霍靖伦怀里出来,站到白月对面,“所以你才封住红云。”那女子并不回答,“剑妖现出你的真面目吧。你的本体并不比我差,何必用我的。”“呵呵……终究还是给你看穿了。”那女子现出原形。

  她就是深夜求救的龙媛。从那时开始她已然布了一个局,她算计的是白月红云。

  这是一个美丽的少女,玲珑的脸旁流转的双眸,玉雕的俏鼻,樱桃美丽的小嘴,乌黑的云发自然的飘泻于身后,头上只是用夏花簪起的一个髻。这样的少女,身姿婀娜,巧笑嫣然,在这样的夜里会有人不动心吗?!

  “你看现在的我又如何?”她转过身巧笑倩兮地问已经脸色苍白的霍靖伦。这样的变故就是他这样的人也是难得一遇的。她失望地摇摇头,“不是那副面貌就是不行吗?”她的笑容竟是凄苦怆然。

  她又转过身看着白月,“白月姐姐我精心布置这么久都是为了你。”脸上是乖巧的笑颜,语气里隐含着一股愤恨“你已经有上千年的修为,应该看破红尘早日超脱才是。”白月对她有一种惋惜。“我看不破,我永远也看不破。就是这种执念才让我熬过一千年。”那恨恨地神情破坏了她脸上原有的美丽和谐。

  “冰凝。我记得一千年前你叫这个名字。那时我们虽然未曾谋面,但是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好的精灵。为什么你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白月的声音更加柔和,她用眼神安抚眼前的少女。“世间误人唯一个‘情’字。你应该也深有体会。”她讥诮着看着天空的孤月,千年来这月亮知道什么是孤独和绝望吗?“所以我不希望你也坠入魔道,毕竟千年修行得来不易。”她真的非常同情眼前的少女。千年前的纠葛让她觉得这少女与她是那么亲近。“哼哼!不必废话了。说什么我也不会放过红云的,你要救她就动手。”她的手上握着那把龙泉古剑,她目光狠绝,千年的孤忿、绝望、无奈……一起在她眼底翻滚。红云痛苦的声音从剑中断断续续传来,这宝剑在月光下闪现异样的寒光。“这把剑当年得威震边疆的大将军鲜血加持,你可要小心了。”白月冷了面孔,“那我只有得罪了。”

  两道身影在空中缠斗,不一会儿就风声大作乌云遮月了。她们你来我往,不求生但求同死。每一招每一式都直指对方的罩门。这场晚来千年的较量,谁也不愿意草草结束。

  终于一道霹雳,少女从半空中急急坠落。白月立刻下落抱住她如断线的身子,“你,究竟为了什么?你明明可以避开的?”少女笑了,那笑容天真纯美,“千年前经常听他提到姐姐,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姐姐了。所以我想求姐姐救我……”一口鲜血从她嘴里喷出,笑容却更深。“只求畅快一死,这样的痛苦千年已经尝够了。他说得对,我终究不如姐姐坚强。如今终于可以安心去了。”“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白月忍不住举目的眼泪,“姐姐不要伤心。其实我化身姐姐的模样只是为了一偿千年的宿愿。”少女看了一眼在昏迷中的霍靖伦,用手轻轻擦去白月的眼泪,“姐姐知道吗?当年天帝与阎君因为对他的处罚意见不一,所以把他一分为二,他的肉身一直在转世,魂魄却被钟馗帝君的本体封在无见地狱。”白月也看了一眼霍靖伦,叹了一口气,“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真是苦了他。”“这么多年苦的何指他一人,我们不也跟着痛苦吗?”少女终于吐尽最后的灵气,身体已经淡如不见,白月立刻提起白光,却被她制止,“姐姐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等了此刻好久了。”身影随着她的话语完全消失了。

  冰凝……她久久地终于哭出声……那样可人的少女就这样消失了……

  满脸的眼泪,白月却笑了,“坚强有什么好?”她紧紧握住手中的龙泉剑,这剑失去了往日的华彩,就是一把平凡死物,每一件古物正是因为拥有各自独特的灵魂与情感才会经历漫长岁月依然光彩夺目。

  她笑得无比凄凉绝望,原来笑也可以如此揪心。“姐。至少还有我陪着你。”虚弱的红云扑上来死死抱住白月,她很害怕,这样的白月和平时不一样。“红云,我一点也不坚强……”“姐,不要再想了,一切都过去了。”红云的泪和白月的泪终于混在一起不分彼此。

  “这么多年你还是没什么长进呀。”一个长发挑染了几缕鲜红的少年出现在她们面前。少年有一双灵动夺目的大眼,看不出性别的秀美脸庞。“亏我还在阎君和天帝面前保证你一定会度过这个灾劫的。”白月的眼神一片空洞,“有什么区别吗?”“当然。如果我赢,你们就能得到你们想要的。”少年向他们挤挤眼。姐妹俩的脸上现出惊喜还有怀疑,“真的!钟馗帝君你没有骗我们?!”“我堂堂钟馗帝君怎么会骗你们两个哭哭啼啼的弱质女流?你们少侮辱人。”少年不满意的哇哇大叫,姐妹俩互相对视一眼,是呀,她们坚持了这么多年,不能就这么放弃。

  她们破涕为笑,望了一眼灰暗的天空,又是早晨了,她们依旧是白月红云,那两个面貌一致性格迥异的双胞胎。

  霍靖伦在晨光中醒来,今天的太阳如此耀眼。他看了一眼窗外。

  那究竟是不是一场梦?!

  他披着威武的盔甲,腰间系着御赐的龙泉宝剑,他遇见那个清纯如水的美丽少女。

  她不语且笑……

  没有完结的不止是梦吧!

  红云打开店门,白月从帘后走来,手上拿着一壶上好的清茶。

  门外行人来往,偶有进来。

  “欢迎光临!您需要一点特别的东西吗?”

  那一双姐妹花,满屋的茶香……

  夏日已尽……时光悠悠……

  附录:

  龙泉宝剑亦称七星剑,产于浙江龙泉县。由于制作精细,色彩艳丽,寒光逼人,锋利坚韧而著名。据《越绝书》载:春秋战国有个叫欧冶子的人,奉越王聘为楚王铸剑。他遍访闽越,在龙泉秦溪山下见到七口斗井,附近还有一湖。湖水甘寒清澈,适于铸剑。欧冶子遂取当地铁矿石,铸成“龙渊”、“工布”、“泰阿”三剑。它们削铁如泥,风吹发断,能屈能伸,精美绝伦。敬献给楚王后,楚王大喜,于是封欧冶子为将军。欧冶子不愿当官,仍回去铸剑,龙泉剑名气渐扬天下。据说“工布剑”后来落于秦始皇之手,“龙渊剑”传至唐初,为避高祖李渊讳而改名为“龙泉剑”。“秦阿剑”下落已不可考。当年欧冶子铸剑处的七口井,其状如北斗星座。后人将秦溪山湖改名为剑池湖,建立了欧冶子庙,在以后所制的剑上刻镌七星和龙凤,故龙泉剑又名七星剑。辛亥革命后龙泉剑的生产日益繁荣,剑铺著名的有“沈广隆”、“千字号”、“万字号”等十余家,年产利剑百余把。为鉴别优劣,1921年龙泉县举行过铸剑比赛,“沈广隆”号匠师沈庭璋所铸的剑,能一剑刺穿三个铜板而不卷刃,被誉为最佳。在武侠作品中,侮以“龙泉”命名宝剑,“太阿”等名剑也时常提及,但将其性能过分夸张,“斩金断玉”之类未免言过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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