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和博

改革宗神学博客。分享神学研究心得,结交志同道合朋友。座右铭:仁教,心学,法治,德政。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简释》5:独一的中保

(2009-09-25 15:53:14) 下一个


《〈海德堡教理问答〉提要》简释5

原著:柯斯坦  翻译:王志勇

独一的中保

   

      在《提要》第一部分谈到人生的愁苦,这是前13个问题所阐明的内容。第二部分谈及人的拯救(问14-63)。首先谈及的就是独一的中报,唯独通过祂,我们才能脱离人生的愁苦之境。

      14:你要用什么方法才能逃脱这种刑罚,再次得蒙上帝的恩宠呢?

      答:要藉着一位既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义人的中保。

      如果没有满足上帝的公义,我们就不能脱离愁苦的境地。要满足上帝的公义,就需要一位中保。中保处于双方之间,使他们和好。为了让负有罪债的罪人脱离应得的惩罚,再次得蒙上帝的恩宠,必须有一位中保站在被人的罪恶激怒的上帝和无力偿还罪债的罪人之间。我们需要这样一位中保,祂通过完全的补赎消除我们当受的惩罚,使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得以恢复。“再次得蒙上帝的恩宠”,就是使人再次得蒙上帝的恩宠和团契。

      这位中保,必须是真正的上帝,并且是真正的义人。作为真正的人,祂必须必须具:1)具有灵魂与身体;2)属于我们人类。义人则是指没有罪的人。为什么这位中保必须是1)真正的上帝?2)真正的人?3)义人

     首先,这位中保必须是真正的上帝,原因有二:1)支持所取的人性来承担上帝的忿怒,一直到底;2)使其中保性的献祭具有无限的价值。

      就第一个原因而言,没有任何受造物能够承受得住上帝永远的震怒,从而他人保得救。即使是一位无罪的人,在神上帝的永怒之下,也不能承担到底。真的,假如基督不是真正的上帝,祂在客西马尼园流汗如大血点的时候,当祂在十字架上被上帝离弃的时候,就会半途而废。如果她不是真正的上帝,早在喝完上帝愤怒的苦杯之前就失败了。假如那样,祂也就不会赢得救恩了。

      就第二个原因而言,上帝对的刑罚是一种永远的刑罚。假如现在就有一个真正的义人来作中保,这位中保要承受多久的痛苦呢?永远的痛苦!也就是说,他所受的痛苦要永无止境,因为那罪债是永远无法偿清的。这样一来,他永远也不能说:“成了!”如此一来,真正的救赎就永远不可能达成了。罪债得以偿清,完全的偿清,只因有永生的上帝取了人性,谦卑至死,才会达成。罪人的救赎要求有一味这样的中保通过短期的受苦来获得永远的公义。这只有通过一位本身就是真正的永远的上帝的中保才可以做得到。罪人只能藉着上帝自己才能与上帝和好(2028)

      其次,为什么这位中保必须是真正的人呢?原因有二:1)上帝的公义要求那犯罪的人性来偿还罪债;2)只有人性才会承受痛苦和死亡。

     就第一个原因而言,上帝的公义要求罪要按照犯罪的性质受到惩罚。人在灵魂和肉体上都犯了罪,所以这位中保必须具有灵魂与肉体,才能满足上帝的公义。亚当的罪归算到他所有的后裔身上,因此,上帝的公义也要求这位中保必须是亚当的后裔,从而为选民的缘故吧把亚当的罪归到祂身上。

      就第二个原因而言,这位中保必须是一个人,可以感受痛苦和死亡。天使是灵体,而人则有灵魂和肉体,因此对天使的惩罚和对人的惩罚是完全不同的。要承受人当受的刑罚,并且能够忍受痛苦和死亡,这位中保就必须是真正的人。大祭司是从人当中选出来的。

     第三,这位中保为什么必须是一个义人呢?答案很简单,假如他自己有罪,他就不能为别人赎罪。所以,很显然,这样的中保必须既是真正的上帝,同时也是一位真正的义人。

      15:谁是那位中保呢?

