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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路和保路,满清的不归之路----读史小札(7)

(2014-02-06 12:19:48) 下一个

从1644年满清入关,成为统治中国的新皇朝,到1911年,经历了漫长的二百六十七年。中国历史好像存在一个咒语,就是没有任何一个皇朝统治神州,能够超过三百年。最长的大唐,从公元618年到907年, 延续289年。两汉倒是延续了四百多年,可那是两个不同的朝代,中间还有王莽新朝,后期更是天下三分,皇权空挂;东西汉实际各领风骚二百年。宋朝像两汉,也分两段,不称东西称南北。南北交替时,两个皇上被俘,一半国土沦丧。去掉让人伤心的南宋一百五十年,辉煌的北宋,还不到170年!明朝治国有方,天下太平,四海慑服。可到了第276年时,大灾大乱,义军进城;皇帝上吊,外夷入主;大明王朝也没超出300年大限。最后到了清朝,先盛后衰地拖了近270年,后70年更是灾难重重,内外交困。尽管清廷想用立宪改良来延长自己的统治,但由于无意真正实现宪政,反倒弄巧成拙,激化了社会矛盾。这个皇朝离彻底垮台还有多远,没人能明确预告;但人们相信这一天不是远不可及,任何一天都可能是倒数计时的开始。政权维持的长短,取决于是否有天灾,有人祸,有大的突发事件发生。而发生在1911年春夏的四川保路运动,就是把清皇权带入死路的大事件。

什么叫保路?就是保护修建铁路的权益。清政府要引入外资并实现国有化,而民营的大小股东们坚持民办,反对外国涉入,反对政府官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既得利益。

1903年9月,清政府为了推行「新政」,允许招商局集商股成立铁路、矿物等实业公司。因此,各省的铁路公司陆续成立,开始兴建民办铁路。在四川,成立了“川汉铁路公司”,主要承办从四川成都到湖北汉口的铁路。由于各地的经济差别,也由于各公司的管理和技术水平的差别,造成各省民办铁路公司的良莠不齐,结果是铁路兴建进程很慢。到了1910年,在邮传大臣盛宣怀的极力推动下,清政府决心改变铁路民办这一政策,实行国有化各省的民营铁路公司。再和美英法德日等大国商谈贷款,用大资本高效快速地兴建全国主要干线;同时还允许地方和民营在各度兴建支线铁路。客观地说,清政府推行的这个政策,有助于加速发展中国铁路建设,也利于统筹管理全国交通运输。民国后的建路方针,原则上和这个政策相符。问题出在了国有化出台的时机和政府强行推动的手段。

1911年 (辛亥)5月9日,清政府发出了国有化铁路的“上谕”。这个上谕指出:以往建路,不分枝干,不量民力,一纸呈请辄行批准商办,导致路政的错乱纷歧。这种商办政策的结果在广东是“收股及半,而造路无多”;在四川是“倒帐甚巨,参追无着”;在湖南与湖北,更是“设局多年,徒资坐耗”。如果这种状况旷日持久,民累加深,后果不堪。所以宣布,全国各省集股商办的干线铁路,一律收为国有,而枝路则仍许商民量力酌行。5月20日,和英法德美四国的银行签订了《湖北湖南两省境內粤汉铁路、湖北境內川汉铁路借款合同》,举债1000万英镑。这就是清政府的“收路”。

