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平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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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体会一下格律诗的三仄尾

(2016-03-12 06:17:14) 下一个

格律诗,包括五绝七绝五律七律,如果某押韵的句子,最后三字都是平声,称为三平尾,是公认的一个较大的缺陷,需要避免。另一种情况是三仄尾,指的是这类诗中不押韵的句子,结尾一连用了三个仄声字,一般也认为是一个缺陷,因为它影响了诗韵律的抑扬顿挫。但三仄尾赢得了更多的宽容,唐诗三百首中三仄尾就有好几首。周末有暇,稍稍分析一下。

产生三仄尾的情况,一般有二种。 第一种是五言“平平平仄仄”或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一类的句子中,根据“一三五不问”的原则,作者在五言第三、或七言第五字用了个仄声字,就成了“平平仄仄仄”或“仄仄平平仄仄仄”等三仄结尾的句子。如唐诗三百首中王维这首五律:

万壑树参天, (仄仄仄平平)

千三响杜鹃。(平平仄仄平)

山中一夜雨; (平平仄仄仄

树杪百重泉。(仄仄仄平平)

汉女输撞布; (仄仄平平仄)

巴人讼芋田。(平平仄仄平)

文翁翻教授,(平平平仄仄)

不敢倚先贤。(仄仄仄平平)

这诗全诗非常合律,除了第三句,原应“平平平仄仄”,王维第三字用了个仄声字 “一”字,成了“平平仄仄仄”,三仄尾了。但因为有“一三五不问”的原则,所以他不需做任何改动和拗救。其他如三百首中孟浩然“童颜若可驻,何惜醉流霞”, 韦应物“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韦庄“乡书不可寄,秋雁又南迴”,杜甫“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沈佺期“谁为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等等都属此类。

三仄尾第二种情况是拗救后的产物。因为有“二四六分明”的原则,所以在不押韵的句子中,如果五言第四或七言第六字平仄出轨了,就得救一救,常见的救法就是将同句前面第三或第五字的平仄也改一下。比如“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句,按律应为“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现在上句第四字用了个平声字“天”,作者就把同句第三字原当平之处用了个仄声字“起”,来救这个“天”字。句子就成了平平仄平仄,当然这不造成三仄尾。

但如果同样的方法,用在五言“仄仄平平仄”或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一类的句子中,三仄尾就来了。五言第四或七言第六原应用平处用个仄声字,根据上述拗救法,需要将同句第三或第五字平仄也倒一下,句子就成了“仄仄仄仄仄”,或“平平仄仄仄仄仄”了。三仄尾,甚至“五仄尾”都出来了。这种句式并不多见,由于仄字太多,读来拗口,但也不是没有。比如三百首中李商隐这首《落花》:

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

参差连曲陌;迢遞送斜晖。

肠断未忍扫;眼穿仍欲归。

芳心向春尽,所得是沾衣”

这儿第一和第五句,就是因为这样的拗救,造成了两个三仄尾。 另外三百首中崔塗这句“渐与骨肉远,转於僮仆亲”,也是这样的情况。 这种造成三仄或五仄尾的拗救法,按王渔阳的观点,是不可取的,但一直有人在用。唐代不算,宋明清诗中也常会碰到。如宋人戴复古七律《夜宿田家》中七八两句“乡书十寄九不达,天北天南雁自飞”,明末清初的吴梅村七律《过淮阴》五六句“浮生所欠止一死,尘世无由识九还”,其上联中的“五仄尾”都是拗救以后的产物。所以我感到,这种句型,自己可以不喜欢,但别人这么写了,也只能允许。何况吴梅村这一句,还是有相当的知名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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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曲未平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阿留' 的评论 : 我也不欣赏这种五仄句,也不会去写这种句子。我只持两种最常见的同句自救法,如我以前博文所述。谢谢讨论。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再谢曲师讨论!不得不说,从逻辑上讲我完全赞同王士禛的看法;但前人已经写了五仄而未救的,也就算了。自己不去模仿就是。
曲未平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阿留' 的评论 : 如我文所说,正是因为第四字用了仄声,拗救才造成四仄或五仄句。也许正因为前句仄声字多了,下句就想法添一个平声字,读起来感觉好一点。根据一三五不问,添在三位最安全,插在首位得救孤平,但不添平声字,照平平仄仄平写,也不算错。当然改了好一点,但未必是规则,或未必是被人广为接受的规则。因为它首句单独能过关,不救你奈何他不得。
昨晚翻了翻元明诗一百首,又看到两首不救的句子。徐渭的春日过宋陵 “落日愁山鬼,寒泉锁殡宫。魂犹惊铁骑;人自哭遗弓。白骨夜半语,诸臣地下逢。如闻穆陵道,当日悔和戎”。五仄句也没有救。我把它看作同句自救(仄起)的产物,因此可不必救。后句“如闻穆陵道”,也是同句自救,平起句而已,也不劳后句去救。
元代诗人萨都刺一首七绝,“牛羊散漫落日下,野草生香乳酪甜。卷地朔风沙似雪,家家行帐下毡帘”。首句后面应也是五仄,但如我引的戴复古,吴伟业那两首一样,都没有去“救”。
所以,我感到怎么理解都可以。这种五仄拗救,也不是我想出来的,王渔洋就反对这么写,但人家还是写了,也只能接受。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曲未平' 的评论 :