      答:我们主耶稣基督,祂既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义人,在一个位格之内。

     请证明主耶稣就是真正的上帝。

     此处的问题并没有涉及到圣子与圣父、圣灵同质的问题,此类问题在谈及三位一体的教义的时候再进一步详细解释。现在所要谈的就是拿撒勒人耶稣,祂降生在马槽中,一生从未犯罪,最后死在各各他。这位耶稣是不是真正的上帝呢?当时的犹太人不承认祂是上帝,直到近日。成千上万的假基督徒也仍然在否认祂是真正的上帝。但是,这位拿撒勒人耶稣就是真正的上帝,这是不容置疑的,因为这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所宣告的真理。

     圣父从天上宣告祂是真正的上帝(太317175);圣子也见证祂自己是真正的上帝(约5181033;太2663。圣灵更在旧新约圣经中宣告祂是真正的上帝(诗27;赛96;弥52;约壹520。祂是以马内利,是上帝与我们同在(太123;赛714。这由三位一体的上帝所作出的见证没有任何矛盾之处。主耶稣就是真正的上帝,也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316)

      但祂也是真正的人,既有灵魂,也有身体,是人类之中的一员。祂曾经忧伤:“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2638);“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罪”(彼前224)。祂是由童女马利亚所生,是她的骨肉。在《路加福音》第二章那里,可以清楚地知道祂是马利亚亲生的儿子。祂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214)

      请读者仔细参阅《比利时信条》第十八条。

      因此,基督有血有肉的人性并不是祂从天上带来。假如那样的话,祂就无法与我们有交通,亚当的罪也就无法归算到到祂的身上。祂是从人类之中而成为人的,是真实的人,并且是义人。

      没有原罪,也没有本罪。祂是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那位圣者。这并不是因为马利亚是圣洁的,是无罪的,而是耶稣基督是通过圣灵的能力而孕育(135)。祂也没有任何本罪,在言语、行为和思想都从来没有犯过罪。只有祂能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

      因此,这位中保就是耶稣基督,祂既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义人。这完全合乎上帝的圣言。

      另外,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在15问的答案中说:祂在一个位格中既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义人,在一个位格之内。

      因此,不是说有两位中保:一个是上帝,一个是人,而是说在上帝和人之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那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否则,为什么耶稣基督在人性中的受苦具有神圣的价值,获得无限的义呢?那是因为主既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义人,在一个位格之内;祂是一个位格,两种属性。因此,受苦、受死的却是是上帝的儿子,但祂是在我们的人性中受苦、受死的。上帝用祂自己的宝血救赎了祂自己的教会(2028)。通过短暂的受苦,耶稣基督为我们获得了永远的义。

      这两种属性紧密结合在一个位格之中,各自保持自己的特性不变:上帝仍然是上帝,人仍然是人。这两大属性彼此之间混合,像犹提乾所教导的那样。同时,这两种属性也绝不截然分开,甚至在耶稣受死时也没有分开。聂斯托利就是想把基督的二性分开。主后451年迦克墩大会反对这两种说法,认定耶稣基督既是真正的上帝,恶语是真正的人,这两大属性紧密结合在一个位格之中。在《迦克顿信经》中,“不相混乱,不相交换,”这样的措辞为的是反对犹提乾的教导;“不能分开,不能离散,”这样的界定为的是反对聂斯托利的状。这不禁令我们赞叹:“大哉,敬虔的奥秘!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316)。你现在有没有认识这位中保呢?我们已经说明:唯独这样的一位中保才能拯救我们。《提要》中接下来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16:天使不能担任我们的中保吗?

      答:不能。因为他们既不是上帝,也不是人。

      所以,天使并不具备担任中保所要求的条件。他们也和人一样,是上帝所创造有理性的生物。当然,他们都是灵体,既没有肉体,也没有人的灵魂。那些堕落天使将要在为他们所预备的火湖中接受上帝永远的烈怒。因此,他们要在天使的属性上承担这永远的惩罚。但是,上帝造人既有灵魂,也有身体的受造者,并且人在身体和灵魂俩方面都犯了罪,也当在身体和灵魂两方面承受上帝公义的审判。为了消除这种刑罚,这位中保必须同好似具有灵魂和身体,并且为选民的缘故,在身体和灵魂两大方面亲自承担人所当受的惩罚。任何天使都不能做到这一点。

      另外,上帝的公义也要求不能让别的受造物来为人所犯的罪受惩罚。所有人在亚当里一直犯罪。人的后裔在上帝面前已被定罪,所以必须由人作出补偿。天使不能作我们的中保,不仅是因为他们没有人所具有的身体和灵魂,也因为仅仅是受造物无法承受上帝的烈怒的重负,从而把人解救出来。既然天使不能担任人的中保,圣徒能否担任呢?

      17:圣徒不能担任我们的中保吗?

      答:不能。因为他们自己也在一直犯罪,并且也是唯独藉着这样一位中保得救,没有其他任何方法。

      圣徒就是那些通过基督的灵在基督的宝血被洗净的人。在地上,他们藉着信心已经有分于基督的圣洁。主耶稣对彼得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保罗也这样写道:“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著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

      不管上帝的子民自身如何败坏,在基督里他们都是是圣洁的子民,都是完全的。新妇说:“我虽然黑,却是秀美。”将来有一天,上帝的子民必会除去他们所有的罪,使他们完全圣洁。首先是在灵魂上,他们死后立刻进入天堂的,他们的灵魂就达于完全,到了末日的时候,他们的身体也要达于完全。这样看来,第17问提出的问题:圣徒不能担任我们的中保吗?这是指天上的圣徒吗?