过去我们接触的历史书,都说清政府以铁路国有来出卖铁路主权,让帝国主义有机会控制国家命脉。从而导致了爱国士绅、商贾和民众的奋起反抗,发动了反对清政府的卖国的“保路运动”。仔细回首这段历史,问题好像还不是这么简单。但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我们先放下。借外资发展民族工业,是二十世纪以来发展中国家振兴经济的通途。从大清过后的民国初年,到现在的改革开放,历代中国政府做过同样的事。所以借贷不见得是卖国,关键是借贷的条件。清政府这次是否在出卖主权,看看合同就很清楚。一、清政府向德、法、英、美四国银行借款一千万英镑,年利息为五厘。用于建造1800华里的铁路以及车辆设备,铁路将在3年内完工,贷款则须在40年内还清。二、受贷款方则以两省的百货税收和盐税等合计520万两作为抵押;如能按期偿还,贷款方不得干预各两省税收。三、铁路建造与管理的全部权力归中方所有,并由中方自行选派三名洋人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听命于中方督办大臣。委任、辞退有关人员的最终裁决权,在中国邮传部。四、所用铁轨,必须使用中国汉阳铁工厂自行制造的产品。价格则由邮传部比较欧美产品价格而定。所需从外国购入的重要原材料与产品,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定购材料及支取费用,须由中方督办大臣或总办核准签字。这几条主要项目。基本确保了中方的利益。按经手国有和借贷的邮传大臣盛宣怀说法, “以上各节,磋商数月,会晤将及二十次,辩论不止数万言。于原约稍可力争者,舌敝唇焦,始得挽回数事。实已无可再争”。作为名商和对民族工业充满热忱的盛宣怀,指责他出卖民族工业,确实有些冤枉。

这么一个不算坏的借款,和加快国家铁路建设的国有,怎么会导致四川大乱,以致革命爆发呢?根子就在清廷从立宪运动开始后不断失去的民心和信任,也在于它一贯所谓强硬的对民政策。到了1911年,全国基本省舆论大开,而且多数报纸是站在朝廷对立面的。同时,各省代表民意的咨议局的影响和作为越来越大,成为对省政府的监督和牵制。像四川成立的保路同志会,正副会长就是四川咨议局的正副议长蒲殿俊、罗纶。所以一边是立宪大旗下成立的民咨机构和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民,当然,还有大造清廷卖国的舆论;另一边是失信于立宪又不肯通融的强势政府。这个争斗,只能是从流血开始,以暴力结束。

四川人民为什么那么反对国有呢?当初组建“川汉铁路公司”,商家,官员和民间集资一千四百万两股值。后来在经营中,有人拿其中的三百万去投资墨西哥橡胶,结果是血本无归。加之多年亏损,使市值已经远远低于当初的一千四百万两。盛宣怀要国有,按股份的性质,分为七百万保值,照股收购;另外七百万,只承认其中四百万可以收购,其它三百万,就是死股,不值分文。按盛宣怀说法,不能拿百姓的钱,去补你们的欠债大窟窿。而持这三百万死股的股民,正是挣血汗钱想投资发小财的普通民众。而且可收买股的股值,也低于人们的期待值。这么大的触动民生的变动,事先不做统筹规划;遇到阻遏时不考虑更改通融;最后甚至动用军队强行镇压,杀死30多名游行集会的民众。民能不反,国可久安?

整个过程,摄政王考虑的是朝廷不可失去颜面,退步求全,更怕反对浪潮由四川推向全国,所以下令严办。实际操作人盛宣怀是“算盘思维”和不懂得政府对人民应该应该有“涵复之义”(张謇语),锱铢计较,一味孤行。另二位操作者,刽子手赵尔丰、端方,只知道用枪杆子对民众说话,最后自己也死于反叛的枪口之下。而自由的舆论界,一边倒地用爱国升高温度,用为民请命给自己壮胆;咨议局,看到这是最好的宣传自己的机会。最值得同情的是芸芸众生,命运总是操掌在大人物的手里,而自已又不甘心任人摆布。立宪,给中国人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自由。但无论是皇朝,社会精英,还是草民,都没有做好接受自由的准备。自由,带来了动乱;动乱,催生了革命。

和平的立宪,终于让位给了武装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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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沈成涵 回复 悄悄话 就跟现在一样,失了民心,说啥老百姓都不信了。
wujiandao 回复 悄悄话 Thanks for sharing.
wujiandao 回复 悄悄话 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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