多谢曲师费心查找!有意思的是,这几个不救的例子中,第四字都是入声。"不“”一“”乙“”欲“。我以后也留意一下这是否是个规律,即第四字为入声方可对句不救?深谢讨论!
曲未平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阿留' 的评论 : 请看下面五律句:

吾爱太乙子,餐霞卧赤城。(四仄不救)(孟浩然)
万木冻欲折,孤根暖独回。(五仄不救)(齐已)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百度链接文章有个笔误,应该是“鹰隼亦屈猛,乌鸢何所蒙”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此外关于您认为“一拗双救”是后人附会的问题,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

原因是,孤平拗救和对句拗救(四仄五仄)均可独立存在,且都有大量唐诗作为佐证。所以,当二者碰到一起的时候,认为它是一字双救,这个看法是有论据支撑的。

如果您能找到唐诗里有四仄五仄而无对句救拗的情况,方可作为反驳之论据。当然,拗律(一首里两句以上拗句且不救)不能作为论据。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想起七言中五仄对句救拗的例子,还有杜牧的“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对句也没有孤平的问题。
阿留 回复 悄悄话 谢谢曲师讨论。个人还是感觉您对拗救原则上的理解有值得商榷之处。拗救必须是缺什么补什么。舍此原则,会“救”出全仄和全平的句子,岂不谬哉?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平平仄平平“,也可以”救“成”平平平平平“了?

关于您“四仄”“五仄”是否可以独立存在的问题,唐诗中大量的例子是不可以,而且对句必须拗救。以下有大量对句“平平平仄平”拗救对句四仄或五仄的例子,均不存在本句的孤平拗救问题,供您参考。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3440254/3440254.htm

“其次,看出句仄起式(指第二字仄)。三仄尾,则会出现四仄:平仄仄仄仄;五仄:仄仄仄仄仄。对句当以第三字平声救,为:通平平仄平。  四仄如:杜甫“幽意忽不惬,归期无奈何”、“南雪不到地,青崖沾未消”、“行色递隐见,人烟时有无”、“乘尔亦已久,天寒关塞深”、“小雨夜复密,回风吹早秋”、“河汉不改色,关山空自寒”,“摧折不自守,秋风吹若何”、“春宅弃汝去,秋帆催客归”、“鹰隼亦刷子猛,乌鸢何所蒙”;五仄如:杜甫“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悄悄素浐路,迢迢天汉东”、“乱后碧井废,时清瑶殿深”;李白“待月月不出,望江江自流”;王昌龄“响发调尚苦,清商劳一弹”;贾岛“此地际会夕,当时雷雨寒”;李商隐“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等等。”  

觉得此处有误,也知您雅量,直言为快。:)
寒砚 回复 悄悄话 多谢曲师分享好文,收藏了!

现在诗词比以前读得多了些,感觉到平仄失衡确实影响韵律的抑扬顿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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