      不是。因为这些唯独藉着基督才与圣洁有分,但他们的本性仍然是全然不洁的。他们的父亲亚摩利人,母亲是赫人,因着他们自身的可憎,他们照样被丢到旷野里。他们是藉着独一的中保耶稣而得救的。要求父上帝与人和好,他们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献上。上帝和人之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这是与罗马天主教的主张不同。他们主张那些死去的圣徒通过他们的功德和代祷为我们向上帝赎罪。特别那些神圣的殉道者更是有特别好的善功,借着罗马教皇所散发的赎罪卷,可归算到第三者身上,使人罪得赦免。这样一来,那些已经死去的圣徒与基督一起在上帝面前成为我们的中保(Voetius《教理问答》第一部分)。他们这样主张损害了上帝的公义,因为上帝所要求的是由独一的中保作出完全的补偿。同时,他们也否定了基督,因为唯独基督才是上帝与人之间独一的中保。

      对于罪的惩罚而言,不管是现世的,还是永世的,我们和他人的作为都无法消除。我们必须有一位中保为我们赎罪,彻底清偿罪债,从而满足上帝的公义。无论是谁,离开这样一位独一的中保,都绝不可能与上帝恢复关系,重新得蒙上帝的恩宠。这独一的中保就是主耶稣基督,祂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义人。通过真信心与祂连接的人,都必在祂里面得救。

      18:是否所有人都藉着耶稣这位独一的中保而得救,正如他们都在亚当里被定罪一样呢?

      答:不是。只有那些藉着真信心而接纳祂的人才会得救,正如《约翰福音》三章16节所言:“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因此,在这个世界上把人截然分开的分水岭就是信心,正如在创世以前使人截然二分的则是上帝的预定。基督并不是所有人的中保。所有人都在亚当里被定罪。亚当在行为之约中代表他的后裔,但基督在恩典之约中所代表的则是上帝的选民。因此,祂没有为所有人献上自己,只是为赎选民的罪而流出祂的宝血。祂也不为世上所有的人祈求,只为天父所赐给祂的人祈求(179)

      在历史上,伯拉纠派开始主张普救论,就是所有的人都回得救,这种主张乃是极其可憎的。半伯拉纠派继续散播这种主张,罗马天主教也是如此,抗辩派老调重弹。他们都主张耶稣是为所有人受苦、受死的:1否认天父上帝主权的拣选;2把基督的宝血视为不圣洁的;3不承认圣灵救赎性的工作;4否认人是死在过犯及罪恶之中。

      首先,他们否认天父上帝主权的拣选。拣选是在基督里完成的。这拣选并没有把救恩归于所有人,只是归于天父所预定的人。选民是赐给基督的,目的就在于被祂所拯救。尽管基督所买赎的永义具有无限的果效和价值,足以免除全世界所有人的罪(《多特信条》第三项第三条),但在上帝主权的计划中,祂极其慈爱的旨意和目的是要叫祂儿子极其宝贵的死亡所具有的复活与拯救的大能临到所有的选民,使称义的信心这一恩赐唯独临到他们,从而使他们必然得救,绝不失败。却只赐给那因确信而必然获得救赎的选民(《多特信经》第二项第八条)。基督赎罪性的献祭属于选民。抗辩派对此予以否认;他们反对上帝的这种拣选。

     第二,他们把基督的宝血视为不圣洁。基督是为所有人而死吗?也为被遗弃的人而死吗?基督也为以扫而死吗?基督也为犹大而死吗?基督的死是徒然的吗(221)?他们主张普世性救赎,就把基督的宝血视为不圣洁了。

      第三,他们不承认圣灵救赎性的工作。圣灵的工作就是使那些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活过来,将基督的救赎之功应用在选民的身上。但是,这种普救论声称圣灵的这种应用之功是不必要的,因为他们否定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第四,他们否认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按照他们的说法,人仍然具有选择和相信的能力。但基督说:“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540)。这种普救论的主张与人死在罪中这种处境是互相排斥的。

      这种教义的确是可憎可恶的,因为它要毁坏的是救恩的所有根基。为了证明这种普救论,他们甚至诉诸上帝的圣言,举出很多经文为证(比如约316;罗518;提前24;彼后39)。这真是大错特错,因为在这些经文中,没有任何地方表明基督的救赎是为所有人成就的。假如基督的救赎真的是为所有人成就的,就不会有人失丧,也就不会有地狱了。然而,救恩的确是唯独为选民而预备的,因为真信心是赐给他们的,他们用这信心领受基督。没有信心,就不能得蒙上帝的喜悦。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刚才提到的几处经文。首先是《约翰福音》三章16:“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上帝爱所有的人得救,并且尽管有这种爱,但堕落之人最终是否得救,仍然要看人是否愿意相信和承受永生吗?阿民念派所主张的这种上帝的爱,到底是什么样的爱呢?因为这是阿民念派自己的说法。他们歪曲了神的话,最终就是自取沉沦。

      在圣经中,把“世人”与独一的中保连在一起的地方大约不下十次。祂“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祂被称为“救世主”(442);祂是“世界的光”(812);“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等等。在这些经文中的“世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很明确,不是指所有的人而言。主耶稣自己说过:“我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上帝的爱是赐给被拣选的世人,并且有一天,他会赐给他们一个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313)。因此,《约翰福音》三章16绝没有教导普救论。

      保罗在《罗马书》五章18谈及基督的义:“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这节经文也不赞同普救论。在《罗马书》五章中,保罗比较了亚当和基督这两位旧新约中的圣约元首不同。所有在亚当里的人,称为众人。所有在基督里的人,则是上帝的选民,是父所赐给祂的。所有在亚当里的人都因一人犯罪被审判定罪;照样,因一人的义行,所有在基督里的人和,也就是上帝的选民,也被称义得生命。这与抗辩派所教导的普世论截然不同。

      但是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二章4那里,不是说上帝“愿意万人得救”吗?是的,字面上确实如此。但是。假如真像普救论所主张的那样,上帝愿意让每个人都得救,为什么事实并非如此呢?难道上帝不能确保祂的旨意成就吗?

      问题在于让每个人都得救从来都不是上帝的旨意!上帝既有拣选,也有舍弃;祂爱雅各,但却不喜欢以扫。并且这样的爱憎是从永世以来就有的,完全出于祂自己的主权。阿民念派强解圣经,歪曲正意。保罗在此处所谈及的是各种各样的人,既有掌权的君王,也有他们的臣民。他劝提摩太为那些掌权在位的人代祷,因为上帝“愿意万人得救”,就是各种各样的人得救,不管他们的阶层或地位如何。因此,这段经文丝毫没有普救论的意思。

      在《彼得后书》三章9节说: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这是什么含意呢?这节经文的含义就是:对于所有承受上帝的应许的人而言,上帝绝不会忽略祂自己对他们的应许。

      总之,在整本圣经中,没有一处经文教导普救论。普救论违背上帝的见证。所有人都在亚当里毁灭,但不是所有人都在基督里得拯救。基督只是为祂的子民献上祂自己(121);基督为祂自己的羊舍命(约1015);拯救上帝的众子(来210;为天父赐给祂的人受死(约172。正是为了他们,基督才谦卑至死,目的就是要拯救他们。祂使他们从死里复活,赐信心给他们,使他们藉着信心与祂连接,接纳祂。“凡接待他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112)。使我们生发这种信心的是主。主赐给我们信心,从而使我们在基督里得救。因此,藉着信心接纳基督并不时我们自己葡萄园里所结的果子。信心是来自上帝的恩赐,我们之所以接纳基督是因为上帝已经把基督归给了我们。首先是上帝赐给我们信心,然后才是我们藉着信心接受基督。

      抗辩派追随伯拉纠的脚踪,主张人自己就有相信和接受基督的能力。许多自称是改革宗人士的人,在实际行为上更加靠近的是阿米念派。他们中间最常说的就是:“你必须相信耶稣,祂为罪人而死,你必须接受祂。”但是,人根本不会接受基督,除非天父先把信心赐给他(327)

      人之所以藉着信心接受基督,是因为上帝已经做工,把基督归给我们,使我们与祂相连。当他哥哥以扫迎他而来的时候,雅各担心、害怕,就寻求他祖父和父亲的上帝保护他。他在毗努伊勒与天使摔跤,上帝剥夺了他的自以为义,使他丧失力量。此后他靠着上帝的力量得胜,就在示剑筑了一座坛。他称上帝为“以色列的上帝”。上帝把祂自己赐给雅各,雅各接受了上帝,就说:“上帝也是我的上帝!”

      这种接受就是接受上帝已经赐给我们的耶稣。在《约翰福音》一章12节中把“接受”译为“接待”:“凡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    我们必须有的是一位上帝已经赐给我们的耶稣。祂不仅赢得了救恩,也把救恩应用在祂自己的百姓身上。

      在这一点上,普救论可以说完全站不住的,因为:1基督不是为所有人而死; 2)接受基督的信心并不是出于我们自己,而是出于上帝。让我们彻底摒弃普救论荒这种荒谬的教训吧!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